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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崗位聘任實施方案

教師崗位聘任實施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教師崗位聘任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教師崗位聘任實施方案

教師崗位聘任實施方案1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經學校行政會研究制定20xx-20xx學年度教師聘任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調動教職工積極性,增強教師的責任感,認真履行工作崗位責任制,促進教育教學質量、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不斷提高。

二、基本原則

1、雙向選擇原則。聘任教職工實行雙向選擇,在崗位需要的前提下學校應儘量根據教職工本人的志願進行聘任。學校聘任的崗位與教職工志願不相符時,教職工應服從學校聘任,不服從學校聘任的,按拒聘處理。

2、“三定”原則。以校設置崗位數為依據,實行定編、定崗、定責,組織全員公開聘任,教職工受聘後,必須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3、擇優競爭原則。根據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全方位綜合考評,在聘任過程中,堅持任人唯賢、唯才是舉,實行公開聘任與公平競爭的原則。

4、客觀公正原則。在聘任過程中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公正、公開、公平地評聘每一位教職工。

5、原則上實行循環教學。

三、基本程序

1、召開全校教職工大會,佈置填寫職務崗位意向表等工作。

2、教職工根據方案及本人實際填寫意向書(不填報意向書者視為拒聘)。

3、成立由校長為組長,各處室主任為成員組成的教師聘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x

4、學校教師聘任工作小組根據教師意向書組織考核聘任。聘任順序為:備課長→實驗班教師→高三教師→高二教師→高一教師→各處室工作人員。聘任原則上以工作業績為主,工作態度、協調能力作重要參考,教師個人特殊情況(身體患有重大疾病、生病等)體現人文關懷。

5、公示聘任結果。

四、崗位設置

1、教學崗位設置(220人)

學科高一高二高三合計

2、其他崗位設置

部門實驗室圖書室閲覽室信息中心教務室校長辦政教處總務處教科室督導室工會團委合計

五、關於落聘、拒聘或解聘的處理

1、落聘。對因各種原因而落聘的教師,視為落聘。本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謀求工作崗位,否則作待崗處理。

2、拒聘。若不接受聘任者,視為拒聘。

3、解聘。學校按有關規定和方案,對受聘教職工的工作進行綜合考評,發現不滿意,並解除其受聘職位,即為解聘。解聘作落聘處理,學校可以對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解聘。

(1)師德素養差,嚴重體罰學生,不能為人師表,造成嚴重後果者。

(2)教育教學效果差,連續二次踩“紅線”者。

(3)工作嚴重失職,造成事故者。

(4)紀律渙散、屢教不改者。

教師崗位聘任實施方案2

一、考核評聘對象:

xx鄉國小獲得國小高級教師職稱資格但尚未聘任國小高級教師職務的在職教師。

二、考核評聘業績:

限近五年內,截止日期為聘任當年1月31日前。

三、計分方法

1、教師教齡每週年計0.5分。

2、小一評定以滿5年為基礎,每超過一年計1分。

3、近五年內,年度職稱考核優秀者每次計1分。

4、擔任職務計分:正校級7分;副校級6分;中層領導及村完小校長4分;村完小教導主任2分,同期兼職取最高職務計分,不累計。當年擔任班主任工作計1分,連續五年擔任班主任另增1分。

5、期末語數測評成績列全鄉第一名計3分,第二名計2分,第三名計1分,一年內連進三位計1分。四所薄弱完小一年內進二位計0.5分(四所薄弱完小指黃嶺、何村、三都、吉陽)。中心國小中層以上領導和村完小校長若擔任主課教學,其工作業績可任取其教學成績或學校綜合考評成績之一。學前班未統考期間和非統考科目的任課教師業績的認定,以該教師五年內所任學科統考平均成績為標準,給予相應計分。

6、獲得縣級以上政府表彰先進個人(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模範教師)榮譽:縣級計4分、市級計6分、省級計8分、國家級計10分。被推薦縣級以上部門表彰個人先進榮譽:縣級3分、市級5分、省級7分。近五年內獲得鄉級先進個人,每次計1分。

