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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1

一、指導思想

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質為主線,以解決影響道路暢通的突出問題為切入點,以“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為主題,堅持專業隊伍與羣眾參與相結合,通過宣傳勸導、嚴治重管,綜合治理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實現人暢其行、物暢其流,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

二、主要任務

一是大力倡導文明交通行為。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按序排隊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號,乘客排隊上車、有序下車。二是引導駕駛員、行人自覺摒棄交通陋習。告別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佔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繫安全帶、不主動出示出租車票、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三是堅決抵制危險駕駛行為。杜絕酒後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

三、主要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工作,廣大市民和駕駛人的法制觀念和社會公德意識明顯增強,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一)市區主要路口路段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遵章率分別達到98%、95%和90%以上。其他路口路段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遵章率達到80%以上;

(二)90%以上市民(駕駛人)自覺告別亂穿行、亂行駛、亂停放等交通陋習;

(三)重點區域、重點路口、重點路段自5月15日起基本杜絕亂穿行、亂行駛、亂停放現象,自覺排隊上下車;

(四)“三車”(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和運料車)整治達到市政府《關於強化三車交通安全與運營綜合治理的意見》中規定的標準。

(五)交通文明長效管理機制基本建立,管理責任落實。

四、主要任務

1、深入開展宣傳教育。

①社會宣傳:在重點區域(路段、場所)設立街頭宣傳站1個。在主次幹道、重要場所、轄區單位、社區懸掛橫幅不少於20條。大市場、大商場、大超市、大酒店門前懸掛橫幅。佈置督促大酒店把“酒後禁駕、交通文明”温馨提示卡擺進包廂。

②單位宣傳:利用文明學校、宣傳欄、網站、電子屏等途徑深入宣傳,做到人人皆知。

③社區宣傳:利用市民文明學校、宣傳欄、宣傳標語等形式,廣為宣傳。登門入户,發送一封信,面對面宣傳,做到家喻户曉。

④重點羣體宣傳:統攬指導督促轄區大、中、國小生,建築民工,外來經商人員宣傳教育工作。

2、深入開展大勸導活動。

發動街道機關黨團員、文明單位職工、中、國小生,各類志願者組成勸導隊,統一佩戴“交通文明勸導員”袖章,在重要交通路口開展大勸導活動,對街頭不文明交通行為進行宣傳、勸阻、糾正。

3、深入開展“文明排隊日”活動。

每月11日,在轄區車站、公交站台集中開展“文明排隊日”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市民自覺養成文明排隊習慣。

4、深入規範重要路段停車秩序。

按照市裏確定的重要路段數量,組織城管和轄區交警實行嚴管重罰,規範停車秩序。

5、深入抓好“門前責任區”責任制落實。

①非機動車劃線停放:做到主次幹道人行道較寬的地方一律要實行劃線停放。

③嚴禁沿街店(商)家、單位倚門設攤和佔道商業促銷。

五、具體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分為謀劃準備、宣傳教育、嚴治重管、長效管理4個階段。

(一)謀劃準備階段(3月15日至4月10日)

1、街道文明辦制定《x市x區“文明交通”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2、交警x大隊編印專項整治行動宣傳小冊,包括交通法律法規選編、停車導則。

3、在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名錄,確定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

(二)宣傳教育階段(4月11日至4月20日)

在區委宣傳部的統一組織下,社居委、機關各科室,轄區駐地單位深入開展宣傳教育的同時,抓好新聞媒體宣傳、公益廣告宣傳。

(三)嚴治重管階段(4月21日至9月15日)

配合公安交警、城管執法、交通運管全員上路執勤,嚴管重罰。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大市場、大商場、大超市、大酒店以及商業步行街、車站、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的管理責任單位,對不文明交通行為依法嚴管,形成嚴格勸導、嚴格管理、嚴格處罰的高壓態勢。

(四)長效管理階段(9月15日以後)

迎接區領導小組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檢查驗收。制訂長效管理辦法,形成良性循環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社居委、機關各科室,轄區駐地單位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行動的重大意義,把思想和行動迅速統一到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切實把集中整治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來抓,成立組織領導機構,確保有人管事、有人幹事、獎懲分明,真正做到思想認識到位、輿論宣傳到位、教育覆蓋到位、活動部署到位、組織實施到位、處罰管理到位、經費保障到位。

(二)抓好督促檢查。

區文明辦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義務監督員等組成督查小組,開展暗訪巡查,街道將組織專人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督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單位或個人嚴格問責。

(三)把專項整治績效作為評選先進的重要條件。

把專項整治績效作為評選文明單位、文明社區、衞生先進單位等各類先進的重要條件之一,對單位或個人有嚴重違規違規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2

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切實提高全市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明意識,營造平安和諧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和全市交通參與者廣泛參與明交通的濃厚氛圍,進一步鞏固“明交通行動計劃”成果,提升全市公民明素質和社會明程度,推動平安xx、明xx建設深入開展,市公安局和市明辦協商決定,利用12月2日“全國交通安全日”,在全市聯合組織開展“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公安局、明辦負責組織實施本方案,各地要主動與相關部門協商,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有重點有步驟有創新地加以實施。

二、活動時間

“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為期一個月,於20xx年11月20日啟動,到12月20日結束。

三、活動目標

通過啟動“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圍繞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普及交通安全風險防範知識,倡導通行規則意識、守法自律意識、社會責任意識、明交通意識、公共道德意識,大力組織專項整治活動,集中解決日常交通行為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發揮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等重點單位和公職人員、公眾人物、青少年、先進模範等重點人羣的明交通表率作用,使“六大明交通行為”得到倡導,“六大交通陋習”得到摒棄,“六大危險駕駛行為”得到遏制,努力實現行人、非機動車守法率明顯提高,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陋習及危險駕駛行為進一步減少,形成人人抵制交通違法、人人踐行明交通、全社會共建共享明交通的良好風尚。

四、活動安排

(一)舉行活動啟動儀式

11月20日上午,舉行“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啟動儀式。主辦單位相關領導及市直機關明交通志願服務隊參加啟動儀式。

啟動儀式實行全市聯動,各縣(市、區)要在11月20日上午同步進行。

(二)利用各類宣傳陣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集中宣傳力量、拓展宣傳手段,充分利用各類新媒體平台、機場車站、户外廣場、主題公園、各級明單位、駕駛員警示教育基地、駕駛培訓機構、各類學校、學雷鋒“明使者”志願服務站和農村宣傳設施等宣傳平台和陣地,通過電子顯示屏、户外標語、主題海報、電視遊走字幕、網站彈出框、微信推送、手機短信等手段密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突出權利義務宣傳教育,強化社會公眾對自己、他人、社會所應承擔交通安全法律責任的認知。以傳授安全知識、傳播明交通常識為重點,深化明交通“進企業、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單位”宣傳活動。以客運車輛為重點,組織開展防禦性駕駛教育,規範客運駕駛人駕駛行為,提升安全駕駛意識。推動明交通進駕校,通過優秀駕駛人經驗宣講、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強新駕駛人明駕駛觀念。聘請熱心公益、社會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擔任明交通形象大使,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三)圍繞重點任務,開展明交通志願服務活動

全市各級公安機關、明辦要與工會、團委、婦聯、教育等部門聯合,發動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所屬志願服務隊伍和各類志願服務協會,大力開展“明交通我承諾”志願實踐活動。重點圍繞“提倡六大明交通行為”、“摒棄六大交通陋習”、“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等,利用節假日、休息日和122“全國交通安全日”走上街頭,開展明宣傳、勸導等活動,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峯時段為重點,開展疏導交通、維護交通秩序、勸阻不明交通行為等志願服務活動。活動月期間,交通管理部門要聯合各參與單位,加強對志願者進行明交通知識培訓,努力在培訓管理、經費投入和政策法律保障等方面形成長效機制。明辦要做好明交通志願者的註冊登記、管理、服務記錄等工作,完善激勵機制,把明交通志願服務與優秀志願服務組織和優秀志願者評選活動掛鈎。努力實現明交通志願服務的制度化、常態化。

(四)創新方法手段,發揮明單位示範帶動作用

各級明辦要創新方法手段,充分調動當地明單位參與“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的積極性,發揮各級明單位示範作用,以點帶面,形成羣策羣力、全民參與的工作局面。在各級明單位廣泛開展“五個一”活動,即:包一個路段,擺放、懸掛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傳展板和宣傳牌;組織全體職工開展一次明交通志願服務活動;協助發放一次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傳手冊;組織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明交通我承諾”簽名活動;開展一次“不明交通及交通違法我監督”隨手拍活動,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違法視頻和照片進行認定,並挑選典型案例在各類媒體進行曝光。各地要充分發揮明單位測評體系的導向作用,鼓勵在單位內部建立針對明交通的教育培訓和獎懲制度,促進各級明單位參與明交通形成常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通過此次活動探索促進明交通的聯動手段,在對交通違法作出行政處罰時,同時對被處罰人所屬單位信息進行調查,為把單位職工違規記錄納入明單位考評和管理提供依據。

(五)開展聯合執法,形成管理合力

各地公安機關、明辦要與教育、交通運輸、城建、司法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整體聯動的管理合力,從11月20日開始,各地要建立執法與宣傳相結合的工作機制。針對查處到的交通違法行為,實行交通違法抄告制度,將所屬單位及企業的個人違法信息抄告至所屬單位。要針對在道路上駕駛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校車、旅客運輸車輛嚴重超員、嚴重超速,違規運輸危險化學品等危險駕駛行為開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競駛、酒駕、醉駕、闖紅燈、不禮讓斑馬線等危險駕駛行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貨車佔道行駛、佔用應急車道等違法行為;在農村道路着重整治麪包車超員、貨車違法載人、摩托車無牌無證等突出違法行為。要加強大數據信息研判互通,並依託輯查布控系統等信息技術手段,準確掌握違法行為發生量大的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和重點企業,組織專門力量開展聯合執法,加強路面管控,嚴查嚴處突出違法行為;在頭上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對主體責任不落實、內部管理漏洞多、違法違規突出的運輸企業,要集中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加強內部管理,嚴格落實動態監控制度、內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兩確保”安全承諾制度;對問題嚴重的,要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在工作中各地要注重及時向媒體通報戰果、典型案例、工作措施等情況。

(六)樹立問題導向,強化重點人羣整治

各地要樹立問題導向,從影響羣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抓起,從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小處着手,以交通參與主體為抓手,以危險駕駛行為和交通陋習為突破點,重點整治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出行做“低頭族”,行人/非機動車佔用機動車道、過街不遵守交通信號燈,機動車駕駛人不禮讓斑馬線、右轉不讓行人、不有序排隊通行、不有序停放、不明使用車燈、隨意變更車道、佔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繫安全帶、酒後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開“路怒”車、無證駕駛、準駕車型不符、駕駛拼裝改裝或報廢車輛等不明交通行為和交通違法行為。

