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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薦】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薦】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薦】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

以開源節流,增收節支為原則,服務教學為目的,嚴格執行國家規定財務法規、財務制度。做好財務工作。

一、預算的制定:

每學期開始,由各處室作出本學期的開支預算,報學校財務室,由財務室整理後上報校長會,校長會根據財務室所做的本學期收入預算平衡各處室預算,並制定出學校總的收支預算,財務室整理並印發各處室,各處室的開支由其主管校長負責管理,未經校長會批准,期末不能突破預算數。

二、預算的執行:

物品的採購要體現增收節支的原則,採取專人負責多人蔘與的方法,購買地點原則上是政府定點單位。

1、教學用品,根據本學期的教學要求,制定購買計劃,經教務處審查報校長會通過後,由總務處與相關科室及專業人員負責購買。

2、除教學上專業性強的物資外,其他物資的採購由總務處作出

計劃與預算,報校長會批准後,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並專人管理,驗收登記。

三、審批制度

1、報銷發票時,必須是完整、真實合法單據,必須有主管副校長或總務處負責人簽字,金額小於(含等於)300元的由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批,大於300元的由校長審批,經審查無誤後財會人員方可支出。

2、私人不得借用公款,如有特殊情況,經主管財務校長及校長同意並簽字,借款金額不得超出借款人的2個月工資總額,同時辦理好借款手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規範學校經濟行為,樹立廉潔治校意識,預防職務違紀、違法及其犯罪,保證學校經費合理使用,推動學校和諧快速發展,現結合我校實際,規範學校財務管理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資金收入學校所有資金收入由財會人員統一收取入帳。

二、計劃用款各部門按照資金輕重緩急程度上報用款計劃,本月25日前上報下一月的用款計劃,財務科統一彙總報校長室審核上報,沒有用款計劃項目不得安排用款。

三、發票審批發票先由經手人簽名,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科複核,然後報分管部門領導審核,經校分管領導和校長審批後方可報銷。

四、物資採購購買物資先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經校領導批准(報銷附後),物資採購在20xx—10000元由學校組織集體採購;10000元以上由學校組織工會、教師代表並邀請教育局紀檢人員參與購買,屬於政府採購項目,上報政府採購中心批准或集中採購。

五、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由學校邀請縣紀委、教育局紀檢領導和職工代表參與投標或議標,工程造價3萬元以下,在縣紀委、教育局紀委指導下,由學校組織人員驗收評審,3萬元以上報縣財政局評審中心評審定價。工程經費管理,3萬元以上項目需報縣財政局評審中心審計,金額較大的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審計,未經審計(或在審)的項目,預付工程款嚴格控制在預算的70%以內,待審計結束後按審計價結算。

六、合同管理學校在簽訂經濟類合同時,根據類別邀請縣教育局監察室、審計室等相關職能科室人員參與並在合同上鑑證簽字;各類投標準備階段,標書製作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嚴控非誠信企業參與招投標活動;投標、開標及相關程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付款按合同規定履行。

七、借用公款教職工因公出差或外出物資採購借用公款(教職工500元以下、管理人員1000元以下不預借公款),回來應立即辦理報帳手續,在一月內未及時報銷結賬,財務科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個人因私借款金額不超過個人月工資50%。

八、資料徵訂教輔資料徵訂先由年級學科組審核提議,經年級分管領導及校領導批准,報銷時附相關合同,手續不齊全的不予報銷。

九、加班補助加班先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經分管領導批准,按周結清;加班補助按相關工作量確定。

十、職工探親與配偶不住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未婚職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親的待遇,已婚職工每四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親的待遇,但不包括岳父母、公婆的規定,職工探親路費憑票按實報銷(不含打的費),但不得報銷火車卧鋪票和飛機票。(參照蘇財行[1981]89號文件)

十一、校產管理學校財產由後勤處統一管理,各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調動或處理,凡報廢資產須書面申請,經後勤處上報校長室批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由後勤處處理。各級部辦公室、教室、各處室內資產實行誰使用誰保管,每學期結束進行檢查,損壞、丟失按當時現行價格賠償。

十二、財務公開學校成立民主理財小組,定期進行民主理財,審查學校各類財務賬目,做到民主理財,賬目公開,嚴禁違規開支,杜絕浪費。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3

為了規範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各項事業蓬勃發展,根據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關於財務管理的若干規定: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總務處履行財務職責,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

3、學校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財務制度的政策,對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堅決制止。

4、認真全面地做好開學前的預算,期末的決算,計劃使用經費。

5、做好財務各類賬目,合理安排好學校各類開支,做到日清月結,賬目清楚,

賬款相符,專款專用,手續嚴密,內容真實。

6、嚴格執行各項審批制度,各部門購置物品前須填寫“學校物品申請(購)單”,經

校長審批後方可購買。

7、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財物資料,定期歸檔。

8、嚴格執行有關財務制度政策,堅決抵制違反財務制度的各種行為。

9、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

二、關於經費民主管理的若干規定:

1、經費預決算每年一次進行校內公示。

2、定期、不定期公佈經費使用情況。

3、各部門的各項收費必須填寫“學校部門收費申請單”後才能按規定進行,以保

障職能部門依法收費和做到陽光作業。同時各部門收費需履行好接受財務審核的義務。

4、購置貨物票證,必須是統一發票。

5、每年舉行一次職工代表大會,對財務運行情況進行通告並審議

6、堅持實行集體領導下的“一支筆”審批制度,重大財務活動集體研究決定。

7、現金報銷,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名和領導審批簽字,方可報銷。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4

一、現金管理:

1、及時存取現金,並做到當面點清無誤。

2、日常開支後,現金的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凍存現金按規定存放保險箱,金額按財務制度規定不超過日常開支的35天。

二、支票管理:

1、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嚴禁簽發空頭支票。

2、支票須填明户名、金額、用途等,對於金額不明確的購物支票予以限額,領用支票人員必須妥善保管支票,購物後及時報帳。

3、空白支票及其他空白結算憑單,按規定存放保險箱,印簽章由會計出納分別保管。

三、帳冊等的管理:

1、憑證、帳冊、報表及時移交檔案室。

2、保管上年度的憑證、帳冊、報表及有關票據等。除學校相關領導及上級審計、財務等部門人員時,非財務人員不得擅自翻閲、查閲有關憑證、帳冊、報表、票據等。

四、軟件及有關財務數據、資料的安全管理:

1、財務人員使用財務軟件。

2、明確設置財務軟件操作人員的權限分配,嚴禁操作人員超越各自帳套、各自權限,進行操作。

3、軟件操作人員設置各自的密碼,有必要的話及時調整密碼,以免有關數據、資料的泄露。

4、嚴禁非財務軟盤在財務網絡中的使用以免病毒侵入。

5、及時保存財務數據、資料,包括硬盤、軟盤的數據保存。

五、財會室內管理:

1、嚴禁吸煙,保證滅火器的有效使用。

2、注意電器的安全使用,使用後應及時關閉或切斷電源。

3、離開時,及時設置報警裝置,關好防盜門窗。

9、學校財務工作管理制度

進一步規範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協調、持續發展,根據《教育法》、《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原國家戒布的《中國小財務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下面是為家蒐集整理的學校財務工作管理制度,歡迎閲讀。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5

一、財務管理

1、財會人員和理財小組要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維護財經紀律,正確進行財務監督。

2、凡經相關部門批准並由學校替代收取的教輔、管理、保險等費用,必須請示學校校長方可給付。

3、學校經費的支出,以發票或食堂採購憑證為準,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説明用途、分管財務領導證明,才可報校長審批,在出納處報帳。

4、假鈔誰收取誰負責,教師個人和財務人員賬目往來一般以憑據為準。

5、出納會計每月定期向校長書面報告財務收支和現金餘額情況。

6、分管財務領導每學期向教職工公佈財務情況,接受諮詢。

二、學校物資採購、保管、領用

1、學校物資購、管、用實行登記制,由學校分教務、總務、政教、幼兒園線負責登記工作。

2、大宗採購1000元以上校務會決定,3000元以上報總支審批。

3、採購人員須預先支取現金的,須出具借條,採購完報賬後換回借條。

4、假期財產保管由值班人員負責,按相關制度追究責任。

5、學校物資不得外借校外人員,一般不借給教師個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須校長批准,出具借用條據,並在規定時間內歸還,有損壞的按1.5倍價格賠償。

三、班級財產維修承包辦法

班級財產由班主任管理,損壞由學校負責維修,但視情況追究班主任責任。

四、借款、用電、就餐等規定

1、教師個人借款500元以上,須由校長審批。所有借款優先從教師工資或績效中扣除。

2、教職員工校內用電嚴格按表收費,電錶由學校購買安裝,用户使用保管,遺失或人為損壞由用户負責。用户調動或離職由續住者繼續使用保管。

3、學校為學校教職工提供工作餐,教職工來客一天內不收取伙食費,超過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費。

4、正式教師直系子孫(特指子、孫)就讀幼兒園按標準收取保育費,不收伙食費,就讀國小按標準收取一切費用。

五、財務後勤領導小組(xxxx秋)

1、領導小組組長:XX

成員:XXXXXXXX

2、理財小組組長:XX

組員:XXXXXXXX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管理制度表》(下稱“本制度”),是根據《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學生社團管理章程》及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下稱“社聯”)、院學生社團(下稱“社團”)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範社聯下屬各部門及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聯及社團以此制度作為財務管理準則。

