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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的合同15篇

投資的合同15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投資的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投資的合同15篇

投資的合同1

甲方: 聯繫電話: 傳 真:

地址:

乙方: 聯繫電話: 家庭地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全權代理乙方申請 購房移民事宜,乙方接受甲方及其境外合作方的相關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合同。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的責任

甲方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面準確地按照前往移民目的國的法律法規為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諮詢服務,具體內容如下:

1、為乙方提供申請購房移民的解決方案;

2、提供與乙方申請投資移民相關的必要信息;

3、協助安排乙方前往移民申請國家進行考察;

4、代表乙方向移民局遞交移民申請材料;

5、負責與申請過程中所涉及的第三方之間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6、為乙方提供面試技巧培訓,協助乙方安排面試相關的活動;

7、為乙方提供律師,陪同乙方面試;

8、申請過程中為乙方提供跟蹤服務,及時告知乙方申請進度和最新信息;

9、協助乙方申請護照和購買優惠機票;

10、為乙方提供免費的安家諮詢服務;

11、不得泄露乙方所提供的移民過程中一切文字材料及信息服務;

二、乙方的責任

1、根據甲方要求,及時、準確地提供申請所需的所有有關文件及相關信息;

2、不向甲方隱瞞真實材料及相關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教育背景、工作經歷、無犯罪記錄、婚姻狀況、身體狀況及家庭成員的真實信息等);

3、積極配合甲方工作,及時按照甲方的指導和建議去準備所有與申請有關的文件;

4、嚴格遵守簽證申請程序,通過遞交材料、面試、體檢、及時提交補充申請文件等,並按時向甲方和移民局支付相關費用,按時完成移民目的國要求的投資/購房行為;

5、如果移民局要求,應理解及積極配合移民局對甲方的背景調查工作;

6、不得泄露甲方所提供的移民過程中一切文字材料及信息服務;

7、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或撤消委託,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擔。

三、費用結算

1、諮詢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2、付款方式:雙方協商一致,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1)簽約時,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

A、乙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付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

B、獲得局的移民批准時,乙方付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

3、相關手續費相關手續費是指移民局、大使館、相關評估機構以及中國相關部門等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如:簽證申請費、各種公證費用、翻譯費、體檢費和財務審計費等。

上述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退費條款

1、乙方滿足下列條件,甲方予以退費:

(1)乙方收到無資格繼續申請並且無資格被安排面試的通知;

(2)乙方收到面試未獲得通過的通知;

(3)乙方收到被移民局拒籤通知;

甲方將在獲得乙方被移民局拒籤通知後的10個工作日內,把收取的諮詢服務費在扣除甲方部分成本支出人民幣(大寫) 元整後,將餘款退還乙方。以上退費不含第三條第3款所包含的相關手續費。

2、乙方如果有下列情況,甲方不予退費:

(1)乙方中途撤銷委託;

(2)乙方隱瞞或提供虛假材料(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商業狀況、有無犯罪記錄、身體健康狀況等)導致申請被拒;

(3)如因海關、邊檢安全檢查未通過以致申請被拒;

(4)乙方被移民局指定醫院體檢不合格,導致申請被拒;

(5)如遇不可抗力或相關國家政策變化,導致乙方撤回、終止申請。

五、保密條款

1、甲方除將乙方的資料向其相應的移民機構提供外,有責任對乙方的資料進行保密;

2、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虛假材料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不得將甲方所提供的有關指導性的材料告知第三方。

六、違約條款

合同書中的任何一方違約(如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按時支付甲方服務費或甲方中途停止對乙方的服務),違約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七、合同終止

1、乙方獲得移民局的移民批准時;

2、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要求支付甲方服務費,並兩次沒有回覆甲方要求支付費用的通知,甲方有權在第二次要求付費通知發出的二十一天後終止合同,並且不向乙方退還已經支付給甲方的全部費用。

八、乙方委託聲明

1、本人已認真閲讀本委託協議,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並清楚瞭解前往國家的基本情況及願意接受本協議內容;

2、本人明確;甲方已告知本人,在沒有獲得移民目的國政府正式簽證前,不要做任何出國的準備,包括停學、放棄工作和生意、賣掉房產和生意等,甲方不對此造成的損失負責;

3、本人明確;在甲方的協助下正式遞交申請材料後,該申請時間的長短以及最終結果,由移民目的國的相關審理機構和使領館決定。

九、適用性

本合同文本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有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此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和乙方支付首期服務費後生效,一式叁份。

甲方(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投資的合同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營業執照號註冊號:

丙方(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幣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佔有天數計算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説數額被你改過。

第二條 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從出資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第三條 乙方借款用途為經營週轉。乙方承諾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四條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體借款金額和借款時間以支付憑證為準。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第五條 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每月20日為乙方的付息終結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間借款的借款人需將第一個月利息直接交給出借人;20日之後借款的借款人應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個利息。本金分期歸還或到期後一次性歸還,具體歸還辦法見還款計劃書。

第六條 根據乙方之請求,丙方願對本合同項下甲方對乙方的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內如乙方未能足額將借款本金償還甲方時,丙方保證將應付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償付給甲方。

第七條 因乙方不履行還款義務,丙方為乙方代為償還借款後,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的所有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權利。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於三日內代為償付(節假日順延),同時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的,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款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墊款金額40%的違約金。若丙方墊付之後,乙方仍未償還墊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丙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通過報紙、電台、電視台、網絡等媒體發佈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在借款期間,若借款人預留在_______公司的聯繫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借款人取得聯繫,而借款人明知還款義務和期限卻不主動和_______公司聯繫,也不按期還款,最終導致瑞銀公司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________公司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

5、在借款期間,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而導致_________公司採取相關措施的,除支付採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外(包括律師費),乙方還應向_________公司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6、借款合同簽訂後,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交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保證金。在乙方按時付清本息後,丙方無息全額退還保證金。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和滯納金,且在保證金金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和滯納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8、若丙方違反上述第七條約定,則丙方應賠償甲方違約金,即每超過一日賠償甲方人民_________元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而且複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乙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丙方(簽字):

年月日

投資的合同3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鑑於:

1、為促進文化事業的發展,繁榮網絡大電影創作,甲、乙、丙三方決定聯合策劃製作電網絡大網絡大電影《網絡電影投資合同範本X》暫定名。鑑於此,雙方本着互惠互利、誠實信用、風險共擔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網絡大電影影片概況 1、片名:《網絡電影投資合同範本X》(暫定名) 2、片長:XX分鐘左右 3、拍攝週期:15天左右 4、後期製作週期:50 天左右

5、總成本:約XX萬人民幣(大寫:網絡電影投資合同範本萬元人民幣,以實際支出為準),

由製作費、宣傳費、發行費及不可預見費四部分組成。 6、製作週期:

籌備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拍攝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的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系本合同約定演唱會投資方、舉辦方,甲乙雙方願意就該演唱會開展贊助合作。

2.本合同構成甲乙雙方之間雙務、有償贊助合同關係。

一.演唱會概況:

1.1演唱會的名稱、類型與主題“______演唱會”。屬於商業演唱會,是以______為主題的演唱活動{以下簡稱"本次演唱會" )。

1.2演出場次____場。

1.3演出規模:約______名觀眾。

1.4演唱會的舉辦時間與地點: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至____時,在____市______體育館,甲方如變更時間與地點應與乙方協商。

1.5演唱會的投資與舉辦及組織:本次演唱會由甲方及其合作方共同投資,並共同委託具有演唱會舉辦資質和經驗的機構具體承辦。

二.合作方式:

2.1贊助內容

2.1.1贊助性質為有償,即:甲方在取得乙方贊助款物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權益或回報。

2.1.2贊助方式為:

(1)提供下列贊助僅用於本次演唱會並接甲方通知時間、地點送交:品名: ______、品牌: ______、數量: ______。

(2)提供現金贊助____元,按照下到進度支付:

A.本合同簽署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贊助額的____%。

B.本次演唱會舉辦日的____個日曆天以前,支付贊助額的____% 。

c.本次演唱會舉辦日後的____個日曆天內,支付剩餘贊助款項。

2.1.3雙方確認:乙方為本次演唱會____行業或____類商品的唯一讚助商和合作夥伴,除乙方外,甲方不得再與前述行業、商品的企業建立與本合同內容相同或類似的合同關係。

2.2贊助方權益

2.2.1甲方就乙方提供上述方式贊助的對價,向乙方提供的回報和權益包括:

(1)演唱會冠名:本次演唱會應以乙方指定名稱冠名,即“______演唱會”。本次演唱會的對外宣傳、對外交往和實際舉辦時,只能使用該冠名名稱並在相應文件、宣傳資料、相關物品中使用,不得使用其他非冠名名稱。

(2)指定合作伙伴:乙方作為本次演唱會的____合作伙伴,並在本次演唱會的對外宣傳、對外交往和實際舉辦時予以註明和披露。

(3)背景展示:本次演唱會的表演舞台背景中註明乙方LOGO、企業名稱。

(4)用品展示:本次演唱會所使用的____用品只能用乙方提供且帶有乙方LOGO和企業名稱的商品。

(5)特別鳴謝:在本次演唱會的宣傳資料中予以註明,並在本次演唱會開幕時和閉幕時由主持人口頭播報。

(6)新聞發佈會:甲方在舉辦本次演唱會的各類新聞發佈會時,乙方的LOGO在此類新聞發佈會背景出現。

(7)邀請乙方代表出席:新聞發佈會____人,本次演唱會____人,其他活動人(如有)。

三.其他事項

3.1違約責任

3.1.1雙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各合約方各自項下約定之義務時,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必須向守約方賠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本方項下約定之義務及責任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1.2任何一方延遲履行義務,則每延遲一日應向其他方支付延遲履行義務涉及款項金額或物品價值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如累計延遲超過____日以上時,每日應向其他方支付前述標準兩倍的違約金,其他方還可解除本合同。

3.1.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排除與乙方同行業或競爭企業合作的約定,則甲方不但應返還乙方提供的全部贊助款物,還應向乙方支付贊助款物價值總額____%的違約金。

3.1.4本次演唱會如未舉辦或者雖舉辦但未如約實現贊助方權益,則甲方應返還乙方提供的全部贊助款物。

3.2爭議解決:

3.2.1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3.2.2如協商不成,按照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依照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正式簽署後生效。

3.4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變其聯絡方式,均須書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至原授權代表或以原聯絡方式送達即視為有效送達:

(1)甲方指定聯繫人:____,電話:____,傳真:____,手機:____,電子箱箱____,通信地址:____,郵編:____。

(2)乙方指定聯繫人:____,電話:____,傳真:____,手機:____,電子箱箱____,通信地址:____,郵編:____。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投資的合同5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通化市龍泉街道辦事處與通化市_____公司為招商引資合作伙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名稱、規模、法人代表、經營地址

1、企業名稱:_____

2、企業規模:註冊資本壹拾萬元人民幣

3、法人代表:_____

4、乙方興辦企業地址位於。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協助乙方申請辦理本項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務等相關證照,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營場所,乙方負責供水、供電、通訊等部門將相關設施鋪設到乙方辦公地點,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使用期內,保證房屋內、外設施的完好無損,乙方投入的設置,自行拆除,歸乙方所有。

4、乙方要奉公守法,照章納税,遵守甲方的作息時間及其他工作制度。

5、其他事項。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興辦企業須在吉林省通化市登記註冊。

2、乙方須依法建設,依法經營,企業建設和生產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並服從甲方及相關部門的管理。

3、乙方享受國家、省市相關優惠政策和《通化市政府_____外來投資優惠辦法》。

四、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雙方應積極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的合同6

甲方: (簡稱甲方)

學校名稱:

乙方: (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 學校 所有學生宿舍樓、學生課室、教職工辦公室安裝純淨水直飲水設備一事,一致達成: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學生宿舍樓各層、教學樓各層、教職工辦公室等校區內安裝格美牌直飲水設備系統,相關事宜定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同意乙方通過向學生收取飲水費用的方式回收投資成本和獲取投資回報,收費期限為 10 年。

2、甲方對乙方安裝在學校內的純淨水、直飲水系統設備及其相關配套設施(詳見工程預算表),有責任給予管理和防護,對於人為破壞有關設備,其修理及更換零部件的費用,由甲方負責追討破壞者,賠償給乙方。

3、在投資期內,甲方不得因各種原因與其他投資方或本校自行安裝供熱水設備參與供開水、或其他直飲水設備(除乙方設備維修期間),否則,作甲方違反合約處理,由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投資損失。

4、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不得提前中止乙方 10 年的投資收費期,如發生甲方中途終止合同等原因導致該供水系統無法被學生正常使用,則甲方需按投資折舊費一次性補償給乙方。

投資折舊費=投資總額/ 10 ×(10 年減去已收費年數)

5、甲方協助配合乙方進行"直飲水"的收費活動,對學生採用先收費後使用的方式進行管理。

6、由於電是甲方管理的,甲方負責提供直飲水設備所需電源和水源到取水點。在主電源上安裝一個電源總開關(380V/50HZ)和符合要求的漏電保護開關(具體規格視設備功率而定)。

