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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並作具體化簽證及文字化

a生產責任制由公司制度制定,並由公司質安部審批。

b生產責任制:分為項目經理生產責任制、工長生產責任制、質安員生產責任制、班組長生產責任制、工人生產責任制、特殊工種生產責任制、防火小組責任制、文明施工責任制。

2、簽訂合同

a由施工隊與各班組長直接簽訂合同

b合同內容:應包括甲、乙雙方的責任、工人進入工地應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傷亡率、安全施工檢查、文明施工檢查的標準,進入工地現場應遵守的安全規章制度及法規、技術交底。安全生產指標、獎罰制度等。

c註明合同有效日期,甲、乙雙方經辦人簽證。

d設立安全生產指標。

3、制定各項工種、工具的安全操作規程及管理制度

a工種操作分別為鋼筋、模板、砼、砌磚,一般抹灰架子工、油漆塗料及特殊工程的操作規程。

b工具操作規程為:鋼筋機械、鋸木機、振動棒、砂漿機等工具的操作規程。

c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度:參加人員應為工人、施工員、質安員、項目經理。工具操作規程應由工人、施工員、質安員、機電工、項目經理制定。操作規程應參考工程報建時的操作規程標準及工地的因素制定,並將操作規程打印好,張貼在工地的顯眼處。

4、目標管理

a項目安全管理目標的分解:應分解成傷亡控制指標、安全達標目標、文明施工達標目標。

b責任目標考核辦法:考核的內容和標準及考核辦法,考核的獎罰措施。

c考核的部門:由同一等檢查單位的部門考核。

5、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安全部分應具備以下內容:施工安全措施、用電安全措施、防火安全措施。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經我集團公司、項目、崗位三級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安全學習制度:項目經理部針對現場安全管理特點,分階段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各分包隊伍在專職安全員的組織下堅持每週一次安全學習,施工班組針對當天工作內容進行班前教育,通過安全學習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3、安全技術交底制: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項目經理部必須分階段對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書面交底,各施工工長及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對各分包隊伍進行安全書面交底。

4、安全檢查制: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由項目經理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各專業工長和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所管轄區域的安全防護進行檢查,督促各分包隊伍對安全防護進行完善,消除安全隱患。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落實責任人,定期進行整改,並組織複查。

5、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外腳手架搭設安全驗收制: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完成後,必須經廣州市勞動安全部門進行驗收後才能使用;外腳手架搭設前需進行詳細的載荷驗算,搭設完成後,必須經我集團公司工程部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證上崗制:特殊工種持有上崗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

7、安全隱患停工制:專職安全員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有權進行制止;發現安全隱患,有權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時上報我集團公司,並及時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8、安全生產獎罰制度:項目經理部設立安全獎勵基金,根據半月一次的安全檢查結果進行評比,對遵章守紀、安全工作好的班組進行表揚和獎勵,違章作業、安全工作差的班組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9、安全例會和安全把關制: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安全總監和專職安全員長駐現場,並每週組織一次所有現場工作的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每天至少對現場安全生產現狀進行全面檢查並作好記錄,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方案的安全把關,負責制定或審核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並監督落實,負責安全資料的整理和管理,確保所有的安全設施處於良好的運轉狀態。

10、另外,進場後積極與業主、監理共同協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規章制度。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

一、傷亡控制指標

1、絕對制止有死亡現象,既不允許發生人身傷亡。

2、輕傷控制在3%以內。

3、重傷控制在1‰以內。

二、安全目標管理,實現措施

為保證安全生產,開工前必須先建立完整、全面、管理力度強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體系,配備專職安全員和項目經理一起對工人進行三級教育,對施工現場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在每個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一線施工項目以項目經理為首安全員、技術員、工長、質檢員、班長、生產工人組成樹枝狀的安全保證體系,認真做好安全工作,使安全生產責任真實落實到個人,技術員同項目經理要認真組織編寫,施工組給設計、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措施,切實落實。

對該項目的年度安全生產及整個項目的安全生產製定目標,在管理過程中,努力完成目標,使安全生產有目的、有依據、有控制方向,項目與企業簽訂安全經濟承包合同。保證目標的實現。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4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內容

主要內容:

1、加強對施工關鍵部位安全防護的管理

對於升降機上下出口、樓梯口、通道口、施工預留口、陽台口、邊緣口等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關鍵部位,應當設有安全防護措施,如安裝防護欄杆、防護立網、加蓋防護等。

2、加強對安全網架設的規範化管理

建築工程施工中,安全平網、立網的架設安裝至關重要,必須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規範化的安裝,使安全網層次段落的架設科學、合理,達到對施工樓層進行嚴密安全防護的目的。

3、加強對“臨邊”危險地帶安全防護的管理

在施工過程中,有許多的“臨邊”地帶都屬於安全事故多發區域,如尚未安裝欄杆的陽台和樓梯邊緣、沒有架設外防護的屋面、未砌牆的樓層周邊、裝卸平台的外沿等,這些都必須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以防止物料、人員等從高空墜落。

