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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借款合同【精】

銀行借款合同【精】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銀行借款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銀行借款合同【精】

銀行借款合同1

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____萬元,期限為_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 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2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 .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 .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户監管的銀行。

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 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 .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 .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8 項目指_________公路。

1 .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 .1 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 . 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 .12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 .13 項目資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 .14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___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 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__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 .12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 .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 .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 .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 .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 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户。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 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徵得貸款人的同意,並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_還款日_________還款本金數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6.9.1 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車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6.9.2

6.9.3

6.1 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 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 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於_________萬元。

6. 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6. 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 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户監管

7. 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户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户進行監管。

7.2 賬户監管包括:

7.2. 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户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賬户,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 1 開立於_________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户,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户,賬户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户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户;

7.3.2 開立於_________的基本結算賬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户內且該賬户內的資金只能用於第7.4條規定的支出:

項目完工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於_________的償債基金賬户,該賬户內的資金只能用於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户,並享有_________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户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 1 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後(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户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户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 1. 2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 .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 1.4 項目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 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___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後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並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註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貸款人及其委託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並在作出決定_________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後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註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後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 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 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 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第十二條 保險

2.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為_________險、_________險、_________險;保險餘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並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户,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於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3. 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3.7 發生第 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費權。

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户上直接扣收。

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並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3.9. 收到借據後,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4.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5.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5.1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6.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貸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附件

附件一:_________承諾函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分行:

為了使_________公路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項目所需的任何資金。

銀行借款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

公路

借款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______萬元,期限為___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1.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1.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1.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1.4 本合同項下___________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1.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1.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__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1.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1.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二條 貸款

2.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的貸款。

2.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 公路項目建設。

2.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年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利率和利息

3.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3.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四條 提款前提條件

4.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4.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4.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4.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4.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4.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4.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4.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1.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4.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4.1.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4.1.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4.1.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4.1.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4.1.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户。

第五條 貸款人承諾

5.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5.2 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六條 爭議解決

6.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七條 通訊

7.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7.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7.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8.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

貸款人: 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

附件一: 承諾函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__分行:

為了使___________公路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__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項目所需的任何資金。

如本單位不能提供該項目所需資金導致項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單位將無條件代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本承諾獨立於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變更而修改、變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出具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3

合同編號:年字第號

公路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萬元,期限為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結息日”指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户監管的銀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項目”指公路。

1.1.9“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項目資本金”指在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閲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本合同項下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萬元的貸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公路項目建設。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年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4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4.3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户。

第六條提款和還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2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萬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萬元;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萬元;

6.3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天徵得貸款人的同意,並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還款本金數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a.公路建成通車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6.10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於萬元。

6.13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6.14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賬户監管

7.1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户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户進行監管。

7.2賬户監管包括:

7.2.1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户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賬户,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1開立於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户,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户,賬户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户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户;

7.3.2開立於的基本結算賬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户內且該賬户內的資金只能用於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開立於的償債基金賬户,該賬户內的資金只能用於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户,並享有天的寬限期。

7.4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户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後(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户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户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擔保

8.1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在項目建設期間內,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於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項目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借款人承諾

9.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後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並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註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9.5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允許貸款人及其委託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並在作出決定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後實施;

9.9借款人變更註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後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後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貸款人承諾

10.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並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保險

12.1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為險、險、險;保險餘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並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12.2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為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户,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於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的違約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13.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13.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公路收費權。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户上直接扣收。

13.9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並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的違約金:

13.9.1收到借據後,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4.1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通訊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15.3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其他

16.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貸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附件一:承諾函

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

為了使公路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項目所需的任何資金。

如本單位不能提供該項目所需資金導致項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單位將無條件代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本承諾獨立於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變更而修改、變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出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擔保函

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

本保證人對公路項目建成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在還本結息日不能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時,本保證人在接到你行還款通知的日內,將及時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本保證有效期限為兩年。

