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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彙編15篇

勞動合同書彙編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書,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合同書彙編15篇

勞動合同書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2、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3、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4、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5、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後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後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並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合同資料)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合同》、《競業禁止合同》的,仍應遵守原合同的約定;

7、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帶給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乙方應於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職責自負;

8、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譭、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職責;

9、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2

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有效,至年月x日終止。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____崗位(工種)工作。

根據甲方的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為________。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第四條、勞動報酬

月薪制: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向乙方發放不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間的工資不低於本單位崗位工資標準的80%,且不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八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乙方確認已瞭解了公司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及考核的內容。

2、甲方有關書面文件、通知無法直接送達乙方時,乙方確認合同書中所填寫的家庭住址為郵寄送達地址。

3、若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被調整崗位的,工資會按照調整的崗位適當的調整。

4、勞動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的,視為合同期限自動延續一個月。

5、公司規章制度、保密、廉潔承諾責任協議書、崗位職責、績效考核制度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3

合同編號: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勞動合同的樣板。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五天,四十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寧波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 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和寧波市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按照國家和寧波市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 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合同範本《勞動合同的樣板》。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消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寧波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主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 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 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離職, 在培訓期內的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三個月薪金;在培 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一年七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七天後,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上海市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 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寧波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4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人員(乙方):

合同聲明及內容

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淘寶店鋪之城合同法》制定。 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 增加有關條款。

2.本聘用合同書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 簽訂,代簽無效。

3.內容:

(1) 甲方(聘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2) 乙方(受聘人員): 聯繫電話:

(3) 工作內容:

①主要及時掌握淘寶店鋪的客户求購信息, 並在第一時間通知於甲方,其餘由甲方負 責。

②工作時間是上午 8:00-11:00;下午 1:30-5:00;晚班:晚6:00-晚9:00。

(4) 工資福利: 就一點:淨利潤的 33%作為受聘人員的月收 入。

(5) 聘用合同期限及要求:

(一)本合同期限為:XXX日至XXX日

(二)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門從事 崗位的工作。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 任務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 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後, 調整乙方的工作時間。

4.公司口號:我們很年輕,我們要努力了!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XX日

勞動合同書5

甲方(加工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於___________加工廠(以下簡稱甲方)工作的需要,聘請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到甲方工廠工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12條協議。

第一條:甲方必須提供場所和合格的____加工設備及材料給予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設備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時甲方必須及時維修;乙方在工作過程中要愛惜設備及材料,並維護好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節約材料,如果出現設備故障或者材料短缺時必須及時報告給甲方或者甲方的後勤部門,乙方有意毀壞設備或者讓廢材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相應的賠償.

第二條::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乙方在____加工工序中從事___________工作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面的工作,由於工作的需要,乙方在每週__至周__的__:__至__:__工作.乙方必須按時上班,並按時合格地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經過協商,甲方付給乙方工資為____元/月,每月獎金為____元,生活補貼為____元/月,如果遇到加急貨,並且不在上班時間加班時,甲方必須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甲方必須按___元/小時支付給乙方的加班費.甲方必須在每月__日將__月的工資'獎金`生活補貼及加班費發給乙方,甲方用_____方式支付.

第四條:甲方不得對乙方進行體罰或者變相體罰,甲方不得對乙方進行人生攻擊和人格的侮辱,乙方在工作出現的傷病時,甲方必須提供救助和醫藥費用及工資;乙方在工作期間打架鬥毆,甲方有權移交給師法機關,乙方工作態度消極影響其他員工工作時,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_____元並開除出甲方的工作場所.乙方在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生事影響甲方工作環境時,甲方予以警告處分.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時,進行人員調整甲方必須在調整前____天通過口頭或者書面通知乙方,甲方必須在乙方離開工作崗位前的工資,獎金,生活補貼以及加班費並付給乙方;由於乙方需要,不能繼續在甲方工作時,乙方必須提前____天通過口頭或者書面告知甲方,在甲方必須在____天內同意甲方離開,甲方必須將乙方在離開工作崗位前的工資,獎金,生活補貼以及加班費支付給乙方.乙方在離開工作崗位前必須按照正常上班,乙方在離開崗位後不得在甲方工作場所鬧事.

第六條:為了甲方工序的穩定,甲方將在乙方工資內扣取_____元的風險保證金,乙方是按照合同規定離開公司時,甲方將風險保證金還給乙方,但不支付利息,乙方不辭而別,甲方有權沒收風險保證金;為了乙方工作的穩定,甲方不按照合同的規定辭退乙方,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取經濟損失______元.

第七條:由於工作的需要,為了提高____質量,甲方有義務及時把醫生在臨牀信息反饋給乙方,以及時修正不足之處,甲方有義務在不定期的對甲方進行培訓.乙方必須對____製作過程中不斷改進,以滿足醫生的要求;如果有特被別之處應急時向甲方或者甲方的相關人員反映實際情況.

