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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公司勞動合同模板十篇

【實用】公司勞動合同模板十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10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用】公司勞動合同模板十篇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三亞英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性質:股份制

法定地址:三亞市鳳凰路美麗之冠北側300米 現任法人代表:xxx。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年齡: 學歷

籍貫:xx省xx市(縣)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

甲方因工作(生產)需要,招(聘、僱)乙方為職工(員工)。甲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x種類型執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 xx止,共xx年。

二、試用期從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共xx個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生產)需要,應聘在xxx部門xxxx崗,負責xxx工作,兼做xx工作。

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本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工作(生產)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應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二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的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

二、甲方應當執行國家、省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

三、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語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若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及各項損失的應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四、甲方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標準,公司為工作滿一年員工(乙方)按月向社會勞動保障機構繳納保險基金。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保險基金,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工資中代扣。具體實施辦法詳見公司有關規定。

五、在正常迫使操作工作條件下,乙方因工負傷,經三亞市勞動部門事故鑑定科鑑定後,甲方應積極負責治療,直至醫療終結;治療期間為乙方支付必要的專項醫療費,支付基本工資或生活費,傷病癒後安排乙方力所能及的工作。具體實施辦法見公司財務有關規定,並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

六、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和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勞保醫療等各種待遇按公司有關規定和參照國家、省、市規定標準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工作崗位以及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近按月工資發放。但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應得的工資不得低於三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試用期工資xxxx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xxxx元;其中,基本工資xxxx元;津貼及補助等按補充規定發放。

二、甲方於每月xx日為發薪日。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按勞動部發(94)481號《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辦理。

三、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為四十八小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需乙方配合超時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具體實施辦法見公司有關規定。

五、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員工守冊》和各項有效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滿,自然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3)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

(4)經有關部門批准到國外或港澳定居的;

(5)甲方按《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裁減人員的。

二、符合《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含辭職)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由於情況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經三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後,應立即糾正,繼續履行合同,並補發乙方被解除合同期間的工資和勞保福利。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擅自離職,應賠償甲方的損失,如經過專業培訓,還應賠償培訓費。具體按有關財務規定執行。

八、雙方另約定的事項

甲方按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負責被招用的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及屬地計劃生育部門的管理,接受監督檢查。

九、其他

一、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辦理。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十、甲、乙雙方蓋章簽名

甲方:三亞英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蓋章: 乙方(簽名)

二00 年 月 日 二00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

職工(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願,協商

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作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事務。

三、勞動時間:

每天勞動時間從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每個月休息

四天,每個星期休息一天,如無特殊情況不可連續休息2天以上。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每晚加班時間在4小時以內,加班費於發薪日同時發放。 乙方辭工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四、勞動報酬:

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

資為 元/月。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貨幣工資。

五、乙方自行處理吃宿問題。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

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並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保密責任:

乙方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客户資料,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

可追究法律責任,並終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條約, 其補充條約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年 月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日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____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籤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併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____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籤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賠償

每一份勞動合同都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在勞動合同屆滿之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進行協商後,可以續簽勞動合同。那麼要是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不續簽的話該如何賠償呢?請閲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瞭解。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最新規定,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

1. 工齡經濟補償金

我們知道,在勞動合同期滿的情況下,合同合法終止(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而這種情況又恰好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因此,用人單位應當依據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法給以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具體説來主要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2. 賠償金

而針對一些勞動單位逃避經濟補償的責任的,我國法律也作了相應的懲罰性的賠償規定。這主要見於第八十五條中針對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我國法律還作出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的規定。

3. 代通知金

勞動合同到期,無論續簽還是不續簽,用人單位都需要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通知,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另外,如果單位在沒有及時續簽而繼續維持勞動關係(超過一個月)的,則屬於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還可以要求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參見第八十二條)。

需要補充的一點是,上文提到的法律依據皆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此,相關的經濟補償也應當由該法施行之日起計算(即20xx年1月1日以後)。

公司勞動合同 篇5

勞動合同

甲方:____

乙方:____

文化程度:

性 別: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為__年。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月__日,終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並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具體工作任務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另行制定。

第四條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對乙方的工作崗位予以調換、提升或降低。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實行每一天八小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規範。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工資支付形式為貨幣。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 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九條 工資標準(含税)根據乙方的受聘職務依照甲方的薪金政策確定。甲方為乙方代扣 代交個人所得税。

第十條 甲方可視乙方工作崗位、職務的變化,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完成情況,對乙方進行相應的獎勵。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在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消險種。

第十三條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1、乙方可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

2、公司規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出納的職責及有關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流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遵循甲方的企業文化,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會議及培訓;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不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全體員工説明情況,聽取員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應依照合同規定予以一次性補償後,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苛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三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三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離職, 在培訓期內的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三個月薪金;在培 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九、違反商業祕密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離職後兩年內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更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開辦或參與同行業務與甲方競爭。否則乙方賠款甲方伍萬元整並承擔法律責任。甲方的商業祕密是指:

1、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甲方開展業務的技術方案、數據及技術訣竅等;

2、甲方的經營信息,包括經營策略、管理訣竅、客户名單、客户信息等;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不同工作崗位和職務,對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以及薪金獎懲等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6

1、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這種行為一般都是用人單位作出的。

3、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一般表現為公司沒有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解除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87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6、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公司勞動合同 篇7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1、過錯性辭退

