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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的勞動合同

銷售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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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的勞動合同

銷售的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甲方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

詳見附件。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

詳見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於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二)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其中月工資保險福利獎金為 元,工資提成如下:

銷售額為五萬以下按照1.5%提成,每月汽車補助為1000元。售額為五萬以上按照2.5%提成,每月汽車補助為1500元。售額為十萬以上按照3.5%提成,每月汽車補助為20xx元。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

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續訂意向的,應當在本合同屆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佔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八、經濟補償、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對於符合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間借記乙方10000元車輛補助,乙方需提供車照以及車輛相關證件由甲方保管,合同終止時如乙方未能還清借記費用,應主動還請欠款,如未還請或其他特殊原因甲方有權收回車照以及車輛相關證件。

(六)乙方不得單獨參加銷售,如遇特殊情況,需主動向公司申請,按純利潤的40%提成,如不主動申請的,公司一經發現將會扣除全部銷售金額。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經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可由乙方指定的委託代理人代為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簽署本合同前,雙方確認:

各方均已認真閲讀了本合同條款及附件,並對合同及附件內容完全理解,承諾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甲方(蓋章):

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訂立地點

合同訂立日期:年 月 日

銷售的勞動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以自願、平等互利為原則,就乙方經銷甲方之_______系列產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是_______系列產品的供應商,乙方是經銷商。

2、銷售範圍: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範圍內銷售甲方產品。

3、乙方作為甲方的經銷商,應盡經銷商的責任。在上述區域應按甲方銷售策略銷售要求,盡努力將甲方產品銷售。甲方也應保證供應足夠的貨源。

4、產品的型號由訂單、收貨單確定,最終以收貨單為準。

5、運輸及運費計算:甲方將以產品到岸價的形式向乙方供貨,即甲方負責將產品發運到乙方所屬地區配貨站的運費,而乙方將負責貨物在當地配貨站到乙方倉庫的一切費用。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如乙方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由於乙方保管不慎而導致的質量問題或在銷售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壞均有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貨物殘損、退換: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短少或包裝上有缺陷,導致影響銷售,應立即於送貨單上註明,並請送貨的部門簽名作證;乙方有義務提供有關單證給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如乙方沒有註明或不履行提供單證義務的,甲方視乙方為全部簽收正確。

8、銷售任務:乙方應完成總的銷售額為:_______套/年。

9、付款期限:甲方對乙方的付款條件為款到付貨,即乙方每次定貨需先將貨款匯至甲方帳户內,甲方在確認款已到帳後____日內發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術支持,負責為乙方培訓售後服務人員(培訓設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別義務以及獎勵

1、保持甲方產品所有規格一個月銷售的庫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庫存增減調整。

2、配合行動:當甲方在當地進行產品推廣活動資源時,乙方有義務提供人力和借貨服務。

3、價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經銷商供貨價,乙方須保證按甲方規定的二級批發商供貨價及零售商供貨價給零售商及批發商。同時,乙方有義務控制其供應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議零售價售給終端消費者(二級批發商供貨價、零售供貨價、零售價由甲方另行通知)

4、對乙方的優惠:

乙方作為經銷商,可以享受出廠價_______元/套;

乙方累計銷售台以上時在出貨時即可以可享受______________的優惠;

若乙方銷售業績特別出色,甲方將給乙方更大的優惠,具體優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變更及終止

1、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

2、乙方如連續三個月不能達到甲方所定下的銷售目標,甲方視乙方為自動終止本協議。

3、本協議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簽本協議,乙方具有優先續簽本協議的權利。

四、違約責任:

1、對於乙方的以下行為,甲方可隨時中止或終止本協議,如乙方違約(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項的任一行為),則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超越銷售範圍銷售甲方產品;

(2)乙方違反了結算規定,未按要求付貨款;

(3)乙方每月的銷售額連續兩個月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銷售額;

(4)乙方經營遇到巨大困難或管理髮生實質性變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產,導致甲方的權利無法得到保障時。

2、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依法處理。

五、附則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名蓋章後即生效。

4、乙方收貨人員確認書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銷售的勞動合同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鄭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__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__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週六、週日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20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營銷管理制度3.2 、2.1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國家規定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銷售成若書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銷售的勞動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依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換工作崗位。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小時,每週工作_小時。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小時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第六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綜合工資制:(1)基本工資為_元;(2)提成工資:按照月銷售量考核,具體為_.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應按國家和海口市的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條 乙方應做到:

(一)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

(二)服從甲方安排,忠於職守,珍惜甲方聲譽,維護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祕密,全心全意為甲方服務;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崗位工作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三)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異議,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據產生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它