(七)突出工作重點,加強媒體宣傳報道

從11月20日開始,各地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連續推出“xx明交通安全月”特別節目,“明xx”官方微博微信、大河客户端、“志願xx”官方微信、xx明網等xx明新媒體矩陣要發揮優勢,形成集中報道聲勢。各級明辦、交通管理機關領導要走進廣播、電視等媒體直播間參與宣傳活動,每週不少於一次。全市啟動“交廣聯盟”工作機制,要在交通廣播開設“122宣傳專欄”,採取嘉賓訪談、街頭採訪、聽眾互動等形式對“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進行宣傳。在各級各類媒體開闢專題專欄,曝光不明交通行為、交通陋習和危險駕駛等典型案例,持續宣傳這些行為的現實危害和法律責任,公佈一批交通違法較多的.企業(單位)名單,公佈車輛違法數量,強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在互聯網、“兩微一端”等網絡平台,統一組織“xx明交通安全月——危險駕駛隨手拍”、“xx明交通安全月——交通違法有獎舉報”、“xx明交通安全月——交法微堂”等主題活動。要組織媒體隨警作戰,採取網絡直播等形式強化活動社會關注度,要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與羣眾互動交流,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創明交通的良好氛圍。

(八)展示先進典型,發揮示範作用

要把典型推薦、評選和表彰作為明交通宣傳、動員的過程,促進形成明守法的良好社會風尚。全市各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明辦要鼓勵學校、社區、企業、黨政機關等重點單位和公職人員、公眾人物、青少年、先進模範等重點人羣發揮示範作用,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抵制危險駕駛行為,積極參與“xx明交通安全月”主題活動。要組織新聞媒體通過人物訪談、特別節目等方式,對本轄區的先進單位、個人進行宣傳和報道,注重及時跟進、注重成果展示、注重發現挖掘先進典型。

五、工作步驟

(一)第一階段(11月20日前)

各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會同明辦制定詳細活動方案,方案要突出社會化特點,對明單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明交通志願者明確任務、提出要求。組織媒體對活動進行預熱。(方案應於11月20日前下發。)

(二)第二階段(11月21日—12月2日)

充分利用各類宣傳陣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明交通志願者和明單位按計劃開展活動。12月2日各地要組織大型主題宣傳活動,邀請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組織各級各類媒體進行高頻次、大密度、全時段跟進宣傳,形成濃厚氛圍。

(三)第三階段(12月日—12月20日)

開展聯合執法行動,針對重點人羣、重點車輛、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要抓住典型案例進行全媒體曝光,強化警示教育。本月初各地要按照省公安廳、省明辦聯合印發的《關於印發<河南省開展明交通行動方案>的通知》(豫公通〔20xx〕122號)中關於“五個創建”活動標準,推選出“五個創建”活動中的先進典型和好交警、好司機各1名,報省市公安局、明辦審核後進行宣傳推介。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次活動是平安xx、明xx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將其作為增強我市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法制觀念和明交通意識的重要舉措,擺上重要日程。要結合實際,按照活動階段劃分,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分步驟組織實施,注重統籌協調,形成合力,確保各個階段工作取得實效。

(二)抓好督促檢查。各地要增強責任意識,抓好活動督促檢查工作,市公安局將定期對各地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和通報,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各地要用社會反響和羣眾評價檢驗活動成效,確保“xx明交通安全月”活動深入開展,推動全市明交通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

(三)營造濃厚氛圍。市公安局和市明辦將協調省、市主要媒體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及時報道,各地要積極創新宣傳形式,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積極利用各種陣地加大宣傳教育,宣傳教育活動要貫穿始終,通過此次活動,不斷完善明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社會化長效機制。

(四)注重總結提升。活動結束後,要認真總結經驗,完善有關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把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動作為創造安全暢通、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一項經常性和長期性工作。各地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將有關活動安排和開展情況上傳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FTP宣傳辦“明交通安全月”夾。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3

第一條加強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狀況,保障城市交通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各類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的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道路停車場(含臨時停車場)和院內停車場。

第三條濟寧市城市規劃區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市公安局負責停車場的監督檢查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具體負責濟寧市城區規劃區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規劃、建設、工商行政管理、物價、税務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停車場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五條鼓勵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開辦公開停車場,實行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

第六條市規劃局應會同公安、建設部門按照城市規劃的要求編制停車場建設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七條新建、改建、擴建大型賓館、飯店、商店、體育場(館)、影(劇)院、展覽館、圖書館、醫院、旅遊場所、車站、居民小區等公共建築和繁華商業街(區)的,建設單位應按照停車場建設劃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場竣工後,須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參加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配套建設的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交付使用。

建設單位未按照前款規定規劃建設停車場的,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現有大型公共建築未按規定配建停車場的,應補建停車場或與其他單位聯合建設停車場。

第八條根據車輛停放需要,須在支路、繁華商業街道、小區街道等設置臨時停車場的,應由公安機關會同規劃、建設部門統一確定,並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監督施劃臨時停車泊位。封閉住宅小區院內停車場的經營者,應當接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的監督管理。

第九條按照停車場建設規劃建設的.停車場,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因特殊情況,確需關閉停車場的,應經公安、規劃部門批准。

第十條擬經營公共停車場的單位或個人,應經公安、規劃部門同意,併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務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從事公共停車場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公共停車場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服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的管理,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範圍經營;

(二)使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統一監製的停車場標誌和車輛停放保管憑證;

(三)在停車場醒目位置懸掛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及其統一監製的標價牌;

(四)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標準收費;

(五)使用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統一領取的地税部門監製的通用定額發票;

(六)公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的投訴電話號碼,公開管理制度;

(七)配備與其車輛停放規模相適應的照明、通訊、消防和安全設施;

(八)保持車輛停放有序,環境整潔;

(九)對進出車輛進行查驗、登記,防止車輛丟失;

(十)發生火警、搶竊、交通事故等情況,應當採取相適應的緊急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遵守的其他規定。

第十二條專用停車場擬向社會提供車輛停放有償服務的,其經營者應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在停車場停放車輛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接受停車場工作人員的指揮調度,按照停車場交通標誌線有序停放車輛;

(二)機動車停車後關閉發動機;

(三)按照規定支付車輛停放保管費;

(四)愛護停車場內的各種設施。

第十四條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需要臨時停車的,應在統一設置的臨時停車場停放,不得擅自佔用車行道、人行道、廣場和路邊空地。

第十五條道路兩邊的單位確需佔用公共場所臨時停放職工、學生的車輛的,應經公安、規劃部門批准。

第十六條停車場經營者不給付發票的,車輛停放者有權拒絕支付車輛保管費。

第十七條停車場經營者違反價格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增加收費項目、抬高收費標準的,車輛停放者有權向價格行政管理部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進行投訴或者舉報。

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建設單位未對建設的停車場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或驗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停車場經營者不執行政府定價的,由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行,可以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第二十條停車場因管理不善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停車場經營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二條縣(市)城市規劃區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4

一、基本情況

紫蓋山廣場停車場位於市紫蓋山廣場門前,佔地面積0.8畝。根據市領導工作安排,市園林局於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車服務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20684MA49BXJT06)管理,現宜城市智泊停車服務有限公司對其完成配套設備改造升級,可提供車位17個。

二、收費標準制定

(一)申請情況

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第十四條規定: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的收費標準,由經營者向價格主管部門提出申請。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車服務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關於臨時停車場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的請示》。

(二)停車場現場踏勘情況

我局2名工作人員分別對紫蓋山廣場停車場進行了現場踏勘,停車場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合適場地,申報場地與現場踏勘位置相符;

2、設有明顯的車輛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標誌及標線;

3、宜城市智泊停車服務有限公司配備管理人員5名;智慧城市指揮中心配備工作人員4名;

4、停車場道路均已刷黑,內設計費、監控設施,綠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實行專人巡檢、無人化收費,使用軟件支付系統,無縫對接支付寶、微信支付、銀聯接口,為用户提供多樣化支付選擇,無需取卡,零停留,輕鬆入場,停車場出口通行效率高。

6、內部收費管理、財務管理、安全防範、崗位責任等規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費標準的依據

1、定價權限。根據《湖北省定價目錄》規定:“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及公益性特徵的機動車停車實施服務收費標準”定價部門為:市(州)、縣人民政府,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工作,我局有定價權。

2、是否屬於政府定價。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第五條規定,下列場所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可實行政府定價管理: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辦公場所配套建設或內設的停車場;

政府的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全額投資建設的停車場。

3、制定收費標準的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委關於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xx〕2975號)、《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和《宜城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宜價字〔20xx〕31號)等相關規定。

4、定價原則。一是規範管理,優化資源配置原則。通過採取規範使用、合理定價等手段,有效緩解紫蓋山廣場附近“停車難”的問題,實現停車資源的優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滿足人民羣眾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學合理,推進改革原則。制定收費標準,綜合考慮停車場所的設備設施、服務條件、服務功能、地理位置、供求關係及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別化停車服務收費政策”。實行半小時內停車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務市民有效規範停車秩序。三是用者付費,倡導綠色出行原則。車主使用公共停車資源應當支付使用費,引導市民選擇公共交通出行,優化交通出行結構,減少機動車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飽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緩解交通擁堵狀況。四是累進加價,設置最高限額原則。短時停車行為實施較低收費,長時停車行為實施較高收費,可讓車主享受短時停車的優惠,達到收費政策惠民目的。

三、收費標準方案

紫蓋山廣場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方案:

1、小、中型車3小時內(含)收費5元,3—24小時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額20元。

2、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360元。

3、超過24小時重新按以上規定計收。

4、對懸掛公安部門核(換)發的新能源汽車號牌的車輛,3小時內(含)收費2元;3—24小時每增加1小時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額10元。

5、停車半小時以內免收停車費,停車時長超出半小時的,前半小時納入計費停車時長。

6、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衞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殯葬車等免收停車服務費。

7、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的車輛,如殘疾人隨身必備的專用車輛等免收停車服務費。

8、車型大小具體分類,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有關機動車類型劃分的規定確定。

9、實施收費時,在停車場入口處和交費處醒目位置,按明碼標價規定公示車型分類、計費時段、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服務承諾、監督機關及價格舉報電話(12315)等有關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四、執行時間:

擬定標準於印發之日起執行。

五、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

20xx年9月30日。

六、提交意見方式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5

為合理利用好現有停車資源,切實解決縣城中心城區“停車難、亂停車”問題,進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xx〕2975號)《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3〕1046號)《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四川省定價目錄〉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xx〕199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原則

運用價格槓桿引導機動車合理分流,提高停車場點資源配置效率,促進交通疏堵保暢。充分考慮阿壩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羣眾承受能力以及停車場運營成本等實際情況,合理核定停車場點(泊位)收費標準。

二、機動車停車場點分類

縣城內機動車停車場點分為:室外專業停車場、室內專業停車場、臨時佔道停車泊位。

三、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定價形式

根據不同停車場點的性質和特點,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三種定價形式。

(一)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車站、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旅遊景區、公用和公益服務機構所屬停車場對外開放等停車服務)收費、經有關部門規劃設置的城市道路臨時佔道停車收費,實施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二)非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商場、賓館飯店、娛樂場所等建築的配套停車場、商業投資建設的專業停車場、向社會開放的企業單位(不含公用企業)內設停車場等停放服務)收費,實施市場調節價,可參照室內、室外專業停車場收費標準執行。

