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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合同【優選15篇】

建築工程合同【優選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築工程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工程合同【優選15篇】

建築工程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

3.工程內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羣體工程應附承包方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4.承包範圍:

(1)_________。

(2)應註明是否包括土建、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6.資金來源:_________。

7.批准文號:_________。

8.業主或主管單位: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條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定合同後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四條工程造價: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其中:

材料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人工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管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設計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第二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五條詞語涵義

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方:指與承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2)承包方:指與發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託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2.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條的全部文件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和圖紙。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文件。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直接用於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文件: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發包方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

3.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並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於施工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設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後進入施工場地。

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託監理人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後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合同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6.其他詞語

(1)施工場地(或稱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於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

(3)天:指日曆天。

第六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5)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設計文件:發包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承包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説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進行設計,承包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發包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發包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承包方應接受並執行。

4.合同文件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範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八條技術標準

雙方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和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供一式兩分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同發包方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方認可後執行。發包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第九條語言文字、適用法律和聯繫方式

1.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説明本合同。

2.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聯繫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十條聯絡

1.聯絡以書面形式為準: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繫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覆: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及時發出和答覆,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亦不得無故拒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後果負責。

第十一條圖紙

1.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方提供圖紙。承包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發包方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承包方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2.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方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方。

3.承包方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第三章雙方責任

第十二條工程師

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2.發包方派駐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

4.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6.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負責監理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方。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方發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方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方發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的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方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1)承包方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的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方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方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第十四條項目經理

1.項目經理: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2.承包方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3.項目經理按發包方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或第三人,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並徵得發包方同意。後任繼續先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5.發包方可以與承包方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第十五條發包方代表

1.發包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發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發包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應於發包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發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承包方要求已被確認。承包方認為發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發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發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異議,但發包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發包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承包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發包方代表易人,發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簽字後送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發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發包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發包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發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發包方工作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承包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發包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承包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發包方代表:發包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發包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發包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承包方。發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佈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包方發佈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十八條承包方工作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發包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承包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發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承包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衞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佈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發包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第十九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發包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承包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發包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發包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發包方並通知承包方。

5.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發包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6.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四章交通運輸

第二十條交通運輸

1.場內施工道路

(1)發包方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並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並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人使用。

2.場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税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樑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並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樑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件數、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4.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責任: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負全部責任,並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5.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亦適用於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二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承包方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説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發包方審批,發包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發包方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承包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發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髮包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發包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承包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並報發包方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進度計劃

1.承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條款約定的時間預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方應按照發包方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承包方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行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二十三條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方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方。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遲開工日期。發包方賠償承包方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3.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管理意見。承包方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方實施工程師作出的管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管理意見,或收到承包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方可自行復工。因發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方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五條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方未能按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程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承包方在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章質量與驗收

第二十七條檢查和返工

1.承包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發包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發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發包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

2.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3.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除此以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八條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4.本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為:_________

5.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如不服調解,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三)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九條試車

1.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方準備試車記錄。發包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發包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發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3.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負責修改設計,承包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發包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4.由於設備製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承包方採購,由承包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方採購,發包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5.由於承包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發包方承擔。

7.發包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三十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和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和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條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工地的治安保衞、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文明施工事項。

1.發包方應負責與當地公安部門協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託當地公安部門,建立一個現場治安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衞事宜,負責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衞職責。

2.發包方和承包方應教育各自的人員遵紀守法,共同維護全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各自管轄區(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第三十二條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三十四條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

第八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三十六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應當在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方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第三十七條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向承包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方不按約定預付,承包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方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方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3.發包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可向發包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4.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章計量與支付

第三十九條計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為履行合同應當完成的和用於結算的工程量。結算的工程量應是承包方實際完成的並按合同有關計量規定計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計量

(1)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計量辦法,按月對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進行準確計量,並在每月末隨同月付款申請單,按《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分項向監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報和有關計量資料。

