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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建築合同集錦五篇

有關建築合同集錦五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建築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建築合同集錦五篇

建築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建工街道辦事處

承包方(乙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就甲方的裝飾工程的有關事宜,依照《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議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建工街道社區服務中心

2、 工程地點:建工街道辦事處南側辦公樓

3、 房屋結構:地下一層,地上兩層 4、 承包方式:大包

5、 工期:本工程 自20xx年7月28日開工,至20xx年9月3日竣工,工期36天。(地下室部分根據施工條件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再定)

6、 工程總造價:壹佰肆拾陸萬壹仟柒佰陸拾伍元,1,461,765元

7、 工程質量:執行國家、省現行的工程施工、質量和驗收規

範標準。符合《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檢驗驗收規範》達到甲方設計圖紙和具體説明要求。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 開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具體做法説明書一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通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2、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施工事項,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的協調工作。

3、協助乙方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處理。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具體施工要求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 莊周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火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施工質量檢查記錄,為竣工驗收做好準備。

4、在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工期約定

1、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2、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等致停工,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約定

1、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日期參加驗收,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並做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得驗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費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不順延。

2、工程竣工後乙方應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體驗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在3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組織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驗收合格,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相應的勞務費);如驗收不合格,由乙方繼續施工,工期不順延。

第六條 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1、 甲方提供的圖紙和施工説明,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器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等管線合格。

2、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由甲方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3、 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由於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人身安全或火災事故,由乙方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第七條 工程款結算約定

1、 結算方式:(1)以20xx年7月25日上報的預算審批價格進行結算。

(2)審批預算內容以外的變更項目,按實際發生量進行結算。

2、 付款方式:工程結算後,按工程價款,甲方辦理衝抵東珠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前期手續費。(配套費、人防費、供熱入網費等)

第八條 保修時間

1、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當除外。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由違約方賠償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對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部分)據實結算。

2、乙方在施工中,達不到雙方約定設計圖紙和施工現場交底説明的質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承擔不能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產品或假冒產品,被甲發現時按產品價格雙倍賠償給甲方。

4、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可以變更,補充合同約定事項。達成一致的應簽訂補充協議;達不成一致的可請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可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因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甲方指定的場地存放,清運費由乙方承擔。

2、在施工期間雙方往來事項,如:預算以外增加的裝飾項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設計要求等,均由雙方駐工地代表人簽訂現場簽證,雙方各留存一份,以防雙方約定事項不清產生誤會和糾紛。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

3、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裝飾裝修標準(甲方提供)

2、裝修過程中需注意的幾個問題(甲方提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20xx年8月26日

建築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字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中國電子系統工程第四建設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

(小寫):元(人民幣)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招標文件及答疑澄清

6、投標文件

7、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8、圖紙

9、工程量清單

10、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四 份,雙方各執 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承包人:(公章)

住所:石家莊市合作路285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0311-85020900 傳真:0311-85020902 開户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石家莊

新華路西支行

賬號:13001615108050003238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1.3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

建築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電話:         郵編: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

職務:

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為__ 天。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為__ 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縣人社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三)經縣人社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

乙方依法享有公休假、法定節日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甲方應以同類崗位人員能夠完成的勞動量為基礎制定的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以上雙方約定的工資不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低於本合同約定工資的80%。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甲方應當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應由乙方簽字確認。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JGJ146-20xx)。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將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九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合同 篇4

1、租賃物(模板及配件)是由出租人按雙方確定的施工技術方案,為承租人組織生產的專用配套租賃物。 2、未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減少、添附、改動租賃物,承租人更不得將租賃物轉租第三人,。 3、租賃物及其附件原值詳見合同附件二。

4、承租人租賃出租人的租賃物用於 工地,未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用其他工地。 5、承租人應按租賃物的性能正確使用租賃物,並妥善保管好租賃物。在施工過程中增加的租賃物,另行簽定補充協議,按合同及附件二中約定的租金、單價進行計費。

6、模板包括大模板、角模、堵板、下包板,異形模板包括異形角模、開豁角模、樑模板。 三、數量及質量

1、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租賃物之前,由承租人的主管質檢人員在出租人所在廠區,檢驗質量、點清數量。如有異議在當時提出,否則出租人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2、出租人在承租人施工現場協助承租人施工首層的調試、安裝,承租人提供大型工具(如塔吊、焊機等)。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和蓋章後成立,在承租人預付租賃物(模板及配件等)押金 萬元時後(押金在合同成立後三日內支付給出租人),合同生效。提貨前再付押金 萬元(遲延付押金則發送或提取租賃物的時間相應順延)。承租人給付押金或租金時,必須以出租人開據的發票或收據為依據,否則,出租人不負責由此引發的經濟糾紛。 五、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自發送租賃物時開始,至 年 月 日,租期為 (天)。

2、實際租賃期間是以雙方材料主管人員簽字的提、退租賃物單據所記載時間為準。實際承租期間不足 -天,按 天計算並收取租金,超過 天,按實際承租期計算並收取租金。

3、在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及有關費用後,如承租人繼續承租,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並約定新租期。 六、租賃物提取方式

1、合同生效後,承租人應及時提供建築和結構藍圖各一套,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確定正式技術方案,雙方確定正式技術方案無誤後,由出租人按圖紙組織生產。正式方案不能及時確定或付款不及時,出租人發送租賃物的時間推遲。

2、本合同開始發送租賃物的時間暫定為 年 月 日 ,發貨前20日承租人應書面通知出租人,未通知或通知暫不發貨的,承租人承擔由此造成的模板疊壓變形、腐蝕、脱漆等損失,並按雙方技術方案確認的模板數量從第四日開始計算租金。

3、由 出租方 負責分批運送租賃物至施工現場,運費由 出租方 承擔,承租人負責租賃物進場後吊卸並承擔吊卸費用,由承租人負責分批退還租賃物至出租人所在地,運費由 承租方 承擔,出租人負責租賃物進廠後吊卸並承擔吊卸費用,雙方按批核租。模板附件在壹周內未退還,從此時起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模板附件計租標準開始計租。

七、租金支付

1、合同雙方材料主管人員簽字的發、退租賃物的單據為租金期限計算依據,以出租人所提供的《租金計算單》為雙方結算依據。

2、承租人每租用期滿壹個月,應在下月初第一日起七日內確認並結清上月租金。承租人在租期屆滿後應返還全部租賃物,並在15日內結清全部租金及維修費等相關費用.