第三條本制度本着公開、明晰、客觀、有效的原則,確保我院各社團的正常運轉,規範社團活動,切實保障社團的正當權益。

第二章 經費的使用

第四條經費使用堅持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購買日用品、舉辦社團活動至少提前兩週將《學生社團活動經費策劃與預算》(物品名稱、所需金額均需列出),提交給社聯財務部審核同意後,經主席團審核,經團委分管學生社團的副書記審核,最終提交團委書記審批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社團活動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如果超出預算金額,超出部分由社團自行承擔。

第三章經費報銷規定

第六條活動策劃書應附有活動的經費預算,活動策劃書的經費預算應與活動申報表中的預算內容完全一致。

第七條活動結束後的一週內要把所有單據準備好交由社聯財務部及主席團初審,團委辦公室負責財務的老師預審,團委副書記審核,經團委書記審批後方可報銷。

第八條實行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只能報銷正規發票。且發票應註明日期,購買物品的型號,數量和金額,在發票右上角填寫發票序號,並附經手人簽名。發票具體要求如下:

(1)發票的客户付款只能填寫“西安體育學院”字樣,多寫、錯寫或不寫均不予以報銷。

(2)物品欄商品名稱須詳實寫明,商品過多可另附清單,貼於發票背面。

(3)發票及清單上需要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

(4)餐飲、娛樂等不符合財務規定的發票均不予報銷。

(5)發票正面不得擅自塗損。

附:報銷須知:

(1)報銷憑證為正式發票或支付憑證(支付憑證打印在A4紙上)。

(2)活動(比賽)照片4~6張,彩印在A4紙上(一張紙上2~3張),照片內容必須與當天活動(比賽)為實。

(3)活動總結(活動亮點和需要改進的地方都能呈現出來),電子版和紙質版各一份(紙質版用0.5黑色簽字筆簽名)。

(4)活動(比賽)前期和活動(比賽)結束當天必須以微信公眾號推送活動(比賽)內容。

(5)以上4點必須在一週之內交由社聯財務部審核,超時一律不予報銷。

(6)本次活動經費未審批下來,不能申請下期活動經費。

第九條本規章制度由社聯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7

為了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深圳市中國小校財務制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依法理財,勤儉節約,正確處理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關係。

二、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單位預算;依法籌集業

資金;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對學校的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三、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人員一般情況下包括報賬會計和財產保管員,在校長領導下和財務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管理學校財務活動。

2、學校財務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枝術職稱、任職資格、交接手續、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執行。學校的財務管理活動由財務負責人具體組織與實施。 l

四、學校預算管理

1、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教學任務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學校執行政府“核定收支(核定預算包乾數)、定額

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管理辦法。

3、學校年度部門預算的編制,包括正常經費的編制、項目支出

的編制。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均要納入預算管理,預算的編制要堅持“保證重點,兼顧一般。量入為此收支平衡”的原則,不編赤字預算。

五、學校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

還性資金。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費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

2、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

不得隨便擴大收費範圍和提高收費標準。

3、收入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納入財政專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搞賬外賬。

4、根據物價和主管等有關部門要求,學校每學期開展收費自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學校支出管理

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支出。包括:專款支出、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支出。

(一)、具體要求

1、各項支出要按批准的部門預算和規定的經費開支範圍、開支標準執行,嚴格審批手續,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不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2、對所有公用經費、人員經費支出應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隨意擴大範圍、提高標準。

3、對專項資金要堅持專款專用原則,項目支出要嚴格按政府採購招標條例執行。

七、結餘及其分配

1、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餘額。包括:一般收支結餘和專項資金結存。其中:專項資金結存是指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及教育費附加專項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

2、結餘分配。年終結轉時,學校的資金結餘除專項資金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外,按規定的比例在結餘中的一般結餘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和事業基金,事業基金用於彌補以後年度學校收支差額。學校應力爭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結餘。

八、學校資產管理

1、資產是指學校佔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 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各種債權等。貨幣資金包括:備用金和銀行存款。學校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和銀行結算紀律。()債權包括預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等。

3、固定資產管理按《羅湖區中國小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執行。

(1)、學校財產管理由學校分管財產的領導、財務、保管、使用等部門共同管埋。

(2)、按主管部門要求,使用統一的財產管理軟件進行電算化管理。

3、定期清查和盤點:每年十一月份學校財務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財產清查和盤點核對。

4、報廢和轉讓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負債管理

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的,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項、應繳財政專户、應繳税金、代管款項等要加強管理。

十、基金管理

1、基金是指學校資產減去負債後的差額,即淨資產。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2、事業基金是指無特定用途的淨結餘資金,主要用於彌補以後年度經費超支。3、固定基金是指學校所擁有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實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前,採用原值反映。

