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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5篇)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5篇)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

為加強我鄉財務管理,規範合理使用資金,確保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按照財經法規和制度的有關要求,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支出管理制度

嚴肅財經紀律,堅守原則底線。財政支出實行鄉長“一支筆”簽字制度,所有開支構成的發票等支出單據先由經辦人簽字並註明用途,再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複核簽字確認,經鄉長簽字審批後方可到鄉財政所報賬。

二、專項資金的管理。

凡有主管部門下撥的專項資金,由對口經辦人員或辦公室負責完成工作項目並掌握資金的使用,協助財政所管理好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資金往來的有關資料,經辦人交一份原始資料到財政所存入會計檔案;凡涉及按合同規定條款付款的,需交一份原始合同到財政所,以便財政所掌握有關付款的規定,並將原始合同作為付款依據收集歸檔。

三、差旅費管理制度

對經批准因公出差、參加短期培訓或進修人員,其差旅費憑通知據實報銷。所有自修、自學、函授的一切費用自理。

四、接待費用管理規定

上級來人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須經鄉長批准,實行對口接待,由黨政辦公室按規定標準開具《就餐通知單》,一律在鄉食堂安排就餐。就餐單必須詳細,有標準、數量、陪餐人簽字。

五、政府採購管理規定

為了規範政府採購行為,做好我鄉政府採購工作,嚴格遵照市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六、財務章及銀行支出票據的管理

為嚴格支出的內部審核,會計服務中心對印章按規定分開管理,財務人員各人管理自我的印章並對印章負責,會計負責管理財務公章;銀行支出票據由出納具體負責管理。

七、財會檔案的管理

每年年初會計服務中心會計人員對上年的財會檔案進行收集、整理、歸檔,由專人負責管理。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2

村級會計崗位職責

下面就是村級會計崗位職責等等的介紹,希望為您帶來幫助。

一、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按時報帳記帳,並做好各類細帳的登記工作。

二、如實反映村級經濟情況,定期公佈帳目,編報各種會計、統計報表,及時提供張榜公開有關資料。

三、認真編制財務收支預算,年終搞好決算,遵守財務收支、審批制度,掌握好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

四、對村級所有經濟活動進行監督,並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根據會計制度規定的年限要求,妥善保管好歷年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資料。

六、保管好村民委員會印章。

七、完成好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村級代管會計崗位職責

(一)熟練掌握村級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業務,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和監督,保證會計賬務處理及時,會計科目運用準確,會計信息真實完整。

(二)按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要求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準確性及手續的完備性進行審核。

(三)根據審核後的原始憑證及時填制記賬憑證、準確記賬,做好村賬會計核算業務。

(四)按村級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做好財務分析,及時、準確編制會計報表和年終決算,並根據工作需要,及時提供有關會計信息。

(五)按月向會計核算中心主任(財政所長)彙報收支執行情況。

(六)定期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分類裝訂,按規定及時歸檔。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鄉村會計工作職責

一、負責結合本村實際制定具體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財務制度做好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對收支憑證的真實性和手續的完整性進行把關,履行好“雙核一批”手續。

二、負責按上級要求認真搞好種糧補貼等各項惠農補貼的基礎資料採集和信息管理,抓好農業保險、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新型合作醫療保險等政策落實,搞好基礎資料的登記、農民自籌資金的籌集;指導規範村“三大合作”組織發展,協助有關項目建設的手續完善和資金使用監督。

三、負責轉移支付的“三項資金”、“一事一議”、河塘清淤等財政獎補資金、涉農項目的建設資金等專項資金管理和監督。協助負責本村“三資”管理工作,履行好財務報賬員職責,保管好相關章印,登記好資金撥付台賬。

四、負責本村各項基礎資料的登記統計,對人口、耕地、水面等情況準確登記統計,並真實反映。

五、負責本村文書會計檔案管理。對當年的上級文件,各類合同,各種報表等,及時收集整理,裝訂成冊,歸檔保管,確保資料的完整性。

六、抓好鄉黨委、鄉政府和村黨總支、農業支部、村委會及上級統計、農經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業務工作。

村級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一)督辦崗

1.將本部所屬工作細分到各經辦人,落實本部門員工責任,全面完成財務部各項工作任務和領導交辦的工作。

2、負責本行會計主管的考核管理工作,並督導事後監督中心開展各項工作,保證會計事後監督工作質量和人員的考核管理。

3、負責指導、管理、監督本行的財務會計工作,努力改善工作質量和服務態度,對賬務不規範,不安要求執行的經辦人員有權給予處罰。

(二)資金管理崗

1、及時瞭解利率變動情況,瞭解我行每日頭寸,根據實際情況正確合理調度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配合經理完成資金上存和支取的具體實施。

3、負責本行同業往來、資金運營工作,及時彙報經理,做好同業往來、理財業務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崗

1、圍繞提高我行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目的,分月、季、年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擬定本行的年度財務收支、資金需求、費用列支等計劃,根據本行財力和發展情況,編制財務預、決算報表。

2、保存我行財務工作方面的文件、資料、合同和協議,同時督促本部門員工完整地保管本行各種分户賬、登記賬、報表及憑證等會計資料。

3、嚴格控制資金的使用範圍和數額,監督有關人員對財產、物資的正確使用,參與對財產物質的清查核定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嚴守財務機密,積極協助配合其他員工工作。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3

為加強財務管理,實行民主理財,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財政、財務、税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負責搞好財務工作。

二、堅持一支筆審批報帳和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的原則,切實履行財務人員的工作職權。出納和會計有權拒絕白紙條入帳和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收未經經手人簽字和領導審批的票據。財務人員應主動當好村民委員會的參謀,經常分析財務情況,及時向領導彙報財務收支情況。

三、不得以白紙條作庫存現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將村集體現金以個人名義借貸,未經主管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員會借支現金。

四、村民主理財小組定期審核會計的財務收支單據,無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印鑑的單據,會計不得入帳。

五、財務人員應如實提供財務發生情況,自覺接受村務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和審計核查。

六、加強民主監督,實行民主理財,財務人員要做到財務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目日清月結,按季公佈,年度清理審計。財務收支情況須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後立卷歸檔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xx村集體經濟收入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xx村實施集體經濟收入資金管理制度,資金的申請使用和審批嚴格遵循本制度的規定。

第二章資金使用範圍

第二條符合以下條件的情況,可以申請使用集體經濟收入資金。

(一)增加xx村集體收入的項目費用;

(二)xx村公益性項目的建設費用;

(三)xx村遭遇重大家庭變故造成生活困難的村民慰問金;

(四)其他經幫扶單位“雙到”辦和村委協商可供開支的項目費用。

第三章資金使用程序

第三條xx村委會人員及相關機構的職責。

(一)xx村委會主任:負責管理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審批各生產小組提出的資金使用申請,按制度要求監督各項資金的使用,確保資金公正、公開使用。

(二)xx村委會委員:根據所管轄生產小組的實際需求,提出資金使用申請。

(三)xx村委會出納:負責收集和保管資金申請,辦理支付業務及保管相關票據,設立專門賬簿進行登記管理,編制並公示每月的資金使用情況。

(四)幫扶單位“雙到”辦公室:負責指導xx村委會有效地使用集體經濟收入資金,監督村委會執行資金管理制度,複核每一項資金的審批情況。

第四條資金的申請程序。

(一)對於村民慰問金和只涉及1個生產小組的公益性項目,由管轄該生產小組的村委委員提出使用申請,填寫《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

(二)對於涉及2個生產小組以上的公益性項目,由管轄所涉及生產小組的全部村委委員聯名提出使用申請,填寫《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

(三)對於xx村集體投資項目,由1/2以上的村委委員聯名提出使用申請,填寫《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

