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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園林綠化合同彙編7篇

關於園林綠化合同彙編7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園林綠化合同7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園林綠化合同彙編7篇

園林綠化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成都龍潭寺工業園內園林綠化工程勞務承包給乙方,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着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工程地點:

2、工程內容:附圖中A、B、C三塊地塊翻土、清理石子、土地平整、消毒、播種、澆水、種植、B地塊土方回填30CM等;2元,大寫叁角整(包括B地塊土方回填的全部費用在內)。

3、工期:乙方確保在年年月23日完工。

4、工程款支付:整個園區內工程完成一半以上,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的50%,待整個園區內工程全部完成,通過甲方組織人員驗收合格後10天內,再付給乙方工程款的50%。

5、工程勞務內容及要求:

(1)乙方負責翻土、清理石子、土地平整、消毒、播種、澆水、種植;

(2)甲方提供的各種花草樹木,乙方一定要愛惜,不得損壞,更不能丟失和拿回家,如有損失,照價賠償;

(3)B地塊(如附圖所示)應拉土回填30CM厚,平整、清理石子、消毒、播種草籽、澆水、清理場地;

(4)C地塊(如附圖所示)同樣填土、消毒、播種、澆水,原有的草坪磚內鬆土、消毒、播種草籽、澆水、清理場地。

6、工程質量:

(1)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2)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施工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由乙方負責承擔一切責任;

(3)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7、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施工過程的質量監督;

(2)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後,及時按期組織驗收;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罰款300元;

8、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完畢,條款終止。

9、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

10、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簽訂日期:_____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_____

園林綠化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綠化託管事項簽訂本合同:

一、託管範圍:_________

乙方為甲方提供_________區域內的綠化託管。

二、託管服務期限:_________

本協議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合同期內,乙方工作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解除與乙方合同。

三、服務確認方式

乙方按雙方認可的託管區域內進行綠化維護,其中包括抗旱、打草、防病治蟲、樹木、綠縭的修剪等。如需綠化種植,甲方需另付花卉苗木費;防病治蟲的農藥購置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四、結算方式及時間

1、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元託管費,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一降低或提高綠化託管費。

2、甲方應在_________天內以轉帳支票方式結算。

五、雙方義務

1、乙方負責按雙方認可的綠化區域提供綠化日常維護,保證月月有花、天天有綠、保證相關辦公場所和重要會議、接待室的花卉擺放。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停車場所及相應的水源。

3、維護期內甲方綠地和現有的花卉不得有損壞,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如發生天災、人為損壞及自然死亡的樹木花卉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4、如乙方在為甲方工作中,未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由此出現的的.安全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託管、租擺價格

如甲方需租擺花卉,乙方可提供服務選擇。經雙方認可月託管費_________元。此價已包含人工費及其它費用。甲方在此合同以外增加需求,雙方另作協商。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3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 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__________園林綠化工程施工, 本着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括 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大包乾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乙方按工程施工範圍、施工圖紙提交一份工程預算書,按園林建築、綠化____類工程標準取費,人工、材料、機械調差按施工期間有關文件執行,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的______%給乙方作為工程預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驗合格後付款項______%,餘款待保養期滿(三個月)甲方驗收合格後十天內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 天(日曆從開工之日算起)。

2、開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五、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築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 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後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4

發包方(甲方):_____市_____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xx市xx區改造項目xx區小區標示製作、成品果皮箱安裝項目工程。

(二)工程地點:xx市xx城鎮。

(三)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1、xx區南門一個小區標示製作。

2、xx區小區內20個成品果皮箱採購及安裝。

第二條 工期

本工程開工日期以甲方開具的書面開工令為準,工程交付使用時間應滿足下列要求:

1、計劃開竣工時間: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施工總工期:xx日曆天。

3、由於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包括甲方提出的設計變更)導致工期延誤,由乙方提供書面的工期順延要求報告後,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確認後,則按批准的工期順延。

第三條 承包方式及工程造價

1、乙方按甲方確認的施工圖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驗收規範組織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通過本工程驗收。

2、合同金額:工程總造價(大寫):_____________整,(小寫)¥___________元。此價為大包乾價,含風險、税金等一切相關工程費用。

第四條 付款方式

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且竣工結算書經財政審核確定後,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兩個月內一次性支付工程全款。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乙方因設計和施工所需要的原始土建圖紙和資料。

2、施工過程中,對有需要修改的施工方案或增加項目下達書面變更通知單,作為乙方施工更改和工程結算的依據。

3、負責工程中不同專業之間及界面接口等的協調工作,並提供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電,但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4、負責組織工程驗收。