7、參加上級教學教研活動比賽獲獎計分如下:

(1)參加優質課比賽,榮獲縣級一等獎計4分、二等獎計3分、三等獎計2分;榮獲市級獎勵在縣級基礎上分別各計2分;榮獲省級獎勵在縣級基礎上分別各計3分;榮獲國家級獎勵在縣級基礎上分別再計4分。

(2)語數聯賽團體獲獎或單科抽測團體獲獎,縣級一等獎輔導教師計4分,二等獎計3分,三等獎計2分,市級以上加倍計分。學生個人獲獎輔導教師分別得分,一等獎1分,二等獎0.8分,三等獎0.6分,可累計,但最高不得超過6分。

(3)學校選派學生參加縣級活動競賽(團體)獲獎,縣級一等獎直接負責人計3分,二等獎計2.5分,三等獎計2分。市級以上加倍計分。

(4)學校選派學生參加縣級其他活動競賽(個人)獲獎,縣級一等獎直接負責人計2分,二等獎計1分,三等獎計0.5分,(多名學生獲獎,可累計)市級以上加倍計分。

(5)教學課題立項負責人鄉級計1分、縣級計2分、市級計3分、省級計4分,結項的加倍計算,本學科的參加人得相應級別的1/2分。

(6)教師撰寫2篇以上教學論文(限五年內),每超一篇,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0.5、0.4、0.3分,市級加倍計算,以此類推。同篇論文不累計分,取其最高獎項。(論文積分最高取5分)

(7)教師論文在正式教育刊物上發表的,每篇計3分;教師編寫的校本教材被鄉級採用計1分、被縣級採用計2分、被市級採用計3分。(最高限10分)

8、學歷計分:專科學歷計2分、本科學歷計3分、研究生學歷計4分。

9、為完成支教任務,學校組織安排支教第一年計4分,第二年計8分;當年在薄弱學校(指黃嶺、吉陽、何村、三都、丁家倉五所村小)任教參聘對象計2分。

附則:

(1)同一項目逐級獲獎,取其最高獎項計分,不累計;獲獎情況(加分依據)均以證書或相關政府機構的正式批文為準;

(2)新聘任教師必須到村完小開展援教活動,未參加援教的`不予聘任。

(3)當年不在本校任教的教師不予聘任。

(4)教師提供的證明其個人業績的各種材料、證件必須真實,有意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核實,取消其當年參聘資格。

(5)對沒有六年級的村完小新聘的小高職稱的教師,xx學校將給予一定指標比例。

(6)如果追加指標,則按本年度聘任結果順延(除特殊情況外)。

10、聘任程序:

(1)考評小組根據教師個人情況,工作業績分項累計得分。

(2)由考核領導小組對參聘人員的近五年內的德、能、勤、績具體表現進行綜合評定,得出參聘人員的平均分值,滿分10分。

(3)三項得分累計為參聘人員最後得分,由被聘對象核實認定,從高到低產生學校聘用人員名單,學校公示1周,無異議後確定上報批准。

本方案經xx學校第一屆一次教代會通過後實施,由xx學校職稱聘任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教師崗位聘任實施方案3

一、實施教職工聘任制的原則:

1、以編定崗、按需設崗、依法管理的原則。

根據中心學校核定的可聘數和學校工作的實際需要,設置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崗位,制定相應的崗位職責和考核辦法,實行聘用上崗。

2、“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學校根椐教職工的思想、身體、業務素質以及工作表現等情況,重在“德、能、勤、績”的綜合考評,堅持合理組合、優勢互補。

3、相對穩定的原則。

考慮到教師職業的特殊性,在實施聘任制時遵循“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

4、雙向選擇的`原則。

本着“對自己負責對學校負責”的態度,遵循“認真負責、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擇崗原則,教職員工自主選擇相應崗位,遞交《意向表》。中心學校領導小組在教師自主選擇的基礎上,和應聘教職工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聘用合同,定編、定員。

