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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班費如何計算

十一加班費如何計算

結束了十一國慶黃金週,對於一些堅守崗位、不能放假的員工,該來算一算工資了。節日加班可拿到多少加班費?這個費用怎麼算?如果加班費“縮水”或者沒着落,那麼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記者從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瞭解到,如果國慶7天假期全部加班且單位不安排補休,那麼以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 1530元/月為參考,至少可以拿到1195.85元的加班費,相當於平時17天的工資。

十一加班費如何計算

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分開計算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國慶放假安排,國慶假期分為兩類:一類是法定節假日,即10月1日、2日、3日共3天;另一類是休息日,即10月4日、5日、6日、7日共4天。

用人單位在10月1日、2日、3日這幾天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人社部門特別提醒,這個300%的加班工資是在正常支付員工工資的`基礎上額外支付的,而且法定節假日加班,法律規定是不能用補休衝抵加班費,必須支付勞動者加班費。

10月4日、5日、6日、7日,這4天屬於休息日,若這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不兑現怎麼辦

單位能不能強行要求加班?這也是不少白領關心的問題。對此,市人社部門提醒,按規定法定節假日企業必須放假,企業有特殊情況需要工人加班的,可與工人進行協商,徵得工人同意後可以加班,但必須按規定支付三倍工資。如果企業在法定節假日強行要求工人加班,或不兑現三倍工資,工人可向勞動部門投訴。

現實中,並不是每一家用人單位都嚴格遵守規定。針對一些單位喜歡用過節費或者實物代替加班費的行為,12333勞動保障熱線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過節費或實物是帶有福利性質的,無須勞動者提供額外工作。加班的報酬必須是貨幣,是對勞動者休假損失的補償,因此,過節費與加班工資完全是兩碼事,不能相互衝抵。

加班費具體該怎麼算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

國慶前三天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國慶後四天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如果按照我市目前執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1530元計算,勞動者國慶節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當天 加 班,1530元÷21.75×300%,每天的加班工資至少有211.03元。

4日、5日、6日、7日四天,1530元÷21.75×200%,每天的加班工資至少有140.69元。

標籤: 加班費 十一 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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