7、甲方應確保自來水供應正常,保持足夠的自來水供應壓力。自來水輸送到每個宿舍、或各個需要使用冷水的場所。

8、甲方負責將提供各宿舍樓的主管路、主電源等基礎設施供乙方使用。

9、如因供水供電出現問題導致無法供應直飲水,甲方需及時解決正常的供水供電(除供水供電部門造成影響外)。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甲方所有學生宿舍樓、教學樓、教職工辦公室進行純淨水、直飲水工程投資,投資金額是 60 萬元(含RO直飲水設備、工作台、不鏽鋼保温水箱、控制箱、直飲水設備和水箱之間連接的管路、水泵及其附件等等),具體詳見附件二《學校直飲水工程參數設計表》。

2、隨着甲方學生人數的增多,乙方將逐步加大對甲方學生宿舍的直飲水工程的投資。

3、乙方需全年四季保證學生有足夠的直飲水使用,開水水温保持在90—100℃。如果學校用水量增加,乙方可以增加設備;如果學生用不了那麼多的水,乙方可以減少設備投入,根據學生的實際使用需求進行設計。

4、直飲水設備投入使用後,由乙方的專業技術人員負責進行維護保養(維護保養費由乙方負責)。一旦出現故障,乙方需及時進行搶修,小故障24小時內,重大故障48小時完成,保證機組的正常運作。

5、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地點安裝直飲水設備系統,直飲水設備安裝在甲方現有的自來水接口旁邊,乙方負責連接水管到純淨水供應到每層樓指定點。

三、純淨直飲水的收費標準和收費方式:

乙方所生產的直飲水設備,採用目前國際上最先進的RO逆滲透技術、和中空超濾膜技術,可以生產出符合人體所需的、健康的優質純淨水、和礦物質水,完全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這種飲用水質量,遠非一般的桶裝水可以比擬的。

1、乙方投資直飲水設備後,具有如下優點:

1)、確保水的質量優於傳統的桶裝水質量,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

2)、安裝到每一層學生宿舍樓和每一層教學樓、辦公室中,確保學生、老師使用更加方便;

3)、確保學校管理更加方便,不增加學校的負擔。

2、直飲水收費標準:每個學生每學期收費 80 元,教職工,隨意飲用,不限制。

3、收費方式:每個學期開學初,由甲方統一收費,交給乙方。

四、其他約定事項:

1、該直飲水系統工程,是乙方為了支持學校校園建設投資的直飲水工程,旨在為學生提供生活便利,甲方應全力支持與配合。

2、乙方投資收熱水費和直飲水費用的期限由20 14 年至20 24年,共計 10 年(具體以實際交付使用的日期進行計算)。

3、乙方投資的全套直飲水系統設備及相關設施,在投資收費期未滿時,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宿舍如發生搬遷或產生法律糾紛等,該設備主權屬乙方所有,乙方有權自行處理並追討相關損失。

4、在投資收費期內,直飲水、純淨水設備運行用的水費、電費均由甲方負擔。

5、如直飲水、純淨水設備維護費用上漲或下調不超過5%,乙仍然按以上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費用。如直飲水、純淨水設備維護費用上漲或下調超過5%,則同樣乙方也適當調整收費標準,具體價格另議。

6、乙方在 10 年投資收費期滿後,所有供水系統設備、直飲水設備及相關設施贈送給甲方。但 10 年後的售後服務、經營管理仍然歸乙方,所得收益扣除各種實際發生的成本後,甲、乙雙方各佔50%。

7、在投資期內,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照上述收費標準收費的,則會影響乙方的投資回收期,甲方應在收費期限加長等方面予以適當補貼。否則,收費期限結束後,乙方投資的所有設施仍然歸乙方所有。

8、工程安裝完畢,乙方進行第一次收費後,交給甲方學生使用。

五、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通過雙方所在地的法律機構解決。

六、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投資的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_____》、《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_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甲方出資_____萬元,佔資金的_____%

2)乙方出資_____萬元,佔資金的_____%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合夥人共設銀行賬號:_____

二、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甲方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2、乙方擔任公司事項,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三、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四、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年分取上一年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年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五、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六、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七、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投資的合同8

甲方:

乙方:

投資合同書

項目名稱: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在**內投資建設***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內投資建設***項目。項目總投資*億元人民幣,經營範圍為***。項目建成後預計年產值**億元人民幣,年利税**萬元,解決就業崗位**人。該項目投資強度為*萬元/畝,容積率≥*、建築系數≥*、綠化率不超過*。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土地計劃*畝(以實際測量為準),該宗地位於**。合同簽訂後*日內。

三、乙方投資分期實施,其中一期佔地*畝左右,投資**萬元,於*年*月底前開工建設,*年*月建成投產;二期佔地*畝,投資**萬元, 於*年*月前後開始建設,*年*月全部項目建成投產。

四、甲方承諾乙方享受政府給予的有關優惠政策。

五、乙方項目建設應符合甲方總體規劃設計。項目建設由乙方在建設部門監督下實施,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項目用地規劃及用地性質,如確需調整規劃或改變用地性質,必須報甲方批准。

六、乙方項目建設過程中應及時辦理環保和安全“三同時”手續。項目建成投產後,污染物和污水排放若超過國家標準,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生產並進行整改,整改達標後方可恢復生產。

七、乙方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本項目總用地面積的*%。嚴禁在項目用地範圍內建造成套住宅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否則,甲方將調整項目用地或收回土地。

八、乙方項目建設沒有達到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投資規模和投資強度,甲方有權追加用地成本,相應調整優惠政策。

九、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調整項目用地或收回土地,對乙方的既有投入(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甲方不予補償。

十、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日內,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工商執照及税務登記手續。

十一、甲方確保乙方項目順利實施,協助乙方辦理項目立項、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前期準備手續,乙方負責提供所需的文件及費用。

十二、甲方協助乙方協調項目建設及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資環境。

十三、本合同簽訂後*個月內,乙方必須開工建設,否則,本合同無效。

十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協議履行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投資的合同9

甲方:XX公司

乙方:________ 先生(或女士,下同)

上海永達證券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客户名}(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推薦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元資金,甲方協助乙方在_____個交易日內總獲利達到____%利潤。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薦股機密,乙方應嚴格做到保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薦股資料,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薦股資料而使甲方商業利益、信譽受到損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薦股機會時,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體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價格實施,確實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後果自負!甲方不做任何賠償。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價格必須提前三十分鐘以上通知乙方。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損失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_____萬元的經濟賠償要求。

2、如因甲方沒有協助乙方達到利潤要求造成乙方損失應退還所有會員費用,同時賠償乙方損失(賠償事宜如下: 100萬以下(含100萬資金量)做全額賠償, 100 萬元以上資金賠償90%. 按交易明細清單上的數額為準) 。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損方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到期後,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八、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九、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