第八條:乙方在工作中,對工作作出實質性貢獻的甲方必須給於物質獎勵(比如獎金),

第九條:由於工作需要甲方必須提供給乙方住宿,水電和設備的使用,和工作餐每日__餐,其他生活開支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扣乙方的房租/水電/用餐/器具折舊等費用.乙方不得讓廢,必須節約開支.

第十條:經過雙方協商甲乙雙方定於____年__月__日進行工作並於當日計算工資.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協商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6

甲方:石門縣奇峯礦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彭國煌

註冊地址:石門縣楚江鎮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同意終止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常德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常德市最低保障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25%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

賠償甲方為乙方培訓和招接收所支出的全部費用,還需按該費用總金額50%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六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石門縣**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書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試用期個月,失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達到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page]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達到離休、退休、退職條件。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延勞動合同關係的;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

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page]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法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及其他

第三十九條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8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公民身份號碼:

居住住址:

户籍地址:

聯繫電話:

緊急狀態聯繫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乙方到崗後雙方才正式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 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企業本部。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七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有權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適當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乙方節假日休息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

第十一條 乙方自行加班的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支付加班報酬的義務。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 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有的規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均具有約束力,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更不得將屬於甲方的業務轉讓給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同時,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除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工資(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統一制定工資調整、加班費、福利待遇以及請事、病假和曠工的扣除標準等,對此乙方予以認可並接受。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後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用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賭博、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3、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5、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局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經營方式調整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7、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並不得有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言論和行動。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可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完畢後,將截止乙方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之日的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補償金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八章 其他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全面知悉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並理解無誤。

第二十八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前,雙方若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三十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

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甲方可與該受委託人就本合同的有關變更、終止等涉及乙方勞動關係的一切問題進行協商和處理,該受委託人也可代領、簽收相關文書、款項等。如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聯繫方式無法聯繫上緊急狀態聯繫人或該聯繫人拒絕接受乙方委託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9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指導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深圳市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建立起合法的勞動關係。

第三條合同簽署權限

一、董事會負責與其直接任命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公司總裁代表公司與除上條之外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統一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簽訂和存檔。

第四條勞動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一式兩份,勞資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員工在收到勞動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簽收備案表》上簽字確認。

第五條簽訂時間

一、在新進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之後一個月內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

二、新招聘的員工必須在出具能證明其與上一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若確實無法提供,至少應提交本人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的個人聲明)後,公司方與之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

一、原則上由公司和員工雙方協商確定;對於董事會直接任命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由董事會確定。

二、續訂勞動合同時,原則上與原合同期限相同。

三、試用期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與本公司續訂勞動合同的,不存在試用期。

第七條員工試用期滿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向公司人事部門書面提出,未提前通知的,公司可酌情要求員工賠償因急辭工而給公司帶來的損失,但最多不應超過員工月基本工資的30%。

第八條員工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符合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公司將按深圳市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補償。

第九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行政部門的規定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為準。

第十條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的薪酬發放,提升公司的整體管理水平,有效控制人力成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員工工資由如下幾個部分構成:

1、基本工資:員工月出勤天數達到21.75天,月工作時間達到174個小時,即可全額領取該項工資,本公司承諾,所有員工(含試用期員工)的基本工資不低於深圳市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詳情參照《___公司崗位基本工資對照表》(由各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

2、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下公司可根據員工自願,安排員工加班,加班費用按如下標準計算:

(1)、平時加班工資:按(員工基本工資/174)___1.5___平時加班時數計算;

(2)、休息日加班工資:按(員工基本工資/174)___2___休息日加班時數計算;

(3)、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按(員工基本工資/174)___3___休息日加班時數計算;

3、職位津貼:略(各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

4、其他各類津貼、補助、獎金(各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條公司的工資支付週期為一個月,既從每月的號到次月號,當月號發放上月的工資,逢休息日提前到上個工作日。如遇有特殊情況可暫緩發放,但最多不得超過5天。

第四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製作員工的工資支付表。工資支付表中應包括員工的姓名、計發時段、發放時間、正常工作時間、加班時間,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等應發項目以及代扣代繳項目、金額及工資帳號等。公司員工工資支付表至少應保存兩年。

第六條公司人力資源部在支付員工工資時應當向員工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資清單,並由員工簽收。工資清單的內容應與工資支付表一致。員工對工資清單表示異議的,可以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公司人力資源部應給予答覆。

第七條病、事假期間的工資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八條公司按國家、省、市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工傷保險,員工不願辦理養老保險的應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

第九條過年過節費、年終獎勵、高温費等其他福利(公司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第十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行政部門的規定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為準。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員工作息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公司正常運轉和規範員工作息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特殊情況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徵得員工同意的情況下,每天不超過3個小時,每月不超過36個小時。

第三條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1、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2、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3、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製度。

1、每週公休日2天。

2、法定節假日:

(1)、元旦,放假1日;

(2)、春節,放假3日;

(3)、國際勞動節,放假3日;

(4)、國慶節,放假3日;

第五條考勤範圍:

1、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六條考勤辦法

1、下列人員,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略)

