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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時尚作文12篇

品味時尚作文12篇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對作文都再熟悉不過了吧,寫作文可以鍛鍊我們的獨處習慣,讓自己的心靜下來,思考自己未來的方向。怎麼寫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品味時尚作文,歡迎大家分享。

品味時尚作文12篇

品味時尚作文1

時尚,顧名思義就是在特定時段內率先由少數人嘗試、預認為後來將為社會大眾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樣式..有的人認為時尚是一種藝術,有的人認為時尚是一種潮流,而我認為時尚不過是過眼雲煙.

在現實生活,人們只會盲目追求時尚例如:大多數人穿奇裝異服,追捧明星,跟隨一時的流行風情.許許多多的學生一味追求時尚而使自己的學業下降,有的人還因為盲目追求時尚而使自己走上一條不歸的道路.或許有的人認為時尚是一種藝術,但能把時尚真真正正當一門藝術的人少之又少.人們大多隻會跟隨潮流的步伐,對時尚一時的火熱過不了多久這火熱就會慢慢地消逝.

我認為學生追求時尚會使學習成績有相應的影響,使們分散學習精力,無心學習,中學生應該以學為本,素質教育為輔,而不是一味去搞些和提升自己學業無關的事,花的是寶貴的時間.而時尚又浪費錢,時尚的東西,價格會有很多水份.它還浪費時間,浪費精力,會導致思想腐朽,拜金主義而失去社會道德.況且時尚這東西變得很快,想追也追不上.在這我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追求時尚,因為每個人的審美觀都不一樣,你認為時尚,別人認為難看,自己踏踏實實地過生活才是正事.

大家一定要記住哦:流行時尚,皆為過眼雲煙,唯有學業事業,長留世間.有志的年青人,不要自輕自賤,沒有主見,莫為流行所動,方能立足人間.

品味時尚作文2

時尚,每個時代都會追求的名詞。借這個機會,我想把心中的他,當作時尚的代名詞,品味時尚,品味那個叫周杰倫的音樂才子。

記得第一次見到他,小眼睛,帶點迷茫,帶點羞澀的眼神,很可愛。之後注意到他的眼睛,才發現,原來真的很迷人,很迷人。他的眼睛,不精緻,不大,單眼皮。那眼神,有時如同孩子一般,乾淨得容不得任何雜質;有時如同驕傲的孔雀,自信地傲視一切;偶爾沒有焦距,看上去真叫人心疼。總是在想,如今的周杰倫還是不是當年那個因為害羞而低低壓着鴨舌冒的青澀的周杰倫,那個總喜歡穿着企鵝服扮鬼臉的周杰倫,那個“霍霍霍”耍着金摺扇的張揚的周杰倫......作為《時尚芭莎》140年來第一個男性封面人物,他顯然引領了這個時代的時尚風向標。

周杰倫從一開始,就以樂壇超級黑馬的姿態,用驚豔了所有人的首張同名專輯拿下了第12屆金曲獎的最佳專輯,而且還在第13屆金曲獎上蟬聯了這個獎項。周杰倫有沒有具體改變世界的時尚,我們無從知曉,但是至少我們可以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他改變了華語樂壇的時尚,甚至是全亞洲每一個華人的角落。

他在歌唱,歌唱一個絢爛的生命,歌唱一個厚實的靈魂。從在黑色大提琴裏掩埋自己哭泣的憂傷的曲調,到稻香,寂靜的田野,雲霧瀰漫,記憶中兒時的月夜;從那個夏天,那個七裏飄香的夏天,到中藥名裏的愛國調調;從《東風破》的中國風驚喜,到《千里之外》的精心別緻,再到《牛仔很忙》的自我突破,直到現在的《稻香》,《説好的幸福呢》,縱觀華語樂壇,誰能交出這樣傲人的音樂答卷。那跳動的音符是你馴服的獸,拿得起,放得下。有渾然天成,自成一派的味道。樂壇的時尚潮流,就是周杰倫前進的方向。