本保證在債務人轉讓債務時繼續有效。

保證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4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借款人姓名: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及賬號:

貸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 (幣種) 佰 拾 萬 仟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 月(自貸款發放之日起算)。

第三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為(月/年)息 ,按 結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按合同利率計息,遇法定利率調整利率不變;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水平。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借款用途

此貸款只能用於 。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五條 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 提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賬户或(開發商)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户內,不得提取現金。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 (等額本息還款法/等額本金還款法)歸還。 第八條 還款計劃

甲方從貸款發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每月的.還款日為 日。

甲方還款採用如下第 種方法:

8.1 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按照現行利率,甲方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 元。

8.2 採用等額本金還款法,甲方分次歸還貸款本息應為: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九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採用如下第 種方式擔保:

9.1 由 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 。

9.2 由 提供抵押擔保,並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為 。

9.3 由 提供質押擔保,並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為 。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或抵押物、質押物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更換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條 提前還款

10.1 借款人如需提前還款,必須在還款日前 天提出書面申請;還款計劃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10.2 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部分,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比例)計收損失補償金;

10.3 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1.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11.2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11.3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有關其經濟收入的證明;

11.4 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11.5 乙方有權在約定的還款日從甲方開立在乙方的存款賬户內直接劃款。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 計收違約金; 13.2 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 計(加)收利息; 13.3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已經發放的貸款立即到期收回:

13.3.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13.3.2 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過 天;

13.3.3 甲方逾期未付款項總額達 元人民幣;

13.3.4 甲方在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13.3.5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3.3.6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13.3.7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13.3.8 保證人、抵押人或質押人違反保證、抵押或質押合同,或抵押物、質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時,甲方無法落實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抵押;

13.3.9 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13.3.10 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行為。

第十四條 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5.1 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15.2 向 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違反本合同,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權簽字人)(簽字):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5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2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後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後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與甲方存款帳户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6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用於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户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開户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7

合同編號:___ 貸款方:公司財務部內部銀行

借款方:_ ___

借款方為進行__項目施工生產,向貸款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__佰__拾__萬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二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為千分之_5.5_,利息在借款時一次性收取。

第三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時間共__年__個月,自_ 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保證條款與違約責任

1.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歸還借款。借款方如逾期不歸還借款,貸款方有權在借款方在公司內部銀行中賬户劃款或在工程款收取中衝抵,並按合同規定的利率加收100%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規定減收利息。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項目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合同規定的利率加收100%罰息。情節嚴重的,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 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五條 其它

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公司財務部內部銀行 借款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20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8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並根據__________同意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指定的賬户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人民銀行規定調整。

第五條 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第六條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採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專項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轉入_____________單位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户內。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_________(月均還款法/累進還款法)歸還。

累進還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遞增還款額。

第八條 還款計劃

甲方從支用信用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採用月均還款法,每月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元

採用累進還款法,甲方分次歸還貸款本息為: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九條 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第八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並於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户內,委託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應在還款日前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甲方最後一次歸還的貸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實際使用期限相應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需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關當事人。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借款擔保

對於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全部債務以______________作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為質物提供擔保或(並)由________________作為甲方保證人承擔全額連帶責任保證,並另行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和)《保證合同》作為全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6.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__________計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或連續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約定的分次還款計劃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物(質物):

3.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3.4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 設有第三方保證或(和)抵押(質押)的借款合同,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質人)違反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抵押物(質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息時,甲方無法落實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證或(和)新抵押(質押);

3.6 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保證人或(和)抵押人(出質人)的,提供保證人或(和)抵押人(質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個人向銀行借款合同範文二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貸款人:濟南法蘭信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吳英軍

住所:濟南市馬鞍山路13號

郵政編碼:250001

電話:053668656565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本合同貸款、借款為同一含義。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借款金額、期限和用途

