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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制度(精選20篇)

交通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交通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交通管理制度(精選20篇)

交通管理制度 篇1

一、服從領導,聽從分配。大隊工作人員要嚴格組織紀律,做到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一切行動聽指揮。

二、各盡所能,各負其責。大隊工作人員要增強工作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要認真負責,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大隊工作人員之間、中隊科室之間要搞好團結,做到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齊心協力,把工作做好。杜絕撥弄是非,品頭論足,當面不説,背後亂説的行為。

四、清正廉明,不謀私利。大隊工作人員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保持清正廉潔的作風,堅決杜絕特權思想,嚴格要求自己,不得以權、以崗謀私。

五、立足本職,加強學習。大隊工作人員要積極參加政治、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六、規範執法、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大隊工作人員要嚴格依法行政,照章辦事;寓管理於服務之中,積極開展便民服務活動;在執法工作中做到儀容風紀嚴謹,檢查動作規範,語言表達文明。

七、出勤勤,幹滿點。大隊工作人員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脱崗,有事按規定請假。各中隊科室負責人要搞好中隊科室人員的考勤,並及時準確地填報考勤表。

八、遵章守紀,作風嚴謹。嚴禁大隊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飲酒和酒後上崗,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九、愛護辦公設施,維護辦公秩序。工作時間不得大聲喧譁,辦公設施和用具要擺放整齊有序,辦公場所要保持衞生清潔。如人為造成辦公設施損壞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

十、堅守值班崗們,嚴格履行職責。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做好治安保衞工作,處理好值班期間發生的各種情況。

交通管理制度 篇2

為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學校有義務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為此特制定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二、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三、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四、未滿十二歲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車和三輪車必須戴安全頭盔;二輪、側三輪車摩托車後座不準附載不滿十二歲的兒童,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

五、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在校園內騎車。

2、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走。

3、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4、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5、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成年人的隊列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

六、學生乘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台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2、不要在行車道上招呼出租車。

3、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和長途汽車等。

4、在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交通管理制度 篇3

一、安全防範管理方案

園區的安全管理工作是物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司將通過配置的智能化系統和成熟的安保措施,採取人防與技防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實施全天候安保管理,維護園區及工作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常規防範

採取24小時門崗執勤與巡邏執勤相結合的方式,並設置專職車管員進行車輛停放管理,以協助公安機關維護園區內公共秩序,防止和制止任何危及或影響園區安全的'行為。

技術防範

運用園區報警監控系統,對園區內的安全情況實施全天候監控。

管理措施

(一)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制定各項安保管理制度和獎懲措施。

(二)做好培訓工作,開展系統化軍事素質培訓。

(三)加強對安保人員法制教育和行為規範教育,要求服裝統一,佩證上崗,言語文明,舉止得當。

(四)嚴格執行安保巡邏制度,確保安全防範質量。

二、園區道路交通管理方案

管理內容

(一)引導車輛安全行駛和停放,確保地面、停車庫和消防通道暢通,制止無故使用車載報警器或隨意鳴喇叭。

(二)巡視車輛停放情況,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及時通知車主,以防車內物品失竊。

(三)車輛管理員對園區內部車輛實施全面管理,建立詳細的車輛管理檔案。對臨時在地面泊位停放的車輛,執勤門崗應做好詢問和登記工作,併發放臨時出入證。

管理措施

(一)建立人、車、物分流方案。

(二)制訂車輛交通管理辦法。

(三)設置專職車輛管理員。

(四)做好園區交通管理宣傳工作。

(五)建立完善的車輛管理檔案。

三、地面及地下停車場管理方案

管理內容

(一)保持良好的秩序,明確車輛停放區域;

(二)地面及地下停車庫設立完善的車輛行駛標識和警示牌(含:行駛方向、行駛路線、限速、限高、禁鳴、禁煙火標識等);

(三)對地下停車庫中業主專用的車位,車輛管理員應做好相關標識,阻止和勸誡其它車輛不得佔用此車位。

管理措施

(一)建立地面、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

(二)設置專職車輛管理員。

(三)做好園區車輛停放管理宣傳工作。

四、各種警示標誌及標牌管理措施

管理內容

根據園區設計的交通組織和流向,在入口及主要道路、地下停車場地制定和完善各種交通標識、提示及指示標識,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及更新。

