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社保參保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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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辦理
辦理條件
(1)具有本市户籍,未被單位錄用的就業年齡段人員;
(2)持有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的'僱主(無僱工);
(3)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人員(外市户籍人員在江陰養老保險繳費10年以上),經本人書面申請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其中女性至少繳費至55週歲);
(4)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職後,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沒有享受退休待遇人員,可申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延長繳費。
辦理材料
(1)具有本市户籍未被單位錄用的就業年齡段人員需攜帶户口簿、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江陰市民卡)原件,初次參加社會保險人員需提供個人户口簿複印件(户主及本人頁)、身份證複印件;
(2)持有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的僱主(無僱工)需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暫住證原件及複印件、社會保障卡(江陰市民卡)原件;
(3)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人員需攜帶户口簿、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江陰市民卡)原件、個人檔案,填寫《江陰市社會保險延長繳費人員申請表》(經江陰市社保中心批准同意後受理);
(4)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職後,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沒有享受退休待遇人員,填寫《江陰市機關事業離職人員養老保險接續繳費申請表》(經原單位蓋章,養老保險科及社保中心同意後受理),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手冊、人事檔案、户口簿、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江陰市民卡)原件。
辦理流程
(1)本人申請。申請人攜帶個人申請材料提出申請;
(2)受理審核。受理並審核個人申請材料,審核通過的打印相關業務表單,每月15日、次月1日(節假日順延至第一個工作日)生成靈活就業參保人員社會保險費銀行代扣數據。
單位辦理
辦理條件
根據《社會保險法》、《江蘇省社會保險徵繳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辦理流程
申請社會保險登記的單位在所屬地人社所(市區單位在江陰市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辦理員工錄用手續後攜帶申請資料到受理機構登記辦理。
1、遞交申請資料。
2、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3、申報當月繳費。
4、領取《徵繳通知單》。
辦理材料
1、必要資料:
⑴、工商營業執照或單位批准成立文件(原件及複印件)
⑵、《江陰市社會保險登記表》(單位填寫)
⑶、單位法人(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輔助資料
⑴、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複印件)
⑵、《税務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
⑶、經辦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注意事項:
1、單位登記設立參保賬户後,次月10日前與地税部門簽訂繳費協議。
2、《社會保險登記證》每年需驗證年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繳費比例
單位社保繳費比例為:
1、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2、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
3、失業保險單位:1.5%;個人:0.5%;
4、生育保險單位:0.5%;個人:無需繳納;
5、工傷保險單位:0.2~1.9%按照工作的風險係數不同,選擇相應的繳費比例;個人:無需繳納;
温馨提示:2016年度江陰社保繳費基數範圍為:2299元~15446元;
(職工)個人社保繳費比例為:
養老保險:8%
醫療保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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