第1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2 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自20xx年10月 29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的期限、利率、具體用途等均以借款憑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借款憑證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3 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_購買濟南馬鞍山路13號濟南黃金珠寶古玩城 層第 號商鋪。

第二章 利率、罰息和複利

第4 條 本合同項下的合同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即年利率6.9%)(請在□中劃)□[上] 浮動35% □[下]浮動 %,確定為年利率 %;

本合同簽訂後,貸款發放之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相應的貸款基準利率,則本合同貸款利率按放款當日適用的貸款基準利率及本條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

第5 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發放後,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相應的貸款基準利率,則本合同貸款利率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調整,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導致本同貸款利率調整的,乙方無須通知甲方:

1. 本合同貸款利率不變[適用於一年期以內(含一年)的貸款];

2. 本合同貸款利率於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適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的當日進行調整,在新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調整後的利率於當日開始適用,分段計息;

3. 按月結息的,本合同貸款利率按月進行調整,在新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第4 條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

4. 按季結息的,本合同貸款利率按季進行調整,在新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第4 條約定的浮動比例確定;

按照上述第3、4 種方式調整合同貸款利率時,調整後的合同貸款利率自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後的第一個結息日的次日起開始適用(但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的日期為本合同項下的結息日時,則本合同調整後的利率自該結息日的次日起適用),開始適用之日即按調整後的利率計息;

5. 其 他: 。

第6 條 乙方對甲方到期應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利率按實際逾期天數計收逾期罰息,直至甲方清償本息為止;對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包括逾期罰息),按逾期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款日的對日計收復利,按實際逾期天數計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逾期利率為在本合同的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50 ]%確定。

第7 條 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就其違約使用的借款金額,自違約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按實際違約天數計收罰息,直至甲方清償本息為止;對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按月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款日的對日計收復利,按實際逾期天數計算,逐月累算。 本合同罰息利率為在本合同的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50 ]%確定。

第8 條 合同貸款利率發生調整時,本合同項下的逾期利率、罰息利率在調整後的合同貸款利率基礎上按照本合同第6 條、第7 條約定的比例自動作相應的調整,並與合同貸款利率同時開始適用,分段計算。

第9 條 依照上述約定調整合同貸款利率及逾期利率、罰息利率時,雙方無須另行簽訂協議,任何一方均無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也無須通知擔保人或徵得其同意。

第三章 還 款

第10條 甲方已在中國民生銀行開立賬户,賬號為 。

該賬户作為甲方的借款發放及還款賬户,甲方授權乙方從該賬户中扣收甲方到期應付的本息。 該賬户發生掛失、凍結、銀行卡失效/超過有效期等賬户狀態異常導致甲方無法經由該賬户正常還款,或甲方擬變更該賬户時,甲方應辦理相應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户已無法足額扣款,甲方應到乙方指定網點____________還款。

第11 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歸還方式為下列第 項:

1.按照利隨本清方式還款, 到期一次還清借款本息[適用於一年期以內(含一年)的借款];

2.按月結息,到期一次償還本金,結息日為每月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 按季結息,到期一次償還本金,結息日為每季度末 月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4.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條約定的還款公式所確定的金額,每月以相等金額償還借款本息;

5.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甲方以本合同第24 條約定的還款公式所確定的金額,每月等額償還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

6.按月組合還款法,甲方以本合同附件約定的還款公式所確定的金額,每月償還借款本息;

7.按(月/季)結息,按《個人借款還款計劃表》所列的次序、時間和金額分次償還本金,結息日為每(月/季末月)的第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8.其它還款方式: 。

第12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選擇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組合還款法償還借款本息時,還款日為每月 日,但首次還款日為放款日的次月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13 條 甲方提前還款應提前 30 天徵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還款的,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外,雙方另行約定為: 。

第四章 擔 保

第14 條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甲方及/或第三人向乙方提供下列擔保:

1.甲方用其所購買的濟南市馬鞍山路13號濟南黃金珠寶古玩城第 層第 號商鋪作為其借款的擔保並抵押給乙方。

2. 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本息,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或仍未與乙方達成還款協議的,乙方有權變賣甲方抵押的商鋪歸還其借款及所欠付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罰息)和違約金,變賣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税費由甲方承擔。如變賣所得不足以彌補償還甲方借款及所欠付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罰息)和違約金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實際損失。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甲方轉讓上述所購商鋪,必須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參與轉讓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否則,甲方對外簽訂的此類合同無效。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15 條 甲方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均構成違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額的 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實際損失。

第16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信息,虛構交易、交易對象,偽造、變造交易文件、支付憑證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額的 1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實際損失。

第17條 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受到相關行政處罰的,甲方同意賠償乙方因該行政處罰而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其 它

第18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19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 貳 份,乙方執 壹 份,銀行執 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二部分

第一章 利 率

第20條 本合同項下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第21條 乙方將貸款劃付至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借款發放賬户即完成了貸款發放義務,即視為甲方已經提取和使用了借款本金,並從貸款的發放之日開始計息。

第22 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選擇本合同第11 條中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組合還款法等期供方式(即按期還本付息)償還借款本息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對月對日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計息期為整年(整月)的,計算公式為:利息=本金餘額年(月)數年(月)利率;計息期為整年(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算公式為:利息=本金餘額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餘額零頭天數日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選擇本合同第11 條中按期(月、季)付息、一次還本和利隨本清以及雙方協商的其他方式償還借款本息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實際天數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 天( 閏年366 天),每月為當月公曆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餘額實際天數日利率。

第二章 借 款

第23 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如需要展期,甲方應當在借款到期日三十日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的由雙方簽訂展期協議;甲方展期申請未獲得乙方批准的,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足額還款。

第三章 借款的償還

第24 條 甲方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分次還本付息的,計算公式為:

還款總期數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

每月還款額=

還款總期數 (1+月利率) 1

甲方選擇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分次還本付息的,計算公式為:

借款本金

每月還款額借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 月利率還款總期數

第25 條 甲方應在每一結息日或還款日17 時之前向乙方支付自上一結息日的次日(或貸款發放日)起至該結息日(含該日)之間產生的利息,以及於該結息日或還款日到期的本金(如有);無論結息日是否為銀行營業日,甲方均應提前向其按本合同第10 條約定開立的賬户足額存入資金並授權乙方在結息日扣收。

第26條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到期應付而未付時,甲方授權乙方從本合同約定的甲方開立於中國民生銀行營業機構的賬户中扣收相應的款項,未約定賬户或扣收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中國民生銀行所有營業機構中開立的任何其他賬户中扣收和/或要求甲方繼續清償,因此造成的利息損失及其他任何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章 陳述和保證

第27條 甲方為簽訂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乙方做出陳述和保證如下:

27.1 甲方擁有充分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訂立並履行本合同;

27.2 甲方保證其個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27.3 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或將借款挪作他用(本合同項下借款採用乙方受託支付方式的,甲方擅自收回或授意交易對象將全部或部分借款轉至甲方其他賬户或與該筆交易無關的其他第三方賬户的,視為甲方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

27.4 甲方保證未虛構交易,甲方提供的交易及交易對象真實存在,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27.5 甲方保證不以通過本合同借款所取得的財產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

27.6 甲方保證不以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27.7 甲方保證隨時根據乙方的要求,配合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用途和甲方的資信情況進行核查;

27.8 甲方保證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的有關其個人職業、健康、婚姻狀況、收入、開支、負債、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等個人信息、與本合同約定個人貸款的貸款用途、還款方式、還款來源、還款能力、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等貸款信息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27.9 如本合同項下借款屬於需要甲方之外其他第三方承擔共同還款責任或者甲方履行還款責任需要其他第三方知曉或同意的,甲方保證按照乙方要求使該第三方知曉或同意本合同所作約定; 27.10 甲方保證如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的,在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完全履行貸款清償義務前,未經乙方同意,不將抵押財產再次抵押或轉讓給乙方之外的其他第三方;

