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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保險合同四篇

【實用】保險合同四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險合同4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保險合同四篇

保險合同 篇1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詳知甲方與代理人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保險代理合同》的各項內容,自願為該《保險代理合同》提供擔保。經甲方審查,同意乙方作為保證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約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範圍為代理人_________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保險代理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損害賠償金及其利息和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與代理人變更保險代理合同的內容,包括自動順延保險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須承擔保證責任。

四、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償。

五、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可依達成的仲裁協議通過仲裁解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代理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合同 篇2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負責人:

通訊地址: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通訊地址: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總則

(一)甲乙雙方的關係為保險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二)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二、代理範圍

(一)地域範圍: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行政區域內代理保險業務。

(二)業務範圍:

1、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__________。

2、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為限於:

(1)向客户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並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户諮詢。

(5)甲方書面委託的其他事項。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為,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__個月,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後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為客户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户收款。乙方應在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佈。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予公佈。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並且經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當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户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的情況,此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____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六、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

(1)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

(2)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並通知乙方。

(3)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4)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税款。

(5)當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户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2)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3)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4)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權利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2)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3)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4)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5)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2、乙方義務

(1)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2)為客户提供收費、送單、諮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3)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4)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5)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6)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7)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8)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9)不得與客户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七、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為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八、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範圍、險種範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並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九、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

2、不符合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和降低保險費率。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為。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____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本合同期滿。

3、乙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台賬和記錄(客户記錄、資料)的複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與代理業務相關的規定,甲方有權變更授權範圍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十一、爭議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本合同對外不作為任何身份證明。

(二)如果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曾訂立相關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後原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負責人:

開户銀行

賬號: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負責人:

開户銀行:

賬號: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合同 篇3

裁員還是主動辭職,續約還是重新競爭上崗?由華為7千人“集體主動辭職”拉開大幕的這一場勞資硝煙,正捲入更多公司,工會等第三方力量的介入,以及全社會的大討論。

這一事件的導火索,正是將在明年1月實施的《勞動合同法》。這部新法的哪些致命“軍規”導致了這場始料未及的勞資硝煙?

四條軍規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副主任張世誠説,《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保護勞動者權益”。

在《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一章中,16條規定中只有一條半涉及到勞動者的責任。新法的諸多條款成了資方不可逾越的軍規。

全國律師協會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樑智這段時間一直在各地為眾多企業做該法的培訓。他説,《勞動合同法》刺痛資方的第一條軍規,就是“無固定期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勞動者在一家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或者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情形,除非勞動者提出異議,否則用人單位都應當與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被企業視為洪水猛獸”,樑智説。

令企業頭痛的第二條軍規則是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第三條軍規: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註冊資本不得少於50萬元。派遣單位派遣單位註冊資本不得少於50萬元。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派遣未成也應當按照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報酬。

樑智認為,這些都是對勞務派遣單位責任的加重。

曾直接參加該法起草的中華全國總工會民主管理部部長郭軍認為,對“經濟補償金”的規定,算得上令企業有痛感的第四條軍規。

《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但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五種誤讀

這些軍規導致了始自華為,並有眾多大牌公司加入的集體規避行動。但參與制定這部法律的人士説,這只是一場集體誤讀導致的集體恐慌。

樑智説,華為的“辭職門”和沃爾瑪的“無原則裁員”事件,很大程度上是由於這些企業對 《勞動合同法》無固定期合同的規定存在誤讀。

“無固定期的合同並不是計劃經濟的終身制、鐵飯碗”,郭軍説,終身制是員工到一個企業工作,企業得管一輩子,即使是企業破產了,還得安排他去別的企業工作。

而無固定期合同並不是這樣。在新法中有多個條款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可以解除無固定期合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主任李援表示,建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目的是為了鼓勵和引導用人單位儘量多訂立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現在有些專家在給企業做《勞動合同法》的培訓時為了滿足企業加長試用期的心態,就告訴企業與勞動者簽訂一年零一天的勞動合同,就可以有兩個月的試用期,籤三年零一天的勞動合同,就可以有六個月的試用期等等”。樑智説,這是公然的應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目的是為了讓用人單位通過損害勞動合同,就可以有兩個月的試用期,籤三年零一天的勞動合同,就可以有六個月的試用期等等“。樑智説,這是公然的應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目的是為了讓用人單位通過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方法,來降低企業成本。