四、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停車服務收費管理

(一)城市道路臨時佔道停車實行差別化收費管理。對不同區域的停車設施服務收費,根據停車供需狀況,道路路網分佈、公共交通發展水平、交通擁堵狀況等因素,由縣交通警察大隊會同相關部門劃分不同區域,實行級差收費。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區域實行較高收費;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區域實行較低收費。對同一區域停車設施,區分停車設施所在位置、停車時段、車輛類型等,按照“路內高於路外、擁堵時段高於空閒時段”的原則,實行差別化服務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方案。一類區域:起價3元/泊位/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首小時後每小時2元。每天最高不超過27元。二類區域:起價2元/泊位/1小時,首小時後3小時3元(不足3小時按3小時計算)。每天最高不超過14元。

(二)室內、室外專業停車場泊位收費標準。室內停車場收費方案:小型汽車起價5元/泊位/4小時(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4小時後每2小時加收1元(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每天(24小時)室內不得超過15元;大中型汽車起價7元/泊位/4小時,4小時後每4小時加收3元(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每天最高不超過22元;摩托車起價1元/泊位/6小時,6小時後每6小時加收1元(不足6小時按6小時計算)。每天最高不超過4元。室外停車場收費方案:小型汽車起價4元/泊位/4小時(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4小時後每2小時加收1元(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每天(24小時)室外不得超過14元;大中型汽車起價5元/泊位/4小時,4小時後每4小時加收2元(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每天最高不超過15元;摩托車起價1元/泊位/6小時,6小時後每6小時加收1元(不足6小時按6小時計算)。每天最高不超過4元。

各類專業停車場、車主需包月停放的,包月費用最高室內不得超過260元,室外不得超過220元。

五、機動車停車場場點收費管理要求

(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主體。根據停車場性質、權屬、經營管理形式等,城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主體為持有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核發的相關手續的經營主體。臨時佔道停車經營主體還須同時取得臨時佔道停車泊位經營權。

(二)機動車臨時佔道停車收費時段。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計時收費,城區臨時佔道停車場點收費時段統一確定為8時至21時,其餘時段不得收費。各類停車場點(不含醫療服務機構停車場點)對停放不足15分鐘(含15分鐘)的車輛,不得收取停車費用。

(三)臨時佔道停車場點實行計時收費。各臨時佔道停車場點經營主體必須配備具有計時裝置的停車終端,能現場向停放車輛的車主打印含停車時長等內容的票據。

(四)室內、室外停車場點開放標準及備案要求。各室內、室外停車場點必須配備全景攝像頭、具有計時裝置的停車終端、能現場向停放車輛的車主打印含停車時長等內容的票據,經相關部門檢驗合格並將停車收費標準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後,在醒目位置公示,方可對外開放停車。

(五)機動車停車場點停放發生事故責任劃分。機動車在停車場點發生擦掛、碰撞、盜竊等,事故責任糾紛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六)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須使用税務部門印製的合法票據。

六、機車車停放服務不收費範圍

(一)執行公務或任務的軍、警車輛,救災搶險車、救護車、環衞車、郵政車等特種車輛。

(二)按有關法規規定設置的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供殘疾人免費停放。

(三)法律、法規規定其它應免收停車費的車輛。

七、落實明碼標價制度,規範停車服務收費行為

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所有停車場點經營者要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健全內部管理制度,規範自身價格行為。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在經營場所顯著設置統一收費公示牌,標明收費定價主體、經營者名稱、收費標準、投訴舉報電話等,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八、執行時間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6

1、設計概述

根據招標書的要求,在園區地面和地下停車場的出入口設立分管理中心,對進出的車輛進行管理。首先通過園區的主管理中心對業主所持有的卡片進行授權,當業主進出園區或是地下停車場,讀卡器讀到卡片,出入口控制器通過判斷卡片的權限是合理卡片即自動控制道閘開啟,當車輛經過道閘後,控制道閘降落。由於在本次方案設計中採用了近距離讀卡設備,因此離讀卡器大於5cm處即可完成讀卡,方便了業主的使用。

1.根據園區的圖紙的規劃顯示,共有8套停車場管理系統,管理電腦通過網絡與園區主管理中心的電腦組建成局域網,在停車場的出入口,設置一套8進8出的車輛管理系統,車輛管理系統主機通過網絡與一卡通中心數據服務主機相連,共用同一個數據庫。

2.車輛可以從入口進場,出口出場,入口處取卡,出口處回收臨時卡並計算臨時車的停車費用,有管理人員收費操作確認後放閘通過。

3.園區內的長期用户使用季租/月租/長期卡,外來車輛使用臨時卡,可設置各類收費方式。

4.在停車場內的分區出入口安裝雙向地磁檢測器和區域顯示屏,用來統計區域內車輛的進出數量,並顯示當前區域內的車位使用狀況(餘位信息)。

各出口的收費電腦,通過網絡和一卡通中心的服務主機相連,確保使用同一個一卡通數據庫,實現數據共享。

2、系統基本功能及特點

多個出入口的'收費管理系統的聯網功能;

車輛進出的自動計數功能;

一車一卡防反覆進出場功能;

每班操作、收費報表和統計報表;

多種收費標準,能滿足各種園區及公共停車場的收費情況;

誤操作及丟卡等特殊情況的處理和每一次交易的自動記錄;

丟失卡的禁用功能;

能夠獨立控制道閘,可用遙控器控制道閘和手動開關欄杆;

可根據通道進行區域的車位管理;

車輛的防軋功能及車輛過杆的自動落閘功能;

通過功能擴展板可進行車位燈光自動引導功能;

對於長期車的車位餘留功能;

3、系統典型特點

穩定可靠的硬件設備

所有硬件控制設備(控制器、讀卡機、車輛檢測器等)均採用工業級原器件,產品在出廠前均經過公司嚴格測試,確保整個系統的穩定可靠。智能擋車器則採用智能擋車器,具有防抬杆、全卸荷、帶準確平衡系統,通過與數字車輛檢測器配合能有效的防止軋車事件的出現。

靈活的系統配置

智能停車場管理系統採用的為模塊化設計,可根據不同客户的需求進行靈活的配置,方便了各個系統集成商及工程商的維護工作。

車場管理軟件的模塊化設計,可非常靈活的進行功能的擴展及縮減,對於圖像對比、車位信息的顯示、語音的提示,區域車位的控制、車輛的燈光導引等功能都可進行靈活配置。

由於整體管理軟件採用C/S網絡版結構(整個車場管理軟件分管理程序和控制程序兩部分)組成,則可實現行多個收費點同時進行聯網收費的功能,對於較大的停車場只需增加收費點即可實現停車場的多進多出管理。

靈活的收費標準。針對不同類型的車輛有不同的收費標準,長期車中可分為:按年收費、按季收費、按月收費、計時收費、計次收費、一次性收費、不收費和按時段收費(時段優惠)等;而對於臨時車則可分:按時收費、按次收費、時段收費等情況。管理人員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靈活的設置,而且可隨時進行修改;無需專業人員進行現場維護。

對於長期車輛用户可以事先輸入車輛的基本信息,包括車主的姓名、車輛款式、車牌號碼、聯繫電話、用户地址等,便於在車輛出車時進行基本信息的對比。

在用户安裝條屏顯示的時候,可在屏幕顯示停車場的滿空情況,長期車出現金額不足和過有效期的時候,是否在出入口的條屏上給出相應的滾動提示,在快過有效期的車輛是否給出最後期限的滾動提示。

所有硬件設備採用RS485的現場工業總線協議,上層管理主機間則採用TCP/IP協議、數據庫採用是SQLSERVER,因此與其他的管理系統具有較好的數據交換功能。

系統具有脱機運行功能,在電腦出現問題或上層管理主機之間出現通訊問題的情況下,整個系統對於長期車而言可照樣進行車輛的正常進出。通道實時視頻監控系統可以對指定通道進行視頻實時監控,系統標準採用一機四路監控(即,標準情況下,一台機器支持四路視頻輸入);

實時圖文監控

系統對所有車位進行圖形化管理,實時在電子地圖上通過圖形化和文字方式反應各種車輛進出事件、系統報警事件、通道報警事件、各種地感事件、控閘事件等。圖像對比系統支持車輛在出場時,會調抓拍一張即時的車輛出場照片,並會用入場時抓拍的圖像進行對比,以確定入場與出場是同一車輛。

多種收費方式提供

完善的財務管理功能,自動形成各種報表。靈活的收費標準:針對不同類型的車輛有不同的收費標準,長期車中可分為:按年收費、按季收費、按月收費、計時收費、計次收費、一次性收費、不收費和按時段收費(時段優惠)等;而對於臨時車則可分:按時收費、按次收費、時段收費等情況。管理人員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靈活的設置,而且可隨時進行修改;無需專業人員進行現場維護。如果出車量比較大,造成出口擁擠,可在場內收費。

豐富的輸入輸出功能預定義

每個通道控制器分為8個輸入點和8個輸出點;不同型號有不同的輸入輸出點數量;

防跟車功能

可以防止前一輛合法車刷卡而後一輛車不刷卡進入的情況。系統通過讀到的有效卡數和復位地感輸入次數之差來確定是否防跟車,防跟車現像會產生相應的文字,聲效報警,並可以安需要產生動作輸出。

相關動作有:讀卡機停止讀卡,電子地圖產生報警,可按設置產生聲效報警,可按設置產生輸出,並記錄事件;

報警產生時,可通過PC或通道控制器的輸入點來解除跟車報警。

無車落杆控制

可設置為無車落杆工作方式(即輸入點設置中的復位地感輸入),當所有合法車輛經過復位道閘後方下落道閘,以提高車流效率和減少機械摩擦。

良好的接口設計

系統允許自定義通道控制器I/O功能,如可以定義火警、防盜等的輸入和相應的輸出。又如對非法卡、重複停車(停車後借卡給他人使用)、車位滿位等,系統有缺省的提示和處理外,也可以產生相應的輸出。

通道管制功能

允許管理員自由定義指定用户在指定通道的通行權限;可以指定通道管制的有效時間段(按用户類型指定,被指定的用户類型在規定的管制時段內不允許通行);對主通道和輔通道均可管制;

脱機運行能力

當市電故障時,通道控制器可以脱機管理;並任具有防跟車,防倒車等功能;網絡恢復時,所有數據自動上傳;

一車多卡

允許對某卡發行子卡,適合用於家庭、部門等團體用車的情況;

管理軟件

停車場管理系統採用穩定成熟的數據平台,適用於微軟WinXP / Win7等操作系統與SQL Server20xx /20xx等數據庫平台,可實時監控出入口車輛的情況、電動擋車器的狀態、出卡機有無卡等多種信息。系統採用三層結構,各層組件能單獨更新、替換、使您能更有效降低成本,簡化管理;同時可將數據處理從客户端轉移到應用服務器和數據庫服務器上,適應大規模和複雜的應用需求;具有廣泛的數據庫訪問和複製能力;能有效提高系統併發處理能力及系統安全性。停車場管理軟件界面人性化設計,採用中文界面,只需會簡單的電腦操作而無需專業培訓即可使用。停車場系統具有強大的數據處理功能,可以對停車場管理中的各種控制參數如IC卡檢測,IC卡延期、圖像識別等進行設置,可以進行場內車輛查詢和打印收費統計報表,並能夠對停車場數據進行管理。

4、系統工作流程

1.車輛進場流程

臨時車進入時,在大門口停車,領取臨時卡,道閘抬杆,車輛進入。如果強行進入,或者尾隨進入,報警器發出報警,提示保安人員處理。

2.長期車輛進入停車場讀卡,經檢測為內部固定車輛,道閘抬杆,車輛進入。車輛通過車輛檢測線圈後自動放下欄杆。若是非長期用户,則報警,不允許入場。

車輛進場流程圖:

3.車輛出場流程

(1)臨時車駛出停車場時,在出口處司機將感應卡交於保安人員,讀取該卡的特徵和相關感應卡信息,收取停車費,電動欄杆升起。車輛通過埋在車道下的車輛檢測線圈後,電動欄杆自動落下,同時將該車信息記錄存到數據庫內。

(2)長期車輛駛出停車場時,在出口檢測系統認證為內部車輛,值班室控制電腦彈出對比框,要求保安人員查看,保安人員經過確認是內部車輛,手動控制道閘,自動擋車器起欄放行車輛,車輛通過車輛檢測線圈後自動放下欄杆;若非長期用户,則報警,不允許放行。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7

1.目的

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2.適用範圍

本公司轄區內停車場(庫)

3.職責

3.1車場收費員負責按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放行。

3.2車管員負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巡視、監護並做好進出場記錄。

3.3安全班長負責車輛管理的監督、指導。

4.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

5.工作程序

5.1硬件標準

5.1.1停車場內應按消防要求設置、配備手提或便攜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

5.1.2停車場和車行道路應做好停車位和行車線以及禁停、轉彎、減速、禁鳴、限高等醒目標識。

5.1.3停車場內應設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設置路障和防護欄。

5.2車輛進場必須服從車管員的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按規定交納費用。

5.3停放好車輛後,必須上鎖,車箱、車簍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5.4駕駛員、車輛使用人必須保持車場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車場內,車輛發生漏油時,車主應即行處理。

5.5停車場內禁止洗車、修車、試車、練習。

5.6任何人不得損壞停車場內消防、清潔、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5.7停車場由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

5.8不準酒後取車啟動機動車輛並駕駛。

5.9停車場內禁止吸煙。

6.車輛進出

6.1車管人員應引導車輛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主動、禮貌上前接待。

6.2車管人員在辦妥相應手續後方可允許車輛離場,如因私自放行導致車輛失竊,車管人員承擔一切責任。

6.3夜間停放的車輛,車管員應做好記錄並辦理交接班手續。

7.巡視

7.1車管員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油、未上鎖、車箱(車簍)遺留物品等情況應及時處理並通知車主,同時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特殊情況報告班長處理。

7.2逾夜車輛,或遇交接班時應清點、核對車輛數量,確保安全。

7.3班長檢查手提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發現逾期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並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7.4車管員負責維護好車庫內清潔衞生,保持車庫整潔。

8.意外事故的處理

8.1當車管員發現停車場內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就立即通知業主,同時逐級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

8.2屬撞車事故的,車管員不得放行肇事車輛,並應保護好現場。

8.3屬酗酒或尋釁肇事而引發的砸車事故,車管員應立即制止,並通過巡邏安全員上門通知車主,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8.4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逾夜停放車輛的數量、區域停放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後的報告處理情況。

8.5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後,車管員應立即彙報公司處理,待車主確認後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車管員以及車主都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處理工作,涉及公司內部人員責任問題,由公司組織調查,視情況做出處理決定。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8

一、車場門衞服務規範

1、負責維護車場秩序,疏導交通,引導車輛入位,合理收費,文明服務。

2、指導車輛有序停放,保持車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3、負責做好車輛登記工作,做到出、入登記,認真填寫車輛進出計時卡的時間,對入場車輛進行車況檢查,如有損壞當場通知車主,並做好記錄。

4、車輛進出先敬禮,使用文明用語,嚴格執行收發卡和驗證制度,進場驗髮卡,出場收卡,出入卡發出時間和收回時車輛應保持一致,出入卡不得丟失。

5、負責對出場車輛進行檢查校對,如發現可疑應拒絕出場,並立即報告負責人,直至校對清楚後方可其出場,夜間車輛出入需驗明“三證”(駕駛證、行駛證、車輛計時卡)。

6、負責提醒車主下車後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不要遺留在車內。

7、嚴禁小商、小販、閒雜人員進入車場或逗留。

8、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嚴禁在車場內堆放雜物等。

9、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及其他記錄,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交班前做好周邊衞生。

二、車場巡視人員服務規範

1、按規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巡視,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負責車輛引導入位及引導車輛出位,在巡視終端設置簽到進行簽字,確保巡邏人員忠於職守,巡視到位。

2、對車場內可疑人員、車輛進行監視、盤問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解決。

3、熟悉車場內設施設備情況,發現車輛碰撞或人為破壞立即制止並給予處理。

4、巡視停車場內車輛有無漏油或煙火、線路安全隱患,不能處理及時應及時報告車場主管或值班人員協助處理。

5、檢查停放車輛有無異常情況,門窗是否關好,車內有無貴重物品,有無被撬痕跡,並做好巡視記錄,必要時通知車主和車場主管。

6、檢查停車場內有無可疑箱包,危險物等,並及時處理。

7、遇重大緊急情況應立即報警。

8、夜班巡視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覺狀態,不得脱崗或打盹睡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三、收費管理

(一)收費依據:長沙市相關部門規定

(二)收費標準按照上述規定,結合停車場實際停車情況,我公司建議將停車收費定為:

地面:小型車位XX元/月,貨車XX元/月,

臨時停車:起價XX元/小時,兩小時以後加收XX元

(三)收費管理形式

1、以固定車位月租及臨時停放形式,指定具體停車位,並保證繳費的業主車位不被他人侵佔,做到專車專用。

2、對已繳費的業主發放停車證,憑證進出車場。

3、對一些特定車輛可採用免費發放停車場專用通行證。

4、對外來車輛發放計時卡,進門時登記時間,出門時根據停車時間計時繳費。

(四)出入收費

1、採用月繳費的車輛憑車證進出車場。

2、訪客及臨時出入車輛,進場時發放計時卡,同時將車況及進場時間詳細記錄,等車主離場時,按入場時間進行合理收費。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9

為持續鞏固我縣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進一步規範縣城道路文明交通秩序,保障羣眾安全出行,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從即日起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的要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標,堅持“標本兼治、疏堵結合、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原則,深入開展以縣城建成區為重點的`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提升城市道路文明交通綜合管理水平,增強人民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標任務

切實規範交通秩序。按照“安全、文明、暢通”的工作總目標,以城市建成區為重點,延伸開展“小街巷”治理,不斷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現代化治理水平。

有效控制非法營運。通過對電動三、四輪車非法生產、銷售渠道的整治,切斷電動三、四輪車滋生氾濫的源頭,有效控制未經登記上路行駛的非法營運行為。

健全完善長效機制。通過綜合整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職責明晰、協同配合、嚴格執法、規範有序的交通秩序管理長效機制。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創建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劉波兼任,具體負責創建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信息報送等日常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各鄉鎮:主動落實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四輪車的屬地管理責任,對本轄區擁有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四輪車的人員進行再摸排再摸底,分類登記、造冊、存檔;鄉、村兩級要加強對非機動車、行人不文明交通行為的勸阻教育。

(二)縣公安局:加強社會治安秩序管理,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聯合執法工作,嚴厲打擊聚眾鬧事、阻撓執法等行為,對胡攪蠻纏、擾亂公共秩序的依法處理。

(三)縣交通運輸局:嚴厲打擊車輛非法載客行為;負責調研全縣公交線路分佈情況,合理增加運力,滿足羣眾出行需求,並加強汽車站管理,客運車、公交車必須全部進站,做到環境整潔、設施完好。

(四)縣教育局: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督促各學校加強上、下學時段監督檢查,責成班主任對班級學生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乘坐電動三、四輪車,騎乘電動二輪車規範佩戴安全頭盔。

(五)縣交警大隊:

①重點查處行人闖紅燈、不走人行橫道、翻越護欄,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逆行、不戴安全頭盔,機動車闖紅燈、違法停車、不禮讓斑馬線、逆行、酒駕、超員、隨意掉頭等違法行為;

②負責禁行標識的更新和設置;

③對駛入禁行區的違法行駛的電動三、四輪車依法予以處罰;

④加大警力投入,設施“多警”聯勤機制,通過完善高效指揮系統、優化交通勤務模式、增加路面巡邏頻次、加大路面見警率和管事率等有力措施,充分發揮公安交警主力軍作用,提高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實現路口提效、路段增速、路網擴能的工作目標;⑤制定“小街巷”“一巷一策”治理措施,通過實施單停單行、車種禁限、設施改造等措施,設置“公告牌”,健全“鄉鎮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主動打通小街巷與城市主幹道的循環節點,形成循環路網,提高道路通達性,完成背街小巷“微循環”改造。

(六)縣市場局:負責依法查處、取締非法銷售電動三、四輪車違法行為;對非法銷售行為依法查處直至吊銷營業執照,配合做好集中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七)縣住建局:負責排查整治縣城內各施工工地非法使用電動三、四輪車和農用車、“黑車”等情況。

(八)縣城管執法大隊:負責加大佔道經營整治力度,對主次幹道、小街巷、城鄉接合部等區域開展專項整治,對臨街佔道經營的商鋪進行清理整頓,依法取締“佔道經營”“以路為市”的馬路市場等交通亂象;加強對自行車、電動二輪車的停放管理,規範停放秩序。

(九)縣融媒體中心:做好縣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跟蹤報道,設立不文明行為曝光台,做好輿論引導,對不文明行為人和蠻橫滋事者予以曝光,營造濃厚社會氛圍。

(十)縣環衞中心:杜絕使用電動三、四輪和農用車運輸垃圾的行為;杜絕使用無駕駛資質人員和無牌車輛上路行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鄉鎮、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直接責任人,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目標明確、措施得力,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各鄉鎮、各單位要在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積極主動、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對縣城交通秩序進行集中治理,強化對縣城交通秩序的常態化管理,進一步提升文明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強督導,嚴格獎懲。各鄉鎮、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領導小組將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彙報。對工作措施得力、成績優異的將予以通報表揚,對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10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交通秩序管理,緩解停車供需矛盾,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資源,改善市民停車及出行環境,規範停車秩序,促進城區車輛文明停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貴州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天柱縣城市管理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主導、統籌規劃、市場運作、協調發展”的原則,採取“劃定區域、限定時間、有償服務、分步實施”的方式,充分挖掘停車泊位資源,理順停車管理體制,加強停車管理,完善城市停車收費管理機制,促進車輛規範有序停放,改善城市交通狀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停車泊位管理辦法

(一)實施範圍

天柱縣城區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管理範圍包括鳳城街道、聯山街道、邦洞街道、社學街道集鎮區域,按照“分步推進、成熟一個、實施一個”的原則進行,新增加的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管理範圍由縣自然資源局(規劃)、縣住建局(市政)、縣公安局(交警)等部門另行確定。