4、加強對交叉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

建築工程施工中經常會碰到交叉作業的現象,比較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因此必須採取相應的安全隔離、防護措施,例如,上部作業時應當在腳手架上鋪滿木板,並在腳手架的外側邊上架設擋板、攔網等,以防止物料及人員的墜落。

5、加強對高空金屬構築物的安全管理

對於工程中的各種高空金屬構築物,如果其高度超過周邊原有的避雷設施時,會很容易受到雷電的襲擊,應當另外加設防雷設施,使其具備防雷擊能力。

6、加強對大型混凝土模板和高層腳手架的安全管理

對於大型的混凝土模板工程和超過30米的高層腳手架工程,由於其自身重量大,必須進行承重能力與荷載的計算驗證,以保證能夠安全地進行施工。

7、加強對垂直運輸設備的安全管理

對於塔吊、龍門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機等垂直運輸設備,必須要確保其安裝、固定方法牢固可靠,並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以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8、加強對施工安全用電的管理

建築工程的施工用電屬於臨時用電,使用不當很容易發生觸電事故。一般情況下,應當使架空線路與工程建築物之間的距離不小於最小安全操作距離,否則必須採取設置絕緣屏障和安全保護網 、懸掛警示標誌等安全防護措施。另外,如果施工臨時用電量≥50kw或者臨時用電設備超過4台時,應當對臨時用電進行編制、組織、設計。

9、加強對季節性施工的安全管理

夏季施工時,要採取各種降温措施來防止中暑,如調整室內外施工的作業時間和作息時間,增強施工現場的通風,降低施工現場的熱輻射等;世紀星介紹冬季施工時,由於風高物燥,必須採取措施進行防風、防火;在雨季施工,對於土建工程主要是防止坍塌事故,對於室外的施工則要防滑跌、防雷擊。

10、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對於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場所,照明必須採用防爆燈,並且遠離火源、嚴禁煙火,並配置必要的滅火器,對於燒焊、氣割等帶明火的作業,必須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5

建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程

1.編制目的

用於指導工程管理人員對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進行全面管理,確保工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工程建設全過程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3.職責

3.1總工程師辦公室負責本規程的制定、修改、分發及解釋;

3.2項目部負責本規程的具體實施。

4.安全施工管理

4.1事前控制

4.1.1及時為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質,地下管線設施等資料和其他必要條件。

4.1.2工程開工前,檢查相應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市政公用設施等安全防護情況。

4.1.3審查設計文件是否符合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健康的要求。

4.1.4審批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填寫《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4.1.5檢查施工單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標和措施,並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

4.1.6檢查施工單位設置的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並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4.1.7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4.1.8檢查施工單位使用的施工機具,不合格的施工機具不得投入使用,並填寫《施工單位機械設備證明文件統計表》。

4.1.9檢查施工單位特殊作業人員資格證書,並填寫《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特殊專業工種人員資質證明文件統計表》。

4.2事中控制

4.2.1檢查用地紅線範圍內或者經有關部門批准臨時佔用的場地和道路,應當全部用於施工,不可挪作他用。

4.2.2督促施工單位根據工程的特點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術措施,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4.2.3檢查施工單位建立的專業檢查、職工自檢和安全自檢的制度執行情況。

4.2.4督促施工單位根據季節和生產情況的變化,組織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或專項檢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整改。

4.2.5檢查施工安全措施,現場設置的機具、機構或設備應要求施工單位定期維護和保養。

4.2.6檢查施工現場設置必要的預防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急救的措施。

4.2.7檢查施工單位施工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情況,要求建立工地使用火審批制度。現場應設置符合消防規定的消防設施,並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應當採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4.2.8定期會同監理單位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在監理例會上向施工單位指出,要求按時整改。

4.2.9督促施工單位於建築工程完成基礎分部工作量50%、主體分部已結頂、裝飾分部工作量的30%時,及時到安監機構申請安全達標驗收,驗收合格的,將安全達標牌懸掛在施工現場的顯着位置。

4.3事後控制

4.3.1檢查施工單位對安全技術資料設專人管理及歸檔的情況。

4.3.2重大事故發生後,應要求施工單位積極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立即向市建築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同時,項目工程部應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彙報事故情況。

5.文明施工管理

5.1事前控制

5.1.1在施工方案確定前應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和有關部門對可能造成周圍建築物、構築物、防汛設施、道路、地下管線損壞或堵塞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並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保證文明施工。

5.1.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並填寫《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5.2事中控制

