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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的合同15篇

合夥的合同15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夥的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合夥的合同15篇

合夥的合同1

訂立協議各合夥人:

姓名__,性別_,年齡__,住址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姓名)以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合夥的合同2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姓名乙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 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 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 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 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③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其他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的合同3

案例介紹

甲、乙、丙、丁四人準備合夥興辦一家飲食店。他們共同擬訂了一份合夥協議,但是不知道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於是去請教某律師。該律師看後指出合夥協議中以下內容存在的一些問題。合夥協議的部分內容如下:

合夥企業的註冊資本為10萬元,其中甲出資4萬元;乙出資3萬元;丙以一批桌椅出資,作價1。8萬元;丁以勞務出資,作價1。2萬元。甲、乙、丙實際繳付各自出資的70%以上即可。未繳付部分何時繳付視情況而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以下列約定份額承擔責任,並以合夥企業財產為限。

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按照甲45%,乙35%,丙20%進行;合夥企業的虧損分擔按照甲35%,乙25%,丙15%,丁25%。

甲和丁為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權限為:①負責企業的日常管理;②對外交易、訂立合同;③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④必要時,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乙和丙不參與合夥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但有權瞭解經營狀況,監督甲和丁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情況。

合夥人依照本協議之規定退夥的,對退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在退夥後兩年內,須繼續承擔連帶責任;兩年後,則不再承擔連帶責任。

(其餘內容略)

四人非常不解,他們認為,協議應該是合夥人自由意志的體現,只要他們自己同意,還會有什麼問題?法律何必管得太多呢。

幾種觀點

1、四人的觀點是正確的。合夥協議只要合夥人各方均同意(即承諾),協議就發生法律效力。

2、四人的觀點是錯誤的,合夥協議是由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一切內容必須以法律規定的為準。合夥人不能自由約定。

3、合夥協議是一種特殊的合同。它即有一般合同的特點,又有它不同於一般合同的一面。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必須依法進行,法律無強制性規定的,可以由合夥人自行約定。

評析意見

首先,合夥協議具有合同的基本特徵。合同的當事人地位平等,訂立合同遵循自願、誠實信用等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即使各合夥人出資不等也不允許違反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公平等原則,任何人不能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他人。合同的訂立過程由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構成;合夥協議的訂立同樣要經歷這些過程,當所有的合夥人對合夥協議的各項條款均無異議時合夥協議即告成立。合同訂立後經當事人協商同意可以進行修改、補充;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也可以進行修改或者補充。合同成立生效後,各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合夥協議經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風險。

其次,儘管合夥協議與一般合同有着許多相同之處,但是它們也存在着重大的差異。訂立合夥協議的目的在於建立一個有利於各合夥人的營利聯盟,各合夥人追求的利益是共同的,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往往是一致的。而一般的合同中雙方簽定合同的目的各異,一方想要得到的利益需要對方當事人的付出,即權利和義務具有相對性。另一方面,合夥協議是設立合夥企業的前提條件和必要條件,合夥企業是訂立合夥協議的結果。合夥協議使各合夥人成為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並使各個獨立的主體成為一個團體(合夥企業)的成員,各自的利益捆綁在一起。正是由於合夥協議的重要性和不同一般合同的目的,所以法律對它的規定比一般合同要多。除了合夥人可以自由約定的任意性事項外,有些關係到合夥人的責任,合夥企業前途的事項法律作出了限制性甚至禁止性的規定。

再次,合夥協議是雙務有償合同,但一般合同中的抗辯權不適用於合夥協議,合夥人對出資、承擔債務等方面按照法律規定須承擔連帶責任;但合夥人之間並不存在相互清償。各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即享有權利又都承擔義務。合夥協議又是諾成要式合同。一般的合同可以要式或者不要式,而合夥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法律規定了合夥協議必須載明的事項。

最後,在本案中,四人訂立的合夥協議中存在以下違法之處:①合夥企業的出資必須是各合夥人實際繳付的出資,該合夥協議中對出資的規定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無效;②每個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不能以合夥協議排除這一責任,否則約定無效;③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而且分配利潤承擔虧損的比例應當相同,這樣規定是為了體現公平原則和權利義務的一致性;④法律規定,某些事項必須由全體合夥人同意,如改變企業的'名稱、聘用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因此這些事項合夥企業的部分合夥人不能自行決定;⑤按照法律規定,退夥人對其退夥前發生的合夥企業的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合夥協議不能減輕合夥人的負擔,而使企業的債權人蒙受損失、增加風險。

合夥的合同4

合夥人:甲(姓名):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住址:

經雙方同意合夥經營V1國際造型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V1國際造型理髮店,總投資為萬元,

甲: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元佔投資總額的%乙: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元佔投資總額的%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合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合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早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購進常用貨物;