(2)監理人對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報表進行復核,以確定當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問時,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員與監理人共同複核,並可要求承包方按規定進行抽樣複測,此時,承包應指派代表協助監理人進行復核並按監理人的要求提供補充的計量資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參加複核,則監理人複核修正的工程量應被視為承包方實際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4)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與承包方聯合進行測量計量,承包方應遵照執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單》中每個項目的全部工程量後,監理人應要求承包方派員共同對每個項目的歷次計量報表進行彙總和通過測量核實該項目的最終結算工程量,並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補充計量資料,以確定該項目最後一次進度付款的準確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員參加,則監理人最終核實的工程量應被視為該項目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3.計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各個項目的計量辦法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4.計量單位: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均應採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5.總價承包項目的分解:承包方應將工程量清單中的總價承包項目進行分解,並在簽訂協議書後的28天內將該項目的分解表提交監理人審批。分解表應標明其所屬子項和分階段需支付的金額。

第十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四十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四十一條發包方提供材料

1.發包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發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承包方,承包方派人與發包方一起驗收。無論承包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發包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不按規定通知承包方驗收,承包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發包方負責。

2.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發包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發包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發包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發包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發包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發包方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3.承包方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發包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四十二條承包方供應材料

承包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發包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發包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承包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十三條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承包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發包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第十一章工程變更

第四十四條工程設計變更

1.施工中發包方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方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方的直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方承包方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第四十五條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價款變更

1.承包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2.承包方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十二章驗收與結算

第四十七條驗收

(一)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管線,防水層及吊頂基層等隱蔽工程驗收;

2.油漆、面層塗料施工前驗收;

3.竣工驗收。承包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發包方進行各階段驗收,各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八:工程驗收單)。若發包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時參加驗收,承包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它損失均由發包方承擔;

(1)工程驗收,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二十四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代表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時,承包方承擔支出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二)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2.發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方修改後提請發包方驗收的日期。

5.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1款至4款辦理。

7.因特殊原因,發包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方不得使用。發包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三)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發包方代表已經批准,承包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四十八條竣工結算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後28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

建築工程合同2

訂合同單位: :簡稱甲方

簡稱乙方

由於建築施工任務的需要,甲方將承建的 工程的分包 任務,委託乙方承包施工,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分工協作,互相促進的原則,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基本內容:

1、 承包任務的名稱、範圍及數量:

2、 質量標準、等級:

3、 合同價款:

4、 工 期:

5、 承包形式:

6、 材料供應:

7、 計算方法:

二、質量要求及管理:

1、 乙方對施工工程承擔包修責任,保修期為 年,保修期內出裂縫、滲水等等其它問題,均由乙方負責免費返修及承擔其它造成的經濟損失。

2、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理等單位提出的質量問題整改意見,同甲方、監理等單位搞好配合,對自己工作面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負全部責任。

3、 乙方負責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及其它工具均由乙方負責。

4、 乙方工人進入工地後,必須服從工地現場一切規章制度,乙方如不服從管理,甲方有權停工或終止合同,工程不予結算。

三、安全施工:乙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對於生產中可能出的工傷醫療費和安全設施費用,甲方已綜合計算到工程合同價款中,因此而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四、工程款結算:

五、違約責任:

1、 乙方承包的分包工程,必須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標準,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的'檢查檢驗,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的要求返工、翻修、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的損失。

2、 由於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連續超過 小時;不可抗力;經甲方代表確認同意後,可以推遲完工,非上述原因不能按合同完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合同規定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罰款 元。

六、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下列單據:

1、所有撥款單據

2、工程量清單

3、工程驗收證明

七、保修責任:乙方對施工工程承擔包修責任,保修期為 年,保修期內如出現出現裂縫、滲漏、等質量事故由乙方負責返修。

八、解決糾紛方式: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合同雙方簽章後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臨汾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合同3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

乙方負責運輸:運輸地:_________  _________要求乙方車輛:_________部(解放、東風王平頭、斯太爾);車箱長5.3米、車箱寬2.3米、車箱高1.4米運距:_________公里運費:_________元

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暢甲方負責聯繫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項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__%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後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500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並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500元天。

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

建築工程合同4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安全及時的完成建房工程,儘量避免和減少施工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本着公平互惠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或要求施工、建蓋,女兒牆和水、電安裝在承包範圍,如有異議雙方商議。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過程、質量進行監督,以確保工程質量。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建築材料由甲方負責提供到施工工地,乙方自帶施工工具。

