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行業範例 >保險 >

精選保險合同集錦5篇

精選保險合同集錦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險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選保險合同集錦5篇

保險合同 篇1

安全保障義務指經營者在經營場所對進入服務場所的人之人身、財產安全依法承擔的安全保障義務。那麼經營者保證安全義務的責任類型有哪些呢?請閲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瞭解。

經營者保證安全義務的責任類型:

1、直接責任。

“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至此,《解釋》確立了經營者的直接責任。

例如,飯店服務人員沒有擦乾淨地板,留有污漬,顧客踩在上面滑倒,造成傷害;某商場在通道上安裝的玻璃門未設置警示標誌,一般人很難發現這是一扇門,顧客通過時撞在門上,造成傷害,飯店和商場經營者都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此種責任類型的特徵為造成損害的直接原因不是由於直接加害人的行為,而是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人沒有盡到注意義務,是因為這種未盡注意義務的行為而直接產生的損害,這時候的責任,就是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人的直接責任。按照《法國民法典》對侵權責任形態的界定,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侵權責任,就是直接責任,以區別對他人的行為所致損害負責或者對自己管領下的物件所致損害負責的替代責任。

經營者對自己的經營活動或者社會活動所致損害負責,原則上是為自己的行為所致損害負責,因此應當是直接責任。經營者承擔直接責任的構成要件為:

(1)經營者的經營活動引起正當信賴,例如信賴其環境設施的正常利用符合安全性要求。

(2)損害發生於經營者的危險控制範圍。

(3)對發生損害的潛在危險經營者能夠合理予以控制。

(4)損害結果的發生沒有第三者責任的介入。

2、補充責任。

“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賠償權利人起訴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確定的除外。”《解釋》明確了經營者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補充賠償責任。例如第三人在旅店將住店的旅客殺害,搶劫犯在銀行營業場所搶劫顧客的錢財或傷害顧客的身體,顧客到餐廳用餐、與他人發生爭執而遭到毒打,顧客在商場購物時被偷、被打等,是此類案件常見的表現形式。其含義是:首先,受害人在旅館、飯店、銀行等從事特殊經營活動的場地受到人身或者財產損害後,應當由加害人承擔民事責任。例如,受到其妻子傷害的丈夫,直接加害人就是其妻,應當由其妻承擔責任。

要準確理解補充賠償責任的涵義,要抓住以下兩個要領:一是順位的補充,即首先應由直接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直接責任人沒有賠償能力或者不能確定誰是直接責任人時,才由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經營者承擔賠償責任;二是實體的補充,即補足差額。但必須注意的是,經營者只能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範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這意味着,經營者的補充賠償責任的總額,不是以直接侵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的總額為限,而是根據其自己行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的總額為限。

經營者承擔補充責任的構成要件為:

(1)第三人的侵權行為是損害事實發生的直接根本原因。

(2)經營者對侵權的發生未盡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義務,是侵權成立的條件,但非原因。

(3)第三人侵權與經營者的不作為行為發生競合。符合上述條件,經營者應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經營者在承擔了補充責任之後,獲得對加害人或者其他賠償義務人的追償權,這是一種單向的追償權,即實際承擔責任的經營者可以向終局責任人、直接侵權的第三人追償。這一責任設計完全符合侵權的原因力理論分析。所謂“原因力”是指在構成損害結果的共同原因中,每一個原因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和擴大所發揮的作用力,對於損害事實之出現起主要作用的原因為主要原因,對於損害事實之出現起次要作用的原因為次要原因,其中主要原因對於損害事實之出現具有較大的原因力,而次要原因對於損害事實之出現具有較小的原因力。分析原因力的作用主要是用以確定加害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和承擔多大的民事責任。由於這種類型是第三人的侵權行為介入導致損害的發生,從原因力分析,第三人的侵權行為才是損害事實發生的直接根本原因,而經營者的不作為並非損害後果發生的原因,只是加大了損害發生的可能性,或者説如果經營者勤勉積極地履行其安全保障義務,則極有可能避免損害的發生。因此,經營者違背此義務只是侵權成立的條件,而非原因。

保險合同 篇2

中國××保險公司 公司

終止保險代理合同通知書(樣本)