周杰倫,天馬行空,與眾不同!所以有了一段不可思議的愛情,來自另一個空間,隱藏在一座有着百年曆史的鋼琴教室裏。這是一個祕密,一個不能説的祕密。周杰倫,善良孝順,純淨真誠!所以他會聽媽媽的話,可以有兒時的時光機,竹蜻蜓,帶着我們在童年的田野奔跑。他的心裏像住着一個可愛的孩子,即使名氣與日俱增,依然是那個內心安靜又柔軟,低着頭彈鋼琴,心裏永遠有夢想的周杰倫,所以他總是能輕易地寫出那些打動我們的歌。8年了,他一直在轉變,一直在進步。時間的流逝與磨礪,已讓他成功蜕變成一身巨星風範的大男人,但依然引領着流行樂壇的巔峯與夢想,引領音樂世界裏的時尚。

不是英雄,但在這個盛世,周杰倫起到了自己應有的作用。他通過自己的力量,引導這個時代的人們,去學會欣賞個性,學會關注愛情以外的很多主題,學會在困境中堅持自我,學會尊師重道......而這很多的很多,彙集了新時代種種時尚的元素。正是他所代表的巨大魅力,讓時尚走的更遠,更穩健。

時尚,周杰倫用他的行動詮釋了這個活力的詞。他用他的旋律,他的樂章編織了時尚的舞台,他在台上歌唱,如此深情,如此神傷。

彼岸歌聲,思濃,時尚!

品味時尚作文3

在當今社會中,有許多人都追求“時尚”,追求時尚似乎成了許多富翁的標誌,可似乎他們對時尚的概念還很迷茫。

在他們眼中,時尚是什麼?是買高檔的商品,名牌的商品,是成為追星族的一員,瘋狂地迷戀自己所崇拜的明星,唱片、歌集、雜誌也沒日沒月地買,這難道就是時尚?

不,這絕對不是最高境界的時尚!這只是他們為了掩蓋自己內心的脆弱而做出的表面現象,這只是他們對時尚最淺薄的理解,他們不斷追隨大眾的視角,沒有自己的主見。

在我的眼中,時尚似乎有了新的起點,時尚對於學生來説,是在空閒時於書海里遨遊,飽覽世界的燦爛文化,讓它們充實我的生活,開拓我的眼界。

是去親眼飽覽祖國乃至世界的壯麗山河,讓自己與大自然融為一體,盡情享受大自然的清新、大自然的環境。

還是聽一聽藝術家的心聲,讓自己被音樂所陶冶,讓自己的心情得以放鬆,同時也體驗了世界的音樂文化。

這些都是我眼中新一層的時尚。

對於媽媽來説,時尚是什麼?是讓自己更健康,保養好自己的身體,這似乎是媽媽這個年齡所追求的“時尚”。

對於爸爸來説呢?時尚似乎並不重要,因為他只需要用心看書、用心寫作、用心教書,讓自己的工作更上一層樓,這就是他所追求的時尚!

時尚對於任何人來説都將是不同的態度,不一樣的觀點,不一樣的高度,但我的觀點是時尚不是物質上那表面看上去很時尚的東西,而是精神上那些深層的時尚。

品味時尚作文4

時尚是社會的審美風潮。我們説一個人很時尚,並不代表他很有個性,只是肯定了他處在當下潮流的前線。

比如牛仔褲,最早不過是抗磨的粗布工裝,忽然間就有幾個頗有鑑賞力的藝術家拋掉了貴族氣息,開始嚮往山寨版的風格。這樣的藝術家多了,便成了社會認同。所以,當更多的脖子吊上金銀首飾,金銀首飾便成了時尚,人也就跟着時尚起來。

想當年爺爺輩的人對牛仔褲是嗤之以鼻的,謂之“不正經”。時過境遷,爺爺們見得多了,也不怪了,一夜之間也忽然陸陸續續穿起來。可惜啊,最早穿牛仔褲的叫個性,而後來穿長衫馬褂的才算是個性,牛仔褲不過是大眾時尚。

多少年以前筒褲很流行,直上直下,似乎很周正很正統。沒過多久,滿大街都換成了上窄下寬的喇叭褲。再後來,彈力褲緊身褲應運而生,就像一場革命,將人體從窩藏中釋放出來,凸現肉體之美。如今,滿大街黑絲襪、超短裙和光腿的誘惑,人類個性裸奔的慾望終於得到了恰當的表達。