29.11 甲方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借款資金與本人或直系親屬的證券投資第三方存管賬户相關聯; 27.12 甲方保證本合同簽署後,如經乙方核實,甲方不符合規定的借款條件而乙方未予放款時,甲方無異議;

27.13 如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房產,甲方保證在獲悉抵押房產即將拆遷的信息後,立即將拆遷信息通知乙方。

第28條 乙方為簽訂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甲方做出陳述和保證如下:

28.1 乙方保證擁有充分的授權訂立本合同;

28.2 乙方承諾保守甲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透露的個人信息、商業祕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8.3 乙方保證在無法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進行貸款支付時,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章 借款的提前到期

第29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生時,乙方有權宣佈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息並停止繼續發放借款,並有權處分抵/質押財產和/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2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任何一筆借款本息發生逾期;

29.2 甲方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29.3 甲方以本合同項下借款所購汽車、消費品等從事違法活動;

29.4 甲方不按時向乙方提供乙方需要的資料或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不真實或向乙方隱瞞重大事項,危及乙方貸款安全;

29.5 甲方發生失業、停業、被宣告失蹤、處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狀態、被監禁等,或發生重大疾病、重大事故,或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註銷等可能危及乙方貸款安全的情況;或

本合同項下擔保人因發生上述情況而影響其履行對乙方擔保責任的能力,或因發生合併、分立、重組、改制等事件,未按乙方要求落實擔保責任;或因法院裁決或行政命令而被解散、停業、吊銷或註銷營業執照、清算、破產、關閉,導致無法履行擔保責任,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6 抵(質)押人將抵(質)押財產拆除、出售、轉讓、交換、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質)押財產,足以危及乙方貸款安全,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7 抵(質)押財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明顯減少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未能獲得補救和恢復,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8 甲方因涉及訴訟、仲裁,嚴重影響其履行債務能力,或被司法機關宣佈對其財產予以沒收或採取強制措施,影響其履行對乙方的債務清償能力的;或擔保人因發生上述情況而影響其履行對乙方擔保責任的能力,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9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或其他償債責任到期不能履行,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債務的`能力受到影響,或擔保人因發生上述情況而影響其履行對乙方擔保責任的能力,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的;

29.10 甲方因職務、收入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或者發生其他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情形的;

29.11 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的義務或承諾,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

29.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採用自主支付方式,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定期向乙方報告借款的支付情況的;

29.13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29.14 甲方違反其向乙方做出的陳述和保證,或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一項義務,且乙方認為甲方的上述行為危及借款安全;

29.15 國家的相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30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0.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

30.2 甲方應接受乙方對其資信狀況和履約能力的調查瞭解,按乙方要求如實提供個人職業、婚姻狀況、個人資產狀況、收入、支出、負債、對外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的情況;

30.3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歸還借款本息;

30.4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其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書面報告、賬户信息、支付憑證等資料,接受乙方現場查證;

30.5 甲方應在個人或家庭經濟收入狀況惡化等嚴重影響還款能力的情況發生後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30.6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如發生對甲方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產生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財務、資產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或涉及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發生其它可能影響其還款的事件),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30.7 甲方支付的款項按下列順序清償債務:(1)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2) 違約金;(3) 損害賠償金;(4)複利;(5)罰息;(6)利息;(7)本金。乙方有權變更上述順序;

30.8 甲方變更通訊地址、工作單位、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電話等,應於變更後五日內通知乙方; 30.9 擔保合同項下抵(質)押財產發生毀損、滅失,保證人發生重大變化,以及發生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有效足額擔保;

30.10 甲方應承擔本合同及其擔保合同項下的登記、保險、公證、鑑定、評估及法律服務等所有相關費用;

