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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建築工程合同

(精選)建築工程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築工程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精選)建築工程合同

建築工程合同1

訂合同單位: :簡稱甲方

簡稱乙方

由於建築施工任務的需要,甲方將承建的 工程的分包 任務,委託乙方承包施工,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分工協作,互相促進的原則,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基本內容:

1、 承包任務的名稱、範圍及數量:

2、 質量標準、等級:

3、 合同價款:

4、 工 期:

5、 承包形式:

6、 材料供應:

7、 計算方法:

二、質量要求及管理:

1、 乙方對施工工程承擔包修責任,保修期為 年,保修期內出裂縫、滲水等等其它問題,均由乙方負責免費返修及承擔其它造成的經濟損失。

2、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理等單位提出的質量問題整改意見,同甲方、監理等單位搞好配合,對自己工作面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負全部責任。

3、 乙方負責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及其它工具均由乙方負責。

4、 乙方工人進入工地後,必須服從工地現場一切規章制度,乙方如不服從管理,甲方有權停工或終止合同,工程不予結算。

三、安全施工:乙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對於生產中可能出的.工傷醫療費和安全設施費用,甲方已綜合計算到工程合同價款中,因此而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四、工程款結算:

五、違約責任:

1、 乙方承包的分包工程,必須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標準,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的檢查檢驗,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的要求返工、翻修、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的損失。

2、 由於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連續超過 小時;不可抗力;經甲方代表確認同意後,可以推遲完工,非上述原因不能按合同完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合同規定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罰款 元。

六、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下列單據:

1、所有撥款單據

2、工程量清單

3、工程驗收證明

七、保修責任:乙方對施工工程承擔包修責任,保修期為 年,保修期內如出現出現裂縫、滲漏、等質量事故由乙方負責返修。

八、解決糾紛方式: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合同雙方簽章後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臨汾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合同2

發包方:

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將綠化工程的委託給乙方施工,簽訂以下協議

一、工程的內容包括市陳倉物流園區會展北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三條道路的綠化工程。以上項目均按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後預算總表所列項目、規格、備註、數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開工日期本項目工程的工期從月日起至日止,共30個日曆天

2、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三、工程的合同價款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的,則按實結算。

四、承建方式乙方對道路綠化工程的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的的苗木樣本,必須經雙方確認方可進料施工。

2、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發生的水電費用。

五、工程的付款辦法

1、竣工驗收合格後,向乙方支付工程的合同價款的90%.剩餘10%竣工驗收完成後支付。

六、工程的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園林綠化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範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並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施工過程必須作好記錄及隱蔽工程的驗收簽證。

七、工程的竣工驗收結算乙方於竣工後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並於驗收後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及《有關園林綠化標準》給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整改,並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費用。甲方在驗收合格後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並於三十三個工作日內結算完畢。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的質保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後合同即告終止。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應儘可能協商解決。可補簽有關協議,補簽有關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簽名: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名: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建築工程合同3

勞務分包人(以下簡稱甲方):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_______(工程)勞力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工期風險提示:

明確約定好工程期限有利於保障工程進度,是保證工程正常進行的必要條件。另外,承包方如果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相應的勞務報酬,勞務發包方也可以據此要求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另外,在涉及工程工期的訴訟中,由於不同的原因所造成工期延誤的法律後果是不同的,因此對於勞務發包方被支付勞務報酬的時間約定也會有所改變,在履行工程合同中,勞務發包方應當對可能出現工期延誤的情況要求專門制定制度作出書面認定,比如增加建設項目、增加工作量、提供原材料和其他條件的時間等方面的事項,以避免將來發生訴訟時無據可查。

1、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總日曆天數_______天;

2、主要節點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所承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招投標文件;

3、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或行業標準規範;注: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在合同中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上述順序解釋,不能清楚解釋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標準規範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2、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工作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3、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底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員予以清退。

4、及時提供由甲方供應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

5、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6、統籌安排、協調解決乙方施工人員生活臨時設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費用。

7、協助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後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損失及各種罰款。

3、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和承諾的管理人員、安全員(持證)保質保量到位。技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上崗,技工必須有職業技能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特殊工種必須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

4、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7、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合同所約定的條款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冊備案),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相關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後果。

8、為其施工人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

9、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10、甲方在資金暫時不到位,業主未能按時拔付工程款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響正常施工,不得聚眾鬧事,做到對甲方的諒解。

第九條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費用。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就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到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並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加強現場管理,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十條 材料、設備供應與管理風險提示:對於採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義務與責任承包人採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

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週轉材料實行調拔制,根據工程計劃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包括領用、保管、裝卸、退庫、辦理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的場內地點歸類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領用時的價格賠償。

3、材料按預算分折量對乙方實行限額領料,乙方應合理用料、注重節約。如材料使用超出預算用量,則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材料節約部分,由甲乙雙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條 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及單價。

2、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承包價格包括施工期間乙方的各類風險及施工人員工資和調遣費:小型機具費用;各類材料的場內二次倒運;自然氣候影響停水、停電、待料等不可預見工日費用;包括週轉材料的領用、裝卸、看護、保管、退庫;勞動保護用品費用(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安全網、防護欄杆、防護棚等);文明施工費用(包括上級部門對現場的各類檢查所發生的臨時用工);承包工程範圍內的配合測量放線、材料試驗、電工、機械設備維修和安裝拆卸配合用工;預防一般性自然災害所採取的措施用工費用。