這正是時尚。不斷變化,不斷出新,同人類的審美、個性需求息息相關。

在那萬惡的舊社會,封建條條框框限制個性的張揚,天生內斂的中國人只好用寬鬆肥大的衣服遮蔽一切慾望,特別是女性。這是那個時代的風尚,集中反映了頑固保守的個性風向,不像歐美諸國活色生香,呼之欲出,看得前清的遺老遺少們目瞪口呆、心驚肉跳。但金髮碧眼的外國娘們卻扭着胯撅着臀大搖大擺、談笑風生地過去了。在這些開放風潮的多次衝擊下,中國人假正經的性格才多少有些鬆動。

這同時反映了改革開放的成果,反映了文化的借鑑、融合、和諧。

融合不等於沒有個性。於是,在集體審美認同的大樹上,也開出了個性的花枝。瞧那些青年,為了追求個性,可以在好好的牛仔褲上掏上幾個洞,可以將好好的黑頭髮染成屎黃,甚至不惜代價擊穿自己的耳垂,戴上花裏胡哨的飾品,男不男女不女的在大街上晃。還有更自殘的行為:刺青,隆胸,卡通版裝束,人體彩繪。人類追求時尚個性幾乎達到了無所不能的高度,在公共場合大搞前衞藝術,這在30年前是不敢想象的。

所以,時尚也是妍媸兼有、美醜雜陳的。只有合乎人類共同審美取向的個性才能最終成為時尚。比如唐裝的盛行,不是單純的復古,而是去粗取精、推陳出新,中國的古典特色時尚同樣也享譽世界。

在時尚中領跑的只有那麼幾個先知,我們都是盲目跟風的。在風雲變幻的時尚面前,我們要有一雙慧眼,學會鑑別各種時尚,於己不合的,大可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説去;於己有益的,亦可隨眾。甚至,當我們的修養到了一定程度,我們還可以創造時尚。

品味時尚,也是在品味歷史變遷,品味世態人情,品味哲理真諦。

品味時尚作文5

時尚是什麼?

很多人對時尚存在誤解.尤其是我們的工薪階層,農民階層,一個會把時尚看作有錢人炫富的工具,一個把時尚斥之為與貧窮相對立的惡魔,但無論怎麼樣評價,我們都不懷疑裏面有吃不到葡萄説葡萄酸的感情.古往今來,人們總也停止不住對時尚的追求.時尚本來就是一個社會羣體發起的.試問,有誰能脱離羣眾的取向呢?我十分喜愛時尚大師香奈兒的一句話“人們常説,時尚的對立面是貧窮,但事實上,它不是的.時尚的對立面是粗俗.”也就是説,無論你穿什麼,説什麼,如果將你們的個性,品質很好的襯托出來,反映出你的精神面貌,那就時尚.毋庸置疑,香奈兒從一個農村小姑娘到時尚的代言人,靠的不是天生的洞察力,不是選取最花哨,最雍容的布條隨性混搭,而是她的經歷,她對人情世故的觀察,對社會觀念的挖掘.她的服裝,飾品之所以到今天還佔據着世界奢侈品的榜首,雖有品牌效應,有誇張之嫌,但它身上所反映出的文化特性和人類身上永恆的品質美才是關鍵.服飾,只有當人們的思想品質融入其中時,才能稱作真時尚.她那經典的黑色小禮服,那融入男人運動服特色的女式西服,讓人一眼便能洞察出她的思想—女人不是弱者,女人是與男人平等的生物.不難看出,為什麼世界上女人的時尚終級目標是香奈兒了,她們愛極了她的想法.

並不是沒有保鮮期的時尚就不能稱之為經典,服飾不像文字,它總有被人棄置的一天.二三十年代的中山裝和旗袍,是開放兼容的符號.宮廷服飾的紛繁和雍容,是高貴端莊的符號.雖然今天在大街上沒有人穿着中山裝和旗袍亂竄,只有拍藝術照時才有備選的宮廷服飾,可誰能否認,這些過去的時尚儼然已成為了經典,經典的定義不一定要時時穿在身上,而是當你想起一個特定的年代,最先湧入腦海的是屬於那個年代的服裝,語言,繼而人們能由這些表皮看到時代內涵,那麼一個年代的時尚就已經昇華為永恆的經典了.

