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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國政治經濟文化的初步發展

楚國政治經濟文化的初步發展

商末周初楚國的建立,標誌着楚國已從氏族制進入早期奴隸制。早期奴隸制的基本特點,是血緣關係與等級關係緊密地結合在一起,留有氏族制遺風。楚國的國君,既是一國之主,又是楚族一族之長。協助國君料民理國的是大貴族----“敖”。敖即豪(氏族酋豪),是氏族貴族蜕變過來的,成為楚國統治集團的支柱。入春秋後,煊赫一時的若敖、[艹/為]敖,就是“敖”權力膨脹的結果。楚立國後,國君由“敖”擁戴,而有的國君本身亦稱“敖”。如西周末年熊儀,稱若敖、熊儀子熊坎,稱霄敖。楚國國君的繼承製度,也已確立。從鬻熊開始,一般是父死子繼(並未確立嫡長子繼承製,而是“恆在少者”,如前所述),也伴以兄終弟及。如熊摯紅傳弟熊延、熊勇傳弟熊嚴等。從這種君位繼承情況看,君族已牢牢地掌握了最高統治權,國君集政權、族權於一身,已非昔日氏族制民主推舉氏族首領或軍事首領了。

楚國政治經濟文化的初步發展

楚人是在臣服商周,又與商周王朝鬥爭中發展起來的,所以楚國也建立了軍隊,並日益強大。商王武丁時期,商王朝軍隊攻打荊楚,“裒荊之旅”,可見其時荊楚已有一支可觀的軍事力量。當然,這裏的荊楚,是泛指居住在江漢地區的包括楚人在內的眾多方國部落,並非指楚人一族。西周時期,隨着楚國的建立與發展,楚國軍事力量也日趨強盛。終週一代,周王朝視楚國為敵國強國,不惜傾全國力量,累累攻打,證明楚國確實存在有完善的組織系統,深諳作戰方法的軍隊。熊渠的西擊南征,政治、軍事目的非常明確,表明楚國軍隊無論在指揮作戰或組織行動方面,均已漸趨成熟。

西周是繼夏、商後第三個統一奴隸制王朝,其先進的經濟、文化對各臣屬之邦都有深刻的影響,荊楚地區也不例外。據目前考古材料所見,在漢水以東的今湖北蘄春境內,1958年發現了西周時期的大型木構建築遺址(《湖北蘄春毛家咀西周木構建築》(《考古》1962年第1期)),其中有木柱、木板、木製的樓梯,是長江流域特有的木構建築。遺址還出土了陶器、骨器、銅器、漆木器、卜甲骨等。1960年在蘄春之西北、隨州之東的紅安金盤遺址,發掘出了豐富的文物。其中陶器有鬲、鼎、[缶本]、罐等,青銅器有刀、矛、鏃,還有銅範等(《湖北金盤遺址試掘》(《考古》1960年第4期)。今黃石市境內銅綠山銅礦的冶煉,繼續得到發展。

在漢水流域附近,1966年在京山坪壩蘇家壠出土了一批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的青銅器,共97件,其中7件有銘文,銘文有“曾侯中子[彳才遊-氵-方]文”、“曾中[彳才遊-氵-方]父”等內容,説明銅器主人為曾國國君。其主要禮器組合為九鼎八簋(缺一簋),此外,還有鬲、豆等器物(筆者在荊州博物館所見。)

在漢水以西,1961年在江陵萬城出土了西周早期青銅器17件,有簋、鼎、戈、觚、爵、尊、觶、卣等。其中9件有銘文,文中“邶子”、“邶柞”字樣,當為邶國的遺物(同上。)邶,古邶國。《説文》:“邶,古商邑,自河內朝歌以北是也。”鄭玄《詩譜·北[庸阝]衞譜》。熊[鄂-阝]是熊徇之子,於公元前800??91年在位,時值周宣王晚期。