③支付合夥債權;

第四條每月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年。如果需要縮短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以上合同若有釁待,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的合同5

合作人甲方: 身份證號:

合作人乙方: 身份證號:

成都市 合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雙方共同遵守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藥品零售。

第三條、出資方式

1、合作人方式出資,計人民元,佔勁鬆大藥房股份 %。

合作人以元,佔勁鬆大藥房股份 %。

2、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第四條、盈利分配以 為依據,按 分配。

第五條、合作人退資與轉讓

1、合作:(1)需承認本合同;(2)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出合作:(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2)不得在經營不利時退出。

第六條、本合同自簽訂日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九條、其他 。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合作人甲方:

合作人乙方:

年 月 日

合夥的合同6

甲 方: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 已 方: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 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___萬元及技術資源,乙方以人民幣出資_________萬元及技術資源,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

第二條 合夥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團結一致 、共創輝煌、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三條 合夥主要經營地:

第四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五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本協議有效期暫定 年,自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工資、盈餘分配、提成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工資分配

合夥組織經營期間,甲方合夥人工資暫定每月為人民幣 ,乙方合夥人工資暫定

每月為人民幣 ,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經協商一致可適當提高工資。

(二)提成分配

1.業務提成: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工程業務提成按照多勞多得、優者獎勵的方式分配,其提成方法即當事人按單個項目總工程款 %提取,非正常、低利潤單元則合夥雙方另商協議決定。

2.技術提成:甲方 ,主要負責公司客户溝通、圖紙、設計、現場定位、技交底等,其提成分配按總工程款 %提取,乙方 ,主要負責公司工地現場技術掌控、圖紙審核、材料安排、工種安排、售後服務等,其提成分配按總工程款 %提取。合夥雙方提成共分兩次發放,第一次發放在單個項目工程泥水完工後15個工作日或下月結算工資時發放,第二次發放在單個項目結算後15個工作日或下月結算工資時發放,非正常、低利潤單元則合夥雙方另商協議決定。

3.經銷商補助提成:除設計師自身客户外,合夥雙方直接客户購買材料所產生的經銷商交通、 信息補助費用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三)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結算,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四)債務承擔

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當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比例承擔,但合夥人非為合夥共同利益而產生的債務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七條 企業合夥負責人的主要權限是: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支

付合夥債務;企業監督負責人的主要權限是: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購進常用貨物、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執行事務合夥人對本協議約定的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重大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執行事務合夥人超越合夥企業授權範圍履行職務,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事務執行

(一) 總則

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和承擔同等的義務。

(二) 事務表決

1.普通事務表決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普通事務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2.重大事務表決

合夥企業的下列重大事務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① 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② 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③ 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④ 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

⑤ 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⑥ 更換執行事務合夥人;

⑦ 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三)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工作權限和義務

1.工作權限

① 全面負責和執行合夥企業的日常事務。

②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製定出合夥企業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③ 對合夥企業進行部門職能框架建設,明確成員的工作職責和任務,並建立考核機制。 ④ 對合夥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包括研發、採購、生產、質檢、銷售、回款等,進行合理高效的組織、協調、統籌、運作。

2.義務

① 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② 其他合夥人可以對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決定。

③ 執行事務合夥人對本協議約定的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重大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④ 執行事務合夥人超越合夥企業授權範圍履行職務,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⑤ 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通過表決撤銷該委託,表決辦法見第九條第二款第一細則的普通事務表決。

(四)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業績考核與薪酬待遇

1.如有必要,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與合夥企業簽訂聘用合同,享受合同約定的權利和承擔合同約定的義務。

2.薪酬待遇與業績考核相掛鈎。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與本合夥有業務競爭的合夥團隊。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內部人員單獨簽訂合同。

5.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人員進行交易。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暫時停職停工,暫停其相關權利和義務,待其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後予以恢復。多次屢犯者或因以上禁止行為對本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可由除本人外的其他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該合夥人被除名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合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扣除實際損失賠償後予以返還。

6.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入夥、退夥

(一)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 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⑤ 合夥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③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本協議明令禁止的行為或其它嚴重的不正當行為。

④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⑤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該合夥人被除名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合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扣除實際損失賠償後予以返還。

4.退夥必備條件:

①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 退夥需提前 日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以實際損失金額賠償。

④ 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⑤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六條第四款的規定分擔虧損。

⑥ 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出資的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它合夥人同意後方可轉讓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抵押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由此給善意第三人(即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多次屢犯者或造成嚴重後果者可由其他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6.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地方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 天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户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2. 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夥的合同7

甲: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_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_______元。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_______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_______年結算。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_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_______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户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關於貸款方面