文字雖不像服飾有着迅雷不及掩耳的變化,但也被打上了時尚的烙印.“90後”崇尚的“火星文”就是最好的例子.作為一個“90後”,當我看到那些火星文,首先感覺讀懂費勁,進而覺得很搞笑,最後有一種恨想見的反感,我喜歡簡單的文字下流淌着有內涵的思想,費解為什麼有人喜歡雜亂的文字下平鋪着白痴般的想法,這不是很病態嗎?有人擔憂火星文會影響漢字的純淨度,照我説漢字不怕危脅挑戰,真正的經典是不怕社會上生出什麼橫枝末節擾亂它,經典在人們心中是一團永遠不滅的火種,是那些行走在消逝中的偽時尚不可比肩的.

真時尚是服飾、文字、藝術美的載體,是人類心中努力追求的美好品質.而火星文,非主流僅能被稱作偽時尚,是一羣人的寵愛,不是大眾的擁躉.真時尚經歲月的打磨最終會成為經典,而偽時尚最終會因毫無內涵消失在世界的視眼中.

品味時尚作文6

時尚,顧名思義就是在特定時段內率先由少數人嘗試、預認為後來將為社會大眾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樣式。。有的人認為時尚是一種藝術,有的人認為時尚是一種潮流,而我認為時尚不過是過眼雲煙。

在現實生活,人們只會盲目追求時尚例如:大多數人穿奇裝異服,追捧明星,跟隨一時的流行風情。許許多多的學生一味追求時尚而使自己的學業下降,有的人還因為盲目追求時尚而使自己走上一條不歸的道路。或許有的人認為時尚是一種藝術,但能把時尚真真正正當一門藝術的人少之又少。人們大多隻會跟隨潮流的步伐,對時尚一時的火熱過不了多久這火熱就會慢慢地消逝。

我認為學生追求時尚會使學習成績有相應的影響,使們分散學習精力,無心學習,中學生應該以學為本,素質教育為輔,而不是一味去搞些和提升自己學業無關的事,花的是寶貴的時間。而時尚又浪費錢,時尚的東西,價格會有很多水份。它還浪費時間,浪費精力,會導致思想腐朽,拜金主義而失去社會道德。況且時尚這東西變得很快,想追也追不上。在這我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追求時尚,因為每個人的審美觀都不一樣,你認為時尚,別人認為難看,自己踏踏實實地過生活才是正事。

大家一定要記住哦:流行時尚,皆為過眼雲煙,唯有學業事業,長留世間。有志的年青人,不要自輕自賤,沒有主見,莫為流行所動,方能立足人間。

品味時尚作文7

乘坐着旅遊大巴,在廣闊的戈壁中緩緩地蠕動着。一路上都是這單調的黃色,心情不免有些低沉。抬頭忽然望見那一排排筆挺的白楊,心情才得以舒展。

荒涼的戈壁,似乎看不到一個人影兒。為了打消旅途的煩悶,也是為了放鬆自己的心情,我拿起餘秋雨的'《文化苦旅》,細細地品讀了起來。

日薄西山,我坐在晃盪的大巴上,放下書,望向遠方。一棵棵白楊映入眼簾,他們像士兵一樣堅守在自己的崗位,他們便是國家的守疆戰士。在夕陽餘暉的照耀下,他們顯得格外筆挺。一縷縷清煙升起,我的目光循着它的蹤跡尋去,似乎是幾個老頭正在抽煙,聊天呢!

