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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書(集錦15篇)

勞動仲裁申請書(集錦15篇)

在一步步向前發展的社會中,我們會使用上申請書,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語言簡潔、準確。那麼一般申請書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仲裁申請書(集錦15篇)

勞動仲裁申請書1

申請人:xx

女,漢族

出生 年月日

住址被申請人:xxx

公司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

電話:xxx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xx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xx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xx元(20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2

一、勞動仲裁申請書需要幾份

《申訴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訴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訴人留存。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以下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勞動者和勞動者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二、勞動仲裁申請書有哪些注意事項

1、申請仲裁的案件必須是勞動爭議案件(勞務爭議不受理),而且要符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2、必須在法定申請時效期間(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訴人數提交副本。

3、如果申請的勞動爭議屬集體勞動爭議,當事人應推舉代表參加仲裁,申請仲裁時應提交全體爭議當事人簽名的授權委託書。

4、可以委託律師等專業人員作為案件代理人,代理立案,參加仲裁。

5、在立案時要有相關的證據材料並在指定的時限內交付仲裁委。

三、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xxx,女/男,xx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

被申請人:xx公司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電話:xxxxx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xx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xxx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工資合計xx元(x年x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9月9日開始至今直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某某職務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勞動關係申請人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並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保險,而被申請人卻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已違反了法律規定,維護申請人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維護申請人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工資

此致

勞動仲裁申請書3

申請人:xx漢族xx年10月21日生

地址:濟南市經十路xx號xxx花園16-2-1303

被申請人:山東xxx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地址:xxx電話:xxx

仲裁請求

1、依法裁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合法。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28764元。

3、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2997.3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於xxx年2月7日到被申請人上班,在職期間盡職盡責,但被申請人一直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xxx年11月份,申請人根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依法與被申請人解除了勞動關係。

被申請人不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沒有依法為申請人交納社會保險等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請仲裁,請求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此致

濟南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4

申請人:xx,女,漢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省xx

被申請人一:xx省xx公司住所地:xx省xx電話:xx—xx,xx

法定代表人:xx

被申請人二: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

法定代表人:xx

申請事項:

1、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xx月工資2500元。

2、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xx月至xx月未足額發放的工資xx元。

3、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的雙倍工資9000元。

4、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8000元。

5、裁決二被申請人補繳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的社會養老保險1350元及補繳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未足額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3760元。

6、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17400元。

7、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43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x月xx日被申請人一將申請人派遣到被申請人二處,從事xx工作,經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才於20xx年xx月xx日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被申請人二處,平時工作盡心盡責,每天及時的完成工作任務。20xx年xx月xx日,被申請人二無故解除用工關係,也沒有結清20xx年xx月份的工資,平時加班工資也未發放。

申請人認為,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已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提出仲裁申請,望仲裁委查清事實,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

  20xx年x月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5

申請人:王強王強xxx,男,漢族,電話: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

被申請人:王強王強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x法定代表:xxxxxxx職務,總經理電話:xxxxxxx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9月8日到20xx年10月9日雙倍工資計20xx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和20xx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年終獎2750元。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09月08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那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20xx元;第二個月轉正後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10月9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20xx—09—08日到20xx—10—09日工資計20xx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20xx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200元。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此致

敬禮

xx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王強王強

  (簽名或簽章)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6

申請人:,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漢族,住廣東省XXXXXXXXXXXX

住址:

被申請人:廣州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白雲區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電話: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400元

5、護理費10000元;

6、住院伙食費2400元;

7、返還押金5000元

以上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請人聘請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從事司機兼送貨員的工作,工資加提成約2200元/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9時左右申請人駕駛粵A55246號貨車從廣州至高州路段經陽春市,往電白縣沙琅鎮方向行駛時發生交通事故。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於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認定為工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廣東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評定為九級傷殘。

第一次醫療終結時間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二次醫療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所有的醫療費都是由被申請人支付了,但從200________年____月直至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沒有給申請人支付工資,每次找被申請人要求支付工資時,被申請人卻要求申請人寫借條借錢用於平時的生活開支,現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200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於被申請人沒有給申請人繳納工傷保險費,所以被申請人還要支付申請人工傷保險待遇: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2200元/月×8個月);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600元(2200元/月×8個月);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400元(2200元/月×2個月);申請人住院、治療10個月都是由申請人老婆進行護理,應該支付護理費10000元(1000元/月×10個月);申請人住院共計80天應該支付住院伙食費2400元(80天×30元/天),被申請人還應該返還押金5000元;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現具申請,請求你委依法仲裁。

此致

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________年____月X__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7

申請人: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倍工資計____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_______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年________月和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_______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加班工資________元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工資________元

