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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推薦】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

一、目的

1、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佔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審批程序

1、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四、審批內容

1、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使用人提出申請,填寫採購單據,報公司總經理審批核準,交由採購部門進行採購。

2、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複印件,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註明人數與明細並履行上述審批手續。凡批准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3、凡是參加境外展覽會,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專項申請報告,註明參展必要性、參展人數、費用預算等。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4、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註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經理審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經理簽字後交財務付款。各部門經理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須提前書面請示總經理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5、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放表,經理簽字確認,並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財務發放。

6、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包括業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准的業務費用由部門經理審批;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2

一節總則

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條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條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條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並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並報告工作;

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後執行。

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只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條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3

一、建立和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制度,促進企業管理整體水平提高。

企業內部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制度,包括:原始記錄管理及填報制度、定額管理制度、計量驗收制度、財產物資管理及清查盤點制度、價格管理制度、財務預算制度和財務分析制度。根據財務管理基礎工作的要求,我們公司實行崗位責任制,規定每個職工必須做什麼、什麼時候做、在什麼情況下應怎麼做,以及什麼不能做,做錯了怎麼辦等細則。這樣,每個崗位的每個責任者對各自承擔的財務管理基礎工作都清楚,要求人人遵守。通過實施這些制度,有效地加強了企業在經營環節中的原始記錄、計量、消耗、定額、驗收等工作,提高了企業管理整體水平。

二、建立和健全商品購銷存環節管理辦法,規範企業流動資產管理行為,健全內部約束機制,確保資產完整和增值。

1、在商品購進環節,我們制訂了煙糖公司規範進貨行為規定、進貨貨款管理辦法和進貨過程管理辦法,來規範企業進貨決策和進度行為,把好進貨關。

《規範進貨行為規定》的主要內容是,進貨決策按照下列程序進行:第一步,進貨人員提出進貨商品的品名、規格、進貨單位、數量、進價和預計銷價、預計全部銷完時間、毛利、利潤等情況;第二步,各職能部門提供刊物進貨商品的適銷、價格、庫存等情況;第三步,決策人員根據進貨人的意見和各職能部門的資料綜合分析,進行決策。

針對貨款的安全性問題,我們在《進貨貨款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了貨款支付程序和貨款審批權限,落實進貨責任,確保資金安全與完整,防止商業詐騙。

針對進貨中的回扣問題,我們在《進貨過程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在購銷業務中的返利和回扣一律入帳,嚴禁各經營部私設小金庫或個人私拿回扣。

2、在商品銷售環節,我們制訂了煙糖公司《銷售貨款管理辦法》,目的是加快銷貨款回收。對已銷商品貨款,本着"誰銷售,誰負責收款"的原則,做到錢貨兩清;對代銷商品,要充分了解代銷方資信情況,要簽訂合同,明確付款期限。這樣既擴大了銷售,又保證了資金安全。

3、在商品儲存環節上,我們建立《商品排查制度》,每月全面排查一次,專項排查及時進行。在保證銷售的前提下,大力推廣小庫存和零庫存,使商品做到適銷對路,勤進快銷。

三、建立和健全自我擴張和自我約束的企業財務機制,確保企業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1、建立與企業發展戰略目標相配合的滾動式三年財務

計劃。引入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在全面預算的基礎上編制出企業滾動式財務預算,以便在資金上"長計劃、短安排",處理好留存、舉債、吸收或對外投資幾個方面的關係。

2、加強資金日常調度與控制,繼續推行定額管理、指標控制、完善內部銀行等一整套辦法,落實內部各層次、各部門的資金管理責任制。儘量避免無計劃、無定額使用資金。

3、企業負責人更迭,其任期目標應遵循企業戰略發展目標,以保證滾動式財務計劃實施的連續性、協調性。

四、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的客觀要求,嚴格執行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和會計監督。

1、關於資產的安全和增值問題。我們在制訂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時,首先考慮的是資產的安全和合理運用,使之發揮最佳的經濟效益。制度明確規定"因業務需要領用支票或匯票,須填寫業務用款通知單,寫明原因,並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凡用款在萬元以上的以及需要預付貨款的,必須由公司經理審批"。這樣,資金的使用權基本集中在公司最高決策層,防止和避免了一些可能發生的風險及損失。

2、關於落實企業內部責任問題。我公司很早就建立了內部責任會計制度,對各部門的經營收益、成本費用、部門利潤進行分別核算。近年來又建立和健全了企業內部的部門承包經營責任制,使各業務部門對自己一年的任務、目標做到心中有數。這對於調動各部門的積極性,努力做好做足生意,節約費用開支是有促進作用的。但承包不等於放棄管理,還必須建立一套內部的約束機制。因此,我們在內部控制制度中明確規定了各部門的權力責任,做到分級負責、職責分明、相互制約。

3、關於會計監督問題。會計監督不單純是對一般費用報銷的審查,而應貫穿於企業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從企業的經營資金籌集、資金運用、費用開支、收入實現,一直到財務成果的產生。為了保證會計監督作用的正常發揮,我們在制度中規定:"公司財會股在公司經理室經理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嚴格按照制度辦事,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正確核算,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進行税收籌劃,維持投資者權益,並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監督檢查。""凡違反國家財經紀律,違反"兩則"、"兩制"和本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本公司財會股有權拒絕執行。"從而強化了會計監督職能,保證了會計制度的落實和有效執行。更多財務管理制度文摘點這裏下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壓縮包附湖北某知名財務總監認證培訓機構XX公開課程安排:《企業戰略》《績效管理》《財務報表解釋》《預算管理與內部控制》《財務戰略》《納税籌劃》《劍橋高級財務管理》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企業財務管理是組織資金運動,處理同有關方面財務關係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它主要是利用資金、成本、收入等價值指標,組織企業中價值的形成、實現和分配,並處理在這種價值運動中的經濟關係的一項管理工作,是

企業管理

的重要組織部分。

第二條

企業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籌資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成本管理、收入和盈利管理及特殊事項的財務管理等。

第二章:流動資金管理

第三條

流動資金管理,必須堅持計劃管理,貫徹“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在保持計劃內生產需要的前提下,加速資金週轉,減少資金佔有。

第四條

流動資金的範圍:

1、存貨資金的範圍,包括儲備資金,生產資金,成品資金三大部分。

(1)儲備資金的範圍:包括原材料(外購的鑄件、鍛件等)輔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五金、電器、外購、配套件、工具、刀具、磨料、儀器儀表、各種備件,勞動防護用品等。

(2)生產資金範圍:包括在製品,半成品及外協費。

(3)成品資金範圍:包括各種產成品。

2、非定額流動資金範圍:包括結算資金,貨幣資金。

第五條

流動資金管理分工:

流動資金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和分級歸口管理相結合的辦法,歸口到處,定額到庫。

(1)財務處歸口管理:主管全廠流動資金,歸口管理非定額資金。

(2)供應處歸口管理: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小五金,配套件等。

(3)工具處歸口管理:工具,刀具,刃具,磨料,儀器,儀表及自制工具等。

(4)設備處歸口管理:設備維修備品、備件及電器等。

(5)總務處歸口管理:辦公用品,繪圖儀器,

勞動保護

用品等。

(6)生產處歸口管理:毛坯,鑄件,鍛件,在製品及自制件成品,標準件。

(7)經營計劃處歸口管理:各項產成品。

第六條

儲備資金管理職責:

1、各分管單位根據生產任務,物資消耗定額和物資供應情況,制定各類物資的儲備定額,並根據生產需要與庫存情況,按年、季、月度編制採購計劃。

2、各分管單位負責控制流動資金定額,加強資金管理,保證資金指標完成。

3、認真貫徹物資管理制度,嚴格各物資的收支、領、退、內部轉移等手續,加強計劃性,防止新的物資積壓。

4、各類物資分管單位對採購的主要材料,必須制定訂貨合同,合同要有明確的進貨品種,規格,交貨期及結算方式,合同付本交財務處。

5、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驗收制度,按合同規定的內容進行驗收及時將入庫單交採購人員報帳,對不合格要求的物品拒絕入庫。

6、庫房保管人員必須按旬考核庫存資金餘額,掌握資金動態,堅持旬報制度。

7、按期進行物資盤點工作,填報盤點報表。及時處理盈虧,保證賬物一致。

第七條

生產資金管理

1、計劃調度處編制生產作業計劃,投入產品計劃,組織均衡生產,確定各種產品的生產週期,加速生產資金週轉,控制生產資金保證資金指標的完成。

2、制定期量標準,保證外購鑄、鍛件,毛坯件,在製品,半成品的合理儲備定額。

3、嚴格貫徹執行在製品管理制度,增強在製品,半成品的配套性。半年進行一次在製品、半成品的盤點工作,並填報盤點報表,保證帳物一致,賬賬一致。

第八條

成品資金管理

1、營銷總公司負責簽訂和管理產品供貨合同,所簽定合同付本交財務科,以便掌握銷售動態和資金回籠情況。做好資金回籠,保證產品

銷售計劃

和資金指標的完成。

2、計劃調度處必須貫徹以銷定產原則,按銷售合同制定產品生產計劃,按年、季、月編制商品生產計劃。

3、營銷總公司定各種產成品庫存定額,負責及時處理積壓產品。

4、營銷總公司按月進行產成品盤點工作,及時處理拒付事項,保證賬物、賬賬一致。

第九條

非定額流動資金管理

1、財務處負責及時督促各物資管理部門及時清理債權債務。

2、上必須貫徹財經政策,嚴格財經紀律,認真執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十條

流動資金的計劃管理:

1、流動資金計劃與定額,管理是資金管理的基礎,財務處根據生產情況及資金壓縮指標,每年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定額的制訂與修改工作。資金指標歸口到處,定額到庫,經主管廠長批准後執行。

2、財務收支平衡會議制度是企業加強資金管理的有效辦法,各物資歸口管理部門在核定定額的基礎上,按年、季、月編制銷售計劃,採購計劃及積壓物資處理計劃等物料,送財務處彙總平衡編制年、季、月財務收支計劃,供貨計劃由主管廠長主持召開資金平衡會議,分配資金指標,並進行考核。

第十一條

編制財務收支計劃的原則:

1、堅持以銷定產,收支必須平衡。

2、積極組織合理調度資金,保證生產正常的資金供應。

3、堅持節約,反對浪費,杜絕超儲積壓,發揮資金的效能。

4、確保税利的及時上交。

第十二條

財務收支計劃內容:

1、收支計劃,產品銷售計劃,外協收支計劃,材料調撥計劃,積壓物資處理計劃及其他收入計劃。

2、支出計劃,採購計劃,生產外協計劃,工資計劃及其它費用性開支計劃。

3、財政上交計劃:税金,利潤。

4、信貸計劃。

第十三條

各分管單位根據本單位資金管理分工於每月25日前提出各有關計劃,交財務處彙總平衡,每月6日前開資金平衡會。

第十四條

資金平衡會內容:

1、財務處彙報上月資金指標及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及本月財務收支計劃草案。

2、檢查各資金歸口單位計劃執行情況。

3、共同研究,主管廠長批准收支計劃下達資金指標。

第十五條

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廠長下達的資金指標,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計劃的嚴肅性,防止超定額佔用積壓,在超儲期間或超計劃用款,財務處有權限制或停止資金使用。

第十六條

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管理的物資必須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按規定要求定期盤點,填報盈虧表。對盤點中發現虧損報廢要由有關部門組織鑑定,分清責任,查明原因,由廠長批准,財務處統一處理,各單位不得擅自銷賬。

