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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孟嘗君傳

讀孟嘗君傳

前言:孟嘗君是戰國四君子之一,手下食客常達數千人,以好養士著稱,曾藉助所養之士逃出秦國。《讀〈孟嘗君傳〉》是北宋文學家王安石創作的一篇讀後感,也是一篇駁論文,旨在破“孟嘗君能得士”的世俗之見。全文僅用九十個字,就完成了立論、論證、結論的全過程。結構嚴謹,用詞精練,氣勢充沛,被譽為“文短氣長”的典範。

讀孟嘗君傳

讀孟嘗君傳  

世皆稱孟嘗君能得士,士以故歸⑥之,而卒賴⑦其力以脱於虎豹之秦②。嗟乎!孟嘗君特雞鳴狗盜之雄耳③,豈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齊之強④,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⑤,尚何取雞鳴狗盜之力哉?夫雞鳴狗盜之出其門,此士之所以⑧不至也。

註釋

①選自《臨川先生文集》。《孟嘗君傳》指司馬遷《史記·孟嘗君列傳》。孟嘗君,姓田名文,戰國時齊國公子(貴族)。 以門客眾多而著稱。

②卒賴其力以脱於虎豹之秦:卒,終於。其,指門下士。虎豹之秦,像虎豹一樣兇殘的秦國。《史記·孟嘗君列傳》記秦昭王曾欲聘孟嘗君為相,有人進讒,秦昭王又囚而要殺他。孟嘗君向昭王寵姬求救,寵姬提出要白狐裘為報。而孟嘗君只有一白狐裘,已獻給秦王。於是門客裝狗進入秦宮,盜得狐白裘獻給秦王寵姬,寵姬為孟嘗君説情,昭王釋放孟嘗君,繼而後悔,派兵追趕。孟嘗君逃至函谷關,關法規定雞鳴才能開關,門客有能為雞鳴者,引動羣雞皆鳴,孟嘗君才脱險逃出函谷關,迴歸齊國。

③特雞鳴狗盜之雄耳:特,只、僅僅。雄,長、首領。 耳,罷了。

④擅齊之強:擁有齊國的強大國力。擅,擁有。

⑤南面而制秦:南面稱王制服秦國。古代君臣相見,帝王坐北面南,臣在對面朝見。制,制服。

⑥歸:投奔,語出:《史記:孟嘗君列傳》:“士以此多歸孟嘗君。”

⑦賴:依仗,依靠

⑧所以:……的原因。

譯文

世人都稱孟嘗君能夠贏得納士,賢士因為這個緣故歸順他,(孟嘗君)終於依靠他們的力量,從像虎豹一樣(兇殘)的秦國逃脱出來。唉!孟嘗君只不過是一羣雞鳴狗盜的首領罷了,豈能説得到了賢士?如果不是這樣,(孟嘗君)擁有齊國強大的國力,(只要)得到一個(真正的)賢士,(齊國)就應當可以依靠國力面向南方稱王而制服秦國,哪裏還要藉助雞鳴狗盜之徒的力量呢?雞鳴狗盜之徒出現在他的門下,這就是(真正的)賢士不到他門下的原因。

主旨

《讀〈孟嘗君傳〉》為中國最早的(第一篇)駁論文(議論文的一種)。本文的主旨在於“(翻案)説明孟嘗君不能得士”。 這是一篇讀後感。全文不足一百字,卻以強勁峭拔的氣勢,跌宕變化的層次,雄健有力的筆調,成為我國古代有名的短篇傑作。

賞析

1、轉折有力,首尾無百餘字,嚴勁緊束,而宛轉凡四五處,此筆力之絕。(《唐宋文舉要》引樓迂齋語); 2、語語轉,筆筆轉,千秋絕調。(同上,引沈德潛語); 3、此文筆勢峭拔,辭氣橫厲,寥寥短章之中,凡具四層轉變,真可謂尺幅千里者矣。(同上,引李剛已語); 4、王安石的論説文《讀〈孟嘗君傳〉》,全篇只有四句話、八十八字。它議論脱俗,結構嚴謹,用詞簡練,氣勢軒昂,被歷代文論家譽為“文短氣長”的典範。一生立志革新變法的王安石,十分強調文章要有利於“治教”,要有益於社會進步。他曾説:“治教政令,聖人之所謂文也。”又説:“且所謂文者,務為有補於世而已。”《讀〈孟嘗君傳〉》這篇論説文,就是為“有補於世”而作的。很明顯,抨擊了“孟嘗君能得士”的傳統看法,自然就會使讀者認識到,不能像孟嘗君那樣,徒有“好養士”的虛名,而沒有濟世興邦的才能,應該腳踏實地為振興國家作出具體貢獻。《讀〈孟嘗君傳〉》這篇文章所以能成為“千秋絕調”,為歷代文學愛好者傳誦、欣賞,就是因為它文極短而氣極長,就是因為在如何看待“孟嘗君能得士”的問題上,王安石有務出新意、發人深思的脱俗看法。