5、大局為重,能聘能轉的原則。

聘任工作以個人服從大局為前提:學校工作整體考慮,當遇到矛盾時,學校和教師雙方應以大局為重,服從中心學校整體安排。

二、教師任職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師德良好。

2、熱愛學校,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具有團結協作的精神。

3、具有正確的人才觀、教學觀、質量觀,能嚴格按照上級育人標準、教學標準、評價標準進行教育教學。

4、具有擬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教師資格、專業知識、工作能力、管理水平與職業道德。

5、身心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能積極主動地接受學校交給的任務,並努力把它做得最好。

三、成立聘任工作領導小組

本學年聘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為:

組長:張新偉

組員:國中及各國小校長

總務:高志學

下設聘任調解小組,負責中心學校要求應聘教師意願轉聘時產生矛盾的調解工作。

聘任工作人事調解小組:

組長:劉聯社

組員:康富春、劉新品、王新軍

四、聘任工作步驟:

1、聘任小組成員根據各教職工的選崗意向和日常教育教學工作情況提出聘任建議;

2、領導小組根據提供的相關材料,在各位教職工自主選擇的基礎上,統籌安排;

3、調解小組做好聘任過程中的協調、溝通工作。

五、聘任的程序:

1、中心學校成立聘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聘任方案,交教育局備案,向全鄉教職工公佈並實施。

2、中心學校聘任小組根據XX--20xx年中國小辦學規模核定可聘教師及各學校崗位數,提出初步設崗方案。

3、召開全鄉教職工大會,學習、宣傳本次聘任工作原則和方法。(7月20日前)

4、公示聘任崗位,下發《鎮裏固鄉教師選崗意向表》,教職工根據自己的能力和意願,填寫《意向表》,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給中心學校總務處,供聘任小組作聘用選擇。不按期提交《教師選崗意向表》,視為聽從中心學校安排。(8月1日當天完成交中心學校)

5、聘任小組在教師自主選擇的基礎上進行初步定員。(8月5日)

6、聘任小組根據各中心學校核定的各學校編制集體討論,對個別崗位的聘任工作做適度微調。先在原校內擇優聘用,再向外校考核聘任教師,將擬聘教師名單交中心學校校長審核,確認無違背聘任原則後方能聘任。學校聘任完畢,將教職工名冊上報中心學校。(8月5日)

7、公佈“鎮裏固鄉中心學校XX--20xx學年教師任職情況”,下發教師任課通知單,聘任工作結束,撰寫“聘任工作總結”上交教育局備案。(8月8日)

8、教師接到通知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前來應聘,簽署聘用合同。對在規定時間內不辦理手續的,從第二日起作自動離職處理。

9、在聘用時,當雙方選擇不一致,應相互協商,如教職工願意服從中心學校安排,應予聘用。在聘用期內,如確需要變更崗位時,必須經雙方同意。當學校從有利於工作出發或因學校工作需要而要求教師變更崗位,原則上被聘用教職工應服從需要。

六、聘任相關事項説明:

1、為確保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開展,穩定教師隊伍,原則上國中及14所國小各校教師流動率控制在20%以內,國中聘足教師後,各國小教師缺編統一由中心學校調配。為保證每位教師都有崗位,落聘教師自己聯繫學校,聯繫不到的,由中心校通過培訓提高後統一安排工作,不服從安排者,按拒聘處理。

教師崗位聘任實施方案4

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教職工聘任制度,保障學校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芙蓉區教育局教職工聘任暫行辦法(修訂稿)》、《長沙市中國小教職工因工(公)致殘、患絕症、精神病等人員編制處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我校教師職工隊伍管理狀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實施範圍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我校的教師和職工的聘任。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全員聘任、分層聘任的原則