3、本合同單價為一次包死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其它因素變化而調整變動。

第十二條 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____日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進度節點)結算勞務承包費,____日按合同價款結算完畢,交甲方財務部門作為支付勞務承包費用的依據。

2、甲方不預付乙方生活費用,勞務承包費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進度節點),付款時間為業主付款後,支付上月結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後付結算款的_______%,餘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驗收達到合同要求後付清。(結算款支付額以扣除勞務管理費後的數額為基數)

3、在每月的承包費結算中,應扣除乙方向甲方勞務公司應繳納_______%的勞務管理費。

第十三條 施工驗收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施工完畢,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通知驗收;甲方應當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後再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竣工驗收時,業主、監理等相關方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償維修,並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相關損失,不因先期已經甲方驗收而減輕乙方責任。

2、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費用另外協商)

第十四條 工程保修

1、保修範圍、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後按甲方要求內容和時間派人維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保險

1、乙方負責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保險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減少損失。

第十六條 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否則,雙方應在合同簽訂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解決。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條 合同履約保證金

1、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約保證金所含內容應包括本合同內所定的各項批標及投標文件內的承諾條件,如:工期、質量、安全、環境保護、文明施工、施工高峯期所到位人員數,農忙季節的人員數量,支付農民工資,遵紀守法等。若達不到以上內容所規定的要求,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額;若發生嚴重違約或給甲方造成無法挽回損失的,沒收全部保證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後,乙方按雙方所簽訂合同的內容完成,經有關部門驗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要求,則甲方在____月內返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標準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當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沒有相應標準時,執行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採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誤的工作時間相就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解除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業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業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第二十條 合同終止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業成果,並經竣工驗收合格後;保修期滿未發生質量問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二十一條 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後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於 年 月 日已簽訂“秀美夏涼生態家園”示範村房屋工程合同,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在已簽訂的合同不完善條款中,增補新的.條款,經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增補條款如下,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所抵給乙方銷售的房屋從前排一號起按順序抽籤,由甲方安排給乙方銷售。

二、原簽訂合同中檢測費問題:鋼材、水泥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品牌施工(指定品牌、華新水泥、鄂鋼鋼材),其所徵檢測費由甲方承擔,如乙方自行更換品牌,其所徵檢測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其它費税。

三、保險費:乙方必須從簽訂合同之日,進施工現場前,無條件的買足職工保險費(所買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四、甲方所抵給乙方銷售的房屋,乙方一年內沒銷售完,在乙方願意情況下,甲方按550元/平方米收回並現金支付給乙方。

五、乙方的建築的資質由甲方提供,但乙方必須承擔費用5000元整。

六、以上補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5

_________(簡稱甲方),與_________(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項目合同、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範圍:本合同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在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後六十(60)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主機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餘額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1%計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後,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並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藉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並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並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合同第10條規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保證工程質量良好一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合同附件應視為本合同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提供及定期對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一年,每六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本合同按雙方所籤日期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地址:_____

郵編:_____

機構名稱: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6

訂立合同雙方:

甲 方:

乙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監控工程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概要 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監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統所需的相關設備及部件,並由乙方負責系統的安裝、調試以及開通後系統運行的技術服務。

第二條 技術要求 該安防監控工程具體技術要求是:佈線規範 布點合理 圖像清晰 操控簡便 本地實時儲存錄像資料 回放錄像 方便錄像資料提取備份

第二條 設備要求及設備清單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設備應當是全新產品。 設備清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1),設備清單應當與《預算書》(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2)所載明的設備完全一致,該設備清單由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併予以確認。

第三條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款總額為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為:

1、本合同簽定後____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作為預付款,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2、本合同附件一所載明的設備到位並經甲、乙雙方驗收確認後,甲方應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即 元整,大寫:人民幣 整。

3、乙方對工程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乙雙方相關人員組建驗收小組負責工程的驗收,驗收合格後,經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在____日內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 %),剩餘工程款總額的 %做質保金,保修期________年屆滿後 5 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設備、部件及其運輸、安裝、調試和設備保修、維護費用,但不包括經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預算外工料費用。 經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預算外工料費用,雙方應在工程完工後另行一次性結清。

第四條 工程設備的驗收

1、甲方付清預付款後,乙方應及時將工程設備及其部件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驗收後應予確認並負責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訂時間將工程設備及其部件運至指定地點時,甲方應即時接收並妥善保管全部貨物。

第五條 工程安裝、調試 甲方付清總工程款的( %)後,應負責提供系統安裝和調試的必要條件,做好施工方的現場協調工作,積極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 條件具備後,甲方通知乙方開始施工。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 )日內將工程安裝完畢,在安裝完畢後( )____日內調試完畢。 系統安裝、調試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技術要求的,應立即返工直到達到標準。

第六條 技術支持及服務

1、在系統正式投入施工後,乙方保證派遣專業技術人員按施工的不同階段指導實施,並保證進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裝調試應嚴格按規程進行,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4、乙方為甲方培訓操作人員。

第七條 驗收和移交 系統調試開通壹周內,甲乙雙方主管部門組成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雙方各指派2名人員組成,驗收小組對系統作全面驗收,驗收合格後 各方簽字確認,並由乙方移交給甲方。乙方應當在甲方付清總工程款的97%後( )日內將工程移交給甲方使用。