4、專用基金是指學校按規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醫療基金、獎教獎學基金和其他專用基金等學校要加強監督管理。

十一、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一)每年根據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寫出學校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事業支出明細表、固定資產分類表、基數表、專用基金錶、結餘分配表等。

(二)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

1、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收支執行情況、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基金結構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問題的主要改進措施等。

2、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經費自給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佔事此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有關生均收支指標等。

十二、財務監督

對學校的財務情況要定期實行校務公開。堅持學校財務公開制度,接受羣眾監督。學校每月在校務公開欄裏對學校叫財務收支狀況要進行公開。張貼學校整套的會計月報表,會計報表中應附項目支出明細表。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8

為規範學校收支行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增強教職工對學校財務活動的監督,進一步提高學校財務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特制訂郭河鎮中國小財務公開制度。

一、財務公開的目的

實行財務公開,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保證收支行為的規範化;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注重資金的使用效益,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增強教職工民主意識,激勵教職工參與理財,積極有力地進行財務監督;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不正之風,提高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密切幹羣關係,促進行風建設。

二、財務公開的原則

財務公開應當遵循合法、及時、真實和公正的原則,不得侵犯他人私隱,商業祕密、國家祕密、不得損害學校利益。

三、財務公開的內容

1、學校財務規章制度,上級有關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學校各項獎懲制度及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2、學校預算編制及執行情況,尤其是公務接待、會議、用車等費用支出情況及預算外資金的收支情況;

3、公用經費的劃撥標準、總額及累計撥款情況;

4、重要財產、物資的採購和處置情況;

5、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社會保障繳費情況;

6、建設工程項目和較大修理項目經費落實以及公開招投標情況;

7、學校代收代支資金情況;

8、其他涉及教職工利益的重大經濟事項。

四、財務公開的方式

1、設立固定的公開欄、宣傳欄;

2、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會議;

3、內部資料、校刊、廣播、校園網等校內發佈信息媒體;

4、其他便於教職工和社會知曉的形式。

五、財務公開的組織

1、財務公開是學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體現。各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報賬員(財務經辦員)、教師代表組成的財務公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要將財務公開的公示內容和照片資料留檔備查。

2、財務公開主要採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進行;學校財務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其他與財務有關的重大事項與重大活動的公開時間,應根據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後及時公開。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9

一:每學期制訂學校財務工作計劃,堅持“收支兩條線”,搞好資金收支預算方案。

二:堅持收入隨收隨繳,先繳後支,審批使用。

三:堅持不預算不開支,學校校長和主管領導認真把好審批關,不能隨意負債,堅持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專項資金。

四:堅持購物驗收制度,賬物相符,大宗物品集體採購,不許拿回扣,購物前要與校長或主管領導請示,徵得同意後方可同意購買,500元以上要集體研究。“堅持旅差費、招待費嚴格按有關規定標準報銷,不得超標。

五:堅持開支勤儉節約,壓縮一切不必要的開支,做到少花錢,多辦事。嚴格控制出關次數,做到一人次辦多件事。中層幹部、財務人員出差由校長簽字。招待客人實行派遣單制,特殊情況可先給校長打好招呼,或事後補派遣單。旅差費按相關規定報銷,招待費每人次不能超過20元。

六:堅持支出條據規範,堅持校長、主管領導審批,開支獲取有效合法的條據,購物發票必須有“經手人”,“驗收人”,簽字,消費發票“經手人”,“證明人”的簽字,同時經手人必須説明“招待某事某單位一行幾人”

七:堅持責任追究,凡違反財務管理行為,支出不合規定、亂收費。坐收坐支、擠佔專項資金,財務人員不作為,隨意舉債、簽單,不按期結賬,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為規範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國家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我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家資產損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二、財務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3、學校要自覺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各項經費必須及時足額上繳中心學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事業支出、建設性支出、經營性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2、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使各項支出發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

3、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中國小校支出須使用合法票據。

(三)、財會人員職責

1、會計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數字準確、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經常分析、如實反映情況。做好學校的收費管理,制止亂收費。

2、出納人員應熟悉、掌握財務制度和收支標準,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辦理和報銷或要求退還補正。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控制庫存現金限額。及時辦理現金、銀行收支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及銀行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及應收票據,嚴格掌握庫存現金限額和現金使用範圍,不得以白條子抵充現金,也不得坐支現金。嚴格空白支票和票據管理,銀行印鑑分人保管,確保資金安全。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3、財會人員應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工作。記帳憑證每月應連續編號、認真複核、及時打印、妥然粘貼,發現有錯及時更正,確保會計核算資料的準確性。

4、報表是進行會計信息綜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會計報表必須實行全市統一格式,不得隨意修改報表格式和確定報表文件名稱,並按規定要求報送。做到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報送及時。