這荒涼的戈壁怎會有人?可這一棵棵白楊又是從何而來?對,沒錯,他們是這兒的植樹人。當年年輕氣盛的他們,放棄了城市裏舒適的工作,來到這個荒無人煙的地方,想要為祖國西部的建設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時光轉瞬即逝,現早已物是人非,當年的七尺男兒,經過了五六十年風沙的塑造,人已老,背已駝。即使他們已失了早年的風采,可這些白楊便是他們的縮影;即使他們的身影已被白楊擋住,可是他們對國家事業的熱心不會被澆滅;即使他們將來可能不會為人所知,可他們也無怨無悔。

戈壁上的植樹人用自己的青春換取了一片片的綠洲;用自己的熱心換取了國家西部發展的進步。

我想,筆挺的白楊就是那廣闊戈壁中的時尚。他們在風沙中屹立不倒,在戈壁中獨樹一幟。

品味時尚作文8

去年的現在,我在上海黃埔江,經不起旅遊宣傳手冊上“江楓漁火對愁眠”的誘惑,爬上了一葉扁舟。

“現在最流行這個了”,漂亮的導遊説,“大城市裏就興這個,復古嘛。”

搖搖晃晃的小船上覆蓋着一頂編織的棚,遊人就坐在裏面。棚裏貼着一張打印紙:30分鐘50元。導遊見我盯着紙看,不無得意地説:“我們的團員只要30塊錢,1分鐘才1塊錢。你看這意藴。”

意藴,船頭的老人在搖槳,沉默地重複這急切的動作,我走過去也不回頭來看一眼。而走進時才發現,老人的白汗衫上露出的標籤赫然寫着:Made in China。原準備與老人搭訕的,也只好悻悻地回到船艙。

船繼續在江面上晃盪,隔着晨霧依舊能看到這繁華的上海。高樓屹立在霧間,消失在雲尖,好象在得意地訴説什麼。而不遠處駛來一坐不大的輪船,飛快地開遠,只留下一道巨大的水痕,讓我們的小船顛得更厲害。

而這所謂的“復古時尚”,在這繁華的城市面前,卑微得一如這搖槳的老人,一言不發,格格不入。

從上海回來,又到媽媽的老家逗留了幾天。那是個沿海的小城鎮,混濁的黃海打小鎮邊起伏,卻承載了整個小鎮的一切衣食住行。

我來到海邊的時候是傍晚,潮水不安地咕咕冒泡。恰好媽媽遇到她的舅爺爺,便叫我爬到他的船裏玩一會兒。這是隻極老的木船,船沿高高地圍着船膛。舅爺爺和我一併爬進來,讓我坐在小凳上。船裏有一張綠色粗繩編織的網,也許是在海水裏泡久了的緣故,已經快成黑色了,但仍散發出陣陣腥味,魚鱗也粘在上面。“待明天再熱些就禁捕了,那時候就不能下海啦。”舅老爺説。

老人的兒子也來了,他是在海上開快艇的。10塊錢坐1次的快艇可以讓你在海上飛快地打旋,驚險卻有趣。這是這個小鎮上最有趣的遊戲。白天很多漁民的孩子會花上10塊錢在海上刺激一把。老人力勸我也坐一回,説不會收我的錢,我卻因恐懼不敢一試。這小鎮上的“時尚”,是那麼的驚險,弄不好就會翻船。他們沒有的錢來構建更安全的遊戲,只能在這海上嬉鬧一回。老人也很無奈:“這有什麼辦法,開這玩意兒來錢啊!”

不一會兒又有人來乘快艇。看着快艇離我們的老木船越來越遠,開始不停地急轉彎而激起一陣陣白浪,又想起上海那“復古的時尚”,不知為什麼,心裏湧上一陣無名的酸澀。

而這兩種時尚下,又有着怎樣的我所看不見的落差?

〔簡評〕

尼采曰:一切文學,餘愛以XX者。此文乃以“心”寫者。從“世相”之下,審視“人心”,從“意藴”中窺見“真相”,作者始終投入了自己的“真情”、“真意”乃至“真魂”。“扁舟”與“快艇”,都市與漁村的“時尚”之間,存在的是何種“落差”?作者似乎沒有説什麼,似乎什麼都説了……(何永康)

