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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交通管理制度(8篇)

公司交通管理制度(8篇)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交通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交通管理制度(8篇)

公司交通管理制度1

1、公司廠區內嚴禁自行車騎行,公司機動車規定線路進入校門,避免廠區內交通事故發生。

2、下班高峯期要求員工將自行車推行過人行橫道後騎行,避免在廠門口由員工違反交通規則引起交通事故。

3、要求全體幹部員工在上下班或節假日走親訪友期間遵守交通規則,禮讓三分,叉路慢行,轉彎打手勢。杜絕交通事故發生。

4、要求員工學會在各種場合宣傳交通法規,遵守交通法規,做遵守交通法規的模範。

5、禁止無照人員駕駛機動車及酒後駕駛行駛。

6、禁止員工騎摩托車上下班。

7、非本單位機動車嚴禁進入廠區,特出情況經如許進廠區的機動車走專車道。

公司交通管理制度2

為搞好公司內安全運輸,順利完成在產品加工件週轉任務,防止由於車輛傷害造成的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公司各類車輛,包括剷車、電瓶車、各類汽車司機均應遵守本規定。

2、在公司區域主幹馬路、各車間外環馬路、車間安全道上行駛的各類車輛均應按此制度執行。

3、公司區域主幹馬路指公司北門直至水暖組,公司東門到三車間。其餘為廠區支幹馬路。車間內部有白色間斷標記的通道為車間安全道。

4、主幹馬路各類機動車輛,時速應在10公里以下;支幹馬路時速應在5公里以下;車間安全道及主幹、支幹馬路拐轉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5、各類車輛在起步、出入車間大門、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笛減速,通過各路口,司機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在會車時應做到先讓,先慢,先停。

6、一切車輛,除在主幹馬路外一律不準超車。在主幹馬路超車時要鳴笛示意,待前車同意後,方可超車。

7、各類車輛在主幹道、支幹道、車間通道一律靠右行駛,在轉彎時應打開轉向指示燈,無轉向指示燈的.車輛,在轉彎時司機應伸手示意。左轉彎時必須轉大彎。

8、各類車輛進入庫房、車間時應密切注意周圍環境和人員動向,並應鳴笛,低速(時速不超過3公里)慢行,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9、主幹馬路一律不得在白天(6時至20時)將車輛停放在主幹馬路上,防止交通阻塞。十字路口、交通要道附近不得碼放高物,防止阻擋司機視線。

10、各種車輛(包括私人摩托車)在7時至18時不得在公司區域內各種道路上練車。

11、各類車輛的司機除應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外,還必須嚴格貫徹執行本規定。

公司交通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加強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調配、使用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更好地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廣東廣田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3.定義

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指對公司使用的車輛、駕駛員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綜合管理。

4.職責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負責本制度的'解釋與修訂;

4.1.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關安全管理措施並負責監督實施;

4.1.3負責公司車輛的配置規劃、具體購置與統一管理,並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配使用;

4.1.4負責公司車輛的保養與維修,辦理車輛年審、保險等相關手續;

4.1.5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車輛檔案資料;

4.1.6負責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車輛使用部門

負責對本部門駕駛員和使用車輛進行管理,貫徹執行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領導

根據不同權限負責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有關事項及費用的審批。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車輛使用管理

5.1.2未經審批,其他人員不得公車私用。

5.1.3未經審批,公司車輛不得外借和租賃

5.1.4車輛使用貫徹“誰使用誰負責”原則。

5.1.5用車申請流程

以部門/個人名義申請用車,須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詳見附件一),註明各次用車的理由、時間、地點等信息,並由用車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後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現異地辦公等用車部門負責人不方便籤名確認的情況時,用車申請人可填寫好電子版《車輛使用申請表》後發至用車部門經理,用車部門經理在網上確認後轉發至人事行政中心總監處。原則上《車輛使用申請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給人事行政中心,如計劃有變,應及時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如當天來回,經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確認後即可出車;如需過夜,應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確認後方可出車。確認後,人事行政中心根據當天用車情況安排司機、車輛。未經批准擅自動用車輛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如臨時工作急需用車的,當天來回/過夜分別須經人事行政中心經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電話確認同意後才能使用車輛,並於用車後三天內補辦相關審批手續。

駕駛員出車前,需進行證件檢查和車況檢查:檢查行車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檢查車輛輪胎、機油、冷卻水、儀表、後視鏡、方向、剎車等。

車輛行駛中,駕駛員必須注意車輛使用狀況,發現故障或安全隱患要做好記錄,並及時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報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調派車輛時,要根據公司當天使用車輛的型號、乘車人數、次數、行車路線和急緩程度,有計劃地安排使用車輛。