2、未採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七條任何員工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八條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説明情況,並留存説明記

錄。

第九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可細分為:病假、事假、婚、喪假、產假等。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十條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十一條考勤統計及評價

1、由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2、公司通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

3、考勤計分辦法。

(1)、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3)、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4)、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

優: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二條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第十三條公司行政部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勞動合同書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認真履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為 員工。合同期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二、員工姓名、崗位、工資見花名錶。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專業知識、安全、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等有關方面的教育,合格後上崗。

四、乙方要努力學習,積極工作,提高技術,遵守甲方勞動紀律,愛護設施、設備、用具等,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環境和安全條件,及勞動保護用品。

六、甲方執行提供零售業工作時間,加班時間及其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後,甲方應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額(工資標準見花名冊),次月10日支付上月工資。

八、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社全養老保險。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按國家和省市法規辦理。

十、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為7天。

十一、有關勞動合同終止、解除、變更方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甲乙雙方的其中一方發生違約,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損失程度和責任予以經濟賠償。

十三、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由甲方負責到勞動行政部門鑑證。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留存兩份。

甲方(蓋章): 鑑證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鑑證人員:

訂立時間: 鑑證時間:

勞動合同書11

甲方(用人單位):法人代表(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方雙方依工作實際需要,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從年月日起止年月日止期限為年。2、試用期限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根據甲方需要,乙方自願在甲方的崗位從事工作。

三、工作時間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週工作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事實上時工作制。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工資待遇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以下第形式執行。1、乙方試用期工資月/元;試用期滿月/元。2、績效工資制。3、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或延後工作日支付。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延長工作期間的工作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福利待遇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1、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2、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等有關知識的教育和培訓。4、甲方負責給乙方學員,提供教學場所,訓練設施等。(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責任目標,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2、由於行業原因,為確保安全培訓,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風險保證金元。3、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禁止泄露甲方的一切內部資料、宣傳策略及工作活動內容。

八、本合同的變更(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調解及仲栽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如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12

編 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勞動合同應存入勞動者個人檔案,請勿複印)

注: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妥善保管。它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

辦理用工備案、處理勞動爭議、續訂合同或辦理社會保險及流動轉移手續的依據。

勞動合同書13

鑑於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加以雙方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 類型確定本合同期限(請選擇: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

1、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月日起,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經營的 店

內從事營業員工作,工作崗位為,甲方保留根據需要修改乙方工作職責和職位説明的權利。

2、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特殊情形出現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勞動報酬。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1、工作時間為全天制:7:00—19:00。

2、乙方按照上述所選擇的營業時間工作在商場,營業時間外乙方應完成必要貨物的整理、擺放等甲方安排的工作。

3、乙方享有每月 天的假期。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的勞動報酬由甲方依法確定並分配,乙方的工資方式為:“基本工資+提成”構成。

2、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基本工資為元人民幣/月,提成以每月日至次月 日期間銷售總額為基數,並按照相應的提成比例進行考核。

3、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為 元人民幣/月,其他績效部分依照上條。

4、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期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

第五條 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的甲方勞動紀律

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條款:

1、嚴格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未經請假善自離開崗位的,按照曠工處理。

2、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間、應當做好交接工作,包括對甲方所屬分類文件及財務的交接。

3、乙方不得損害甲方名譽和利益。

4、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六條 勞動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與乙方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辭職應提前30日(試用期內提前2日)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並完成與甲方的工作交接,歸還甲方的財務,履行與甲方約定的其他義務。否則,甲方可不予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約定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2、乙方未提前30日內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雙方另有約定的以雙方約定為準,與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相的,按照有關規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 方:

乙方:

勞動合同書14

你與我單位訂立(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從事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條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係):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單位(章):________

勞動者(簽名):________

送達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收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注:《證明書》一式四聯,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勞動合同書15

一、什麼是勞動合同解除

很多人會把解除勞動關係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公司方提出的解除,認為是勞動合同解除;另一種是員工提出的解除,認為是員工主動離職。

法律意義上的解除,是指公司或員工在勞動合同的履行期限內提出的,通過自己的意思表示結束勞動關係的情形。這裏有兩個關鍵點:第一,無論公司或員工都有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員工辭職也是可以稱之為勞動合同解除的;第二,時間點,即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提出。而勞動合同到期時結束勞動關係,則稱之為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終止是基於某個特定法律的事實,導致勞動關係結束,比如勞動合同到期,員工退休,公司解散等。

二、解除勞動合同書和離職證明的區別

解除勞動合同書並不是離職證明,他們的作用是不一樣的。離職證明是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是由勞動者提出的。而解除勞動合同書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所簽訂的,用人單位可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這是法定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離職證明的區別

1、出具的主體不同:

離職證明是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是由勞動者提出的。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用人單位依法出具的書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法定的。

2、出具的時機不同。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通常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依法辦理完離職手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用人單位未出具,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出具。

離職證明通常是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單位出具的離職通知書,如果勞動者未按要求出具而離職的,如果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勞動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標籤: 合同書 彙編 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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