品味時尚作文9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憤憤地小聲嘀咕着,一邊不自覺地又朝右邊小木椅上忘我擁吻的情侶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見着街頭閃爍的標語——“情侶街,品味衣,品味時尚,有愛大聲喊出來!”伊嚇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時尚?我們那時啊,挑開頭蓋才知道新娘啥模樣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麼會認字的呢?哈哈,自從孫女七斤在城裏當上了《品味時尚》雜誌的主編,九斤老太便經常來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給老太報個老年大學,把老太嚇了個半死,伊連忙擺手:“男男女女共處一室,都是有孫兒輩的人,怎麼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聰目明,七斤便教她學字念報,本看在伊很用心,便準備將最新潮的“火星文”一併教授給老太。卻不料九斤老太臉上的皺紋都擰在了一處,撇着伊的癟嘴罵道:“祖宗之字不可亂改,我們那裏誰敢亂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這天,七斤沒事做,便從口袋中拿出《品味時尚》雜誌,嚷嚷着要給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癟嘴鼓了鼓,終沒叨咕出一句話,便坐下聽孫女讀。

“38度的陽光温柔地在我微閉的睫毛上跳躍”,七斤聲情並茂地讀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閉上雙眼。“啥玩意兒?”九斤老太幾乎覺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揚,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會老太的問題,繼續半讀半誦。“瞎折騰!”老太不屑地聳了聳肩。

“空氣中瀰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諾的芬芳……”七斤略略不捨地放下雜誌,期待着伊的誇讚。聽得一頭霧水的老太,看着孫女的眼神,侷促不安起來,想了半天,還是將口頭禪湧了出來:“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麼什麼呀!這叫‘小資文’,這叫時尚,教您品味時尚你都不會!”七斤臉上露出不屑的神氣。

  (四)

“奶奶!您太時尚了!城裏現在都流行吃您那種玉米窩窩頭,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興奮地在電話裏嚷嚷,“您現在有空教我品味時尚啊!”

九斤老太臉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舊瓷碗中的幾個硬麪窩窩頭,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張開的破洞洞,本想罵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這又成了時尚,伊覺得不合身份,思來想去,一句話也説不出,便默默掛了電話。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時尚,真是……

[簡評]文章憑藉“九斤老太”生髮出意趣橫生的故事,善於反諷。驚看街頭“時尚”,難捨老年“時尚”,不解文學“時尚”三個片段,着力描繪“不合時宜”的“九斤老太”的鮮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舊”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時尚”,賦予了“一代不如一代”這經典語言在當今時尚中新的深刻內涵。文章扣題嚴密,構思精巧,語言幽默風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結尾讓“品味”之意餘韻悠長,發人深思。

品味時尚作文10

1911年,辜鴻銘在《紐約時報》上發表了《未文明的美國》一文,稱美國除了時尚的泛濫,所能傳世的價值,不過愛倫坡的一首小詩。放之於今日,我們時尚的泛濫,就是一場根植於現代社會的悲劇。

悲劇之始,就在於時尚試圖借眾人的目光,為自己闢出一片生存之地。時尚一開始就已經奠定了自身的失敗。內涵貧乏,只得濃汝豔抹;價值空洞,只得招搖過市。短暫的目光,無疑是引火燒身;長久的黯淡,才是時尚的最終歸宿。這種短暫的生命,就像卡薩諾瓦般燃燒自己的青春。正如茨威格所言,歌德的人生是越燃越烈的火苗,卡薩諾瓦則是殆盡的烈火。晚年獨自在圖書館昏光裏書寫的背影,為他燦爛的青年無奈地添上了幾分失意與惆悵。時尚之路不僅如此。

悲劇的泛濫,源於人們競相追捧時尚的狂熱。我們無奈地看到,時尚炫目的火光,在旁人扇風助燃之下,越燃越烈。這羣人往往比火源更為可怕。我們不知不覺在客觀上為燎原之火提供了沃土。菲茨傑拉德筆下的蓋茨比,就被一羣追逐潮流、推波助瀾的盲人推下了深淵。他所鍾愛的黛西也不過是其中一員。我們不得不反思,為什麼我們為時尚創造了沃土?