第八條 設備保修 設備質保期為兩年 , 維護期為________年

1、出現簡單技術問題時,乙方應提供電話諮詢。

2、電話諮詢無法解決的,對複雜技術問題,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現場服務重大技術問題應在48小時內到現場服務。

3、系統開通後________年內如出現使用故障,乙方負責維修,如故障是因人為或意外引起的,需調換的.設備或零件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維修。 4 、設備保質期內 超出維護期乙方收取適當的人工費用及交通費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工程的規模、設備規格、安裝地點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總額的 %。 (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場地等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期間的損失。 (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款額和預期期限按照------方償付違約金; (

5)、甲方拒絕接收設備和部件,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的來往運費及額外產生的倉儲費等乙方實際所發生的損失; (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設備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提供的設備不符合技術要求。

(2)、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技術要求交付工程。

(4)、未提供設備保修服務

第十條 責任的免除

1、因不正確的保管、安裝、使用、操作等行為引起的產品乃至系統問題,均應由本方承擔責任。

2、發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均應當免除對方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損失擴大的,由該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並由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設備保修、維護期屆滿之日終止。

第十三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7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招標文件和本工程情況,共同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為: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分包單位的共同合同。分包單位必須服從承包單位的管理領導,為總包單位負責。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範圍:商業會所包括:分水器前一個過濾器、兩個閥門及分水器以後的地暖管鋪設、發泡水泥保温層的施工及系統試壓。_____樓不包括分水器前一個過濾器、兩個閥門。

二、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三、承包價格:_______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元。分包工程量及分包價格見附件。

四、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①完工後按實鋪面積據實結算。

②完工後付承包價格的75%,資料齊全驗收合格後付到結算總價的95%。質保期為兩年,下餘5%為質保金,期滿無質量問題一次付清(不加息)。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合格。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圖紙要求和有關規範進行施工,接受甲方和監理的管理與監督。

2、乙方應按照甲方指定的供應商及品牌購進材料,嚴禁私自使用非指定的品牌材料。材料進場後要及時報驗、未經報驗不得使用。

3、乙方按設計要求完成系統施工,經試壓合格後,甲方或監理應在驗收單上簽字。

六、工期:乙方及時與土建施工單位協商地暖開工日期,歷行施工天數______天。

七、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1)、為乙方協調與土建施工方及各方面的關係和材料堆放場地、庫房、用水用電等。根據工程進度促使土建施工方及時做好地面找平、防水層、地面清理垃圾和積水等,為地暖施工提前創造條件。

(2)、為乙方提供圖紙、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3)、督促土建施工方按乙方要求及時進行地暖充填墊層,不得使用振搗器。

(4)、負責組織竣工驗收。按規定為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及監理的管理及監督。遵守土建施工單位的一切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圖紙規範進行施工、按期、按質、按量完成工程任務。

(2)、按甲方指定的品牌材料進行採購、運輸、保管,完工後做好成品保護,現場丟失材料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配合土建施工單位澆注充填層的施工。

(4)、乙方應做到文明生產、安全施工,出現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5)、因施工質量或材料不合格造成滲漏,其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其他人為造成的`滲漏不承擔責任。

(6)、竣工驗收合格後,除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外還應按户數提交“地暖工程注意事項説明書”。

(7)、工程保修兩個採暖期,在保修期內出現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在4小時內儘快進行維修。逾期甲方可自行或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價款的2‰違約金;乙方未按約定工期交工的,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的違約金。

九、未盡事宜協商解決。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3份,乙方2份,分包方各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簽字

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8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承接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將房屋建築工程總承包轉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將位於工程項目全部一次性轉給乙方,由乙方自行建設獨立管理,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2、乙方執行甲方與業主方簽定的合同,如需更改,在轉包成功前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與業主方協商修訂。

二、轉讓相關費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業主方所交保證金______萬元(______元),由乙方承擔。簽定合同後乙方即向甲方以定金方式支付______萬元整(______元),十個工作日內再交______萬元(______元)。 該保證金在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層、地面主體結構四層樑、板、砼、澆、筑後由業主方一次性退還乙方。如業主方以其他理由拖欠此保證金,由甲方先墊付此保證金給乙方;因質量問題引起的拖欠,甲方概不負責。

2、甲方前期投資建設的板房和其它費用,由甲方和乙方清理單據,乙方另行計價給甲方。

3、乙方進場後____月內交管理費(税後)______萬元整(______元)給甲方。

4、甲方在業主方承包的單價按04定額上浮5%,甲方轉包給乙方按04定額上浮3%,其中2%仍歸甲方所有,乙方在業主方支付進度款中按比例付給甲方。

5、甲方原掛靠興____市天壽建築公司,管理費為總承包費的______%,轉包成功後由乙方繼續履行此義務。

三、税費和保險費 工程已全部轉給乙方,應由乙方按國家規定交納各種税費和各種保險費,甲方不負任何費用。

四、工程進度及竣工款

1、乙方完成地下室二層、地面主體結構四層樑、板、砼、澆、築15個工作日內甲方按實際工程進度款的60%付給乙方,時間為次月____日前。

2、工程完工後甲方支付乙方該項目工程總造價的______%進度款。可轉帳或現金支付,甲方不得以承兑匯票到銀行其它的.票據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間______個工作日內。

3、每次拔進度款,付帳後____日內乙方開據相應的金額發票給甲方。

4、工程竣工驗收後的30天內辦理完工程結算,____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達到結算的總價的97%,保留3%為保脩金,保脩金期滿____月內全部退還給乙方。