第五條資金的審批程序。

(一)申請費用在500元以下的,由村委會主任同意並簽字,通過審批。

(二)申請費用在500元(含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需召開村委會議討論,需村委會主任及1/2以上村委委員同意並簽字,才能通過審批。

(三)申請費用在20xx元(含20xx元)以上的,需召開村委會議討論,由全體村委委員同意並簽字,使用申請書需在村公告欄向全村村民公示7天,無收到書面反對意見,才能通過審批。

第六條資金的支付辦法。

(一)賬户內資金支付的票據需有幫扶單位駐村幹部私章、xx村委主任私章、興寧市黃槐鎮xx村民委員會公章三個印鑑齊全才能支付使用。

(二)按照以下規定的程序辦理資金支付業務。

(1)支付申請。村委會委員申請用款時,應當提前向村委會主任提交《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按規定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2)支付審批。村委會主任應當根據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3)支付複核。幫扶單位“雙到”辦公室應當對批准後的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複核資金支付申請的項目是否合理、批准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是否妥當等。複核無誤後,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4)辦理支付。出納根據複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資金支付手續,負責收集和保管相關票據,並及時登記賬冊。

第四章資金公示

第七條申請費用在20xx元(含20xx元)以上的項目,村委會需向全村村民公示該項目的《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公示期為7天。

第八條每月5日前xx村委會需向全村公示上一個月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情況。

公示內容為:帳户收支情況表,包括當月和年度收入、當月和年度支出、當月和年度結餘等內容。

第五章附則

第九條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執行。

20xx年村級財務集體經濟管理制度村級集體經濟管理制度

為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和省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1、村級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由鄉(鎮)農村經濟管理站代管,實行代管後,原有會計核算單位的獨立性不變,村集體所有權不變,財務支出的決策權不變。

2、取消村會計組織,每村設一名報賬員,村集體經濟組織發生收、支單據,由報賬員每月末將原始憑證報送鄉農經站,由農經站記賬員登記帳簿進行會計業務核算。

3、村集體經濟組織配備專職的報賬員,負責本村集體資產管理、“一事一議”申請、登記、備案管理、會計檔案管理、負責辦理收入、支出報賬業務。非報賬員不得管理現金業務。

4、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使用,實行報賬核銷制。村集體經濟組織需要資金時,必須先申請,鄉(鎮)農經站審核,同意後撥付村使用。

5、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收入,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全部收入和支出必須納入農經站入賬管理。

6、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收入,資金必須在發生後5日內由報賬員到鄉農經站報賬。特殊情況,可事先申請,農經站長同意後,可以推遲報賬時間,但最遲不得超過三日。違者按個人佔款處理。

7、村賬鄉代管後,鄉農經站設總會計一名,記賬員若干名(根據各鄉實際,每名記賬員負責3—5個村),現金員一至二名(根據各鄉大小自行配置)。

8、現金收支手續完備,不準白條子抵庫或入帳。手續不完備、不真實的開支,報賬員、記賬員有權拒付和接收。對不拒付的,又不反映的要追究其責任。

9、農經站代理村會計賬(村賬鄉代管)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業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和會計科目,按規定的記賬原則、記賬程序、記賬方法、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表,按會計年度及時結舊賬、建新賬。

10、村級財務實行鄉(鎮)農經站會計代理後,嚴格執行賬、款分管制度。出納員負責管理現金,辦理現金收付業務,並進行現金序時核算。記賬員負責建賬、記賬、算賬、結賬、定期核對賬目,並依法履行會計監督職責。

11、村集體經濟組織不準參加各種名義的贊助活動,不準用公款購買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對各種合同外的亂收費、亂罰款、亂集資、亂攤派,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權拒付。

12、村級各類資金要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嚴禁相互擠佔、挪用、平調。發現要追究其責任。

13、村級各類單據,尤其是付方單必須有經手人簽章或簽字,由村級財務主管人員籤批,村民理財小組蓋章後,再由農經站賬前審核後方可入帳。

14、加強村級票據管理,對村級所取得的外來原始單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自制原始單據必須使用JNBP—吉林省農村經濟組織標準憑證,空白憑證由鄉農經站統一管理。村級可根據需要向農經站領取。農經站對各種所領取的空白憑證進行登記。

15、實行財務公開,鄉農經站定期或不定期對各村的經濟收入,往來款項各項補貼資金等業務張榜公佈,接受羣眾監督。

16、鎮農經站要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年度內各種會計資料、統計資料要統一整理裝卷歸檔,會計檔案不經批准,不得隨意銷燬。

17、報帳員、記帳員要認真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法規和制度、刻苦鑽研業務、堅持原則、忠於職守、廉潔奉公、客觀公正。

18、對應收、應付款兩類賬户不得混用。嚴禁村發生墊付資金行為,杜絕通過兩類賬户人為造成呆死現象。出現違規問題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9、村集體經濟組織固定資產實行購建前審計審批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固定資產按照購建的金額報農村審計站審計同意後方可購建。

20、村集體經濟組織嚴禁用集體資金或貸款、借款代農民繳納税費。

21、加強電算化管理,嚴格執行相關制度。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5

一、會計人員配置及管理

1、記帳會計一名,村級報帳員一名,村書記、主任不得兼任報帳員。

2、記帳會計對本村財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各類經濟業務的處理、編制、報表及統計等工作。必須具備較好的政治、業務素質,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能夠勝任財會工作。村報帳員任免或調換必須徵求街道辦核算中心,街道批准,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3、記帳會計、村報帳員必須接受街道辦核算中心培訓考核,具備會計資格後頒發會計上崗證,持證上崗。

二、資金管理

1、村級財務應當實行帳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現金,非會計人員不得保管現金。

2、村內各項收款必須由財會人員經管,並統一使用區農經中心印製的統一收據,不得使用白條收款,嚴禁無據收款。

3、村集體各項支出要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經手人、證明人及審批人簽字齊全,以帶税章的票據為準,財會人員要按財務制度嚴格審核,凡不符合規定和手續不完備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並退回,嚴禁白條頂庫,嚴禁村幹部用打白條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體資金應詳細記載並納入帳內核算,其它人員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體所有資金為個人或外單位擔保、抵押。

5、非財會人員需要取現金和票據外出辦公,必須向報帳員辦理預支或領票手續,業務完畢後,5天以內向報帳員報帳並辦理註銷手續,如領用期限超過1個月的,會計審查,確實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記錄其往來帳户,待款收回後再進行帳務處理。

6、庫存現金實行限額制,不得超過5000元,超出限額的現金要及時存入信用社,庫存現金髮生事故由報帳員負責。

三、財務計劃管理

1、各村根據生產基本建設的安排,制定本村財務收支預算,經村兩委會議通過和民主理財小組審定後,報核算中心一份存檔,預算外開支首先經兩委會通過,然後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方可執行。

2、村集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按“一事一議”的形式籌集資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議”籌資方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後,並報街道辦批准後,向村民發放“一事一議”監督卡,嚴禁強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錢物。

3、財務計劃包括: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生產經營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收益分配計劃等。

四、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管理

1、村集體所有單位價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資屬固定資產,由村會計登記,做到帳、物相符,保證集體資產安全完整,涉及產權變更及時辦理手續。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登記、保管、使用和維修保養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凡不符合出入庫手續的,保管員有權拒絕辦理。

3、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農用固定資產一般採用綜合折舊的辦法,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

4、村集體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定期盤點清查制度,確保帳物相符。經查出屬於正常報廢的資產,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鑑定後,報街道核算中心審查,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進行帳務處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佔集體資產,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價款。