1、道路泊位:濱河北路(便橋—廊橋)、濱河北路(廊橋—鑑江橋)、廊橋—觀音洞、北門街(平安小區道路)、鳳凰城(水印藍庭售樓部門口道路)、中心市場路(汽車租賃門口)、電信路(供電局旁中山路—濱河南路)、電信路(電信局—中山路)、中心市場路(水東門路—中心市場第二個轉盤)、中心市場路(中心市場第二個轉盤—清江路口)、鴻發街(擎天公司—擎天路)、凱旋路(東方國際KTV—金山大道)、凱旋路(家居廣場後門—擎天路)、司法局門口(擎天路—司法局)、南門路(老縣委門口—物資局)、婦幼保健站門口道路、胡家坪路(水印藍庭—中山路)、高龍路(濱河苑城—自來水公司旁)、高龍路(農發行—水岸星城旁擎天路)、凱旋路北段(東方明珠旁)、健龍路(中心嘉園售樓部—水岸星城)、民生商業街(教育局門口—水岸星城)、永華街(加油站後第二條路)、安居街(鳳城街道辦門口—擎天路)、擎天路—安居房(紀委門口)、新業街(威斯濱酒店後面道路)共計912個停車位,其他路段將根據城區停車位設置和交通實際情況分期分批逐步推行。

2、停車場:國資公司停車場、體育館停車場和縣影劇院停車場。

(二)收費時間

1、道路路內泊位:7:00-20:30

2、停車場:0:00-24:00

(三)收費標準

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的標準執行,不可上浮,經營者可根據經營的實際情況制定充值、折扣、包月、包年等優惠。

車型分類:12座(含12座)以下客車及2、5噸(含2、5噸)以下貨車為小型車;12座以上客車及2、5噸以上、10噸(含10噸)以下貨車為中大型車;10噸以上貨車為超大型車。

1、路內泊位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1)小型車:30分鐘內免費,超過免費時段1小時內收費3元,1小時後每超過1小時加收2元,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每天單次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18元。免費停放時段20:30-次日7:00。

(2)對執行任務的軍車、制式警車、消防車、搶險救災車、辦案執法車、處理突發公共應急車輛免收停車費;對執行緊急服務的救護車、市政設施維護車和殯葬車免收停放服務費。

2、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1)小型車,30分鐘內免費,超過免費時段1小時內收費2元,1小時後每超過1小時加收2元,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夜間20:00-次日8:00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10元,每天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18元。

(2)中大型車,30分鐘內免費,超過免費時段1小時內收費4元,1小時後每超過1小時加收2元,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每天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25元。

(3)對執行任務的軍車、制式警車、消防車、搶險救災車、辦案執法車、處理突發公共應急車輛免收停車費;對執行緊急服務的救護車、市政設施維護車和殯葬車免收停放服務費。

(4)同一車輛在同一停車場24小時內多次進出停放,最高按一天收取停車費。停放超過24小時按收費標準重新累加計費。其他車型停放的按所佔車位數計費。

(四)收費方式

現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寶支付、微信公眾號支付、小程序支付、智慧停車APP支付。

(五)收費實施時間

1、體育館停車場、影劇院停車場自20xx年11月22日中午12:00起開始計費。

2、路內泊位自20xx年12月8日中午12:00開始計費。

(六)建設管理模式

天柱縣擎天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通過競拍取得了天柱縣城區路內泊車位和停車場20年特許經營權。由天柱縣擎天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負責停車泊位勘劃、停車場建設及相關配套設備設施實施,並組建管理、收費隊伍,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執證上崗。

(七)其他配套設施

1、標識標牌:路內停車泊位,在收費路段設立收費明碼標價牌;停車場泊位,在停車場入口處設立收費明碼標價牌。

2、監控系統:路內停車泊位,綜合利用公安系統天網工程資源;停車場,按規定加裝視頻監控設備。

三、政策措施

1、違法停車:對於不按規範亂停亂放的車輛,依法嚴厲處罰。

2、逃逸停車費:對欠繳停車費的,停車管理員有權要求其補繳停車費,或拒絕為其提供停車服務。對惡意逃避繳納停車費達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系統將其錄入停車管理系統“黑名單”。

3、設備的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設置、撤銷道路停車泊位,不得損壞和擅自拆除道路停車泊位設施;不得妨礙道路停車泊位功能。

4、收費保障:在停車收費管理區域使用停車泊位停放車輛,停車人應當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按照劃定的車位,停車入位,依次按朝向順序停放車輛,按標準繳納車輛停車管理費。

5、安全隱患:嚴禁在車輛內放置或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險、違禁物品。

6、超大型車只能停放在指定地點,嚴禁停放在路內泊位內,避免影響城市形象。

7、鼓勵社會、單位及個人依法建立停車場以緩解城市停車壓力。

四、組織保障

為保障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停車管理工作順利實施,成立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委宣傳部部長和縣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共同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及職責為:

縣住建局:制定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暫行管理辦法、確定可建的路內泊位、可經營的停車場、確保路內泊車位和停車場產權無糾紛。

縣發改局:制定收費標準、負責收費依據的解釋和收費的監督。

縣公安局:對天網監控範圍內路段發生停車糾紛提供影像資料、加大力度對路內泊位及停車場的`巡查,預防治安事件發生。

縣市監局:對車輛停放服務收費進行監督管理及執法。

縣公安交警大隊:負責縣城區路內泊位、停車場建設過程中的車輛清場、維持交通秩序、制止車輛亂停亂放,提醒告誡多次欠費的車輛。

縣委宣傳部:對縣城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及標準進行宣傳、對欠費和亂停亂放影響市容市貌的現象進行曝光。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佔用停車位的障礙物進行清除,制止不按規定佔用泊車位的現象、按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執法。

各相關街道辦事處:與各部門共同維持文明城市的建設,保障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停車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天柱縣擎天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加強對收費人員的管理、執行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暫行管理辦法、嚴格按照發改局的批覆收費、做好羣眾的投訴建議及諮詢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

為規範停車秩序,促進城區車輛文明停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各責任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天柱縣城區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項目建設的重要意義,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強化責任擔當,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二)統籌推進,形成合力。

各責任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切實解決好項目建設和收費管理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問題;牽頭部門要本着對工作認真負責的態度,加強對業務工作的指導;承擔項目推進工作的責任部門,要強化政治責任感,切實推進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三)加強宣傳,積極引導。

理順停車管理體制,加強停車管理,完善城市停車收費管理是改善城市交通狀況,提升城市文明建設的有效途徑,各級各部門要強化政策宣傳工作,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實效性,發揮好宣傳工作思想引領和輿論導向的作用,凝聚正能量的傳播力、引導力和公信力,為城區停車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11

為集中治理影響我市城市道路交通行車難、停車難、走路難和交通秩序亂等突出問題,規範交通行為,改善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堵,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市政府決定自20xx5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市統一開展市、縣城區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全市統一部署,各級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原則,綜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規劃先行、建管並舉,深入實施城市“暢通工程”;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加大執法力度,整治交通違法行為;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城市交通結構。通過綜合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緩解交通擁堵,營造安全暢通、和諧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目標

(一)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治理機制進一步健全,相關部門職責明確,責任落實,形成管理合力。

(二)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素質明顯提高。

(三)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限制市區摩托車發展和外牌摩托車行駛,優化市區交通結構,提高公交分擔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四)道路基礎設施完好,交通管理設施完善,交通組織、路口渠化、信號配時科學合理。

(五)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交通擁堵得到有效緩解。

(六)職能部門管理能力增強,執法水平提高,執法形象進一步改善。

三、整治重點

(一)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

(二)機動車亂停亂放。

(三)挪用或者改變停車場用途。

(四)佔用人行道、車行道擺攤、設點等經營活動,違規挖掘道路、佔道施工、堆物等行為。

(五)公交車、出租車爭道搶行、亂停亂靠。

(六)機動車不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

(七)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及其他車輛非法載客營運。

(八)交通管理設施設置不規範、不齊全、不合理。

(九)貨運車輛拋灑滴漏。

(十)摩托車、電瓶三輪車、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

(十一)城市交通“亂點”、“堵點”和交通事故“黑點”。

(十二)機動車不按規定安裝、使用號牌。

(十三)外牌摩托車闖。

(十四)其他嚴重影響城區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

四、職責分工

(一)市公安局:負責市區道路交通的組織疏導,提高道路利用率和通行效率;管理和維護交通秩序,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加強停車場管理,規範市區停車秩序;改進執法裝備,加快智能交通管理建設,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制定市區交通管理規劃和交通安全規劃。

(二)市規劃局:負責制定和完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停車場規劃;積極開展交通影響評價制度的落實工作,對市區的道路、停車場等交通工程和新改建大型項目建設進行交通影響評價,確保新改建項目對交通不產生較大影響。

(三)市建設局:負責建設和維護市區道路基礎設施、公共停車場;建設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標誌、標線以及監控系統等交通安全設施;嚴格市區佔用、挖掘道路的審批,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五年內不得挖掘。

(四)市城管局:負責及時清理市區佔用人行道、車行道的各類經營攤點、商鋪、售貨亭及違法開挖、佔道、搭建、堆物等行為;規範市區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及時清理亂停亂放非機動車;嚴格規範各類佔道廣告審批管理;規範工程渣土、環衞車輛運輸,保持市區道路清潔。

(五)市交通局:負責城區公路交通設施建設與維護和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標誌、標線以及監控系統等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加強公交、出租車行業監管,提高公共交通文明形象;抓好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以及其他車輛非法營運整治工作,嚴格規範市區運輸市場秩序;制定和完善市區公共交通規劃。

(六)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負責協調新聞單位開展集中整治宣傳教育,加大宣傳教育、輿論引導和輿論監督力度;組織開展文明交通志願者勸導活動和文明交通創建活動。

(七)市財政局:負責將交通管理和城市道路設施維護經費納入部門預算;提供停車場、電動自行車專用收費票據。

(八)市物價局:負責制定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

(九)市高教委、市教育局:負責所屬學校校車及駕駛人的監管;督促區教育局落實校車及駕駛人的監管措施;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法制教育內容,加強在校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並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納入操行評定,切實提高廣大學生的守法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十)市經貿委: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生產企業的規範和指導,引導企業嚴格貫徹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

(十一)連雲港工商局:負責加強對銷售機動車或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企業的監管;對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經營企業予以查封或吊銷營業執照;對銷售未經許可生產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的經營企業予以查封或吊銷營業執照。

(十二)連雲港質監局:負責對機動車和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的監管;查處不執行國家技術標準或不嚴格進行車輛成品質量檢驗,致使不合格車輛出廠銷售的行為。

(十三)市廣電局、連雲港日報社:負責在媒體上開闢宣傳專欄,報道綜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交通安全知識,營造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的輿論環境。

(十四)市安監局:負責加強市區交通安全隱患排查,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措施。

(十五)市級機關工委:負責市級機關及其公務人員、聘用人員遵守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教育,並對各單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落實。

(十六)市監察局:負責監督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

(十七)連雲港警備區司令部、武警支隊:集中開展軍車運行專項整頓,教育廣大官兵帶頭遵守交通法規,樹立文明風尚。

(十八)各區政府:作為本轄區綜合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開展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

(十九)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相關工作,確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各縣政府和部門職責、任務分工參照市區執行。

五、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日至5月16日)

1、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各縣區、各職能部門組織對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容易引發交通擁堵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認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2、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圍繞“和諧交通、文明交通、綠色交通”的主題,採取多種手段,宣傳綜合整治的意義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曝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倡導文明駕車、文明騎車、文明走路,努力在全社會營造文明交通氛圍。在政府的網站開設綜合整治專欄、市民論壇和意見箱,通報整治情況,收集社情民意,爭取羣眾關注和支持。5月10日上午組織全市啟動儀式,開展簽名活動,發出倡議。5月10日至16日為集中宣傳週,通過發放宣傳材料、擺放交通文明與安全漫畫、掛圖、展板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17日至7月31日)