30.11 在貸款存續期間,甲方同意並授權乙方將甲方提供的個人信用信息及相關借款情況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經信貸徵信主管部門批准建立的個人信用數據庫;

30.12 如本合同項下債權的擔保財產為房產,當該房產被拆遷時:如拆遷採取產權調換補償形式的,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立即清償本合同項下債權,或由甲方或抵押人以調換後的房產作為本合同擔保財產並重新簽署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在新的抵押登記未辦理完畢前,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擔保;如拆遷採取補償款補償方式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或抵押人將補償款存入乙方並簽署質押合同,以補償款存單作為本合同項下擔保;或要求甲方或抵押人在乙方開立保證金專户並簽署質押合同,將補償款存入該專户作為本合同項下擔保。

第31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31.1 乙方有權檢查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使用情況,有權根據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具體用途要求甲方提供賬户信息、支付憑證等相關資料並進行現場核查,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要求甲方提交書面報告; 31.2 在甲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為其設定的義務、滿足放款條件的前提下,乙方應如期足額向甲方發放貸款;

31.3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宣佈甲方借款提前到期;

31.4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或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此而蒙受的實際損失。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32條 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但在甲方及擔保人(如有)按乙方的要求訂立擔保合同及辦妥擔保合同約定的手續之前,乙方並無義務發放貸款。

第33 條 本合同生效後,除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34條 如乙方需向第三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債權,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在收到乙方有關債權轉讓的通知後,依本合同的約定向轉讓後的債權人承擔清償責任。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35條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36條 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此支付的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等)。

第九章 附 則

第37條 通知和送達

37.1 按本合同約定由任何一方發給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書面通訊,應以掛號郵寄、圖文傳真、專遞或者其他通訊形式發出,送至本合同之首頁所列各方的地址;

37.2 如採用掛號郵寄方式,上述文件或通知在投郵後第4 日,即視為送達和收到之日;如採用圖文傳真方式,發送成功回執所示之日,即視為送達和收到之日;如採用專遞方式,專遞人員將上述文件或通知送達收件人地址之日,即視為送達和收到之日。如果聯繫方式之任何一項發生變更,相關方應在變更後5 日內將更改後的聯繫方式按本條的約定書面通知對方。此後,本條約定的通知、文件或申請應按變更後的聯繫方式送達。

第38條 本合同內容,由簽約雙方協商一致而確定,如有特別約定,已在本合同第20 條予以補充和修正,該特別約定與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不一致時,以本合同第20 條所作特別約定為準。

第39條 本合同由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共同構成;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並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40條 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甲方進行了詳細地説明和解釋,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41條 合同附件:

1、甲方出具的借款借據;

2、乙方開具的房款收款收據;

3、甲方身份證、户口簿複印件;

4、甲方其它資產證明(房產證等)複印件;

5、甲方在民生銀行開設的銀行卡複印件

甲方: (簽字) 乙方: (蓋章)

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向銀行借款合同範文三

出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20_____年4月10日起,至20xx年4月9日止。出借方將於20xx年4月10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_____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 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9

借款人:法人代表: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___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借款期限:從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___止,借款期限為1年。

第三條: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___,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借款利息為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確定的利率(但不得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委託貸款利率的規定)計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可進行調整。

第四條:甲方權利及責任:

1、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五天應向乙方

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在該事件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證如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於變更後5日內通知乙方。

5、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6、甲方應在乙方開立賬户,用於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7、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並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及責任:

1、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此筆貸款有關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情況及資料;

3、乙方有權檢查甲方使用貸款的具體情況,對此甲方應給予配合,並提供一切便利

4、當甲方發生合併、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或者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6、乙方保證如變更住所應及時發佈公告或通知甲方

第六條: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或者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60%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第七條: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三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的簽訂地為朝陽區,發生爭議由朝陽區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甲方):(蓋章)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簽字:

銀行借款合同10

公路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 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 萬元,期限為 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結息日指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户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 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 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閲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 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 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 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户。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2)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3)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 天徵得貸款人的同意,並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 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 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 還款本金數額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a. 公路建成通車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

c.