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鑑於你方不能履行(違反)與我公司依法訂立的第 號《保險代理合同書(保險代理公司)》第____ 條第_____ 款,有關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自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起,提前終止與你方的委託保險代理關係,解除第_____ 號保險代理合同。並請你方按原合同第__條第__款規定,於__年 月__日前辦理好如下事宜:

一、將為我公司代收的保費及利息等相關款項劃繳我公司____銀行帳户,超過規定日期,按每日___%收繳利息。

二、將使用我公司的單證、條款、宣傳材料等交回我公司。

三、到我公司 部門辦理清算交接手續,填寫《終止保險代理合同清算交接單》。

如你公司自本通知送達之日起30天內沒有回覆,視為默示同意,我公司將依法按本通知書執行。自終止之日起,你方不得再以我方名義和使用我公司業務單證或條款開展代理業務活動。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你方承擔。

特此通知。

保險公司負責人簽字:

保險公司蓋章 年 月

保險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做好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收繳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的管理、使用訂立如下協議:

一、票據領用

(一)、甲方根據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收繳計劃和安排,委託乙方負責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收繳工作,授權乙方直接向中寧縣財政局購買《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並支付相關費用。甲方和縣財政局有權對乙方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收繳行為進行跟蹤監督。

(二)、《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作為社會保險費收費專用票據,只限於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的收取,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擴大使用範圍,不得與其他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混用。

(三)、乙方在《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使用過程中,如發現聯次不全、缺號、毀損以及因其他不適應繼續使用的問題,應及時與甲方或縣財政局聯繫,由縣財政局負責予以調換。

(四)、乙方必須依據票據管理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繳銷、領用制度,以及定期銷號制度,指派專人做好《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相關管理工作,妥善保管所領《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以及各下屬網點的票據使用指導工作。

二、票據的使用

(一)、乙方在收取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時,必須向繳費當事人及時出具社會保險費機打收據,嚴格做到一人一次一票,不得幾個繳費人或幾個繳費年度合開一張收據。

(二)、《社會保險費收費票據》一式三聯,自帶複寫,無須套用複寫紙;乙方填寫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收費收據時,應做到項目齊全,內容真實,金額大小寫規範、相符,如填寫失誤,應另行開具,嚴禁刮擦塗改,作廢票據必須註明“作廢”字樣,三聯俱全,完整保存,不得隨意撕毀、丟棄;開具後的存根聯應序時、順序裝訂,以備核查。

(三)、乙方在出具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收費收據時,必須嚴格按照社會保險費收費收據出具規定,做到出具規範,順序使用,不得跳號或者空號,並在收據聯加蓋經辦人和銀行收訖印章。

三、其他約定

(一)、乙方應積極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確保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及時解繳甲方收入户,保證資金的安全完整;如有遺失甲方有權按照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最高繳費標準予以處罰。

(二)、在協議履行中,如發生本協議中未規定的其他特殊情況,應有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方各持一份,報財政局一份備案。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保險合同 篇4

案情:

甲建築工程公司(以下簡稱工程公司)於20xx年2月28日向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投保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雙方20xx年3月1日簽訂的《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合同書》中有“本保險合同主要內容包括‘保險單明細’、‘特別約定條款’”等內容。保險單明細上,投保人一項為工程公司;投保範圍一項內容為:年滿16週歲至65週歲,能夠正常工作或勞動,屬於投保單位的工作人員或由投保單位管理的臨時用工及勞務工人員及該項目施工活動的相關人員等均在該保險範圍內,都屬於被保險人。本保險為無記名投保;保險責任一欄為包括“被保險人在施工現場或從事與本工程相關的工作,由意外事故導致的身故和殘疾”在內的5項內容;保險期限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保險金額:身故保險金20萬元/每人。20xx年10月28日,工程公司向保險公司報案稱:20xx年10月27日下午,挖掘機操作人員王某在操作挖掘機過程中,山體垮塌,挖掘機被掩埋,駕駛員王某來不及跳離而被埋其中,工程公司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施救,但駕駛員王某還是不幸死亡。因保險合同書上沒有指定受益人,后王某的繼承人向保險公司提出了20萬元的索賠請求。

保險公司受理該案件後,認為根據20xx版《保險法》第十二條“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以及第五十三條“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的規定,因為工程公司沒有證據能夠證明王某同意工程公司為其投保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所以工程公司對於王某沒有保險利益,該保險合同無效,保險公司不應當對於王某的死亡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本案保險合同效力到底應如何認定呢?