5.2.1檢查工地周圍的遮擋圍牆,按要求圍牆設置高度不低於2.5米,採用預製板或磚砌築,封閉嚴密,並粉刷塗白,保持整潔完整。

5.2.2督促施工單位設置施工標牌,並放置於主通道醒目位置。

5.2.3檢查工地排水系統,要求設置連續、通暢的排水設施和沉澱設施,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污染、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5.2.4檢查施工單位臨時舍施,要求按施工區域與非施工區域嚴格進行分隔。

5.2.5檢查建築材料、機具設備按工地總平面圖的位置在固定場地整齊堆放,不得侵佔道路及安全防護設施。

5.2.6檢查施工現場道路是否暢通,場地是否平整,有無大面積積水。

5.2.7夜間施工作業,應督促施工單位按規定事先向環保部門申請《夜間施工許可證》。

5.2.8要求工地出入口內應用砼硬化,並設置車輛沖洗設施,運輸車輛沖洗後出場。

5.2.9按政府主管部門規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5.3事後控制

5.3.1施工單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線堵塞或損壞的,應要求立即疏浚或修復;對工地周圍的單位和居民財產造成損失的,應由施工單位承擔濟濟賠償責任。

5.3.2建築工程完工後,要求施工單位按要求及時拆除工地圍牆、安全防護和其他臨時設施,並將工地及四周環境清理整潔,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潔。

6.編制依據

6.1杭州市建築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6.2杭州市建築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6.3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6.4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實施指南

7.相關/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過程控制程序

8.質量記錄

8.1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特殊專業工作人員資格證明文件統計表(gt/qr15-03)

8.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gt/qr15-05)

8.3施工單位機械設備證明文件檢查表(gt/qr15-06)

8.4工程管理日記(gt/qr15-10)

8.5施工方案審批表(gt/qr15-11)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6

1安全標誌使用要求

1.1凡工程所用的安全標誌的圖形、顏色及材質都必須符合國家宣貫標準《安全標誌》(gb2894-1996)的要求;

1.2對工程所用的安全標誌牌應在工程開工前準備就緒,按工程的實際進度及安全標誌總平面佈置圖在相關位置及規定地方進行整齊掛設;

1.3工程安全標誌牌應有專人負責保管、掛設;

1.4做到人人珍惜安全標誌牌,對故意損壞者應加倍賠償。

2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達信息含義的顏色,用來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於使人們能迅速發現或分辨安全標誌,提醒人們注意,預防事故的發生;

2.1紅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險的意思;

2.2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

2.3黃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3安全標誌

安全標誌是指在操作人員容易產生錯誤,有造成事故危險的場所,為了確保安全,所採取的一種標示。此標示由安全色、幾何圖形複合構成,是用以表達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標示,設置安全標誌的目的,是為了引起人們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事故發生。

3.1提示標誌:是向人們提示目標的方向,用於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標誌的顏色為紅色,文字、圖形為白色);

3.2指令標誌:是告訴人們必須遵守的意思(圖形為白色,指令標誌底色均為藍色);

3.4警告標誌:是使人們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圖形警告符號用字體為黑色,圖形底色為黃色);

3.5禁止標誌: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圖形為黑色,禁止符號與文字底色為紅色)。

4安全標誌設置要求

4.1各施工階段的安全標誌應根據工程施工的具體情況進行增補或刪減,其變動情況可在“安全登記表”中註明;

4.2根據工程特點及施工不同階段,有針對性的設置安全標誌;必須使用國家統一的安全標誌;

4.3安全標誌設置位置的平面圖;

4.4施工現場安全色及安全標牌應符合下列要求:

●提示(綠色)

安全狀態通行,用於安全通道、行人車輛通道、外架施工層防護、人行通道、防護棚。

●警告類(黃色)

①機械傷人:用於機械操作場所、電鋸、電鑽、電刨、鋼筋加工現場、機械修理場所;

②當心塌方:用於坑下作業場所、土方開挖;

③當心弧光:用於焊工操作場所。

●指令類(藍色)

①必須戴防護眼鏡:用於馬道出入口、外用電梯出入口、通道出入口、車工操作間、焊工操作場所、抹灰操作場所、機械噴漆操作場所、修理間、鋼筋加工場所;

②必須穿防護服:用於通道口、馬道出入口、外用電梯出入口、電焊作業場所、油漆防水作業場所;

③必須戴安全帽:用於外用電梯出入口、現場大門口、吊鈎下方、危險部位、馬道出入口、通道口、上下交叉作業。

●禁止類(紅色)

①禁止跨越:用於首層外架四周、欄杆、未驗收的外架;

②禁止攀登:用於外用電梯出入口、通道口、馬道出入口;

③禁止通行:用於外架拆除、坑、溝、洞、槽、吊鈎下方、危險部位;

④禁止吸煙:用於材料庫房、成品庫、油料堆放處、易燃易爆場所、材料場地、木工棚、施工現場、打字複印室。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7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下

1、安全員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三級教育和安全宣傳工作,並在每項新工作前,做好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缺少一次罰100元。弄虛作假、代簽字罰200元。