5.1.7駕駛員交接車輛時,要辦好交接手續,並檢查車上各種證件和隨車設備是否齊全、車輛外觀有無破損、車況是否良好等。

5.2車輛的保養、維修

5.2.1駕駛員要愛護車輛,精心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5.2.2惡劣天氣檢查:雷雨、颱風、大霧等惡劣天氣必須加強車輛的安全檢查工作,檢查內容與月度檢查內容相同,重點檢查車輛燈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在定點維修保養廠家進行維修/保養。如發生異地出差時車輛爆胎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經批准後,方可在外維修/保養,否則不予結算。

5.2.4車輛維修前,專職司機應進行現場檢查,鑑定故障原因、維修項目及維修價格,並填寫《車輛保養維修申請表》(詳見附件二),按流程報領導審批後方可進行維修。單次維修/保養金額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長審批。

5.2.5車輛維修後,需由專職司機及維修公司共同驗收,檢查車上裝備、物品是否齊全,故障是否排除,損壞的機件是否修復;確認維修達標後,由專職司機簽名後方可作為報賬依據。

公司交通管理制度4

為了客户的利益,為了公司的利益,為了公司員工的安全,創造和諧有序的工作氛圍,特制定如下制度:

1、目的.:為了加強廠內交通管理、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2、範圍:來店維修車輛

3、程序:

3.1機動車輛駕駛員和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法。

3.2各級領導和廠內職工,本廠或外單位入廠車輛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自覺遵守廠內交通安全規定。

3.3駕駛員應精力集中,嚴禁違章作業,行車時嚴禁吸煙。

3.5廠內行車速度不大於10公里/小時,危險場所不大於5公里/小時。車輛應在中心道上行駛,嚴禁與生產系統設備管道接觸。

3.6嚴禁在道口、車間、交叉路口上停留車輛。

3.7車輛通過道口、拐彎,應顯示信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減速鳴笛,注意觀察。

3.8行人靠道路右側行走,嚴禁與汽車及其它車輛搶道。

3.9自行車、摩托車進入廠區停放在員工停車區,一切進出車輛應接受門衞檢查。

3.10道路上不準放物件,隨時保持暢通。

3.11廠區的一切交通標誌和安全設施,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搬動。

3.12廠內推車行走時應注意前方行人,防止傷亡事故發生。

3.13機動車輛的四大禁令:

3.13.1.嚴禁無證開車和無令開車(調度令)。

3.13.2.嚴禁酒後開車。

3.13.3.嚴禁超速開車。

3.13.4.嚴禁空擋溜車。

3.14凡發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場,對負傷人員及時搶救,並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前往調查處理。

3.15廠內交通安全,由保衞部門及車間負責人負責全面管理、檢查。

3.16對本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公司行政部必須實施監督.

公司交通管理制度5

1.管理xxx

1.1為保障廠區交通運輸的安全,維護廠區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企業安全部門負責廠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1.2廠內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必須遵守有關的交通規則,謹慎駕駛,安全禮讓。

1.3在本廠廠區區域內行駛的一切車輛,都要服從安全部門與門衞人員的檢查。

2.信號、標誌

2.1廠門和廠區的交通道路、彎道、單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車輛停放場所等,按規定並結合廠區具體情況設置交通信號標誌。

2.2因生產、運輸或施工而影響交通時,必須採取安全措施和明顯標誌如夜間設紅色信號燈,安全警告牌,臨時交通指揮等,保證車輛、行人安全。

2.3廠區交通道路,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交叉處、彎道等要有明顯的警告標誌;廠門口宜設有車輛進出廠的標誌、信號。

3.交通線路

3.1廠區交通道路沿線的車輛、部門嚴禁向廠區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煙霧、酸鹼等有害物質,冬季積聚的冰雪要及時消除。

3.2嚴禁在廠區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資、設備。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礙交通的作業。確因生產與其它運輸時需要,必須臨時佔用或破土施工,並經安全部門批准。

3.3交通道路兩側堆放的物資,要離道邊xx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過機動車輛的道路拉設的繩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於xxm。

4.車輛

4.1機動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由公安、xx部門定期檢審,經檢審合格後持證行駛。

4.2廠內行駛的特種車輛(剷車、電瓶車、叉車)車況要保持良好,每年xx年檢,合格後方準駕駛。

4.3車輛職能管理部門,要建立車輛的保養修理制度,定期檢修,嚴格車輛的質量檢查,杜絕失檢和漏檢,凡不符合安全行駛條件的'車輛不得使用。

4.4自用的專用罐車不得任意改裝,檢修清洗必須按有關安全檢修規定執行。

4.5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接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xx部門考核檢審發給駕駛執照後方可駕駛。車輛押運員必須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xx部門考核檢審發給押運證後方可上崗。

4.6特種車輛駕駛員應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規定,經專門訓練、考核合格後方可駕駛。