第十七條

建立流動資金的檢查,分析制度。

第十八條

為加強資金的計劃管理,財務處應掌握產品銷售合同及主要材料訂貨合同。

第三章:成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產成品是反映企業產品生產過程和銷售過程所發生的各種消耗的總和,是檢查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工作質量的綜合指標,加強成本管理,降低滄海消耗,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是企業成本管理的重要任務。

第二十條

目標成本:

目標成本是目標管理的重要組成內容。根據市場預測,技術經濟情報及企業總體目標,制定成本目標,並進行目標分解,從而使總體目標具體化,對各項工作形成責任制度。

第二十一條

目標成本的計算:

目標成本=市場可能接受的價格-税金-最大利潤

第二十二條

根據市場預測、決策制訂的目標成本,做為各責任中心工作的依據和成本支出的最高限額,按企業目標成本核算的各產品,各加工階段及各部門的成本“費用”指標,即各產品各加工階段及各部門的目標成本。

第二十三條

研製新產品必須從設計開始,按目標成本進行分解。計算每個產品、零件的成本限額分配給設計人員,從原材料選用,工藝,工時等均在定額內製定。

第二十四條

為綜合評價產品的技術經濟效果,在研製新產品或新老產品改進時,以總工程師為首,組織有關部門共同組成價值分析小組,開展降低活動,共同研究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二十五條

成本計劃是企業、生產、技術、財務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成本計劃的編制,必須根據先進的技術定額,並在周密地進行經濟活動分析的基礎上產生,保持與其它有關計劃之間的平衡銜接。

第二十六條

成本計劃的基本內容:

1、生產費用綜合預算;

2、單位產品成本計算;

3、可比產品成本降低計劃;

4、全部商品成本計劃;

5、車間經費,企業管理費預算;

6、部門成本計劃(責任成本計劃)。

第二十七條

編製成本計劃的依據:

1、上級下達的計劃、成本指標及企業的成本目標;

2、計劃期內生產,勞動工資計劃,物資供應計劃和技術組織措施計劃;

3、研究所提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消耗定額;

4、設備處提供的電、氣、水消耗定額;

5、工具處提供的工具消耗定額;

6、勞資處提供的產品工時定額;

7、供應處提供的輔助材料、燃料、油料、消耗定額;

8、財務處的費用計劃;

9、本企業歷史先進水平,同行業以及報告期成本資料;

10計劃期內廠內計劃價格。

第二十八條

成本計劃分年、季、月度編制,由廠車間(部門)兩級負責,車間成本計劃由車間核算員負責編制,廠成本計劃由財務處負責編制。

第二十九條

編製成本計劃的工作程序:

1、收集、積累、整理、分析有關定額和歷史資料,研究、選擇,確定其可行性,做為編製成本的依據。

2、根據上級下達的成本指標,市場預測,企業計劃期內可能發生的情況,進行產品成本和生產費用預算的測算,平衡。

3、在編制企業成本計劃的同時,運用量-本-利分析方式以及降低成本的措施,同其他經濟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後,將成本指標進行分解,交廠長及計劃處。

4、經營計劃處根據成本計劃及實施措施,再次進行全面綜合平衡,在確保目標的基礎上,彙編企業成本計劃,報廠訓審批,執行。

5、為了便於檢查、考核、分析,成本計劃的執行情況,成本編制和實際成本計算方法口徑必須一致。

第三十條

成本計劃編制原則:

1、成本計劃要保證實現企業最佳經營目標;

2、明確成本責任,編制部門責任成本,各部門要保證目標的實現,要制定自己的行動計劃;

3、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企業的經濟活動都受預算的控制,企業各方面的管理部門都是執行預算管理的環節;

4、經綜合平衡後下達的各部門指標,即責任成本,是各部門行動的標準,並據以控制,考核和獎懲。

第三十一條

成本控制的分類:

成本控制分為前期控制(事前控制)、反饋控制(過程控制)、防護性控制(制度控制)三種,也是三個信息的控制。

第三十二條

成本控制的對象:

1、以產品形成過程為成本控制對象,即對產品形成全過程進行控制,凡是發生耗費,影響成本的地方,都按不同的特點進行有效的控制。

2、以部門為成本控制對象,控制各部門的費用和損失。

3、以產品的成本控制對象,按每一產品料、工、費、定額與實際相比,進行控制。

第三十三條

各成本控制對象具體內容:

1、對原輔材料消耗的控制,企業各種定額。建立限額發料,廢物回收及損失賠償制度。

2、對勞動消耗的控制,定員、定額,合理安排勞力,控制工資資金。

3、各項費用開支的控制,按費用計劃指標,費用開支範圍進行控制。

4、對廢品損失的控制:以工作質量、工程質量保證產品質量,嚴格質量檢查制度。

第三十四條

成本控制方法:

根據管理的基本原則:“一定的人對所分管的一定的工作完全負責”,實行成本分級控制責任制和成本歸口控制責任制。各級單位及全廠每個職工均負成本責任,以成本歸口單位為中心,形成控制成本的責任中心。

1、成本分級控制責任制:分廠級、部門(車間)、班組三級進行成本控制。

2、企業的成本計劃要層層分解,落實到人。

3、各級成本控制要保證成本計劃的實現。

4、進行成本計劃執行情況的考核、檢查、分析工作。

5、根據經濟責任制的要求進行考核,評比,獎懲。

第三十五條

成本歸口控制責任制:

根據各單位、部門職業職責範圍及各項經濟指標,,由各單位對本部門所發生的成本、費用計劃、指標進行控制,並保證成本費用計劃指標的完成。

第三十六條

成本核算的任務:

1、正確反映生產過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和損失,正確反映原材料,燃料動力,車間經費,銷售費用等各項消耗定額及費用預算執行情況。

2、計算和提供產成品、半成品、在製品的實際成本。

3、反映和控制在製品動態,為生產資金管理提供資料。

4、為產品訂價,目標成本,成本控制提供決策資料。

5、提供編制計劃,綜合平衡,決策分析以及降低成本所需要的資料。

6、提供衡量企業各部門工作效率和考核工作成績的成本核算資料。

第三十七條

成本核算的要求:

1、嚴格遵守國家關於費用開支標準和成本開支範圍的規定,不屬於成本範圍的開支不準擠入成本。

2、加強各種物資的管理,認真貫徹各種物資的收發、領退、轉移、調撥、保管、報廢、定額清查制度,嚴格實行定額發料制度。

3、各部門都要建立、健全各種定額,統一全廠的原始憑證,計劃價格目錄及各項管理制度等基礎工作。

4、正確、及時、完整按月核算產品成本,不得以計劃成本代替實際成本,不得估算成本。

第三十八條

成本項目:根據上級規定,成本項目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燃料動力,工資及工資附加費,車間經費,停工損失,廢品損失,企業管理費和專用費用。

第三十九條

成本計算:

1、機加工,熱處理,裝配等的費用分配按工時費用比例進行分配。

2、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理,福利設施,新產品,外協等成本計算採用定單法。

3、工廠成本採用平等結轉分步法。

4、產成品與半成品、在製品之間的成本分配採用定額比例法。

第四十條

完工產品的成本結轉必須以完整手續的產品入庫單為依據。

第四十一條

成本計劃的資料來源:

1、各種定額由歸口科室負責提供。

2、各種統計資料:

——車間統計員每月21日向車間核算員提供工時統計表,產品(包括勞務)工時統計表。

——質管拉科負責提供各產品、廢品、損失(包括料廢、工廢)統計報表。

——設備科每月1日向財務科提供電耗統計表。

——車間核算員每月3日向財務科提供“車間成本核算表”。

3、各單位及有關人員對所提供的報表、計算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並經所在單位領導審查、簽名。

第四十二條

部門的成本:

1、我廠實行廠、部門(分廠)二級核算,分廠一般高專職核算員,有財務科統一指導下開展成本核算工作。

2、車間成本核算:

各車間將本車間發生的生產費用,包括其他車間轉入的勞務費及財務科分配的車間經費按成本對象和成本項目歸集分配,按規定的計算方法計算當期成本。

3、專用費用由財務科按產品入庫量、專用費用的比例統一分配。

第四十三條

為正確及時成本計劃的執行情況,財務科定期組織各車間(科室)編制年、季、月度成本報表。

第四十四條

成本分析是企業經營活動全過程的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成本肯定成績,找出差距,制定措施,挖掘、降低成本的措施,提高經濟效益。

第四十五條

成本分析的內容:

1、生產費用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

2、單位產品成本,總成本及可比產品成本的分析;

3、影響產品成本升降的因素分析;

4、部門責任成本的完成情況分析;

5、各成本指標完成情況的分析。

第四十六條

成本分析會議制:

1、企業按年、季進行定期廠級成本分析,廠級成本分析在廠長領導下,以財務科為主,會同計劃、生產、供應、檢查、技術、工藝等有關部門和車間共同進行,並編寫分析報告。

2、分廠按每月進行成本分析,在分廠廠長領導下,以分廠核算員為主,會同分廠有關人員,編寫分廠損益表。

第四十七條

新老產品設計目標成本分析在總工程師領導下,根據設計方案,召開價值分析小組會議,並填寫專題分析報告。

第四十八條

各級分析會議應由各級領導主持,做到有分析數值,有建議,有責任,有措施並付諸實施。

第四章:財產物資定期盤點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

為了保護社會主義財產的安全完整,加強企業管理,使經濟核算資料準確可靠並能合理而節約地使用資金,特建立全廠財產物資定期盤頭計量計價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

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是企業主要勞動資料,為保證其安全完整以及;固定資產核算的正確性,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和盤點,以促使固定資產的賬面反映資料與實際存在情況相等。

2、固定資產一般每年終前清查一次,但平時在管理和使用中也應該經常進行局部和重點的清查核對,此項工作由設備處(設備)總務處(房屋及建築物)財務處三部門負責,設備處、總務處及時準確地報出盈虧報表,並認真總結查明原因,財務處進行平衡彙總,按批准權限上報。

第五十一條

流動資產管理:

1、材料:企業的材料各類繁多,規格不一,收發頻繁,在日常收發管理過程中,可能發生計量和計算上的差錯和管理,為了如實反映和監督材料物資的實有數額,及時掌握各種材料的儲存和保管情況,以達到賬物相符,對材料必須定期進行盤點。

“材料”的盤點每一年進行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重點清查或局部定期清查,對貴重物資還要加強經常性的抽查。此項工作由物資歸口管理處室和財務處負責,採用點數、過磅、量尺、計算等方法清點材料的實物數量,按統一規定的日期報出盈虧報表,並認真總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由財務統一平衡彙總,按批准權限進行上報。

2、在製品、半成品

(1)在製品、半成品系各車間所佔用的生產資金,為合理使用這項資金,加速週轉,做到賬物相符,定為每年進行一次盤點。

(2)各車間的在製品、半成品的計算單位,計價一律由財務部門按零件工序制定出統一的在製品、半成品價格。

(3)各車間的在製品、半成品必須依照制令,分別進行全面徹底的盤點,在盤點時必須做到“先清理、後盤點”防止弄錯制令重盤和漏盤。

(4)分清半成品、在製品,將已經加工完成最後一道工序的半成品及時入庫,送交關成品庫,使車間在盤點時不留半成品。

(5)分清在製品、毛坯件,在盤點報表上必須把在產品及毛坯件分別填列,不能混淆,在製品要註明工序。

(6)全廠的在製品、半成品的盤點一定要在統一規定的時間進行。

(7)對於尚未用完的材料一律要辦理“假退料”手續。

(8)全廠的在製品、半成品盤點完成後填列報表,認真進行總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9)此項工作各車間、處室分頭進行,調度處統一負責,將各部門在製品、半成品盈虧報表平衡彙總後報財務處計價計算,確定出生產資金盈虧數,會同有關部門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按批准權限統一上報。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條

