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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常遇到的社會保險問題

工作中常遇到的社會保險問題

社會保險的相關説明

工作中常遇到的社會保險問題

一、養老保險

1、 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地點:養老金領取地可以靈活應變,不限制養老金領取地。如果參保地是在户籍地以外的地方,退休後可自由選擇養老金的領取地,可在參保地領取養老金,也可以將保險轉移回户籍地領取養老金。

2、養老金的領取金額取決於參保時繳費基數的多少和繳費保險年限而定。(以1836基數為例,如果每年都以最低基數繳納保險並交滿20年,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最多為1400多元,如果是以最高基數為保險的繳納基數,退休後可領取4000多元的養老金額。

3、單位購買養老保險和個人購買養老保險的關係:如果員工在單位購買養老保險後離職了,且沒有在新的單位購買養老保險,員工可自行購買養老保險,考慮到個人自行購買養老保險有負擔,所以個人買保險的繳納基數低於在單位購買保險的繳納基數。但是員工之前在單位繳納的保險依然能和個人買的保險續接上,繳交年限也是續接,但是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金額也是按所繳納基數和繳交年限比例計算

4、對於在職人員死亡後養老金該如何領取?(社保法逐漸完善中,還未頒發具體的明文規定)

二、醫療保險

1、同時購買社會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的應該報銷哪個險種?

答: 應該選擇報銷比例最高的社會保險,原則上一個人不能同時參與購買多項保險(指同一個險種),這在保險法中是不允許的,同時購買幾個險種的在報銷時只能報銷一種。

2、醫療保險停繳後是否能報銷?

答: 醫療保險停繳後遇到醫療報銷時不能予以報銷,如果停繳醫療保險在3個月內,續交醫療保險即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如果中斷醫療保險在3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要續交醫療保險滿6個月才能享受醫療保險,如果中斷醫療保險在6個月以上的要續交醫療保險滿一年才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3、在海南買保險在內地住院能否報銷?

答: 在海南買保險在內地住院不能在內地報銷,只能從醫院出具相關住院證明由參保社保局報銷。

三、工傷保險

1、工傷必須達到工傷條件,需由工傷部門鑑定(如果是出差或是上下班途中出車禍,須由公安部門出具證明(屬於他方因素造成車禍)和工傷部門鑑定屬於工傷才能享受工傷報銷待遇。

2、員工在試用期內未買保險且發生工傷的,企業應按照工傷報銷比例賠償給員工。(如果員工發生工傷,經由工傷部門鑑定屬於工傷,企業應按照認定工傷的標準來承擔及賠償,且未購買保險的工傷員工與社保局沒有任何銜接關係,是員工與單位之間的關係,單位務必及時給員工購買保險。)

四、生育保險

1、女方如果購買生育保險的,生育時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如果男方購買生育保險但其妻子並未購買生育保險,生育後男方可憑相關證明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如今生育時男方可出具相關證明直接在醫院報銷)

2、生育津貼:單位給員工買生育保險時單位繳交生育險的0.6%,個人並未承擔繳交生育險部分,因此,生育津貼原則上是由社保局直接撥付給單位的(員工生育後3個月由單位申請,員工個人不能直接向社保局申請生育津貼),由於單位給員工購買生育保險,所以生育津貼是社保局用於單位足額補發給員工的。(説明:員工休產假期間不應同時享有工資和生育津貼,按照社保法規定,生育津貼就是員工休產假期間的工資。根據社保局操作方法,員工休產假期間工資先由單位支付,如果員工休產假期間單位全額發放工資給員工,後申請的生育津貼可視單位收益情況而定,單位有權不將生育津貼發放給員工。如果員工休產假期間單位只將部分工資發放給員工,那麼單位應將申請的生育津貼足額補發給員工。)

補充:根據社保法第十七條,生育津貼按月支付。生育津貼月標準為用人單位上年度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所有員工的月平均工資)。當年成立的用人單位,其從業人員的生育津貼月標準為全省上年度在崗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

女性從業人員享受生育津貼按下列規定計算:

(一)妊娠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引產的,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按3個月計算。難產的,增加半個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

(二)妊娠3個月以上、不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按1個半月計算。

(三)妊娠不滿3個月終止妊娠的,按1個月計算。

(四)女性從業人員實行輸卵管結紮手術的,按1個月計算。男性從業人員實行輸精管結紮手術的,享受生育津貼的天數按半個月計算。

第十八條:生育津貼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本條例的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足額發放。從業人員享受的生育津貼低於其實際工資的,由用人單位予以補足,高於其實際工資的,用人單位不得截留。

從業人員依照《海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八條規定享受增加的產假和計劃生育手術休假、護理假期間,本條例未規定給予生育津貼的,其工資由原發放單位發放。

第十九條:在本省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其所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可以享受除生育津貼之外的生育保險待遇。

第二十條:從業人員和從業人員未就業的配偶異地生育,或者從業人員異地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其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3、男方配偶如果未購買生育保險,生育後享受的是男方的生育保險待遇,那麼男方就不能申請生育津貼。

4、生育第二胎是否可以享受生育津貼?

答: 如果是農村居民生育第二胎是不能享受生育津貼的,但如果是城鎮就業人員生育第二胎可以享受生育津貼。

五、失業保險

1、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能領取失業金?

答: 領取失業金必需滿足以下三點條件:1、失業前必需有交失業保險滿一年;2、非個人意願失業;3、失業60天內申報領取失業金。

對於社會保險的其他説明:

1、單位必需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否則員工有權予以投訴。(如果單位已申報當月保險而員工才入職,那麼單位必需在第二個月給員工購買保險)

2、特別強調個人不能重複購買保險(如社會保險重複購買,農村合作醫療等),在保險法中是不允許的,屬於違法行為。(聲明:重複購買保險報銷時只能報銷一種。)

3、殘疾人購買保險基數和年限與正常一樣,必需交滿15年且退休後才能領取養老金,但是1-4級的傷殘人員可提前5年辦理退休手續。

4、港澳户籍人員同樣可以參加購買社會保險,辦理程序以下3點:

1) 單位出具就業證明;

2) 提供通行證、護照等;

3) 到就業部門出具就業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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