五、成立支公司

1、甲方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應在六枝成立______公司。

2、成立支公司的目的是便於管理和交納各種税費。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交給甲方的______萬元(______)定金,乙方違約甲方不退還;如甲方違約,雙倍賠償乙方。

2、乙方進場後如乙方資金不到位,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權清退出場,並按工程的破方結算。

3、乙方建設工程投資到位,且按時保質量完成工程量,而甲方不按第四條第

1、2款按時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造成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應由甲方賠償乙方。

七、其他

1、本協議不完善的事宜,甲乙雙方另外補充條款,完成合同的真實性、更加便於合作。

2、信息費按甲乙雙方承諾支付。

3、有關本合同或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項目合同簽定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介人一份。三方簽字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9

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內容:_____承包範圍:包工包料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40天質量等級:合格合同價款(大寫):

第二條圖紙

一、圖紙提供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二、圖紙提供套數:兩套

第三條駐工地代表

一、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二、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無

三、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四條甲方工作

一、乙方施工所需要的場地,由甲方在乙方進入現場前三日內清除乾淨,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施工現場遺留的問題。

二、在乙方進入現場前三日內將施工所需要的水、電源、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施工現場內指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施工期間所需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

一、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進行施工。

二、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施工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法人授權委託書。

三、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進度計劃的時間和份數:乙方進入現場二日內,一份。

四、負責在交工前清理施工現場。

第五條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對施工質量的檢查,如因質量問題需要乙方返工、修改,乙方應承擔由返工、修改而增加的費用;如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第七條驗收標準:

一、按照建築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300-20__驗收。

第九條工程價款與支付

一、總造價: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日起,甲方支付給乙方總造價40%預付款。

2、施工進度完成80%支付總造價35%工程款,驗收合格再支付總造價20%工程款。

3、一年後支付總造價5%質保金。

第九條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一、乙方採購材料、設備的要求:經甲方代表驗收達到質量標準後方可投入施工。

二、材料要求:

第十條竣工驗收

乙方提供驗收報告的時間:工程竣工驗收後二日內。

一、工程竣工後,由乙方於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三日內,向甲方代表提交結算報告,並由甲方代表批准。

第十一條保修

一、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為壹年。

二、由乙方提供的工程安裝,因產品及施工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二日內派人修理。

第十二條爭議

在履行合同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其解決的程序為:自行調解、申請、提出起訴,在爭議未果之前應保持施工連續,同時甲乙雙方都要保護好已完工程。

第十三條安全施工

一、在施工期間,由乙方自行承擔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廠規廠紀。

第十四條其它

一、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二年。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三、本合同內的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另籤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名稱:

開户銀行名稱: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建設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施工單位)

甲方將坐落在(地址)的(工程名稱)土建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在招投標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制定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內容:(除了寫明主體土建內容外,還應該寫明附屬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給排水和電器安裝)。

第二條工程造價決算方式:

1、工程造價計算公式:工程造價(______定額直接費材料差價)215;(1______%)。即按實際完成工程量,套用《______定額》計算直接費,加上施工期間相對應的《______市建設工程造價治理信息》信息價計算出的材料差價,另外取______%綜合費為最後決算價(人工費和機械費不另調整)。

與本項目主體工程相關的所有輔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價計算公式決算。必須全額以建築統一税務發票進行結算付款。

本工程輔助的水電安裝工程按(約定套用的定額與費率)結算。

2、工程量計算依據為: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圖紙或聯繫單、隱蔽工程量簽證、其他工程量增減聯繫單、本工程輔助工程聯繫單。

第三條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開工後,乙方一週內拿出預算。甲方接到預算後一週內完成預算審核,憑審核後的預算造價付備料款30%,以後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進度款,並扣回備料款。實際完成工程量(即工程進度)由甲方現場治理員確定,如乙方有嚴峻異議的,雙方可以根據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參照審定後的預算書進行計算確定。工程竣工時,進度款不超過預算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審核決算後一個月,付足工程款的95%,其餘5%作為質保金,滿________年後付清。每筆工程款必須全額憑建築統一税務發票進行付款。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正式發票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好付款審核手續,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開工通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工期,到竣工並通過甲方預驗收之日止,計算實際工期。工期為______天。工期每延誤一天處罰______元(從履約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須在不可抗力終止後24小時內經甲方代表簽證認可後方可順延工期。

2、乙方在簽定合同時,應該按照合同的總工期要求,制定施工進度表(即分階段工期計劃)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於乙方施工治理不力,施工進度緩慢,分階段工期延誤天數超過施工進度計劃35%的,甲方有權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後,按本合同

第三條的相關條款結算並處罰。分階段工期延誤天數未超過施工進度計劃35%的,每延誤一天處罰______元,不抵扣總工期處罰。

第五條施工組織治理:

1、甲方委派為本工程治理負責人,委派為本工程現場治理代表,並代表甲方進行現場施工治理和監督,二人共同負責隱蔽工程的驗收簽證、隱蔽工程量的簽證、工程圖紙變更的簽證、工程量增減的簽證。未經上述二人共同簽字,所有簽證無效。

2、乙方委派為項目經理,指派為現場施工員,乙方的施工員在整個施工期間必須在現場從事施工治理,並全權代表乙方進行現場施工治理和所有簽證手續的簽字。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換施工員;乙方施工員不聽從甲方指揮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換施工員,乙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工程質量監督

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現場治理代表(或委託監理公司)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