四、承包款(單價)為每平方 元,合計 元。

五、付款方式:分層付款,每層澆頂之日甲方支付乙方該層房屋的90%,餘款整幢房屋竣工後一次性付清。

六、樓梯間雙算,1平方米2。

七、工程施工中所需水、電的'接通協調工作由甲方負責。

八、乙方所帶到施工工地的模板、工具,甲方必須看管好,如果造成損失,甲方必須照價賠償。

九、甲方負責處理施工過程中相關的矛盾和糾紛,確保乙方正常施工,若由此造成誤工,甲方要賠償乙方誤工費用,再由雙方協商順延工期。

十、乙方在施工中有較嚴重的質量問題、技術問題而又不服從甲方監督調整時,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止,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一、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確保安全施工,嚴禁一切違規、違章作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在施工過程中由甲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三、違約責任:此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一經簽訂即時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再議。

十五:

十六:

甲方(印):

乙方(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包位於____市明珠大道的石首一中遷址新建工程,為確保工程質量,快速、優質、安全完成工程任務,現將本工程的工程技術資料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甲方以包乾(工程量單價計價)的方式將石首一中遷址新建工程技術資料交由乙方編制和整理。

二、承包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設計文件及設計變更資料的收集整理、工程保證資料、管理資料、施工資料、工程施工變更籤證資料、安全資料以及竣工備案資料的編制、整理和歸檔;

2、各部門及專業施工單位之間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相關資料的傳遞與落實、回覆。

3、負責本工程所有建築材料實驗送檢(主要包括鋼材、水泥、砌體材料、砂石、外牆磚的原材料實驗,混凝土、砂漿的試配與強度檢測等相關實驗,鋼筋的焊接實驗等),整理、歸檔實驗檢測報告和材料;

4、彙總整理各專業分包單位(樁基礎、預應力、水電、弱電、消防、電梯)的資料,與建設主管的各職能部門銜接、資料備案等所有事項。

三、承包價格以該工程建築面積(共58937.73平方米)每平方米元計算,合同總價共元(大寫:人民幣),該費用為税後價,已包含乙方編制資料人工工資及乙方應當依法繳納的相關税費。

四、付款方式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進度分期付款如下:

1、本合同生效且基礎驗收合格、資料同步完成經驗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資料承包款的20 %;

2、主體完工驗收合格、資料同步完成經驗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資料承包款的50%;

3、竣工驗收完成、資料同步完成經驗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資料承包款的70%;

4、竣工驗收資料備案完成(包括收集各專業分包單位的資料彙總整理、備案)且所有資料進入檔案館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乙方剩餘資料費,如由於建設單位或其他各專業配套單位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及時備案,則甲方在竣工驗收四個月內付清餘款,但乙方有義務在資料備齊後完成備案歸檔。

五、甲方義務

1、為乙方配備腦及打印機設備、紙張、及其它辦公耗材等。

2、為乙方現場資料員提供住宿。

3、乙方外出到相關單位辦事或者送檢材料時,為乙方提供交通方便。

六、乙方義務

1、至少配備1名具備資質的資料員駐守工地現場辦公,乙方指定為駐地資料員。駐工地資料員應當相對穩定,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更換或撤離資料員;

2、保證所有資料、半成品試驗及時到位,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不得因材料實驗、資料的原因影響材料的使用及工程進度;

3、認真落實資料收集整理、歸檔的相關制度,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完善資料的編制整理;

4、及時傳達政府職能部門的有關指示、指令,負責與檢測中心及相關管理單位的聯絡及相關工作;

5、負責資料的編制、整理及其他專業分包單位資料的收集、彙總整理及資料的備案工作;

6、按時參加甲方、建設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種例會、技術方案、施工方案會,並整理好會議紀要,轉發給各建設參與單位。

7、配合工程建設各分包單位辦理簽證,及時傳達管理單位對各施工單位的工作聯繫函及處罰指令;

8、乙方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管理,因乙方原因發生的所有事故,由乙方承當責任,與甲方無關。

9、乙方有對工程資料進行保密的義務。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約定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支付資料款,如不能按約定時間付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資料員不得隨意擅自離開工地現場,如需離開應向甲方請假,如未請假離開,每次罰款元;

3、乙方必須根據工程的進度同步編制、整理其相關資料(包括實驗、檢測等),甲方有權隨時檢查,如發現資料或其他實驗資料未按工程進度及時編制整理,每次罰款分部工程驗收因資料原因不能及時驗收時,每次罰款元,且所造成的重複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乙方未按規範規定做齊所有相關實驗或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實際每項少做或少送一次樣品實驗,按實驗室單項試驗費雙倍扣回並處以元次的罰款,並視問題的嚴重程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力;