簽署日期: ___年 ___月___ 日 簽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投資的合同10

本文是由上傳的:共同投資基金合同。

我國期貨交易所合約規格

上海xx交易所一號銅標準合約

(經上海金屬交易所管理委員會1993年2月6日通過)

上海金屬交易所

中國·上海__年__月__日

____會員已於今日售出(購入)25噸(溢短2%)符合下列第3條規定的一號銅,價格為每噸__元,交割月份__。

本合約根據《上海金屬交易所管理暫行規定》和《上海金屬交易所商品期貨交易規則》制訂,由你方和上海金屬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作為當事方簽訂,你方接受本合約的所有義務與規定,並同意按下列規則履行責任。

為了保證合約的嚴格履行,你方必須在成交時向交易所交納初始保證金。根據市場變化,當價格波動向不利於你方變化時,你方將被要求支付追加保證金,以彌補合約價格與結算價格之間的差額。如果發生任何你方不能履行上述義務的情況,交易所有權將你方所持有的所有或部分合約強制平倉以補償由於你方違約造成的損失。交易所在採取上述行動時,並無任何責任和義務使你方減少或免受損失。如不足以抵償損失時,交易所有權向你方繼續追索。

一號銅的具體規定

1.質量:本合約中一號電解銅(整板或切割片板)的等級必須符合國標gb467-82、gb466-82的規定,銅+銀的含量不小於99。95%,每塊重量在30-150公斤之間。

所有的交貨銅必須是上海金屬交易所註冊認可的一號銅,並附有生產廠的質檢合格證。註冊牌號清單見附件一。

2.結算:合約按《上海金屬交易所商品期貨交易規則》中的結算規則結算。

3.交貨:本合約的一號銅必須在交割日按賣方選擇的牌號和交貨地點向交易所的核準倉庫交貨。在履行合約中所提供的指定倉庫標準棧單的數量以25噸(溢短2%)或其整數倍開出。同一合約的貨必須存放在同一倉庫並是同一牌號和同一規格。所交貨物必須是整板或切割片板,以達到貨盤化的目的,切割片板的長、寬均不得小於整板的二分之一。捆紮包裝每捆不超過2.5噸。標準棧單按上海金屬交易所指定倉庫標準棧單實施細則施行。

4.允許磅差:2‰。

5.交割月份:本合約的交割應於交易當月或其後的任何一個月,實施每月交割。

6.最小浮動價位:合約中的每噸銅的最小浮動價位為10元,或是其整數倍。

7.仲裁:由本合約引起的爭端,如果不能協商解決,那麼根據《上海金屬交易所章程》提請交易所監事會仲裁。提請仲裁的當事者,應提出書面申請,並承認由監事會作出的書面裁決為終局裁決。

8.其它:本合約未提到的事宜均按《上海金屬交易所管理暫行規定》和《上海金屬交易所商品期貨交易規則》進行處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輕柴油標準合約

1.01商品名稱:輕柴油(gasoil)

定義:原油經蒸餾或其他加工精製的烴類液體燃料,運用於全負荷在1000-1500赫/分的高速柴油燃料。

1.02期貨合約的要求

(1)月份和時間:按交易所規定時間並在指定月份交貨。

(2)交易的計量單位:以手計算,每一“手”為100噸。

(3)質量標準(見附表)。

(4)最小變動價格:每噸為2元人民幣或每交易單位為200元人民幣。

(5)合約的價格:南京港離岸價。

(6)每日價幅的限制:按風險管理委員會的通告執行。

(7)合約數量的限制:

任何會員擁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帳户某一月份合約數量的累計總數不得超過500個以上的淨多頭或淨空頭,而所有月份合約數量的累計總數不得超過3000個以上淨多頭或淨空頭。

最後十個交易日不得擁有100個以上的投機合同或400個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數量限制經理事會或風險管理委員會特許可適當放寬。

(8)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營業日為最後交易日。

(9)合約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時對合約的內容可作修訂。

1.03交貨:

(1)交貨方式:a.fob離庫裝船交貨b.庫內轉移c.管道輸送d.fob離船過驗賣方將輕柴油從油庫交越買方船隻的船弦(以雙方連續連結的法蘭盤為界),法蘭盤以上的岸上費用和風險則由賣方承擔。法蘭盤以下至船一側的全部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承擔。

(2)交貨地點:交易所核准的交割倉庫。

(3)交貨原則:除執行本合同的規定各項條款外,必須遵守國家和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和條例。

(4)同意接貨和交貨的通知

買方應在合約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遞交同意接貨的通知書,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點,以供交易所匹配選擇。

a.買方單位名稱b.數量c.擬收貨方式d.擬收貨地點

(5)賣方必須在合約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遞交同意交貨的通知書,包括以下內容:

a.賣方單位名稱b.數量c.擬交貨方式d擬交貨地點e.其它資料

買賣方的通知書中c.d.項目必須明確填寫,否則,由交易所進行搭配。買賣方必須受其搭配結果的結束。

(6)交易所配對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買賣方的通知書後,必須於第二交易日16:30前將配對結果通知雙方。

a.根據買賣方提交的擬交貨方式、地點,本着雙方均能接近的和經濟合理的交貨地點和方式配對,儘量減少交割方、交割點,同時參照現行有關部門規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體執行中,依據下列原則進行配對,以地點、方式為優先,如地點、方式相同時,則以合約數量大者為優先;在數量相同時,再以交、接貨時間先後為優先的配對原則。

c.買賣方接到結算交割的配對通知後,如有不同意見,可進行協商、更改和調整,並將更改和調整的意見在第三個交易日12:00前報交易所。協商不成也必須在第三個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時提請結算交割委員會裁定,這一裁定是最終的,買賣雙方均受約束。

d.在這以前,買賣方就交貨地點和時間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遵循下列原則:

i、fob離庫裝船(車)的交貨時間由買方確定。

ii、賣方提出在非註冊倉庫交收,則貼水應對買方有利為原則;如買方提出在非註冊庫交收,則貼水或升水應對賣方有利為原則。

iii、庫內轉移或管轄交貨的時間由買賣方協議。

e.在非註冊倉庫的交收,關於價格的升水或貼水應由買賣方自行協議,也可參照結算交割委員會的通知的原則執行。

(7)預備交貨通知

賣方必須在交貨月份的第三個交易日14:00前向買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統一規定),內容應包括:

a.買方單位名稱b.賣方單位名稱c.交貨地點d.交貨方式e.交貨的數量f.檢驗方式的選擇g.交貨期範圍(即交貨必須在交貨月份的第五個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間連續的五天內開始進行)h.交買方的單據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資料