此外,1980年在湖南麻陽發現了西周之際的古銅礦井,可見西周末楚人已進入這裏開採銅礦了。另據西周某些銅器銘文中,有關於周王朝南征“俘金”的記載(如周昭王時《過伯簋》,其銘文説:“過伯從王伐反荊,俘金,用作宗室寶尊彝。”),楚國有可能在熊渠之前就會鑄造青銅器了。劉彬微説:“就現有資料而言,已發現的青銅器,其年代上限還到不了西周初期楚人立國之時。最早的楚銅器年代雖可上溯至西周中期,但西周中晚期的楚銅器數量甚少,……。”(張正明主編《楚文化志·銅器和鐵器》(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1988年7月第1版)。可見終西周一代,楚國青銅器的冶煉與鑄造尚不成熟,規模也不大。

1975年冬至1979年秋,湖北省有關考古人員在湖北當陽趙家湖,發掘了西周晚期至戰國中期的楚墓共297座。墓葬形制均為豎穴土坑,棺槨大多保存較好,分一棺一槨墓、單棺墓、無棺墓三類。隨葬器物主要為陶器,組合有鼎、鬲、豆、罐;鬲、盂、豆、罐;鬲、盂、罐;鬲、孟、長頸罐;鼎、敦;鼎、敦等。銅器組合有鼎、簋;鼎、簋、盞;鼎、敦等。還出了一定數量的兵器和少量的漆木器。高應勤、王光鎬把墓葬分為四類七期。四類,即甲類、乙A類、乙B類和丙類。甲類墓出銅禮器和仿銅陶禮器。乙A類春秋戰國後,先出陶生活用器,後出仿銅陶禮器。乙B類則自始至終出陶生活用器。丙類墓無隨葬器物。其中屬於西周後期和兩週之際墓葬,是迄今各地發現的楚墓時代最早的一批(高應勤、王光鎬《當陽趙家湖墓葬的.分類與分期》(《中國考古學會第二次年會論文集》,文物出版社出版,1982年版)。)從墓葬形式和隨葬器物分析,王光鎬認為,甲類墓純屬中原風格,即姬周文化因素。乙A類墓周式多於蠻式,乙B類則蠻式多於周式。此蠻式,即指江漢土著鬲文化,鬲稱“蠻式鬲”或“苗式鬲”,並非名符其實的“楚式鬲”。楚文化因素的銅禮器和仿銅陶禮器,則始自春秋晚期,才在甲類墓和乙類墓中所見(王光稿《楚文化源流新證》。)因此,西周後期 趙家湖墓羣中,尚不見有楚國經濟、文化發展的明顯跡象。

張正明認為,趙家湖楚墓出土器物就種類、形制而言,雖與中原文化因素大同小異,但畢竟是楚文化遺物,説明從西周晚期到戰國中期,這裏是楚人的聚落。甲類墓出有銅禮器鼎和簋,陶禮器有鼎、簋、鬲、罐、豆等,其墓主是楚國國人中的下等部落貴族。他們受華夏文化浸染,總是模仿華夏禮制。乙A墓無銅禮器出土,陶禮器基本組合為鬲、盂、罐、豆,墓主是平民和下等部落貴族,既受華夏文化影響,又吸收了蠻夷文化因素。乙B類墓主大抵是土著蠻夷,當屬野人。丙類墓無隨葬品,墓主地位當更低下。由於墓葬規格的不同,説明當時已存在國野、貴賤、貧富的分化,原始社會正在解體,階級社會即將形成(張正明《楚文化史》。)從上述兩位學者論述中,可知楚人建國後,既模仿華夏文化,又吸收土著居民文化因素,逐漸形成具有自己個性特色的荊楚文化。終西周一代,楚國經濟、文化獲得初步發展,為入春秋後的崛起,奠定了基礎。(據《左傳·宣公十二年》載,西周末、春秋初楚國君若敖、蟲分冒時期,還在“篳路藍縷,以啟山林”。《左傳·昭公二十三年》又説:“若敖、蟲分冒,至於武、文,土不過同。”從這些記載看,楚國尚在艱苦創業,勢力還不強大,仍屬所謂“荊蠻”階段。但從熊渠西擊南征、勢力直抵長江流域看,又證明楚國經濟實力已大為增強,政治、經濟中心亦開始南移。上述所引有關考古發掘材料,與《左傳》、《史記》有關記載,大致是吻合的,反映了西周時期楚國經濟、文化初步發展的粗略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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