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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證券交易協議書

網上證券交易協議書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網上證券交易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網上證券交易協議書

網上證券交易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及雙方簽署的《_________》,經友好協商,就網上委託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網上委託風險揭示書

第一條 甲方已詳細閲讀本章,認識到由於互聯網是開放性的公眾網絡,網上委託除具有其他委託方式所有的風險外,還充分了解和認識到其具有以下風險:

1.由於互聯網數據傳輸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數據錯誤等情況;

2.投資者密碼泄露或投資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於互聯網上存在黑客惡意攻擊的可能性,互聯網服務器可能會出現故障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證券信息可能會出現錯誤或延遲;

4.投資者的電腦設備及軟件系統與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相匹配,無法下達委託或委託失敗;

5.投資者在申請開通網上交易過程中,應充分了解網上交易的具體細節,包括幾個過程,如客户的計算機配置問題,電信線路問題,以及服務器的響應問題等,對網上交易的交易過程做到心中有底,以免造成交易損失;

6.如投資者不具備一定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委託失敗或委託失誤;

7.由於網絡故障,導致投資者的交易指令不能正確送達或完成的風險。通過網上證券交易系統進行證券交易時,投資者電腦界面已顯示委託成功,而券商服務器未接到其委託指令,從而存在投資者的利益不能增大或損失不能停止的風險;或投資者電腦界面對其委託未顯示成功,於是投資者再次發出委託指令,而券商服務器已收到投資者兩次委託指令,並按其指令進行了交易,使投資者由此而產生重複買賣的風險;

8.由於行情信息及其他證券信息有可能出現錯誤,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錯誤信息的風險;

9.由於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資者不能及時進行交易的風險;

10.投資者對開通網上交易後所涉及的責、權、利應有充分的認識,尤其對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應及時進行彌補,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上述風險可能會導致投資者(甲方)發生損失。當出現上述情況,客户可以隨時與開户營業部或我公司聯繫,並改用其他委託方式,避免或儘量減少交易損失。

第二章 網上委託

第二條 本協議所表述的“網上委託”是指乙方通過互聯網,向甲方提供用於下達證券交易指令、獲取成交結果的一種服務方式。

第三條 甲方為在證券交易合法場所開户的投資者,乙方為經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核准開展網上委託業務的證券公司之所屬營業部。

第四條 甲方可以通過網上委託獲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託方式所能夠獲得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 甲方為進行網上委託所使用的軟件必須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點下載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軟件,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應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户卡原件及其複印件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開通網上委託的申請,乙方應於受理當日或次日為甲方開通網上委託。

第七條 甲方開户以及互聯網交易功能確認後,乙方為其發放網上交易證書。

第八條 凡使用甲方的網上交易證書、資金帳號、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委託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建議甲方辦理網上委託前,開通櫃枱委託、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等其他委託方式,當網絡中斷、高峯擁擠或網上委託被凍結時,甲方可採用上述委託手段下達委託。

第十條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過互聯網進行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服務。

第十一條 甲方通過網上委託的單筆委託及單個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額按證券監督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確認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時,如果連續五次輸錯密碼,乙方有權暫時凍結甲方的網上委託交易方式。連續輸錯密碼的次數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的網上委託被凍結後,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申請解凍。

第十三條 甲方不得擴散通過乙方網上委託系統獲得的乙方提供的相關證券信息參考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應單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不得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該網上委託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並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 當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十三、十四條約定的情形時,乙方有權採取適當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當本協議第一條列舉的網上委託系統所藴涵的風險所指的事項發生時,由此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甲乙雙方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關係終止;

2.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

3.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網上證券交易協議書2

甲方姓名(名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機構户開户代辦人姓名:_________

機構户開户代辦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

上海a股帳號:_________

上海b股帳號:_________

深圳a股帳號:_________

深圳b股帳號: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網上證券委託暫行管理辦法》、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就甲方在乙方進行網上證券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規定、條例

第二條 網上證券委託是指甲方在乙方固定的經營場地之外,利用計算機通過登錄互聯網,通過使用乙方提供的交易系統下達證券委託指令,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獲得成交回報信息;甲方還可以通過該系統查詢本人的資金及股票餘額、明細,修改本人的通訊密碼及交易密碼,並可以獲得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實時股票行情等公開信息及乙方提供的相關參考信息。

第三條 甲方已認真閲讀並理解乙方的《網上證券委託風險揭示書》,甲方清楚地認識到使用網上證券委託交易系統可能遭受的風險,並明確承擔全部所示風險。

第四條 甲方承諾單獨使用乙方提供的網上證券委託交易交易系統,不利用該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並從中收取費用。

第五條 甲方應具備網上證券委託所必須的設備以及登錄互聯網的能力。甲方進行網上證券交易所須的軟件必須是由乙方提供的或是從乙方指定的網站下載的。

第六條 甲方必須親自到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處簽署本協議並辦理網上證券委託開户手續。甲方保證所填寫的開户資料,以及以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均屬實、準確、完整、有效,並對所提供資料形成的後果負責。

第七條 甲方辦理網上委託開通手續時,必須自行設定並掌握交易密碼和通訊密碼。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交易密碼和通訊密碼的保密,並建議甲方定期更換密碼,不要使用與個人數據有關的密碼。凡是通過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甲方親自操作,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交易結果承擔責任。

第八條 甲方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有效營業時間內下達交易委託指令。如因甲方下達交易委託指令時超過交易所規定的營業時間,致使甲方的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甲方應放棄提出異議和請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第九條 乙方按甲方預留的聯繫地址,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對帳單。甲方聯繫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與乙方聯繫。

第十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證券實時行情及相關的證券信息參考資料。乙方應明確標識行情的發佈時間或滯後時間,並説明信息來源。甲方應對行情信息及證券信息進行核實,並不得以任何方式擴散。

第十一條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網上證券委託暫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乙方不直接向甲方提供計算機網絡形式的資金轉帳服務,並且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業務。

第十二條 為了控制風險,乙方設定網上委託的單筆委託限額為_________元及交易日成交限額為_________元。甲方超過該委託限制的委託均認為無效。

第十三條 甲方應辦理電話委託等其他委託交易方式,以便在網絡中斷、高峯擁擠或網上證券交易方式暫時失效等情況下替代使用。

第十四條 乙方免費維護客户端系統軟件,乙方保證營業部端通訊接口的暢通,保證客户委託數據的正常發送、回報及清算的正常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的上海帳户必須在乙方辦理指定交易。

第十六條 乙方對甲方的開户資料、交易資料、委託內容及密碼負有保密義務。除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開户資料及委託內容。乙方未經甲方明確同意而泄露甲方的委託內容和開户資料,致使甲方蒙受經濟上的損失時,甲方的索償權僅限於真實損失範圍之內。

第十七條 甲方的網上證券委託內容以乙方電腦記錄資料為準。甲方對其委託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八條 對因通訊、自然災害、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故而造成乙方系統無法接受甲方指令,從而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由於政策發生重大變化而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經簽署,甲方即被視作對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規定及對本協議的內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認可。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書籤署後,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幾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辦理。但本協議的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第二十二條 甲方一切涉及本協議對所屬帳户下的證券、資金及其他利益或權益的爭議,乙方均按國家司法機關、仲裁機關及證券管理機關的法規、裁決或有關指令辦理。

第二十三條 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十四條 乙方具有本協議的解釋權。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乙雙方的證券代理買賣委託關係終止或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或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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