1、在店面進入正軌後所盈利部分首先償還銀行貸款及銀行貸款利息。

2、在虧損情況下銀行貸款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3、償還完銀行貸款後貸款部分的股份甲乙雙方各自一半。

甲方: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簽章)

地址:_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合夥的合同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發揮各自優勢,利用 專賣權,開設專賣分店,統一管理,共同開拓市場。

第二條 經營項目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1 合夥人____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合夥人____ 以____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分批交齊,並對專賣店的財務作相應的處理。。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50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的現金和實物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財務管理

資金管理:

費用管理:

盈餘分配: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出資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 內部管理

1.____職責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購進常用貨物;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⑤ 。

2.____職責是:①對合夥事項進行日常管理 ②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③支付合夥費用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合夥終止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蔘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出資的固定資產退回原出資的合夥人;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合同修改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的合同9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_,住址_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權責

1、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⑤其它。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而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1份,送_______各存1份。

合夥人:_______(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人:_______(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的合同10

公司名稱:

合夥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合夥人﹙姓名﹚: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合夥經營目的是將公司做大做強,雙方共同盈利,本着公平公正訂立本合同書對雙方合夥經營生意都有保障。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註冊公司,合夥期限為年,自年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合夥經營合同書。

第四條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有效期限

1.合夥人

2.合夥人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不得不經商議隨意請求分割、挪用共有財產做其它事情,合夥終止後,雙方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合同終止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利潤分配、資源資金分配、債務承擔

1.可分配到公司利潤比例的50%,可分配到公司利潤比例的50%。

2.兩人是某某有限公司企業法人,雙方享有平等權利。羅某某與陳某某各佔有某某有限公司所有總資產、固定資產、供貨商、貨物、客户、現金、貨款、利潤比例的50%。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合夥人各按債款比例50%承擔。

第六條合夥人雙方的權利

1.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產品﹙貨物﹚;

1、支付合夥債務;

2、管理公司所有實物帳薄、客户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進貨、出貨的實物和數量單據;

3、有權對實物帳薄、客户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與公司銀行帳號存款進行核對。

4共同決定合夥經營的大小事項。

2.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產品﹙貨物﹚;

1、支付合夥債務;

2、管理公司的所有存款,存入現金與轉出現金;公司的銀行户名:___;

3、有權對實物帳薄、客户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與公司銀行帳號存款進行核對。⑧共同決定合夥經營的大小事項。

3.50%進行結算。

第七條禁止行為

未經合夥人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雙方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如一方用合夥或者公司名義開展個人業務活動,另一方需要採取什麼措施)

第八條合夥生意終止後的事項

1.進行總資產、固定資產、存款、現金、貨款的清算,清算後有盈利,則返還出資、按比例50%分配剩餘財產給各合夥人。

2.固定資產、貨物、不可分物品,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按比例50%分配給各合夥人。

3.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的部分,由合夥人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

4.供貨商資源、客户資源按50%比例分配給各合夥人。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第十條如有一方違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另一方。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的合同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夥人應自覺遵守本協議,本協議有關規定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本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四條合夥企業的名稱:

第五條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合夥目的、經營範圍及合夥期限

第六條合夥目的:

第七條合夥經營範圍:

第八條合夥經營的期限為2年,自合夥企業成立之日起開始。

第四章合夥人的姓名及住所

第九條合夥人共三個,分別是:

1.

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2.

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3.

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以上合夥人為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九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如下:

1.合夥人:

以位於土地及地上廠房出資,作價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2.合夥人:

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3.合夥人:

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個月內繳足。

第十條以土地及地上廠房出資的合夥人,其必須保證對該土地擁有完全的使用權,對該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第三人不得向合夥企業就該土地及房屋主張權利。

第十一條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第六章利潤分配、虧損負擔方式

第十二條合夥企業的利潤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第十三條合夥企業的虧損按照以下方式分擔:

第十四條合夥企業每半年結算一次,對前一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根據本協議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協商確定。

第十五條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夥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六條合夥企業對與其無關的債務不承擔責任,對合夥人在本合夥企業成立之前由其個人經營或合夥經營而產生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第七章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執行合夥事務,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八條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合夥人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十九條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二十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第二十一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二十二條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第二十三條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應當每兩個月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一次,報告內容包括: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八章入夥與退夥

第二十四條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三)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夥人退夥。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第二十七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二十五條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第二十九條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第三十條退夥人退夥時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三十一條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十二條的約定分擔虧損。

第九章合夥企業的財產

第三十二條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合夥企業的財產由全體合夥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三條合夥企業進行清算前,合夥人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但《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三十五條合夥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爭議解決辦法

第三十八條合夥人在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時,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事後打不成仲裁協議時,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合夥企業解散、清算

第三十九條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員;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法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四十條合夥企業解散應當按照《合夥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四十一條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依照本協議第是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四十二條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出現法律、法規和協議未明確之事項時,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確定。