孟嘗君,姓田,名文,是戰國時齊國的公子,封於薛(今山東滕縣南)。他與當時趙國的平原君,楚國的春申君,魏國的信陵君,都以“好養士”出名,稱為“戰國四公子”。孟嘗君當時有食客數千,可謂賓客盈門、謀士雲集了。但是,王安石卻不以為然。他認為“士”必須具有經邦濟世的雄才大略,而那些“雞鳴狗盜”之徒是根本不配“士”這個高貴稱號的。孟嘗君如果真能得“士”,也就可以“南面而制秦”,又何必賴“雞鳴狗盜”之力而灰溜溜地從秦國逃歸齊國呢?被世人贊為“孟嘗君能得士”的例證“雞鳴狗盜”故事,正是孟嘗君“不能得士”的有力佐證。因此,孟嘗君只不過是一個“雞鳴狗盜之雄耳”。王安石採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論證手法,一反“孟嘗君能得士”的傳統看法,無可辯駁地把孟嘗君推到“雞鳴狗盜”之徒的行列,使人耳目一新。真是寥寥數語,曲盡其妙,淡淡幾筆,氣勢縱橫,細細玩味,有很豐富的政治內容。《讀〈孟嘗君傳〉》作為一篇翻案性的論説文,並沒有宂長的引證,長篇的議論,僅用四句話八十八個字,就完成了立論、論證、結論的全過程。

“世皆稱孟嘗君能得土,士以故歸之,而卒賴其力,以脱於虎豹之秦”為一立,開門見山提出議論的中心問題,即孟嘗君能不能得士?“嗟呼!孟嘗君特雞嗚狗盜之雄耳,豈足以言得士?”為一劈,陡然一轉,否定了“孟嘗君能得士”的傳統看法,提出了作者對孟嘗君的評價,即孟嘗君僅僅是個“雞鳴狗盜之雄”,實在劈得精巧,劈得有力。“不然,擅齊之強,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取雞鳴狗盜之力哉!”為一駁,駁“孟嘗君能得士”,駁孟嘗君“卒賴其力,以脱於虎豹之秦”,緊扣主旨,用事實駁斥了孟嘗君能得士的表面性、片面性的看法,十分有力地證明,孟嘗君是不能得士的。“雞鳴狗盜之出其門,此士之所以不至也”,為一斷,斷“士以故歸之”,斷然肯定真正的士是不會跟孟嘗君走的,這一斷,如斬釘截鐵,鏗鏘有力,字字警策,不容置辯。全篇緊緊圍繞“孟嘗君不能得士”的主旨,一立,一劈,一駁,一斷,一波三折,嚴謹自然,完整統一,強勁峭拔,極有氣勢。

王安石非常反對華而不實的文風,反對過於雕鏤的文辭,主張“意惟求多,字惟求少”。他給祖擇之書雲:“所謂辭者,猶器之有刻鏤繪畫也。誠使巧且華,不必適用;誠使適用,亦不必巧且華。要之以適用為本,以刻鏤繪畫為之容已。”《讀〈孟嘗君傳〉》這一篇論説文,謀篇佈局嚴謹自然,遣詞造句也極其簡練,文簡意深,完全符合其“要之以適用為本”的行文用詞原則。

孟嘗君自秦國逃歸齊國,《史記·孟嘗君列傳》有較詳細生動的描述,是歷史上一個情節曲折令人愛讀的故事。但是,王安石在《讀〈孟嘗君傳〉》這篇文章中,沒有引用孟嘗君自秦逃歸齊國故事中的任何情節,而是抓住最本質的內容,從“雞鳴狗盜”成語着筆,這樣,就省去了許多筆墨。“雞鳴狗盜”這一成語,在文中共用了三次。第一次“特雞鳴狗盜之雄耳”,是為破“孟嘗君能得士”而用;第二次“尚取雞鳴狗盜之力哉”,是為破“卒賴其力,以脱於虎豹之秦”而用;第三次“雞鳴狗盜之出其門”,是為破“士以故歸之”而用。三次所用,各在其位,各有其非用不可的重要作用,所以,讀來並不使人感到重複累贅,反覺抑揚頓挫,琅琅上口,津津有味。可見王安石用詞的精妙真是達到爐火純青的地步了。5、王安石的《讀〈孟嘗君傳〉》全文不滿百字,被歷代文論家評為“千秋絕調”,譽為“文短氣長”的典範。

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留下不少文名作,這是人所共知的。但是名人的名作未必篇篇都是白璧無瑕,所以對名文不要迷信。他的這篇《讀〈孟嘗君傳〉》就不是好作品。不管怎麼吹捧它“結構嚴謹,用詞簡練,氣勢軒昂”,也不管怎麼讚揚它“一波三折,嚴謹自然,完整統一,強勁峭拔,極有氣勢”,這些看法全是表面的、形式的。問題的實質是這篇翻案文章論證不穩,站不住腳。主要缺點在兩方面:翻案沒有事實根據,推論又不合邏輯。