5、乙方應對所有資料的時效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由於乙方資料不準確、及時、完整,影響甲方工程進度或者工程驗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萬元違約金,若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合同變更和終止

1、除出現本合同約定解除的情形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應當及時整改甲方在監督管理過程中提出的整改要求,若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有效整改,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3、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備案完善,付清工程資料費用後,本合同書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擬委託(以下簡稱乙方)安裝辦公樓亮化輪廓燈,為明確責任,保證質量,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一、規格:材質採用104顆粒非透明外管黃色、白色護欄管對其辦公大樓進行亮化,主線路採用國標6平方防老化線,支線分別採用4平方、2.5平方國標銅線。另在新樓二三層窗户下安裝彩色燈管。

二、工程造價為58586元,後附預算明細及安裝圖,完工後由甲方後按實際測量結果及明細價格進行結算。

三、製作期限:自簽訂之日日起,於________年元月____日止完工;若乙方逾期,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四、質量保證:安裝時,乙方不得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同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義務及權利:乙須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大樓亮化工程並交付甲方。經甲方驗收無誤後;由乙方開具正式票據結算。甲方應一次性付清貨款,不得拖欠;

六、乙方義務及權利: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首先要確保安全,同時按照本協約要求採用優質材料製作,因乙方違規操作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乙方施工完畢後,應及時報請甲方驗收;

七、本工程完工之日起________年內由乙方負責保修、更換配件,如出現短路、色澤暗淡、燈管損毀,由乙方全面承擔責任;________年後,如故障,乙方須在第一時間內提供免工時費服務;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應。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7

發包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部《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經甲乙雙商定,甲方將____縣____鎮______廳宿舍工程總承包給乙方。具體承包內容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縣____鎮______廳、宿舍工程。

工程地點:____縣____鎮______學校院內。

工程內容:土建、安裝

二、工程承包範圍、質量標準、合同價款、工期

承包範圍:圖紙包括的土建、安裝內容,其中圖紙中保温工程不包括。質量標準:合格。

合同價款:單平方造價為______元每平方米。

本合同價款不包括税金及一切相關手續、管理等費用。

工期:______個月(______天)。

三、合同履行條款

甲方責任與義務:

1、開工前施工現場具備三通一平條件,並提供地質及地下管線資料。

2、施工場地及公共道路暢通的一切問題,均由甲方承擔並承擔相應責任。

3、施工期間所需一切手續、證件、批件等均由甲方辦理並承擔一切費用及責任。

4、施工水準點及座標控制點由甲方現場指定並出據書面通知。

5、施工期間一切外因干擾,均由甲方承擔諧調責任,嚴重影響工程施工,造成損失的由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補嘗。

6、按合同約定及時拔付工程款。

乙方責任與義務:

1、開工後積極組織人員,機械設備進場。

2、配備合格施工、技術、管理人員。

3、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所用一切建築材料禁用偽劣產品,必須經監理檢查方可使用。

4、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務。

5、施工期間,安全

第一、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按形象進度支付,合同簽訂後,機械設備進場支付總款的______%;基礎施工結束後支付總款的'______%;

一層主體結束,支付總工程款的______%;

二層主體結束,支付總款的______%;

三層主體結束,支付總款的______%;

四層主體結束,支付總款的______%;粉刷結束,支付總款的______%;門窗安裝結束,付總款的______%;餘款工程後________年內一次付清。

五、工程變更,變更增加費用,由甲方出資另行增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8

甲方:_________

公司乙方:_________

公司甲乙雙方因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設計內容乙方為甲方設計_________工程並編制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主要內容包括:

a.甲方廠區總平面佈置;

b.甲方第1、2、3期_________工程生產規模、產品、技術方案分析與規劃;

c.甲方技術經濟效益分析與預測。

第二條設計期限乙方於收到甲方提供的設計資料後_________天內向甲方交付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

第三條設計報酬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報酬人民幣_________元,分兩期支付,具體如下:

a.本合同簽署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b.乙方提交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並經甲方審核通過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第四條各方義務

a.甲方義務

(1)及時向乙方提供編制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所需基礎資料;

