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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試用期合同 (10篇)

單位試用期合同 (10篇)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單位試用期合同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單位試用期合同 (10篇)

單位試用期合同 1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如何賠償?

若是因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需要徵求勞動者的意見。

在勞動者同意的情形下,簽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並依據協議約定,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在勞動者不同意協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原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沒有通知的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當然也需要根據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所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的),並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本人。但考慮到試用期的特殊性,試用期滿就要轉正,因此,一般採用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在有以上法定事由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管有沒有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都不用賠償),否則造成損失的就要進行賠償了,不然就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試用期合同 2

聘用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人: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

受聘人員: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採取下列第___種形式。

1.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止。

其中訂立第1、2項合同的,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促銷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按工作標準經考核、考評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可以調換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甲方應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六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第九條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___種工作制。

1.標準工時:乙方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十一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帶薪年假等休假權利。

第十二條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和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按本勞動合同約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周)。

第十四條甲方於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加班時間、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即:

1.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甲方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視生產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業績,適當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規定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職工節育手術期間的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發生變化,勞動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可以就出資培訓、保守商業祕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等簽訂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附件。

第二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條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依法請求調解,在法定時效內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經甲方與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單位試用期合同 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管理暫行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天,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同意擔任____________工作。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任務。

2、乙方工作時間按甲方單位在職職工作業時間,參與甲方職工同班作業。

三、勞動紀律: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服從指揮,聽從安排。按時上下班不得擅自離開作業場地。

2、自覺遵守技術操作規程,愛護單位各種設施設備。

四、勞動報酬:

1、甲方以貨幣形式每月以________元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其它獎金補貼按燈飾管理處臨時工管理辦法。

2、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按在職職工的辦法執行。

3、服從甲方安排的臨時工作任務。

五、福利待遇:

1、過節如果發物資,則按在職職工同等對待。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為三天。

3、乙方因工負傷或致殘、死亡的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不遵守操作規程或在外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一概不負責任。

5、乙方的養老保險根據本人自願的原則,按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根據甲方生產狀況及工作需要,且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2、如果一方中途要求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屢教不改。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

乙方因公負傷,治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按相關政策辦理補償後也可終止其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試用期合同 4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____小時,實際工作時間為早上____—下午____,平均每週不超過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____小時。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小時。

五、休假

甲方對於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女員工生育假、帶薪休假等休假應按照勞動法要求執行。甲方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酌情安排乙方婚喪假期、女員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計劃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帶薪年假、婚假等應提前至少30天申請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親屬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預見性的情況可臨時申請臨時安排。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____元/月。

(二)甲方每月____號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遇不可抗力導致延遲發放須提前1個工作日説明。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週六週日休息日的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

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七、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於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3)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二)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3)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行為規範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十、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十一、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二)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三)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單位試用期合同 5

《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了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説明理由。

而第三十九條規定了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及《勞動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單位試用期合同 6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

第二條乙方性別______

户籍類型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______

户口所在地省區街道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日止。本合同於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元或按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元或按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屬文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單位試用期合同 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8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單位試用期合同 8

「案例」

小張是某大學的管理學畢業生,在一次校園招聘會上,某跨國集團公司向他伸出橄欖枝。經雙方商定,小張畢業後到該公司擔任業務經理。後小張順利畢業並和該公司簽訂2年勞動合同,約定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結束後,小張轉為正式員工。在轉為正式員工第2個月,公司通知其第二天不用上班,理由是小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小張認為,自己工作和能力符合公司要求,並在業績考核中達到公司的規定。為此,小張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律師分析」

這是一起因用人單位在員工試用期滿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勞動合同,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1)有證據材料證明勞動者的表現不符合錄用條件;2)勞動者的表現發生在試用期內。

勞動者必須滿足以上兩個條件時,用人單位才能行使勞動合同解除權。

在本案中,小張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並約定了試用期。在其試用期滿後,還辦理了轉正手續。都表明了,小張在試用期內時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因此,在試用期滿後,公司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小張的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法條」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HR應對」

1、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後,應在轉正時及時進行考核,考核是否滿足公司的錄用條件。如未經考核就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

2、 員工在試用期滿後,用人單位就不能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試用期合同 9

聘用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人: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

受聘人員: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採取下列第___種形式。

1.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止。

其中訂立第1、2項合同的,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促銷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按工作標準經考核、考評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可以調換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六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第九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___種工作制。

1.標準工時:乙方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帶薪年假等休假權利。

第十二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和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按本勞動合同約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周)。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加班時間、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即:

1.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視生產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業績,適當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規定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職工節育手術期間的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發生變化,勞動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可以就出資培訓、保守商業祕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等簽訂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附件。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條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依法請求調解,在法定時效內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經甲方與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單位試用期合同 10

依據《勞動法》第十六條第2款劃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二十一條劃定:“勞動合同可以商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上述劃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一種表現形式,所以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同意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開始工作之時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於新上崗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商定試用期也可以不商定試用期。假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商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在勞動合同中商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很重要,假如發生勞動爭議,在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有利於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正當權益。

目前,有些用人單位利用勞動者對勞動合同的不瞭解,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分隔開來,這種做法是錯誤的,是違背《勞動法》的。

只簽訂試用期合同是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同時簽訂的試用期合同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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