2、及時記錄安全資料,做好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整改工作。無安全事故抽查報告和整改措施的,對安全員給予每次罰款100元。發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書面形式報總部辦公室,隱瞞不報的每次罰項目經理、安全員各200元。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採取"三不放過"的原則。

3、對於體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痢病及傳染病的職工,必須勸其回家,如繼續留用,由項目經理、安全員承擔一切責任。

4、施工過程中凡上下交叉作業,中間必須設有安全隔離措施,並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隔離措施,安全員有權禁止下方人員施工,不聽勸阻者給予100元罰款。沒有書面安全交底的,給予安全員200元罰款。

5、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沙塵、沙暴等惡劣天氣,安全員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業和高空作業。如因安全員失職釀成安全事故,將給予安全員1000員以上的罰款。

6、夜間施工和暗室施工,應該設置照明設備,密封或有毒場所須設置通風設備,地下室及樓梯口必須是低壓電,樓梯口、坑井洞口沒有照明和防護的,每次罰安全員100元。

7、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電梯井內、預留洞口、管道井內、通道口內、井架口內必須用圍欄、蓋板防護或用二層優質安全網防護,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8、施工現場危險區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標誌,夜間要懸掛警示燈,非正常使用的樓梯口必須封行,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9、項目部要加強安全輔導、培訓教育和檢查的力度,每半個月用半天、一週用1小時為安全活動時間。同時,公司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要成立安檢組對項目上的機械設備、防護設施、安全技術方案和交底進行定期檢查,力爭消除事故隱患。

10、安全員要對塔吊、起重設備的保險裝置、超重限位裝置作定期檢查。嚴禁帶病運轉、維修中運轉及超負荷作業。安全員對違規操作不加制止的,給予200元罰款。

11、信號工必須在物料起吊時進行現場指揮。如人不在現場遙控指揮,給予200元罰款。信號工指揮失誤損壞物品由信號工全額賠償,由他人替代指揮或超重吊裝的立即開除。所吊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12、工地上裝拆大型機械,必須由持證專業人員裝拆,如果違章作業,每次罰機具負責人和安全員各500元。

13、施工機械應定期保養上油,防護裝置齊全且運轉正常,操作規程懸掛醒目,缺少一項罰安全員和機具負責人100元。

14、各項目部要建立內部每週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各工種安全工作進行獎罰,及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落實監督工作。安全員負責辦理少數工種上崗證,如經上級部門檢查出缺一個上崗證罰責任人100元。

15、工程項目出現安全死亡事故,項目經理罰款1000元,安全員與直接責任者20xx元罰款,所在工種工長1000元。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8

1安全管理目標:無安全事故,做到“建築工程安全,施工人員安全,施工影響區域安全”。

2總承包方自進入施工現場後,即承擔保障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員安全的責任,直至工程竣工。

3根據政府有關法規規定,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制訂保證安全生產的工地規章制度。

3.1安全技術交底制: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各級管理人員需要親自逐級進行書面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由各施工隊或分包方簽字認可。

3.2班前檢查制:專業責任工程師和區域責任工程師必須督促與檢查專業分包方對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進行了檢查。

3.3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實行驗收制:凡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使用中的大型設備下班後必須拉閘斷電,並將專用閘箱上鎖保護。

3.4週一安全活動制:項目經理部每週一要組織全體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對上一週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對本週的安全重點和注意事項做必要的交底,使廣大工人能心中有數,從意識上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

3.5定期檢查與隱患整改制:經理部每週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制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整改並作好安全隱患整改消項記錄。

3.6管理人員和特殊作業人員實行年審制:每週由項目部統一組織進行,加強施工管理人員的安全考核,增強安全意識,避免違章指揮。

3.7實行安全生產獎罰制度與事故報告制。

3.8危急情況停工制:一旦出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險情,要立即停工,同時即刻報告公司,及時採取措施排除險情。

3.9持證上崗制:特殊工種必須持有上崗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

4現場成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現場擬設2名專職安全員和6名保安人員。以上人員都應經過培訓和考核,獲得相應的證書並具有較豐富的經驗,以負責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和防止事故發生。工地安全員有權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措施以防止事故發生。

5在合同簽訂後,總承包方將本工程的詳細安全計劃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批同意,並在隨後的工作中貫徹執行該計劃。根據工程進展的實際情況分別編制具有針對性的安全計劃及安全實施細則。

5.1周邊居民通行防護安全計劃。

5.2塔吊安裝安全計劃。

5.3腳手架搭設安全計劃。

5.4高空作業安全計劃。

5.5施工臨電使用安全計劃。

5.6其他施工機具使用安全計劃。

6制訂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所有用電項目做到有計算、有安全措施。現場設專職電工,非電工嚴禁接電。所有電路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7現場機械人員必須持合格有效證書上崗,機械應保證良好的操作狀態,任何危及安全的隱患排除並經檢查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嚴禁機械帶隱患使用和運行。新工人必須進行入場教育。