不,這不是沃土,這是荒原。

悲劇的終了,就是由時尚所反觀到的時尚底下的荒原。艾略特將現代社會的糜爛生活比作荒原,我則確信,時尚的背後,是一片片看似沃土的荒原。我們並不缺少表層下的深層價值,悠悠古國,千載中華,這是我們一再讚歎的傳統,但時至今日,殘酷地壓在時尚之下的光輝又何能重新攜住我們黯淡無光的眼球與心靈。

我想引用艾略特《空心人》中的結句:“這就是這個世界毀滅的方式,不是一聲響,而是一聲嗚咽。”被時尚所掩埋的終結,不是轟轟烈烈,而是慘淡無光。我們不應該以“時尚”的道路終結我們自己。縱使滿目荒荑,我還是堅持,被時尚所籠罩的深層價值,一定會像彌爾頓《復樂園》之所述,重歸我們手中與心中。

評點:姚賽男江雪松

站在所謂的時尚的岔路口,嗅着濃烈而刺鼻、紛雜而滾燙的時尚氣息,我不知該把手中的勺子伸向何方,我更不知邁出的腳最終是怎樣的狀態,彷徨?試探?迷惘?目眩?心悸?小作者卻氣定神閒,方向感強烈,指向性明確,他已看到了那裹挾大眾、勢不可擋的時尚的演變歷程,這個過程的梳理與剖析浸透小作者深邃的目光,犀利的透視,這個過程的總結與概括體現了小作者的哲學、美學、現實、社會的判斷。我們都清楚,時尚的命運往往早已註定,就是不斷被人們拋棄,並不斷被更時尚的東西取代。閲讀已臻化境,引用信手拈來,均能達到似借他人之口,卻抒己意之效。我每讀此文,都會擲筆長歎,這不是語文老師教出來的。

品味時尚作文11

時尚,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域有着不同的定義o南唐後主李煜酷愛小腳,裹小腳成了當時女性的時尚,並一直延續到上世紀初;今天,在這個浮躁的社會中,LV的包包、保時捷的跑車、一擲千金的燈紅酒綠成為了一種時尚o但這種時尚僅僅是由氫和氧兩種元素構成的新的物質而已,經不起人們的品味,虛華時尚的背後是更加空虛的心o真正的時尚應該猶如一壺上好的觀音,經得起沸水一遍又一遍的沖泡依然能夠沁人心扉,耐人品味o人世間,千變萬化而又亙古不變,最枯燥乏味而又最經得起品味的莫過於歷史了o王侯將相也好,山野村夫也罷,在歷史的長河中不過是滄海一粟o時尚在變化着,不變的卻是歷史,品味歷史便是品味最長久的時尚o

我夢想有一天能走進哥薩克的故鄉,看一眼由因為不願意世界上再出現第二座類似建築而被沙皇挖掉雙眼的設計師設計出來的克里姆林宮,親吻一下半個世紀前把成千上萬優秀的俄羅斯兒女直接送上前線的紅場o半個多世紀過去了,克里姆林宮美麗依然,紅場上似乎還回蕩着雄壯的《莫斯科保衞者之歌》,伏爾加河默默地記錄着這裏所發生的一切o只有流淌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伏爾加河在向我們靜靜地訴説着拿破崙的大軍是如何倒在莫斯科的嚴寒之下的;博克元帥又是如何從莫斯科退去的,雖然他和他的中央集團軍羣已經看到了克里姆林宮的尖頂o她又在向我們訴説着蘇聯紅軍的19次斯大林突擊,從莫斯科到基輔,從華沙到維也納,從貝爾格萊德到柏林,一百萬的蘇聯紅軍長眠在了異國的土地上o一百萬優秀的蘇聯兒女帶來的是大片慘遭戰火蹂躪土地的解放,帶來的是紅場上19次的禮炮,帶來的是一個從戰火中重新站立氣啦的蘇聯o

我夢想有一天能走近尼布甲尼撒大帝,走進古代巴比倫王國,走進號稱世界八大奇蹟之一的空中花園,在底格里斯河上烤着剛從河裏釣上來的魚,吃着巴格達盛產的椰棗,呼吸者從歷史深處刮來的風o雖然今天的伊拉克戰火不斷,雖然生活在厚重歷史之上的伊拉克人民每天在為生存而掙扎着,雖然揮舞着軍刀的尼布甲尼撒大帝的手臂已在戰火中灰飛煙滅,但伊拉克人民的鮮血和淚水依然記錄着她的歷史o