4.7駕駛員必須認真執行車輛駕駛規則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轉彎時要顯示信號。

4.8廠內行車限速規定

a、進出廠門及轉彎處xx公里/小時

b、廠內直線路10~xx公里/小時

4.9各種車輛進出廠門必須減速,接受門衞檢查。

4.10車輛行駛公司廠區內和進出廠門時,不準超車或並列行駛,停車靠邊,不得阻礙交通,服從廠區管理人員和門衞人員的指揮。

4.11車輛在公司廠區內行駛,要安全禮讓,非機動車要讓機動車先行,剷車、叉車要讓汽車先行,不準阻攔,不準強行超越。

4.12車輛進入生產區必須佩戴阻火器,並限速xx公里/小時。

4.13車輛倒車必須減速並有人監視、指揮或鳴號警告,並注意周圍地形及物品等情況。

4.14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場內,若要停放在生產區內,必須經安全管理部門同意,但不得影響消防通道。

5.裝載運輸

5.1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載物,必須按規定不準“超長、超寬、超高、超重”。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箱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xxm;載物長度前後不準超過車身xxm,超出部分不準觸地,不準超過xx上核定的載貨量。

5.2小型車輛裝載物規定:

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廂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不準超出車身xxm,長度不準超過車身xxm,不準觸地,不準超過xx上核定的載貨量。

5.3非機動車輛裝載物規定:

5.3.1剷車、叉車的載貨高度不準遮擋駕駛員視線,寬度左右不超過10cm,長度不準超過車廂。

5.3.2三輪車的前長度、左右寬度不準超出車身20cm;手推車後長度不準超50cm,全長不超過xxm,高度xxm,載重不超500kg,不許兩車共載一物。

5.4貨運機動車不準人、貨混載。除駕駛室和廂內可乘坐額定的人員外,其它部位不準載人。

5.5叉車除駕駛員外不得載人,若發現載人,對駕駛員以及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

6.其它交通事項

6.1摩托、輕騎、助動車、電瓶車,嚴禁進入廠內生產區域,並按規定指定地點存放。三輪車不準被機動車牽引,車輛轉彎前必須慢行,並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6.2廠內行人靠路邊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並排行走,也不準突然橫穿道路。行人行走時注意腳下有無溝、坑、井,頭頂上部有無管線、架子、電纜、電線等障礙物,嚴禁在重物下穿行。

6.3嚴禁行人對行駛車輛強行攔車、爬車。不準在停車的車廂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6.4自行車、助動車、輕騎、摩托進入公司大門必須嚴格遵守有關交通警示標誌的規定(如下車推行)。工廠區域內不得帶人,不準雙手離把,不準互相追逐。

6.5嚴禁在工廠廠區道路上練習學習駕駛摩托車、輕騎、助動車和自行車。

公司交通管理制度6

一、制定

1、目的

為更好的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聯絡,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要求

3、命名規則:部門+姓名;例如:“銷售部-張三”。

4、嚴格保守公司機密,對業務通報、羣內信息、工作內容等敏感信息嚴禁轉發給非相關人員,一經發現則按照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5、領導人在羣裏下達的當天需要完成或者解決的問題,相關責任人必須在網絡暢通的'情況下馬上予以回覆確認,即使當時難以解決,也要即使在羣裏作出迴應或給出可解決的實施辦法。

6、如果羣內成員不停從羣管理、執意退羣,則以警告處分,退羣帶來的後果個人承擔。

7、對於公司對外的分享信息,每人均有義務分享到朋友圈增加活動效果和公司影響力。

8、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要求:

(一)進羣要求

(二)信息發佈要求

1、務實、效率、正面,重在價值分享。

2、倡導“乾貨”分享,歡迎正能量話題討論。

3、發佈項目相關新聞。

4、鼓勵分享時政、財經、科技等有價值信息,內容請在200字內,超過則使用鏈接分享。

5、可以發廣告,但同樣內容僅限發佈一次。

6、嚴禁發佈反政府負面消息。

7、允許發圖,圖片內容健康,不得有色情內容,不可惡意刷屏。

8、不提倡政治話題出現,所有管理員均有權隨時終止政治話題。

9、晚上23:30至早上07:30休息時間段請勿羣聊。

10、每日檢查羣成員,不應加入人員予以剔除。

11、對羣成員發佈非本羣應發容有權制止,並指導其發佈相應的內容,有權終止不合時宜的話題和言語。

12、發佈負面廣告信息者警告一次,第二次再發直接清退出羣。

13、不得發佈帶有煽動性、過激性的信息,違者直接清退出羣。

14、不尊重他人或故意打斷其他成員的發言,警告處理。

15、未經羣主或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拉人進羣。

三、羣成員

所有符合申請加入羣資格的員工均為羣成員,羣成員均需要嚴格遵守國家互聯網管理法規及本制度的相關規定並接受監督;