①砼必須進行隨機取樣做試塊試驗,建築用的`鋼材必須做好抗彎抗拉試驗,試壓費、試驗費由乙方負擔;

②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時,先由乙方自檢,並在驗收前12小時以內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現場代表驗收,經甲方工程負責人和現場治理代表以及監理人員質量驗收合格或確認數量並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方可進行隱蔽和繼承施工。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終止合同,並作違約處理:拒絕或干擾甲方進行質量抽樣檢查的;隱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驗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後仍然不合格的;

3、鋼材,水泥等主要建築材料沒有質保書或經過抽檢不合格,而繼續用於施工的;

未經甲方和設計部門同意不按圖紙施工的;不服從甲方整體工程協調、施工過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揮的;乙方因違反上述5條而被終止合同後,乙方已經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

第四條決算後,乘以80作為應付工程款,其餘20作為彌補甲方損失,並處沒收全部合同履約金。

第七條施工現場管理責任乙方對現場管理,安全生產,保衞等工作負全部責任。所有安全事故責任乙方自負。如果違章施工,甲方有權制止,制止不服從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按本合同

第三條的相關條款結算並處罰。

第八條合同履約金及違約處罰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交履約金萬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一週內退還乙方(剔除處罰款)。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乙方有明顯延誤工期或有嚴重偷工減料等質量問題,且不採納甲方建議又不積極採取措施的,甲方有權終止執行合同、並沒收履約金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但尚未構成嚴重違約的,每次處以200元的罰款,從工程決算款或履約金中扣除。

第九條前期要求:

乙方在開工前、必須與甲方和設計部門進行施工圖交底,並向甲方遞交《施工計劃》,《施工組織》,《施工質量保證書》,《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另行補充條款。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

建築工程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

3.工程內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羣體工程應附承包方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4.承包範圍:

(1)_________。

(2)應註明是否包括土建、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6.資金來源:_________。

7.批准文號:_________。

8.業主或主管單位: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條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定合同後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四條工程造價: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其中:

材料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人工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管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設計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第二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五條詞語涵義

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方:指與承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2)承包方:指與發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託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2.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條的全部文件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和圖紙。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文件。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直接用於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文件: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發包方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

3.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並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於施工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設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後進入施工場地。

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託監理人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後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合同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6.其他詞語

(1)施工場地(或稱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於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

(3)天:指日曆天。

第六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5)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設計文件:發包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承包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説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進行設計,承包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發包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發包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承包方應接受並執行。

4.合同文件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範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八條技術標準

雙方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和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供一式兩分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同發包方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方認可後執行。發包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第九條語言文字、適用法律和聯繫方式

1.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説明本合同。

2.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聯繫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十條聯絡

1.聯絡以書面形式為準: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繫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覆: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及時發出和答覆,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亦不得無故拒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後果負責。

第十一條圖紙

1.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方提供圖紙。承包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發包方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承包方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2.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方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方。

3.承包方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第三章雙方責任

第十二條工程師

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2.發包方派駐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

4.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6.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負責監理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方。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方發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方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方發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的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方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1)承包方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的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方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方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第十四條項目經理

1.項目經理: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2.承包方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3.項目經理按發包方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或第三人,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並徵得發包方同意。後任繼續先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5.發包方可以與承包方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第十五條發包方代表

1.發包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發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發包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應於發包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發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承包方要求已被確認。承包方認為發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發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發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異議,但發包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發包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承包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發包方代表易人,發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簽字後送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發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發包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發包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發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發包方工作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承包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發包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承包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發包方代表:發包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發包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發包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承包方。發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佈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包方發佈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十八條承包方工作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發包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承包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發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承包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衞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佈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發包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第十九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發包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承包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發包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發包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發包方並通知承包方。

5.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發包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6.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四章交通運輸

第二十條交通運輸

1.場內施工道路

(1)發包方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並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並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人使用。

2.場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税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樑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並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樑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件數、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4.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責任: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負全部責任,並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5.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亦適用於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二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承包方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説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發包方審批,發包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發包方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承包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發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髮包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發包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承包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並報發包方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進度計劃

1.承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條款約定的時間預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方應按照發包方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承包方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行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二十三條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方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方。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遲開工日期。發包方賠償承包方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3.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管理意見。承包方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方實施工程師作出的管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管理意見,或收到承包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方可自行復工。因發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方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五條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方未能按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程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承包方在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章質量與驗收

第二十七條檢查和返工

1.承包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發包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發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發包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

2.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3.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除此以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八條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4.本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為:_________

5.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如不服調解,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三)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九條試車

1.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方準備試車記錄。發包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發包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發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3.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負責修改設計,承包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發包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4.由於設備製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承包方採購,由承包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方採購,發包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5.由於承包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發包方承擔。

7.發包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三十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和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和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條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工地的治安保衞、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文明施工事項。

1.發包方應負責與當地公安部門協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託當地公安部門,建立一個現場治安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衞事宜,負責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衞職責。

2.發包方和承包方應教育各自的人員遵紀守法,共同維護全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各自管轄區(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第三十二條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三十四條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

第八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三十六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應當在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方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第三十七條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向承包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方不按約定預付,承包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方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方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3.發包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可向發包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4.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章計量與支付

第三十九條計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為履行合同應當完成的和用於結算的工程量。結算的工程量應是承包方實際完成的並按合同有關計量規定計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計量