我校的教師(職工)全部實行聘任制。我校的在編教師(職工)的聘任工作由本單位負責。教師(職工)的聘任期原則上為1年。

2、堅持按編定崗、按崗聘任的原則

我校的聘任工作要在上級部門下達的編制數內進行,聘任時要確保人員年齡結構、知識結構等方面的合理搭配。

3、堅持公開擇優、平等競爭的原則

在聘任過程中,公佈擬聘任的崗位、職責、條件和聘任的程序、紀律。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設置的要求,結合教職工履行職責的條件,在嚴格考核的基礎上,實行公開競爭、擇優聘任。

4、堅持積極穩妥、尊重現實的原則

整個聘任過程,我校根據實際情況,積極穩妥推進,做到合理合法。學校保障教師(職工)的合法權益,教師(職工)正確對待並支持學校做好聘任工作。

三、受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1、嚴格遵守憲法、法律和有關政策法規,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2、具有相應的學歷,國小教師中專(含中專)以上。凡xxxx年起進入我校教師隊伍的教師原則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學歷高的優先聘任。

3、具有從事教育教學或學校其他工作的能力,普通話和計算機必須達到相應等級。

4、具備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教師資格和相應崗位的教師任職資格。

5、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的教育教學或學校其他工作。

6、主要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綜合素質。

四、聘任程序

1、6月25日開始啟動教職工聘任相關工作。

2、6月26日成立聘任工作領導小組。聘任領導小組成員由本校黨組織、行政、工會、紀檢等方面的人員組成,教師(職工)的聘任、考核、續聘、解聘等事項由本單位聘任工作小組和聘任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經徵求老師意見,行政會議決定聘任負責人名單如下:

我校聘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xx。

我校聘任工作小組成員:xx。

我校聘任工作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成員:xx。

3、6月29日製定聘任實施方案。我校在聽取工會和教職工等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由學校聘任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本校聘任實施方案。

4、7月3日將學校聘任實施方案交教職工代表大會充分討論通過。

5、7月3日公佈編制、崗位、職責、聘任條件及待遇等事項。教師(職工)根據自己的條件提出應聘書面申請,填寫應聘意向書。

6、7月6日學校聘任工作小組確定第一批被聘人員,並公佈名單。

7、8月28日學校聘任工作小組確定第二批被聘人員,並公佈名單。與所有被聘人員簽訂聘任合同,發給聘書。由單位第一負責人與受聘教師(職工)依法簽訂聘任合同,發給聘書(合同、聘書由本校制定,合同一式兩份,學校與個人各執一份)。

8、8月30日上報教育局學校聘任工作情況總結。

五、聘任方式及待遇

1、正常聘任

符合學校的聘任條件,正常聘任。按職級、學科上崗,完成崗位職責,領取相應的工資及福利。

學校聘任基本條件

A、能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曠工。

B、認真完成教育教學工作,備課、上課、聽課認真並作好記錄,按時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及時上交教學論文、總結等資料。

C、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能較好地完成學校佈置的任務。

D、無家長投訴,或投訴不屬實。

E、沒有因班級管理不善,或在課堂內發生因失職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F、沒有因個人行為給學校聲譽帶來不良影響的情況。

G、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

2、試聘

大中專畢業生參加工作的'第一年為試聘期,試聘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相應待遇。因自身原因不能完全符合聘任條件的教師(職工),也可以試聘。試聘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低於正常聘任人員,高於待聘人員。試聘期原則上不超過一年,試聘期滿後,根據本人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和程序進行聘任。

3、待聘

參加本校競聘因本人原因未被聘任,又不屬於不聘範圍內的人員,原則上作待聘處理。

待聘待遇

對於待聘人員,待聘期為1年,學校應給待聘人員提供一次轉崗機會,待聘期內必須遵紀守法,主動提高業務能力,服從學校大安排,積極參加校內外的聘任,爭取早日上崗。待聘期間,計算工齡,正常調資,參加學校的正常年度考核。待聘人員在待聘期間不享受規範性崗位津補貼。待聘期滿後還未競聘上崗的人員作不聘處理。

