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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歡歌讀後感(通用3篇)

聖誕歡歌讀後感(通用3篇)

讀完一本經典名著後,相信大家的視野一定開拓了不少,寫一份讀後感,記錄收穫與付出吧。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讀後感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聖誕歡歌讀後感(通用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聖誕歡歌讀後感(通用3篇)

  聖誕歡歌讀後感1

今天我看了一本書,名字叫《聖誕歡歌》,我非常喜歡這本書。這個故事發生在聖誕節的前一天,也就是平安夜。姐姐芭比邀請妹妹凱麗去參加慈善舞會,可是妹妹不想去,她只想在家做巧克力和奶茶。於是姐姐就給妹妹講了一個故事:

從前有一位非常著名的歌唱家叫艾丹,她很自私,大家都不喜歡她。一天晚上瑪麗阿姨來了,她對艾丹説:“今晚會來三位仙女,如果你們聽她的話,你可以改變自己的一生,要不然大家都不和你玩。”

第一位是昨日仙女,她帶艾丹去了童年的聖誕節。她看到自己很孤單,小艾丹想去小艾丹家玩,但是瑪麗阿姨不讓,她只好在家練琴。

第二位是今日仙女,她帶艾丹去了現在的聖誕節。她不讓演員們休息,大家都很生氣。凱瑟琳把西紅柿扔到了艾丹的海報上,大家都笑了。

第三位是昨日仙女帶艾丹去了將來的聖誕節。演員們因為遲到了幾分鐘,艾丹就把他們都開除了,艾丹變得一無所有。

看到這一切,艾丹很害怕,她決定要改變自己。她接手了一家孤兒院,還給演員們發禮物。她跟着凱瑟琳一起回家過聖誕節。她又變的很快樂了。

聽了這個故事,凱麗就跟着芭比高高興興地去參加慈善舞會了。因為她知道:只有不自私的人才會獲得温暖的世界。

我要像姐姐芭比學習,做一個有愛心的人,給別人帶來快樂。

  聖誕歡歌讀後感2

第一次接觸《聖誕歡歌》是看它的英文版,看書名完全想象不到故事的情節,本以為就是一本普通的書,但是沒想到讀完後卻讓我的內心產生如此大的震動。

聖誕歡歌是一部非 常短小但又極具影響力的小説,它的出現使當時的人們對它愛不釋手,它也是狄更斯自己極為推薦的一部經典之作。 故事講的是一位本性善良,但因為受環境影響,變得非常小小氣、吝嗇、刻薄的商人,他在平安夜被三個精靈分別帶到了自己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生活場景,看到了未來的自己,並因此徹底醒悟,領會到生活的意義,決心改過自新。

這本書表面上是在講述一個有趣的神話故事,實際當中藴藏着許多耐人尋味的哲理,其中,讓我感觸最深的一點就是對一個人來説真正的幸福快樂不是金錢帶來的,相反,有時候對錢過度的追求,反而是一切禍害的根源。我認為快樂不是擁有了多少金錢,獲得了多大的權力,快樂不能以物質和財富來衡量,優越的生活不一定是快樂的全部,更重要的是精神生活的充實。

人生在世,總會有許許多多的期盼、夢想,然而,其中有許多不會成為令人陶醉的現實。這時我們就應該淡泊地對待自己夢寐以求而終未得到的東西,更好地珍惜自己所擁有的,只有這樣,你才會發現在自己的生活中,多了一份人生的快樂,少了一些心靈的重負。就像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為了能夠擁有更好的物質生活而把自己變成物質生活的奴隸,在不停的奔波的過程中,人們似乎忘記了這樣做的最初的目的,人之所以追求這些物質上的東西不就是為了能讓自己生活變得更快樂更有意義嗎?,在我看來,物質和錢財真的僅僅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小部分,只要它能讓你有一個穩定的生活就夠了,沒必要強求這麼多,只要快樂幸福那才是最重要的原來得到幸福快樂並不是很難,只要你善於去發現。人不能永遠活在夢中,上帝不會因為你的人生留有遺憾,而給你重新來過的機會,所以,在我們活着的每一分一秒中,都要認真的做好每一件事,不要辜負自己的初心。