8全部工程所需支撐部分及腳手架、起重機械使用等均應經過設計計算,保證必要的安全係數,並經安全、技術部門驗收後方可使用。此項工作應在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進行,以留有充足時間不致影響工程進度。

9針對惡劣天氣可能帶來的危害,制訂並督促落實安全措施。

10勞務承包方及各分包方勞務人員隊伍,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本方人員施工中安全措施的執行。該安全員應出席各種安全會議,傳達各項安全要求,並有權力停止本方任何危及安全的行為。任何分包方必須服從並得到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安全處罰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均有效。

11現場醒目位置及危險區域(如樓梯口、施工洞口、出入口)設置各項安全標誌、標牌、宣傳品等,提醒施工人員注意安全。平時作好日常安全檢查工作。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9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1、本工程安全指標為: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工傷事故率不大於2%,嚴防發生重大人生和設備事故及火災。

2、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由項目經理負責。做好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並抓好落實和監督。嚴格執行公司的安全管理體系(見附頁),成立由項目經理為首的文明施工和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並佈置檢查現場的文明施工與安全生產工作。由工地專職安全員認真做好分項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要強和全面,並認真履行班長簽字手續後,落實到組員方可上崗施工。工地專職安全員每週二次安全檢查並定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隱患,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獎罰制度。

3、建立旬檢制度,由項目經理組織專職安全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工人代表進行定期全面的安全檢查。

4、建立由管理人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值班制度,每日輪流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發現隱患立即消除。杜絕不戴安全帽,穿'三鞋'或赤腳、酒後進入施工現場。

5、建立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制度。特別對新入場的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使其熟悉一般安全常識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對特種工(如三機工、電焊工、井架安裝操作工、架子工、塔吊安裝操作工等)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發合格證後,才准許上崗操作。

6、積極開展班前活動,使工人牢記安全的重要性,強化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施工中不但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更要注意他人的安全。

7、加強對外架搭設隊伍的審查,必須經市安全站認可,且經公司安全科審定。加強對腳手架、井字架等材料的檢查搭設完畢後要經過公司安全科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拆除時要設圍欄,由上至下順序拆除,禁止拆除物往下拋投。

8、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佈置現場施工用電,線路絕緣保證良好,電動機械做到一機一閘,電氣設備接零接地,手持電動工具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9、建立和執行機械專機專人負責制,對施工機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機具危險部位設置安全防護裝置。做好機具台班的運行記錄,確保施工機具的完好,不帶病運轉。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0

1、本工程施工安全重點控制點

根據貴工程特點及現場情況,以下部位和事項為安全控制重點。

⑴易燃物品儲藏處的安全控制;

⑵現場用電安全控制;

⑶木製品場所的防火控制;

⑷油漆、電焊作業的防火防範控制。

⑸單塊較大面積玻璃的運輸及安裝。

2、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⑴進入工地的工人,首先是強化思想教育。本公司擬赴貴方的人員,保證是高素質的,他們已習慣於接受入場安全培訓,同樣習慣於辦理各類必須的簽證手續,我公司的三級安全教育已完成實現了建卡備查。

⑵專業工種施工人員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

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責任制,職責明確,落實到人。

⑷認真執行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對工人進行全面的針對性的如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不弔等安全紀律與技術交底,受交者履行簽名手續。

⑸各特種作業人員都按要求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操作證不超期,名冊齊全,真實無誤。

⑹安全檢查記錄齊全,隱患部位的整改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

⑺開展班組安全活動,班前進行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並做好上崗記錄。施工人員具有防護衣帽等設施。

⑻各級管理人員,佩帶證明其身份的證卡,各類施工人員,戴胸卡、戴安全帽、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

⑼組織防火領導小組,分施工層、分工種各負其職。

⑽組建義務消防隊,羣防羣治。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築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歸納為四個方面:提高認識、健全機制、落實措施和嚴格管理。

1、提高認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需要不斷解決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和推行不力的問題,即需要包括企業領導者、安全職能部門、項目和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安全人員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視並認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認識、深刻領會和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2、健全體制--建立完善的建築施工安全保證體系。確保建築安全的工作目標,就是杜絕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傷亡事故,避免或減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輕傷事故,最大限度地確保建築施工中人員和財產的安全,這就需要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實措施--做到編制、實施、監督和處置四落實。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落實,即落實實現組織保證體系和技術保證體系的措施要求,並做到在編制、實施、監督和處置等四個環節上的落實。

4、嚴格管理--做到“二嚴、三及時、四不放過”。

①二嚴:嚴肅認真、一絲不苟;嚴格按程序、規定、措施和制度辦事;

②三及時:及時檢查、及時彙報、及時研究和處理;