5、村集體所有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變買、轉讓、抵押以及投資入股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以外,由村集體提出意見,經街道核算中心審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五、村集體資產管理

1、農村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其方案(承包經營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確定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採取公開招標、投標方式確定經營者。禁止利用職權壓價發包、出租集體資產。

2、村集體資產實行拍賣、出售、轉讓、兼併、股份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集體資產數額較大的(價值超過1萬元以上的),村集體必須由區級以上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應當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並報街道備案。

3、村集體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資源台帳,對集體資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價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額及繳納情況等,要登記清楚,定時(每半年)向村民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六、帳簿設置與管理

1、村集體設總分類帳,現金日記帳,存款日記帳,固定資產帳,明細分類帳,產品物資帳,出納日記帳。

2、村建帳完畢後,交核算中心審核,經審核後財務運作規範的村,才可歸還村保管,不規範的村,及時進行改正。

七、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1、健全完善民主理財制度,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代表推選產生由3人組成,設組長一名。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村主要負責人(書記、主任)及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2、村民理財小組有權對本村重大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未經民主理財小組組長審核蓋章的收支單據一律不得入帳。

3、村集體財務公開是村務民主監督的關鍵,財務收支要逐筆逐項公開,並註明日期和經手人。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查蓋章後方可公開,公開後要認真聽取羣眾意見和建議,解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八、財務審批制度

1、村集體要建立健全財務審批制度,全面實施“三審一把關”財務制度,村財務開支要由村書記審查、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村主任審批,同時財務票據上要有經手人簽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都視為手續不完備,嚴禁入帳。

2、村集體要定期召開理財工作會(每半年一次),由村兩委、會計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一是對前期財務收支進行逐項審核;二是對下期財務收支進行討論。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維護好集體和農民羣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和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按村(含居,下同)設置的社區性集體經濟組織,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委會,對涉及村集體財務和資產管理的組織及人員的行為均具有約束力。

第三條本細則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行為的原則性規範,凡村集體發生的一切收支、結算、分配等財務事項均遵循本細則。

第四條紀檢、監察、財政部門依法對村集體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監督,對於違反此細則的行為,將依法依紀進行查處。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村集體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第五條鎮街可根據本細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度),對有關原則性條款量化、細化,但不能與此細則相低觸。

第二章財務管理

第六條村集體財務活動必須實行財務收支預決算,村集體年初應當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運轉的原則編制財務收支預算,預算內容包括:財務收支、基礎設施建設、固定資產購建、興辦企業投資、資源開發投資、收益分配計劃等。預算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街備案後,向村民公開。預算外開支金額較大的項目,必須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追加預算,並報鎮街備案。預算執行情況要半年一次聽取羣眾意見,財務決算情況年終要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第七條嚴格村集體收入管理。村集體收入是指村集體的發包收入、租賃收入、土地徵佔用補償收入、獎勵補助收入、資產變賣處置收入、“一事一議”資金、捐贈收入以及其他集體性質的資金。所有收入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製的會計委託代理專用收款票據,嚴禁使用其他收據入賬。收款票據由村會計領用,每本票據用完後,要將存根及時交鎮街委託代理中心統一保管。

第八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集體在收到現金

後必須在2日內交鎮街委託代理中心,存入開户銀行,實行收支兩條線,不準坐收坐支,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第九條建立村級備用金制度。村級備用金數額標準由鎮街按村規模和經濟條件確定限額比例,杜絕挪借公款、白條抵庫。

第十條嚴格代管資金支取管理。村級支取代管資金要嚴格審批手續,支取代管資金時,村首先要向鎮街委託代理中心提交使用資金的申請報告,申請資金限額標準和審批程序由鎮街具體規定。對同一項目的資金要一次性申請,嚴禁拆項分次申請,村級對支取資金報賬時,鎮街委託代理中心對支出票據與書面申請要逐項核實,發現與申請項目不符合的不準入賬。

第三章非生產性支出管理

第十一條嚴格控制和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對村幹部補貼、差旅費、電話費、租車費等實行總量控制、限額管理,超過標準部分由責任人自己承擔。

(一)嚴格控制村幹部享受固定工資的人數及工資標準,除村書記、村主任、會計、計生專職主任實行固定工資外,其他人員提倡誤工補貼方式。村幹部固定工資具體標準由鎮街根據村規模進行確定。

(二)對因公出差的,要一律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差旅費補

助標準為:鎮街範圍內的會議、活動不予補助,不得公費租車或報銷租車費;市內、市外每天的誤工補貼標準由鎮街自行規定;外出學習培訓憑通知及舉辦單位出據的發票,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銷。嚴禁公款旅遊。

(三)不準用公款請客送禮,一旦發現對當事人處以開支金額雙倍的罰款。

(四)嚴禁用公款安裝私人電話,購買手機。經濟條件好(年集體收益在3萬元以上)的村可補助村幹部一定數額的電話費,電話費發票金額超過補貼標準的由個人承擔。當年無收益或低於3萬元收入的村不予補助。

(五)村幹部離職補助要按照鎮街規定標準執行,不得突破規定標準。

(六)嚴格控制村級招待費,確因村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要列支招待費用,鎮街應依據各村年集體經營性收入狀況,規定比例標準,確定村級招待費用限額。發現超過限額的招待費,按招待費總金額20%-30%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第四章開支審批管理

第十二條村級開支必須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實行村書記、村主任“雙簽字”限額審批制度,預算內的經村民會議或

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主理財小組、村書記、村主任審批。大額度開支,除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還要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賬時附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對手續不完備或不合理開支,審批人拒絕審批。

第十三條財務支出憑證必須使用經税務、財政等部門監製的正式發票,對因特殊情況無法取得正規原始發票的,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製的支出憑證,並註明支出事由、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共同簽字後方可報賬。嚴禁使用“白條”記賬。

第十四條嚴禁跨期報賬,當月發生的收支業務經審批後,即應向會計報賬,最遲不得超過本月。凡因特殊情況當月不按時報賬的,必須書面説明理由。

第十五條村會計有權拒絕不真實、不合法、內容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並及時報告村領導或鎮街經管站,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章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第十六條村級一般設立由5-7名成員組成的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村兩委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對不履行職責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有權罷免其資格。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業務培訓。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7

一、實行經濟核算及公開監督

1、會計核算(包括科目設立)按潮陽區會計制度執行,同時要做好當年收支預算計劃,加強財務管理,如實、準確、及時地反映經濟活動情況。

2、村委會的收支要日清月結,堅持做到賬證、賬物、賬款、賬賬、賬表五相符,逐月由監督小組審核,並列榜上牆公佈;年終收益分配方案應通過“兩委”會議討論通過,並張榜公佈。

3、對瀆職、失職或違反財經制度,造成集體經濟損失的,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二、現金管理及審批權限

1、財務開支堅持開源節流、勤儉節約的原則,一切收支由分管財經領導一支筆審批,審批權限為500元以下,超過限額的由班子會議審定。重大項目開支,由村“兩委”幹部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向支部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公佈。所有開支憑證都要註明開支原因,並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三印齊”,如違反審批權限及程序的,財務人員有權拒付款限。

2、嚴格執行現金借支手續。任何人不準以集體名義代為私人或其他單位擔保貸款;集體資金任何人不得借支挪用。因公出差借支,須按規定手續報批,經審批人批准方可支借,借支人應在限期內返納清結。否則,審批人要承擔責任追討。集體大宗生產性或非生產性、公益事業性資金投入,須進行可行性分析,有計劃預算,按工程進度比例付款,付款時須履行審批手續。