第二十七條 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

(二)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認真地進行了閲讀,其內容均已熟知,並積極自願履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銷售的勞動合同5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 庭 住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依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換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小時,每週工作_小時。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小時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第六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綜合工資制:基本工資為_元;提成工資:按照月銷售量考核,具體為_。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應按國家和海口市的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條 乙方應做到: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服從甲方安排,忠於職守,珍惜甲方聲譽,維護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祕密,全心全意為甲方服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崗位工作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合同期限屆滿的;

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異議,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據產生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五條第項、第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它。

第二十七條 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認真地進行了閲讀,其內容均已熟知,並積極自願履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銷售的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___

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20xx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 。

(二)試用期為 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 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區域經理

乙方的工作地點 :

責任:

1. 直接跟進 區域的營銷工作。負責指導、協助區域內客户 開展市場的營銷工作,要做到言傳身教,以身作則;

2. 安全瞭解轄區各地區市場的特點,並對各地市場的競爭局勢有清晰的認識,並能夠指導代理商具體的市場推廣工作。

3. 基於競爭對手優劣勢,以及我公司情況與市場情況,制訂有效的區域推廣策略。

4. 服從公司的整體利益,對公司品牌的發展以及在當地市場的銷售業績負責。

5. 從自身做起,擁有先公後私的良好職業作風,對團隊的成長與良性運作負責。

6. 服從公司的營銷策略與行政制度,不搞特殊化。

7. 與客户保持密切的聯繫,協調客户之間出現的各種的問題,充當客户與公司之間的聯絡溝通橋樑,為公司及時解決客户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消除客户對公司的誤解,提高客户對經營我公司產品的忠誠度;

8. 指導、協助區域內的客户發掘可開發的網點,擴大我司產品對市場的覆蓋率;整理、規範終端形象,提升網點質量,將本區域建成樣板標杆示範區。

9. 扶持區域內的重點客户做強做大,網點做精做細。

工作要求:

1. 在區域內開發有實力的大客户,不斷擴大客户網絡資源。

2. 與區域內的重點客户保持密切的聯繫,及時解決客户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

3. 每月合理安排時間巡視直接跟進區域,檢查、指導該區域的工作,引導客户開展日常業務管理和培訓。對間接跟進的區域要把握重點,及時瞭解情況,部署工作,每月至少與區域內直接客户面談1次,並提出問題,分析並解決問題。

4. 要隨時瞭解、跟進銷售進度情況,重點客户的入貨額及產品結構。

5. 認真作好區域經理的工作表,並及時於次日9:30前傳給 和 。

6. 全力以赴的指導代理商向良性市場運作發展,不斷的在市場發起有效的良性促銷活動。

7. 積極推廣公司的產品,並保護轄區的價格秩序,不得在不經過公司批准的前提下進行私下調貨。

8. 以寬闊的胸懷對待同事,維護公司良好的內部工作氛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7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35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基本工資+銷售提成:基本20000+銷售提成。

(三)甲方每月15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 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銷售的勞動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本人住址: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20___年 月 日至20___年 月 日止,期限2年。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20___年 月 日起,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3、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自20___年 月 日至本人及其銷售直接下級累計正籤項目合同及現金業務總金額完成8萬元或簽訂項目意向合同40萬元之日止。特別註明:

1、在試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身體狀況不符合甲方職業要求的;

(2)錄用時有欺瞞行為的;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4)素質、能力、績效達不到崗位工作要求的。

2、在試用期起15日內,乙方認為不適應甲方工作時,可以隨時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試用期起15日後乙方要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3、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乙方於當天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

4、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乙方不享受基本工資,只享受業績工資,其業績工資按甲方《工作人員業績工資計付規定》實行。

二、工作崗位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在 區域銷售經理(之一) 崗位工作。

2、因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同意後,甲方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3、區域銷售經理晉升。區域銷售經理入職3—5個月後,完成的銷售業務量(不含意向合同)列前的,依次晉升為省級銷售經理→大區銷售總監,月基本工資6000—9000元。

三、工作職責

1、負責在區域內開展公司業務,組織銷售團隊,對區域內銷售指標進行分解,制定實施計劃,確保本人及其銷售直接下級累計業務總金額完成下列指標(以正籤項目合同和現金業務金額為準):

(1)試用期時間段8萬元或簽訂項目意向合同40萬元;

(2)試用期滿後每月40萬元。

説明:乙方入職後每一年內(自入職之日起12個月時間段),當月完成的業務量(不含意向合同)超過月指標的部分可轉到後續月份,後續月份完成的業務量(不含意向合同)超過月指標的部分可貼補之前月份未完成的部分。乙方自入職之日起一年內(12個月時間段)完成的業務量的超過部分不能轉到下一年。