管理措施

(一)完善園區各類警示、提示、指示標識系統。

(二)根據園區實際情況,配置各類標誌及標牌。

(三)物業管理人員和安保員在每日巡查工作中,若發現警示標識等有破損、丟失等,應立即上報並及時維修或更換。

(四)工程部人員做好園區標識維護保養工作,及時進行油漆粉刷及更新。

五、突發事件的管理方案

管理內容

根據以往的物業管理經驗,結合物業的實際情況,遇到突發事件保持鎮定,並處理好各類突發事件:如打架鬥毆、盜竊、火災、颱風、停電、電梯困人、水浸等。

管理措施

(一)詳細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預案;

(二)根據處理預案,對管理處員工進行培訓詳細瞭解並掌握處理流程,員工根據工作內容不同應熟練掌握操作程序;

(三)定期對預防措施進行演練,如消防演習等。

交通管理制度 篇4

1.切實抓好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2.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把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3.學校要建立上下學導護制度,並將其落實到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去。

4.學校要反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定期邀請交警到學校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宣講。

5.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放學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

6.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規範校內機動車的停放地點,車輛在校內的最大行駛速度15公里/小時,加強對學生校園內騎自行車的督導和管理,校外車輛不徵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並定期開展交通安全檢查,填寫好安全台賬。

交通管理制度 篇5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要經常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努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師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法規的教育,提高師生對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識,如道路交通安全知識課、廣播、講座、標語等。

三、加強路邊學生上、放學的.安全工作管理,佈置好教師護送學生。

四、落實責任制,制訂學校、教師、學生、家長的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從各個環節抓好預防工作。

五、教育學生不要乘坐非法客運車,特別是無牌無證的車輛。

六、加強與村委會、道路交通部門、車輛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的聯繫,及時交流,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交通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切實做好廣大學生的安全教育和防範工作,確保學校工作的正常開展和學生的健康成長,特擬定以下制度:

一、要進一步強化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每週不少於1次,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讓學生詳細瞭解交通規則。

二、嚴格落實學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並嚴格執行學校門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確職責,安排好人員,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學生放學的集中時間,必須有師生值勤,疏導交通,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並做好值班記錄。

三、學校要建立並落實學生上學、放學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學校道路巡查小組,由分管領導帶隊,定崗、定人、定責任段,在學校門口實行責任管理,安排專人在學生上學、放學高峯期,對學生在路上的交通規則遵守情況進行巡查,對違紀學生及時制止,進行批評教育,做好相應記錄。

四、學校要把路口值勤情況,路段巡查情況納入學校全員管理,列入對學生、班級及教師的.目標考核,實行一日一統計,一週一通報。

五、在學校門口和學生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六、教職工,學生騎自行車要做到八不準:不準“飈車”、“飛車”;不準多車並行;不準勾肩搭背;不準撒把騎車;不準倒騎車;不準在公路上賽車;不準騎車帶人;不準在公路上停車玩耍。

七、學校要加大對教職工、學生專用車輛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車主對接送學生專用車定期保養,按時季檢,不準使用無證司機及車證不符司機。監督學生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和無合格手續車輛。校園內嚴禁打鬧、追跑,嚴禁攀爬、圍追車輛。

八、校外單位在學校舉行的所有集體活動,主辦單位要有專人維持秩序,學校負責監督檢查。在活動無安全保障的情況下,學校有權責令活動中止;校內工程施工人員,要求到學校辦理登記手續,並定期接受保衞處的安全教育。

九、嚴格實行交通安全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學校要根據實際,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責任制,任務分解到人,實現學生交通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達到預防為主的管理目標。

十、學生髮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應立即送醫院及時搶救,並責任落實到人。

交通管理制度 篇7

(一)交通安全檢查制度

1、為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交通安全檢查採取“週一”安全活動、回場檢查、月度檢查相結合的形式。