三、收費管理

嚴格收費管理,加強行風建設,各學校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常抓不懈,嚴格要求,規範學校收費行為,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健全收費許可證制度。各學校必須在收費前依據有關文件及時向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的申領和變更手續;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按規定亮證收費,公開學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規範學校收費票據,嚴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據,票據的結報實行“向誰購領向誰結報”的辦法。

加強代管費的管理,代管費要按規定統一收繳,集中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按規定項目列支,每學期結束前必須按實結清,列明細向學生公佈,餘額退還。

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公開學校經費收支的項目和內容,加強羣眾性的財務監督。學校年度收支預、決算應向教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議。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和監督,規範財務活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項工作順利完成,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中國小校財務制度》(財教〔20xx〕489號)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圈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學校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制學校決算,真實映學校財務狀況;依法籌集教育經費,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加強對學校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範財務風險。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四條:學校一切財務收支必須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單位財務部門應按國家規定申請開立銀行賬户,未經批准不得開立銀行賬户。

第五條:財務部門要嚴格按照崗位不相容原則進行分工,做到錢賬分離、責任清晰。預留印鑑、支票等應分人保管,相互制約。

第六條:財務部門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財政財務管理規定開展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工作。

第七條:學校各處室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財政財務管理規定經辦具體事務,履行相關財務手續。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八條:學校預算是指中國小校根據教育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九條:學校預算以校為基本編制單位,教學點納入其所隸屬學校統一編制。預算編制應當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中國小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條:學校預算由學校根據年度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以及預算編制的規定,提出預算建議數,經主管部門審核彙總後報財政部門。學校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彙總報財政部門,經法定程序審核批覆後執行。

第十一條:學校應當嚴格執行批准的預算,規範辦理收支事項,加強預算執行管理。

第十二條:預算執行中,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户管理資金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者事業計劃有較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確需調整的,學校應當報主管部門審核後報財政部門調整預算。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户管理資金以外部分的預算需要調增或者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並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收入預算調整後,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十三條:學校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決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彙總後報財政部門審批。學校應當加強決算審核和分析,保證決算數據的真實、準確,規範決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設立"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嚴禁公款私存。

第十六條:學校組織收入應當合法合規;各項收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切實規範收費行為,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對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户的資金,中國小校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十七條:財務部門負責學校票據管理工作,按規定進行票據領用、開具、繳銷、歸檔等。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八條:學校支出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學校預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在年度部門預算批覆的範圍內,學校辦公費、印刷費、固定資產購置費等及單個項目支出按照“先預算、後支出”的程序,由各處室事前編制具體預算,按預算審批權限報批後執行

第二十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採購制度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公用經費支出嚴格按照《安徽省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xx〕480號)文件規定,不得用於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於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第二十三條:學校應本着厲行節約的原則安排各項經費支出,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報銷各項開支。凡預算單項支出數額達到20xx元以上的,由項目學校理財小組審核,形成會議記錄,報中心學校審批;預算單項支出數額達到5000元8000元以上的,需報區教育局審批後方可實施(區直學校、國中、中心國小8000元,其他學校5000元)。印刷費、維修費、物業管理費、辦公設備及其他物品購置支出在政府採購目錄範圍內或達到政府採購限額標準的,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程序。未在政府採購範圍內且未達到政府採購限額標準的,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按照金額小,確定通過招投標或者採用詢價方式確定服務供應商和價格。採用詢價方式,要實行貨比三家,無特殊原因,應採用合理低價法確定中標供應商。每個項目,每次購物或每個支出事項詢價不少於三家。20xx元以上的支出項目,報賬發票後要附“潁東區學校項目詢價記錄表”。

以下情況的支出,可直接審簽報銷:屬於多次發生、定期結算的日常運轉支出,如郵電費、水電費等;有相關政策依據明確支出標準的按規定執行,如工資、國家、省市規定的津貼補貼發放及公積金、職工社保繳存等。

第二十四條:支出經辦人應為學校在職在編人員、離退休人員,履行正規手續的聘用人員、掛職人員。外單位人員或臨時人員不得辦理報銷手續。此外,差旅費以實際出差人作為報銷人。

第二十五條:經辦人應出具與經濟事項行為相符的相關原始憑證,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嚴禁使用虛假票據。票據必須具有財政、税務部門票據統一監製章,並按規定全聯次、逐欄一次性如實開具。票面字跡清晰、不得塗改,必須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因購買商品較多,詳細情況無法在發票聯上完整體現的,在取得發票的同時,須附加蓋賣方印章的購物小票或商器細清單。

