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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低保標準

湖北省低保標準

11月11日,武漢市民政局發佈消息稱:未來5年,武漢市擬按每年15%的比例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擬按每年20%的比例提高城鄉醫療救助標準。

湖北省低保標準

武漢市於1996年啟動城市低保制度,當時的標準是每人每月120元。從2002年至今十年間,該市先後5次提高低保標準。目前,全市共有城鄉低保對象14.23萬户、28.75萬人。城市低保標準為中心城區每人每月450元,新城區每人每月380元;農村低保標準為中心城區每人每年2400元,新城區每人每年2000元。

武漢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未來5年,該市將按每年15%的比例提高城鄉低保標準。5年後,城市低保標準將達到中心城區每人每月920元,新城區每人每月800元;農村低保標準將達到中心城區每人每年5000元,新城區每人每年4500元。屆時,全市低保保障水平有望躋身全國副省級城市第一方陣。

同時,針對困難羣眾的城鄉醫療救助標準,也將按每年20%的'比例逐年提高,從目前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提高到5年後的每人每年1.6萬元以上。

此外,武漢低保家庭還可享受教育、住房保障、供水補貼、燃氣補貼、法律援助、用電費用減免等多項救助措施。

據介紹,去年武漢市用於低保、大病、臨時等項救助的費用達10億餘元,今後5年,全市用於救助困難羣眾的投入將達100億元。

標籤: 低保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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