(8)確認交貨通知

在買方船隻預計到港前或庫內轉移約定之日前二個交易日前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規定格式的確認交貨通知,其內容必須同預備交貨通知的內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視為賣方違約,買方必須在當日16:30前予以確認,並將確認副本報交易所。

(9)交貨通知雙方確認後,買方應每天向賣方書面提出船隻預計到港時間。雙方應以確認的交割日期為目標開展工作,並以此交割日期作為計算遲期履約和違約的日期。

(10)裝船。除庫內轉移外,油管一經連結即為裝貨開始,一經拆除即為裝船結束。

買方在約定交割日期(或交貨期範圍內的某一天)船隻到港後,應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交一份備裝通知書(nor)並以此時間計算賣方開始裝貨的時間,而在此以前的船隻滯期由買方負責,在此以後至裝船結束前發生的滯期由賣方負責。

賣方在收到買方的備裝通知書(nor)後,應及時安排裝貨,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該時間以裝運時航運部門通用的船隻定額裝卸時間為準)。滯期費的索賠不影響損失的索賠。

(11)付款和單據的轉移

a.交易所在收到賣方或買方的預備交貨日期通知或所有權轉讓約定日期的前二個交易日,買方應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約的貨款,在貨款到帳後交易所立即將保證金退還到買方帳户。b.賣方在裝貨完畢後的三天內須向交易所遞交所需要的所有單證,交易所在收到單證的第二個交易日16:30之前遞交買方,買方在交割完畢確認書上簽字後,交易所即將全部合約的貨款(包括補付尾差金額)和交易保證金退還到賣方帳户。

(12)檢驗:以下檢驗方式可供買、賣方選擇。

i.全權委託註冊倉庫代為質檢和量檢,數量以油庫儲罐計量數為準(泵裝、泵卸及儲存損耗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ii.為避免糾紛,買賣方在必要時可委派檢驗人員與交割倉庫共同檢驗,交貨數量以共同檢測數為準。

iii.買賣方也可委託國家商檢部門檢驗,一切結果以商檢出證為準。檢驗費由委託方承擔。

(13)交貨數量與合約總量的允許誤差範圍:

a.1000噸以下重量允許誤差±1%

b.1001-10000噸重量允許誤差±3%

c.10001噸以上重量允許誤差±5%

在上述允許範圍內的誤差數按合約成交價結算貨款。

超過允許誤差範圍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參照現貨市場裝卸日前一個交易日的收市價結算貨款。

(14)風險轉移

輕柴油的風險隨貨物的交收由賣方轉移到買方。

1.04與產品有關的期貨交易(efp)

在合約最後交易日停止交易後至交貨月份第一個交易日14:00,買方和賣方可進行與本合約有關產品的期貨交易(efp),合約的買方必須為一定數量輕柴油或相關產品的賣方。合約的賣方必須為輕柴油或相關產品的買方,相關產品的數量和合約的數量應大致相同,其中相關產品的品質差異引起的價格差額由雙方協議。

efp的協議報告須在成交當天報交易所,並按交易所規定的方法進行結算和交割。

1.05選擇性交貨(adp)

合約的買方或賣方可以同交易所為其配對的另一方協議採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貨辦法,在這種情況下,買賣雙方共同辦理由交易所規定格式的協議交貨通知書,並在交貨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個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將該通知送交交易所。在這以後交易所對買賣方的各自義務和權利不再負責,但必須通過交易所辦理結算。交易所在收到該通知書之後即將買賣方的保證金退回到各自的帳户。

1.06違約責任

(1)違約是指買賣一方未能按合約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

(2)其中遲期履約是指買賣一方或雙方未能按本合約規定的日期履行義務。

(3)未履約部份的總金額的計算為未履約部份的數量乘以最後交易日的收市價。

(4)對遲期履約的責任方按以下標準向交易所交納罰金。

第一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1%

第二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2%

第三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2%

第四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2%

第五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3%

以上罰金累加計算。至第六日即視為違約,其責任方須交納10%的罰金,具體實施辦法由結算交割委員會制定頒佈。

(5)罰金自結算交割委員會確認違約責任後五日內交納,未按規定交納者視為違章,交易所有權從其保證金中扣取,並給予處罰。

(6)違約方除向交易所交納罰金外,在未得到對方當事人同意,仍應繼續履約,並對因遲期履約而給對方造成的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其他違約情況及責任,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8)雙方對爭議或索賠處理不滿者可向交易所聽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約簽訂後,非合約任何一方的過失,而發生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無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戰爭、動亂、洪水、地震等。

(2)當事人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約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約或不能完全履約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約、部份履約或不履行合約,並根據情況的部份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未及時向對方通報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約的理由,造成對方損失的擴大,對損失擴大部份及應負法律責任。

(4)不可抗力的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法律規定處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汽油標準合約

2.01商品名稱:汽油(gasoline)

定義:原油經直餾或直餾與二次加工製得的汽油餾分的混合物,加有適當抗爆劑和抗氧防膠劑製成的,用於點火式發動機的液體燃料。

2.02期貨合約的要求

(1)月份和時間:按交易所規定時間並在指定月份交貨。

(2)交易的計量單位:以手計算,每一“手”為100噸。

(3)質量標準(見附表)

(4)最小變動價格:每噸為2元人民幣或每交易單位為200元人民幣。

(5)合約的價格:南京港離岸價。

(6)每日價幅的限制:按風險管理委員會的通告執行。

(7)合約數量的限制:

任何會員擁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帳户某一月份合約數量的累計總數不得超過500個以上的淨多頭或淨空頭,而所有月份合約數量的累計總數不得超過2000個以上淨多頭或淨空頭。

最後十個交易日不得擁有100個以上的投機合同或200個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數量限制經理事會或風險管理委員會特許可適當放寬。

(8)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營業日為最後交易日。

(9)合約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時對合約的內容可作修訂。

2.03交貨:

(1)交貨方式:a.fob離庫裝船交貨b.庫內轉移c.fob鐵路裝車d.管道輸送賣方將汽油從油庫交越買方船隻的船弦(以雙方連續連結的法蘭盤為界),法蘭盤以上的岸上費用和風險則由賣方承擔。法蘭盤以下至船一側的全部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承擔。

(2)交貨地點:交易所核准的交割倉庫。

(3)交貨原則:除執行本合同的規定各項條款外,必須遵守國家和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和條例。