6.1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於 萬元。

6.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6.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户監管

7.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户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户進行監管。

7.2 賬户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户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賬户,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1 開立於 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户,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户,賬户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户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户;

7.3.2 開立於 的基本結算賬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户內且該賬户內的資金只能用於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於 的償債基金賬户,該賬户內的資金只能用於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户,並享有 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户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 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後(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户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户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 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於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 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 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項目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 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 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後 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並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註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貸款人及其委託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並在作出決定 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後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註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後 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後 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並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 保險

12.1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為 險、 險、 險;保險餘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並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12.2 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為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户,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於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 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 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户上直接扣收。

1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並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 的違約金:

13.9.1 收到借據後,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 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1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貸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附】簽訂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

(一)明確借款用途。

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關係到銀行的風險以及審核是否通過,借款人應在合同上註明借款用途並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這樣可以使銀行以及擔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實用途,對保護擔保人的權益而言更為公平。

(二)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寫。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借款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內容、條款達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銀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也就是銀行,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立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説明。因此,借款合同應由借款人填寫,可以讓借款人理解合同內容、條款,銀行對條款負有解釋的義務,這樣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發生糾紛。

(三)簽訂合同後要注意履行方式。

在實踐中,提前還貸的現象越來越多,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還貸銀行可以根據貸款的具體情況來決定。貸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補償金是一個總體原則。

銀行借款合同11

借款方:

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用於______。預計用款為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年_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

第二條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第三條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户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貸款方: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12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元,用於_____ ___.預計用款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年____元;__年____ 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 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户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yjbys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 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13

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銀行分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用於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 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户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14

第一條 本協議為(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借款合同(下稱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償還協議書。

第二條 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貸款到期不能如期歸還時,可簽訂本協議。

第三條 展期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原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展期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展期借款利率:月息________‰。在協議履行中,如國家調整利率,自調日起,按調整利率執行。

第七條 原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 展期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在展期內,借款方應主歸還借款。到期不還,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貸款處理。

第十條 原合同為保證借款合同時,保證人必須提供認可證明。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借款方____份,貸款方____份,保證人____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貸款方:(公章或借款合同專用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借款展期申請審批書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編號: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 借款金額 到期日 貸款審批書編號

合同編號 借據編號

展 期 理 理

申請展期金額

早請展期到期日

企 業(公章) 擔保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信貸員審查: 章 年 月 日

科股長審核: 章 年 月 日

行長主任審批: 章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15

編號:_______

借款單位:____

貸款銀行:______中國人民建設銀行

甲方用於:______

所需外匯資金,於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申請外匯貸款。乙方根據甲方填報的《外匯借款申請書》和其它有關資料,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_____萬元。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第一筆用匯日起到還清全部本息日止,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__月。

第三條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貸款基準利率為按__月浮動,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第四條 甲方願遵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外匯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和其它有關規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貸款的有關情況、財務資料及進行信貸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條 甲方在乙方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帳户,遵照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用款。

第六條 本合同所附《用款計劃表》和《還本付息計劃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證按《用款計劃表》及時供應資金。如因乙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____‰的違約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計劃用款,必須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調整用款計劃。否則,乙方對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實際佔用天數收取___‰的承擔費。

第七條 甲方保證按《還本付息計劃表》以所借同種外幣還本付息。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並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未經乙方同意展期的.貸款,乙方對逾期部分加收__%的逾期利息。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如發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糾正外,對被挪用部分加收__%的罰息,並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作為甲方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書。一旦甲方無力清償貸款本息,應由擔保人履行還貸款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項,由甲、乙方雙方共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務院《借款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收回後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單位名稱:____ 單位名稱:____

簽約人:_____ 簽約人:_____

____年__月__日簽訂於:______

標籤: 銀行借款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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