5、甲方指定派駐現場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驗收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簽證手續,督促乙方按規定做好各項技術資料和報表整理,負責簽證,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二)乙方責任。

1、在合同簽定後七日內乙方負責將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進行優化、完善,交甲方審定,同時提交施工組織計劃交與甲方審定。

2、按照經甲方審定的施工圖進行施工、設備及材料採購、運輸和保管,主要設備運到工地後,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相應的證明,甲方確認後簽字認可。

3、並派出項目經理 紀 江 負責與甲方工地現場代表直接聯繫;並呈報施工組織構架圖。

4、乙方應加強對施工隊伍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並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火、防盜等工作負全部責任。

5、乙方入場施工後,不得破壞任何已完工的土建、安裝設施,並保證衞生狀況良好;如因技術需要確實要進行破壞性施工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簽字認可,由於土建及安裝等非乙方引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驗收合格後,乙方負責提供竣工圖及相關電子文檔、電腦軟件、系統操作説明書等一式二份給甲方。

7、開工前,乙方應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主要工程技術人員名單,嚴格按甲方審定的工程進度計劃施工,確保安裝調試的工程技術人員準時到位。

8、在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水、電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規範標準。

第七條 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應符合檢驗評定合格標準,雙方簽字確認。

2、乙方在工程移交之前,負責現場一切設備材料成品的保護,如在此期間,發生丟失損壞等,乙方應負責修復、賠償,甲方概不負責。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的,屬乙方違約,甲方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因乙方原因導致出現質量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平等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莊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驗收,保修期滿並結清工程尾款後失效。

2、本合同一式捌份,發包人五份,承包人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園林綠化合同 篇5

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編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園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發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 工程承包範圍

2.1 承包範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文件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db11/t212- 20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20xx)、 。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範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範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權: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權: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且: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並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

(2) 承包人應採取的趕工措施: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 質量監督站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並於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小寫): 元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採用 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並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後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 %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

│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 │ 佔合同承包總造價 │ 金額 │

│ (工程進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幣(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後 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並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後 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 %,結算總價的 %作為工程保脩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脩金。

八、材料設備供應

第24條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後)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設備交驗的標準: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第25條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設備

25.1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設備的約定:

25.2 苗木採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並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採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後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准。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後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並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後,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並予以籤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後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綠化種植工程: (3) 噴泉、噴灌工程: (4) 其他附屬工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

第34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35.5 其他: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範圍的約定: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 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 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附件: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

┌────┬───────┬─────┬───┬───┬───┬───┬─────┬───┐

│ 序號 │ 苗木材料名稱 │ 規格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供應 │ 送達 │ 備註 │

│ │ │ 型號 │ │ │ │ 時間 │ 地點 │ │

├────┼───────┼─────┼───┼───┼───┼───┼─────┼───┤

│ │ │ │ │ │ │ │ │ │

├────┴───────┴─────┴───┴───┴───┴───┴─────┴───┤

│合計總價: │

└────────────────────────────────────────────┘

園林綠化合同 篇6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簽訂日期:

綠化工程合同

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的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基本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土方平整造型、景觀工程、苗木栽植及養護。 詳見:發包人向承包人所提供的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1、綠化工程施工圖紙及招投標文件項目清單範圍的所有內容;

2、綠化工程承包範圍內種植土方平整造型、苗木栽植及養護;

3、苗木的養護管理(壹年)保證養護期內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長,並保持良好的景觀效果;

第三條 工程施工期限共3個月。

議定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結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時經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承包方嚴格按上述工期組織施工,若工期延遲,每延遲一天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工期罰款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1、在工程施工中,承包方應按照本工程施工圖、綠施説明及業主要求,精心組織施工,認真執行現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範。做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不符合驗收要求而發生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2、栽植質量標準執行《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89

3、養護標準執行《園林管理考核辦法(試行)》

第五條 材料和設施供應:

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調運進場;並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等要求,否則,承包方應無條件及時更換,若因此影響工程進度,工期不予順延,經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方應該足額賠償,並應付發包方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

第六條 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

1、本工程採用承包方式。

2、工程價款暫定:叁佰貳拾捌萬元整(3280000.00元)最後以決算為準

3、付款方式:本工程不予付備料款,採用分月付款方式(不付利息);

(1)、按照月工程進度,付50%;

(2)、工程驗收合格付30%,總工程款的80% ;

(3)一年養護期滿後,付20%

第七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審核後的預算書

6、其它附件

第八條 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

1、工程師:在工程施工中,發包方委託葉青青為現場業主代表,代表行使業主的職能,並全權處理與本工程相關的一切事務。承包方指派伍克祥為工程項目負責人,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的現場管理和對綠化工程養護的監督考核。