4、不聘

因個人原因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一律不聘,做落聘處理。情節嚴重者,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不遵守教師職業道德,以權謀私,或工作服務態度差,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2)勞動紀律鬆弛,屢教不改,經常遲到、早退或無故曠工的;

(3)工作不負責,造成工作失誤,給單位帶來重大損失的;

(4)教學能力或工作能力差,不適應教學工作者;

(5)胡攪蠻纏,目無法紀,無理取鬧,鬧不團結的;

(6)工作瀆職、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給國家集體和人民造成損失的;

(7)有違法行為的。

不聘處置

對於不聘人員,年滿45週歲及以下的待崗期不超過1年,45週歲及以上的待崗期不超過2年,不聘期內必須改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遵紀守法,主動提高業務能力,服從學校的安排,對於進步快的人員,允許參加校內外的聘任、學校的正常年度考核。不聘期間,計算工齡,正常調資,在待崗期間發基本工作的80%作生活費。待崗期滿後還未競爭上崗的不聘人員,人事關係調入人才交流中心,進入人才市場擇業,並且可以按有關規定,一次性給予經濟補償。對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不聘人員,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處理。

六、人員安置

對於因各種原因未被聘任人員,學校堅持內部消化、教育轉化的原則,實行多層次的人員分流辦法。

1、提前離崗

(1)凡經政府有關部門指定醫院檢查,認定已喪失工作能力,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並達到了辦理病退條件的人員,必須辦理病退手續,不再聘任。

2、合理分流

學校鼓勵超編未聘人員到缺編學校。要求調出本系統人員按教育局有關規定辦理。

3、實行內部轉崗安置。按照內部消化為主的原則,以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為基礎,儘量對未聘教職工進行轉崗安置。

4、因工(公)致殘以及因患絕症、精神病的教職工,按照有關文件精神,進行安排。

七、解聘與辭聘

1、聘任單位、受聘人員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聘任合同,受聘人員人事關係調入人才交流中心。

2、聘任單位、受聘任人員單方面解除合同,及由此產生的責任,根據簽訂的《湖南省中國小教職工聘用(任)合同書》的有關約定執行。

八、聘任制的相關具體政策與措施

1、聘任時,所有教師(工人)必須回本單位參加聘任,凡因本人原因(因特殊情況請假經單位批准的除外)未按時回單位參加聘任的,一律不聘,單位將自動離職處理。

2、已辦理病退手續人員,工資福利按國家政策發放。

3、提前離崗的人員,不再列入教職工的編制,但享受國家規定的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工齡連續計算,工資按在職人員正常考核晉檔,住房公積金和養老保險按在職人員標準繳納;其福利待遇按退休人員標準對待,待達到退休年齡時,再按有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4、所聘任教職工的病假、產假和醫療、住房等待遇按國家和區政府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辦理。

5、凡因病假、產假等原因需要離崗三個月以上的教職工,原則上單位當期不予聘任。

6、落聘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必須參加政治學習,必須履行公民應盡的義務。黨員必須參加黨組織生活,履行黨員義務。

7、學校將試聘、待聘、不聘人員的情況分類以書面形式向教育局報告。

九、保障和監督

1、聘任工作中,學校聘任領導小組和校長嚴格按照聘任原則、條件和程序聘任教師(職工),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學校黨組織和教代會的監督。

2、學校成立有黨組織、工會和職工代表等組成的勞動爭議調解小組,在履行聘任合同時發生爭議,學校與受聘者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規定申請仲裁。

十、本實施細則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教師崗位聘任實施方案5

為了公正合理地做好20xx年國小高級教師崗位職務聘任工作,充分調動和發揮我鎮教師為教育事業服務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教師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文化業務水平和履行職責的能力,增大聘任的透明度,根據xx市人事局《xx市實行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分開的試行意見》、《關於我市教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和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xx市教育局《關於轉發xx市教育局(20xx年xx市中國小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意見)的.通知》、《20xx年xx市國小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領導組

組長:xx

成員:xx、xx。

二.競聘對象、原則、名額

1.競聘對象:20xx年新評為國小高級技術職務的11位教師。(xx)