(2)如期向乙方支付報酬。

b.乙方義務

(1)按期交付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及其相關的`圖紙和技術文件資料;

(2)及時解決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中涉及有關的技術問題。

第五條工程驗收

a.乙方編制的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需經甲方專家委員會審核。

b.甲方專家委員會須於收到乙方提交的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提出意見,甲方專家委員會未於前述期限內提出意見,視為甲方接受乙方編制的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

c.甲方專家委員會對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提出異議或意見的,乙方須於接到甲方或其專家委員會異議或意見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對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進行修改後提交甲方專家委員會審核;經甲方專家委員會次審核,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未獲通過,甲方有權拒絕接受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不向乙方支付第二期報酬。

第六條其它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於 年 月 日已簽訂“秀美夏涼生態家園”示範村房屋工程合同,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在已簽訂的合同不完善條款中,增補新的條款,經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增補條款如下,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所抵給乙方銷售的房屋從前排一號起按順序抽籤,由甲方安排給乙方銷售。

二、原簽訂合同中檢測費問題:鋼材、水泥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品牌施工(指定品牌、華新水泥、鄂鋼鋼材),其所徵檢測費由甲方承擔,如乙方自行更換品牌,其所徵檢測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其它費税。

三、保險費:乙方必須從簽訂合同之日,進施工現場前,無條件的買足職工保險費(所買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四、甲方所抵給乙方銷售的房屋,乙方一年內沒銷售完,在乙方願意情況下,甲方按550元/平方米收回並現金支付給乙方。

五、乙方的'建築的資質由甲方提供,但乙方必須承擔費用5000元整。

六、以上補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0

委託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________中心二期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加強質量控制,甲方委託乙方承擔該工程施工質量檢測任務,為使檢測工作順利完成,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建築工程名稱:________

二、建設地點:________

三、檢測內容:

工程涉及的建築材料、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檢驗項目;(見證取樣)

四、檢測依據:

按所承擔檢測項目相應的國家標、行業規範、本工程設計的檢測要求以及甲乙雙方商定的檢測細則執行。

五、檢測工作量:

檢測項目及數量由甲方按國家行業相關的要求,為創備所需的各項檢測標準以及________省、________市質檢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乙方僅提供建議性意見。乙方無資質承擔的檢測項目,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外包進行檢驗或由甲方自行委託檢測,乙方可以介紹。

六、檢測期限及提交成果:

乙方按所檢項目所用的標準、規範規定的時間如期完成相應的檢測任務。並在完成檢測後兩天內提供正式檢測報告一式叁份;可以根據甲方需要出具速報依據。

七、檢測取費及付款辦法:

1、檢測取費優先順序:

a、________省建築業協會規定的檢測項目收費標準;

b、國家相關檢測收費標準

2、檢測費結算方法:結算檢測費用=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確定的檢測費總和

3、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先支付乙方預付款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元),當檢測費用超出預付款後,每滿________元即結算付款(如有急需檢測報告,乙方應配合甲方工作,先領取報告),工程結束全部付清。甲方應及時支付檢測費款,乙方才提交檢測報告,否則乙方對檢測報告享有留置權或拒絕檢測甲方所送樣品。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税務發票。若非甲方另行書面委託,檢驗委託人即為甲方檢測費用全權結算代表。

八、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所有檢測項目均應填寫檢驗委託單,除現場檢測項目外,甲方應送樣品至乙方試驗室進行檢驗,樣品應滿足試驗要求;在乙方有資質承擔檢驗項目的情況下未經與乙方協商同意,甲方不得將該工程的檢測項目委託其他檢測單位檢驗。

2、按要求應進行見證取樣、送檢的檢測項目,應符合見證取樣的規章制度要求,並按________省建設廳瓊建質________號文件執行;同時向檢測單位出示見證員有效證件。

3、甲方要求乙方來現場檢測的項目,甲方提前二天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確定後及時回覆甲方。

4、甲方對所送樣品的真實性和代表性負責,對檢測報告有異議應在收到檢測報告後________日內提出,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收樣過程應符合見證取樣的規章制度要求,並按________省建設廳瓊建質________號文件執行。

2、乙方的檢測嚴格按相關標準、規範的要求進行,不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干預;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漏檢測資料。