③四不放過:不放過任何情況下的違章,不放過任何理由下的改變措施,不放過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狀態和行為,不放過任何程度的異常情況。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安全傷害指標控制在2‰以下。

2、杜絕死亡、火災、交通、設備等重大事故。

3、使員工有共同理想及奮鬥目標。

4、工地達到市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分公司經理是企業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以分公司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3、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4、項目經理是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在安全生產上對分公司經理負責。

5、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工地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

6、各級職能部門人員,在各自業務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7、分公司經理、項目負責人和各部門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上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定,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程,作業人員必須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1、安全生產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業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方針,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

2、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對新進場工人和調換工種的職工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3、電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證後,方準獨立操作,且每年還要進行一次複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人,要進行塵毒危害的防治知識教育。

4、要定期培訓企業各級領導幹部和安全乾部,其中項目經理、項目安全員、施工員、班組長是安全教育和培訓的重點。

5、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五、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所有建築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外排腳手架、高支模、施工臨時用電等大型特殊工種,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2、採用新的技術、新的工藝、新的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安全技術必須要有針對性和具體化。要針對不同工程的結構特點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針對施工場地及場地周邊環境等,從防治上、技術上和管理上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術措施都必須明確具體,能指導施工。

4、各級正副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以及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對施工生產的安全負技術責任。

5、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過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查批准後方能執行。

6、經過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不得隨意修改或拒不執行,否則,發生人員傷亡事故,要追究責任,如果由於安全技術措施內容有問題,發生傷亡事故,要追究編制人與審批人的責任。

7、根據需要必須修改已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時,應按原編制與審批的分工與程序辦理。

8、工程開工前,工程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9、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施工隊長、工長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關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交底。

10、班組長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交底。

六、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1、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2、工地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組織一次對該施工項目安全檢查。

3、班組班前、班後崗位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4、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須進行日常巡迴安全檢查。

5、各級安全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須檢查安全生產。

6、腳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設,塔吊、垂直運輸機(架)等大型施工機械的安裝,現場施工用電路線架設等需經班組自檢,有關部門專業驗收檢查合格後,與使用單位辦理交接安全檢查手續,方可使用。

7、檢查中查出的隱患應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以督促整改單位消除隱患。對有即發性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組、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立即整改。

8、被檢查單位收到“隱患整改通知書”或“停工指令書”後,應立即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後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復查。

七、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1、在工程施工中,認真執行東莞市建委《關於建築工地規範使用“三寶”的通知》和國家“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施工現場臨時安全用電規範”、以及廣東省廣州市頒佈的有關防雨、防滑、防雷、防暑降温和防毒等安全措施。

2、對進入現場的工作人員,實行入場教育及上崗教育,對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均進行考核、持證上崗。

3、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員要經常注意邊坡是否有裂縫、滑坡現象,一旦發現,應立即停止,待處理和加固後才能進行施工。

4、各種腳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有支搭和使用腳手架的負責人及安全人員共同進行檢查,履行交接驗收手續。特殊腳手架,在支搭、拆裝前,要由技術部門編制安全施工方案,並報上一級技術領導審批後,方可施工。

6、建築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m,寬於出入通道兩各1m的防護棚,棚頂應鋪滿不小於5cm厚的腳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兩側必須封嚴。臨近施工區域,對人或物構成威脅的地方,必須支搭防護棚,確保人物的安全。

7、嚴格按照安全要求搞好“四邊、五臨邊”防護。

八、特種作業管理制度

1、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2、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方可從事特殊作業。

3、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作業。

4、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給予適當獎勵,對違章作業和造成事故者,根據違章或事故情節以予處罰。

九、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必須堅持進行每週一次的班組安全活動。

2、嚴格組織班組的班前安全交底。針對當班內容、作業環境、作業特點、作業人員素質組織班前交底。

3、班前交底活動情況的檢查,每工班不小於二次,工後進行講評。

4、班前交底活動考核與經濟掛鈎,未參加交底活動的個人,扣減當日工資的20%,未進行班前交底活動的班組,扣減全班組工資總額的`10%。

十、施工機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機具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4、施工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及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應停止其使用。

5、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後,方可獨立操作。

6、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時,機械設備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合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7、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十一、傷亡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統計制度

1、發生工傷事故,必須嚴格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處理和領導、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防範措施和隱患沒有消除不放過。

2、發生輕傷事故,工地要組織人員按四不放過處理整改,並於當天上報分公司。

3、發生重傷事故工地,應立即組織搶救,並立即上報分公司,保護好現場,施工隊組人員調查,上報分公司,分公司在12小時內上報總公司。

4、發生重大作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工地應立即組織搶救,並立即上報分公司,並保護好現場。分公司立即上報主管機關,勞動局、檢察院、總工會等上級組織等候處理,必要時召開事故現場會。