2.競聘原則:在核準的設崗方案()和結構比例內,按照德才兼備、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通過競爭上崗的方式進行。

3.競聘名額:我鎮現有的國小高級教師空崗數為5人(經海門市人事局職稱科、工資科核准)。

三.競聘辦法

1.競聘者向領導組遞交任國小一級教師以來的述職材料。

2.領導組審核述職材料。

3.競聘者用經審核的材料在全鎮教師中進行公開述職。

4.進行民主測評。

(1)測評權重為:

A.領導組測評:30%。

B.同行測評:70%(校內60%,校外40%)。

(2)測評要求:

A.測評採用等級制。A、100分;B、80分。

B.對被測評對象綜合等第只能選擇A或B其中的一項打“√”,每張測評表中的A類5人,B類6人,否則無效。

5.確認聘任對象:

按得分高低確認前5位為聘任對象,如遇得分相同,按以下原則處理:

(1)二檔優先於三檔;

(2)教齡長的優先;

(3)年齡長的優先。餘下6位在今後有空崗的()情況下按得分多少優先聘任。

四.日程安排

1.1月28日修改海門鎮中心國小國小高級教師崗位職務聘任實施意見,各校組織教師討論,徵求意見。

2.1月30日競聘者向領導組遞交述職材料。

3.1月31日上午9:00,召開全體教師大會,按方案述職並進行民主測評、彙總、確認聘任對象,並辦理相關聘任手續。

教師崗位聘任實施方案6

為適應學校發展的新形勢,培養德才兼備的中層幹部隊伍,進一步優化領導班子結構,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xx市xx區中國小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工作指導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進行新一輪中層幹部崗位的競聘。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開競聘、公平競爭、擇優聘任、嚴格考核”的原則,擴大選人視野,引入競爭機制,使德才兼備、有志從事教育管理的優秀人才脱穎而出,把政治堅定、業績突出、羣眾公認的教職工選拔到領導崗位上,加強學校中層幹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學校辦學水平。

二、競聘工作組織機構

1、xx區實驗中學中層幹部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xx

2、xx區實驗中學中層幹部競聘工作監督小組

xx

三、本次競聘崗位及職數

中層助理共2名:飛龍校區政教處1名;龍城大道校區政教處1名。

四、競聘候選人申報條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具有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具有勝任擬聘(任)中層領導崗位的政策理論水平。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一定的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勝任擬聘(任)中層領導崗位所需要的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字表達能力。

3、教育思想端正,敬業守法,求真務實,善於學習,廉潔奉公,作風正派,率先垂範,艱苦樸素,心胸開闊,密切聯繫羣眾,職業道德好,有良好的師德修養,羣眾威信高,言行堪為師生表率。

4、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和協作精神,謙虛謹慎,尊重他人,善於集中正確意見,善於依靠、團結教職工。

5、首次提任的.中層幹部,學歷在本科及以上,原則上年齡為週歲左右,最大不超過40週歲。

五、競聘程序

1、集體研究:根據學校中層幹部空編情況,從學校實際工作需要出發,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近期開展選拔聘任中層幹部工作,制定《20xx年xx區實驗中學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

2、宣傳發動:在開學全體教師會議上發動,將《20xx年xx區實驗中學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在校園網公示,公佈空缺崗位、崗位職責、職數及選拔聘任條等。

3、公開報名:通過個人自薦,羣眾推薦,組織舉薦相結合的辦法,統一填寫《xx市xx區實驗中學中層幹部競聘報名表》,在規定時間內交學校聘任工作領導小組。

4、述職測評:競聘者向大會述職,介紹自己的工作經歷,德才情況,工作實績以及其他優勢,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民主測評。

4、結果公示:校長辦公會將決定聘任的人選,在校內大會公佈,對羣眾反映較大的問題,及時審核調整。

6、決定聘任:經公示無異議,由校長室正式提出聘任意見,進行聘任。新任職務聘期試用期為一年,一年後經考核合格的再行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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