固定資產使用期限較長,單位單位價值較高,並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為了規範工業工廠固定資產管理和核算、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用、保全資產完整、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工業企業

財務制度

》及工廠的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分類;工廠的固定資產種類較多、規格不一,為加強管理,便於

組織管理

和會計核算,有必要對固定資產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類。

第五十四條

1、按固定資產的經濟用途分類,可分為經營用固定資產和非經營用固定資產。

(1)經營用固定資產,是指直接服務於工廠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如生產經營用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器具、工具等。

(2)非經營用固定資產,是指不直接服務於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如職工宿舍、食堂、幼兒園、浴室、衞生所等使用的房屋、設備和其他固定資產等。

2、按固定資產使用情況分類,可以分為使用中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1)使用中的固定資產,是指下在使用中的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固定資產。由於季節性經營或大修理等原因,暫時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仍屬於工廠使用中的固定資產,工廠出租給其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也屬於使用中的固定資產。

(2)未使用的固定資產,是指已完工或已購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增固定資產以及因進行改建、擴建等原因暫停使用的固定資產。如工廠購建的尚待安裝的固定資產、經營任務變更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等。

(3)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是指工廠多餘或不適用,需用調配處理的各種固定資產。

第五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範圍、標準和計價:

1、工廠固定資產範圍、標準主要是指企業生產條件、生產手段中具有一定價值、使用期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生產資料。除房屋建築外其價值一般掌握在20xx元以上。非生產經營用房屋、建築物使用一年以上;非生產經經營設備、器具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使用期兩年以上屬固定資產。

2、工廠固定資產的計價有原始成本計價方法,重置完全價值計價方法,按淨什計價方法:

(1)原始成本計價方法:工廠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2)重置完全價值計價方法:當時的生技術條件下,重新購建同樣的固定資產所需用的全部支出。

(3)按淨值計價方法:是指固定資產原始價值或重置完全價值減去折舊後的淨額。

第五十六條

固定資產資產價值以歷史確定、即以取勝得時實際成本計價。一般其價值包括:買價、包裝運雜費、保險費、裝卸費、繳納的有關税費、安裝調試成本、為購置固定資產的借款利息、外匯差價等。自營建造的固定資產其價值按製造成本、税金費用等計價。

第五十七條

投資投入的固定資產按照有權評估機構評估確認或者投資各方在合同協議中約定的價款計價。捐贈的固定資產按賬單所列金額或評估確認的價值計價。

第五十八條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相同或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並按新舊程度估計累計折舊。

第五十九條

因擴充、更換、翻新和技術改造而增加價值的固定資產,按照相館所發生的有關支出(扣除有關收入)增加固定資產原價。

第六十條

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以合同規定的價格,加由工廠負擔的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和應繳納的税金作為原價。合同規定的價格中包含租賃、手續費的,應收手續費以成年人中扣除直接計入財務費用。

第六十一條

盤盈、盤虧、毀損固定資產的溢餘或損失按淨值計價。

第六十二條

工廠為取得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關費用,以及外幣借款的折差額,在固定資產尚末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末辦理竣工決算前發生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在此之後發生的,應當計入期損益。

第六十三條

工廠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應交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税和耕地佔地用税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六十四條

已投入使用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先按估計價值記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後,再進行調整。

第六十五條

固定資產價值一經確定入帳除改建擴建、局部改裝外未經有權機構評估和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不得調整其帳面價值。

第六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核算;固定資產是工業企業生產所需的最基本的生產手段和生產資料,是工廠生產經營的物質資產,必須對其進行完整和細緻的核算。應編制固定資產目錄、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卡片進行明細會計和業務核算。明細核算類別分為:生產經營用機器設備;生產經營用房屋建築物;出租機器設備;末使用房屋建築隊物;不需用機器設備;超齡使用房屋建築物等作為固定資產明細核算的分類進行管理和核算。

第六十七條

投資人投入的固定資產的核算:評估確認價值小於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按評估確認價值反映投資人投資的增加,按帳面原價大於評估確認的價值的差額作為已提累計折舊。即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實收資本”和“累計折舊”科目。評估確認的價值等於或大於投出單位的帳面原價,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作為接受固定資產的原價,同時反映投資人的增加,既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實收瘓本”科目。

第六十八條

購入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對不需用安裝的固定資產和需用安裝的固定資產,均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會計核算,購入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安裝完成交付驗收使用時,按實際成本作為固定資產的原價轉帳,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如購入的是已使用的固定資產,則應按售出單位的固定資產淨值,其差額作為已提累計折舊。如實際支付的價款大於售出單位的固定資產帳面原價的,則應以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購入固定資產原價。

第六十九條

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所發生的各種支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固定資產完成後,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第七十條

盤盈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財產清查中盤盈的固定資產,在報經批准處理前均通過“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核算,既按盤盈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估計折舊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工廠盤盈的固定資產報經批准後轉入“營業外收入”科目,既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第七十一條

固定資產出售、報廢、毀損的核算;工廠的固定資產因不適用或不需用,工廠可以出售轉讓,工廠的固定資產因報廢或提前報廢,均要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其借方反映清理的固定資產淨值和發生的清理費用,貸方反映清理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和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承擔的損失等。固定資產出售、報廢、毀損發生的淨收益,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發生的淨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第七十二條

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工廠不再計提折舊,而應由接受投資單位計提折舊。發生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借記“長期投資”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第七十三條

盤虧固定資產的核算;工廠發生盤虧固定資產應按其淨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的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盤虧的固定資產報經批准轉銷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

第七十四條

累計折舊的核算;

1、計提折舊的範圍:工廠在用的固定資產(包括經營用固定資產、非經營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等)均計提折舊,具體範圍包括:房屋和建築物、在用的機器調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大修理停用的設備等固定資產。

不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設備、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國家規定不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如土地)等。

2、計算折舊的方法和折舊年限;折舊方法:根據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的工業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結合本廠具體情況,我廠選擇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提取折舊。折舊年限:金屬切削設備、鍛壓設備、鑄造設備、專業生產用設備均選用10年;其他機器設備選用8年;起重運輸設備選用6年;動能發生設備、其他動力設備均選用11年;工業爐窯選用7年;電器設備選用5年;生產用房選用30年;非生產用房選用35年。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需要變更的,須在變更年度以前,由企業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准。

3、計算淨殘值的方法;根據《工業企業財務制度》規定,為簡化計算折舊,工廠全部固定資產淨殘值率均選擇3%。

4、工廠在具體計提折舊時,應以月初可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帳面原價為依據,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5.提取折舊的核算;工廠按以上辦法正確計算折舊後,借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第七十五條

固定資產修理的核算;工廠的固定資產按發生的費用大小,劃分為修理費用,為了均衡大修理費用負擔實行待攤的辦法,實際發生修理費時,借記“待攤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分期儺銷修理費時,借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待攤費用”科目。年終結平。

第七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財務處是工廠固定資產綜合管理和核算部門設備處和生活服務公司是固定資產具體業務管理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的日常業務管理,它包括;固定資產的檔案資料、精度等級、轉移調動、調撥轉讓、使用部門變更、設備的維護與修理、清查盤點、清理報廢以及設備購置、安裝調試、移交使用、房產土建項目參與規劃設計、施工驗收、使用保養等,保證固定資產完全好狀態。

第七十六條

為了經濟有效投入固定資產應核定現有固定資產生產能力,企業根據發展規劃和生產經營計劃預測和計算出固定資產需用量、在現存條件與能力和需要條件和能力之間進行平衡、並根據遠期和近期市場分析預測來決策固定資產投入或調出計劃。

第七十七條

根據設備等固定資產投入準備計劃進行詢價等準備工作、並根據詢價編制固定資產計劃經過綜合平衡後實施訂貨簽約,凡已付貸款均應儘快組織到貸拆檢、驗收、安裝、調試、移交投產,儘快發揮投資效用和效益。

第七十八條

根據經批准的房產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提出規劃設計要求並委託有權設計機構進行完整的建設方案設計、根據設計方案編制工程瞀報財務部門審核或備案查存。按程序辦理施工手續。工程施工要保證施工質量和週期,土建工程驗收完工總體驗收或分階段驗收、以保證工程和固定資產質量。

第七十九條

財務處須參與研究、分析、論證、方案選擇、合同簽約的決策活動、積極籌措資金、保證投資決策方案的實施。

第八十條

對多餘閒置或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單獨進行管理和核算,積極進行有償轉讓,出租以發揮其兩個價值的作用。

第八十一條

定期(一般為一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工廠固定資產的盤點方法採用實地盤存法,對固定資產帳實況、完好狀況、改造拆除情況等進行核實、對發現的盤盈、盤虧等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處理,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的固定資產經報批先列作待處理財產損益。對已拆除的房產設施固定資產補辦拆除報廢手續。

第八十二條

對毀損、盤虧、和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業務管理部門辦理毀損、盤虧、報廢清單向主管領導報告,並組織由總工程師為領導的鑑定工作、鑑定工作參加部門應有:設備處、生產部門、檢計處、研究所、使用部門,參加部門提出書面鑑定意見、對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廠長審批。

第八十三條

對多餘、閒置、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轉讓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和作價,報分管廠領導批准方可辦理轉長讓。

第八十四條

固定資產購建完成移交時必須具有在建工程完整移交書面手續;它兇手有關建設資料、購價或造價、移交單位、接受使用單位及總工程師、總機械師簽章等,方可做為正式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第八十五條

固定資產報停、清理、使用單位變更由業務管理部門發出通知、財務部門辦理內部轉帳。

第八十六條

對出租的固定資產應納入會計報表資產額並單獨建帳建卡管理和核算。經營性租入的固定資產進行登記建卡管理不納入會計報表資產額核算反映。

第八十七條

五萬元以下的生產技術上的關鍵設備、儀器購置仍納入計劃按固定資產審批和管理,並與利潤承受能力相聯繫由財務部門嚴格掌握列入生產成本開支。該類設備投產後其會計處理按規定區別於資本性支出的固定資產、其折舊一次提完攤入製造費用。

第六章:存貨的管理制度

第八十八條

為了反映和監督企業存貨的採購,收發及保管,確保存貨的帳實相符與安全完整,正確計算產品的存貨成本和銷售成本,加速存貨週轉,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特制定本辦法。存貨是工業企業數額最大的流動資產,它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儲備的供銷售或製造產品的一切商品和物資。

第八十九條

工業企業的存貨是指:各種材料,包括直接用於製造產品並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自制、外購的零部件;有助於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備品備件;各種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以及在產品和產成品。

第九十條

存貨的所有權確定原則為:凡在存貨盤存日期內,法定所有權屬於企業的全部存貨,不論其存放地點在何處均視為企業的存貨,凡物權已經轉移的物品,即使物品仍在企業,均不應包括在存貨之內。

第九十一條

存貨的計價原則,各種存貨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入帳:

1、購進的存貨計價,應包括買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整理挑選費、自籌外匯調進外匯差、進口物資支付的進口關税、大宗物資的市內運輸費等。

2、自制存貨(自制材料、自制半成品)按製造過程中實際支出成本計價。

3、委託外單位加工的存貨,按實際耗用原材料本身價值,加支付的委託費用、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税金等作為實際成本。

4、盤盈的存貨,按照捐贈的存貨的實際成本或市場價格入帳。

5、按受捐贈的存貨,按照同類實物的國內或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入帳。(如有發票報銷的單所列金額等,按實際計價)。

6、投資者投入的存貨,如聯營單位投入的物品。按照有權評估或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計價。