第五十四條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企業存一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合夥人:

年月日

合夥人:

年月日

合夥人:

年月日

合夥的合同12

合夥人(甲方):

合夥人(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餐飲品牌,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一、 甲乙雙方合夥在 經營 。

二、 營業所需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登記、食品衞生許可、税務登記等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辦理相關手續的流程由乙方負責指導甲方。

三、 甲方以“ ”商標權及以自身的盒子粑製作技術合夥經營,其它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經營所需及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檔口租金、物管費、檔口用具、製作食物所需材料、日常經營管理開支等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配方屬商業祕密,為甲方專有,合夥期間甲方專門負責配方,將製做 所需的配料責成乙方購買,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 合作終止後,未經甲方正式授權許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標權從事經營活動,並不得從事 相關的經營。

六、 從正式營業(按商場規定)之日起一年內,甲方按營業額的8%收取提成,一年之後按營業額的10%收取提成。提成按月結算支付給甲方。

七、 合夥經營期間的一切債務由乙方自行負責,運營的財

損、人損等風險由乙方負責。若合夥經營虧損導致破產清算,甲方承擔三分之一的責任,乙方承擔三分之二的責任。

八、 配製由甲方負責。

九、 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一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十、 合夥期間,甲方要將經營辦法、管理方式在半年內教會乙方,半年後由乙方自行負責經營管理。

十一、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十年,雙方若在期限內終止合同應進行協商,甲乙雙方應互相通力合作,保質保量完成顧客需求。

十二、 甲方提供場地和條件,供乙方提前學習培訓兩個月時間。

十三、 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夥的合同13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

(注:若有兩個以上聯營單位,依次稱丙、丁……方。)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聯營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條 聯營企業的生產(經營)項目____________。

第三條 聯營企業名稱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隸屬: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所有制)聯營。

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第四條 聯營範圍與經營方式____________。

第五條 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甲方投資額: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

現金:____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_%;機械設備:___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 ____________%;

專用工具:___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__%;

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____元;

乙方投資額:(略……)

投資繳付日期: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第七條 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八條 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第九條 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第十條 納税、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所得,依法繳納產品税、營業税後,由甲、乙雙方在其所在地税務部門交納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比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制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____%。

第十一條 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的經理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行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遇有緊急情況,可以不定期召開董事會。

董事會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的人選接替。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個,由________方推薦;副經理_______人,由___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__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___方推薦,_______方推薦_____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________天,違約方應交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____________天仍未提交,除累計交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____________。

3.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仲裁。

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途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另付出資額的______%作為違約金。

5.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罰。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各方履約情況。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蓋章)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蓋章)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的合同14

合夥方(甲):

合夥方(乙):

合夥方(丙):

雙方經一致協商,決定共同投資________奶茶店事業,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方:

合夥方(甲):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

合夥方(乙):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

合夥方(丙):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

二、合作店的名稱和經營場所:

1、合作名稱:

2、合作地區:

三、工商、税務等部門註冊登記:

介於工商、税務等機關的註冊規定只能由一人擔任法人代表,經雙方協商決定由_________擔任註冊法人代表,但實際上________奶茶店所有資產和經營權由合夥人三方共同所有。

四、出資方式和繳付比例:

1、合夥三方均以現金出資入夥,共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出資金額:合夥方(甲)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合夥方(乙)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合夥方(丙)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處置:

合夥三方盈利、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各佔三分之一。

六、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___年(__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到期如雙方自願可續約。

七、入夥和退夥:

1、不允許第四者入夥。

2、三方如有一方退夥,需提前三個月通知另兩方,並説明退夥理由;有關事項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如有異議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八、解散與清算:

1、如遇下列情況之一,可解散:

(1)三方協議解散:

(2)合同到期。

(3)虧損到無法正常經營。

(4)國家政策性解散或不可抗力的因素;

2、如解散,合夥三方按1:1:1的比例分配資產、利潤和承擔債權、債務。

九、違約責任:

如有一方(或兩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約定,違約方需賠償給另兩方(或一方)因違約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下的申請本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三方簽字(或蓋手印)生效;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應。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附身份證複印件

簽約日: 年 月 日

合夥的合同15

合夥人(甲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合夥人(乙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美容瘦身經營一事,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 合夥名稱 :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暫定五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或者延長合夥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夥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 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 元 ,甲乙雙方各佔投資總額的50%

(二)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各佔投資總額的50%,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四)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夥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一)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夥負責人,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職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户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並享有每月 元的工資待遇。

(二)乙方享有對財物賬目的監督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 元額度( 元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扣除店裏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税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即每人一半,平均分配),予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

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

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邢台市橋西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 合夥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籤: 合夥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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