5、各種事故均必須填寫傷亡事故記錄表,重大事故必須在20天內寫出詳細的調查報告並上報。

6、對事故責任者根據責任輕重損失大小,認識態度提出處理意見。

7、對因工負傷的職工和死者的家屬要親切關懷,給予慰問,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8、工傷事故發生後應做好工傷事故檔案資料保管工作。

9、對事故要分明責任,嚴肅處理。

十二、安全生產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產資料檔案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項目經理部安排一或兩人(資料員、安全員)負責記錄、整理、收集安全生產資料,建立檔案。

3、分公司經理、項目經理要經常檢查瞭解指導資料整理建檔工作。

十三、勞動保護管理制度

1、分公司根據承建項目的施工情況,安排適量的款額購置勞動保護用品。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之需要。

2、實行施工現場勞動保護管理每日自檢制度。每天由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進行全面自檢,凡違反施工現場勞動規定的要求及時指出並整改。由施工員在當天的施工日誌上做出自檢記錄。

3、分公司定期自檢。每月由分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帶隊,到施工現場檢查,對於不符合勞保要求的採取“三定”原則(定人、定期、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實後及時做好複檢複查工作。

十四、消防管理制度

1、成立以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為組長,以安全負責人為副組長的消防管理小組,其它成員若干人。

2、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3、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4、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築,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7、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經上級機關批准並與建設單位簽訂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9、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衞部門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10、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於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m。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1、在施工過程中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2、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與使用,必須採取防火措施。凡經有關部門確定的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築,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安全生產”的規定

序號項目內容

1健全和完善各類安全管理台賬,強化安全管理軟件資料工作包括: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施工組織設計、分部(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特殊作業持證上崗、安全檢查、班前安全活動、遵章守紀、工傷事故處理、施工現場與安全標誌、外包制與外包工管理、有關合同和協議

2“三寶”使用和“四口”臨邊防護設施必須達標包括;安全帽、安全網和安全帶使用;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防護和陽台、樓層、屋面的臨邊防護

3腳手架設施達到檢查標準並有驗收使用手續包括外腳手架、爬架、掛腳手、挑排腳手、吊腳手等,每週檢查一次,及時整改,治理隱患

4施工臨時用電管理達標推行三相五線制,設專業人員管理,對建築工程與高壓線的距離、支線架設、現場照明、變配電裝置、熔絲、低壓幹線架設等必須達到規範標準

5井字架及龍門架驗收合格並掛牌使用驗收要求安全裝置靈敏、可靠,保險標牌信號醒目,架體穩固,井架安全防護、捲揚機、吊索繩卡等符合規範

6大型施工機械達標和安全使用塔吊、各類吊機必須達到市頒標準,經驗收合格掛牌後方可使用;其駕駛員、指揮員持證上崗,每天有動作記錄;塔吊的三保險、五限位齊全、靈敏可靠,其它各項符合規定

7中小型機械完好和安全使用保持完好狀態,傳動和刀口防護和接零接地達標,操作人員按其使用要求持有效證上崗

8實施有力的安全監控有具體的安全防護實施計劃,實施樓層安全監控的具體做法,樓層安全監控人員持證上崗,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必須佩戴胸卡.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2

1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安全帽.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脱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2國家標準中規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為帽箍底邊至人頭頂端(以試驗時木質人頭模型作代表)的垂直距離為80~90mm.國家標準對安全帽最主要的要求是能夠承受5000n的衝擊力.

3正確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帶,調整好帽襯間距(一般約40~50mm),帽襯不得輕易鬆脱或顛動搖晃.領取安全帽時應及時檢查,發現有缺襯缺帶或破損的安全帽應立即更換,不準使用有安全隱患的安全帽.

4使用安全帶時要高掛低用,防止擺動碰撞,繩子不能打結,鈎子要掛在連接環上.當發現有異常時要立即更換,換新繩時要加繩套.使用3m以上的長繩要加緩衝器.

5在攀登和懸空作業中,必須佩戴安全帶並有牢靠的掛鈎設施,嚴禁只在腰間佩戴安全帶,而不在固定的設施上拴掛鈎環.

6安全帶不使用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觸高温、明火、強酸、強鹼或尖鋭物體。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使用兩年後要做抽檢,抽檢過的樣帶要更換新繩。

7懸掛在施工現場的水平安全網內不得存留建築垃圾,網下不能堆放物品,網身不能出現嚴重變形和磨損,防止受化學品與酸、鹼煙霧的污染及電焊火化的燒灼等。

8安全網支撐架不得出現嚴重變形和磨損,其連接部位不得有鬆脱現象,網與網之間及網與支撐架之間的連接點不允許出現鬆脱。所有綁拉的繩都不能受到嚴重的磨損或有變形。

9施工現場水平網內的墜物要經常清理,保持網體潔淨。避免大量焊接或其他火星落入網內,避免高温或蒸汽環境。當網體受到化學品的污染、網繩嵌入粗砂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損的異物時,即需進行清洗,清洗後使其自然乾燥。