孟嘗君門下食客數千,什麼樣的人都有,既有雞鳴狗盜之徒,又有士,如馮?(huān)、馮??(xuān)之類的人物,這在《戰國策》和《史記》上都有詳細記載。如果要翻案就必須拿出新的材料來駁倒以上兩部書的記載,否則這個案是翻不掉的。這正是問題的實質所在,避開它而翻案,只好想當然妄發議論:“嗟呼!孟嘗君特雞鳴狗盜之雄耳,豈足以言得士?”劉德斌對這種沒有事實根據的議論不去批評反而讚揚作者不引《史記》記載“省去了許多筆墨”,抓住了“最本質的內容”。

讀歷史書不為習俗之見所束縛,敢於以懷疑的眼光去探索問題,這種精神是可取的。王安石這篇文章可取之處僅此而已。但是他不依據事實去翻案就大錯特錯了。科學的態度要求實事求是,在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點科學精神也沒有,不值得學習。

證論問題當然離不開推論,但推論的大前提必須牢靠、穩固才行。“擅齊之強,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取雞鳴狗盜之力哉!”得士就不要靠雞鳴狗盜之力這個大前提是站不住的。因此“雞鳴狗盜之出其門,此士之所以不至也”的論據完全是主觀臆斷。劉德斌卻認為這個斷語“如斬釘截鐵,鏗鏘有力,字字警策,不容置辯”。對不合理的論斷為什麼不可以辯一辯呢? 6、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學家王安石的名作《讀〈孟嘗君傳〉》,言簡意深,歷代傳誦。對此,王子野同志在《名文未必無訛》一文中提出批評。他説:“在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點科學精神也沒有。”他的理由是:“孟嘗君門下食客數千,什麼樣的人都有,既有雞鳴狗盜之徒,又有士,如馮?之類的人物,這在《戰國策》和《史記》上都有詳細記載。如果要翻案就必須拿出新的'材料來駁倒以上兩部書的記載。” 筆者不揣冒昧,斗膽來“翻上一翻”。

“雞鳴狗盜之徒”不算“士”,王子野同志和筆者的意見一致,因而不再贅論。問題是“馮?之類的人物”算不算“士”。根據《戰國策》和《史記》的記載,馮?(又作馮??、馮諼)確實是個很有才能的人物:他“矯詔以債賜諸民”,為孟嘗君“市義”,使孟嘗君罷相回薛時受到老百姓的熱烈歡迎;他替孟嘗君經營“三窟”,使孟嘗君重返相位,而且“為相數十年無纖介之禍”——但也僅此而已。孟嘗君為相數十年,在治國安民方面有多少政績呢?馮?作為孟嘗君的主要謀士,在治國安民方面給孟嘗君出了多少主意呢?除了“以債賜諸民”在客觀上減輕了薛地人民的負擔外,還有什麼值得大書特書的呢?而且“市義”也好,“三窟”也好,並不是為了國富民強,而是為了鞏固孟嘗君在齊國的地位;至於三次彈唱“長鋏歸來乎?”更不是為了富國強民,而只是為了馮?自己生活上的滿足。——正是根據馮?的所作所為,王安石把“馮?之類”逐出了“士”的範疇,而歸之於“雞鳴狗盜之徒”。在王安石看來,馮?和“雞鳴狗盜之徒”是同類,他們之間的差別,不過是“五十步與百步”而已。當孟嘗君滿足了馮?“食魚”“乘車”的要求後,馮?向自己的朋友炫耀:“孟嘗君客我!”——這不是一個追名逐利之徒的形象嗎?

《讀〈孟嘗君傳〉》指出:“擅齊之強,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可見,王安石所説的“士”,不是僅僅“為知己死”的人,而是指目光遠大、為國為民的人。在王安石心目中,能為國立功、為民謀利的人才算“士”,而為自己或為某一個人謀利的人並不算“士”。這從他的《答司馬諫議書》可以看出。他説:“舉先王之政,以興利除弊,不為生事;為天下理財,不為徵利”,“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可見,王安石所謂“士”,是像他那樣能為國興利、膏澤百姓的人。在王安石看來,單純為主子的個人安危榮譽出謀劃策奔波效勞的人,如馮?之流是不能列入士林的。因此,他不必“拿出新的材料來駁倒”《戰國策》和《史記》記載的史實,便合乎邏輯地否定了孟嘗君善養士的説法。

總之,《讀〈孟嘗君傳〉》不愧為名家名作。其立論的精當,論據的典型,論證的精闢,“足以為後世法”,值得學習借鑑。這篇文章也引出了一個著名成語:雞鳴狗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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