我夢想有一天能走進耶路撒冷,看一眼這座誕生了世界兩大宗教的聖城o走進阿克薩清真寺,探究穆斯林心中那股強大異常的宗教力量,感受伊斯蘭世界齋月的肅穆o還要走進飽受苦難的猶太人心中的聖地——哭牆o感受能夠將全世界猶太人凝聚在一起的巨大力量,感受能夠在五次中東戰爭中都能反敗為勝的神奇力量,還要走進辛德勒的墓地,感受猶太人的知恩圖報o耶路撒冷,猶如從歷史中走來的老者,看着自己的孩子們在互相殘殺,留給後人的只有千年一歎o

歷史是永久的時尚,是最經得起品味的時尚,是亙古不變的時尚o我夢想有一天能走近尼羅河、泰姬陵、瑪雅人的金字塔、撒哈拉腹地的原始部落,去品味歷史,品味時尚o

品味時尚作文12

我漫步在鄉村的路上,發現遠處升起了炊煙,我走過去,發現是的,這個鄉村的人們正在收拾東西往外遷移,每個屋子的牆壁上都印上了血紅的“拆”字,那紅的刺眼的“拆”字刺痛我幼小的心靈,讓我感到一陣傷感,這些屋子經歷了多少代?我們不知道,但是這每個屋子上的裂痕都見證了歷史的滄桑。

我踏步走進一個小小的庭院,這個小小的庭院雖然小但卻很充實,正是深秋的時候,滿地的桂花灑落在地,卻無人撿拾,我想,大概人們已經忘記了從前他們的父親,母親帶着他們撿桂花做糕餅的快樂時光了吧。

老屋裏裏外外雖然看起來有點簡陋,但卻顯出不一樣的美,也是我童年時期的樂園,剛開始爸爸和媽媽因為工作,把我留到了外公外婆家,所以我的童年時期基本上全都是和外公外婆度過的,在那個老屋裏我發生了許許多多的事,這是一個讓我無比懷念的老屋,現在就要被拆毀了,難道我不傷心嗎?

雜物鋪灑在地面上,騰起一層薄灰,在光下旋轉紛飛又落下,像是不忍離開,又像是不知去處。我慢慢蹲下收拾起牆角那堆凌亂的書,書頁微黃、薄脆,稍稍一碰便會產生一道道裂紋。是傷痕吧!它們見證了這個屋子到主人從年輕到年老,默默陪伴,彼此歲月交疊,屋子的每個角落就是它們的家了,輾轉流離了幾次才擁有的生命的憑依。原以為會隨着這間屋子漸漸衰老,歸於泥土,歸於沉寂,雖平淡,卻真實,但不遠處機器的轟鳴聲使它們不寫的願曲戛然而止。

這個村子大概也快要消失了吧,可是為什麼卻沒有人感到傷感呢?別人都開開心心地收拾東西準備遷移,搬去一個新的家園,可是,我問你們:“你們想一下,這裏曾經養育了你們的上一代呀!你們當年也是在這裏成長的呀!難道你們就沒有任何的留念嗎?”“留念,留念什麼?這裏值得留念嗎?現在我們要去大城市了,我們走後這裏也將會被拆毀的,將會擴建成另一個小城市,到時候我們就能幸福的生活了。”一位鄉親説完便走了,只留下我一個人站在那裏沉思,不禁落淚。

而現在呢?雖然現代的科技提升,可是當年的樂趣也被毀滅了,現在大家都在品味時尚,好像都已經忘記了當年的快樂,科技提升,品味時尚,把原本的快樂給毀了,大家都在品味時尚之中,都忘記了以前,以前雖然過的很苦,但卻過的很充實,現在雖然有先進的科技,有讓人難以忘懷的時尚,可也不是以前了,這難道很快樂嗎?

現在是最後一次在外婆的老屋裏徘徊了,現在也是最後一次在古老的巷陌中漫步了,身後機器隆隆,耳畔迴響起了疼痛的哀鳴。

品味時尚,卻有一絲苦澀,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們日漸空虛的心靈,在未來留下的一滴淚水?

標籤: 品味 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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