3、承租人預付的押金用於支付租賃物的維修費,剩餘部分可以用於支付最後壹筆租金,結清租金多餘部分退還承租人。

4、出租人提供的租金計算單交付承租人後,承租人應在七個工作日應給予確認,逾期視為認可該結算。 5、承租人以電匯、支票或匯票方式支付貨款。 八、租賃物維修及損壞賠償

1、租賃物在承租人使用期間的維修保養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2、租賃物退還時,應由雙方材料主管人員一起檢查驗收,如有損失、報廢、丟失等,由出租人進行專業維修、保養,承租人按本合同附件一的標準,承擔維修費用、並賠償相應損失。 九、擔保

1、由發包人(工程甲方) 或有信譽的第三人 提供返還租賃物、支付租金、維修費用等其他有關費用的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期限為承租人履行義務之日起兩年。

2、如需簽訂抵押、質押合同或保證合同,可另行簽訂,附在合同內。 十、變更

1、在租賃期間,如承租人變更設計,必須由承租人出示書面變更通知,經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正式變更合同。

2、雙方確認出租人的郵寄地址: ,承租人的郵寄地址: 。

十一、違約責任

1、出租人保證按期供貨,每延遲1天,承擔的違約金為發貨前已收款的0.5%;

2、承租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租金及維修費,逾期拖欠,每延遲1天,承擔的違約金為欠款的0.5%; 3、承租人保證合同期滿退還租賃物,拒絕返還租賃物的除應支付租期內的租金外,還應雙倍賠償合同附件二規定的租賃物原價值的價款。

4、承租人要求發貨時間遲於合同暫定60日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二、其他約定

1、標準件、小鈎栓(母)、小鋼銷等丟失、報廢按銷售處理,由出租人根據實際發貨量在租金中統一結算。

2、為了保護雙方利益,雙方應互相交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複印件,由委託代理人負責的應交付法人委託書。

3、雙方保證合同中郵寄地址的準確性和穩定性,一方如有變動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一方遲於通知或提供的地址導致送達不能時應承擔不利後果。

4、合同修改處須加蓋雙方合同章後方可生效。合同簽訂後,施工方在合同約定範圍之外或技術交底約定範圍之外增加產品(增補產品的工期、付款、價格另議)、推遲發貨、帳務處理、有關函件及相關承諾等需由雙方協商之所有條款,須有出租人原合同簽定人簽字或有公司授權人的簽字並蓋章後方可生效,否則出租人不負責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及經濟糾紛。

5、異形模板的面積佔總面積的比例超過百分之二十時,超出部分按合同約定單價的0.5倍加算租賃費。

十三、爭議解決辦法

當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可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出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二份,出租人、承租人各執一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十五、附件

1、大模板及附件維修賠償標準;

2、大模板及附件原值表;

3、技術方案和技術交底作為合同附件;

4、上述附件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 08年 月 日

建築合同 篇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裝修工程

1.2、工程地點:承包範圍: 等工程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工期:本工程擬定於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竣工。

1.5、工程質量:一次驗收合格

1.6、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二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2.2、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簽證手續和其他事宜。

第三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甲方指令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安全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邊單位(住户)的關係。

第四條:工期約定

4.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2、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甲方指令、設計變更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第六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2)種:

(1)固定價格。

(2)可調價格:按照國家工程規定和 工程建築計價規定計算總造價,並按實際工作內容、工作量進行調整和總價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三次支付工程款:

(1)工程進場後,支付合同總價40%的工程款 元整;

(2)工程工作量完成80%後,支付合同總價40%的工程款 元整;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且工作量經審計審核確認後支付至工程審核總價的95%,5%的餘款為質量保證金,半年質保期滿後一次付清。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0天內審定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

第七條:有關安全生產沒和防火的約定

7.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的相關法規、規範。

7.2、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8.1、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8.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8.3、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8.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連續停工7天以上,甲方應按照國家及上海市建築工程的有關規定向乙方怠工費。

8.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竣工的,乙方應按規定向甲方支付延期交付賠償金。

8.6、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9.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

10.1、工程竣工結算

執行上海市20xx定額;費率參照上海市發佈的費率參考標準並考慮到夜晚加班施工、民工漲價因素,土建裝修執行9%(記取基數為直接費)、安裝執行48%(記取基數為直接費),措施費按5%執行,抹灰油漆工98元/工日、木工106元/工日、磚瓦工90元/工日、其餘工種80元/工日,加班費不再另計;材料按合同工期內市場綜合信息的有關價格並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結算,其規格、式樣、主材價格須經甲方認可。總工程款按總隊審計部門審定金額結算。

10.2、工程承包範圍內的材料原則上由乙方自行採購,但所購材料必須符合國家及上海市有關技術及質量標準。

10.3、工程施工中所需的場地及水電費由甲方提供,所產生的水電費由乙方按實結算。

10.4、其他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附則

1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蓋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集錦 五篇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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