四、羣內容要求

羣內發言規定

禁止在羣內(包括羣空間各欄目)發佈、傳播或從事一切含有下列與工作無關的、負面的不健康的信息與活動,凡違反以下規定者,視情節嚴重作禁言、清理出羣等處理。如遇違規嚴重者,羣管理員可報人資中心並依據《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給予違規者處罰。

1、反對公司確定的基本原則,損害公司榮譽和利益;

2、發表任何影響、煽動公司團隊安定、團結的言論;

3、進行人身攻擊或漫罵、言語攻擊其他成員;

4、惡意刷屏,或髮帶有欺騙性質的言論及消息;

5、惡意干擾羣內聊天(包括但不限於聚眾挑釁滋事、濫發廣告;持續使用尺寸過大的圖片、大號字體等);

6、非羣管理員授權,禁止羣內成員私自成立下屬羣組,以便於羣管理者統籌資源、合理分配,確保公告及發佈信息的權威及正確性;

7、嚴禁其他經管理員一致認為應禁止的活動及話題,其他事宜另行補充。

五、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交通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了規範進入廠區內各類機動車輛的安全行駛,確保廠區內生產安全和員工生命安全,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進入廠區內的所有車輛及廠內運輸車輛。

三、職責

1 3.1安環部屬於公司內交通安全管理歸口部門,全面負責公司內交通安全管理。

3.2門衞負責對入公司車輛進行安全告知。

四、入公司車輛安全規定

4.1機動車輛駕駛員和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城市、公路交通規則》 。

4.2各級領導和公司內職工,本公司或外單位入公司車輛都必須貫徹執行、自覺遵守公司內交通安全規定。

4.3駕駛員應精力集中,嚴禁違章作業,行車進入生產區內嚴禁吸煙。

4.4無阻火器車輛不準駛入生產區。

4.5公司區內行車速度不大於5 5公里/ /小時,公司門和危險場所不大於5 5公里/ /小時。車輛應在中心道上行使,嚴禁與生產系統設備管道接觸。

4.6嚴禁在道路、車間、交叉路口上停留車輛。

4.7車輛通過公司門口、彎拐時,應顯示信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注意觀察。

4.8行人靠道路右側行走,嚴禁與汽車及其它車輛搶道。

4.9除公司辦公用車、員工駕乘汽車、運送貨物車輛外,其他任何車輛不準進入公司。

4.10道路上不準堆放物件,隨時保持暢通。

4.11公司內的一切交通標誌和安全設施,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搬動。

4.12機動車輛行車禁令:

4.12.1嚴禁無證開車。

4.12.2嚴禁酒後開車。

4.12.3嚴禁超速開車。

4.12.4嚴禁空擋溜車。

4.12.5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4.12.6嚴禁不戴阻火器進入生產區。

4.13凡發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場,對負傷人員及時搶救,並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前往調查處理。

4.14公司內交通辦公室負責全面管理、檢查。

公司交通管理制度8

1、綜合行政部要逐台建立機動車輛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內容包括:

(1)車輛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2)安全技術檢驗報告,車輛事故記錄等。

2、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不準開帶病車、超速車和疲勞車,車輛管理人員要按時安排車輛進行維護保養。

3、車輛必須保持技術狀況良好,車容、車貌整潔。

4、出車前、後的車輛必須進行例保項目檢查。

5、車輛換季保養必須按冬夏季節規定更換機油。

6、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驗收,在驗收中如發現車輛存在問題,應及時報修。

7、車輛二保、三保、大修時,由用車部門負責向綜合行政部報計劃,批覆後送指定修理廠修理,修好後由用車部門與綜合行政部車管人員負責驗收。

8、車輛在修理過程中,如須更換超過規定的配件必須提前向綜合行政部申請計劃,批覆後方可更換。

9、車輛發生故障或在路上拋錨時,要及時與綜合行政部取得聯繫,並準確説明故障原因,須修理部位及拋錨地點,以便及時安排得到處理。

10、車輛年檢或保險時由綜合行政部負責年檢和保險。

11、車輛報廢由綜合行政部辦理。

12、車輛城區夜間停放必須按公司指定地點停放,外出車輛夜間停放時必須停放在正規停車場內。

13、工程車輛使用部門要建立有關車輛的各類技術檔案、台賬(單車油耗、停車費、過路過橋費、車輛安全檢查、安全學習、安全教育、安全行車)及審核,報送公司綜合行政部。

14、綜合行政部應及時做好機動車輛技術檔案及相關費用台賬(單車修理費、年檢費、二維費、外加工費、使用油類及耗油量)及審核。

標籤: 交通管理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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