2、檢查人員要認真負責,保證所檢車輛的使用安全性。

3、做好檢查記錄,積累資料,為交通安全工作提供具有指導性的信息。

4、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

5、對查出的問題,屬司機整改的,司機整改後要複查,合格後才能安排使用。

(二)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1、停車場(庫)是中心車輛停放的'集中場所,為使車場(庫)管理規格化、標準化,車輛停放實行定位管理。

2、車場(庫)車輛停放區域必須劃停車線,噴定位車輛號碼,做到線齊、號清。

3、車輛要在劃定的車位內按號停放,不準亂停亂放,並且做到停車看齊。

4、車輛進出停車場(庫)時,時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車場內試剎車。

5、嚴禁任何人在停車場(庫)用汽油清洗物件或隨意潑倒廢油。

6、任何車輛若不接送或檢修儀器,不得在工房門前停放。

7、進入車場嚴禁吸煙。

(三)行駛車輛管理規定

1、施工班組車輛實行隊車行駛。絞車在前工程車在後,工程車與絞車距離應保持為夜間50米至150米,白天150米至300米以內。

2、車輛乘坐。一般情況絞車、工程車副駕駛座分別由所在班組的班組長和操作工程師乘坐,特殊情況由駕駛人提名,副駕駛座乘員不準睡覺,所有司乘人員有安全帶的必須系安全帶。

3、乘車人有責任幫助駕駛人觀察道路交通情況,提醒駕駛人注意行車安全,乘車人對駕駛人的違章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反映。

4、施工班組使用的儀器,不得用工程車運輸。由於特殊原因,確需工程車運輸的儀器,必須進行可靠的固定和有效的減震,其它雜物不得用工程車運輸,避免客貨混裝。

5、車輛行駛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不得超速: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鎮、鄉村30km/h;公路40 km/h。道路中間有一條單黃線。城鎮、鄉村40km/h;公路60 km/h。高速公路最高時速不能超過80km/h。

6、現場作業完畢在夜間12:00後的車輛,在次日6:00前不得駛離井場。

7、外部返回車輛未進行回場檢查,不得安排出車。

(四)冬季交通安全行車預案

冬季,雨、霧、雪天氣、冰雪道路將不時出現,道路通行條件和行車環境都會由於天氣變化而受到影響,為做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1、交通安全工作組要結合冬季氣候特點,在任務下達到派車前要早計劃,早準備,制定切實可行的行車方案,預防交通事故發生。

2、加強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廣大駕駛人遵紀守法的意識和禮貌行車、文明駕駛的素質。

3、嚴格把好控制關,堅持影響交通安全的因素不消除就不派車或出車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

4、開展交通安全專項自檢自查活動,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消除車輛故障,提高車輛安全技術狀況。

5、加強對長途車輛駕駛人的管理,保證長途車輛駕駛人符合安全行車要求。

6、嚴格執行絞車在前工程車在後隊車行駛制度,並就實際情況進行出車前的安全教育。

交通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為了加強廠內交通管理、防止交通運輸事故發生

2、範圍:

機動車和叉車駕駛員

3、程序:

3.1機動車輛駕駛員和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法。

3.2各級領導和廠內員工,本廠或外單位入廠車輛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自覺遵守廠內交通安全規定。

3.3駕駛員應精力集中,嚴禁違章作業,行車進入禁火區內嚴禁吸煙。

3.4無阻火器車輛不準駛入禁火區。

3.5廠內行車速度不大於10公里/小時,危險場所不大於5公里/小時。車輛應在中心道上行駛,嚴禁與生產系統設備管道接觸。

3.6嚴禁在道口、車間、交叉路口上停留車輛。

3.7車輛通過道口、拐彎,應顯示信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減速,注意觀察。

3.8行人靠道路右側行走,嚴禁與汽車及其它車輛搶道。

3.9自行車、摩托車不得進入廠區,一切進出車輛應接受門衞檢查。

3.10道路上不準放物件,隨時保持暢通。

3.11廠區的一切交通標誌和安全設施,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搬動。

3.12車輛裝載運輸:

3.12.1汽車不得超載、超高、超長、超寬,若特殊情況,必須事先與主管部門聯繫,採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駛。