3、本村委會的徵地補償款和接受捐贈舉辦公益事業的款物,

要分別設立專門和科目賬,按有關規定和專項需要列支,實行專款專物專用。

4幹部(包括退休)的工資待遇要根據鎮黨政有關文件確定的人數和報酬標準支付;軍烈屬統籌金和差額補助按政策規定支付。

5、出納員要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制度,在正常情況下,現金庫存不得超過5000元,餘下當天存入銀行。

三、村集體財務收支審批程序

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註明用途並簽字(蓋章),交民主理財小組集體審核。審核同意後,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報經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並簽字(蓋章),由會計或文書記賬。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確定為不合理財務公支的事項,有關支出由責任人承擔。村幹部不得挪用公款,不得私自外借資金。

四、財產管理

集體所有財產要造冊登記、專人管理,定期清理,及時保養和維修,逐年按規定合理計提折舊。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8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後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幹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幹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幹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餘時,可以適當增加。

7、村幹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8、上級單位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後,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並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後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接受羣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户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

(3)1000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3、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鎮代管”由鎮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後,每季度最後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户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鎮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户,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户餘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羣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羣眾意見和建議,並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羣眾代表大會公佈。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每年度進行四次季度財務收支公佈,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閲覽的地方。

3、對羣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羣眾解釋和糾正。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9

為推進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中共XX委、XX人民政府批轉市紀委等單位關於全面推行村賬鄉(鎮)代理,加強村級財務規範化管理的實施意見》和《XX村賬鄉(鎮)代理財務管理暫行規定》,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1、村集體財務收支會計核算委託鄉鎮村賬代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代理。村財務管理機構設立財務負責人1名,報賬員1名,如有特殊要求,報“中心”批准可增設助理會計1名。財務負責人一般由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擔任,若村已建立村經濟合作社,財務負責人由社長擔任。

2、村財務負責人全面主持本村財務工作,其崗位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村合作經濟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主持制訂本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和年終財務決算報告,並提請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

(2)代表本村簽訂各項承包合同和其他經濟合作協議,維護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認真做好經濟合同的兑現、結算工作。

(3)維護財經紀律,按照制度規定和財務預算,開源節流,做好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把好財務審批關。

(4)支持並督促村報賬員認真履行職責,依法辦理並按時完成各項財務收支結報等工作,對本村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總責。

(5)定期組織財務檢查,清理核對賬目,盤點財產物資,收回應收欠款。

3、村報賬員具體負責本村財務工作,其崗位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出納工作。保管現金、有價證券、銀行結算票據和收款收據;對內容不真實、用途不明確、開支不符合規定,憑證要素或審批手續不齊全的票據要拒絕付款;認真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遵守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條例,定期核對現金和銀行存款餘額,做到賬款相符。

(2)及時整理好有關收付款憑單、附件和證明,填好出納結報表,每月(每季)按時向“中心”報賬。

(3)記好有關財務備查簿。做好應收、應付等往來款項的記錄和債權債務結算工作。季未把應收款明細清單報村兩委負責人和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主任。

(4)負責村集體資產管理和各種承包合同的管理、結算、兑現、歸檔工作。

(5)負責各類統計報表上報工作。

(6)負責做好文書及檔案工作。

(7)定期向羣眾公佈財務收支賬目。

二、財務預決算

1、財務活動實行計劃管理,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決算。年初在編制財務預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留有餘地的原則。

2、財務預算和決算主要內容包括年度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的綜合預算和專項預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專項預算、專項決算。年終必須編制綜合決算。

3、預算和決算年度與會計年度同步,即每年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

4、年初預算方案由村兩委集體討論提出,上報“中心”審核,再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後報“中心”備案,並在公開欄公佈。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發生較大變化的,如追加預算外建設項目、大額設備購置或其他大額支出,必須提請村民(代表)會議對原預算進行修改,並按規定程序做好會議記錄和公佈、報送、備案工作。

5、財務負責人必須在財務預算指標內,依據財務制度和有關規定把好財務收支的審批關。

三、貨幣資金管理

1、本村貨幣資金一律由村報賬員負責管理,其他人員不得經管貨幣資金。

2、現金收入,必須於收款當日送存銀行,不準以存摺形式存入銀行。本村只能在當地銀行開立一個基本賬户,不準多頭開户。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堅持“七不準”原則。即:不準私設小金庫,不準擅自出借集體資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以集體資產為個人和外單位貸款提供擔保,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庫,不準坐支現金。

4、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庫存現金限額規定為3000元,超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現金使用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一切支出,除規定可以用現金支付外,應按銀行有關結算規定,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以確保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

5、嚴格按照賬、款、印鑑分開保管原則,空白支票憑證由村報賬員保管,預留銀行印鑑由“中心”代理會計、村財務負責人、村報賬員分別保管,其中村財務專用章由“中心”代理會計保管。

6、本村使用資金,由村報賬員填寫資金使用申請單,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屬日常資金使用的,開具現金支票;屬工程項目等較大資金使用的,憑原始憑證,開具轉賬支票,報“中心”審核後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

四、財務審批

1、健全財務審批制度,規範審批手續,一切財務支出都必須取得或填制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票據內容應完整、真實,經手人需註明用途並簽字或蓋章,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同意簽字。不得未批先付。村財務負責人長期(指連續3個月以上)外出,應書面委託村委會其他成員行使臨時財務審批權;若遇村財務負責人不履行審批職責,導致村財務無法及時報賬,村民(代表)會議可在村委會其他成員中重新確定財務負責人。

2、審批權限。實行村財務負責人“一支筆”限額審批制度和村主任聯籤制度。村1000元以下日常經費支出由村主任審批;1000元至5000元的經費支出,由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後,授權村主任和村財務負責人審籤;1萬元以上的經費使用和支出必須在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研究基礎上,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後,授權村主任和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村財務負責人的費用支出由村主任審批。

3、村幹部報酬和通訊設備及費用。每年年初把村幹部報酬或誤工補貼標準、通訊費用標準等由村兩委研究提出,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列入當年預算。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不得公費配置移動電話、住宅電話和小汽車。

4、差旅費實行一程一報,按規定及時報銷。如無急事包乘出租車的費用不得報銷。

5、堅持取消村級接待費支出,嚴禁用公款吃喝送禮。村幹部到上級有關部門辦事不得動用村集體資金宴請;嚴禁動用村集體資金以拜年、慰問等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幹部送禮金、禮物等,否則所支的費用均由當事人自負,並追究當事人相應的責任。

6、違反規定擅自審批或付款的,由審批人或付款人承擔責任,造成集體資金損失的,由審批人或付款人負責賠償。

五、收支結報

1、本村財務收支實行月(季)報制,於每月(季)後3日內由村報賬員到“中心”報賬。

2、財務收支票據一律經村務民主監督委會員審核,符合規定的加蓋村務民主監督委會員審核專用章後,報“中心”審核入賬。

3、非出納人員代收各種款項時,應在收款後3日內向村報賬員結清。

六、票證管理

1、村集體一切經濟收入一律使用“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據”。禁止使用外購、自制的收據發票收款。收款收據憑購領證向“中心”購領。

2、收據要求整本連號不得拆開使用,開具完畢的票據要及時交“中心”登記核銷,多本票據按領用先後順序開具。

3、領用的收款收據由報賬員妥善保管,不得出借,不得遺失,作廢收據不得缺聯、缺份。

七、財產物資管理

1、切實加強對村級集體財產管理,保證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2、財產物資要建立財產、物資專用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3、各類財產物資應有專人負責保管,並及時加強維修保養。

4、健全入庫、保管、領用手續,入庫時應清點驗收,出庫時應經批准由領用者簽名。

5、固定資產的更換和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賣要經鄉鎮審查批准。屬於不正常報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作價轉讓,做到合理估價,及時收回價款。年終做好對固定資產的盤點清理工作。