本案中,保險合同簽訂於20xx年3月1日,根據前述20xx版《保險法》第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如保險公司認為,工程公司沒有證據能夠證明王某同意工程公司為其投保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所以工程公司對於王某沒有保險利益,該案保險合同無效。但根據20xx版《保險法》第十二條“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以及第三十一條“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四)與投保人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合同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不具有保險利益的,合同無效”的規定,工程公司對於作為其勞動者的王某,是有保險利益的。

保險合同 篇5

第一章 保險對象

第一條 凡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勞動的,可以作為被保險人,由其所在單位向保險公司集體辦理投保手續(個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 保險期限

第二條 保險期限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時起到期滿日的二十四時止。期滿時,另辦續保手續。

第三章 保險金額

第三條 保險金額最低為壹仟元,最高為壹萬元。在此限度內,一個單位選定一個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第四章 保險責任

第四條 本保險為定期意外傷害保險。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殘廢的,保險公司按下列各款規定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1.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

2.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雙目永久完全失明或兩肢永久完全殘廢,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時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

3.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半數。

4.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條二、三兩款以外的傷害以致永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身體機能,或永久喪失部分勞動能力、身體機能的按照喪失程度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第五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不論由於一次或連續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保險公司均按第四條的規定給付保險金。但給付的累計總數不能超過保險金額全數。給付金額累計總數達到保險金額全數時,保險效力即行終止。

第五章 除外責任

第六條 由於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險人的死亡或殘廢,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被保險人的自殺或犯罪行為;

2.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詐騙行為;

3.戰爭或軍事行動;

4.被保險人因疾病死亡或殘廢。

第七條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殘所支出的醫療和醫藥等項費用,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

第六章 保險費率

第八條 保險費率根據行業(工種)或工作性質分別訂定。

第七章 保險手續和保險費的繳付

第九條 投保時,投保單位應填寫投保單一份和全體被保險人名單一式三份,經保險公司核定承保後簽發保險單。

第十條 被保險人在投保時,可以指定受益人,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第十一條 在保險單有效期間,投保單位如因人員變動,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險人要求變更受益人,應填寫變動通知單一式三份,送交保險公司據以簽發批單,作為保險單的附件。

被保險人中途離職,不論已否辦理批改手續,均自離職之日起喪失保險效力,保險公司應退還已繳的未到期保險費。

第十二條 投保單位應在保險起保日一次繳清保險費,有特別約定的可分期繳費。保險公司於收到保險費後,保險單開始生效。

分期繳費的,如在約定期限內不能交付時,保險單即行失效。

第八章 保險金的申請和給付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死亡或殘廢時,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應通過投保單位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並提供下列單證:

1.保險單證及投保單位的證明;

2.被保險人死亡時,應提供死亡證明書;

3.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殘廢時,應提供治療醫院出具的殘廢程度證明。

保險公司接到申請後,經過調查核實,按規定給付保險金。如果從傷亡事故發生日起經過足二年不提出申請,即作為自動放棄權益。

附件1

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投保單

保險單號: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

投保險別被保險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家庭住址健康情況受益人姓名及稱謂保險金額附加醫療險保險費每仟元保險金額 元 角 總計人民幣(大寫)保險儲金金額按第 檔次每仟元 元總計人民幣(大寫)保險期限自 年 月 日零時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説明1.(被保險人的年齡以週歲計算。)2.被保險人如有病殘情況,應在健康情況欄內據實填寫。3.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指定,中國小生平安保險不慎。被保險人簽章年 月 日

附件2

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單

保險單號碼: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根據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和投保單的各項內容,承保被保險人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特訂立本保險單。

投保人

承保險別被保險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家庭住址健康情況受益人姓名及稱謂保險金額附加醫療險金額保險費率每仟元保險金額 元 角 附加醫療險每件仟元 元 角保險費合計人民幣(大寫) $保險儲金金額按第 檔次每仟元保險金額儲金黃色 $總計:人民幣(大寫) $保險期限自 年 月 日零時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備註保險公司簽章年 月 日簽章:_______________ 複核:_______________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hy/baoxian/dve6y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