在我眼中,《聖誕歡歌》終究是一個帶有積極意義的故事,儘管故事中有着太多的悲劇與不幸,但是,故事本身是好的,老商人最終認清了自己的本心,又回到了曾經快樂的生活。我們的生活中不會存在精靈帶我們去審視過去,反省現在,探索未來,只有自己保持一顆純真的心,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麼,並且勇敢的去追尋自己的快樂,才是真正有價值的人生。

  聖誕歡歌讀後感3

聖誕歡歌是一部非常短小但又極具影響力的小説,它的出現使當時的人們對它愛不釋手,它也是狄更斯自己極為推薦的一部經典之作。

這部小説我讀了三遍,每讀一遍都會覺得這不愧是一部經典之作。短小的篇幅,精彩的情節,簡練的語言,詼諧的文字在這部小説中都體現得淋漓盡致。剛開始看到第一個小標題“馬利的鬼魂”的時候,我還以為是比較驚悚的小説呢!讀了才知道,原來小説分為文章的開頭,三個幽靈的出現,故事的結束五個部分,而且情節根本不怕,反而你會從中發現很多有趣的地方。小説的主人公斯克魯琪是一個很有意思的人物。他就是現實生活中一類人的縮影,尖酸,刻薄,唯利是圖等一系列詞都是這類人的代名詞。除了省錢就是賺錢,斯克魯琪的生活就不再有其他事情了,似乎在他看來除了只賺錢不花錢外,沒有什麼事比這件事更能令他快樂了。讀到這些地方,我心裏真的顫了一下,這樣的人不與任何人微笑,從不曾用真心和他人交流,也從不接受人家的好意,總是覺得別人看重的只有他的錢,一心想從他這撈一筆。

短時間內,他可以活在這種個人的精神世界裏,但時間長了,難道他不會感到生活會黯然失色嗎?我真的很佩服他,居然能為這樣的生活方式樂此不疲。在狄更斯的描寫中你可以看出他到底是有多可怕和可憐,“窮人沒向他討過錢,孩子沒問過他時間,連狗見他來了都要多到門廊下”。這是多諷刺的事啊!最讓人覺得可惡的是他居然能説出“世界上的人太多了,所以如果有些人死了的話這倒是件好事”這種話。這樣的人要是在現代的社會的話,一定會成為眾矢之的。到底是多沒良知的人才能説出這樣的話啊。在整部小説中我最喜歡的也最具諷刺的性的就是“黑暗便宜的很,所以斯克魯琪最喜歡它了”。寫的.真好,把他那種卑劣,鄙夷的天性展現的這麼詼諧幽默。

開始時,斯克魯琪對馬利鬼魂的出現以及他對自己説的話根本不相信。直到他真的見到第一個幽靈後才開始相信並表現得害怕起來。前兩個幽靈帶他一同經歷了他的少年,青年時代和現在的狀態。從一個旁觀者,回顧者的角度,斯克魯琪看到過往的自己,看到自己曾經根本不是現在這個樣子,看到已逝去的自己沒把握住的幸福,他流下了傷心的眼淚。他想極力逃避,不去看這些場景,但是幽靈還是讓他將過去的一幕幕絲毫不差的過了一遍。

看到這,我們不難看出,其實斯克魯琪的本性是好的,只不過是隨着時間推移和社會的變遷,資本主義社會當時的社會現狀使他變成了現在這種狀態??守財奴。見完第二位幽靈之後,斯克魯琪心裏真的越來越感到恐懼,他知道接下來的這位幽靈將會帶他看看未來的自己,他特別迫切的想得到這位幽靈的幫助,但是幽靈冷漠的態度讓他感到害怕。

看了一系列場景之後再看到自己的墳墓,他的心涼了,他知道自己的未來就會是這樣死的很慘,很悲涼,沒有人關心他是怎麼死的,都覺得他死的活該。他內心極具恐慌,他不斷地求助於幽靈,並説他已經改過自新,一定會改變,對他人行善的。帶着淚跡斑斑的臉和惶恐的心情,他回到了現實生活中,看到自己沒有死,還仍在現實生活中時,他萬般高興,可以説勝過一個娃娃。他立即改變了他的生活狀態,對人有善,救濟窮人,善待朋友家人,不再那麼看重錢。並且在聖誕的這一天做了很多令他人和自己都開心的好事,並且過了一個非常快活幸福的聖誕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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