3、乙方按規範規定的有關質量要求按時檢測,按時提交成果報告。

4、乙方要來甲方現場檢測的項目,乙方提前二天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確定後回覆乙方。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時付款,若逾期支付,甲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報告費用________%的違約金。

2、在乙方有資質承擔檢驗項目的情況下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該工程的檢測項目委託其他檢測單位檢驗的,本合同結算按第七條第1款執行。

3、若非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乙方逾期提交成果報告,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償付逾期報告費用________%的違約金。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送樣品失效或檢測結果無效,甲方重新送樣檢測後,該項檢測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並應賠償甲方樣品及交通費用。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協商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經雙方確認的檢驗委託單、設計圖紙、結算單等來往文件均視為本合同條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貳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該工程完工,且甲方結清檢測費用後合同終止。

十三、糾紛解決方式: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若協調解決無效,則通過工程所在地法院訴訟程序的方式解決。

十四、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1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當事人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

1.甲方為本次要修繕的房屋的所有人,有權對此房屋進行修繕;

2.乙方已取得國家有關機關頒發從事房屋修繕的許可證,為有權從事房屋修繕的企業,目前合法存續。 為明確雙方本次房屋修繕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合理、等價有償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決定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號的房屋一套,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來進行修繕,乙方同意進行修繕。

第二條 甲方保證其有權對上述房屋進行修繕。

第三條 乙方保證其具有房屋修繕的資格證照。

第四條 乙方本次為甲方的房屋進行修繕的範圍為_________;方式為_________;標準為_________(要詳細寫明房屋所須修繕的具體各部分以及對修繕方式和標準的'要求)。

第五條 乙方本次為甲方的房屋進行修繕的時間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第六條 本次房屋修繕的費用為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本次房屋修繕結束並經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將尾款_________元全部付清。

第七條 本次房屋修繕的原材料除附件二中所列的清單外,均由乙方全權採購並由乙方來負責提供,但甲方有權監督其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行業慣例。對於附件二所列的原材料,由甲方來提供(或由乙方按甲方在清單中的要求來提供)。

第八條 雙方約定由_________來進行本次房屋修繕的驗收工作,並向其支付規定報酬_________元。該部分費用由甲方來負擔。

第九條 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在____日內讓乙方進場工作,並協助乙方進行與修繕有關的工作。

第十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除

第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以及為處理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十二條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的約定,則每遲延一天,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但因甲方原因或有關政府行為或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本條的約定不免除乙方根據

第十一條應負擔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只有在發生了以下三種事情之一後才能變更:

1.雙方合意變更並達成書面的協議;

2.有關政府機關的種種行為使本次房屋修繕的行為必須修改;

3.不可抗力的情況使本合同必須修改。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發生以下事情方可終止:

1.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合同的履行並達成了書面協議;

2.有關政府機關的種種行為使本次房屋修繕行為不能進行或失去意義(如上述房屋列入了拆遷範圍);

3.不可抗力的情況使本合同必須修改。

第十五條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在開始協商後____日內雙方還未達成千致意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甲方簽字並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

建築工程合同1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築法》,《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及其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現將本工程的施工勞動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和安全施工,經雙方協商籤如下協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承包範圍;內牆抹灰

3、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面積 /平方米計算;

找口不除口,雙面計算。

4、等級;合格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現場向乙方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區域。

2、負責整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有監督權,糾正乙方人員的違規,違章行為,對不服從管理的.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清理出場。

3、負責技術管理工作及時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和驗收。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國家施工驗收規範施工,確保分部分項質量目標達到要求等級,如出現不合格項目,負責翻工材料費用;因乙方工程質量達不到預訂的質量標準,乙方應承擔甲方與業主間簽訂的總承包合同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按工期約定時間每完成一項分項工程,及時通知甲方人員,經甲方檢查確認後報業主及現場監理驗收簽證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每項驗收乙方人員必須參加,以便及時整改相應缺陷並承擔質量責任。

3、嚴格按照業主及工程監理提出的各項要求進行施工,接受其現場管理。

4、認真配合甲方辦理工程交工驗收工作。

5、承擔工程承包範圍內的全部費用,承擔安全管理的全部費用。不得拖欠勞務工資。

6、除業主及甲方原因照成不能正常施工外,乙方不得中斷施工,否則不與辦理結算。

7、凡乙方施工項目,保修內出現的問題。乙方必須在接到通知二日內及時維修,否則甲方有權動用其保脩金請他人修理。

第三條:材料共用與管理

1、甲方負責共用的建築材料應及時到位,不影響施工

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區域進行原材料加工製作。並教育其勞務人員愛護甲方所供材料,不得損壞浪費,一經發現,根據情節嚴重,處100-500元罰款。