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月的住房公積金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年年終獎_______元。合計金額:_______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____元;第二個月轉正後每個月工資為_______元。直至_______月_______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工資計____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_________元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工資__________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__________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月住房公積金___元。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_________%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加班工資_________元。

  申請人: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8

申請人:XXX,男,漢族,30歲,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縣人,現住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南二段16號中國科學院成都分院7棟4單元601號,聯繫方式13438063077。

被申請人:四川金星壓縮機制造有限公司,工商註冊號xxxxxxx,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金富路166號,聯繫方式: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吳軍,四川金星壓縮機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長。

申請事項

1。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陳述真實的辭退申請人的原因;

2。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三千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5月21日參加了成都市人才市場在世紀城新會展中心舉行的人才招聘會。在會場,申請人遇見被申請人正在招聘法務專員,通過與其招聘廣告對比和招聘人員交流發現自己的專業和經歷與公司要求相符,便投遞了一份簡歷。此後,申請人在20xx年5月23日接到被申請人人力資源部員工的面試通知後,參加了20xx年5月24日舉行的面試,並且於20xx年6月1日在接到被申請人人力資源部員工的通知後與被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吳軍等面談,當時申請人接到人力資源部員工的用工通知。

20xx年6月8日,申請人按照被申請人的安排攜帶體檢證明去被申請人處報道,並填寫了入職資料。20xx年6月13日,申請人在沒有參與被申請人所招聘崗位(法務專員)的具體工作的情況下,被人力資源部的分管領導和部門領導找去談話要求終止試用勞動關係,當時申請人向人力資源部領導闡明瞭申請人的觀點,但是他們仍然要求終止試用勞動關係,並給我出具了相關文件,解除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試用勞動關係。

被申請人的上述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勞動權益,因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懇請貴委根據事實和法律依法裁決支持上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呈

四川省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二OXX年七月七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9

申請人:XXX,男,漢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X市XXX區XXX路XXX號。聯繫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X路XXX號。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

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1995年xx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xx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0

申請人:xx,男,漢族,1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市xx區xx路xx號。

聯繫電話: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路xx號。

電話:xx。

法定代表人:xx職務: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xxx元(月平均工資26xx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xx年6月至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x6xx.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x.5x元;

2、休息日加班費24xx

3、xx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1xx5年1x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

xx年12月2x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xxx元,每日工作x小時、每週工作5天。

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xx年6月至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

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x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x時1x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x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

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

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x4x元(xx年x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x4x元)為基數計算,xx年6月至xx年6月間,

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x6xx.34元(x4x元/21.x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xx3。xx元(x4x元/21.x5*2倍*x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

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

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x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簽名)

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1

申請人:朱XX。

被申請人:常熟市XX機械有限公司

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9100元(2*4550);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其xxx年4月至xxx年9月期間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所應支付的雙倍工資差額50050元(11*4550);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資為45248元,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為7740元;合計52988元;

4、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9月份工資1824元(152元*12天)。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於xxx年3月份正式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具體在公司售後服務部從事維修工作。當時公司沒有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口頭上約定基本工資為每月2700元,出差另外有補貼和津貼(每天50元)。xxx年2月份基本工資增加為每月3300元。在這一年多的工作過程當中,我得到了公司、客户的一致好評。但是xxx年9月初,公司領導突然要求我回去先休息一個星期。可是當我休假回公司以後,公司領導卻要我去其他車間工作,工資實行計件,當即被我拒絕了。然而,公司領導卻説要麼去新崗位工作,要麼自己打報告辭職,把我的8月份工資結清就算了。對此,申請人認為,公司在未與我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突然強行變更我工作崗位的事情,申請人感到實在是遺憾和無奈。鑑於公司又一直不與我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為我足額繳納社保費以及未支付工作期間的加班工資等一系列違法情形,故我只好選擇辭職,並於xxx年9月13日正式向被申請人遞交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一份,要求被申請人結清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給我。然而被申請人直到9月30日才付清了8月份的工資,但是對9月份應該付的12天工資、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差額以及加班工資至今沒有付給申請人。申請人為了維護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法規的規定,特向你委申請仲裁,請求依法申請人的上述請求。

此致

常熟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朱XX

  xxx年11月7日星期一

勞動仲裁申請書12

申請人:王強XXX,男,漢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X市XXX區XXX路XXX號。

聯繫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王強XX有 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X路XXX號。

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請求事項:

一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xxx元(月平均工資26xx元*2)。

二 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xxxx年6月至xx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 中:1 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x6xx.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x.5x元;2歇息日加班費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1xx5年1x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 職至今。

xxxx年12月2x日,雙方簽訂了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xxx元,每日工作x小時 每週工作5天。