6、財產物資的承包、出租、出借,要經村兩委研究決定,並要簽訂協議,落實責任人,按規定收取承包金、租金或佔用費,並上牆公佈,接受監督。

7、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用於其重置更新。

八、債權債務管理

1、村集體發生應收應付經濟業務應全額列入賬內核算。村報賬員要建立應收應付分户明細登記簿,詳細登記欠款單位、時間、金額、原因等應收應付經濟業務。

2、村委會要加強債權債務的管理,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積極催收債權,並努力減少債務。

3、村報賬員應加強與“中心”會計溝通與聯繫,及時核對債權債務的變化情況,每年至少核對2次,使兩者賬賬相符。

4、村集體的應收款項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辦理有關手續,報鄉鎮“中心”核銷。任何人不得擅自決定應收款項的減免。

九、民主理財

1、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負責本村民主理財工作,其具體理財職責是:監督財務制度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財務預算、收益分配、公積金、公益金、福利費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員工資的確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執行和實施情況;檢查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村財產物資管理情況;查閲審核財務賬目和羣眾反映的有關財務問題;對財務公開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2、定期開展民主理財。本村確定每月(每季第一個月)5日為理財日,定期召開理財會議,審核村準備結報的有關票據,對有異議的票據,應及時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由村委會主任或經手人作出解釋;若對村委會主任或經手人的解釋,不能通過的.,村委會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對無異議發票應及時蓋上監督章,並做好理財記錄。

3、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成員應當正確行使職權,不得借民主理財之機,妨礙影響財務管理工作和經濟活動的正常開展。如遇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成員不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村民主理財工作無法正常開展,村賬不能及時上報“中心”的,村黨組織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村兩委可提請村民代表會議按程序罷免其成員資格。若村民代表會議不能罷免其成員資格,村兩委可書面報告鄉鎮村賬代理工作聯席會議批准,村賬先報“中心”入賬,以後再進行集中理財或審計。

十、財務公開

1、內容:財務收支、債權債務、工程項目承包、村幹部報酬、村集體土地補償款收支、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糧食生產直補等情況實行明細公開或專項公開。公開內容由“中心”提供並蓋章。

2、時間:確定每月(每季第一個月)15日至20日為公開日。

3、形式:在村務公開欄張貼公佈。積極創新羣眾喜聞樂見的其他公開形式,推行網上定向公開。

4、程序:由村報賬員定期向“中心”領取財務公開表,經村務民主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後,在村務公開欄公佈,並做好財務公開資料整理歸檔。

十一、財會人員管理

1、村報賬員要實行持證上崗。未取得上崗證的,在受聘上任一年內必須接受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業務培訓,經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上崗證准許其上崗,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留任。

2、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及其直系親屬不得任村(社)的報賬員。

3、村報賬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受村兩委換屆影響。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解聘或撤換。村報賬員在年度民主評議村幹部活動中被評為稱職者可連聘連任,累計2次評為不稱職者予以解聘。

4、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由村黨組織提出初步人選,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決定,若村兩委聯席會議存在較大爭議,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也可經公開考試選拔確定人選。確定的人選報鄉鎮“中心”審核後備案。

5、村報賬員的報酬與福利待遇原則上享受村主要幹部同等勞動報酬與福利待遇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0

1、村級財務支出實行聯審聯籤制度。日常經費的支出原則上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數額較大的經費支出,由村班子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後,授權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數額巨大的經費使用和支出必須在村班子聯席會議討論基礎上,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2、要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儘量減少不必要支出,把現限的資金用改善村容、村貌等新農村建設上。

3、村除了在村級財務代理中心建立統一帳户外,不得建立其它帳務。

4、堅持村級財務公開原則,村財務公開內容:每月季度到村級財務代表中心領取詳細的資金收入和支出情況,予以公開。

5、加強民主理財,要健全和建立民主理財制度,保證農民羣眾對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6、強化民主理財小組職責,各村要通過民主推選方式,成立5-7人民主理財小組,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職能。

7、年終時村級財務收支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清查後張榜公佈,對不符合開支的,民主理財小組有權提出,並責令退款。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1

為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強化村級財務監督,嚴肅財經活動紀律,管好用活集體資財,提高集體資金使用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根據有關財經法規和政策,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類資金的收、支管理

1、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由財政機關按照有關政策轉入農經專户按村記帳,開支時按照鄉政府確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嚴格按照《甘肅省村級範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籌集、管理和使用,其開支範圍主要用於村級道路建設、植樹造林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籌集體生產性公益事業,籌集資金實行上線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5元,嚴禁自立項目或提高標準向羣眾籌資,加重農民負擔。

3、專業承包合同收入的資金:無論是公地、園林、房屋,還是其它集體資產,只要是承包經營,就必須簽訂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費,壯大集體積累,用於擴大再生產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來投資和撥付資金(包括捐款、各種贊助款、補助等):要做到專款專用,按時交存農經專户管理,不得隨意亂花亂用,做到物盡其能,財盡其用。

5、經營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資金:做到應收盡收、不準隱瞞虛報,更不得設置帳外帳。

6、各種結算類資金:要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和內部往來款項,往來款項,積極催收欠款,清償債務,提高資金的週轉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財務收支由村報帳員具體經辦,款項的撥付有政府鄉長審籤,支出票據由村主任審批,大額支出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鄉經管站統一管理帳務的記載和核算。同時,實行全鄉統一報帳日,對村社收支憑證進行報銷。

二、現金管理制度

1、建立崗位責任制:各村現金由村報帳員(文書)負責管理,其它人員一律不得插手經管現金。

2、向單位和個人收款,必須開據統一收據,不得用白條和以表代據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據必須及時銷號交存。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平調、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頂庫,不瞞報收入,收入現金及時入帳。

4、備用金實行限額,村一級不得超過500元,社一級不得超過200元。

5、村級建立現金日記帳,準確核算現金收支,及時清點現金,並在每月報帳日和鄉上進行帳面餘額的核對。

三、票據管理制度

1、必須使用統一收據,即財政統一的收據和經管站監製、提供的票據。

2、收據不得隨意塗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丟失和拆本使用,收據存根必須及時銷號。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2

為了做好我鎮村級財務工作,規範村級財務行為,嚴肅財經法紀,切實保護集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我鎮村級財務管理規定:

一、村級財務的管理形式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賬簿、憑證、現金、銀行存款,由鎮農經站代記、代管,其所有權仍屬村集體經濟組織。

二、村級財務的賬簿設置及管理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設置現金日記賬、存款日記賬、財產物資登記簿、債權債務登記薄、內部往來登記薄。

2、鎮農經站設置總賬、明細賬、現金賬和銀行存款賬。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種賬簿、收據、報表由鎮農經站統一整理歸檔。

三、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會計人員負責辦理村級的財務事項,登記有關賬簿,按要求向農經站報賬、繳款、定期核對相關賬目和盤點庫存現金,做到鎮村兩級賬賬、賬證、賬、款賬物、賬榜相符。

2、鎮農經站要嚴格財務手續,農經站站長和總會計要認真審核村級的各項收入、支出憑證,不符合規定的嚴禁入賬。

3、村級財務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絕對禁止坐支,凡發現坐支現金,農經站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4、村級的財務收支憑證,每月必須到鎮農經站報由賬一次,同時核對賬目、清點庫存現金,做到鎮、村兩級賬目餘額等、庫存符、手續清。報賬時間:在每月的20日以前,如果業務量多時可隨時來報。

四、財務審批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要嚴把審批關,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或領、付款人簽字,必須有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簽字蓋章,必須有理財小組負責人簽字蓋章,同時還要有包村乾乾部部簽字。如有招待費、車費等特殊開支,除上述審籤手續外,還需有鎮紀委及鎮主要領導審批。