3.12.2廠內推車行走時應注意前方行人,防止傷亡事故發生。

3.13機動車輛的七大禁令:

3.13.1 嚴禁無證開車和無令開車(調度令)。

3.13.2嚴禁酒後開車。

3.13.3 嚴禁超速開車。

3.13.4 嚴禁空擋溜車。

3.13.5 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3.13.6 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3.13.7 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

3.14凡發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場,對負傷人員及時搶救,並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前往調查處理。

3.15廠內交通安全,由生產部負責全面管理、檢查。

3.16對本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必須實施監督。

交通管理制度 篇9

為了保障公司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制訂本條例。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單位防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實行嚴格科學管理。

第二條

單位領導應把防火安全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使防火工作納入經營管理範疇,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使之逐步走向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並宣傳動員全體員工,高度重視和積極參於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條

建立防火安全管理機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全面貫徹落實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1、公司主管領導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第二責任人,總經理室每年定期與各部門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

2、各部門應確定一名領導為防火安全負責人,具體負責管理本部門安全防火工作。

3、設置消防安全管理機構,配備防火專職幹部及技術人員。

4、由各級各部門幹部員工組成公司義務消防隊,經常組織滅火演練,定期進行考核評比。

5、加強防火安全宣傳,開展消防滅火知識學習,提高整體安全防火意識。

第四條防火安全管理機構職責。

1、領導消防安全機構,貫徹執行消防法規;2、組織制定、修訂各項消防規章制度;3、組織規劃部署、檢查、總結消防工作;

4、組織貫徹上級消防文件,定期向上級消防監督部門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5、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6、對職工羣眾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7、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

8、組織管理和維修消防設施;

9、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10、組織撲救初起火災,指導安全疏散;

11、調查火警事故,火災原因;

12、對本單位消防工作提出獎罰意見。

第五條防火安全規則

1、嚴禁明火作業,必要時需經消防安全機構批准,並採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2、嚴禁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3、嚴禁焚燒可燃物品;

4、嚴禁吸煙、用火、用電;

5、嚴禁使用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

6、定期檢查電氣設備,開關線路、照明燈具,對不符合安全要求者及時維修或更換;

7、定期檢查維修煤氣管道系統及其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8、走道、樓板、出口等部位嚴禁堆放物品,必須經常保持暢通;

9、員工要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悉建築內外疏散路線;

10、所有人員一旦發現火警,必須及時報告並迅速採取撲救措施;

11、組織滅火,同時組織迅速安全疏散。

第六條嚴禁消防設備管理,搞好維護檢修。

1、消防控制中心應24小時值班,隨時觀察記錄火災報警及聯控系統運行情況;

2、疏散指示標誌及應急燈,必須隨時保證完整好用;

3、專用報警電話必須保證靈敏好用;

4、對建築物內的火警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系統、消防排煙設備、防火門、防火捲簾門和消防栓等要定期進行檢查測試,凡失靈破損的要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完整好用;

5、消防水泵、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水泵結合器等設施不得任意改裝或挪作他用;

6、按規範要求設置的各種滅火器材,必須隨時保證完整好用;

7、建立消防設備運行維修檔案,記錄檢查維修情況。

第七條本制度在試行中修訂完善,與上級規定不符處,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二)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第一條組織管理規定:

企業將交通安全管理納入到安全生產管理範圍,運輸部管理人員對機動車輛交通安全實行監管。

2、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完善車輛管理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確保車輛安全行駛。

3、積極參與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教育培訓活動,定期總結分析本單位交通安全情況,及時消除隱患,防止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機動車輛經檢驗合格並領取牌、證後方準上路行駛,制定機動車輛使用、維修、保養及考核管理辦法,使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

按照屬地車輛管理部門規定進行車輛年檢。

2、統一調度、統一管理企業機動車輛,____部負責制定責任明確、切實可行的車輛使用細則,落實車輛使用管理、安全責任。

3、嚴格控制機動車使用量,對所派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狀況進行監督,已經發現故障的機動車輛嚴禁上路行駛,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4、車輛管理部門對車輛保養和修理實行審核制度,車輛檔案管理實行“一車一檔”;