財務部門負責財務支出的複核終審。審核內容包括審核原始單據及附件是否齊全,審批程序是否完備,支出標準是否超標,以及是否有違財政財務管理規定的其他情況。未履行完整審批程序的支出,無依據、超標準、超範圍的支出,財務部門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條:學校必須嚴格執行財政等部門有關支出管理辦法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厲行節約,嚴格控制會議費、培訓費、印刷費、差旅費等一般性公務支出。

(一)辦公費支出

1、辦公費支出(包括辦公用品購置、圖書資料購置、獎牌證書製作等)需附明細清單並經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方可報銷。

2、購入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總務處統一採購、驗收、保管和領用管理。

(二)差旅費

1、差旅費按照《潁東區機關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財行〔20xx〕22號)《關於調整潁東區機關事業單位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行〔20xx〕46號)執行,凡超標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超標準住宿的,超出部分費用自理。

2、因工作需要出差,按照“先審批,後出差”的程序,出差人員應填寫《xx學校公務出差審批單》,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

一般人員公務出差,憑有關通知,填寫公務出差審批單、處室負責人簽字、分管校長同意、校長批准。

3、外出學習、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文件,按規定程序審批。因其他公務外出所需經費報銷須附通知文件(如無文件須註明原因),按規定程序報銷。

(三)公務接待費

公務接待按照阜東辦明電〔20xx〕1號《關於進一步規範全區公務接待工作的通知》規定及學校公務接待規定執行,厲行勤儉節約,從嚴從緊控制招待費支出。

(四)會議費

1、召開(參加)各種會議要本着精簡、高效、節約、務實的原則,嚴格控制參會人數、會議數量、會期、規模,注重會議質量,提高會議效率。

2、報銷會議費應附會議通知文件、參加會議人員簽到單、會議預算審批表、會議費結算清單和會議費發票,並由經辦人簽字。

3、會議費必須使用公務卡或轉賬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五)培訓費

培訓費按照區財政局、區組織部、區人社局《潁東區培訓費管理辦法》(財行〔20xx〕133號)執行。

第二十七條:學校原則上使用轉賬和公務卡支付結算方式,嚴格控制現金支出。

第二十八條:經辦人應在財務支出事項終了後應儘快辦理報銷手續,公務卡消費最遲應在還款日前三個工作日報銷。無特殊情況不得跨年度報銷。

第二十九條:凡納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範圍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支出均應實行政府採購。

第六章:往來款項管理

第三十條:學校往來款項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應繳財政款等。

財務部門對學校往來款項實行統一管理,定期清查。年末結賬前,對往來款項餘額進行全面清理,及時結算,避免長期掛賬。對應繳款項,應按照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拖欠。

第三十一條:前次借款未還的,不再辦理新的借款。借款在三個月內必須歸還,出納人員應加強對借款情況的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三十二條:學校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

第三十三條:固定資產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築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傢俱、用具、裝備及動植物。

第三十四條:固定資產由學校總務處統一管理,實物使用和保管具體落實到使用處室(或使用人),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將固定資產進行登記、編號,並定期進行清查盤點。

第三十五條: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佔、贈送或轉讓。職工調離本單位或退休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歸還,並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簽字清賬。

第三十六條:資產處置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申報審批程序。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處置國有資產。

第八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七條:建立學校經費收支公示制度,財務部門按月公開學校經費收支明細,接受師生員工監督。

第三十八條:會計憑證、會計檔案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制度和規範要求,按期整理裝訂成冊,由裝訂人簽章後,統一歸檔,並由專人保管。

第三十九條:學校要主動接受財政、審計、價格等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對於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採取有效措施,認真進行整改。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2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國家教委和省財政廳頒佈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各校領導分管系統限額、專項審批,大額借支實行聯籤制。

第三條 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 學校設置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的專職機構——管理科,下設財務組,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五條 學校管理科財務組配置一名財務主管、一名會計、一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六條 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准後報上級主管部門並予公佈。

第七條 學校應加強財務監督,設立專門的財務監督機構,形成學校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條 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財政部門的撥款收入、學雜費收入、培訓費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財政撥款收入(含各項經費撥款、離退休人員經費、大額基建撥款),應按預算收入計劃組織收入,對基建撥款應專户儲存。

2、學雜費收入:按省物價局和高教廳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財務部門應在有關科室的協同下,積極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專業、項目;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專業,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這兩項收費依據(含聯合辦學部分),應加蓋學校公章,於五月份前確定並交管理科財務組;當年新生名單、專業應在招生結束後一週內交管理科財務組;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應及時通知財務組。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財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財廳幹部職工的子女,減免數只能為學費總額的50%,其他雜費不減免。

⑷學費一年收繳一次,在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主管財務副校長批准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聯合辦學學費收入,財務部門應嚴格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收納入庫,並定期到聯辦單位核對收費情況;屬聯辦單位的收入也應及時、準確地劃歸對方。