2、負責與區域內客户溝通合作意向,負責招投標的資料準備和組織實施,負責提出簽訂協議的建議和意見,負責區域內協議的跟進和實施。

3、負責區域內公關活動的策劃、安排、組織工作,處理外部公共關係。

4、負責公司營銷產品的宣傳和推廣,對所管理的銷售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5、完成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每週5天半工作制,甲方不固定乙方到公司上班時間,但乙方需在每週星期六上午將本人在本週的工作情況和下週的詳細工作安排發電子郵件到公司銷售部郵箱: 。本人工作任務以內加班加點的,不計加班工資,本人工作任務以外由公司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國家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五、勞動報酬

1、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業績工資。

2、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及其銷售直接下級累計正籤項目合同及現金業務總金額完成8萬元或簽訂項目意向合同40萬元之日止的試用期總基本工資3000元,該基本工資在乙方及其銷售直接下級累計正籤項目合同及現金業務總金額完成8萬元或簽訂項目意向合同40萬元之日發放。

3、乙方試用期滿工作月基本工資每月20___元(不足一月,按實有天數129元/天計算),崗位補助20___元(不足一月,按實有天數129元/天計算)。

4、崗位工資與應完成的月基準業務量(限本人及其銷售直接下級)40萬元掛鈎,在每月3日至10日對受聘人在上一個月的銷售情況進行考核:

(1)當月實完成的業務量(含意向合同)比月基準業務量40萬元(意向合同月基準業務量為150萬元)每減少1000元扣0.8分;當月實完成的業務量(不含意向合同)比月基準業務量40萬元每增加1000元加0.8分。考核加分為正分,扣分為負分,每正一分獎10元,負一分扣10元,在當月工資中結算。如果離職,離職之日止未考核的時間段仍須進行考核,批准離職人的正分和負分在當月工資中結算。

(2)當月完成的業務量(不含意向合同)超過月指標的部分可轉到後續月份,後續月份完成的業務量(不含意向合同)超過月指標的部分可貼補之前月份未完成的部分,每3個月按實完成的業務量(不含意向合同)進行階段考核,年終(12月31日)按實完成的業務量(不含意向合同)總考核。乙方自入職之日起一年內(12個月時間段)完成的業務量的超過部分不能轉到下一年。

(3)所籤意向合同中的業務量只能作為一個月考核的臨時依據,在兩個月內該意向合同未實現正籤項目合同,該意向合同中的業務量無效,對所考核的月份重新考核。

4、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12個月時間段,乙方及其銷售直接下級實完成的業務量每月平均達到40萬元,則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基本工資按20___元/月計取,崗位補助按20元/月計取,少發放的工資在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滿12個月之日發放。

5、乙方在本單位的連續工齡每滿一年,月工齡工資200元,月工齡工資最高不超過1200元。

6、假期工資按公司《工作制度》實行。

7、業績工資。

(1)客户一次性現金購買產品,銷售人員業績工資計付。

產品銷售價格(總金額)等於產品供應商報送的價格(總金額),其業績工資總額為產品銷售總金額的5%。

產品銷售價格(總金額)低於產品供應商報送的價格(總金額),其業績工資計取

比例按相差的等比例下浮。

產品銷售價格(總金額)高於產品供應商報送的價格(總金額),其超過部分的業績工資,按所超過部分的50%計取。

本項業績工資在客户付款後的當月工資中發放。

(2)銷售人員承攬項目(分期付款、合同能源管理)業績工資計付。

正籤項目合同價格(總金額)等於項目承接方報送的價格(總金額),業績工資總額為項目合同總金額的4%。

正籤項目合同價格(總金額)低於項目承接方報送的價格(總金額),其業績工資計取比例按相差的等比例下浮。

正籤項目合同價格(總金額)高於項目承接方報送的價格(總金額),其超過部分的業績工資,按所超過部分的50%計取。

本項業績工資按項目方付款的等比例,在當月工資中發放。

(3)銷售人員對本人直接組織的銷售團隊的業績工資計付。

本人直接組織的銷售團隊中的人員,與公司簽訂了全職或兼職勞動合同的,享受基本工資待遇,否則不能享受基本工資待遇。

本人與本人直接組織的銷售團隊中的人員自然構成“首問上級”與“直接下級”的關係(直接下級須與公司簽訂了全職或兼職勞動合同)。直接下級的首問上級固定為1人,以直接下級的“入職登記表”所確認的首問上級為準。

首問上級的直接下級可自行發展下級成為首問上級。首問上級組織的直接下級達到5人,且所組織的銷售團隊(限本人及其銷售直接下級)月銷售業務量達到40萬元,自然成為全職區域銷售經理,享受全職區域銷售經理待遇。