按照國家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標準,指定具備資質的廠家維修保養車輛。

5、機動車輛在執行公務時,必須持有企業統一印製的.“派車單”,____部____管理人員應督促駕駛員對車輛狀況進行嚴格檢查。

6、機動車輛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配備消防滅火器材。

駕駛員外出執行公務或節假日使用車輛,應注意安全停放保管,防止車輛管理失控或被盜等安全事故(案件)發生。

第三條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

規範機動車輛駕駛員的招聘程序,上崗人員必須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技術熟練並掌握車輛日常維護保養知識。

2、建立機動車駕駛員檔案,實行“一人一檔”。

檔案內容包括:駕駛員文化程度、駕齡、健康狀況、教育培訓、安全行駛、獎勵懲處、事故登記處理及駕駛車輛變動及崗位變動、離職等情況。

3、加強對駕駛員法制觀念、職業道德教育及專業技能培訓,強化駕駛員遵章守紀和“安全第一”意識。

駕駛員因酒後駕車、超速行駛、私開亂停等違章行為被交通管理機關罰款,費用由責任人自理;

駕駛員開車辦私事,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薪、調崗、辭退處罰。

第四條事故處理規定:

1、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必須迅速採取相應的搶救或保護措施,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機關和本單位管理部門報告。

2、發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____部應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隱瞞、延報事故情況

3、對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查清事故原因、落實安全整改措施、追究事故責任人過失、對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安全教育。

4、發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查處情況和結果,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報告,並建立完整的事故檔案記錄。

交通管理制度 篇10

為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學校有義務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為此特制定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堅持不懈地對學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教育,讓每一個學生從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規光榮、違反交通規則恥辱。

二、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三、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四、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五、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邊情況,不要東張西望,不準勾肩搭背、三五成羣並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鬧、嬉戲,不邊走路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時,在橫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時,應注意來往車輛。在無來往車輛時,從人行橫道線內通過。

七、前進途中,遇到路邊堆放障礙物時,要特別注意來往車輛,待無來往車輛通過時再通過,並且要靠安全一側。

八、在霧、雨、雪天等天氣行走,最好穿着色彩鮮豔的'衣服,以便於機動車司機儘早發現目標,提前採取安全措施。特別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擋住視線,如果撐雨傘不能讓雨傘攔住視線,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九 、規範乘車、服從售票員、駕駛員的指揮。任何人不準搭乘“三無”車輛、非客運車輛、超載車輛、不安全的車輛和存在安全隱患的“黑校車”,更不得搭乘摩托車、農用車、卡車、拖拉機等車輛。學校門衞、值班教師負責學校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十、建立健全“家校聯繫”制度,學生未按時到學校上課,班主任教師要在第一時間與家長取得聯繫,並及時報告學校;學生未按時返家,家長要及時報告學生的班主任教師,避免意外傷害。

十一 、教職工必須依法駕駛和擁有機動車輛,按時到學校和公安部門登記,不得非法從事營運活動,規範停放車輛。

十二、學校集體一律不得經營車輛接送師生,因工作和學習確需集體使用客運車輛,必須經學校校長批准並報縣教育局備案後,方可組織教職工或學生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車。

十三 、出現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報告和報警求助的義務,所有教職工都有緊急救援的義務和責任。

交通管理制度 篇11

一、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莊果峪學生上放學乘坐車輛性質為村委會牽頭家長合租的形式。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方面的教育工作。

二、學校定期利用校會、班會等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拒乘三無車輛,拒乘超載車、拼裝車、農用車、貨用車等。

三、學校通過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的`形式請家長配合學校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提醒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四、家長自行安排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六、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交通管理制度 篇12

為加強車輛管理,防止交通事故發生,根據電力集團公司關於生產與交通安全管理等處罰規定,結合我分公司的實際,特制定制度本制度。

一、嚴格執行集團公司關於駕駛員內部準駕證的規定,有駕駛證而沒有內部準駕證者一律不準駕駛單位機動車輛。一旦發現無內部準駕證駕駛機動車輛者,視為誤操作,解除勞動合同。 二、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做到文明行車,禮讓三先,不開英雄車、不開鬥氣車、不開帶病車,不得將車私自交給他人駕駛。司機把車輛交給無內部準駕證者開的,是正式工的給予司機下崗處理、臨時工的解除勞動合同,並根據分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三、嚴格執行派車單制度。不開派車單司機可以拒絕出車,如司機出車不持派車單,視為嚴重違章違制,扣罰司機50元(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後方可出車)。