2、村集體支取代管資金必須先由村主要幹部審批,鎮有關領導逐級審核,再到鎮農經站支取,支取小1000元以內,由鎮農經站站長審核,支取1000-5000元資金由鎮政府主管領導審核,5000元以上由鎮主要領導審核。

五、村級財務管理責任制度

1、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離任時要接受離任審計。

2、村幹部不得代理會計辦理財會事項,不得直接經手票據現金。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賬內管理,絕對禁止以收代支、設賬外賬、小金庫等,

六、民主理財制度

村級設理財小組,由五至七名成員組成,並定期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公佈當期村內收支和其他財務事項,接受理財小組人員審理監督。

七、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會計保留週轉金不超過1000元,其餘資金全部上交農經站管理,村收入大的現金1000元以上,當日內必須送交農經站管理。

2、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由鎮農經站存入銀行管理,一村一户,發生業務時鎮、村同時登記賬薄,並嚴格按照內部控制制度,保證村財村有。

八、票據管理制度

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一律入賬,並使用由鎮農經站領取的專用收據,禁止使用其他 收據入賬,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收據領取、收回嚴格按手續辦理。

九、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制度

村級的重大財務事項要按照村政事務“六步決策法”執行。村級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大中型固定資產購置、變賣和報廢處理,大額的對外投資項目,大額借債,較大的財務項目開支,呆賬、死賬的處理,農業項目的招標發包方案,以及其它重大財務事項等,具體規定如下:

1、村集體發包農業項目、村集體大型購置支出和其他羣眾關心的事項,必須民主公開,競價投標。上述項目實施前必須先將方案報鎮政府審批,實施時必須有農經站人員、包村包片領導參加,並簽訂有關合同,否則鎮農經站不予報賬。

2、村裏的大型購建支出報賬,必須開據正式税票,同時還要有招標承包合同或複印件、工程預算以及驗收合格證明等必備的資料做為附件入賬。

十、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要按區紀委、民政局的要求公開賬目,公開前要到鎮農經站審核,否則無效。

十一、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村級應設一名專職或兼職保管員,並設財產、物資出庫登記薄。村會計、保管員、鎮農經站定期盤點財產、物資,發現虧損、盈餘及時做出處理。

十二、實行“雙代管”,鎮、村兩級財務人員,鎮、村兩級審籤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並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3

為進一步規範我鎮村居財務管理行為,管好用好村級每一筆資金,切實維護好國家、集體和羣眾利益,促進村居幹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再上新台階,現就下原鎮村級財務管理作相關規定如下,希認真執行。

一、收入管理

1、村級所使用的一切收款憑證,都必須是從農經服務中心登記領用的省監製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電腦打印),使用時必須實行領用登記,用完銷號換領。村不得私自購買通用收款收據。違者對相關責任人處2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罰款。

2、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入必須及時送交鎮農經服務中心代管,收取的現金、有價證券必須在三天內送交鎮農經服務中心。

3、村平時開支所需現金堅持先繳後付原則,實行收支兩條線,嚴格禁止截留收入,坐收坐支,違者按違規金額5%處以罰款,由村主要負責人、村會計和相關當事人承擔。

4、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私存,違者視作挪用公款,並按發生額的5%對當事人處以罰款,觸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格控制庫存現金限額,村級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xx元,超出限額部分的現金必須及時送交鎮農經中心村級資金專户。

二、支出管理

6、村幹部報酬包含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和年終責任制考核獎金,實行總量扎口、標準核定、百分制考核浮動的辦法,由鎮政府核定總量,各村按照內部崗位責任制嚴格考核結算分配到人。

7、村聘用的管理人員工資應在鎮審定的幹部工資獎金總額之內結算分配,不得在考核審批的工資獎金總額之外安排。違者,一經查實發現,在當年審批的幹部補貼總額中全額攤銷退歸集體,並處村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5%的罰款。

8、各種專項獎勵和服務性補貼,凡發放到個人的,均必須提供相關文件依據,並報經鎮統一審批後方可實施,報支入賬。村幹部電話費繼續按有關規定執行。

9、報刊、雜誌訂閲費直接由市級專户撥付給徵訂單位。上級部門下達的黨報黨刊任務對照相關文件由鎮主管領導審核批准後執行,除此以外,村內不得私自公費訂閲其他任何報刊,違者費用自付,村不得報支。

10、村級正常所需的單筆金額10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帳據、村務、財務公開資料等)必須事先向農經服務中心申報,經審核批准後購買,村級不得擅自印刷物品。

11、嚴禁動用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一事一議資金及其他村有資金購買禮品、紀念品、趣味性物品以及其他由個人使用的物品,一經發現查實,支付款項由村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經辦人全額承擔。

12、開支審批權限,200元以下的由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村黨組織書記)一支筆審批;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村主要定職幹部會籤;10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附村兩委會討論記錄複印件。

13、對5000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實行立項跟蹤管理,必須經以下程序方可實施。

(1)實施項目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2)實施項目必須事先編制預算計劃,履行立項程序,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3)項目實施過程必須有村民代表參加並簽字的監督記錄資料。

(4)項目實施完畢,必須根據項目預算和承包合同進行驗收。決算驗收資料需經參加驗收人員、村監委會、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後方可報批入賬。

(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及大宗商品採購事項,除按上述規定程序辦理外,必須嚴格按照《下原鎮工程招投標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適用規模、方法、和程序組織招投標,並簽訂明確規範的合同。如有違反,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14、外來原始憑證必須是經税務及財政部門監製的憑證,普通收款收據不得作為開支憑證入賬;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是正式付款憑證或支出證明單,嚴禁白條制證。凡是支出憑證都必須户名、日期、品名、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和金額等要素齊全,付款人、經手人、證明人簽字,村民主理財人員審核簽字,加蓋民主理財組織印章後由審批人審批,報農經站審核加蓋憑證審核專用章方可支出。要素不全不得入帳,發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罰款。

15、每月發生的一切收支業務,必須在當月25日前由村經管員編制報賬清單報片長簽字認可後報農經服務中心備案,作為入帳的依據,否則不得入帳,發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6、當年發生的一切業務收入和費用支出必須當年結清記入財務賬目(當年完工的工程必須當年驗收、當年結算入賬。其他賒欠物品等事項也必須當年結清記入帳內),各村兩委會及每個村幹部個人必須履行承諾手續(以下一年度春節上班後一週時間為限),承諾本單位和本人經手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已結清,承諾書進入財務檔案。自20xx年起,若到下一年度仍有本年度費用未入賬的,其費用支出一律不得入賬,概由責任人個人負擔;若有收入未入賬的,據實補辦入賬手續,並嚴格追究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20xx年及以前年度發生的費用支出未入賬的,全部必須由經辦人書面説明情況,村居兩委會集體討論形成意見並簽名,片長審核批准,於20xx年9月1日前報農經服務中心核實批准後入賬。超過時間未上報或手續不全的,今後一律不得再予入賬。經核查與當事人説明情況有出入的,一律不得入賬,並嚴格追究當事人相應責任。

17、杜絕村集體招待和用車費用支出,一經發現,一律由經辦人、審批人承擔。徵兵費用(含誤工、交通、食宿、家訪及出兵等一切費用)按人計算,送鎮體檢150元/人,送市體檢600元/人,出兵1000元/人,限額(包乾)使用不得突破。超過限額部分由經辦人、分工村幹部、審批人共同承擔。若有特殊情況需出南通市外調,須報經分工片長和人武部審核批准,發生費用另行結算。