首問上級享受直接下級的業績工資,只按直接下級所得業績工資的15%計取(不按直接下級所完成的業務量計取)。首問上級享受每個直接下級的業績工資,累計總額為10萬元止。

首問上級所享受的直接下級的業績工資,與直接下級的業績工資同時發放。

(4)全職工作人員的業績工資,按下表規定上浮:

8、銷售業務費用處理

(1)銷售人員開展銷售業務,正籤合同前的差旅費、招待費等其他業務費用包含在業

績工資中。銷售人員呈報的項目經公司確認後,公司可墊付項目前期費用(含招待費、差旅費、借支及其他相關費用)。由公司墊付的前期費用,不超過該項目總金額的0.3%。公司墊付的前期費用在首次支付本項業績工資時扣回。

(2)由公司墊付了前期費用(含招待費、差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而未成功的項目,公司所墊付的前期費用(不含借支)由公司和項目承攬人各負責50%,項目承攬人應負責的50%,從基本工資中扣回。借支由借款人償還。

(3)銷售人員開展項目正籤合同後的項目服務工作,省級銷售經理及以上職位人員開展銷售工作,按規定憑票報銷差旅費,享受出差補助。

六、薪資發放

1、乙方工作月的當月基本工資和工齡工資,在下一個月的20日發放。

2、假期工資的發放辦法,按公司《工作制度》實行。

3、銷售業績工資的發放辦法,按本合同規定實行。

4、月崗位工資與乙方工作情況掛鈎,按本合同規定實行。

5、乙方經批准離職的當月工資,計算到甲方書面確定的乙方離職之日止,離職當月的工資在下一個月的20日發放。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為乙方辦理從乙方在甲方試用期滿後連續工作滿6個月的下一個月起至離職之日的上一個月止期間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五險費用的個人繳納部分,甲方依照國家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 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待遇。

② 月績效獎。

③ 年終績效獎。

八、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應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4、甲方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女職工特殊保護政策。

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不斷提高思想素質和職業技能。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合同期內或解除合同後均不得將屬於甲方商業祕密的內容向第三者泄密,但按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有關機關報送、接受查詢除外。如有泄密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按下列規定實行。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 本合同未解除前受僱於其它單位或者個人的;

⑤ 將開展的本公司業務轉移給其它單位或者個人的;

⑥ 將開展的本公司業務據為己有的;

⑦ 乙方未經請假批准,連續5個工作日,甲方辦公電話或相關負責人移動電話聯繫不上乙方的;

⑧ 合同期未滿未經書面報告批准,擅自離職的;

⑨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①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①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②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 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②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③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④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4、在合同期內解除本合同時,甲乙雙方可簽訂兼職協議,乙方按甲方的《兼職人員業績工資計付規定》享受業績工資。

5、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6、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7、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不影響乙方按甲方的《工作人員業績工資計付的規定》所應享受的業績工資。

十一、特別協定與合同擔保

1、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特別提出的防止利用甲方經營模式、資信等導致或參與同業競爭的從業約束條件:(1)乙方不論何種原因離開甲方,乙方自離開甲方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經營有同種項目的企業從業;(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商業機密謀求私利。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直至訴諸法律。

2、乙方經辦的甲方貨品在20天內未回款到甲方或收貨方未與甲方簽訂相關合同,乙方按經辦該貨品時的市場價付款給甲方。

十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甲方依據本合同提出解除合同但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或在合同期滿通知期內未書面通知乙方而不續約時,甲方須賠償乙方相當於一個月工資4000元的損失費。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滿15日合同期內,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但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在合同期滿通知期內未書面通知甲方而不續約,乙方須賠償甲方相當於一個月工資4000元的損失費。

3、本合同未解除前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屬於乙方嚴重違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離職之日止,因本協議規定未到期而未發放的薪資、費用、獎金不予發放,公司已為其辦理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多交月數的金額由乙方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確定的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4000元,並另賠償甲方相關經濟損失。

(1)受僱於其它單位或者個人的;

(2)將開展的本公司業務轉移給其它單位或者個人的;

(3)將開展的本公司業務據為己有的;

(4)不按甲方時間要求,將本人經辦的業務向甲方移交完結的;

(5)乙方未經請假批准,連續5個工作日,甲方辦公電話或相關負責人移動電話聯繫不上乙方的;

(6)合同期未滿未經書面報告批准,擅自離職的。

4、本合同解除後,乙方離開甲方,必須完成工作交接,交清公司物品,結清財務帳目,在甲方書面確定的乙方離職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辦清離開甲方手續。乙方不按規定時間辦清手續的,每逾期一天,須按乙方上月工作日總收入標準的二倍賠償甲方。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當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執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塗改無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特別提示:本合同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則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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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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