四、私人用車必須按規定交費,同時必須有派車單,司機不得私自變更行駛路線。發現私人用車沒有派車單或私自變更行車路線的扣罰司機和車管人員各50元,並將車輛收回。

五、嚴禁司機酒後行車,發現酒後行車的一律吊銷駕駛執照,因酒後行車造成交通事故,從嚴處理。

六、發生交通事故要保護現場,及時報告車管部門和保險公司處理,不得私自處理。

七、嚴格執行車輛檢驗制度,車隊每月組織檢查一次,安全員每週檢查一次,駕駛員每天出車前、行車中、回單位後都要檢驗。

交通管理制度 篇13

一、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證後,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2、行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閒談,駕駛室必須按核定人數乘坐,嚴禁超員乘坐。

3、每次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4、行車時車輛的時速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前後兩車應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

5、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

6、禁止在雨天、雪、霧天、夜間盲目行駛。夜間行車前,應預先檢查燈光,並特別注意指揮信號和施工信號。

7、嚴禁盲目強行涉水。汽車涉水後,必須連續輕踏制動踏板,待制動效能恢復後,方可再正常行駛。

8、嚴禁機動車掛空檔或踩離合器溜坡。下長坡、陡坡前,應試踏制動器是否有效,下險峻山坡前,須停車檢查轉向系、制動系及輪胎等。下坡時應掛檔,利用發動機阻力控制車速。下坡使用制動器時間較長久時,應停車休息以便制動鼓自然冷卻,嚴禁向高温的制動鼓潑水。

9、認真做好出車,途中和回廠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10、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國家行業管理和羣眾監督。

2、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積極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經驗。

4、加強源頭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綜合運用自檢、普檢、抽檢、互檢等多種方式,及時排查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5、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的.情況,預測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的工作意見。

6、抓好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7、定期開展以安全生產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內部審核,定期評價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各部門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羣眾監督。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佈。 2.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二)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1.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監督檢查對於超速、超載、疲勞、酒後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三)監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五)監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情況,監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為的記錄情況。

(六)監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七)監督檢查對事故按照 “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範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八)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九)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十)監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1) 駕駛員應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 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可駕駛車輛。

(3) 駕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交通管理制度 篇14

1、建立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立體化網絡班主任負責具體內容的教育與指導;

值周教師負責檢查和評比強化;

學校領導負責監督。

2、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重點加強教育的內容有:一是進行交通常識教育。

如右側通行、走路和過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橫道、識別交通信號和遵守交通規則等。

二是進行日常的交通行為強化,重點加強上學、中午和放學的交通遵守狀況的`監控。

加大學生交通安全行為監督力度,學生通勤車必須有教師押車,確保學生乘車、上車、下車、過馬路安全。

放學時,學生排隊下校,班主任必須送學生過馬路;

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師看護學生過馬路。

3、學校繼續常規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利用學生週會、班會等進行專門的教育

4、交通事故應急工作學生在校內或學校附近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啟動兩個應急程序:救護程序――在發現事故的第一時間,任何人有責任進行救護,等待和協助120人員工作。

校醫進行教師的救護工作培訓。

報警程序――在發現事故的第一時間,任何人有責任撥打報警電話(110)和急救電話(120),明確告知事故的具體地點。

學校提前對教師、學生及值班人員進行有關報警、急救、保護現場、留住肇事人等常識的教育。

並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或老師。

5、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發生安全事故,學校將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交通管理制度 篇15

一、教育學生遵守交通信號及交通標誌,記住急救電話,遵守交通規則。

二、落實騎自行車的安全要求:

1、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2、要教育學生遵守騎車規則。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學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不準穿越人行道、車行道。服從信號燈和交警指揮。不爬車、追車、攔車;列隊步行時要井然有序。不準在公路上玩耍。

