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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合同吃掉大學生一半工資學生工作總結

霸王合同吃掉大學生一半工資學生工作總結

“十一”黃金週,大學生小張想利用假期打工掙點學費,不料卻與用工者簽了使了障眼法的“霸王合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記者採訪此事件過程中,用工者又要求與討要工資的'學生們補簽了一份...

霸王合同吃掉大學生一半工資學生工作總結

“十一”黃金週,大學生小張想利用假期打工掙點學費,不料卻與用工者簽了使了障眼法的“霸王合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記者採訪此事件過程中,用工者又要求與討要工資的學生們補簽了一份合同,並稱“這回合同沒毛病了,看記者還怎麼曝光?”

小張:打了對摺的工資

“十一”期間,遼寧大學四年級女生小張給某彩電當臨時促銷員。上崗前,她與用人單位簽了一份合同,合同上寫明:“每天工資30元”。合同最後還有一句話: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合同簽完,僅有的一份還被公司收回。

11月4日,小張去領工資時,工資竟從每天30元降到每天15元。小張等人找到公司負責人理論,對方卻拿着合同説:“幹一天工資30元,是從早8點到晚8點。你們的工作時間只有半天,工資當然打對摺。”小張等40多人想反駁,無奈“最終解釋權歸人家所有”。

律師:“打折”無效

11月5日,記者與該公司負責人核實情況,得到的回答與小張反映的一致。當記者問及是否與促銷人員講清了工作時間與工資標準時,該負責人卻閃爍其詞。

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改合同防曝光

11月6日,就在記者採寫此事過程中,小張打來電話説,公司要給每個促銷員補發剋扣的工資。領工資時,該公司還和每人重新補簽了一份合同,合同上對工資的標準規定得明確清晰。一位公司負責人還説:“這回合同沒毛病了,看他們還怎麼曝光!”

事件以黑色幽默似的結局告終。給在此間經歷了期待、憤怒、驚喜的小張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普法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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