7、按照計劃成本或內部結算價格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在按計劃成本入帳的同時,還應核算存貨的實際成本。計算存貨的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

第九十二條

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核算,發出存貨時的計價方法:先進先出法,後進後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

1、先進先出法:是以先收入的存貨先發出為假定前提的,採用此種方法在發出存貨時應按庫存物品中最先收入的那種物品的單價計價。

2、後進後出法:此法與先進先出法相反,是假定後收入的存貨先發出,採用這種方法是按庫存存貨中最後收入的那批存貨的單價計價。

3、加權平均法:此法是以月初結存存貨金額加全月收入存貨平均單價。

4、移動加權平均法:是以原結存存貨金額與本批收入存貨的金額之和,除以原結存存貨數量與本批收入存貨的數量之和,作為發出存貨的平均單價。每當收入存貨單價變動一次,就要計算出一次加權平均單價。

5、個別計價法:是在每次發出或領用存貨時,查明其入庫時的實際成本作為該項存貨領用或者發出時的實際成本。

第九十三條

工廠的存貨計價方法,原材料等儲備資金按計劃成本計價;在產品和產成品按個別計價法計價,該計價方法經確定就不得隨意改變。

第九十四條

材料的分類工業企業的材料大致可分為六類:1、原料及主要材料;2、外購半成品;3、輔助材料;4、燃料;5、修理用備件;6、包裝物。

第九十五條

為便於材料的管理和核算,工廠應編制材料目錄按各種材料的類別、名稱、規格、計量單位編定號碼。

第九十六條

材料的收入核算:

1、材料的收入係指外購材料的採購入庫、自制材料入庫、車間餘料和廢料的退庫,委託外單位加工製成材料的入庫存以及由其他倉庫調撥材料入庫等

2、材料的`收入必須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合格後,由生產供應處、生產外協處填制“材料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隨同發票交財務處入帳;如果發票暫時未到,也必須將“材料入庫單”交財務處入帳。

3、自制材料,回收車間的廢料,應及時辦理交庫手續,交庫時應填制“材料入庫單”。

4、車間的邊角餘料退回倉庫,應填制退料單,對於車間已領用,但下月仍須繼續耗用的材料,為真實核算當月的成本可採取“假退料”的辦法填制本月份的退料單,待下月再填制“領料單”。

第九十七條

材料的發出核算:

1、材料的發出主要是指車間領用,管理部門領用,委託外部加工材料的發出以及材料的銷售等。

2、企業的車間因生產需要領用的各種材料或者管理部門領用各種材料應根據生產指令號和計劃(預算)及定額,由經辦部門填制“材料單”要分別填明材料類別、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和用途,經領料單位負責人或用料管理人員審核後,方可發料。

3、企業委託加工的材料應填制“委託外部加工材料領料單”;委外加工要簽訂委外加工合同或協議書,明確加工材料的熟練、改革、技術要求、加工費用及交貨期。

4、企業內部各倉庫調劑缺材料時,應填制“材料內部調撥單”,倉庫憑此單發料。

第九十八條

材料的明細核算:

1、企業要建立材料明細帳進行材料明細核算。材料明細帳是以材料品種、規格來設置材料收、發、存情況的帳簿,一般有以下兩情況:

(1)材料卡片:庫房管理人員應根據收、發料憑證逐筆序時登記,反映材料的收入、發出和結存數量情況。

(2)材料明細帳,是既登記材料收、發、存數量,又登記收發存金額的帳簿。根據材料收、發憑證逐日逐筆登記,財務部門的材料核算員根據材料收、發憑證負責登記,財務處的材料核算員要定期到倉庫進行稽核。

2、按計劃成本計價核算,材料收、發憑證必須按計劃單價核算,核算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差異,必須通過“材料成本差”科目反映。

在材料成本差異明細核算中,差異率的計算公式為:

月初結存材料成本差+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

(1)本月材料差異=*100%

初結存材料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計劃成本

月初結存材料成本差

(2)上月材料成本差異率=*100%

月初結存材料計劃成本

工廠採用計劃成本計價,經確定,不得任意變動,如有變動,必須在年度終止前提出變更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准後執行。

第九十九條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低值易耗品的分類管理為便於對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與各酸,必須按其用途對低值易耗品進行分類歸口管理:

1、一般工具,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的通用工具。如:刀、量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工具庫房管理。

2、專用工具,指為製造某種特定產品所使用的專用工具、如專用模夾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工具庫房管理。

3、管理用具,指在管理過程中使用的各種傢俱用具,如辦公桌、椅、櫃及工位器具,歸口在工具處的勞保庫房管理。

4、勞動保護用品,指為保證生產安全而發給職工的勞保用品,如工作服、鞋及其他防護用品,歸口在工具處的勞保庫房管理。

第一00條

低值易耗品的領用與攤銷方法:

1、一次攤銷法:指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按其價值一次全部計入成本(費用)的一種攤銷方法。

2、分期攤銷法:根據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期限或服務工作量來攤銷低值易耗品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要計算出每月應分的數額。

3、五五攤銷法:指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攤銷其價值的50%,報廢時再攤銷其餘的50%一種方法。

上述方法,工廠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為一次攤銷法,確定後年度內不得變更。若有變動,必須在年度終止前提出變更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准後執行。

第一0一條

包裝物的核算;包裝物的核算範圍。包裝物是指為了包裝企業產品,並隨同產品出售,出租或出借的各種包裝容器,可分為:

1、生產過程中用於包裝產品周圍產品組成部分的包裝物;

2、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3、隨同產品出售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4、出租或出售借給購買單位使用的包裝物。

第一0二條

包裝物核算的內容:

1、包裝物購入,自制及加工回收業務的核算,可比照出來核算方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2、生產過程中用於保證產品作為產品組成部分的可直接計入生產成本。

3、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可列為其他業務收入處理。

4、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可作為產品銷售費用處理。

5、出租包裝物主要是以收取租金或押金為條件,當收取租金時應作“其他業務收入”處理,而收取押金時應作“其他應付款”處理,當退回押金時,則作相反科目。

6、用於企業生產週轉性包裝物的攤銷辦法,可採用同低值易耗品攤銷的辦法相同,進行分攤費用。

第一0三條

在產品、自制半成品和產成品核算,在產品是處在生產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項產品,在產品應根據“生產成本”帳户月末餘額計列。

第一0四條

過程在計算產品成本時,應將生產成本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合理分配,分配辦法是根據過程各車間發生的實動工時進行分配。

第一0五條

自制半成品是指經過一定生產過程並經檢驗合格送半成品庫,但尚未早完成為商品產品,仍需繼續加工的中間產品。車間領用自制半成品繼續加工時,必須辦理領用手續。委託外單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也應辦理自制半成品利用手續,同時必須設置“委託外部加工半成品”的明細帳。

第一0六條

自制半成品應根據“自制半成品”的明細帳期末餘額計列自制半成品成本的計算可以殘缺實際成本綜合結轉,也可以採取實際成本分項結轉。

第一0七條

產成品是指企業已經完成全部生產過程並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者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具體包括:

1、用本企業原材料製造的合格產品和不合格產品;

2、接受其他單位來料加工的代製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帶修品;

3、可以對外降價出售的不合格產品;

4、用來對外出售的自制半成品等。

第一0八條

為了加強產成品管理,保證入庫產成品質量合格,數量正確,對產成品的收發,必須有合格的憑證為依據並嚴格執行成品入庫制度。

第一0九條

產成品的總分類核算:這個反映和監督庫存產成品的增減和結存情況,財務處應設置“產成品”總帳科目,進行產成品收、發、存的總分類核算。當完工產品入庫時,應根據“產成品入庫單”、經營處完工產品明細單,記入產成品帳户的借方,出售或領用產成品時,記入產成品帳户的貸方,借方餘額,表示庫存產成品的實際成本。

第一一0條

應按產品種類、規格以及存放地點,設置產成品的明細帳進行產成品的明細帳進行產成品明細分類核算,明細分類核算方法與材料核算相同。

第一一一條

發出產成品的單位成本,採用個別計價法計算,工廠採用這種方法不得隨意更改。

第一一二條

存貨日常管理,應對戳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財務處要積極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清查,以確保帳物相符,其清查對象主要是對各種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半成品進行盤點,以確定實際數量,對盤,毀損,盈虧,積壓等情況應及時清查並及時處理。

第一一三條

工廠要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和控制,以儘可能減少資金投入和佔用,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使企業生產生產出儘可能多的產品,創造更多的收入利潤。

第一一四條

加強存貨的管理,要在廠長同意領導下,實行歸口分級負責制,充分發揮各專業管理部門管理職能,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第一一五條

加強儲備基金的管理與控制,在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運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控制材料採購支出,確定合理的儲備和最佳的採購批量,對庫存實行ABC重點控制法,同時要規定的儲備資金定額,做到定額下庫,有專人負責,定期對物資清查排隊,對超儲積壓物資及時調劑處理。

第一一六條

加強生產資金的管理與控制,做到合理組織生產,縮短生產週期,按計劃投料,合理配套,加速生產過程資金週轉,同時,要加強毛坯半成品管理。

第一一七條

加強產成品資金管理,產成品資金歸口經營銷售處負責及時按合同要求組織發運,儘量縮短存庫時間,同時財務處要求及時辦理貨款結算,儘快使資金回籠。

第七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一一八條

貨幣資金管理必須貫徹國家各項經濟政策,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嚴格各項借款、報銷、審批、複核手續。堵塞漏洞。保證貨幣資金的運用何週轉。

第一一九條

現金管理:

1、使用現金的範圍。

(1)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

(2)支付差旅費。

(3)按銀行規定,在壹佰圓以下的零星開支。

2、為保證現金的合理使用,財務處應根據本廠的業務,現金、收支流量,擬定庫存現金限額,嚴防超額庫存。

3、凡在外地訂購的物資,均往銀行辦理委託付款或匯款支付。不得支付現金,不得從郵局匯款。

4、嚴格禁止以我廠名義其他單位或個人代存現金,禁止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我廠提取現金。

第一二0條

支票管理:

1、凡屬市內壹佰圓的貸款。勞務結算都必須採用匯款或委託付款的方式。

2、銀行轉帳支票及匯款憑證,由財務處統一管理監發,領用轉達帳支票,必須登記支票號碼,領用人簽字,在簽發支票時,必須寫清收款單位,名稱,日期,用途,金額或限額,不得巧立名目逃避銀行監督。

3、財務處簽發銀行支票時,必須有足夠的供應資金,保證支付,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出借本單位支票讓單位或個人使用。

4、支票有效期規定為十天,自簽發的次日起計到期日。

5、凡簽發的轉帳支票,匯款,財務處應及時進行清理,督促支票領用人,匯款人辦理報銷手續。

6、支票領用人所有負責用的支票,應妥善保管,及時報銷,如發現支票遺失,責任者應立即向單位領導,主管廠長,保衞處,財務處彙報,向銀行持失,凡因支票遺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者自行負責。

第一二一條

有關貨幣收支的其他規定:

1、借款(請款)審批權限與審批手續。

(1)備用金:

——備用金是指車間核算員,因工作需要開支的周圍金,所領用備用金額根據工作需要而確定。

——備用金使用人必須辦理借款申請,經部門領導審查,主管廠長批准。財務人員審核後,由出納付款。

——備用金不支付給個人保管,採取以部門為單位,集中管理專人負責並設立明細帳。

——由於工作變動,領用人必須將備用金及時歸還財務處。

——備用金保管人必須保證資金完整,不得挪用,不得轉讓互助金使用缺少,遺失不得以私人名義存入銀行,違者追究責任。

(2)臨時借款:

——無備用金的單位,由於工作需要用於壹佰以下資金開支可辦理臨時借款。

——凡屬費用性支出,如市內差旅費,加工費,維修費用等由業務分管處室領導批准。

——臨時借款一般應當日辦理報銷手續,不得拖欠,最長不得拖欠三日為

——嚴肅財經紀律,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如預付工資,醫療費,私人借支,用途不清,審批手續不全等一律不預借款。

(3)出差借款:

——出差請款必須從嚴從緊掌握,出差費用指定由廠長審批,出差請款必須由出差人填寫請款單,註明請款人名,地點,事由,預計天數,交分管領導審查簽字後交廠長批准。

——市內不得發生出租車費用,嚴格旅館費,控制標準。

——出差回寧後七天內辦理報銷手續,一次結算不得拖欠,如無正當理由,過期不報銷,不交款,(包括其他借款),財務處有權從工資中扣清。

第一二二條

報銷手續:

1、一切報銷都要填寫報銷單,根據支款用途分別辦理入庫,驗收批准手續,報銷單必須填寫清楚,大小寫金額直符,經辦人,驗收人,比準人必須簽名,原始單據必須齊全,手續必須完整。

2、材料採購由各物資分管部門批准。

3、費用開支及其它支出,根據各處室,職責範圍,各項費用在核準內開支。

4、凡屬個人領款,包括工資,獎金,夜餐費,加班費,交通費均由各單位造冊,經有關部門審批後發放,收款人必須簽名,簽名後的領款單交財務處做付款憑據。

5、單位之間的結算,必須堅持等價交換的原則,不得無償調撥和贈送,不得以物易物,未經許可不準塗銷。

6、凡正式設置會計,出納開在銀行開户的核算單位,一切收支款項,由要單位負責辦理,但必須按時向財務處報帳,並接受財務處的檢查和指導。

7、凡未經批准的單位,一律不辦理收支業務,任何單位不得私設“小金庫”,任何人不得將公款以私人名義存儲蓄所,任何單位或個人不準違反財經紀律,挪用公款。

8、屬於社會集團購買力物資,必須嚴加控制,未經上級批准,財務處不得承付。

9、各級領導都必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按制度辦事,發生違反財經紀律行為,財務人員有權制止,如制止無效,財會人員有權越級反映,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由責任者承擔。

第一二三條

關於銀行對帳的工作的管理規定:

銀行出納會計必須按時登錄銀行日記帳,不得漏登少登,混淆帳號,每月應按銀行對單,核對每筆業務,並據此做出銀行調節表。

第八章:關於重新調整差旅費補貼標準的有關通知

第一二四條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努力開拓市場,搞好經營生產。鑑於目前的物價因素,原訂差旅費的標準已不適應,為保證出差人員的工作和生活需要,經厂部研究決定,重新調整差旅費補貼的有關規定。

第一二五條

差旅費補貼實行包乾:

1、差旅費補貼實行包乾的內容:

(1)伙食補助費

(2)旅館費

(3)市內交通費

2、差旅費包乾費用的核發:

(1)本廠員工出差必須填寫“請款單支出憑證”,同時標明出差事由、路線、人數、目的地及出差時間,經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分管廠長批准後,財務處預支。

(2)差旅費的預支按地區和職務包乾金額、天數、往返的車、船費核發。

(3)出差人員回寧後五天內,憑車船票和旅館費發票(不作報銷,只作核發出差天數)核發包乾金額。

3、補貼包乾費標準:

(1)特區:深圳、珠海、海南。

中層幹部包乾金額:85元/天(其中:伙食補貼20元/天、旅館費60元/天、交通費5元/天)。

一般人員包乾金額:75元/天(其中:伙食補貼20元/天、旅館費50元/天、交通費5元/天)。

(2)其它地區:

中層幹部包乾金額:60元/天(其中:伙食補貼12元/天、旅館費45元/天、交通費3元/天)。

一般人員包乾金額:50元/天(其中:伙食補貼12元/天、旅館費35元/天、交通費3元/天)。

1、實行差旅費包乾的範圍:

(1)廠級領導不實行包乾、旅館費及交通費按實報銷,伙食補貼按第3條①、②項的標準執行。

(2)除廠級領導以外的全廠員工實行包乾。

第一二六條

到外地集中培訓、學習、伙食補貼按8元/天、旅館費按第3條①、②項標準原則上不得超標。

第一二七條

本廠員工到外地療養,伙食補貼按8元/天。

第一二八條

市內參加學習、培訓、伙食補貼按5元/天(必須持有住宿發票)。

第一二九條

到兩縣(溧水縣、高淳縣)出差人員不實行包乾,伙食補貼按12元/天標準,按頓報銷,旅館費按第3條②標準,不得超標。

第一三0條

在本市(含江寧、江浦、六合縣)出差,因特殊原因無法回廠就餐,按誤餐費2元/天報銷。

第一三一條

到外地出差(不包含高淳、溧水縣)當天返回的,加發一天伙食補貼。

第一三二條

參加會議(包括簽定、訂貨等)不實行包乾,伙食補貼、旅館費按第3條①、②項的標準,原則上不得超標。

第一三三條

上述第3條第11條中的伙食補貼標準均含工作餐券的金額,報銷時必須將餐券貼在報銷憑證後面,方可核發差旅費。

第一三四條

出差人員乘坐火車、船、飛機的標準

1、飛機: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飛機、特殊情況必須事先經廠長批准,否則財務有權拒絕報銷。

2、火車:出差人員乘坐火車一律按硬座購票,在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的(晚上八時到次日晨七時之間)或連續乘車超過十二小時,可購硬卧鋪票。

3、輪船:出差人員乘輪船一律控制在三等艙位以下(含三等艙)。

4、汽車:出差人員均可乘坐空調軟座長途客車、高速客車。

5、出差人員原則上是不準乘坐出租汽車(不含廠領導)。

2、凡在本市辦事及採購等均不得乘坐中巴車,否則財務有權拒報

第一三五條

途中夜間乘車、船補助標準:

1、夜間(晚上八時到次日晨七時)乘坐掛有卧鋪車廂,連續六小時以上未購硬卧票者,發給本人實際乘車硬席票價的60%(不含空調費);乘坐特快的按票價的50%發給。

2、夜間乘坐不掛卧鋪的火車、長途汽車、輪船最底一級艙位(統艙),超過六小時以上的,每人每夜按第一條3款規定的標準加發,一天伙食補助費(12元/天)。

第一三六條

其他情況説明:

1、出差人員趁出差之便,事先經廠長批准就近回家探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自理,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包乾費。

2、出差人員嚴禁用公款遊山玩水,請客送禮,如有違反除費用自理外,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3、臨時被借調到外系統和非本單位員工,一律不得在本廠報銷。

4、出差人員回寧後及時報銷,否則財務有權從個人收入中扣回。

5、高級職稱人員

出差補貼標準

參照中層幹部級。

6、本規定從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起執行,原X公司財(95)018號文同時作廢。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5

一. 庫存現金管理

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並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不準用“白條”入帳。

.不準私人挪用、佔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户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户和輔助帳户的開户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 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兑匯票、委託收款(僅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户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餘額調節明細表。

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 應儘快解決。

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鑑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後,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户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採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於業務發生後及時報銷,每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於每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 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採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 內部牽制:

. 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鑑分管制度

. 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 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 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一、會計崗位職責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合規。

2、建立健全事務所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事務所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合理使用資金、加強資金迴流,確保事務所資金安全。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和控制,督促工作團隊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賬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事務所合夥人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税金。

9、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強其他財務人員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財務工作人員素質。

11、完成事務所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財務負責人安排的其他任務。

12、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保證該印章的正確使用及安全。

二、出納崗位職責範圍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管理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及其他業務台賬,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及時核對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

3、每月初前五個工作日內與會計人員完成現金和銀行對賬工作,與團隊負責人核對收支業務台賬,對賬完畢須由雙方簽字存檔;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承擔賠償責任;

4、負責保管公章及法人章,保證該印章的正確使用及安全。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發票及銀行有價票證,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嚴禁簽發空頭支票;

6、日常備用金庫存餘額不超過20xx元,如備用金額度調整須與會計人員商議並達成一致意見,再報財務負責人或合夥人授予權限人審批;

7、完成會計人員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 日常工作管理規定

為明確事務所資金使用流程、規範費用報銷及借款行為,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一、費用報銷

(一)、對事務所公共費用支出原則:勤儉節約。

(二)、費用報銷範圍及標準

額度不受限費用報銷項目 科目 1、差旅費 費用説明 提供發票要求 出差所發生的交通費、食宿1、地税監製客運發票,賓館住宿發票、飛機票等; 費、差旅費補貼等相關費用2、差旅補貼參照公司標準執行; 支出 2、辦公費 列支購買辦公用品、郵寄物1、國税監製商品零售發票; 件等辦公所需費用支出,不2、辦公用品單價在20xx元以下; 得列支購買固定資產 3、地税監製其他服務業發票; 列支電話費、購充值卡等費1、地税監製電信服務、郵政特種發票; 用支出 4、車輛使用費 列支非貨運車輛費用支出2、所提供單據有姓名,須是公司在冊人員或單位名稱 1、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發票,成品沒銷售發3、通訊費 (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票或零售發票汽車修理行業發票; 汽車修理費、保養費、保險5、會務費 費) 列支會議上的住宿、招待、1、會務費發票應是服務業發票或賓館旅業發票,禮品、場租、複印等費用支須註明會務日期; 出 2、禮品發票應是商品銷售發票,須註明商品品名、數量、單價、金額、購買日期;複印、打字費用為其他服務業發票; 3、會議所購禮品,發票請寫“會議用品”,否則屬“招待費用”無法在會議費中列支; 6、運雜費 列支運輸商品發生的費用支1、鐵路/公路/飛機運輸業發票; 出 2、其他服務業發票,如出租車、公汽市內短途送貨車票; 列支給諮詢公司的費用支出 1、諮詢業專用發票 7、諮詢費 額度嚴格受限費用報銷項目 科目 1、招待費 費用説明 列支餐飲、購買禮品等支出 提供發票要求 1、餐飲提供地税監製的飲食娛樂業發票,禮品為國税監製的商品銷售發票; 2、報銷額度:低於收入×5‰ 3 / 5

2、廣告費 3、職工教育經費 列支單位宣傳廣告費支出 1、由廣告公司出具廣告服務業發票; 2、報銷額度:低於收入×15% 列支員工培訓所發生的費用1、由專業培訓機關或單位出具的服務業發票; 支出 2、報銷額度:低於員工工資總額×2.5%

(三)、有下列情形的,財務人員可拒絕進行費用報銷 1、發票虛假,未經税務機關監製,沒有税務監製章; 2、發票主要項目(如單位、品名、數量、開票日期)填寫不齊全,發票內容與其單位性質不一致的;

3、填寫字跡不清楚、金額塗改、大小寫金額不符; 4、沒有加蓋出票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印章不清晰;

5、超過使用期的發票:手填發票或具備日期的定額發票為超過三個月才用於報銷;其他無日期定額發票以國家宣佈作廢日期為依據。

(四)、費用報銷流程

1、費用報銷單的填寫:由費用報銷人完整填寫費用報銷單內容,並將原始票據整齊粘貼在“票據粘貼單”上。

2、團隊負責人(即合夥人),應對所負責小組的費用報銷單進行初審,並簽署意見。

3、會計審核票據有效性、合規性:審核票據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報銷費用金額是否超支。