四、乘坐車船安全,教育學生做到:

1、不坐機動三輪車和無證車輛。

2、不乘超載車船。

3、乘車時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五、校外集體活動安全

1、全校性集體外出活動和社會上要求學生參加的活動,必須報上級部門批准。經批准後要切實作好師生安全工作。

(1)活動前要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向學生指出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服從指揮。堅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則。

(2)要事先勘查活動地點的基本情況。

(3)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應由具有運輸資質的部門承擔,並簽訂有關安全協議,車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

(4)不得組織學生到超容量的場所活動。 (5)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 2、班級組織外出活動,必須履行報批制度。 六、按時放學,排隊有序離校,按時回家。 七、離校路較遠的和惡劣天氣班主任同家長聯繫,要求家長接送學生。

交通管理制度 篇16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總務主任為副組長,安全員、班主任為成員的水陸交通管理領導小組。

2、對學生進行分鄉鎮分村社分路隊統計,實行路隊長制度,全體教職工每人負責一個路隊的監督和管理。

3、週末放假實行分時段放假,萬家、福慶、天星學生先放假,國華、鹽河學生後放假,避免客車超載。

4、組織通過通過各種形式、各種活動加強水陸交通安全知識的教育,以舉辦講座、開展競賽、觀看錄像,實際演練等形式,培養學生自救自助能力。

5、學校每期召開一次水陸交通安全工作會議,及時總結工作和安排部署工作。

6、定期或不定期排查交通安全的.隱患,及時解決有關隱患,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和交通部門予以解決。

7、每學期對學生進行水、陸交通安全知識講座。

8、學校組織的外出活動,必須要和運輸學生的車船人員簽訂責任書,明確各自責任。

9、在洪水期間,各班成立護送小組,及時通知家長接送,不能回家的學生,必須留校。

10、對於因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而出現安全事故的,將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責任,在工作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

交通管理制度 篇17

為規範校園交通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創建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園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衞條例》等法規,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車輛進校

1、學校公用車輛和本校教職工私用車輛憑校保衞處核發的通行證進入校園,通行證應置於前擋風玻璃內側。通行證一年一核。

2、通行證分公車、私車、外協車和工程車四種。公車憑單位證明、行駛證辦理,私車憑工作證、行駛證辦理,外協車憑合同和學院的相關協議和行駛證辦理,工程車憑學校工程管理單位證明、行駛證辦理臨時通行證並註明通行有效期。

3、部門送貨憑通行證,在上午9:30分前和下午16:30後准予進入校園,只能駛往目的地,不準隨意停靠。搬運車由僱用單位向保衞處通報,批准後方可時入校園。

4、上級部門、兄弟院校和其它來賓進校車輛,由學校有關接待部門到校門引導或用電話通知保衞處辦公室,由門衞放行。

5、執行任務的公安、消防、救護、搶修車輛,可進入校園。

6、原則上禁止出租車進入校園,對確需乘坐出租車進入校園(老、弱、病、殘、孕等)的,由門衞從來掌握,登記核證後時入校園。

二、車輛行駛

1、進校園後,須嚴格按交通標誌牌指示的線路行駛,嚴禁逆行。

2、進入校園內的各類車輛行駛時,一律限速20公里/小時。

3、消防、救護、搶修、大型活動等特殊情況可按臨時方案行駛或停靠。

三、車輛停放

1、所有車輛必須停入在學校規劃的停車場,不許隨意沿途停放。

2、學校公務車輛,教職工的私車在停車場停放,白天不收費,其它車輛白天收費。所有車輛夜間過宿收費(學校公務車輛除外)。

四、違規處理

1、進入校園的車輛違規行駛和停放,由院保衞處責令糾正。

2、經規勸不改正的,可以採取必要的.技術措施以達到規勸其改正違規的目的。

3、違規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由校紀檢、監察部門和學生處會同保衞處對相關當事人進行處理。

4、必要時由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理。

五、其它

1、本暫行規定適用所有進入校園的車輛。

2、本暫行規定由院保衞處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交通管理制度 篇18

1目的

為規範公司內交通管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發生,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公司生產區域內所有機動車輛交通運輸活動。