18、村級資金撥付一律實行非現金結算,由村在申請撥付資金的同時提供資金支付清冊,鎮農經服務中心直接打卡到付款人賬户。

三、用工管理

19、完善用工管理辦法,努力推行用工招標、承包辦法,減少和杜絕浪工、人情工,對必不可少的集體用工必須在履行申報審批手續後,由用工經辦人及時登記“用工記工單”,連同“申報單”於完工次日結報給村經管員;村按月登記彙總,按季結報入賬,並報分管片長,在村務公開欄中公佈;年終搞好結算兑現。對不按規定超期結報的,視情節給予當事人1-5%的罰款,在年終工資中扣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虛支公用工,一經發現按照相關財經紀律嚴肅查處。

四、債務化解

20、村級原則上不得發生新的債務,對未按規定申報批准,私自向銀行或個人借款舉債發生的新生不良債務,按照新增債務總額給予村主要負責人5-10%的罰款,在當年審批的村幹部工資總額中扣除,利息由當事人自付。

21、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制度,實行計劃使用,先批後用,按規定程序撥付資金。禁止發生以“墊支款”等形式的變相舉債和舉新債還舊債的脱殼行為發生,違者視作違規舉債,按第20條規定處理。

22、對歷年村欠幹部的工資記入借款或投資帳户的必須從借款或投資帳户中剔除轉入應付幹部工資帳户,村不得支付利息,歷史上已形成的借款,並約定計息的今後一律按利隨本盡的原則,參照銀行同期同檔貸款利率計息。超額支付的利息由經辦人、審批人各負擔50%,在各人工資中扣除。

五、財務公開

23、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監督組織(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可跟村監委會交叉兼職),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對全村村民負責,每月活動一次對村級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對不合理的開支行使否決權。村級財務收支必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字,並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會計方可入賬。村務公開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審查村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公開是否及時,公開形式是否科學,公開程序是否規範,並及時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監督情況。

六、審計監督

24、鎮農經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財經紀律及相關規定對村級資金收支、報賬及賬務處理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若因農經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把關不嚴、監督不力造成村級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相關人員必須承擔相應政治的、經濟的連帶責任。

25、由鎮審計、財政、農經抽調人員組成審計小組,負責對村級財務定期進行審計。在審計中查出被侵佔的集體資產和資金,責成責任人如數退還,涉及村幹部及相關人員違法亂紀的,提出處理意見,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審計工作結束後,審計小組應及時將審計結果向鎮黨委、政府提交書面審計報告,並按規定公佈,接受監督。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4

一、會人員管理及職責

1、為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的規範化、制度化管理,對村級財務實行以會計委託製為核心的“五統一”管理工作。“五統一”即在堅持村級團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務監督權不變的前提下,受村委會的委託,以鎮為單位實行統一財務制度、統一審核記賬、統一票據、統一財務公佈的資料和時間、統一建檔管理。同時逐步推進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

2、鎮設立村帳鎮代管辦公室,隸屬經管站管理,配備專職代理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各村的票據審核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會計核算範圍包括各村團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支情景,村下屬公司的收支情景。各村必須配備一名報賬員,村報賬員理解鎮經管站的工作管理和業務指導。

3、鎮代管會計工作職責:按財政部印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建立賬簿,設置會計科目,正確處理會計業務,把好財務審核關,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公佈單,對村報賬員實行業務指導,協助各村做好財務工作。

4、報賬員職責:村報賬員主要負責管理村級財務收支、財物管理、村級統計、各項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徵用結算等工作,並按季做好財務上牆公佈,理解村民監督。

5、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按時處理賬務,定期核對現金、盤點物資,做到賬實、賬款、賬證、賬表五相符。

6、村幹部要支持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務人員行使其工作權利,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同時要堅持財會隊伍的相對穩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撤換。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鎮經管站提出意見,村兩委會團體討論經過,同時將討論結果報經管站備案,並按規定辦理交結手續,編制交結清單,並由經管站和村財務主任現場監交,在未辦清交接手續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7、會計核算制度應按照《會計法》和《村合作經濟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會計冊賬及各項登記簿,做到記賬規範及時。各村報賬員設在現金、存款記賬、債權債務備查簿和各種經濟合同賬。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各村報賬員向經管站核報收支賬目,同時盤點現金、存款餘額。

二、財務預決算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景,並進行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經過,並在公開欄中公佈。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併公佈,理解羣眾的監督。根據預算實施情景,可按編制程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經管站要在每月審核的同時,對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行審核。

三、原始憑證管理和使用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行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一使用“xx經濟開發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買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後,採用以舊換新的辦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規範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並註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拒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貼合規定手續的付出發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票的一律憑正式發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景(如:發展團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團體經濟年收入情景按10%比例提取用於超額開支部分,並採取“一事一議”辦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經過後報鎮蹲點領導以及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後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四、貨幣資金及資金賬號管理

1、嚴格執行權、賬、錢分管制度。財務審批人只管審批,不管錢、賬。會計只管賬不管錢,報賬員管錢不管賬,非報賬員不得保管團體現金。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現金。

3、村要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庫存現金嚴格控制在5000元以內,超額應及時對存入銀行,如出現失竊或短款,報賬員要負賠償職責。報賬員嚴禁私自出借現金,嚴禁挪用公款,各村(場)禁止另設小金庫和賬外賬。

4、村幹部因工作需要預借資金時,須經財務審批人審批。公務完畢後預借款必須在七天內結算,不得藉故拖欠佔用。

5、村團體不得為個人或單位作貸款經濟擔保。對公款私借及擔保的,應由誰批准誰收回,收不回的由審批人償還。

6、加強結算資金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內部往來等款項。對各項拖欠款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催收,並對賬外拖欠款及時納入賬內管理。對一時無法收回的,應訂立還款協議限期收回;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由村團體提書面意見,報經管站備案。對各種應付款項要定期清理,按時償還並及時化解不良債務。村團體不得擅自舉債、借債搞公益事業或建設新項目,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經過。

7、加強資金賬號管理,各村(場)原則上只允許開設一至兩個銀行帳户,銀行賬號僅為本單位經濟業務服務,不得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如需特殊情景需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需收取必須管理費(按資金額的2%收取)

五、財務審批

1、村(場)書記主持重大財務開支的審批原則,把握村(場)財務收支情景,按月集中村(場)幹部審查一次財務收支,負責審批村(場長)主任經手的開支發票。

2、村(場)財務實行村主任(場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支出審批制度,規範審批手續,實行村(場長)主任一支筆限額審批書記核准制度,實行先審後批,對不合理開支有權拒絕審批。

3、審批權限:單筆開支在20xx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單筆開支在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經村(場)兩委班子團體討論經過後,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單筆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談論經過並報鎮經管站審核後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准。

六、收支報賬

1、村收支票據每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蓋章後,上報經管站審核後,由代管會計入賬,對不貼合要求的,要及時退回並作出妥善處理。

2、支出票據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報賬。凡支出發生後二個月不報賬的,無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審批報銷。

3、非報賬員代收各種款項的,應在收款後三天內向報賬員結清。

4、各村的一切建設項目資金支付都必須有合同,預決算單、竣工驗收報告單、税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否則不得入賬。

七、財產物資管理

1、會計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逐項登記管理。

2、固定資產的更新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更等重要事項須報經管站審核備案;作價轉讓的要合理估價並公開轉讓,並及時收回價款。

3、村團體的固定資產的承包或租賃,應經村團體討論決定,由村合作經濟組織辦理承包、租賃手續、簽訂書面合同,並按合同規定及時收繳承包費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資產承包或租賃實行公開招標。合同期滿,應對承包租賃的固定資產進行檢查驗收,造成損壞或損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賃者負責修復或賠償,防止團體資產流失。

