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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勞動合同

總經理勞動合同

總經理勞動合同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總經理勞動合同 ,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總經理勞動合同

總經理勞動合同 1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

乙 方:XX

性 別:X

出生年月:XXXX年XX月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聯繫電話:XXXXXXXXXXX

根據甲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就甲方聘任乙方擔任甲方公司董事長職位的有關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作崗位和經營目標

1、經甲方執行董事決定,甲方聘任乙方擔任公司董事長之職。乙方為直接執行董事,直接下級:公司部門總經理。

2、乙方將全面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並實現以下整體經營目標:聘用期內第一個會計年度內實現營業額為1000萬元或淨利潤50萬元,(不足一個會計年度的,根據實際月份按比例計算),以後逐年遞增30%。

第二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聘任期限為3年,從20xx年3月14日起至20xx年3月13日止。

2、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時,任何一方決定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且乙方在離職前應接受甲方的離職審計,雙方確認審計結果並交接工作後,乙方方可離職。

第三條 工資、應酬費及福利

1、乙方月工資為3000元(税前)。甲方有權為乙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並依法為乙方繳納社保。

2、乙方應憑有效發票按實際發生費用報銷履行工作職責過程中發生的應酬、招待等公司業務費用。

3、其他福利待遇按公司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條 工作時間

1、雙方同意,因乙方屬於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因此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平均每週休息1天或每月休息4天。在確保完成崗位職責的前提下,乙方可相對靈活地安排工作時間,而無需嚴格遵守甲方的上下班考勤制度。

2、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如乙方為了完成自己的崗位職責而自行安排在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以及休息日工作的,均不屬於加班,甲方無義務向乙方支付任何加班費用,也不另行安排任何調休。如乙方需要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

3、乙方的其他休假假期按照國家有關法律以及公司規章制度執行。

第五條 乙方職權

作為公司的董事長,乙方對執行董事負責,並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8、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9、批准每筆財務開支應進行審核後執行董事批准。

10、享有日常事務的決策權,監督和指示總經理的工作。

11、執行股東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條 乙方職責

1、對完成公司整體經營目標負總責;

2、全面執行股東作出的.各項決議;

3、擬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包括公司年度贏利目標,年度預算,年度、季度、月度銷售目標等)和各項內部管理方案,監督實施;

4、負責開拓市場,建立和維護客户關係,協調公司的各種外部事務,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5、按月執行監督檢查經營活動情況。

6、協調公司與工商、税務、衞生等各政府部門之間的關係,做好公司各種證照的辦理、年檢等工作;

7、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執行股東確定的所有職責。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義務的前提下,甲方應及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的工資、分紅以及其他福利;

2、甲方有權通過執行董事及監事監督乙方的全部工作。

3、甲方有權委派專人負責保管公司的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等印鑑,並監督上述印鑑的使用情況。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如在乙方履行並遵守本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報酬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公司經營目標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相應扣減乙方的分紅,直至解聘。

(2)乙方未勤勉履行本合同以及法律規定的董事長職責的,甲方有權予以警告、扣薪、降級或解聘處理。

(3)如乙方從事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禁止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應賠償因此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雙方確認,本合同已經約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責、工資報酬、工作期限、工作時間等事項,本合同即雙方之間的書面勞動合同,受勞動法的調整和約束。同時因乙方屬於甲方的最高層管理人員,因此,乙方也應受甲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的約束。

2、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XXXX年XX月XX日

總經理勞動合同 2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

應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議,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總經理助理。為加強管理,提高績效,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及工作崗位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總經理助理,協助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聘用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時間、報酬及福利

1、甲方按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公司相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休假或休息。

2、在季節性旺季或有連續性或緊急性工作,乙方來調整假期和工作時間,公司有權調整假期和工作時間,乙方可在連續性或緊急性等階段性工作完成後進行補休。

3、乙方報酬月薪8000元,按月支付。

三、培訓及保密規定

1、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經培訓掌握技能後,必須按本合同約定在甲方工作一定期限,若乙方違約離開甲方,則由乙方承擔(與培訓費等額)違約金。

