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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承包合同範本

山林承包合同範本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山林承包合同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山林承包合同範本

山林承包合同範本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羣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______村___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

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後

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

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於管理。

七、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後

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並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存檔___份,公證機關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加蓋公章)乙方: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範本2

甲方:

組長: 身份證號:

副組長: 身份證號:

乙方:

村民: 身份證號:

簽訂合同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着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户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沈XX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覆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80畝林地(80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後方可採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第一林班

東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邊為界;

南至:

第一段以文家林地為界;

第三段埂上為界;

第四段上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邊為界;

北至: 起為界;

第二林班

東南邊至:上為界;

西至:右邊為界;

北至:

第一段;

第二段: 為界;

第三林班

東至:以沈家墳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團地)的左邊為界;

南至:

第一段: 為界;

第二段: 為界;

西至:

第一段: 為界;

第二段: 為界;北至看守房後牆邊兩米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採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採發以後,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後,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________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於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後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範圍為準,並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户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並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後,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採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數量,樹種,範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採,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並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衞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徵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着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後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佔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徵用和企業佔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於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 %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範本3

訂立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____縣____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____山的____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____畝,中幼林____畝。該片林木北起____至____,南起____至____,東起____至____,西起____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____年以後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採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____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採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____∶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____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後____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採石、採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羣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__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並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___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

2.由於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燬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燬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____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採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縣__林場(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乙方: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組或村民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山林承包合同範本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羣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xxx年,即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xxx年共計金額為xx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於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xx%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並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xx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x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山林承包合同範本5

訂立合同雙方:委託單位:_縣_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縣_鄉_村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_山的_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_畝,中幼林_畝。該片林木北起_至_,南起_至_,東起_至_,西起_至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_年,從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為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林,如甲方在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_年以後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護林費也可採取工資形式付給)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_釐米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採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_:_比例分成,甲方得_成,乙方得_成。

3.護林區內雜木柴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_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_:_分成,被盜伐成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後_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採石、採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接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羣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並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倍賠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_元。

2.由於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燬成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燬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_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採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_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付給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縣__林場(公章)

代表人: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

乙方:_縣_鄉_村_組或村民_(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開户銀行:_____

帳號:______

  __年__月__日訂_

山林承包合同範本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互利、自願的情況下,為發展林業經濟,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開發荒山有關精神,經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集體荒山,地名,承包給乙方管理經營。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荒山約五十八餘畝,地塊四至界限為東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承包期限為22年。即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費每畝一年共計人民幣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計人民幣貳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為每年一付。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漲所承包荒山承包費。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於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因經營需要從承包地塊河溝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費用,如需拉電和修路,甲方應積極配合協調各方予以幫助,拉電和修路所佔農户土地一律不予補償,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荒山承包期間,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權歸乙方,乙方可根據需要進行開荒等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內,如國家有針對荒山(耕地)造林的優惠政策,所有相關補償(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歸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而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二是甲乙雙方名稱改變;三是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小組,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小組合併為一個村民小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預見的情況等。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賠償乙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簽章):

農户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山林承包合同範本7

委託單位:xx縣xx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xx縣xx鄉xx村xx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xx山的xx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xx畝,中幼林xx畝。該片林木北起xx至xx,南起xx至xx,東起xx至xx,西起xx至xx。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x年,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x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xx年以後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採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xx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採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成,乙方得xx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xx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xx∶xx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後xx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採石、採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羣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並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xx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xx元。

2.由於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燬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燬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xx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採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xx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xx‰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其它

xxxxxxxxxxxxxxxx。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xx縣x林場(公章)

代表人:xxxxxx(蓋章)

地址:xxxxx

開户銀行:xxxx

帳號:xxxxx

乙方:xx縣xx鄉xx村xx組或村民xx(公章)

代表人:xxxxxx(蓋章)

開户銀行:xxxxxxx

帳號:x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山林承包合同範本8

甲方:

乙方:

為引進資金,發展林業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本村所屬的荒山、荒地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甲方村所屬山林,具體四界至為:

東至:西至:

南至:北至:

總面積為畝(附地形圖)

2、與林地生產經營配套生產生活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________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元整。從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元。

3、乙方應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並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村民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甲方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5、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着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採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經營土地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自定林業經營活動。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臵設施的,乙方可自行採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後由乙方處臵。

6、乙方擁有優先取水權。

7、承包經營範圍內的生產生活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需要進行改造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8、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

9、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由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並支付乙方違約金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凡涉及承包範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衝突時,事先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事宜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衝抵後,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臵(包括但不限於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可以由親屬繼承和向其他人轉讓經營權,轉讓後的經營活動符合本合同約定。