3、乙方必須服從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臨時用電等各環節的管理規定,接受現場人員合理處罰。

第四條:施工安全管理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自身安全管理不力照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為確保安全生產,乙方必須設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對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加強安全措施和設施的防護管理,接受業主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和對安全生產情況作出的處罰。

3、乙方施工人員在抹灰工程施工時不得隨意架外亂扔東西,以免對架下人員照成傷害。落地灰應及時清理並用灰鬥吊到指定位置。抹灰表面應垂直,平整,應抹壓不少於兩遍以防出現裂縫。如不執行甲方有權給予處罰。

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禁止違章施工作業。嚴禁酒後施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第五條:工程結算及撥款

按施工進度,以面結算,按兩次撥款,工程完工後,付至總費用的90%,剩餘的10驗收後10日內付清。

第六條:其 他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揮,否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更換他人施工,其進度撥款只付款的60%。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合同1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1、承包事項:

2、承包方式:平米包乾,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

2,總價款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3、承包範圍:工程技術資料的填寫、收集、整理、組卷、歸檔、備案,直至竣工。

4、辦公用品歸屬: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紙張、辦公桌椅、資料櫃、筆、釘書機、釘書釘、尺、壁紙刀、膠水、資料盒由甲方提供,資料軟件由乙方承擔。

5、工作分工乙方要保證資料填寫、整理與工程進度同步,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組卷和預驗收工作。

①檢驗試驗: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負責原材料、試樣、試件的取樣及製作,乙方負責相關資料的填寫並送試驗室承辦檢驗試驗工作。

②資料編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各種圖、安全資料中有技術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師編制,所有報驗表、檢驗批表、驗收表、統表等均由乙方負責填寫。

③資料簽字由乙方找相關人員簽字,要求與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乙方負責收集檢查驗收所有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並整理歸檔。

6、結算地下室頂板結構封頂後付全部資料費的30%,主體結構封頂後付全部資料費的'40%,竣工驗收備案後付全部資料費的30%。

7、資料整理要保證驗收合格。

8、乙方進入現場要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並按規劃的路線行走,防止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4

發包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加快新農村建設,提供本村品味和方便村民生活,經村兩委會討論決定在本村安裝亮光工程,為確保工程質量,經供電部門推薦,村兩委會同意將該工程承辦給乙方安裝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____縣扶困項目新____鎮竹囮村路燈工程。施工地點:竹囮村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三、 工程造價按乙方實際施工工程量結算。單價參照相關定額及________市場信息價。

四、 工程支付: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後經驗收合格審核結果認定後____日內付清。

五、 工程質量要求:材料由____市供電所指定的經銷單位購買,安裝標準,要求以供電部門驗收為準。

六、 施工期限 35,開工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施工期間遇天氣等特殊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時竣工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七、 施工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好安全施工防護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在施工中發生一切共事故的,由乙方自負,費用由乙方支付。

八、 工程驗收:乙方施工竣工後,應通知甲方組織相關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甲方應該____日內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乙方無條件返工。

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十、 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逾期付款額日2%支付滯納金。乙方違約,未按時竣工的按逾期日期支付甲方日違約金200元。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承包方式:

四、 承包範圍:

五、 工程承包造價(金額大寫): 元整,¥ 元

六、 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日曆天數為60天。

七、 工程質量驗收及保修: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關規定,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方10天內組織驗收。發包方承包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後,發包方5日內按有關規定向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竣工工程質量備案。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過保修責任。

八、 工程價款及結算:工程進場3日內撥付 元,結構完成撥付 元,竣工撥付 元,扣除保脩金 元。

九、 爭議:發包方、承包方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密雲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 違約:發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一、 安全措施與責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補修質量缺陷的`過程中,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施工的規定,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標準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加強施工作業管理,配備必要的安全施工保護設施,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為公眾和其他人員提供必要的臨時道路,人行道防護棚及圍欄,夜間要設警告信號和看守,如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負責,發包人無任何責任。

十二、 合同份數:本合同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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