4、要確保團體財產的安全完整。各村(場)不得團團體財產抵押貸款,為他人擔保。

八、經濟承包合同管理

1、村(場)要嚴格按照《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做好團體資產發包和租賃工作。

2、村團體資產的發包、租賃及工程建設項目等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經管站備案。其中數額較大的工程發包建設項目必須按鎮有關規定,實行公開招投標。

3、村報賬員應根據合同設立承包合同台賬,明細登記合同的兑現情景。對年終合同兑現有困難的要求其辦好欠交承包款或減免手續,並及時入賬。年終各項承包合同兑現率要求到達95%以上。

九、民主理財、財務公開

1、村民主理財小組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村民理財小組的成員一般3—5人,村兩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小組要認真聽取和反映全體村民對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提議,按期每月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切實履行職責,監督財務制度的實施。進行財務審查。

2、各村(場)要實行財務公開。村級財務公佈表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名,並報鎮經管站審核後方可公開。

3、各村(場)的財務按季上牆公佈。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各季財務收支明細、村幹部工資補貼、基建項目和固定資產購置、承包辦法及指標等項目要逐項及時公開。

4、各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財務收支明細、重大基建投資和大型資產購置計劃開支,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報鎮備案後方可實施。

5、財務公開除上牆公佈外,並可採取會議、廣播等多種形式,其公佈資料須保留十五天以上,公開欄旁須設置意見箱,廣泛聽取羣眾意見。

十、審計監督

經管站匯同鎮紀檢、財政部門每年對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全面審計,一經發現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發現一齊查處一齊,違紀金額全額上繳鎮財政,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財務報表及檔案管理

1、鎮代管會計、村報賬員應按有關規定登記各種賬簿,及時上報各種報表,力爭數據準確,並分類編號、裝訂、歸檔保管。村財務檔案,如賬冊、憑證、報表、各類合同、土地承包資料、有關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上級檔案保管年限規定執行。對裝訂成冊的檔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鎮經管站建立村級財務檔案室,實行統一歸檔管理,一村一櫃。村級會計資料集中保管為十年,期滿後逐年返還給各村(場),由村(場)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管理。

3、嚴格檔案查閲使用手續。除業務主管部門、執法機關履行公務需要查閲檔案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凡要查閲村級會計檔案,須經經管站同意後方可進行,並將查閲情景作書面記錄。

4、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

5、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銷燬的,應編制好銷燬簿冊,報鎮經管站批准,並派人監銷。

十二、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村級財務發生下列情景之一的,應立即報鎮政府和鎮經管站:

1、發現貪污挪用公款現象。

2、發現報賬員現金、有價證券或財務檔案等被竊事件。

3、發現對外進行經濟擔保現象。

4、被有關部門查封銀行賬户的。

5、其他須報告的重大財務事項。

重要事項報告必須真實可靠,在口頭彙報的同時,並報送書面報告,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

十三、本財務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財務制度與本制度有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如上級對村級財務管理有新的規定按上級文件為準。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5

一、會計人員配置及管理

1、村設會計一名,出納一名,村書記、主任不得兼任出納,會計、出納不得兼職。

2、村會計對本村財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各類經濟業務的處理、編制、報表及統計等工作。必須具備較好的政治、業務素質,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能夠勝任財會工作。村會計任免或調換必須徵求鎮財政、農經意見,鎮政府批准,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3、村會計必須接受鎮財政所、農經站管理、培訓、考核,具備會計資格後頒發會計上崗證,持證上崗。

二、資金管理

1、村級財務應當實行帳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現金,非會計人員不得保管現金。

2、村內各項收款必須由財會人員經管,並統一使用縣農業委員會印製的統一收據,不得使用白條收款,嚴禁無據收款。

3、村集體各項支出要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經手人、證明人及審批人簽字齊全,以帶税章的票據為準,財會人員要按財務制度嚴格審核,凡不符合規定和手續不完備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並退回,嚴禁白條頂庫,嚴禁村幹部用打白條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體資金應詳細記載並納入帳內核算,由出納員保管或委託金融機構代管,其它人員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體所有資金為個人或外單位擔保、抵押。

5、非財會人員需要取現金和票據外出辦公,必須向會計辦理預支或領票手續,業務完畢後,5天以內向會計報帳並辦理註銷手續,如領用期超過1個月的,會計審查,確實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記錄其往來帳户,待款收回後再進行帳務處理。

6、庫存現金實行限額制,不得超過1000元,超出限額的現金要及時存入信用社,庫存現金髮生事故由出納員負責。

三、財務計劃管理

1、各村根據生產基本建設的安排,制定本村年度財務收支預算,經村兩委會議通過和民主理財小組審定後,報鎮農經站一份存檔,預算外開支首先經兩委會通過,然後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後,方可執行。

2村集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按“一事一議”的形式籌集資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議”籌資方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後,並報鎮、縣減負辦批准後,向村民發放“一事一議”監督卡,嚴禁強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錢物。

3財務計劃包括: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生產經營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收益分配計劃等。

四、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管理

1、 村集體所有單位價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資屬固定資產,由村會計登記,做到帳、物相符,保證集體資產安全完整,涉及產權變更及時辦理手續。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登記、保管、使用和維修保養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凡不符合出入庫手續的,保管員有權拒絕辦理。

3、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農用固定資產一般採用綜合折舊的辦法,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

4、村集體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定期盤點清查制度,確保帳實相符。經查出屬於正常報廢的資產,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鑑定後,報鎮農經站審查,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進行帳務處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佔集體資產,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價款。

5、村集體所有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的變賣、轉讓、抵押以及投資入股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以外,由村集體提出意見,經鎮農經管理機構審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五、村集體資產管理

1、農村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其方案(承包經營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確定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採取公開招標、投標方式確定經營者。禁止利用職權壓價發包、出租集體資產。

2、村集體資產實行拍賣、出售、轉讓、兼併、股份經營聯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集體資產數額較大的(價值超過1萬元以上的),村集體必須委託縣級以上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應當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並報鎮備案。

3、村集體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資源台帳,對集體資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價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額及繳納情況等,要登記清楚,定時(每季)向村民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六、帳薄設置與管理

1、村集體設總分類帳,現金日記帳、存款日記帳,固定資產帳、明細分類帳、產品物質帳,出納日記帳。

2、村建帳完畢後,交鎮農經站審核,經審核後財務運作規範的村,才可歸還村保管,不規範的村,及時進行改正。

七、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1、健全完善民主理財制度, 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代表產生3―7人組成,設組長一名。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村主要負責人(書記、主任)及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2、村民理財小組有權對村內所有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定期(每月報帳前)逐筆逐項審查各項財務收支並否決不合理開支,未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蓋章的收支單據一律不得入帳。

3、村集體財務公開是村務民主監督的關鍵,主要包括十八個方面,其中財務收支要逐筆逐項公開,並註明日期和經手人。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查蓋章後方可公開,公開後要認真聽取羣眾意見和建議,解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八、財務審批制度及公章管理

1、村集體要建立健全財務審批制度,全面實施“三審一把關”財務制度,村財務開支要由村書記審查、包村幹部把關、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村主任審批,同時財務票據上要有經手人簽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都視為手續不完備,嚴禁入帳。

2、村集體要定期召開理財工作會(每月一次),由村兩委、會計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一是對前期財務收支進行逐項審核;二是對下期財務收支進行討論。對計劃外大型開支(生產性開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的,非生產性開支一次在20xx元以上的),村幹部和理財小組研究通過後,還要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方可實行,未按程序批准的開支,財會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3、村民委員會公章由文書保管(書記、主任不得管理村公章)。公章的使用必須慎重,一旦出現不良後果由文書本人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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