⑹對學雜費收入,財務部門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情況。

3、培訓費收入:指學校培訓中心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收取的各項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學校所屬房屋出租租金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如發生合同糾紛引起房租減收或滯納,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以便妥善處理。

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小賣部、飯堂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飯堂、小賣部交納的折舊費、各種考務費、學校財產變價收入、贊助費、罰款收入、採購物品返還費用等應屬學校的收入。

第九條 學校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小錢櫃”;為學校或科室採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麼形式或藉口返回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管理科,並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十條 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後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設備、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財務組給予的借款或預付款。

第十四條 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包括現金借款和支票借款兩種,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凡借款額或預付款額超過500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情況需大額現金(1000元以上),須經校領導批准;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須填制管理科財務統一印製的“借款單”,先由各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有關審批人籤批,以後憑“借款單”到財務組借款。

第十五條 借款、預付款批准權限。

1、校長籤批50000元以下。

2、分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審批30000元以下。

3、財務主管應對各部門借款進行審核,凡XX元以上借款、預付款,須事先報財務主管審核,並簽署意見,再提交校領導批准。對不合乎制度規定的借款及預付款,財務人員應予拒付。

4、凡一次性50,000元以上金額的各項借款及預付款,由各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准;超過200,000元以上金額的借款,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校長負責籤批。

5、借款後,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6、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7、根據批准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採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關資料説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説明),經財務主管審核無誤後方可付款。

8、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付款。

9、各種借款、預付款的歸還及報銷,實行誰審批借款誰負責審批報銷的原則,不能交叉審批。

10、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報銷者,視同佔用公款處理,並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情況需續借須經財務科長批准。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 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福利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後,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七條 報銷支出審批權限:

1、校長籤批50,000元以內。

2、分管財務副校長籤批30,000元以內。

3、凡每筆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者,應先報財務主管審核後再報校領導批准。

4、凡一次性50,000元金額以上的各項支出,由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准;超過200,000元以上支出,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最後由校長負責籤批。

5、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並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採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內容,發票背面應有經辦人簽字、科室負責人簽字證明;採購物品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於不符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6、下列情況的支出,經科室審核後,報主管財務副校長或校長批准,方可報銷。

⑴“白頭”單報銷,每單數額應在50元限額以內,並有商店等單位印章、購買數量、單價、支出用途。用款經辦人應儘可能索取正式發票。

⑵特殊支出無發票及其他報銷憑證者,應有經辦人和科室負責人2人以上簽字證明。

第十八條 專項審批權限:

1、教職工因公差、學習需乘坐飛機、火車軟卧,須先報校長審批。

2、教職工外出參觀、學習、參加各種會議、公務辦事,所需時間2天以上,或超過廣州市範圍的事項,應在各分管校領導審核後統一報校長批准。

3、各種餐費,主管財務副校長每次審批XX元以下;超過限額報校長審批。

4、學校預購學生教學用書支出,由主管教學副校長負責審批。

5、各教研室確需購買少量的教學用參考書、資料,由教研室主任簽署意見後報主管校長審批。

6、大批量印刷各種教學用書、資料(包括校刊)支出,由分管教學副校長提出意見報校長批准。

7、圖書館藏書、全校報刊雜誌採購支出,由校長審批。

第十九條 各項支出審批報銷的分類

根據支出審批權限,對各項支出作分類。

1、基建支出:是指學校因事業發展和保證正常的教學、行政和後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擴建校舍或教學設施等項目,包括學校的房屋、建築物、裝修、添置大型的教學設施等方面的支出,應嚴格執行基建財務制度,保證學校資金能辦實事、辦好事。

具體執行辦法按《廣東省財政學校基建財務制度》辦理。

2、修繕費支出:是指學校小型、簡單的修繕、安裝等項目的支出。根據有關科室列報的用款計劃,應事先簽定協議,報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核簽字。

⑴修繕費支出,應按報銷審批權限籤批。

⑵修繕支出計劃、合同應送財務組存查,10,000元以上修繕項目的驗收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經驗收合格的項目,可憑正式發票、驗收人簽名及校領導批示到財務辦理付款手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嚴格財經紀律,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以規範我校的財務收支行為。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年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收入,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交學校校長,在校長辦公會上研究同意後,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辦公會批准,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權限

(1)開支50元以下,由後勤主任審批;

(2)開支50元以上,2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批;

(3)開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內,由校長負責審批;

(4)開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5)開支10000以上者,原則上需經教代會及理財小組表決通過。

2、審批程序

(1)500元以內的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審批人簽字,最後由校長簽字報銷;

(2)500元以上的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代表集體審批簽字,最後由校長審批後報銷。

(3)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出納不得付款,會計不能入賬,並及時向學校領導映。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並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2)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徵收費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後,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1、事前審批:教職工因公外出均應事先審批,公差、領導外出及區外出差由校長室審批,車限硬席、硬座,船三等倉以上。