3職責

3.1安質環部為公司內交通管理歸口單位。負責所有在公司生產區內交通運輸的檢查、設置標誌、限速、道路規範。

3.2各部門負責本單位機動車輛的日常安全管理。

3.3各部門負責本單位外來業務聯繫單位的車輛的遵章守紀管理。

3.4員工遵守公司交通管理的規定。

4內容

4.1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對本單位機動車輛進行檢測,辦理相關手續,合法使用。

4.2各部門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按相關法規辦理操作證,操作證要定期複審。

4.3各部門要定期對機動車輛進行檢查,進行必要的`安全設施配置,保證其安全性能。

4.3運輸車輛載貨規定:

4.3.1不能超載。

4.3.2貨物堆放均勻、牢固,裝貨後的高度離地面不得超過4米,高出車身的貨物應加以固定,車上貨物伸出車箱前後的總長不能超過2米。

4.3.3裝載易燃易爆、劇毒危險貨物時,應報公司安質環部批准,並指派熟悉所載危險品性質和有安全防護知識的人擔任押運員,車上必須備有消防器材和相應的安全措施,排氣管應安裝在車前,尾部應安裝接地鏈。

4.4限速規定:

4.4.1公司內汽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5km/h,在通過道口、彎道、行人稠密地區以及載運危險物品不應超過10km/h,在出入大門或倒車時不得超過3km/h。

4.4.2叉車在公司區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km/h,出入大門或在車間內部不得超過3km/h。

4.4.3電瓶車或其他機動小車在公司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km/h。

4.5公司生產區、罐區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禁止一切非運送貨物的機動車輛入內,如因生產原因必須進入,須經安質環部檢查合格、辦理入公司登記手續,並由安質環部對車輛安裝阻火器後方可進入,責任單位要派人隨行,並遵守公司內交通規則,按規定線路行駛。

4.6任何車輛停靠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4.7安質環部對公司機動車輛建立台帳。各種證書、檢驗報告和手續需歸檔。

交通管理制度 篇19

1.為保障廠區道路交通運輸安全,維護交通秩序,防止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安全保衞部門全面負責廠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進入廠區汽車門前有停車檢查標誌,由廠警檢查合格後方行。

3.廠區應設專門停放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的場所,並按規定停放。

4.進入廠區汽車設限速標誌(5公里/時)。

5.廠區道路不得隨便停車,道路上破土施工,要辦理申報手續同意後方可,並有明顯標誌,夜間要掛紅燈。

6.跨過廠區道路的管道,要設限制高度的.提示標誌。

7.廠區道路應平坦暢通,禁止在路面排放污物及酸鹼等有危險物質,冬季要及時清除積雪、積水。

8.機動車輛必須完好,證件齊全,進入廠區必須要戴好防火罩。

9.本單位的廠內機動車如:剷車、摩托車等,駕駛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駕駛。

10.車輛裝載應為核定量,裝載物品不得拋、灑、滴、漏,污染環境,裝載危險化學品按有關規定執行。

11.工作人員進入廠區必須三人成列、兩人成行。

交通管理制度 篇20

1、凡進入小區的車輛必須服從護管員的`管理;

2、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小區內。

3、經許可進入小區的機動車,必須憑卡出入,按規定的路線行駛,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並按規定繳納車位費;

4、自行車、摩托車、三輪車須停放在指定位置,嚴禁停放在樓梯間或其它消防通道、交通過道。

5、機動車在小區內必須慢速行駛,不得鳴喇叭。行駛及停車時應當謹慎小心,避免碰撞車場設施和其它車輛。

6、車輛停好後,請注意檢查車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開時要鎖好車輛門窗。

7、機動車不得在小區內洗車、學車、修車、試車;漏油車輛不得停放在小區內。

8、不得在非停車區上佔道停車。不得移動、損毀路牌和交通標誌,不得把機動車駛入人行道和綠地。

9、小區停車只提供車位使用,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責任,如車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險需求,可另行協商擬訂收費標準,簽署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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