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 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 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 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xxxx年6月至xx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

另外,歇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x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x時1x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x時,除去 中午吃飯和歇息時間1個小時 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 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

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 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 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

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 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x4x元(xxxx年x月1日雙方商議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x4x元)為基數計算,xxxx年6月至xxxx年6月間,

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x6xx.34元(x4x元/21.x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 拖欠我歇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元(x4x元/21.x5*2倍*x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

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商議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

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x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酬勞”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 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 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簽名)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3

申請人:徐強,男,漢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龍庭·林清園二單元301室,電話:13809972614被申請人:烏魯木齊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銀川路39號,電話:0991-3668600。法定代表人:李建平,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台車的淨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説,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烏魯木齊市新市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徐xxx

  20xx年10月21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4

申請人:姓名性別女年齡民族漢

住址上海市

電話郵編

被申請人1:單位名稱上海市電話

法定住所上海市郵編

法定代表人性別女職務總經理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終止勞動關係經濟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XX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待通知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4000元

3、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工作期間公積金(XX年9月至XX年6月)

4、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XX年6月各類養老保險

5、裁決被申請人賠償從XX年9月至XX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資19天×2×(4000/21.75)=6988.50

6、裁決被申請人退回申請人過失單扣款9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X年9月8日正式進入被申請人上海市xx公司上班,擔任會計主任一職。並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由於xx公司財務內控制度薄弱,前任財務人員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財務報表,也未完善保存財務歷史資料,給申請人的後續財務工作帶來極大困難,並在此期間因公司快速發展,連鎖門店由XX年9月的9家店鋪增長為XX年6月的23家店鋪,全部店鋪及貨物供應鏈的財務工作都由申請人所在的團隊負責,而在整個發展期間團隊工作人員未增加一人,申請人在此工作期間兢兢業業,每天都於晚上10點後離開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強大的工作量給申請人的身體及精神帶來極大的疲憊及壓力,身心一直處於緊繃狀態。因此出現上班遲到現象,遲到時間為1分鐘,2分鐘等。

XX年6月1號被申請人因申請人遲到累計四張過失單,被申請人在員工手冊中規定累計三張過失單可將員工開除為理由,將申請人開除,雙方在XX年6月1日晚8點至12點協商及談判,被申請人同意支付賠償金為半個月工資,並誘騙申請人在自願離職書上簽字,於XX年6月10日將款打入申請人工資卡內,申請人查詢後金額不符,於XX年6月15日至19日期間與被申請人交涉,被申請人拒絕支付相應的金額,拒絕再交涉。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上海市xx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勞動仲裁申請書15

申 請 人:朱。

被申請人:X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裁定請求被申請人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63000元(x年1月7日至x0年7月18日)。

2、裁定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賠償金x00元(x年12月7日至x0年7月18日)並支付拖欠經濟賠償金的額外經濟補償金10000元。(按賠償金的50%計算)。兩項共計30000元。

3、裁定被申請人支付拖欠工資9000元(x0年5至x0年7月)及拖欠工資的經濟補償金2250元(拖欠工資的25%)。兩項共計11250元。

4、裁定被申請人支付x年12月7日至x0年8月18單位未繳納養老保險賠償金(10000X20%)X7.3=14600元,失業保險(10000X1.5%)X7.3=1095元。兩項共計15695元。

被申請人應支付以上金額共計119945元

事實與理由:

第一、 被申請人未予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應支付雙倍月工資。

申請人於x年12月7日開始在被申請人處上班,職位為公司副總。雙方約定工資是10000元,工作期間一直未簽訂勞動合同,到x0年7月18日被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關係。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63000元(x年1月7日至x0年7月18日)

第二、被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

被申請人無故解除勞動關係,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x00元(x年12月7日至x0年7月18日應按2個月工資計算:10000X2=x00元)拖欠經濟賠償金的,應支付拖欠經濟賠償金的額外經濟補償金10000元。(x00X50%=10000元),兩項共計30000元。

第三、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x0年5月至7月期間拖欠的工資9000元及拖欠工資報酬的25%經濟補償金2250元。

被申請人拖欠工資11250元(x0年5月拖欠3000元、x0年6月拖欠3000元、x0年7月拖欠3000元)。

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被申請人應支付x年12月7日至x0年7月18日期間未繳納養老和失業保險賠償金15695元。

申請人於x年12月7日開始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被申請人一直未為申請人繳納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被申請人應該賠償養老保險(10000X20%)X7.3=14600元和失業保險(10000X1.5%)X7.3=1095元。兩項共計15695元。

根據以上事實與法律,特此申請,望裁如所請。

此致

北京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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