(1)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計量辦法,按月對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進行準確計量,並在每月末隨同月付款申請單,按《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分項向監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報和有關計量資料。

(2)監理人對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報表進行復核,以確定當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問時,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員與監理人共同複核,並可要求承包方按規定進行抽樣複測,此時,承包應指派代表協助監理人進行復核並按監理人的要求提供補充的計量資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參加複核,則監理人複核修正的工程量應被視為承包方實際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4)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與承包方聯合進行測量計量,承包方應遵照執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單》中每個項目的全部工程量後,監理人應要求承包方派員共同對每個項目的歷次計量報表進行彙總和通過測量核實該項目的最終結算工程量,並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補充計量資料,以確定該項目最後一次進度付款的準確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員參加,則監理人最終核實的工程量應被視為該項目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3.計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各個項目的計量辦法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4.計量單位: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均應採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5.總價承包項目的分解:承包方應將工程量清單中的總價承包項目進行分解,並在簽訂協議書後的28天內將該項目的分解表提交監理人審批。分解表應標明其所屬子項和分階段需支付的金額。

第十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四十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四十一條發包方提供材料

1.發包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發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承包方,承包方派人與發包方一起驗收。無論承包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發包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不按規定通知承包方驗收,承包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發包方負責。

2.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發包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發包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發包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發包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發包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發包方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3.承包方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發包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四十二條承包方供應材料

承包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發包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發包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承包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十三條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承包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發包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第十一章工程變更

第四十四條工程設計變更

1.施工中發包方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方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方的直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方承包方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第四十五條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價款變更

1.承包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2.承包方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十二章驗收與結算

第四十七條驗收

(一)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管線,防水層及吊頂基層等隱蔽工程驗收;

2.油漆、面層塗料施工前驗收;

3.竣工驗收。承包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發包方進行各階段驗收,各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八:工程驗收單)。若發包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時參加驗收,承包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它損失均由發包方承擔;

(1)工程驗收,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二十四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代表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時,承包方承擔支出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二)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2.發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方修改後提請發包方驗收的日期。

5.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1款至4款辦理。

7.因特殊原因,發包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方不得使用。發包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三)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發包方代表已經批准,承包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四十八條竣工結算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後28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

建築工程合同12

甲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區新XX自住房的建房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建築材料,包括:建築用水、用電、紅磚、水泥、沙、碎石、鋼材、鐵釘、扎絲、安全網等一切建築材料;乙方提供勞務、施工技術、施工工具、施工所需的木料、板材及生產、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組織、管理工人,指揮工人施工,施工人員的生活由乙方妥善安置,乙方及其施工工人與甲方不存在僱傭關係,乙方及施工人員就餐、飲用水、煙等均自理。施工工人用工合同及工資由乙方負責,如有勞資等用工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須負全責並處理好。

二、 施工範圍:

在甲方一棟自住房三層基礎上再承建三層,一層毛坯房約1002(以實際面積計算)。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或圖紙進行施工(如有更改,雙方應提前協商),承建結果以甲方實際情況而定,如出現其他情況甲方可以就此工程的一個階段做為結束可以終止施工(如主體建好、外牆裝修內部毛坯、全部建成並裝修完工);乙方接受承包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施工。

三、承包工程內容及金額:

按滴水平方面積計算,毛坯房三層按叁佰叁拾圓整(330.00元)每平方米結算,乙方工程含吊所有建築材料、搭排山(協助圍網)、做板面、樓梯、砌內外牆、外牆貼瓷片、內牆過水泥沙漿、安裝排污管道、協助鑽孔、建築垃圾清理至一樓墊底。其他:泵車費用甲乙雙方各付一半;甲方應付原三層搭排山人工竹架款,按排山面積每平方柒圓整(7.00元)結算;甲方應付原三層外牆貼瓷,每平方按牆面面積計算,門窗不除,每平方叁拾圓整(30.00元)結算;甲方應付訂網人工費共陸佰圓整(600.00元),如甲方有協助做就減少貳佰圓整(200.00元);甲方按每倒好一層板面補助人工加餐伙食貳佰圓整(200.00元)、倒板面時每個人工一包煙、一瓶水;最頂層樓梯間按每平方貳佰叁拾圓整(230.00元)的百分之七十結算(以曾來方屋主的'樣式做);協助完成天面四周截水牆;天面欄河砌紅磚不計,有貼瓷片按每平方伍拾圓整(50.00元)結算。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裝修完工

四、

五、六層按叁佰捌拾圓整(380.00元)每平方結算,在原來毛坯房基礎上增加如下項目:四層房間和廳地板,規格為60 c 60c,廳地板規格為80 c 80 c;房和廳牆面貼瓷片1.2米高,規格為25c40c;廚房衞生間牆面貼瓷片至頂,需要做防水工程。

五、六層房間地板規格為60 c 60c,貼地腳線;廳地板規格為80 c 80 c,廳牆面貼瓷片至頂;廚房衞生間牆面貼瓷片至頂,需要做防水工程。樓梯牆面貼瓷片1.6米高;協助安裝門窗等裝修;天面另計。甲方需要另行增加工程,雙方協商定價。

四、施工工期:

按毛坯房建築工期自公曆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工期前後不超過 天;全部裝修完工甲乙雙方具體協商。乙方應按時

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按總工程款每天扣除1%的費用。

五、付款方式:

甲方按每層倒好樓面後五天內付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給乙方;砌磚完,付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給乙方;其他工程款按工程進度的80%付款,工程完工結算所有工程款。總工程款拖欠不得超過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拖欠時間最長不超過________年(________年),如甲方經濟許可應提前付款。________年內甲方房屋出現有工程質量問題,乙方須重新修繕。

六、施工安全: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乙方應在工地安裝一切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不得違法違規操作,確保施工人員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的賠償責任。由於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施工人員以外的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失,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如遇當地有違建執法,造成乙方建築用具被沒收、拖走,甲方應給予賠償。

七、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____日 期:____日 期:

建築工程合同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工程設計人:

施工隊負責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____市裝飾裝修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內容和施工方法以甲方簽字確認的設計圖紙、乙方工程預算及工藝説明為準。

1.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餘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總價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

1.6雙方約定,本工程價款,以下列第_______項方式結算:

(1)以設計圖紙所含項目、預算一次性總包,甲方無須支付超額部分款項。

(2)預算單價不變,按實際發生並經甲方確認的工程項目結算。乙方工程結算,除去甲方要求變更的項目,其結算價不應超過預算價的百分之_______。

第二條工程監理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應當與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公司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及工程監理的內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需配合監理公司的工作。

第三條施工圖紙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條甲方義務

4.1甲方應在裝修開工前告知物業管理單位及相鄰權利人,並辦好相關審批手續。

4.2甲方應在開工前____日,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X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X歸堆、遮蓋等。

4.3施工期間甲方提供自來水_______度(水錶起始度數_______度),電_______度(電錶起始度數_______度),超過部分由乙方支付。

4.4甲方涉及建築主體、承重結構、設備管線等變動的,需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4.5施工期間甲方仍需使用該居室的,應協助做好非作業時間的保衞、消防等項工作。

4.6甲方應參與裝飾材料及工程質量的驗收。

4.7施工期間甲方負責做好相鄰住户的解釋工作並督促乙方做好公共走道的衞生清掃工作。

第五條乙方義務

5.1乙方應將有關政策法規、規範及驗收標準事先書面告知甲方。

5.2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材料、工程預算、施工工藝、工程保修等提出詢問,乙方應當做出真實、明確的答覆。

5.3乙方應嚴格按設計圖紙做好工程預算,不得故意漏項。工程預算必須標明材料品種、品牌、材質(天然或者人造材料)及工藝説明,並經甲方簽字確認。故意漏項是指:乙方在工程預算中主觀故意漏報施工項目,以低價吸引甲方,開工後採用變更或增項手段提高工程造價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情況:

①項目在設計中包含,但預算中不報;

②應做防水或找平層,預算不報防水或找平層價格;

③水電項目不分項和明細報價,只報一個總價,開工後隨意加價;

④不註明材料品種和材質,以低價材料冒充高價材料,以人造材料冒充天然材料;

⑤低報項目單位面積或數量,開工後增加單位面積和數量;

⑥木門、櫥櫃等木製品不報五金配件等。乙方在預算書中告知甲方的,不屬於故意漏項。

5.4乙方應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施工。

5.5乙方應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X,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6乙方應妥善保管好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有遺失或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5.7乙方應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後及時清掃施工現場及受其影響的公共走道。

第六條工程項目變更工程項目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並及時附上經甲方簽字確認的變更圖紙,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及變更圖紙,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依據。

第七條材料的提供

7.1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時,應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説明書、質保書、環保檢測證明,由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7.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時,應通知甲方,並向甲方提供相關説明書、質保書、環保檢測證明,由甲方驗收並簽字確認。

7.3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325-《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和國家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的相關標準,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對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可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8.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應順延。

8.4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質量標準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按gb50210-《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327-《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和gb50325-《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執行。施工過程中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雙方可聘請具有資質證書的質量鑑定機構對工程質量予以鑑定。經鑑定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鑑定費用由乙方承擔;經鑑定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鑑定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工程驗收

10.1雙方約定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鋪設工程階段驗收;

(2)瓦、木工程階段驗收(牆地磚、小型砌體、粉刷、木製品等工程項目);

(3)油漆工程階段驗收(牆、頂面乳膠漆,木器漆、牆紙等工程項目);

(4)工程竣工驗收。在進行工程階段驗收時,雙方應注意隱蔽工程質量。包括:防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鋪設、吊頂內吊筋、龍骨等。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雙方應在____日內填寫工程階段驗收單。

10.2在竣工驗收前,對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按下例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進行檢測;

2.不進行檢測。室內環境污染物檢測,應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後,工程交付使用前進行。檢測機構必須具有相應資格,檢測時,雙方均應到場。雙方約定,檢測結果符合gb50325-《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的規定(室內環境污染物限量標準見附表1

1),檢測費由甲方承擔;檢測不合格,檢測費和治理費由乙方承擔。檢測室內環境污染物時,由甲方自行採購的傢俱、窗簾等含有污染源的物品不得進入工程現場。

10.3如進行室內環境污染物檢測,乙方應在檢測合格後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不進行室內環境污染物檢測,乙方應在工程完工後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10.4甲方應在收到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後____日內組織驗收。

10.5驗收合格由甲方簽字確認。驗收不合格,甲方應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應在____日內完成整改,重新提交驗收報告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費用(包括材料費、施工費等)。

3.4條款支付違約金。甲方在約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又不提出整改意見,視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期為竣工日期,甲方應從竣工次日起承擔____元天的工程保管費。