4、、財務負責人或合夥人授予權限人審核項目及金額,簽署同意或拒絕費用支出意見。

(五)、大額資金(一次性支付金額≥5000元)支付:須提前2個工作日知會財務人員。

二、借款

(一)、借款原則:前不清,後不借;團隊工作人員借款由該員工負責合夥人承擔擔保責任。

(二)、借款範圍:

日常費用、差旅費、採購款項及其他費用支出需要預先借款的。 (三)、借款流程

1、填寫借款單:工作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預計還款日期。

2、責任合夥人初審:經工作組合夥人確認借款要素真實,金額合規後簽字。

3、會計進行資金範圍審核:審核支出是否在團隊可用支出範圍內。

4、財務負責人或合夥人授權人審批簽字。

5、借款單首聯由出納留存,待借款人還清款項時還本人作為清賬依據;借款單複寫聯交會計入賬。

注意:如果有借款到期未還或同一事項已經借款未進行沖銷但進行費用報銷的,出納人員有權進行款項拒付,並知會其小組負責人,小組負責人有責任協助財務人員督促完成借款的歸還或沖銷。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範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製度;

(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閲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二十一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並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週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户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託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准。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並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財務經理複核後,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准。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户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範

(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繫,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2)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 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 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3)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5)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6)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7)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複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2)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1)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説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2)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2)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3)辦公室財產台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4)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5)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6)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1)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2)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並按本章 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3)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4)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衝賬收據給經辦人;

(5)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6)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户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7)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1)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2)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1)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2)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1)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2)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 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1)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3)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3)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台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1)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2)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台賬;

(3)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賬;

(5)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1)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2)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3)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説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4)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5)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正常的財務報銷運作,規範員工的報銷流程,使公司員工出差管理系統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各部門主管負責審核本部門員工的借款報銷申請;

2、財務部負責複核相關申請,發放相應款項,處理髮票等單據;

3、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共同推進、監督流程的執行及改善;

四、程序

1、個人借支及報銷

2.1.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先填寫《借支單》並出具相關證據,經部門主管批覆後報財務部審核;

2.2.報銷費用必須使用有效憑證,並如實填寫《費用報銷單》;

2.3.報銷審批權限根據《財務審批授權表規定》執行;

2.4.經理級以上人員的報銷需由總經理書面籤核或郵件回覆批准;

2.5.個人因公借支在公務履行完畢後應及時報銷並清償所借款項,報銷及清款期限為借款日起一個月內,逾期未結清者應提早向財務部作出合理書面解釋,並辦理續期申請,否則將從借款員工工資中扣除;

2.6.員工離開公司前必須結清所有款項,離職《移交清單》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檢查,不合之處及時更正,如果離職後再發現有財物、應收款項虧欠未清的,應由該部門主管負責追索;

2.7.暫借經費嚴格執行“一事一借,前清後借”的原則;

2、國內出差

2.1.出差規定

2.1.1公出人員應經部門主管同意,並提供書面出差計劃;

2.1.2公出人員出差需事先通報人力資源部,説明出差事由及出發、返回時間,並報行政助理備案考勤;無通報者可視為曠工。

2.1.3如需事先預支款項,請在《出差申請表》中填明借款金額,經部門主管批准後交財務部審批及領取;

2.1.4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報加班,節假日例外;

2.1.5出差員工完成任務後,應立即返回公司,不得藉故逗留或辦理私事;

2.1.6如因個人原因確需額外逗留的,應提前辦理休假手續,逗留期間所產生之費用自行負擔;

2.1.7如因病或其它未知事故滯留時,應及時電話通知部門主管,並在回公司後添附有效證明,經主管審核後,方能報銷滯留期間住宿費及其它必要費用;

2.1.8出差費用應在返回後一週內憑發票報銷,逾期者需向財務部門提供合理解釋,超過一個月且沒有合理解釋的發票不予報銷。

2.1.9出差員工應當及時向直屬上司提交書面出差報告,其中包括:

a、出差地、日程、目的地;

b、出差處理事項;

c、出差條件及意見;

2.1.1所有出差員工必須注意保持公司及個人形象,不準有任何行為或言辭詆譭或損壞公司形象;

2.2.交通工具

2.2.1公司員工出差應選擇大眾交通工具;

2.2.2員工在本市辦理公務,應使用大眾之交通工具,如公共巴士或地鐵。

2.2.3近距離或不趕時間的情況下,可選擇汽車或火車;

2.2.4在以下情況可以使用計程車:

a、時間緊急;

b、攜大量現款;

c、有客户陪同;

d、無簡易交通之地段或無班車情況。

2.2.5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2.3通信費用

2.3.1公司將根據業務需要及職務類別給予員工報銷相應的通信費用(參閲《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2.3.2通信費用的報銷主要用於銷售部門與客户聯繫時所發生的費用;

2.3.3嚴禁營私舞弊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其通信費用報銷資格;

2.3.4通信費用應及時申報,隔月作廢。

2.4住宿費用

2.4.1根據各地區消費水平的差異,公司對住宿費實行按地區按行政級別對待:

2.4.2行政級別分為經理和員工;

2.4.3地區分為

a類消費區(深圳、北京、上海)

b類消費區(廣州、青島、大連、長春、瀋陽、杭州、寧波、哈爾濱、温州、福州、廈門、西安等)

c類消費區(武漢、長沙、成都、南昌、鄭州、重慶、濟南、吉林、內蒙、石家莊、太原、天津、蘭州等)

2.4.4具體費用請參閲《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2.4.5如有兩位以上同事同時出差,住宿以雙人住為原則;

2.4.6如在出差當地公司備有宿舍,員工住宿以此作為首選;

2.4.7如陪同客户同行,經主管批准後可與客户住同一酒店。

2.5應酬費用報銷規定及膳食補助

2.5.1應酬費需在出差前徵得本部門主管同意方能報銷;

2.5.2公司為在外出差的員工提供餐費補助;餐費補助按實際出差時間算,中午12時至夜裏12時出差的按半天算;

2.5.3如有報銷餐費的,或由對方單位負責支付用餐的,則取消當日補助,具體按實際情況計算;

2.5.4本市出差,不再另報銷餐費,夜間返回的(19:00以後)按餐費標準補助誤餐費。

2.5.5在外留宿實行每日餐費補助;

2.5.6餐費補助費用請參閲《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3、國外出差

3.1出差規定

3.1.1所有國外出差均需報請總經理批准;

3.1.2出外出差人員之差旅費,按出國目的地標準支給;

3.1.3一日跨越兩地區者,其生活費金額以當地留宿之地區為報銷標準;

3.1.4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報加班,節假日例外;

3.1.5所有出差員工必須注意保持公司及個人形象,不準有任何行為或言辭詆譭或損壞公司形象;

3.2交通工具:

3.2.1一律經濟客位,總經理以上且航程3小時以上可乘商務客位;

3.2.2海陸上交通工具不分等級,但以經濟實惠,安全快捷為原則;

3.2.3乘坐國外航線之旅費,應以旅行社發票為原始憑證。市內往返機場請搭機場巴士,或搭出租汽車前往巴士站。總經理以上可自行選擇。

3.3臨時費用:

3.3.1出差期間與公司必要聯絡之電話費及因公交際應酬之費用可隨附單據按實報銷;

3.3.2出差人員隨帶私有物品如有超重,託運費用自行負擔。如屬公物可按合法憑證報銷;

3.3.3交際費及其它特別開支由需在出差之前申報並由上級主管批准後方能報銷;

3.3.4員工出國如有公司安排住宿者或用餐者,不報銷住宿費和餐費。

3.4差旅費用請參考《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五、相關文件:

1、財務報銷制度實施細則

2.財務審批授權表規定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供銷合作社是農民羣眾的合作經濟組織,其資產全部歸供銷社社員所有,受法律保護,各級理事會依法管理,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保護社有資產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縣聯社對縣直各企業、基層供銷社實行主任、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主要經濟指標實行逐年核定、分項考核、年終審計兑現。

各企業應根據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內部各個環節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職責分明,獎懲嚴明。

第三條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以及各項方針政策,決不允許坑農害農事件發生。

第二章資產經營管理

第四條縣聯社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必須替社員監督管理好社有資產。

基層供銷社主任作為企業法人代表,直接對農民的合作社負責,要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保證其經營管理的社有資產保值增值,接受縣聯社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社屬企業的社有資產經營主體是縣聯社,縣聯社行使對社屬企業管人、管事、管資產的權利,各企業的經理在縣聯社的授權下經營社有資產,要對社有資產合法權益負責。

第六條各基層供銷社、縣直各單位對社有資產的承包、租賃、經營實行分層審批制。

所有承包租賃要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防止暗箱操作,造成社有資產流失。

1—3年期(含三年)的資產承包、租賃合同由本級社務委員會決定並經職代會通過。

4—5年(含五年)的資產承包、租賃合同,由縣聯社主任辦公會議審批並備案;超過5年期以上的承包租賃合同,須由本單位提出方案和書面合同,由縣聯社常務會議審批並備案。

第七條各基層供銷社,縣直各單位必須做好資產管理制度的建設,健全資產登記手續,建立產權變更審批程序,加強資產增減變動、毀損報廢處理的核算和管理。

報廢的固定資產及庫存商品價值在10000元以上的必須由縣聯社審批在當期損益中核算。

建立並登記產權變動和資產管理台帳,及時地記錄和反映所有產權資產增減的品種、數量、結構和價值等全面的資料,同時要加強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建立規範的內部控制制度,對企業經營管理者既有激勵機制,又有約束機制。

第八條企業為了盤活資產,凡涉及土地變更,資產處置等,必須按規定聘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以評估值作為處置資產的價格依據,不得隨意估價或低價出售。

並將評估情況及時報告縣聯社。

第九條為確保社有資產的安全,各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將社有資產為其它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或抵押。

第三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條對於企業的自身基本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等新增固定資產。

要對項目投資總額進行認真預算,積極籌措資金,企業在徵得發改、城建、規劃、等部門的同意後,在進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必須報縣聯社審批後,方可進行項目建設招投標。

項目竣工後,要及時進行工程決算,和帳務處理,嚴格管理好資產。

第十一條企業購買運輸工具、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報縣聯社審批,並按《企業所得税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第十二條企業現佔用的土地屬國家劃撥的土地,拍賣、出讓應按國家土地政策執行,企業不得向其它個人轉借或抵押土地使用證。

企業出售或轉讓經營設施價值在1萬元以上的,必須由縣聯社審批,同時要及時收回資金,進行帳務處理,按財務制度辦理有關手續。

變賣收入要在縣聯社的監督下有計劃的使用,決不能胡支亂花。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維修,一次性投資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必須報縣聯社審批,在當期損益中核算,年終考核可視利潤,不準掛帳。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社有資產收益歸本級供銷合作社集體所有,社有資產收益包括承包利費收入和租賃收入等。

第十五條社有資產收益主要用於上繳社有資產使用費及幹部職工的各種勞動保險費等鋼性開支。

一般不得用於發本單位行政人員的工資。

各企業行政人員要根據企業的經營情況,本着“以收定支”的原則,收多少,支多少,不能坐吃皇糧,更不能將發不了的工資預提掛帳。

要積極開展業務創收,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第十六條農資商品經營及農副產品的收購屬集體經營收入,企業必須按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正確核算,嚴禁體外循環,私設“小金庫”。

第十七條經縣聯社批准出租或拍賣的固定資產收入,原則上留給企業,用於供銷合作事業的發展,按規定辦理有關財務手續,並在縣聯社監督下合理開支。

第五章費用管理

第十八條會計人員必須嚴格審查外來原始憑證,對於不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如“白條”現象等,會計人員不準入帳。

