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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業勞動合同範本

最新企業勞動合同範本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企業勞動合同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最新企業勞動合同範本
  企業勞動合同1

甲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

職務:

乙方: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為__天。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為__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縣人社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三)經縣人社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

乙方依法享有公休假、法定節日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因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甲方以同類崗位人員能夠完成的勞動量為基礎制定的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以上雙方約定的工資不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___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將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九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2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伺,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年,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新招收、調人、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人,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製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並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衞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衞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人中專以上學校脱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四)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的第(五)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達到《培訓合同》要求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國家規定的違紀辭退、除名、開除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如原為本企業固定職工轉為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緩三至六個月時間辦理有關手續;在此期間乙方有接收單位的,甲方應當按乙方原身份為其辦理調動手續。緩辦手續期間,停止享受企業的一切工資、勞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屬違紀辭退、除名、開除者外)時,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士二個月。月生活補助費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人的60%。因乙方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應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計算標準與前述生活費計算標準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辦理調動手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應按規定向對方做出賠償。

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人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一)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_____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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