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勞動合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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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 篇1合同編號
甲方: (通常為用工單位)
乙方: (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用工形式:
鑑證編號: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 (姓名)為 (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 (工作名稱)。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 個月,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衞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享受×××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 工資待遇(要寫明確具體)
第六條 工作時間(每週不超過多少小時)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報鑑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甲方: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
地址:以乙方身份證地址為準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署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一方在本合同屆滿前30日內以書面形式明確向對方提出異議,否則本合同自動續展一年。
二、工作情況:工作崗位為公司職員;工作地點:廣州或甲方指派的其他地點。
三、勞動報酬: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基本工資為 ,員工績效獎勵及其他待遇按公司制度執行。績效獎金與其他補貼不屬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如若涉及加班工資與補償金等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基數計。
四、作息制度:乙方按公司作息制度上下班,公司可根據需要調整工作時間,乙方應配合執行;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如若乙方加班的,應經公司書面審批同意,否則公司可不予確認。
五、社會保險與勞動保護: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但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若由乙方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勞動紀律:乙方應當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公司有權對員工履行制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乙方因過錯造成公司損失,應予賠償,公司可按國家規定從工資中抵扣。
七、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應當嚴格保守商業祕密(客户資料與交易價格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為第三方工作。若乙方違反本條款,應支付至少相當於乙方六個月工資待遇的違約金給甲方。若乙方另行簽署《保密承諾書》的,相關責任以《保密承諾書》為準。
八、勞動合同解除:1、乙方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甲方可解除合同並不支付補償金。2、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依法提前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可暫不予辦理離職手續。3、無論因何種原因終止本合同,乙方均應妥善辦理離職交接工作,將所掌握的資料或物品交付甲方,否則乙方同意甲方暫不發放相關工資待遇,不作剋扣工資處理。
九、其他情形:1、甲方《員工手冊》、《保密承諾書》以及公司其他規定等均為本合同附件。2、乙方簽署本合同時已閲讀該等文件並願意遵守。3、本合同所載地址為雙方確認的聯繫地址,若涉及函件往來以該地址為準,文件自寄出之日起五日內生效。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生效,一式兩份,並已各領取一份。
甲方(蓋章): 有限公司乙方(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甲方(藥品經營企業)
企業名稱:____
註冊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
乙方(藥學技術人員)
姓名: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籍貫:____
職稱/資格: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乙方自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於甲方擔任__職務,現因?___原因,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聘用關係,簽訂本解聘協議書,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
(企業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字:____
__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
編 號:
季樺 同志與我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按下列第 七 款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一、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
二、 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三、 符合《勞動法》第二十六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經人民法院宣告法定整頓期間,確需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五、 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六、 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二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 經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八、 勞動合同當事人喪失主體資格,終止勞動合同。
職工本人(簽名): 用人單位(印章):
20xx年 2 月 19 日
勞動合同 篇4甲方(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 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知識和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元/月。轉正後工資為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5、甲方實行每週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
6、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四條 社會保險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説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祕密及競業禁止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祕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祕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祕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範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製。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户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_______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甲方企業:
法人代表:
乙 方:
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明確勞資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促進公司健康發展;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公開、互利的原則上,簽訂此合同。具體條款協議如下:
1、此合同的有效期限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始 至 年 月 日止。
2、因行業的特殊性,每日上、下班時間以甲方規定的統一上、下班時間為準,且隨着季節、產能大小等的變化隨時調整;遇節假日不能調休和請假,國家法定假日在其它時間安排補休。
3、乙方在 生產車間(生產線) 崗位做 工作;此工作崗位環境為高温高濕環境,工作時需要連貫性,只有將已備用且不能存放時間過長的原料(豆漿、豆腦)製作成產品後方能離開,不能對產品質量造成不利影響和造成原材料的浪費,
4、如果乙方人為造成質量差和浪費;人為造成設備、器具的損壞;有盜竊等有損公司利益行為的,甲方根據損失大小從乙方的薪資中全額扣除,構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此崗位為:年薪制 元人民幣/年, 元;月薪制 元人民幣/月,
元;週薪制 元人民幣/周, 元;日薪制 元人民幣/日,
元 ;小時制 元人民幣/小時, 元;計件制 元人民幣/
件, 元,(計件單位為: 此計件工資包括設備、器具的日常維護和清潔衞生費用)。
6、年薪制按比例每月二十五日領取百分之五十的生活費用,至年底最後一個月一次性結清本年度的所有費用;其餘薪資制度的員工,每月二十五日為薪水發放日,以工資卡和現金方式發放。
7、由甲方提供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手套、口罩等有關勞動防護用品;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工作時間不滿叁個月的,甲方需要收取一半的勞動防護用品費用,從乙方的薪資中扣除。
8、乙方必須取得防疫部門認可的健康證件,方可上崗;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乙方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可在公司報銷健康證件的費用。
9、乙方必須執行甲方使用的《國家標準》和《企業標準》,實行“標準化”生產;為保證達到產品質量要求,嚴格遵守產品製作工藝流程,《作業指導書》的規定進行操作。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工藝流程或者私自改變其它的項目,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從乙方的薪資中扣除相對應的損失費用。
10、乙方必須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包括固定性的和臨時性的。如有不妥之處,事後可向上一級領導即時反映情況。
11、乙方因違規操作,所帶來的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12、甲方為乙方購買意外事故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13、甲方為乙方進行上崗前培訓,因乙方原因工作不滿相應期限的(詳見培訓協議),乙方應支付相應的培訓費用,從乙方的薪資中扣除。
14、乙方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在離開本公司後 天時間內,不得對外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從事相同和相關的工作,或者變相從事相同和相關的工作。詳見《保守祕密協議書》。
15、本合同的試用期為 天。試用期不合格者,工資按百分之八十結算。
16、公司獎懲分明,乙方必須遵守公司裏的各項規章制度。
17、以上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只要出現其中一項違規事實,即可隨時終止本合同。
18、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調解;協商不成的,由相關勞動行政機構調解處理。
19、本勞動用工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企業法人代表簽字:
加蓋公章:
乙方簽字:
勞動合同 篇6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及郵政編碼: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及郵政編碼:
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招用(以下稱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 年 月_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合同有效期限為 _天,至_ 年 _月 _日止。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 .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 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 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 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 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需保證乙方到地方一定安排工作,否則甲方包賠往返車費,如果有什麼特殊情況,甲方需在出發之前向乙方説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與誤會。
2、甲方根據工作學生的個人情況及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工作學生的工作崗位,並負責對
學生進行教育、培訓和管理;
3、乙方工作期間如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出現違反廠方相關規章者,廠方有權提出更換人員或者結束工作。
4、乙方除車費自理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暑假工任何費用,否則造成的資金紛爭由甲方負責,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乙方責任和義務:
1、向甲方自己的真實基本資料並且要工作滿兩個月;
2、在整個過程中乙方如果有情況不清楚可向甲方詢問,甲方有義務進行解答
3、在整個招聘及安排過程中如果有突發情況或不可預料的事情發生,乙方必須盡全力協助甲方共同處理,乙方不得藉機鬧事或者不配合,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在合同期滿時如期發放貨幣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衞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且相關事宜應先告知乙方。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工作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1項至第4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在20xx年1月1日就要實施了,通過學習,我對該法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最大的感觸就是企業的責任重了,勞動合同法 心得。《勞動合同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相比更加具體、完善,具有較強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點是前面規定了怎麼做,後面就規定了違反的法律責任。因此,對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更高了,企業應認真學習、準確理解、自覺執行。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法律和經濟上的風險。現就我在這次培訓中所得所感陳述一下,與各位同仁共饗。