對各項費用支出,必須嚴格把關,手續齊全。

無經辦人簽名和單位領導審批的費用開支,不準報銷,對於數額較大的開支項目。

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方可下帳報銷。

第十九條企業的業務招待費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嚴格控制,要同企業的經營情況和帶來的經濟效益掛鈎,不搞鋪張浪費,損公肥私,本着量入為出的原則,對已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照《企業所得税法》進行帳務處理,要遵守企務公開制度,按月向職工大會公佈,實行民主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企業的通迅費用,包括主任(經理)的手機費,固定電話費,原則上據實列支,但要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而視,虧損企業不得報銷通訊費。

第二十一條縣直企業的各項費用支出,嚴格執行按月由縣聯社審核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六章項目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各單位爭取的所有項目資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滯留、截留挪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否則帶來的後果由單位一把手負責。

第七章經營責任

第二十三條基層供銷社的主任、公司經理是企業的法人代表,對本企業的財務管理全面負責,必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社有資產的安全完整。

企業的財務人員要在主任(經理)領導下具體搞好財務管理工作,企業的全休職工都有責任和義務維護並監督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保證企業經營活動的正常運行。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經營的農資商品必須從正規渠道進貨,杜絕經營假冒偽劣商品,否則被質檢、工商、農業部門查獲,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單位負責人承擔。

各單位為購進商品,儲存化肥及其它業務,需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收到借款後記入短期借款户下,月利率不得超過8‰。

外單位及個人向企業投入的資本金,記入實收資本户下,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只可分得紅利,不得計付利息。

如果計付利息只能作為借款,記入短期借款户下,不能作為資本金。

第二十五條在財務管理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財經法規規定,並視情節輕重,縣聯社有權責令其改正,並按管理權限,追究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經濟責任或予以必要的行政處罰,年終考核將實行一票否決,並不得提拔職務、對於問題嚴重的,將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1、由於經營管理不善和決策失誤,玩忽職守,致使企業遭受較大損失的。(一次損失在一萬元以上的)。

2、財務人員違反《會計法》規定,集體經營收入不帳,私設“小金庫”,給企業管理造成不良後果的。

3、編造篡改會計數據,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該支不支,使企業經濟包袱不斷增加,嚴重影響企業發展後勁的。

4、藉故業務招待大吃大喝,請客送禮、胡支亂花、浪費集體資財的。

5、不執行縣社財務制度,不經審批,擅自修建,搞土地變更,使社有資產流失的。

6、放鬆管理,使企業連續發生虧損的。

第八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企業的主任(經理)要認真遵守,並自覺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縣聯社的各項管理制度,縣聯社審計科對各企業的經營管理情況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對違反制度規定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主任(經理),除賠償損失外,要給予免職、撤職或開除,觸犯法律法規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不能執行財務制度的要免去會計或出納職務,造成損失要給予賠償,違犯法律法規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從二Oxx年元月一日起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有什麼問題及時向縣聯社財統科反映。

第三十條各企業根據本制度制定企業內部管理實施細則。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了使公司財務管理規範化,嚴肅財務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財務管理。

3、責任人:

總經理、財務部經理。

4、正文:

4.1總則

4.1.1根據《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和國家的有關財經紀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4.1.2本制度包括董事會、總經理財務管理職責、財務部門工作職責、會計核算原則、資金管理、結算賬款管理、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管理、成本費用管理、營業收入及營業外收支管理、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財務報告的編制與公佈、財務電算化管理、財務檔案管理及附則。

4.2董事會財務管理職責

4.2.1公司董事會審批公司的重大財務決策,控制投資規模和方向,審核公司重大資產處理。

4.2.2公司董事會負責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2.3審議批准公司的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及可行性研發項目。

4.2.4公司董事會負責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財務事項。

4.3總經理財務管理職責

4.3.1遵守《會計法》及有關財務、税收、金融等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公司的財務制度,根據公司經營目標組織好生產經營,力爭股東資產保值增值。

4.3.2總經理負責領導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並對公司保存和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擔負責任。

4.3.3指導公司內部審計機構的財務檢查,督促財務部門配合財政、税務、審計機關的監督檢查。

4.3.4總經理對公司財務預算全面負責,審核財務預算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預算,年度終了向董事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並依據決算情況對預算執行單位進行考核。

4.4財務部門工作職責

4.4.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財務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4.4.2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決算,並實施財務控制。

財務預算按年度編制,包括業務預算(採購、銷售、生產、期間費用等)、資本預算(固定資產投資、權益性資本投資、債券投資等)和籌資預算。

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部負責作出財務決算,上報總經理。

財務部負責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查、報告、監督執行等具體工作,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實施財務控制。各職能部門及各業務部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4.4.3負責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4.4.4公司財務人員必須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嚴格審查每筆經濟業務的合法性,對不符合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要堅持原則,拒絕支付;

4.4.5財務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核算辦法進行會計核算,對取得的原始憑證,要認真審核,及時準確地編制記賬憑證,記載有關賬簿;

4.4.6財務人員要加強對税收法律法規的學習,依法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税款;

4.4.7財務經理應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加強同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聯繫,準確掌握公司資金分佈及資金需求動態,搞好資金平衡調度,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4.4.8按月及時、準確、真實地編制財務報表並按規定向外報送財務報表;

4.4.9做好每月的生產經營狀況財務分析工作,嚴格控制各項成本費用,為公司決策提供財務依據。

4.5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

4.5.1公司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記賬採用借貸記賬法,以權責發生製為記賬基礎,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原則。

4.5.2壞賬核算採用備抵法,按應收款項的3‰計提,如需計提特別壞賬,應由董事會審批決定。

4.5.3存貨按實際成本入賬,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採用五五攤銷法核算。

4.5.4公司的對外投資控股權在20%以下(不含20%)的,採用成本法核算;控股權在20%以上(含20%)的,採用權益法核算。股權在50%以上或根據重要性原則對具有實際控股權的要合併報表。

4.6資金的管理

4.6.1現金的管理

公司出納與會計的職責必須分開,不能由一人兼任;

公司的一切現金收支必須歸集到財務部門核算和管理,各項支出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現金收入後及時送存銀行,嚴禁坐支現金和白條抵庫;

公司庫存現金一般不得超過5000元,現金出納員要確保庫存現金每日賬實相符;

每次提取備用金1萬元以內(含1萬元)須由財務經理批准;超過1萬元須報總經理批准。

4.6.2銀行存款的管理

遵循國家關於銀行結算的有關規章制度;

新增銀行賬户必須事前由財務部經理提出申請,由主管副總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開設;

公司設立的銀行賬户只限於基本帳户和一般帳户,專用帳户用於本公司經營範圍內的資金結算及資金調撥;

正常業務支出的支票領用,都必須有經核准的發票或其他必要的憑證,支票上必須有金額且與應付憑證金額一致,所有已經簽發的支票,應於當日及時記入銀行存款日記賬中,並定期與應付款或其他總分類賬借方進行核對,每次支票領用金額1萬元以內(含1萬元)須由財務經理審核主管副總批准;超過1萬元須報總經理批准。

開户銀行間資金調撥需由經辦人填制支票領用審批單,詳細説明資金調撥的理由,經財務經理審核主管副總批准;1萬元以上的資金使用和調撥必須報總經理批准;

財務部對所有銀行支出憑據應認真審核有關內容,嚴格執行經辦人、審批人“雙簽字”制度,做到單證齊全、手續完備;

公司的銀行支票,包括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一律由財務部統一向銀行購買、統一保管、統一發放,發放時必須做好完整的領用、註銷記錄;對領用期限超過十天以上的,應及時查明原因,督促經辦人員及時註銷。作廢銀行支票必須註明“作廢”字樣單獨保管;

銀行票據一般不得背書轉讓,如有特殊需要,背書必須由專人進行登記,由財務經理提出申請,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財務部必須加強銀行未達賬項的管理;銀行調節表應於月度終了後十日內編出,並積極予以清理,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

4.6.3銀行貸款及融資的管理

銀行貸款卡必須由財務經理保管,如需辦理貸款、還款手續,經辦人應要求銀行逐筆登記、註銷,財務經理及時檢查並與銀行進行核對;

銀行貸款按公司規定的籌資權限實行逐筆審批制度,所有貸款由財務經理提出申請,報總經理簽字批准,並逐月報董事會備案;

所有對外融資一律由董事會批准;

無特殊情況,公司一般不得對外擔保,如確需,公司必須要充分了解對方單位的資信,經濟效益及償債能力等情況,由公司總經理提出申請,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同意後,方可辦理。

4.7結算賬款的管理

4.7.1認真審核結算單據,檢查結算手續是否完備、真實,單據是否齊全。對於未認真核實而造成的多付或重付款項,應立即查明原因,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7.2財務部應對有關業務單位的往來結算賬款定期進行核對和清理工作,所有往來户由財務部與業務人員每月至少核對一次,並編制“往來賬户調整表”;財務部每年不定期與終端客户直接核對至少一次。

4.7.3發生採購時,由經辦人員提出採購申請,由主管副總簽字審核批准:採購金額超過1萬元(含1萬元)報總經理批准。

4.7.4公司確認發生壞賬時,必須由經辦人員提出書面申請,認真查找原因,分清責任,經財務經理審核後,由總經理批准;發生1萬元以上的壞賬損失時,總經理審核同意後,報董事會批准。

4.8固定資產及其它資產管理

4.8.1500元以上的資產稱為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取得按原始價值計價。

4.8.2固定資產折舊原則上採用直線法計提,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率為其原值的3%。

4.8.3固定資產的購置均須經主管副總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4.8.4固定資產的處理包括購置、出售、報廢、毀壞損失等(均為1萬元以上)須經主管副總審核後,報公司董事會批准。

4.8.5固定資產應設置明細賬核算,定期與行政部門和使用部門的卡賬和實物進行核對,做到賬、卡、物相符。

4.8.6無形資產以歷史成本或評估價值入賬,並按收益期等額攤銷計入成本;不能確定收益期的按5年攤銷。

4.9成本、費用的管理

4.9.1財務部應按照國家有關的規定合理計提有關費用。

4.9.2發生的所有費用必須先由財務經理簽署意見(單筆5000元以上的費用需報備主管副總),財務部門應嚴格按照公司有關行政文件規定的費用報銷標準進行審核,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負責人批准後報銷。

4.9.3差旅費報銷:按公司制定的《市場人員費用報銷辦法》執行。

4.9.4財務部必須按收入與成本、費用相匹配的原則及時進行帳務處理,如實反映本期損益。

4.9.5研發費用預算經董事會批准後,嚴格按預算執行。

4.10營業收入和營業外收支的管理

4.10.1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4.10.2公司應當合理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將已實現的收入按時入賬,並及時結轉相應的成本。發生銷售退回、銷售折讓與折扣,應及時對有關銷售科目予以調整。

4.10.3營業外收入是指公司主要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各項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及變賣收益、罰款收入、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物資及現金的溢餘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及變賣損失,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因遭自然災害等造成的非正常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違約金、公益救濟性捐贈等。

4.11利潤及利潤分配的管理

4.11.1公司的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營業外收支淨額等項目構成。

4.11.2公司發生的年度虧損,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彌補不足的,在五年內延續彌補;五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税後利潤彌補。

4.11.3公司納税所得税以利潤總額為基數。

4.11.4公司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彌補前五年的虧損;

提取法定公積金百分之十;

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

提取任意公積金,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支付股東股利。

4.11.5公司法定盈餘公積金可用於彌補虧損或經董事會批准後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時,以轉增後留存公司的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少於註冊資本25%為限。

4.11.6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分配。分配方案應經董事會批准。

4.12財務報告的編制

4.12.1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前六個月結束後六十日以內編制公司的中期財務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九十日以內編制公司年度財務報告。