10.6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應簽訂補充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甩項是指:個別工程項目由於甲方所購設備不能及時到位的原因,不能按時完工,但又不影響工程竣工驗收的項目。

10.7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圖紙。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紙的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____份,圖紙種類有:

①電源控制線路竣工圖紙;

②弱電控制線路竣工圖紙;

③冷、熱水管輔設安裝竣工圖紙;

第十一條工程保修

1.1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乙方施工的下列工程項目保修期為:

(1)衞生間牆、地面防水及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和牆面防滲漏項目為________年(不得低於________年);

(2)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________年(不得低於________年);

(3)裝飾裝修工程項目為________年(不得低於________年);

(4)木地板、廚櫃________年(不得低於________年);

1.2甲方提供的裝飾材料設備的保修,由甲方自行負責。

1.3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後____日內派人維修,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除外)。

1.4乙方應在工程保修期內,對施工項目產生的工程質量問題進行維修。兩次維修仍不能達到質量標準的,乙方應當負責更換,不能更換的,應當賠償損失。

1.5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和工程款支付

2.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工程量清單報告,甲方應在接到報告____日內通知乙方,核實竣工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甲方收到竣工工程量清單報告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進行計量,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被甲方確認,作為工程款結算的依據。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核實,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乙方超出設計圖紙範圍且未經甲方簽字確認而增加的工程量,以及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而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竣工工程量經甲方確認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工程款結算清單,並將有關資料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____日內如未提出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款結算清單並簽字確認。

2.2雙方約定按以下步驟支付工程款。

(1)簽訂合同後____日內,支付工程款總額的百分之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鋪設工程階段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支付工程款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瓦、木工程階段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支付工程款總額的百分之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款總額的百分之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並於____日內辦理房屋移交手續。

2.3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3.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2未辦理房屋移交手續,甲方不得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造成的損壞由甲方承擔。

3.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按__________元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告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____日後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按__________元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可向乙方發出催告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____日後仍未完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5乙方在工程預算報價中故意漏項,所增加的工程造價由乙方自行承擔。

3.6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室內環境污染物檢測不合格,乙方必須進行綜合治理。

3.5條款支付違約金。

3.7乙方在所提供的材料中存在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不符合雙方約定材料等欺詐行為的,乙方應當以材料價款的一倍給予甲方賠償。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可以通過雙方協商、人民調解或向裝飾裝修主管部門及其管理機構投訴等方式解決,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其它約定

5.1工程施工產生的廢棄物,由乙方負責運到甲方(或物業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

5.2施工期間,甲方將居室外門鑰匙__________把,交給乙方保管。房屋移交時,甲方提供新鎖__________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5.3施工期間,在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九時至次日七時之間,乙方不得使用產生噪聲或者振動的工具進行施工作業。

5.4由於乙方施工不當,造成甲方相鄰權利人的牆體損壞、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等,乙方應當及時修復。造成損失的,由甲方先行賠償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5.5工程竣工交付甲方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工程質量保修卡(單),承諾保修期內的義務。

5.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附則

6.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6.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非法轉包或者分包。

6.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部門_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4

建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自治區有關條例有關規定,明確雙方建築勞務合同的權利義務,和違法亂紀的責任,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承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

工作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日曆工作天數為_______天。

六、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質量評定標準》本工程達到質量評定_______等級。

七、面積金額結算

八、付款方式:乙方進入現場後預付_______%,不得無故拖欠,餘下的費在_______工程竣工後_______日內一次計算付清給乙方。

九、乙方責任

1、所承包施工項目的.機械、架材、模板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聽從甲方的指揮,嚴格按圖施工,必須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3、乙方務工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不允許違章作業。

4、因施工操作原因造成的質量不合格返工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雙方分清責任。

5、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接受交底記錄。

十、雙方提供

1、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藍圖一套。

2、甲方應向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住房、廚房、廁所等設施。

十一、雙方約定

1、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應分清責任,分清主次按雙方承擔責任大小,由責任方承擔。

2、承包人施工開始前,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3、住宿和食堂要保持良好的環境衞生,對施工人員要經常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施工現場禁止喝酒、鬧事、、打架鬥毆、防止偷盜,違犯規定的按罰款處理,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未能按照合同條款履行,所造成的一切經濁損失,由違約方自行承擔,按勞務工程承包總造價_______%賠付對方。

十三、爭議解決

在施工中,如有圖紙變更等其它事宜,按變更工程量,按市場價另計費,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未盡事宜

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條款與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項目執行完畢,該合同自然失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固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固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5

甲方:劉___、孔______(僱主)

乙方:(車主)

甲方僱傭乙方自卸翻斗車(噸位20噸以上),在錫盟東______進行二級公路施工。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平等互利,雙方自願的.原則下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僱傭乙方車輛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3個月為期限。

二、在合同期限內,乙方負責甲方承包道路土方運輸任務,乙方費用一切自理,並要保證車輛、人員安全施工,按期保質完成項目部施工任務。車輛、人員要服從項目部,甲方管理人員的統一調配指揮,不得無理取鬧,不得中途無故撤走車輛,否則不予結算工程運費。

三、甲方支付乙方車輛運費價格人民幣0.70元方公里,視盟工路工程局項目部撥款情況分期結算支付,在施工期間,保證車輛燃油消耗(燃油款從運費中扣回),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生活費,車輛修理費的定期支付每月貳萬元(________元),剩餘運費款完工後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施工期間,合同條款未完善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議自簽字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合同期結束後自行廢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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