一、《勞動合同法》突破《勞動法》,適用範圍擴大,原則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價值趨向。
(一)、《勞動合同法》的適用範圍擴大了。《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該符號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六條,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該法第二條第一款將適用範圍擴大到“民辦非企業單位”,如民辦學校、民辦醫院等,解決了長久以來這些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無法可依,法院適用不統一的窘境。第二款是突破些規定,立法時爭論很大,最終將其列入,但是在適用時多受摯肘(見第九十六條)。
(二)、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的原則增加了。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相較勞動法,新增了“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在該法中多有體現,如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條件、內容、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者要求的情況。相對的,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合同範本《勞動合同法 心得》。這些規定相應地轉化為權利義務,企業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履行義務和行使權利。
二、《勞動合同法》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特殊要求,並且規定了企業不簽訂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後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係,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本項下,需注意兩個問題:一是“用工之日”的確定,現實中,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通知的時候經常使用“報到”一詞,報到之日一般應理解為用工之日,所以這個詞應慎用;二是勞動者拒籤合同的應對。對勞動者拒籤的,用工企業需要保留勞動者拒籤的證據,由於勞動者原因造成的未籤合同的責任當然不應由用工企業承擔。
三、企業制定規章制度須履行***程序並向勞動者公示,否則該規章制度不能做為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勞動合同法》第八十條,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制訂規章制度應履行的***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兩步:第一,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第二,與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對第二款“平等協商確定”的理解,有兩種意見:須經工會平等協商一致;只須協商,不須協商一致。筆者認為應採取第二種理解。因為用人單位對規章制度是單方行為,應有制定權。否則用人單位的自主權將大受限制,經營也會受限制,不利於企業的經營與發展。當然,關於這一條款的理解,有待勞動部的進一步解釋。在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該項制度以後,一旦發生勞動爭議需要適用到企業規章制度時,該規章制度是否可適用首先會從該形式上審查,不具備的不能做為處理爭議的依據。這就是在考驗企業本身的管理能力。履行***程序要求用工企業做到以下幾點:設立有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建立規範***程序的規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程序的證據。那麼做到向員工公示,綜合起來不外乎一面幾種:1、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公示的方式,如員工手冊等;2、員工簽收的方式;3、員工傳閲確認的方式;4、局域網上公開(受到質疑)、單位公開欄公開。
四、引導企業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或較長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並不是永無終止,它也適用《勞動合同法》第四章關於“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的規定,注意與過去的“鐵飯碗”的區別。無固定期限合同是勞動合同法倡導的用工方式,在特殊情況下,法律要求用工企業必須簽訂,不簽訂的將承擔法律責任。
除了以上幾個方面,《勞動合同法》還規定了合同期滿終止企業的補償責任等,新內容很多。如同06年《公司法》修改擴大了公司章程的作用一樣,《勞動合同法》增加了企業的責任,企業須高度重視。
勞動合同 篇8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茲有 同志,性別: 年齡: 於 年 月 日 被我單位錄用,從事 工作,月工資 元。 年 月 日因 終止(解除)合同,特此證明。
合同鑑證編號: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説明: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均應填
寫本證明書。
2、本證明書一式五份。單位、個人各一份,報當地勞動和社會 保障局勞動爭議處理處、勞動就業辦公室、社會保險辦公室, 各一份。
勞動合同 篇9編號:
我單位於 年 月 日與 (身份證號: )在本單位工作崗位為 ,訂立的合同編號為 ,合同期限為 的勞動合同,茲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下列第 項規定予以 (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章): 員工(簽名):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注: 1、此證明書壹式貳份,單位留存備檔壹份、員工個人留取壹份。 2、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勞動合同 篇10一、 整理好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最初簽訂“勞動合同”時的相關資料:
1、簽訂的“勞動合同” ;
2、招收轉入職工備案登記表;
3、銀川市錄用職工備案證明書;
4、寧夏回族自治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情況登記表;
5、寧夏回族自治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人員增加申報表;
6、銀川市參加醫療保險職工增加申報表;
7、銀川市參加工傷、生育保險職工增加申報表;
二、辦理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所需的相關資料:
(一)勞動合同過期員工的:
1、填寫“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一式三聯,第一聯工傷存檔;第二聯勞動行政部門備案;第三聯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本人保存;
2、填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備案登記表”,一式兩份;
3、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一式三份;
4、如果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備案員工數量超過三人(含三人),則需填寫“解除(終止)職工花名冊”,少於三人可以不填寫;
5、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備案員工身份證複印件;
(二)勞動合同在有效期內的:
同(一)內的相關資料不變,但是必須本人同去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備案。
三、 辦理地點:
西夏區在西夏政務大廳勞動合同備案窗口辦理(電話:0951-207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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