10安全網在搬運中不可使用鐵鈎或帶剌的工具,以防損傷網繩。網體要存放在倉庫或專用場所,並將其分類、分批存放在架子上,不允許亂堆。對倉庫要求具備通風、遮光、隔熱、防潮、避免化學品侵蝕等條件。在存放過程中,要對網體做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以確保安全。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3

綜合性建築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1、職工健康安全目標和指標

(1)、目標:施工安全無事故,確保職工健康安全。

(2)、指標:

1]、重大傷亡事故、重大設備損壞事故和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率為零;

2]、所有施工現場按照'一標準、五規範'全部達標,有60%以上施工現場達到優良標準;

3]、重傷和輕傷事故頻率分別控制在萬分之五以下和千分之十五以下。

2、環境目標: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室內工程施工應達到以下目標:

⑴、噪聲排放達標:

指標(施工現場場界噪聲):晝間<70db;夜間<55db

⑵、施工現場夜間無光污染

指標:夜間施工照明燈罩的使用率達到100%,以保證現場夜間照明光勿射入居民家中。

⑶、使用環保型的滅火器

指標:新購滅火器一律採用環保型滅火器。

⑷、儘量減少油品、化學品的泄漏現象。

指標:化學品(如試劑、油漆、塗料等)和含有害化學成分的特殊材料一律實行封閉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儘量避免因泄漏、遺灑對環境造成的污染。

⑸、最大限度防止施工現場火災、爆炸的發生

指標:施工現場火災、爆炸的隱患下降至法律、法規規定的安全範圍內。

⑹、固體廢棄物實現分類管理,提高回收利用率

指標:對固體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合理處理各類固體廢棄物,儘量回收利用。

⑺、目標:最大限度的節約水、電能源。

指標:整個工程水電消耗量比本工程預算用水電量降低0.6%。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4

1、建築施工企業必須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

2、建築施工企業從事建築工程生產活動,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從事建築生產活動的專業人員,應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並在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4、在建築施工企業擔任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簡稱三類人員)職務,應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5、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應佩戴身份識別標識牌,註明工作單位、姓名、崗位、編號等基本信息。

6、施工現場應建立安全台帳,及時、全面、真實反映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5

建築工程安全和環境管理目標

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目標、指標及承諾

1安全和環境管理目標

a)不發生人身死亡及以上的責任事故;

b)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交通事故(造成1人重傷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c)不發生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人民幣的火災);

d)不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同時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e)不發生流行x傳染病(無甲型傳染病、其它常見傳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時患病);

f)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生活、工業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和大面積水土流失)

g)不發生對施工區附近核電站的安全生產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設備損壞、人身傷害、安全執照事件或停機、停堆事件等);

h)不發生治安保衞事件(構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盜竊直接損失超過1萬元人民幣的事件);

i)不發生因人為失誤造成的重大設施、設備等財產損失(直接損失一次超過10萬元人民幣)。

j)採取有效的措施,控制能源和物資的消耗,減少資源的損失和浪費。

2安全和環境管理指標

2.1死亡事故為0;

2.2造成1人重傷及以上的交通事故為0;

2.3年度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為0;

2.4年度重傷事故(損失工作日在105天以上及國家相關標準規定為重傷的事故)發生頻率為0;

2.5年度輕傷事故(損失工作日在1天以上,105天以下及國家相關標準規定為輕傷的事故)發生頻率為6 ‰以內;

2.6未遂事故事件(損失工作日在1天以下,有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意外事件等)發生頻率:項目部總體控制在5件以內;

2.7大於1萬元的盜竊事件發生率為0;

2.8隱患事件項整改率100%;

2.9違章和違紀事件整改率100%;

2.10職業病年發生率≤0;

2.11施工安全不符合項糾正和預防措施實施率達100%;

2.12重大設備、交通事故發生率為0。

2.13廢水排放達標率100%;

2.14施工噪聲排放達標;

2.15固體廢物控制:生活營地生活垃圾應分類在指定的地點傾倒、堆放,不得隨意扔撒或者堆放,有可能發生滲漏的應裝入防泄漏的垃圾桶內;在施工中產生的建築垃圾,應按有毒、無毒、無害、可回收利用等在指定地點分類堆放、統一由工程部安排回收或進行外運。

2.16項目部計劃在施工全過程中投入'施工安全措施費' 918000元。

2.17節能降耗創造價值不少於項目部年總產值的1%。

3承諾

承諾在本項目中全面實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

承諾把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放在第一位;

承諾嚴格遵守與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承諾按計劃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意識,掌握必要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知識和技能;

承諾在施工中系統的控制危險源和環境因素,預防安全事故、污染事件及職業病,做到'無救援工地',爭創'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程'、'環境保護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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