1、開展路通秩序整治。深入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着力解決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闖紅燈的問題,對行人、非機動車帶頭闖紅燈和不聽勸阻的,堅決予以處罰,同時抄告行為人所在單位。對機關車輛闖紅燈的,一律從嚴查處,並抄告市委辦、市政府辦和市監察局。市文明辦要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參與維護交通秩序,定期組織文明交通志願者上路開展交通違法勸導活動,引導廣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規。

2、開展重點地區和路段整治。建設、工商、城管等部門要以繁華商業區、車站碼頭、旅遊景點、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地區和學校、醫院周邊道路為重點,抓好佔道攤點、售貨亭、堆物以及違規挖掘、搭建清理整治,還路於民,切實解決行車難、走路難的問題。各區、縣城區要排出一批“亂點”、“堵點”,組織優勢力量,採取綜合措施集中攻堅,力爭在短期內取得明顯成效。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確措施、期限、責任人,並留存相關數據和圖像資料,由政府掛牌整治。

3、開展車輛停放整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次幹道、支路開闢臨時停車場,並加大巡管力度,從嚴取締違法停車行為,對妨礙交通,特別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設施使用的違停車輛,一律拖移。對擅自封閉公共停車場或改變停車場用途的,要堅決依法予以從嚴查處,並責令當事人限期恢復。城管部門要規範城區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對亂停亂放和無人認領的非機動車予以清理。

4、開展重點車輛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公交、出租車交通違法行為要建立排行榜,定期向社會公佈,並抄告行業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督促加強教育管理。要結合全國治理自行車被盜專項行動,完善電動自行車上牌管理工作,引導非機動車規範行駛。交通部門要在公交、出租車行業開展整頓,對交通違法行為多、事故高發、交通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及其他車輛違法營運的,要堅決予以查處。城管部門要嚴格渣土、環衞車輛的管理,從嚴整治拋灑滴漏等違法行為。

(三)鞏固深化階段(8月1日至12月31日)

1、完善各項交通專業規劃。規劃、建設、公安、交通等部門要按照全市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結合交通發展狀況,抓緊編制和修訂完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車場建設等專業規劃,確定城市交通發展目標和戰略,強化規劃指導作用。

2、加強停車場的建設與管理。公安部門要牽頭抓好車輛停放管理,並會同規劃、建設、城管等部門制定出台全市停車場建設及管理辦法。規劃、建設、公安等部門要根據全市道路交通狀況和未來公共停車需求,制定停車泊位配建標準,加強公共停車場建設,鼓勵社會單位開放內部停車場,方便駕駛人就近停車。物價部門要制定停車收費標準,提高停車場利用率。

3、完善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部門要繼續加大對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步伐,增加路網密度,優化路網結構,整修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嚴格控制開挖五年內的新建道路,在重大市政工程施工期間,儘可能減小對交通的影響,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新建、改建道路一律要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與規劃和驗收,並要嚴格落實交通安全設施建設“三同時”制度,即時配套建設交通信號燈、標誌、標線、監控、防撞護欄等交通安全設施。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加強交通組織研究,完善指路標誌系統,調整設置不合理的公交站點,積極推廣綠波控制、信號錯時配置技術,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4、大力實施公交優先戰略。交通、建設、公安部門以及海通集團要研究城市發展公共交通的基本思路,優化公共交通設施佈局,加快建設公共汽車專用車道和港灣式停靠站,配套建設交叉口公交優先通行控制系統和公共交通智能調度系統,全面提升公共交通行業的信息化水平和安全運營水平,並建立城市公交優先評估體系,加大政策扶持和資金投入,為公交行業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持。要增加線網密度,努力擴大公交覆蓋面,逐步實現票價優惠、線路優化、車輛優質的目標,提高居民公交出行比例。要加快公交企業改革,規範企業化運作,增強企業發展活力。要逐步限制市區摩托車發展和外牌摩托車行駛,進一步優化市區交通結構,提高公交分擔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5、強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規範客運市場秩序。交通部門和海通集團要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的安全監管,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報廢及檢驗不合格、安全條件達不到要求的車輛上路行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抓好各項規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意識教育,自覺遵守安全規章制度。要按照“標本兼治、糾建並舉”的方針,加大對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以及其他車輛非法營運的打擊力度,並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為公共交通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四)總結表彰階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各縣、區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整治方案的目標、任務和要求,認真檢查總結整治工作,凡工作力度不大,整治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的,進行掛牌整治,限期改變面貌。同時,要按照整體推進、全面提高的要求,堅持標本兼治,邊整治、邊鞏固、邊提高,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進一步推動整治工作深入開展。要注意總結整治中的成功做法和經驗,完善制度和規範,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實行常態管理。市整治辦要按照方案要求,量化整治目標,制定考核辦法,加強督促檢查,嚴格兑現獎懲。整治結束後,市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縣區綜合整治情況組織考核驗收,對城市交通環境明顯改善,交通秩序明顯好轉,成績突出的縣、區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組織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顯的,進行全市通報批評,並取消本年度相關創建活動的參評資格。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全市城市交通綜合整治,是改善城市交通面貌,提高城市綜合水平的重要舉措。各縣、區政府及各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交通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整治工作作為城市各項創建工作的基礎抓緊抓實。為加強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經貿、公安、建設、規劃、城管、交通、財政、物價、教育、工商、質監、安監、監察、機關工委、文明辦、共青團等部門、各區政府以及警備區司令部、武警支隊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負責對綜合整治工作的協調指導、督促檢查、信息反饋和考核驗收。各縣、區也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認真組織實施。

(二)落實整治責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相關職能部門要落實責任,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組織開展好這次綜合整治行動。市規劃、建設、交通、城管等部門在審批各項建設、管理項目前,要嚴格落實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充分考慮項目的建設或實施對交通所產生的影響,防止對城市交通帶來災害性影響。要通過整治完善工作機制,成立由市政府領導掛帥負責,規劃、建設、經貿、發展改革、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參加的交通決策協調機構,綜合指揮協調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等重大事項,破解城市交通難題,保證決策的權威性、科學性和連續性,提高政府管理城市、服務社會的能力和水平,推動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

(三)嚴格文明執法,強化督查指導。要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要求,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把執法目的與執法效果統一起來,切實提高為民執法服務水平。對黨政機關公務車輛、警車、軍車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罰,抄告所在單位,在新聞媒體曝光,列為機關作風評議內容。各縣區及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加強情況反饋和信息報送。要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市民代表視察評議整治工作。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組織檢查考核、排名通報,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12

為保證小區車輛收費工作順利進行,合理制定收費標準,更好的為業主提供車輛停放業務,逐步改善車輛停放服務功能,規範收費管理秩序。制定方案如下:

一、小區內共有露天、半封閉車位470個,不包括已出售車庫,分別以0-8字頭進行編號,其中半封閉車庫20個。

二、據統計小區露天停放車輛為497輛(不含私家車庫停放車輛)。其中雲AA9字頭的有65輛,雲O字頭的有21輛,警車有5輛,軍車有3輛。為解決車輛多車位少的問題,所有露天車位不另收車位租金,均視為臨時車位提供泊車。

三、車位不足的補充方案:

對二區值班室至門診路口靠右邊可規劃40個車位的位置補充規劃,做到合理化利用,解決車位緊張的問題。

四、起用IC卡系統,在IC卡系統使用正常的情況下實施刷卡收費運行:

1、現有IC卡1000張,需重新制作圖案用不乾膠張貼(每張費用0.2元,含正面背面。),正面金牛圖案,背面為提示內容。

持卡須知

1)領取IC卡時須交納押金。

2)按有關規定,本小區收取的費用為場地佔用費,非保管費。

3)一車一卡,專車專用,因有圖象對比,請勿借給他人使用,請妥善保管,若有遺失及時掛失。

4)駕駛員必須嚴格按照IC卡智能停車收費系統指示操作。

5)進入小區的車輛請按位停放,服從管理。

6)本卡必須隨身攜帶,嚴禁存放車內,以防車輛被盜,違者後果自負。

編號:NO.0001至NO.1000

雲南xx物業管理公司xx服務中心

電話:4633511、4634422

2 、臨時卡、月卡、半年卡、年卡以不同顏色進行區分識別。

3、收費標準報物價部門批准後錄入電腦系統自動計費。

4、收費軟件的安裝調試由捷順公司負責完成,費用在900元左右。

五、制定車輛停放規定(附後)

六、收費標準

1、參照昆明市機動車停車場收費標準(小區內場地佔用收費標準)的規定執行

1)轎車、小型客貨車(12座、4噸以下)半小時內含半小時不收費,半小時-1小時1元,1 -3小時2元,3-6小時3元,6-9小時4元,9-12小時5元,12-24小時10元。

2)中型客貨車(16-22座)3小時以內2元,3-6小時4元,6-9小時5元,9-12小時6元,12-24小時11元。

3)大型客貨車3小時以內3元,3-6小時5元,6-9小時6元,9-12小時7元,12-24小時12元。

2、結合小區實際建議收費

1)轎車、小型客貨車(12座4噸以下)半小時內含半小時不收費,半小時以上-12小時(按正常收費標準下浮60%)收2元,12以上-24小時(按正常收費標準下浮60%)收4元,

2)中型客貨車(16-22座)半小時內含半小時不收費,半小時以上-12小時(按正常收費標準下浮50%)收3元,12以上-24小時(按正常收費標下浮45%)收6元,

3)大型客貨車半小時內不含半小時,半小時-12小時(按正常收費標準下浮42.9%)收4元,12以上-24小時(按正常收費標準下浮33%)收8元。

七收費辦法

1、小區車輛實行辦理月卡、半年卡、年卡,對已購買車庫的車輛辦理長效卡。對20個半封閉式車位進行出租(7幢3號、4號2個,16幢4號、9號2個,17幢4號、9號2個,18幢9號4個,25幢-26幢之間10個。),每個車位以大小不等收取130-150元/月租金。

2、轎車、小型客貨車(12座、4噸以下)月卡(按正常收費標準下浮67%)100元,半年卡(打9折,90/月)540元,年卡(打8折,80/月)960元。

3、中型客貨車(16-22座)月卡(按正常收費標準下浮54.5%)150元,半年卡(打9折,135/月)810元,年卡(打8折,120/月)1440元。

4、大型客貨車月卡(按正常收費標準下浮44.4%)200元,半年卡(打9折,180/月)1080元,年卡(打8折,160/月)1920元。

5、辦理IC卡每張收取工本費50元,包括新辦、損壞、失效、掛失。

6、一切車輛均按以上標準實施收費。

八、建議收費時間:3月1日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13

為提高渝中區停車管理水平,不斷完善停車管理體系,有效規範停車秩序,綜合治理老舊小區周邊違法停車問題,加快緩解“停車難”矛盾,切實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品質,依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心城區停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辦〔20xx〕10號),結合渝中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渝中區停車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城市交通發展戰略,強化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着力解決“停車難”、“停車亂”等突出問題,促進城市交通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遠近結合、建管結合、動靜結合的原則,持續推進停車設施建設,綜合調控停車需求,盤活存量停車資源,加強停車智能化管理,嚴格規範停車秩序,強化重點區域管理。“十四五”期間,渝中區停車泊位總量持續增長;路內停車泊位數量控制在泊位供給總量的5%以內;對經過充分論證並有條件的路內停車實現智能化管理全覆蓋,基本形成政府統籌協調、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協作共管、公眾深度參與的停車管理新格局。

