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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勞動合同模板錦集七篇

【實用】勞動合同模板錦集七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勞動合同模板錦集七篇

勞動合同 篇1

問:打工者在外出打工的過程中發生了工傷事故,造成身體殘疾,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希望用人單位給予賠償,未簽定勞動合同。但由於種種原因雙方始終未簽定勞動合同。現用人單位以此為由拒絕承認雙方之間存在着勞動關係,拒絕對該工傷事故進行賠償。1)這樣的官司該怎麼打?2)會得到多少賠償?

答:1)上述案情屬於勞動爭議的範疇。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訴。必須先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才可進入訴訟程序。

對於上述彙總的案情,解決的關鍵在於取證問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勞動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時必須提供支持其請求的相應證據。只有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並且造成勞動者受傷的事故確屬工傷事故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會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由於雙方沒有簽定勞動合同,且用人單位又極力否認存在着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相應的舉證便較難實現。比較可行的辦法是求助於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請求他們調查此事,取得當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同時進行工傷鑑定,取得該事故確屬工傷事故的證據,以便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立案。

2)在證實確屬工傷事故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應負責支付傷、殘勞動者的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的數額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喪葬費,對死者生前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20xx年8月大學畢業的小王應聘到一家公司做銷售支持工作,招聘時單位口頭答應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月薪800元,試用期滿後開始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合同範本《未簽定勞動合同》。但是,試用期滿單位並沒有跟他籤合同,也沒有為他繳納社會保險,而是多次推脱。因為大學畢業生找份工作並不容易,小王一直忍耐,半年過去了,小王還是沒有與公司簽訂任何書面勞動合同,後小王要求辭職,並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等,公司領導根本不承認當初對他有任何承諾,小林一氣之下直接把公司“告”到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上述案例,是勞動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目前,由於《勞動合同法》的頒佈和實施,很多勞動者的維權意識逐步增強,像未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該支付“雙倍工資”的問題,尤為突出。

但是大家對這個規定僅僅是作了一般字面瞭解,而缺乏深入的理解。在要求“雙倍工資”維權的過程中,遇到許多新的問題,而不知道如何處理,對此,結合北京振邦律師事務所勞動爭議諮詢中心所代理的上百個案例,對這個問題筆者張律師作一個歸納和整理,希望能對大家能有一個幫助。

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的依據

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的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所以適用該條的前提條件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只要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原則上都要適用該條法律,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單  位  地  址: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 份 證 號 碼:

現  住  址:

户 口 所 在 地:

聯 系 電 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依法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前 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為前 個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為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其中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同意。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

3、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帶薪假期,並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的工資支付週期為 (小時/日/周/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為 元/週期,支付日期為 ,支付方式為 (現金/轉帳)。

乙方試用期工資標準為 。

(二)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以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基數計算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具體標準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法》和省、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規定代扣代繳。甲方未依法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乙方可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舉報投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 元/月(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培訓,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當按規定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和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符合相關規定的還應支付醫療補助費。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八、調解與仲裁: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解決。

  九、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政策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和地方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勞動合同,雙方同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 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 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結清以下款項:

a) 月份工資:共計¥ 元

b) 相應比例年終獎:共計¥ 元

c) 經濟補償金:共計¥ 元

d) 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資產損失賠款:共計¥ 元;

e) 其它:共計¥ 元;

f) 其它扣款以員工離職交接表中所列資產移交情況為準。

3. 甲方為乙方繳交社會保險金至 年 月 日

4. 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 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1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 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7.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以勞動合同中“甲方”名稱填寫並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 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 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 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5、 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 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 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8、 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 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旅行社 負責人:

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武漢市有關勞動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一個月。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前台接待及旅遊顧問工作,並保證與甲方保持勞動合同關係至少半年以上。

第三條 甲方每月2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每月基本工資 元,試用期間每月工資為 元

第四條 甲方承諾按一定標準給予乙方提成獎勵,結算期為一個季度,即酬勞沒三個月結算併發放,具體辦法和標準另行商定。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乙方在法定假日(春節除外)照常工作,甲方應對乙方按每日基本工資3倍予以補助。

第六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綜合意外險,保險金額 萬元/年

第七條 乙方承諾自行繳納社會保險費,自行負擔因病,因傷等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以任何理由想甲方提出追償要求。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中的有關內容。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視為乙方違約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責任的。

第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該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1)乙方因病或者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甲方認為乙方工作未達到要求的;

(3)甲方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除視為乙方違約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追究。如屬甲方違約,甲方需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如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一個月的工資及結算期所以提成獎勵,乙方另需還甲方代為辦理的綜合意外保險保費。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內向有關勞動爭議仲裁定。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

第二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關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汽修需要,從事汽修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汽修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帳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元人民幣,於次月20日前發放。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體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合同簽訂日期: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僱用乙方為本店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30天。

二、乙方在甲方指派地區(全國範圍內),從事門店營業員崗位。

三、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四、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勞動、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五、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六、甲方實行每日八小時,每月休息四天的工作制度。乙方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適度加班時間。

七、甲方每月按時給乙方發放薪資,日期為______日左右。

八、甲方應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及乙方的技術水平、服務技能逐步提高乙方的薪資水平。

九、甲方支付乙方崗位基本工資 400元,三金補助400元。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如有薪資調整或變化,則調整後按新標準執行。

十、下列情況,雙方有權終止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乙方在工作期間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3、乙方泄露店內機密

4、甲方可按照《員工守則》之規定辭退乙方

十一、乙方在合同期內離職,需提前5天以上書面申請甲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

十二、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再法定申述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自簽定日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法人代表: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提高甲方豬場的經濟效益,並充分發揮甲方豬場的資源優勢和地理優勢,提升豬場的形象,經雙方協商,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協議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個月;合同期滿,乙方若要繼續留在甲方豬場工作,則另行商議決定。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及職責

甲方聘用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時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務,如乙方為甲方豬場進行豬場設計規劃、提供技術指導、培訓豬場員工、防疫、治病等一系列任務。 乙方服從甲方的管理要求,不得擅離職守,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保守甲方的業務、技術及有關文件的祕密。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範圍相似的任何第二職業,按甲方的工作要求加班和出差。 合同期內,因政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影響導致損毀或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三、勞動報酬

甲方聘用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元/月。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年底根據豬場的經濟效益給於一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日常生活安排

(一)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良好的食宿條件(宿舍內安裝空調、電視等)。(二)每年在一定的時間提供外出培訓學習的機會;(三)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如辦公室、辦公電腦、辦公電話等;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一般一天不超過8小時,如有特殊情況可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二)休假 一個月休假2天,如家中有特殊情況可以集中調休,但一般不超過一週。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和辦理違法違規事項的。

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並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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