4.12.2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註。

4.12.3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同時提供下一會計年度的預測報告。

4.12.4財務報告的公佈

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在編制完成後15日內送交各股東。

公司於每月結束後15日內向董事會提交月結束財務報表;每季度結束後30日內向董事會提交季度財務報告、季度經營總結分析報告。該類財務文件包括庫存清單、應收帳款、固定資產、應付帳款、其它應付款、銷售收入、銷售成本、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支出明細表等事項。

4.13財務電算化管理

4.13.1財務部電腦操作人員應按相應的權限操作會計軟件,並定期與軟件供應商聯繫,做好軟件的系統維護工作。對於數據資料,在核對相符後,每日、每月要做好數據備份工作。

4.13.2財務部門應嚴格管理增值税專用發票及防偽税控設備,實行發票和IC卡分人管理。開票工作必須由持證人員負責,其它人員嚴禁使用。

4.13.3年度終了,由財務經理統一保管備份數據。

4.14財務檔案管理

4.14.1公司必須保證財務檔案的存放空間及安全可靠,財務部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佈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財務部應指定專人保管財務檔案,建立健全嚴格的檔案管理制度。非本部門人員查閲檔案,必須要徵得總經理同意,檔案保管人必須要做好登記工作。

4.14.2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並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完善。

4.15財務數據、資料、方針均屬公司重大機密,未經授權,各級人員不得對外公佈,亦不得在公司內外傳播。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會計行為,加強財務會計工作的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結合公司經營的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xx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小企業。

第二章會計管理體系

第三條小企業財務負責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在公司財務總監的直接領導下,履行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職責。

第四條小企業財務負責人工作職責

1、具體負責財務部門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

2、組織參與制定各項財務會計管理制度、財務成本計劃、信貸計劃,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並監督貫徹執行。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各項資金的核定工作,參與生產經營管理預測、決策和業績評價。

4、參與擬定或審核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

5、負責向公司財務總監及總經理報告財務狀況和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報告。

6、負責編制每月資金收支計劃。負責各項資金的調度審核事項,並負責審核各項資金支付手續。

7、負責各項税收的申報審核。

8、組織財務會計人員的理論和業務學習,負責財務會計人員的考核。

第三章財務崗位責任制

第五條會計人員工作崗位職責如下

1、負責現金、銀行日記賬的核算。

2、負責主管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明細的核算。

3、負責銷售業務往來結算及明細核算。

4、負責銷售發票的購買、保管、發票的收、髮結存的計算管理。

5、負責銷售發票的審核。

6、負責銷項税額和税金及附加的計算及賬務處理。

7、負責銷售成本的結轉及財務處理。

8、負責營業費用的管理及核算。

9、負責利潤的計算和結轉事項。

10、負責應交税金的計算、申報、繳納等事項。

11、負責會計報表的編制,並報財務副總審批。

12、會計檔案的管理。

13、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及利潤完成情況分析報告。

第六條出納人員工作崗位職責如下

(1)根據會計審核無誤的付款憑證辦理現金的支付。

(2)所有支出憑證必須經經辦人簽字、財務經理審核、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權限內)、董事長審批、會計人員審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領款人姓名與印章是否相符。如有疑問先查詢確認無誤後方能支付。

(3)支付款項必須由領款人在憑證上簽字蓋章。

(4)現金出納工作不得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因故需要離開崗位時;須由財務部經理指派他人代管,但要辦理交接手續。

(5)各種專用章、有價證券、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不得隨意交給他人。財務專

用章與法人預留簽章需分開保管。

(6)預付、暫付款項,要根據合同和核準文件,由經辦人填審批表,註明合同文件字號,呈報核准後方可支付款項。

(7)對現金及有價證券收、付、保管要盡職盡責,如因疏忽職守而使公司蒙受損失時,要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各會計工作崗位的人員和具體分工

財務部設置會計工作崗位,可按一人一崗或一人多崗進行安排工作,但出納崗位必須是專職,不能兼任會計檔案、稽核及其他會計崗位的工作。

第四章負責

第八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起草,報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九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批之日起實行。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與規範分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規範企業各項經濟行為,保證資金安全與完整,防範各種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根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分公司指公司轄屬的分公司。

第二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財務管理制度統一

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實際情況,統一制定並頒發。

各分公司必須執行總公司頒發,與各分公司有關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諮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閲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四條財務人員管理統一

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招聘、任命、培訓及解聘,分公司不能擅自招聘、解聘財務人員,但分公司可以推薦財務人員,經總公司財務部複試後決定是否錄取。

財務人員的績效考核由總公司財務部和分公司共同進行,其中總部財務部考核財務工作績效,佔30%考核權重;分公司考核佔70%考核權重。

第五條會計核算方法統一

分公司的會計核算遵循國家制定的會計準則,會計核算方法合法、操作規範、結果真實。

分公司的會計核算制度統一由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統一接受監督審計。

第六條財務會計報表統一

在財務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項目、要求上統一,為總公司報表合併奠定基礎。

第三部分財務組織管理

第七條分公司設財務部,作為分公司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和總公司財務部對分公司財務部的管理,必須依據相關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權利。

第九條各分公司財務部隸屬總公司財務部。

第十條分公司財務部實行雙重管理,行政事務上接受分公司總經理管理,業務上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管理,並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的檢查。

第十一條分公司財務部的基本編制為2人,設財務主管兼會計1名,出納1名。

第十二條分公司財務部及財務負責人向分公司總經理及總公司財務部同時負責並彙報工作。

第十三條公司總經理與總公司財務部對財務部的管理出現分歧時,財務部首先應絕對服從總公司財務部的管理。

第四部分財務人員管理

第十四條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祕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而是該祕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祕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於商業祕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祕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祕密採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便於舉證,有利於企業藉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祕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財務人員應在任何時候都維護公司的利益,忠心耿耿,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嚴守紀律,保守機密。做到不該知道的事不問,不該説的話不説。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會計信息。

各級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對弄虛作假的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對財務人員監守自盜,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散佈有損於公司的不負責任的言論,一經發現立即辭退,並追究其責任。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上級財務監交。

第五部分資金計劃管理

第十五條資金計劃編制辦法

各分公司資金計劃由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根據工程進度情況、日常發生的經營費用、材料付款情況、施工隊付款情況、車間工費工資、以及其它事項等,編制月度資金收支計劃,並經總經理複核和簽字確認;

各分公司部門負責人,需要向財務負責人提供準確或接近於準確的收支項目計劃及其相應的金額和備註事項等,以便於財務部門編制月度資金計劃;

總公司財務部收到各分公司資金計劃表按規定進行審批後,回傳到各分公司執行。

第十六條月度資金計劃要求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必須於每月3號前完成《月度資金計劃》電子檔發送至總公司____________項目辦公室,並將經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月度資金計劃》及《分周資金計劃》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計劃工作的數據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計劃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當月的資金不予支付。

第六部分財務報表管理

第十七條各分公司每月需向總公司財務部報送以下報表

分公司月度財務報表

應收賬款項目一覽表

項目收支平衡表

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

發票台賬、外經證台賬

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

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

第十八條為了便於總公司合併財務報表,各分公司財務報表的格式必須按照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的格式編制。

第十九條財務報表上報的要求

每月最後一天(遇節假日順延)下班前將月度財務報表電子檔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為半年度、年度次月3日前上報。

項目收支平衡表、應收賬款項目一覽表、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及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每月5日前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每月_____日前發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每月_____日-_____日總公司與分公司財務核對各類往來賬目,保證雙方往來賬相互一致。

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財務報表工作的數據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報表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根據責任分別對責任當事人責令通報,並根據考核方案進行相應考核。

第七部分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分公司的每日的現金餘額不得超過1萬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繳存銀行。

第二十一條現金支付範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超出結算起點的現金支出,應報總經理審核批准。

第二十二條一切現金收支都必須有合法原始憑證,嚴禁以白條抵庫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做費用報銷憑證,私設“小金庫”、帳外帳。

第二十三條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方可付款。

第二十四條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財務部負責人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並在《資金盤點表》簽名確認,以保證帳實相符。

第二十五條銀行賬户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私章由出納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第二十六條分公司會計應根據銀行對賬單,及時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以保證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第八部分財產物資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包括生產設備、生產工具、辦公設施、生活設施、通訊設施、辦公用品以及其他資產。

第二十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對分公司的有形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完全責任。

第二十九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實行“實物與帳薄分開管理”原則。指定專人負責財產物資的管理並登記實物數量,財務負責財務物資帳薄的記錄,二者交叉控制。

第三十條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對財產物資負有管理責任,應親自參與財務物資的驗收、監督、與抽查。

第三十一條必須定期組織對現有財產物資進行實物盤點,有保管實物資產的部門每月進行自查,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三十二條財務抽查時,財務部作為負責部門,應在盤點計劃、盤點會議、盤點方法上嚴格、重視,確保盤點質量。

第三十三條處臵報廢固定資產前,必須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説明固定資產購臵的時間,使用的年限,報廢的原因,經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才能辦理報廢手續。

第九部分發票管理

第三十四條分公司財務人員憑發票領購簿,向主管税務機關領購發票。

第三十五條各分公司由會計主管或者指定的專人進行發票的開具,發票內容應真實有效,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任何人不得轉借、轉讓,不得虛開、亂開發票,對作廢的發票需加蓋“作廢”字樣,並保存完整。

第三十六條已開具的發票由會計主管負責統一保管,不得損毀發票,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

第三十七條各分公司要定期對發票進行檢驗,以防止偷盜、防火、潮濕及不經常使用發票時防蟲、防鼠咬、防丟失等措施,加強安全保衞。

第三十八條各分公司要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

第三十九條對於總部代開的發票,應按工程項目詳細登記備查賬。

第十部分費用報銷管理

第四十條費用的控制實行計劃管理,由需要支付費用的部門或個人先行填寫“借款單”列明:費用的性質、用途、金額,報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後,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執行。對個人借款的原則,欠款不清,後款不借,借款人應及時到財務部門辦理核銷手續。

第四十一條費用發生的過程中,原則上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人員參與執行,並相互監督和共同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費用發生中,當事人應取得費用的相關單據,如因未取得合法的票據而遭到財務人員剔出的部分支出,原則上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公司原則上不予承擔。

第四十三條費用發生完畢後,當事人應及時將收集到的相關票據,按照公司統一的費用報銷憑據分類粘貼,並在附件欄註明票據張數。對於粘貼不規範,單據不清晰的,財務有權要求對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權予以拒絕報銷。

第四十四條當事人將粘貼整齊,填寫完整的費用報銷單交由部門經理進行審批,部門經理重點對費用發生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查並簽字。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將部門經理審批簽字的報銷單交財務審核,財務人員應重點對費用報銷單後附原始發票和單據進行合法性審查,對費用金額的計算予以符合並簽字,最後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查和審批。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憑簽字齊全的報銷單,交出納領取資金,出納應對報銷單進行審核,重點查看報銷單有無塗改、費用的計算是否正確,後附的發票是否合法,審批手續是否齊全,審核無誤後方可付款。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管理辦法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實施。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户及其他帳户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户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户印籤。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户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户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産管理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

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房屋、營業用房30年

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電器設備、安全保衞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温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准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税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支出

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盈、處理固定資産淨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准的應付款項等。

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虧和毀損報廢淨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税,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税收的滯納金和罰款;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税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税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製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説明書。財務情況説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週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産負債表製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為了規範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行為,有利於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特點及其管理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其他行業獨立核算的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複製件。

企業發生遷移、合併、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複製件。

第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範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税收,並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資的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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