7、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秀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8、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9、承包經營期滿,甲方雙方共同對林業進行估價,40%歸甲方,60%歸乙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下列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____縣公正處各執壹份,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範本9

發包方: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現住×××××××××××××。(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羣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 (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為××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於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並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二00×年××月××日

●山林防護管理承包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__縣__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山林承包合同範本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xx)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着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户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覆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80畝林地(80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後方可採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第一林班

東至:以村民上山路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為界;

第三段埂上為界;

第四段上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邊為界;

北至:起為界;

第二林班

東南邊至:上為界;

西至:右邊為界;

北至:第一段;

第二段:為界;

第三林班

東至:以沈家墳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團地)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為界;

第二段:為界;

西至:第一段為界;

第二段:為界;

北至看守房後牆邊兩米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採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採發以後,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三十年,從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年10月10日止。到期後,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20xx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於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20xx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後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範圍為準,並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户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並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後,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採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數量,樹種,範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採,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並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衞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徵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着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後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佔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徵用和企業佔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於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範本11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村委會有山林一片,經全體代表及兩委班研究決定,對外公開招標承包,墳坨村袁XX以最高標的中標,經雙方協商規定如下合同條款,雙方遵守執行。

一、承包年限: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金額:承包費用共計叁萬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東至道,西至南XX,南至分水樑,北至道。

第二片東至小道,西至康XX邊界和村責任田,南XX責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對承包的山場由經營、使用權,允許乙方依法開發和利用林地資源,乙方對原有的或新植樹木進行撫育間代或更新採伐時,必須報林業主管部門取得合法手續,並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對承包的林地內的林木由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在承包後依法修建的各種設施,合同期滿後,由乙方與北刁村委會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超出原松林覆蓋率以外的其它樹種,由乙方自行處理。承包期滿後,乙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有經營自主權、繼承權和轉讓權,但必須與北刁村委會辦理相關手續。

七、在承包期間,如遇國家徵用,乙方無償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簽字後,望雙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要賠償另一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鎮合同管理部門一份,林業局一份,____縣公證處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範本1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羣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詳見合同簽訂後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為××萬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於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並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二0X×年××月××日

山林承包合同範本13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X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X 年 月 日 二X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範本14

甲方:

組長:身份證號:

副組長:身份證號:

乙方:

村民:身份證號:

簽訂合同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__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着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户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覆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 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80畝林地(80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後方可採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第一林班

東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為界;

第三段埂上為界;

第四段上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邊為界;

北至:起為界;

第二林班

東南邊至:上為界;

西至:右邊為界;

北至:第一段;

第二段:為界;

第三林班

東至:以沈家墳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團地)的左邊

為界;

南至:第一段:為界;

第二段:為界;

西至:第一段為界;

第二段:為界;

北至看守房後牆邊兩米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採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採發以後,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三十年,從20__年10月10日起,至20___年10月10日止。到期後,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12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於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20__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 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後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範圍為準,並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户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並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後,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採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數量,樹種,範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採,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並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衞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徵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着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後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佔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徵用和企業佔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於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乙方:

山林承包合同範本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將xx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乙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甲方同意將位於xxx交由乙方承包經營使用。

1.2乙方承包後,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

1.3承包期限為

第二條承包形式及上交金額、保證金的支付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繳承包金額包乾,超額全留。

2.2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每年向甲方上交承包金個月為壹期支付,即人民幣每一期的第三個月付清本期承包金。超出定額部分利潤,全部留給乙方。

2.3會所財務電腦中,20xx年2月15日前預售出消費卡15萬元。到乙方承包期滿時,甲方還是認可15萬元。多出部分乙方交給甲方,少於部分甲方補給乙方。

第三條債權債務承擔

3.1在乙方承保前會所產生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3.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實行獨立核算、依法納税,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包後承擔經營中所產生的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和房租及其他相關的一切費用。

3.3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在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3.4乙方在承包期內發生的人身傷殘,財產損失,經營違規,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4.2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4.3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條款,並按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全面合法經營,自負盈虧,按時向甲方支付上交款。

5.2乙方負責承擔經營範圍內的水、電、煤氣和所使用的設施、設備年檢和保養及其他相關所有費用。

5.3乙方負責會所的經營、人員的配置管理,並對經營中所有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消防、衞生、税務等事項全權負責。

5.4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經營。但經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雙方承諾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後不得參與和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對外進行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和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上交承包金,每天應按未付金額的1%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如超過一個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則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7.2乙方如不按本協議條款規定按時支付清其它各項款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

7.3會所內的設施按承包前清單為準,當期滿後乙方要如數完好(能正常營業)歸還如有缺少損壞物品,則由乙方補全或賠償。要保證後期正常營業。

第八條爭議解決

8.1甲乙雙方如有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有會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2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3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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