(1) 概要

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沒有嚴格限制。

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2)適用情形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非過錯性辭退

(1)概要

即勞動者本人無過錯,但由於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後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具有嚴格的限制。

具體是指: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2)適用類型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注意以上每個條件之間的先後順序關係)

3、經濟性裁員

(1)概要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

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

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2)適用情形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裁員時應優先留用的人員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公司勞動合同 篇8

簽訂勞動合同的要求

如果現在要補籤勞動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個問題,勞動合同簽訂日期,這個很重要,你最好寫你補籤的時間,而不要寫你剛到公司工作的時間。簽訂日期與勞動合同期限是兩個問題,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寫幾個月都沒有關係,如果不往前寫也沒關係。

1、你的勞動關係可以用這些資料來證:勞動合同(是否補籤都可以,只要有雙方簽字蓋章)、考勤表、出入證、員工卡、工作證,工友證言等,也包括你提到的辭職報告,但這個比較難取得單位領導的簽字,而且領導簽字也比較麻煩,要證明他們的身份就很困難。你所謂的假合同反而是一份很關鍵的證據,這個可以證明勞動關係。

2、試用期只能由雙方約定,而不能由一方來説。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由視為沒有試用期。即使是試用期,用人單位也應該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

3、加班工資你可以主張,但按照法律規定,你要舉出證據證明有加班事實的存在。一般來説,值班記錄、考勤記錄、單位的工作安排表等是最有力的證據。除此之外,證人證言也可以,但效力較弱,被採信的可能性不大。

哪些情形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都屬於違法解除。這裏的法定情形有四類:

(一)協商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過錯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非過錯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經濟性裁員,即《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被告與原告解除勞動關係不適於以上情形,故被告與原告解除勞動合同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甲方因業務擴展需要,招(僱)乙方為本公司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20xx 年 3 月15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15 日止,1 年。其中試用期從?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3?個月。

第二條?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任務,擔任??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工作安全、衞生條件

1.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衞生的法規標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工作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工作和職工健康。

2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歲以下)不宜從事的工種。

第四條?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工作、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 乙方應嚴格遵守公司紀律和規章制度,不得把公司的各種機密和與公司利益有關的文件泄露給他人,若發現並對本公司已造成客户流失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工作中應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每月有薪假為3天,因工作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經雙方協調而定。

2.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特技殊情況除外);每月??10 號為發薪日。

3.甲方應當根據公司的工程發展及乙方的業績優異程度、工作效率、在公司的表現程度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具體工資調整為:(1)文員:每月800元;注:若有業務引進即加上本月提成。(2)設計師:每月20xx元加上本月所設計的業務提成。(3)業務員:若是新員工每月600元加提成,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如果有業績的即在原來的底薪上加200元,並升為正式員工:工資為800元加本月業務提成,但每月要保證有一個業務來往。)注:以上工資的調整和最終解釋權屬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條 保險

為了員工的人身安全,本公司為各員工所買的保險為: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具體如下

(1)此保險的保險對象:凡公司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勞動的,都可以作為被保險人,由其所在單位(鵬躍裝飾公司)向保險公司集體辦理投保手續。

(2)保險期限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時起到期滿日的二十四時止。期滿時,另辦續保手續。

(3)保險金額最低為壹仟元,最高為五仟元。在此限度內,一個單位選定一個保險金額。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4)保險責任,本保險為定期意外傷害保險。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殘廢的,保險公司按下列各款規定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A.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

B.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又目永久完全失明或兩肢永遠完全殘廢: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時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

C.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半數。

D.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條二、三兩款以外的傷害以致永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身體機能,或永久喪失部分勞動能力、身體機能的,按照喪失程度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額。 (5)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不論由於一次或連續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保險公司均按第四條的規定給付保險金。但給付的累計總數不能超過保險金額全數。給付金額累計總數達到保險金額全數時,保險效力即行終止。

(6)除外責任由於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險人的死亡或殘廢,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A.被保險人的自殺或犯罪行為;

B.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詐騙行為;

C.戰爭或軍事行動;

D.被保險人因疾病死亡或殘廢。 (7)在保險單有效期間,投保單位(鵬躍裝飾公司)如因人員變動,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險人要求變更受益人,應填寫變動通知單一式三份,送交保險公司據以簽發批單,作為保險單的附件?第十一條?在保險單有效期間,投保單位如因人員變動,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險人要求變更受益人,應填寫變動通知單一式三份,送交保險公司據以簽發批單,作為保險單的附件。

(8)被保險人中途離職,不論已否辦理批改手續,均自離職之日起喪失保險效力,保險公司應退還已繳的未到保險費。而且員工離開公司辭職以後無論發生怎樣的人生意外,都與本公司無關。

(9)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在申請給付保險金過程中如有欺詐行為,保險人除追回已給付的保險金外,有權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追償因調查核實過程中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經營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 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3.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4.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經營、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元。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之日起生效

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公司勞動合同 篇10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及培訓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機房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做下列分配:

a.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b.甲方實行提成工資制。

(三)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五、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執行。

六、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在使用期內達不到甲方的基本業務能力的;

3.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因工傷或病害等無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節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衝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感部門舉報。

八、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感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於 年月 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附補充協議。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公章

簽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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