2、承包方所指派的工程項目負責人在整個施工期間內每月不少於20天駐施工現場且組織施工。工程項目負責人按時參加監理例會或各種與本工程有關的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否者,由此造成的損失有承包人自負。

3、發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協調處理地上地下建築物、構築物、杆、管線等設施與本施工的關係;同時處理與政府等相關部門的關係。

4、承包人工作: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及後期管理和養護工作,同時對原有的地上地下建築物、構築物、杆管線等設施應進行合同理的妥善保護,如因施工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維修賠償。

第九條 綠化種植質量滿足下列要求:

1、種植前地面平整要符合設計意圖和種植標準;

2、苗木保證質量,由業主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場栽植;

3、按圖施工,如需變動,經發包方書面確認之後方可改動。

4、質量要求:

①嚴格按照綠化設計圖紙施工;對要求全冠的樹種,樹木移栽後保留樹冠,少量修剪,保持樹形基本完整。帶冠苗樹木移植修剪後保留二級分枝,適當修剪。

②施工前必須清除場內所有雜土和建築垃堆;

③各類植物需要完全客土(客土以下為普通土壤)栽植。所謂客土,即栽植樹木時添入樹穴中有利於生長且不混入瓦礫等有害特質的土壤。草坪等地被植物需要客土10cm厚,灌木類30cm厚,中高樹木為60cm厚,普通綠地為30-40cm厚;

④高大喬木定植後,應設置樹木支撐。

⑤喬木要選擇生長健康、樹形飽滿的優良植物,灌木和地被植物要求品種葉色飽滿、樹葉密集、不脱腳、無病蟲害。苗木均採用苗圃苗

⑥灌木栽植數量、修剪平面及高度應按圖紙要求做,要求修剪成平整、飽滿的植籬。

⑦行道樹與行列種植樹木應在一條直線上,行道樹距路東邊1.2m,種植的樹木應樹形相似,保持直產,不得歪斜,加支撐立柱,行道樹分枝點高度應大於3.0m

⑧樹木成活率100%,要求包種包活,養護期壹年。補種樹木養護期計算以補種之日起算,養護期壹年;

⑨所有苗木經業主、監理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⑩所有苗木的品種、規格等均按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執行。

第十條 工程驗收;

1、完工驗收:綠化工程施工結束後,由承包方提出書面報告,監理單位送發包人確認,發包人在3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並出具書面意見,承包人根據驗收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直至完工驗收合格。

2、初步驗收:承包人在完工報告驗收合格後30日,提出初步驗收書面申請,經現場監理確認後,報發包人、發包人在接到書面申請14日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驗,並出具書面意見。

3、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作進行定期考核,考核標準《蕪湖園林綠化考核評分辦法》並根據考核結果由發包人按規定兑現。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須按初驗整改意見進行整改,在養護管理期間,苗木死亡之後,由承包人提出補栽方案,報監理確認後,重新補植,該部分養護管理期,自補植結束之日起,順延養護期。

5、終驗:養護期滿時,由承包人提出終驗申請,並附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圖送監理單位和發包人,發包人在28日內組織相關部分進行終驗。

第十一條 工程結算: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提交工程預算,經雙方初步協商後可以作為竣工前的撥付款依據。工程竣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工程結算報告。由發包人根據當地當時市場價格及相關政策取費標準進行結算。

第十二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工程施工驗收標準:《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99

2、驗收標準以花木植物的成活率達100%,草皮以遮蔽土壤為依據;

3、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程進行定期考核,養護期為壹年。

第十三條 質量保修:缺陷責任期(即質量保修期)為十二個月,從初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缺陷責任期內對所完工程進行維護和養護(並對未成活植物或瘦弱植物應進行無償補栽或移栽保證植物的成活率和遮蔽率);同時,保證植物生長茁壯成長。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發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經承包方催要,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施工或在養護期內不能按發包方要求養護、移栽的,承包方未按安全生產條例文明施工的,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的損失承包方自負。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據本條1、2、3、4、5款的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款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標準組織施工,由於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自已的義務,若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並足額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蕪湖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二)依法向蕪湖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合同的生效與份數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 簽字、蓋章 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方保存貳份,承包方保存貳份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 户 銀 行:

賬 號: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開户銀行:

賬 號:年 月 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7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_______________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大包乾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乙方按工程施工範圍、施工圖紙提交一份工程預算書,按園林建築、綠化____類工程標準取費,人工、材料、機械調差按施工期間有關文件執行,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的______%給乙方作為工程預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驗合格後付款項______%,餘款待保養期滿(三個月)甲方驗收合格後十天內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天(日曆從開工之日算起)。

2、開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築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後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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