對經濟補償金也存在誤讀。郭軍説,《勞動合同法》規定合同終止只有兩種法律規定要求補償,這兩種情況分別是,合同到期終止,還有一種就是企業滅失。企業滅失包括企業破產、兼併。這種情況實際上也與企業無關了。

郭軍表示,跟企業直接有關的就是到期終止。《勞動合同法》規定,合同到期後,企業要想不給員工經濟補償金,只要續簽合同就可以。什麼時候企業與員工續簽合同了,這才算補償金。但是如果企業一直與員工續簽,直到員工達到退休的年齡,或者説達到了領取社會保險的時候,這種情況企業也不用付給員工經濟補償金。

郭軍認為,《勞動合同法》關於經濟補償金的規定,減少了合法企業的成本。

樑智説,對勞務派遣現在有一種觀點認為,《勞動合同法》是大力推動勞務派遣制度,實際上這也是一種對該法的誤讀。《勞動合同法》是用法律的手段來規制這種用工形式。

比如,現在有些大的單位都自設派遣單位,認為這樣還可以規避用工責任。但《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任。雙方的責任沒有縮小反而擴大了,勞務派遣單位要負起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的義務,但是對於加班費、福利、勞動條件等,還要用工單位來承擔,同時還要建立相應的工資調整機制。

郭軍説,一些企業對服務期的問題上也存在着誤解。比如:有的企業的內部制度規定,勞動者必須在該企業幹滿多長時間,不幹滿就得給企業賠償。

現在《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提供了一萬塊錢送員工出國,並事先與員工説好只要送其出過,該員工就要在企業幹滿五年。該員工回過之後,如果違約了,違約金最高不能超過培訓費。

保險合同 篇4

甲方:

代表人:

電話:

乙方:

代表人:

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乙方是我國國內規模大、以旅遊涉外飯店為主體,依照國際標準為海內外客商提供高水準商務旅遊服務的大型現代化旅遊顧問公司,為了提高其在同業中的競爭力,體現乙方完善的服務體系和人性化經營理念,甲方為乙方的會員客户依據其積分提供相應的交通意外保險,經雙方協商,簽訂此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合作方式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乙方作為投保人為其優質客户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準)。

2、優質客户是指一年之內累計積分達到_________分的客户。

第二條:承保方案

1、保額:人民幣______元(綜合)。(未成年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額以中國保監會的規定為準。)

2、保費:人民幣______元/份。

3、保險期間:______年。

4、每一被保險人限投一份本保險,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擔保險責任。

5、在一個保險期間內,客户增加的積分每達到______分,乙方為其繼續投保下一個年度本保險1份。

第三條:承保流程

1、乙方隨時整理其客户資源,收集客户資料,寄送保險確認書。

2、每月______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優質客户人名清單打印稿及電子版各一份及保險確認書和團體投保單,同時繳納保費。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資料製作團體保險單及出具保險卡,交由乙方寄發被保險人。

4、每一期被保險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於收齊投保資料和保費的次月______日起承擔保險責任。

5、被保險人出險後______日內,由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申請理賠。

第四條:保險確認書須由被保險人填寫並在被保險人簽字欄簽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監護人代為簽字)。

第五條:在本協議書籤字並蓋章生效後,如雙方的任何一方有終止本協議書的要求,應提前______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終止。

第六條: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甲方不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引起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保密約定

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户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1、合作中,乙方提供的客户資料及信息,甲方應妥善保存,並保守客户個人信息,此項約定合作結束後仍持續有效。

2、甲乙雙方在合作中均應保守因合作所知悉的雙方的商業祕密和客户資源、信息等。

第八條:違約條款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合作中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守約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終止該合作的,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標籤: 四篇 保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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