(4)同意接貨和交貨的通知

買方應在合約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遞交同意接貨的通知書,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點,以供交易所匹配選擇。

a.買方單位名稱b.數量c.擬收貨方式d.擬收貨地點

(5)賣方必須在合約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遞交同意交貨的.通知書,包括以下內容:

a.賣方單位名稱b.數量c.擬交貨方式d.擬交貨地點e.其它資料

買賣方的通知書中c.d.項目必須明確填寫,否則,由交易所進行搭配。買賣方必須受其搭配結果的約束。

(6)交易所配對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買賣方的通知書後,必須於第二交易日16:30前將配對結果通知雙方。

a.根據買賣方提交的擬交貨方式、地點,本着雙方均能接近的和經濟合理的交貨地點和方式配對,儘量減少交割方、交割點,同時參照現行有關部門規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體執行中,依據下列原則進行配對,以地點、方式為優先,如地點、方式相同時,則以合約數量大者為優先;在數量相同時,再以交、接貨時間先後為優先的配對原則。

c.買賣方接到結算交割的配對通知後,如有不同意見,可進行協商、更改和調整,並將更改和調整的意見在第三個交易日12:00前報交易所。協商不成也必須在第三個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時提請結算交割委員會仲裁,這一裁定是最終的,買賣雙方均受約束。

d.在這以前,買賣方就交貨地點和時間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遵循下列原則:i.fob離庫裝船(車)的交貨時間由買方確定。

ii.賣方提出在非註冊倉庫交收,則貼水應對買方有利為原則;如買方提出在非註冊庫交收,則貼水或升水應對賣方有利為原則。iii.庫內轉移或管轄交貨的時間由買賣方協議。

e.在非註冊倉庫的交收,關於價格的升水或貼水應由買賣方自行協議,也可參照結算交割委員會的通知的原則執行。

(7)預備交貨通知

賣方必須在交貨月份的第三個交易日14:00前向買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統一規定),內容應包括:

a.買方單位名稱b.賣方單位名稱c.交貨地點d.交貨方式e.交貨的數量f.檢驗方式的選擇g.交貨期範圍(即交貨必須在交貨月份的第五個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間連續的五天內開始進行)h.交買方的單據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資料

(8)確認交貨通知

在買方船隻預計到港前或庫內轉移約定之日前二個交易日前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規定格式的確認交貨通知,其內容必須同預備交貨通知的內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視為賣方違約,買方必須在當日16:30前予以確認,並將確認副本報交易所。

(9)交貨通知雙方確認後,買方應每天向賣方書面提出船隻預計到港時間。雙方應以確認的交割日期為目標開展工作,並以此交割日期作為計算遲期履約和違約的日期。

(10)裝船。除庫內轉移外,油管一經連結即為裝貨開始,一經拆除即為裝船結束。

買方在約定交割日期(或交貨期範圍內的某一天)船隻到港後,應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交一份備裝通知書(nor)並以此時間計算賣方開始裝貨的時間,而在此以前的船隻滯期由買方負責,在此以後至裝船結束髮生的滯期由賣方負責。

賣方在收到買方的備裝通知書(nor)後,應及進安排裝貨,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該時間以裝運時航運部門通用的船隻定額裝卸時間為準)。滯期費的索賠不影響損失的索賠。

(11)付款和單據的轉移

a.交易所在收到賣方或買方的預備交日期通知或所有權轉讓約定日期的前二個交易日,買方應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約的貨款,在貨款到帳後交易所立即將保證金退還到買方帳户。b.賣方在裝貨完畢後的三天內須向交易所遞交所需要的所有單證。交易所在收到單證的第二個交易日16:30之前遞交買方,買方在交割完畢確認書上簽字後,交易所即將全部合約的貨款(包括補付尾差金額)和交易保證金退還到賣方帳户。

(12)檢驗:以下檢驗方式可供買、賣方選擇。

i.全權委託註冊倉庫代為質檢和量檢,數量以油庫儲罐計量數為準(泵裝、泵卸及儲存損耗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ii.為避免糾紛,買賣方在必要時可委派檢驗人員與交割倉庫共同檢驗,交貨數量以共同檢測數為準。

iii.買賣方也可委託國家商檢部門檢驗,一切結果以商檢出證為準。檢驗費由委託方承擔。

(13)交貨數量與合約總量的允許誤差範圍:

a.1000噸以下重量允許誤差±1%;

b.1001-10000噸重量允許誤差±3%;

c.10001噸以上重量允許誤差±5%。

在上述允許範圍內的誤差數按合約成交價結算貨款。

超過允許誤差範圍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參照現貨市場裝卸日前一個交易日的收市價結算貨款。

(14)風險轉移

汽油的風險隨貨物的交收由賣方轉移到買方。

2.04與產品有關的期貨交易(efp)

在合約最後交易日停止交易後至交貨月份第一個交易日14:00,買方和賣方可進行與本合約有關產品的期貨交易(efp),合約的買方必須為一定數量汽油或相關產品的賣方。合約的賣方必須為汽油或相關產品的買方,相關產品的數量和合約的數量應大致相同,其中相關產品的品質差異引起的價格差額由雙方協議。

efp的協議報告須在成交當天報交易所,並按交易所規定的方法進行結算和交割。

2.05選擇性交貨(adp)

合約的買方或賣方可以同交易所為其配對的另一方協議採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貨辦法,在這種情況下,買賣雙方共同辦理由交易所規定格式的協議交貨通知書,並在交貨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個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將該通知送交交易所。在這以後交易所對方的各自義務和權利不再負責,但必須通過交易所辦理結算。交易所在收到該通知書之後即將買賣方的保證金退回到各自的帳户。

2.06違約責任

(1)違約是指買賣一方未能按合約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

(2)其中遲期履約是指買賣一方或雙方未能按本合約規定的日期履行義務。

(3)未履約部份的總金額的計算為未履約部份的數量乘以最後交易日的收市價。

(4)對遲期履約的責任方按以下標準向交易所交納罰金。

第一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1%;

第二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2%;

第三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2%;

第四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2%;

第五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3%。

以上罰金累加計算。至第六日即視為違約,其責任方須交納10%的罰金,具體實施辦法由結算交割委員會制定頒佈。

(5)罰金自結算交割委員會確認違約責任後五日內交納,未按規定交納者視為違章,交易所有權從其保證金中扣取,並給予處罰。

(6)違約方除向交易所交納罰金外,在未得到對方當事人同意,仍應繼續履約,並對因遲期履約而給對方造成的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其他違約情況及責任,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8)雙方對爭議或索賠處理不滿者可向交易所聽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0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約簽訂後,非合約任何一方的過失,而發生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無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戰爭、動亂、洪水、地震等。

(2)當事人一主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約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約或不能完全履約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約、部份履約或不履行合約,並根據情況的部份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未及時向對方通報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約的理由,造成對方損失的擴大,對損失擴大部份仍應負法律責任。

(4)不可抗力的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法律規定處理。

附:汽油質量指標(gb489-86)