二、重點工作

(一)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供給

1.落實停車專項規劃。依據中心城區停車專項規劃及差別供給分區方案,按照“建築配建停車為主,路外公共停車為輔,道路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原則,制定規劃實施計劃,明確停車設施佈局、規模、建設時序等,經住建部門研究後納入建設計劃。(責任單位:區規資局、區住建委)

2.落實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停車配建指標參照《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優先滿足居住區、醫院、學校等基本停車需求,統籌兼顧商業、辦公等出行停車需求。(責任單位:區規資局)

3.推動停車設施建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我市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居住小區的停車設施配建數量及出入口設計進行審查。加大公共停車設施用地、資金、政策支持保障力度,積極推動停車樓、地下停車庫、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建設。研究利用城市綠地地下空間、橋下空間、“坡坎崖”地形高差建設公共停車設施,鼓勵在待建土地、空閒廠區、邊角空地等閒置場所設置臨時停車設施。創新停車產業投融資機制,鼓勵金融機構、社會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支持通過發行專項債券、企業債券等多種渠道籌集建設資金,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停車產業,推動停車設施與城市地塊的開發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責任單位:區規資局、區住建委、區城管局、區財政局)

4.實施停車差別供給。對重點管理區實行停車設施有限供給,對一般管理區實行停車設施擴大供給,引導鼓勵公眾優先選擇公共交通等綠色出行方式,改善停車供需矛盾。(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規資局、區住建委、區公安分局)

(二)加強停車場日常管理

5.推行路內停車統一管理。按標準規範設置路內停車泊位,對路內停車泊位進行集中統一管理,按照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有關規定及時上繳區財政。路內停車收費特許經營權的取得應通過公開招標、拍賣等公平競爭方式,並按出讓協議約定所得收入。(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6.劃分路內停車管理區域。結合土地開發強度、區域功能定位、公交發展水平及路網容量等因素,將渝中區解放碑商圈、大坪龍湖時代天街商圈及51條主次幹道劃分為停車重點管理區域,其他區域為一般管理區域,在徵求公眾意見後對外公佈。(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發改委、區公安分局)

7.規範停車服務收費管理。收費標準按照《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公開徵求<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渝發改收費〔20xx〕1231號)執行,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以半小時為計費單位,不足一個計費單位的按一個計費單位計費;跨白天、夜間時段停放的按不同時段收費標準累計計收;不得采取包月、包年等其他方式收費。路內停車泊位停放時間不足15分鐘的免收停放服務費,超出15分鐘的從始停時間起計費。按照路內高於路外、重點管理區域高於一般管理區域、白天高於夜間等原則實施差別化收費政策。(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8.優化停車管控引導措施。遵循“先重點後一般、控制和疏導相結合”的原則,依據道路交通擁堵狀況,設立停車嚴管區、示範路,嚴肅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培養羣眾良好停車習慣,逐步擴大示範帶動效應。(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

9.強化路內停車動態管理。區城市管理部門、區公安部門應當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場情況等綜合因素,及時對路內停車位進行評估調整。老舊居住區周邊道路具備節假日、夜間等時段性停車條件的,由區公安部門牽頭設置動態路內停車位,超過規定時間在動態路內停車位停放機動車的,由區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定進行處理。結合道路功能、交通流量等因素,加強路內停車泊位限時管理,嚴格控制停車泊位使用時段、時長,有條件、低限度滿足臨時停車需求,合理調控出租汽車、物流快遞、公廁周邊等特殊臨時停車需求。(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

10.加強配建及公共停車設施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停車場(庫)擅自停止使用或改變用途等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區規資局、區城管局)

11.推動停車設施有償錯時共享。推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泊位非工作時間有償錯時共享,鼓勵相鄰單位、小區利用停車高峯時間差異,互相借用停車泊位;探索錯時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等經營模式,合理統籌利用企事業單位、居住小區、個人停車設施等資源,提高停車設施使用效率。(責任單位: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住建委、各街道辦事處)

(三)提升停車智能化管理水平

12.完善更新城市停車設施信息。建立停車設施基礎信息數據庫,持續更新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佈局及停車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數據,強化信息資源共享、數據互通,依法依規向社會開放。停車場經營管理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將其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停車信息系統。定期對停車設施總量、分佈、建設和使用情況等進行普查,推行停車泊位統一編碼制度。(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住建委)

13.推動停車管理智能化創新應用。建設區智慧停車管理平台,整合停車設施數據資源,打通停車信息資源數據壁壘,構建行政監管、車場管理、公眾服務三大子平台,實現政府、企業、公眾“三位一體”綜合服務功能。推廣停車誘導、泊位共享、預約停車、圖像識別、不停車收費系統等停車智能化技術應用落地,推動轄區範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停車場(庫)智能化管理系統按統一技術標準進行設計、施工、驗收。(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住建委)

(四)完善停車場備案管理

14.優化停車場備案登記。按照《重慶市停車場管理辦法》嚴格辦理停車場備案登記,精簡停車場備案登記變更受理材料,優化辦理流程。(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15.完善配建停車場臨時備案。對因歷史遺留原因,已取得產權證但規劃驗收資料缺失的老舊停車場(20xx年3月《重慶市停車場管理辦法》施行前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停車場),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以產權證作為規劃核實的替代材料予以臨時備案。(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16.完善其他停車場臨時備案。對利用城市綠地地下空間、橋下空間、“坡坎崖”、待建土地、空閒廠區、邊角空地及產權人自有空地等閒置場所設置的臨時停車設施,在取得區公安部門同意設置臨時車道口的書面意見並經停車管理部門公示7日無異議後,予以臨時備案;對產權人利用自有其他規劃功能的建築改建為停車場的,經營管理者完善規劃變更或提交場地使用安全評估並經停車管理部門公示7日無異議後,予以臨時備案。(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區規資局)

17.停車場臨時備案時效。停車場臨時備案有效期為兩年,到期後應當重新辦理備案。臨時備案停車場經營管理者變更備案事項的,應當重新辦理備案手續,停車場停止使用或者改變用途後30日內應主動向區城市管理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五)強化停車管理執法

18.加強對停車場備案及運營管理的執法。對未按規定時限辦理備案、提供虛假備案材料、未備案開放經營停車場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停車場(庫)擅自停止使用或改變用途等違規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停車場經營主體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對停車場服務收費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市場監管局)

19.加強對違法停車的聯動執法。建立違法停車執法聯動機制,區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市政人行道區域執法、區公安部門負責市政車行道區域執法、區消防救援機構負責消防通道區域執法,加強信息互通共享,按照各自職責及時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定期聯合排查清理長期佔用停車泊位的“殭屍車”,提高停車泊位週轉率。同時,結合《重慶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試行)》的實施,強化屬地管理責任,由“門前三包”責任人對責任範圍內違反車輛停放規定的行為進行勸告、制止,並及時向屬地街道報告。(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

三、組織保障

(一)健全停車管理機制。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各區級相關部門為成員的渝中區停車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推進區域治理。區城管局負責本實施方案的具體組織協調及政策落實工作;區發改委配合修訂完善停車收費價格政策;區公安分局與區城管局負責加強違法停車治理;區財政局負責政府投資公共停車場(庫)、路內停車泊位等市政公共停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的監管;區規資局負責保障停車設施建設用地,執行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區住建委負責加強公共停車場(庫)工程建設過程的監督管理;區城管局與區大數據發展局負責推動停車管理智能化創新應用;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機動車停放服務經營者的價格行為;區經信委負責牽頭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區消防救援支隊負責依法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負責統籌協調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召開工作會專題研究停車管理重難點問題。

(二)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區級各相關部門應加強停車場的監督檢查,開展停車場專項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照各自職責進行依法處理。

(三)加強宣傳引導。以促進城市健康交通和可持續發展為主題,加強停車管理政策宣傳,倡導市民綠色低碳出行,引導市民規範、有序、文明停車。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14

沁園春·居地下停車場目前暫定為二進一出(南門進、東門出),採用車牌識別系統統一進出管理。在出入口處部署車牌識別的智能停車收費管理系統,實現對於進出停車場車輛的自動身份識別,車輛進場時間、出場時間、車輛身份信息、停車時間的自動結算、車主信息管理等,實現停車場內進出不停車、不取卡的全自動化控制體系。其核心技術是:在出入口合適位置安裝專用的200萬像素高清攝像頭,外置LED補光燈,集補光、抓拍為一體;可直接控制道閘開/關、外接顯示屏、音頻輸入輸出等;內置車牌識別、車型識別算法,準確率高。

本小區地面原規劃為人車分流模式,特種車輛經登記後可進入園區內(119消防、120急救、110警車),2#、3#、8#樓提前交付,小區建設正在施工導致園區道路不通,交付的樓宇處於裝修階段,為方便業主運輸裝修材料導致人車分流未實現,造成目前被動局面;由於工程加快進度,對部分車位可提前交付,根據月底交付的車位來劃分:私家車位、臨停車位(未售出),私家車位享有VIP特權,它人不可佔用。臨停車位由崗亭入口處確定後,用無線電聯絡地庫巡邏保安給予引導,確保不佔用私家車位。若場內無空閒臨停車位時,及時通知崗亭入口處不可進入。為改變目前被動局面,物業公司出具相應的停車場管理方案,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費用過期車輛管理辦法:

1、車位管理費到期車輛進場時,系統不抬杆,系統界面彈出進場畫面信息,並提示保安此車輛費用到期,並顯示過期天數,保安告知車主需要續費,車主反饋同意去續費時,保安對系統放行,若車主未續費出場時,系統不抬杆,顯示屏顯示過期天數及繳費提醒(原則上過期一兩天,可以放行),並報至物業服務中心此車信息,並由樓管員催費。鑑於工作較忙的車主、不能及時繳費的車主,物業服務中心可每月核對車位繳費信息,由樓管員提前半個月提醒車主,並説明情況。

二、無牌車輛(即臨時車輛)進場時,系統會將該信息記錄,畫面會顯示出車輛圖片,提示保安操作人員人工放行,待保安經過詢問登記後給予放行,並詳情説明計費標準,具體費用按照物業服務中心公示牌標準計算;並用無線電聯繫車場巡邏保安給其引導臨時車位,車輛出場時系統會顯示車輛進/出場信息,繳費後保安人員給予抬杆放行,具體辦法如下:

1、裝修期間送/拉貨車輛(包括三輪)進場時,由保安人員詢問登記後給予放行,並引導至臨停點,並告知裝卸完貨物後請速離場,否則按車場收費辦法收取費用。

2、超載重送貨車輛一律不放行(核載5噸以下):

(1)可經過詳情詢問後為其引導至施工臨時路線;

(2)容易裝卸的車輛,可為其提供平板車或斗車折半運輸。

3、施工重型車輛一律不放行,引導至施工臨時路線。

4、業主搬傢俱車輛進場時,視限高標準放行,如超過車場限高可引導至地面停放,並告知及時出場,可不收費;可進入地下車場的車輛由巡邏保安引導其停車位置,並告知及時出場,可不收費。

5、裝修期間無私家車位的車輛進場時:

(1)臨時拉貨車輛可不收費但計時,由巡邏保安引導至臨時停放點,告知車主及時出場,否則按收費標準對其收費;

(2)臨時來看房的車輛:

a、由巡邏保安引導至臨時停放點,告知車主及時出場,否則按收費標準對其收費;

b、由保安人員用電瓶車運送至樓宇前,私家車輛可停在小區外停車點。此條款只用於裝修期間,超過裝修期一律按臨時停車收費標準執行。

三、來訪車輛管理辦法:

1、業主親屬、朋友探訪車輛進場時按臨時停車收費辦法管理,通過大門口安防系統圍牆機聯繫業主確認後讓其入場,並由巡邏保安引導至臨時停車位。

2、不願繳費可自行停放在小區以外停放點,步行進入小區。

四、私家車位及租賃車位管理辦法:

1、私家車位按季度繳納車位服務費後,車輛進場時由車牌識別攝像頭識別後自行抬杆放行,反之按第一款項執行。

2、租賃車位的車輛繳納租賃車位服務費後,車輛進場時由車牌識別攝像頭識別後自行抬杆放行,反之按第一款項執行。

3、購買私家車位若無車輛的業主在繳納車位服務費後,可讓其停放親屬等車輛,須由業主前來物業大廳辦理相關手續。

五、員工車輛管理辦法:

1、員工車輛無車位的:因小區外停車點位有限,為確保銷售中心客户停車,員工車輛可進入車庫停放,須經公司批准由保安人員手動放行,並引導至臨時停車位,可不計費。

2、員工車輛有車位的:在繳納相應的車位服務費後方可進入,並停放在相應的車位上。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15

一、基本情況

航空路等八個停車場均由襄陽靈秀家園智慧城市運營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20607MA49MXRH3T)管理,採取無人值守方式營運。具體情況如下:

航空路停車場位於襄州區航空路以東,民發廣場以南,佔地面積約23551m,車位數量110個;

永安南路停車場位於襄州區西灣路以東,永安南路以北,漢丹鐵路以南,佔地面積約49292m,車位數量138個;

林蔭路1號停車場位於襄州區林蔭路以北,西灣路以西,漢丹鐵路以南,佔地面積約7513m,車位數量127個;

林蔭路2號停車場位於襄州區林蔭路以北,襄州七中以西,漢丹鐵路以南,佔地面積約3706m,車位數量46個;

鑽石大道停車場位於襄州區鑽石大道以北,鐵路高架橋下方,佔地面積約3592m,車位數量237個;

潘台社區二組生態停車場位於襄州區卧龍路以南,榮華路以東,佔地面積約5943m,車位數量103個;

鑽石大道北生態停車場位於襄州區鑽石大道以南,福音路以西,佔地面積約40095m,車位數量215個;

雲灣國小對面生態停車場位於襄州區清河東路以東,雲灣國小以南,佔地面積約20xxm,車位數量103個;

二、收費標準制定

(一)申請情況

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第十四條規定,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的收費標準,由經營者向價格主管部門提出申請,20xx年2月15日,襄陽靈秀家園智慧城市運營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關於制定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的定價申請。

(二)停車場現場探勘情況

我局2名工作人員對停車場進行了現場踏勘,停車場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合適場地,申報場地與現場踏勘位置相符;

2.設有明顯的車輛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標誌和標線;

3.配有巡檢人員定期巡檢;

4.計費設施已安裝到位;

5.內部收費管理、財務管理、安全防範、崗位責任等規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費標準的依據

1.定價權限。根據《湖北省定價目錄》,“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及公益性特徵的機動車停車實施服務收費標準”定價部門為:市(州)、縣人民政府,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工作,我局有定價權。

2.是否屬於政府定價。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第五條規定,下列場所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可實行政府定價管理:

政府的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全額投資建設的停車場;

以上停車場符合上述規定,應納入政府定價。

3.制定收費標準的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xx〕46號)、《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等相關規定。

三、收費標準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xx〕46號)差別化停車有關要求,綜合考慮停車設施等級、服務條件、供求關係及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區分不同區域、位置、時段、車型和佔用時長等,擬定以下收費方案。

(一)停車收費標準方案

1.航空路停車場、永安南路停車場、林蔭路1號停車場、林蔭路2號停車場、潘台社區二組生態停車場、雲灣國小對面生態停車場

(1)小、中型車3小時內(含)收費5元,3—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0.5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20元。

(2)大型車3小時以內收費8元,3—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2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40元。

(3)小、中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200元;大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500元。

(4)停車30分鐘內,免收停車費。

(5)超過24小時重新按以上規定計收。

2.鑽石大道停車場、鑽石大道北生態停車場

(1)小、中型車4小時內(含)收費5元,4—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0.5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15元。

(2)大型車3小時以內收費7元,3—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2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35元。

(3)小、中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150元;大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300元。

(4)停車1小時內,免收停車費。

(5)超過24小時重新按以上規定計收。

(二)優惠減免政策

1.對懸掛公安部門核(換)發的新能源汽車號牌的車輛,停車前2個小時免收停車費;第二個2小時減半收取停車費。超時停車,按正常標準收取停車費。

2.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衞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殯葬車等免收停車服務費。

3.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的車輛,如殘疾人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殘疾人專用通行證駕駛殘疾人本人專用車輛,免收停車費。

4.車型大小具體分類,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有關機動車類型劃分的規定確定。

(三)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

實施收費時,在停車場入口處和交費處醒目位置,按明碼標價規定公示車型分類、計費時段、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服務承諾、監督機關及價格舉報電話等有關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四、其他問題説明

(一)風險評估情況。一是停車服務車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務於民、方便於民,有利於社會效益提升;二是優惠幅度更大。全省執行30分鐘免費停車,對新能源汽車,多數規定2小時免費,第二個2小時減半收取停車費。停車超過4小時,按正常標準收取停車費。綜合評估,本方案無風險。

(二)執行時間。擬定標準於印發之日起執行。

(三)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20xx年7月25日。

五、提交意見方式

(一)郵寄:

(二)聯繫人:

(三)郵箱:

室外停車場設計方案16

為全面推進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國文明城市關於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創建標準,結合濮陽實際,就市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活動,使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法制觀念和文明交通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經過綜合整治行動,力爭市城區主幹道機動車遵章率達到98%,主幹道非機動車遵章率達到85%,主幹道行人遵章率不低於80%,主幹道違章停車率小於2輛/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設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順暢。市城區範圍內交通標誌、標線、信號燈、交通隔離欄及中國小門口安全設施等設置科學、合理、齊全有效、美觀大方、符合國標,無損壞現象。力爭城區道路不發生因管理原因而導致的長時間、大範圍交通擁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於2%。三是科學規劃建設市內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儘快實現市城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範化。四是乘客排隊候車(船),有序上下車(船),無擁擠、爭搶座位等現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市政府副市長王天陽任組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李xx、市政府副祕書長郭嚴峻任副組長,濮陽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孔偉、華龍區政府副區長郝勝峯、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委員馮慶軒、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孫慶莘、示範區管委會副主任郭慶元、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靳恆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長李鋒中、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嚴學禮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祕書長郭嚴峻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充分發揮公安交警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牽頭作用,各成員單位要齊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組織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解決影響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問題。一是整治停車秩序。重點整治公共廣場、大型商場酒店門前公共停車區域、人行道到沿街門店之間區域等道路範圍內的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問題,以及市城區範圍內各類佔道經營、店外經營行為;對市城區道路範圍內機動車停車泊位設置現狀進行評估和修訂,重新完成停車泊位的科學設計與設置;年內基本完成我市停車場規劃、建設、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關配套管理辦法的制定;二是整治行車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爭道搶行、逆向行駛、酒後駕駛、客車超員、故意遮擋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為,出租車、公交車等營運車輛不按規定站點停靠和隨意調頭上下乘客,非機動車上機動車道行駛以及人力三輪車、電(機)動三輪車走逆行、亂穿馬路等交通違法行為;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行人和非機動車在交叉路口闖紅燈,行人不按規定走人行橫道線、隨意橫穿馬路、隨意翻越道路隔離設施等交通違法行為;四是整治“堵點”、“亂點”。市交警支隊、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要深入開展調研,認真排查轄區內“堵點”和“亂點”,按照“一點一策”的要求,制定專項治理方案,抽調專門力量,開展專項治理,各區要全力配合,確保取得實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為。重點治理隔窗拋灑垃圾、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亂鳴笛等不文明交通行為,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廣泛發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切實降低不文明交通行為的發生。(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範區管委會)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設施建設步伐、進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一是對市城區道路交通進行科學評估論證,提高交通標誌、標線、信號燈等交通管理設施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區各類交通標誌規範醒目,交通標線清晰完好。二是充分運用電子警察、視頻監控、攝像機、照相機等科技裝備,加大對機動車顯見性交通違法、亂停亂放現象的拍攝查處。三是根據各路口交通流量實際,科學調整路口信號燈配時,預防和減少路口交通擁堵,進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幹道通行效率。(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強文明交通宣傳。大力開展“我為文明城市建設出份力”志願服務活動,組織志願服務隊伍,深入社區、重要交通路口,開展“文明交通”宣傳、勸導和服務活動。積極倡導“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人讓人,排隊等候,不擁擠、不搶座”等現代交通文明風尚,養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圍。組織開展“文明交通示範單位(村鎮、社區)”、“文明交通運輸企業”、“文明交通示範學校”等創評活動;組織交通運輸企業舉辦“文明駕駛員”評選活動。探索建立違反道路交通規定情況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制度,增強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意識,引導人們遵規守序,摒棄交通陋習。(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範區管委會)

(四)深化文明示範創建。依照市城區各行政區域劃分和屬地管理原則,各成員單位要科學部署勤務,對城區內主、次幹道,商業街區、醫院、學校及周邊重點路口、路段,採取定人、定崗、定責管理,嚴格落實重點管控措施,做到該嚴盡嚴、該罰盡罰,力爭在城區創建區域不少於4個示範區域、4條文明交通示範道路、10個文明交通示範路口(工業園區可選擇一個交叉路口為創建示範路口,濮陽縣按照市城區要求創建),要充分發揮創建路口路段的示範輻射作用,努力創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範區管委會)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4日—13日)。按全市創建方案要求層層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各級各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宣傳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的重要意義和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強市民的創建意識、參與意識、文明意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13日—6月30日)。各級各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創建目標任務、積極開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並建立階段性工作台賬,確保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有明顯改觀。整治辦將組織專人定期檢查督促各項工作落實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存在問題,並及時通報檢查情況,推進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三)創建提升階段(6月30日—20xx年底)。鞏固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成果,防止各類違法行為反彈,為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和迎接國家文明城市年度測評打下堅實基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級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直接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目標明確、措施得力。各縣(區)、各單位文明示範區域、道路、路口創建工作要具體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文明宣傳活動要量化到宣傳品的印發、宣傳條幅的製作懸掛、在媒體進行宣傳報道的數量等內容,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各級各單位要在市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按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操作手冊》的有關要求,積極主動、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對市城區交通秩序進行集中治理,強化對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常態化管理,進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強督導,嚴格獎懲。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辦公室嚴格按照工作台賬,逐項任務、逐個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行動遲緩、措施不實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對工作措施得力,成績優異的將予以表彰,對造成嚴重後果,影響全國文明城市驗收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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