2、乙方對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有保密的義務,合同期內若乙方違約擅自從事或到與甲方有競爭的行業任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3、本合同期滿,或因辭退、辭職等解除勞動合同後的兩年內,乙方對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仍有保密義務,不得在同類企業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其它公司任職或自行開業。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四、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制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並要求乙方按決策落實執行的權利;

2、甲方有監督乙方工作的權利;

3、甲方有依據公司制度對乙方違規的行為進行行政處分及經濟處分的權利;

(二)甲方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有按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轉移手續的義務。

(三)乙方權利

1、乙方有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等待遇,及相關福利政策的權利。

(四)乙方義務

1、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勞動紀律及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五、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內容的真實性

(2)其具有簽訂本合同的行為能力和履行合同義務的資格和能力,並且其與甲方簽訂本合同的行為不會導致甲方因此承擔任何對第三方的責任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六、合同解除、變更、續約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違反合同規定,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正;

2、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傷害;

3、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追究刑事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5、甲方公司撤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甲方依法宣告破產或解散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達成一致;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3、不可抗力。

(四)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十五日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如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補籤勞動合同,若甲乙雙方無法就補籤合同達成一致而繼續存在勞動關係的,視為合同延續,在視合同延續期限十五日內,雙方未簽訂新勞動合同,則視同甲乙雙方自願解除勞動關係。

七、調解與仲裁

1、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同意依據甲方勞動管理規章制度處理或另行協商。

八、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次日起生效。

甲方:

(授權委託人)簽字:

蓋章:

乙方:

簽名: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總經理勞動合同 3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或“總經理”)

居民身份證號碼:

鑑於:

1.甲方擬聘用乙方擔任甲方的總經理;

2.乙方決定接受甲方的聘任,出任甲方總經理。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為 年,為固定期限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乙方報酬

乙方報酬由基本工資、利潤分紅兩部分組成,計算方法為:報酬=基本工資+紅利。

基本工資每月元,紅利按照公司進行年度分配、提取後的淨利潤 %計算,採用“上打下”的原則,即來年底結算後才能支付上一年的分紅。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受聘為公司的總經理後,對公司董事會負責,享有國家有關法律、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董事會賦予的職權和履行同等義務;

2、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的各項決議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3、根據董事會要求,擬訂年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報董事會批准;

4、組織實施公司批准的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5、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編制公司的各項具體規章制度,納入公司管理體系中;

6、聘任或解除聘任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外的公司員工;

7、組織編制公司的獎懲、薪水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經董事會審核後執行;

8、受董事會委託代表公司參加各項社會活動;

9、獲得經董事會批准的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10、主持和召集總經理工作會議;

第四條 乙方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諾並承擔如下義務;

1、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在董事會決策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2、將會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會越權;

3、嚴格履行董事會授予的職責和權利;

4、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規定,維護公司利益;

5、充分發揮個人領導和管理能力,推動公司業務的迅速增長,為公司牟取最大利益;

6、遵守國家法律及法規,包括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7、當自身的'利益與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有衝突時,應當遵循公平合理和誠信的原則,此原則包括(但不限於)履行下列義務:

(1)真誠地以對公司最大利益為出發點行事;

(2)按賦予權利時原定目的行使權利;

(3)親自行使所賦予的酌情處理權,不得將其酌情權轉給他人行駛;

(4)除公司章程有關規定或由董事會另有批准外,不得與其他公司訂立合同、交易、

參與或進行關聯交易;

(5)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6)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五條 乙方禁止性行為

1.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2.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與自己或者自己的近親屬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3.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4.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存儲;

5.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6.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第六條 乙方違約責任

1、執行股東會及執行董事作出的各種決議不力或者拒不執行的,由股東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或者解聘處理。

2、對公司經營目標負總責,未完成經營目標的,按照比例扣減應得紅利,同時由股東會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決定。

3、總經理任職期間不稱職的,導致嚴重失誤的。

4、從事本合同約定禁止性行為,賠償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股東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直至解聘的處理。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總經理勞動合同 4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應即終止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在崗位(工種),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勞動安全規程,提高職業技能,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業務技術、勞動紀律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並根據國家對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訂立的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

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履行過程中,因情況發生變化,可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十一、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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