┌──────────────────┬──┬────────────┐

│ │質量│ │

│ 項目 │指標│ 試驗方法 │

│ ├──┤ │

│ │70號│ │

├──────────────────┼──┼────────────┤

│馬達法辛烷值(mon)不小於 │70│ gb503 │

├──────────────────┼──┼────────────┤

│四乙基鉛含量g/kg不大於 │1.0│ gb377 │

├──────────────────┼──┼────────────┤

│餾程: │ │ │

│10%餾出温度,℃不高於 │79│ │

│50%餾出温度,℃不高於 │145│ │

│90%餾出温度,℃不高於 │195│ gb255 │

│乾點,℃不大於 │205│ │

│殘留量,%不大於 │1.5│ │

│殘留量及損失%不大於 │4.5│ │

├──────────────────┼──┼────────────┤

│飽和蒸汽壓kpa(1) │ │ │

│從9月1日至2月29日不大於 │80│ gb257 │

│從3月1日至8月31日不大於? │67│ │

├──────────────────┼──┼────────────┤

│實際膠質mg/100ml不大於 │ 5│ gb509 │

├──────────────────┼──┼────────────┤

│誘導期min不小於 │480│ bg256 │

├──────────────────┼──┼────────────┤

│硫含量%不大於 │0.15│ gb380 │

├──────────────────┼──┼────────────┤

│腐蝕(銅片50℃3hr) │合格│ gb378 │

├──────────────────┼──┼────────────┤

│水溶性酸或鹼 │無│ bg259 │

├──────────────────┼──┼────────────┤

│酸度mgkoh/100ml不大於 │ 3│ gb258及注 │

│ │ │ (2) │

├──────────────────┼──┼────────────┤

│機械雜質及水分 │無│ 注(3) │

└──────────────--------┴--─┴────────────┘

注:(1)1kpa=7.5mmhg。

(2)加鉛汽油酸度按gb379方法測定。

(3)按gb511和gb260方法測定。

上海金屬交易所規貨合同

┌─────────────────┬────────────────┐

│ 買入方(全稱) │ 賣出方(全稱) │

├────┬───┬────┬───┴──┬───┬────┬────┤

│ │ │ 數量│ 價格 │金額│ │ │

│品名規格│生產廠│ │ │ │交貨地點│交貨時間│

│ │ │ (噸)│ (元/噸) │(元)│ │ │

├────┼───┼────┼──────┼───┼────┼────┤

│ │ │ │ │ │ │ │

└────┴───┴────┴──────┴───┴────┴────┘

根據上海金屬交易所規則,買賣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全面執行下列條款:

一、質量品級:在上海金屬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銅、鋁、鉛、鋅、錫、鎳、生鐵等的金屬質量等級,一律執行《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二、數量:本合同溢短技量允許範圍為總量的±5%。

三、價格:本合同價格(元/噸)僅指交易所當日的、指定地點倉庫的交易成交價。成交前發生的倉裝、運輸、保險等項費用均已包括在內。

四、結算、按交易所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

五、交貨與驗收:買賣雙方均按成交合同標的收驗、交貨。賣方交貨時,隨附生產廠商的質量保證書。

六、交易保證金:本合同買賣雙方均需向交易所繳納保證金__元。合同執行後,保證金分別退還各方。

七、交易所手續費:交易手續費按成交金額的1‰收取。

八、爭議仲裁:買賣雙方就本合同內發生爭議,由交易所協調,協調不成得向交易所申請仲裁。

九、違約罰則:買賣中發生違約時,交易所作為交易合同履約保證人,有權按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罰處。

十、合同轉讓:本合同在交易所按規則轉讓時,應同時辦理過户手續。

十一、附則:本合同一式二份,由買賣雙方簽名蓋會員單位合同章後,由交易所統一保管。

上海金屬交易所買入方單位賣出方單位

經辦人:經辦人:經辦人:

┌─────────────────────────────┐

│ 本合同根據國家税務局 │ │

中國鄭州糧食批發市場糧油交易合同│國税函發〔1990〕1573號文│

────────────────│暫免徵收印花税 │

└─────────────────────────────┘

───┬───┬───┬───┬─────┬───────┬──────

產地│品名│等級│生產期│數量(噸)│價格(元/噸) │金額(元)

───┼───┼───┼───┼─────┼───────┼──────

│ │ │ │ 0 │ 0 │ 0

│ │ │ │ │ │

1.發證:發貨單位;

2.到站收貨單位:

3.交貨時間:19年月→19年月

4.運輸方式:

5.質量驗收:

6.外裝議定:

7.費用負擔:

8.結算方式:

9.保證金:從合同確認之日起,買賣雙方須在五日內向市場結算部交納基礎保證金。

買方交:0.00元

賣方交:0.00元

10.手續費:從合同確認之日起,買賣雙方須在五日內向市場結算部交納手續費。

買方交:0.00元

賣方交:0.00元

11.附則:①合同經市場確認後生效。如有異議,需經雙方協商並經市場同意方能修改有關條文。

②合同有效期間,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終止合同。否則按《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③如因鐵路運輸計劃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貨,剩餘部分由買賣雙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④雙方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89)商儲(糧)字第62號《糧油調運管理規則》、中國鄭州糧食批發市場交易管理暫行規則、實施細則執行及商務處理規定執行。

⑤買賣雙方依據本市場有關規定,允許合同轉讓。

⑥本合同一式五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市場三份。

⑦本合同的發站、到站、發貨單位、收貨單位諸內容較多時,可另立附件説明。

──────────────────┬─────────────────

買方 │ 賣方

───────┬──────────┼──────┬──────────

開户銀行 │ │開户銀行 │

───────┼──────────┼──────┼──────────

銀行帳號 │ │銀行帳號 │

───────┼──┬────┬──┼──────┼──┬────┬──

電話號碼 │ │電掛 │ │電話號碼 │ │電掛 │

───────┼──┼────┼──┼──────┼──┼────┼──

傳真號碼 │ │郵碼 │ │傳真號碼 │ │郵碼 │

───────┴──┴────┴──┴──────┴──┴────┴──

買方出市代表:____簽名(蓋章)市場監證人:簽名(蓋章)

賣方出市代表:____簽名(蓋章)合同確認(蓋章)

交易主持人:____簽名(蓋章)簽訂日期:

投資的合同11

甲方: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

(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合同:

一、甲乙雙方在貼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帶給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帶給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理解乙方帶給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潛力不及的狀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帶給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必須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職責: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業信譽或客户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必須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就應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用心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合同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合同支付。

八、本合同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合同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合同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十、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公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投資的合同1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一致認同,乙方作為新的投資人與甲方共同經營濰坊東旭建築機械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成為該公司股東。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訂立本協議。各方按如下條款,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一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出資金額為人民幣60萬元(陸拾萬元),佔公司股份總數的30%。