2、規範填寫報銷單:車旅費,至太和來回可報20元,至阜陽市來回可報30元,住勤費據實按市區內30元/天。一般不予以報銷包車發票,特殊情況(緊急事情)確實需要租車,經校長同意後,方可租車和報銷租車發票。

四、理財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堅持管理的原則,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為主,有關領導參加的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產生,並由學校派。

2、管理小組有權監督財務的實施情況,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賬目。

3、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開支的討論和決定。

五、財務審計制度

1、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末進行定期審計,做到查漏補缺,糾正錯誤。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每次審計結束後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彙報情況,並將審計情況上牆公佈,接受職工監督。

2、專項審計。根據職工映的問題,由管理小組對有關項目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審計,及時澄清事實,妥善解決問題。

3、離任審計。學校財會人員在離任進行工作交換時,在學校領導的監督下,向新任財會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確保財務關係的連續性質。

六、財務公開制度

為了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佈(在校務公開欄中公佈)財務收支情況。

七、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採購制度

1、採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並註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採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採購項目,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完備後方能採購。

4、採購的物資要適用,避免盲目採購造成積壓浪費。

5、簽訂購貨合同必須註明品種規格質量價格交貨時間,貨款支付方式供貨方式違約經濟責任等,否則造成的損失由採購人員負責。

6、採購學生用教材,一定要從正規渠道採購。

驗收入庫制度

1、增添或配置固定資產,必須經過驗收。學校歸口部門和責任人應及時按照國家有關的驗收標準及合同條款約定的項目進行測試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辦理結算手續或不辦理接收手續。

2、財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並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單據應及時交財務入賬,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3、庫房驗收時應認真檢查貨物的數量質量規格等並做到發票與實物相符,否則不予入庫。

4、不得將驗收新購物品與私人物品調換。

5、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妥善保管。

6、對入庫的教學設備有關部門負責人協同總務處及供應商完成學校的教學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並做好相關資料的存檔工作。

7、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儘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領用借用及賠償制度

1、領用物品需辦理領用手續,一律憑物資“領用單”到庫房領取各種物資,無“領用單”一律不受理。

2、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

3、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4、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准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製度

1、學校內部調整時,由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財產清查,並辦理交接手續;

2、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上一級管理部門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3、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

專用教室設備的管理制度

1、專用教室包括圖書閲覽室、美術室、科常室、常規電教、體育辦等。

2、專用教室設備進行歸口管理專人負責,將所有設備編號並在設備明顯位置裝上“設備卡”,其內容包括設備名稱、編號、設備管理部門、操作責任人等,做好教學設備的使用和日常維護保養。

3、對圖書等資產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塵、防蛀等工作。

4、由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教學設備的日常小修,當故障較不能正常運行時應報校務辦(總務處)檢修並做記錄。由總務處校務辦(總務處)負責建立並保存教學設備檔案。

5、對所有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要在學校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的安排下,由校務辦(總務處)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並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4

學校實行獨立財務制度並專門開設銀行帳户進行獨立核算,開户行是南京銀行健康路支行,帳號是xxxxxxxxxx為了進一步規範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事業發展,根據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總務處為學校的單一的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不得在學校之外設置同級機構。

3、學校總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制定會計人員崗位職責。財會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經過學校行政同意,不得任意調動和撤換。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會計室應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開展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後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辦公室結合學校情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並報學校行政組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總務處應配合有關部門,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三種形式。總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總務處有權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

4、學校總務處應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會計室應定期向有關部門和財政部門提供財務報告。

2、會計室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八、總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5

一、本單位的業務收支審批由園長負責或由園長授權的分管領導審批本園的各項貨幣資金業務,授權書由園長室與會計人員分別保存。

二、凡是開具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對外收費,一律按照縣物價局審批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此項工作由會計人員負責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和糾正。如果制止和糾正無效,應當向本單位領導彙報,請求作出處理。

三、支付申請。任何部門任何人需要購物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填制購物申請單及個人用款單並註明款項的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有效的相關證明,報主管負責人審核簽字。

四、支付審批。審批人應嚴格遵守審批權限、審批程序的規定,在預算經費中支出,對不符合規定的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

1.金額在5000元以下由園長審批;金額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

2.大批、大件設備採購、基建維修申報審批程序

(1)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後,由具體操辦人提出書面預算計劃。

(2)預算計劃報校產管理站審批(包括報局審批)。

(3)預算審批同意後,報區政府採購部門。

五、複核支付。出納崗位人員對批准後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主要複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准範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據、憑證是否齊全,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複核無誤後按規定辦理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六、會計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收支項目的內容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是否超出開支標準和限額,經辦手續是否齊全以及存在其他問題等內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應及時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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