乙方根據公司建設廠房、採購設備的進度以及正常的流動資金需求情況適時的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資。

乙方在成為公司股東之後,依上述兩項約定履行出資義務。

第二條 入股及股份的轉讓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後,方視為乙方業已入股,成為公司股東。乙方轉讓股份,須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且履行相應的法律程序。

第三條 股東(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依公司章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 、依據30%的出資比例享有公司利潤,承擔公司虧損; 3 、對成為公司股東之前的公司經營利潤不享有任何權益、對營業損失及債務亦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成為公司股東之後,若由於公司清償乙方成為股東之前的債務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 、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和業務工作。

5 、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及時支付相應款項。

第四條 承諾

甲方承諾,濰坊東旭建築機械租賃有限公司系合法註冊,現依法經營的合法公司,否則,向乙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如還有其他損失,應據實賠償。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若遲延支付款項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給予相應的賠償;若甲方因重大過錯,致使公司遭受資金損失的,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共同協商,並且須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書共兩份,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資的合同13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根據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董事會決議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股東大會決議,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設立新公司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新公司名稱、註冊地及註冊資本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元。

公司註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新公司的企業性質

新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投資額為限對新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投資方式、投資金額及投資比例

甲方以其擁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為____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投資,投資金額為______元(具體以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的評估值為準),佔新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乙方以現金投資,投資金額為______元,佔新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

四、投資時間及違約責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權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户手續,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亦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達新公司銀行賬户。

未按期履行投資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新公司繳納尚未投資部分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五、新公司經營範圍

公司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新公司組織結構

1、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

2、公司董事會由五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擔任。

3、公司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監事會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監事擔任。

4、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會聘任。

七、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資的合同14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於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有效期為二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 置業顧問 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底薪為 1000 元,另甲方給與乙方住房補助 200 元和電話補助 100 元以及全勤獎 200 元,每月工資於次月15號準時發放;如若離職人員工作未滿半個月,工資將不予發放;如若工作未滿一個月,工資將減半發放。

四、公司員工佣金發放制度

1、用世生活城第一、二套房為0.4%,第三套房為0.6%,其他項目另定。

2、個人佣金在客户合同簽訂並付清首付款後次月26日準時發放,貸款部分等銀行放款後結算。

3、備註:進公司工作滿二個月

在公司工作2個月以內成交二套(以籤合同為準),從第三套開始計算

在2個月內如若離職,客户對接工作交由其他同事,交接雙方各拿50%(其中首付佣金提成的50%,貸款佣金提成的50%,(貸款放款成功的前提下方可發放)如合同額100萬,首付50萬,則可拿50萬*所得提成點*50%的佣金)佣金,交接人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五、離職制度

1、離職人員應提前15天遞交離職報告書,經公司各部門簽字同意方可離職

2、離職時交接辦公用品、銷售道具、客户資料等公司相關資料,交接由公司行政交接,交接完畢填寫交接單

3、如未按照以上程序,公司有權不發放其基本工資及佣金

4 離職後業績將不參與任何獎項的考核。

5 離職後半年內不得從事房地產及與公司相同行業和相同的商業項目。

6 不得帶走公司任何資料,客户資源及相關學習資料和公司一切有關文件。

7 離職後不得議論造謠公司及相關人員,不得造謠擾亂公司正常發展,不得議論公司長短,不得鼓動他人離職。以上三點一經發現核實情況將追究相關責任,並扣除所有工資佣金及獎金,情況嚴重者直接追究法律責任。走司法程序。

8 兩個月後結算在職期間的基本工資及佣金。

六、甲方的基本權力與義務:

1.甲方的權力。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試用期滿,經發現乙方不符合條件,甲方有權不簽訂轉正勞動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轉正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基本權力和義務:

1.乙方的權力。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力;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力;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力;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力。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徵求甲方的同意

九、乙方個人基本情況必須屬實,如有虛假,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佣金和工資不予發放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如需請假,應按甲方規定準假手續辦理 ,如未辦理該手續,超過3天,視為自動離職,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所有佣金及基本工資,甲方有權不予發放。

2、若乙方未經公司流程辦理離職手續,直接離職,則甲方有權不發放工資及佣金。

3、乙方在職期間,認真做好分內工作,不得在公司造謠生事及做工作以外的事情影響公司正常運行,若發現公司將予以開除並扣除所有工資佣金及獎金。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的合同15

甲方:(投資方)

乙方:(受資方)

甲方為具備房地產開發相應資質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現就乙方入股參與甲方的項目建設,根據《公司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本着自願、平等、公平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入股時間。

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以房屋作價出資投資入股乙方,待甲乙雙方辦理了房屋過户手續後,甲方正式成為乙方的股東成員之一。

第二條.入股方式。

1.甲方以其名下位於座落於南京市中山x號江蘇商廈主樓第1層和裙樓第5層、第6層房屋產權作為出資,入股乙方公司。

2.甲方作為入股出資的房產情況為:

(1)第5層、6層每層面積平米(待核),總面積平米,框架式結構,現狀為毛胚。第5、6層的產權證情況為。

(2)第13—15層,每層面積平米,總面積平米,現狀為毛胚。已按照單身公寓進行了結構分割。13、14層每個公寓有獨立的產權證。15層為單獨一個房產證。

(3)第16—18層,每層面積平米,總面積平米,

已按照每層16套單身公寓進行了分割和精裝修,每個公寓有獨立的產權證和供水、供電、空調等設備設施。16—17層截至目前,上述公寓已銷售並交付8套。

以上房產的建築總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商業用房。(附件一:《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

3.作為入股出資的房產產權證和土地證編號如下:

4.作為出資入股的房產總面積平方米,雙方確認的所出資房產總額為元,房屋估價甲方取得乙方股份的份額為。(《公司法》第二十七條)(附件二:房產作價出資評估報告)

第三條.房產過户。

房產的過户待雙方另行協商後製定補充協議。

第四條.公司管理。

甲方作為乙方的股東並不參與乙方的日常管理,但是對於乙方工作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應盡積極的配合協助義務。

第五條.利潤分配。

公司利潤,在提取企業儲備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員工福利基金後,公司的利潤按照比例進行分紅。

第六條.爭議解決。

1.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儘可能地予以合作,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簽署合同時所註明的住所地,即為發生爭議時法律文書的送達地。

2.合同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導致對方向約定法院提起訴訟的,守約方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所支付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費用由違約方負擔。

第七條.附件。

1.甲、乙雙方約定,該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執份,乙方留執份。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

附件二:《房產作價出資評估報告》。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址:住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代理人(簽章):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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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合同 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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