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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調查報告(15篇)

法律調查報告(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報告,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涵蓋報告的基本要素。一聽到寫報告馬上頭昏腦漲?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律調查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法律調查報告(15篇)

法律調查報告1

一、調查目的:

現在,我國已進入了法制社會的時代,公民的日常生活不僅涉及到經濟,還涉及到文化和倫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這些都必須用法律來調整。通過對我國公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社會調查,瞭解現今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狀況(儘管每個地區各有差異,但也可大致瞭解),意識也希望通過了解,能加強和增進公民的法律意識,使其樹立正確的法律的觀念,對我們的法律有正確的態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調查程序:

此次調查主要用的是問卷調查調查方法。發放問卷,當場收回。

三、調查問卷結果及分析:

第一題從整體上評估被調查者的法律意識程度,以便迅速掌直接把握被調查者實際情況。從第一題的回答情況來看,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還是比較令人滿意的,僅有13.3%的人認為自己瞭解的法律知識少,相反,有33.33%的人認為對我國法律瞭解比較多。

第二題從法律的執行程度出發,調查公民對現形法律的滿意程度。從問題的答案來看,大多數人還是比較滿意的,有20%.2.22%的人認為一般和差,説明我國法律執行狀況還應該繼續改革深化,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第三題延續第二題對執行狀況的考察,深入研究當前我國法律執行不足的具體原因。從調查結果看來,認為“一些領導幹部不守法”的人最多,佔37.78%;其次是“法律本身沒有足夠的權威”,佔33.33%;“執法機關執法不嚴”,佔20%;“多數人對法律尊重不夠”,佔8.89%。就整體而言,説明我國封建法律意識殘餘還大量存在,“官比法大”.“情比法大”的思想依然存在,還有好多人對法律關心較少,缺少主人翁意識。

第四題調查我國公民對法律完善程度的認識,以評估其法律意識。調查中顯示超過一半的人都認為我國法律比較完善,近四成認為基本完善,只有少數人認為不完善和很不完善。這同時也反應出我國立法工作做的比較令人滿意。

第五題將法律與公民實際生活聯繫起來,從切身利益出發,調查公民對法律信心度的認識。結果顯示,大部分受調查者對法律充滿了信心。當然也有13.33%的受調查者認為法律不能不能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代表和工具,這説明了我國法律在現階段確實還是存在一定問題的,還有很多值得有關部門需要注意的地方。

第六題調查公民法律意識的來源。調查結果顯示,來自學校和家庭所佔比重最大,都佔到28.89%。來自社會和其他來自家庭和社會的分別佔22.22%和20%。説明家庭和學校是我國公民獲得法律知識的重要來源,社會及其他方式也佔一定的比例。這要求我國應繼續加大在家庭學校的宣傳力度,同時,拓寬現有方式,積極尋求新方式向公民普及法律知識。

第七題研究道德和法律的重要性。其結果顯示認為法律重要的佔51.11%認為道德重要的佔48.89%。可見結果不容樂觀。法律的地位受到了嚴峻的挑戰,道德在我國公民的心中還是佔有重要地位的,傳統的法律意識在我國公民心中還根深蒂固。

第八題從公民生活出發調查公民在實際生活中面對法律時的反應。在日常生活中,嚴格遵守法律的佔55.56%,大部分遵守佔31.11%有時會佔4.44%,對法律規定不瞭解佔8.89%。雖然嚴格遵守的佔大部分,但不遵守的和不瞭解的也大有人在。

第九題主要調查當公民面對緊急情況時做出的反應。此項結果不容樂觀,明哲保身者佔了22.22%,説明我國公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傳統小農思想仍有一席之地。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麻木思想愈演愈烈。

第十題主要調查公民的契約意識程度。當朋友向自己借錢時認為應當寫的不足四成,大多數人都有不用寫和無所謂的思想。就此問題而言,我國公民契約意識不強,相對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還相距甚遠,這對我國日益發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利。

第十一題主要調查當發現領導幹部違法時,我國公民的反應情況。此項調查結果也不容樂觀。只有一半的人能向上級領導舉報,利用法律渠道去法院起訴的僅佔2.22%,而有24.44%的受調查者採取“忍忍算了”的消極心理。我國公民對的法律意識比較消極。

第十二題直接從訴訟出發,通過調查公民對訴訟的態度以間接判斷公民的法律意識。結果顯示有過半的人認為打官司正常,35.56%的受調查者認為打官司值得鼓勵,然而有8.89%的受調查者認為打官司是斤斤計較,雖然比重不算大,但同樣能反映出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還亟待提高。

第十三題繼續深入研究十二題中關於法律訴訟的問題,調查公民心中打官司勝利的重要條件。其中66.67%的受調查者認為法律是打贏官司的重要條件,其次便是認為金錢是打贏官司的重要條件,佔20%的比重,認為律師和與法官關係是打贏官司重要條件的分別佔11.11%和2.22%。這也體現出了現在社會上還大量存在着不和諧的因素,我國還並沒有真正做到依法治國、依法行政。

第十四題調查公民最想了解的法律。結果顯示想了解憲法的受調查者佔46.67%,居於首位,其次是勞動法佔20%,刑法佔17.78%,民法15.56%。説明我國公民對憲法瞭解的興趣較弄,但同時也呈現出需求多元化的特點。

第十五題延續第十四題的研究,調查公民心中認為最有幫助的法律。結果依然是憲法居首位,佔44.44%,體現了憲法是我國根本大法的地位,其次是民法佔24.44%,勞動法佔20%,刑法佔11.11%。我國應繼續加大法律宣傳力度,面對普通公民,投其所好,多樣化宣傳。

四、總結:

總的來説,法律,現代文明社會必不可少的工具,可我國是一個傳統法律意識極濃的國家,在傳統的法律意識裏,法律的地位並不高,作用十分有限,權利意識非常淡薄。主要表現在:

(1)傳統的習慣根深蒂固,傳統觀念與現代意識交織

(2)積極態度與消極態度並存

(3)法律權利意識弱於法律應用意識

針對以上的現象,我覺得可以嘗試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以此來提高廣大公民法律意識:

1、營造一個大家都積極參與的學法守法的輿論氛圍

2、應讓有關部門編寫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傳教材

3、建立一支專業的普法隊伍

4、有關部門在普法教育上還應適當投入

5、一些領導機關、司法機關應做好表率工作

法律調查報告2

【摘要】 農村、農民問題一直是關係到黨和人們發展的核心問題。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重中之重,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法制建設是一項重要任務。由於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傳統法律文化深厚的影響,廣大農村仍然存在着農民法律意識淡薄與現代市場經濟和現代法治不和諧的現象,這直接阻滯着新農村的建設、阻礙了經濟的快速增長。我們要高度重視農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的提高,培養新型農民,為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

【關鍵詞】 農民 法律意識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隨着社會的不斷進步,不僅我國的經濟實力在不斷提高,而且法律也在不斷地健全。而法律是公民在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時維護自己權益的有力武器。但是,我國大部分的公民對法律都不甚瞭解,甚至根本沒有法律意識,每當遇到問題,比如權益被侵犯,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而是與對方爭吵,或用暴力手段爭取權益,甚至採用極端的手段來爭取自己的權益。這種方法不僅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還可能使自己犯法,甚至是犯罪,走上一條不歸路。

為了全面瞭解我國農民的法律意識,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東莞理工學院河源實踐分隊於20xx年7月10日至8月10日在河源市調查了農民的法律意識、法律觀念。這次調查我採用了問卷抽樣調查的方法,調查了20位龍川縣鐵場鎮的農民,下面是這次調查的主要結果。

一.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隨着經濟快速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地不斷提高,農村社會關係和經濟關係逐漸複雜,農村法制建設也因形勢需要而不斷加快。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法制建設。從19xx年開始實施五年普法,農村幹部羣眾的法制觀念和權益意識不斷增強,法律意識也逐漸提高。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由於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傳統法律文化深厚影響,廣大農村存在以下幾方面的缺陷。

1.農民法律意識水平總體上仍然十分淡薄,農民的法律知識水平匱乏 我國幾千年人治傳統的影響,加上建國後長期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與強大的行政權力相比,法律只是處於無足輕重的位置。直到今天,這些傳統的觀念還在深深地影響和左右着廣大農民。而且農民的文化水平很低,有很大部分人字都不認識,他們不懂法也不願相信法,很多人都在耕地上建房子,甚至幹部也是知法犯法,那些農民更不相信法律了。更多時候依賴武力解決問題。我的鄰居就曾因為發生土地糾紛時,沒有尋求法律的幫助直接選擇武力解決,和別人打架,最後進了監獄。

2.缺少權利意識

中國法律文化傳統符合現代法治的因素較少,缺乏人權、主權在民的思想,以禮教為核心的中國傳統文化——不重權利、重義務、追求絕對和諧,導致了傳統法律文化重禮輕法的價值取向,並深深地滲透於中國農民的法律意識之中,使之普遍重傳統禮俗而輕法律規範。農民往往認為吃虧是福,他們不敢和官鬥,當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卻不敢抗爭,一味忍讓。

3.在農村法律沒有權威

在現實生活中,農村權利氾濫的現象很嚴重。官官相護,法律只是約束人民的,而對當官的,不起作用。一切政府説了算而不是法律。

二.農民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分析

1.是文化素質低下阻礙農民現代法律意識的形成。據有關資料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為7.7年,而城市為12.2年。我國文盲有8507萬左右,90 分佈在農村。農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響到其學法、知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實際效果,進而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阻礙農村法制建設的進程。

2.是農村經濟發展落後是造成農民法律意識滯後的重要原因。在我國農村,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仍占主導地位,農民與外界很少接觸,本身難以產生內在的法律需求,加上農村市場經濟的發育還很不完善,也促進了農民對傳統觀念和落後意識的繼承,導致了農民現代法律意識的缺乏。

3.是農村一些司法、執法人員的素質不高,農民難以信任法律。

一些司法、執法人員執法手段粗暴,以權代法,以人代法,甚至徇私枉法。那些幹部帶頭貪污,要他們幫忙,不塞紅包則不行。他們的行為嚴重扭曲了法律的公正, 佔污了法律的形象,損害了法律的權威,造成了農民對法律的不信任。

三.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方法

1.提高農民文化素質,發展農村教育事業。

如前所述,文化素質低下是影響農民法律意識提高的重要因素,而文化素質與受教育程度是成正比的。因此,發展農村教育,提高廣大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是增強農民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發展農村教育首先應該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當前,農村教育資金不足,大部分的教育資金投入在城市,而農村則是少之又少。據有關部門統計,擁有總人口數70%的農村,卻只有10%的學校;農村適齡兒童的入學率只有80%,而城鎮達99%;農業勞動者中的文盲佔全國文盲總數的94%,而且每年以200萬人的速度增加。針對這種情況,加大農村教育投入勢在必行。近年來,農村義務教育問題已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視,並出台了一系列有關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政策。只有政府高度重視,教育投入增加了,農村的義務教育才能有較大發展。農民的文化素質才能得到提高,法律意識的提高才有了基礎。

2.加強農村立法工作。健全適應新農村發展要求的農業法律體系

立法是法律運行的前提和起點,依法治農首先要有良法可依,提高農民法律意識,也必須先有良法可信。針對目前我國農業立法方面的不足,加強農業立法工作,是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舉措。加強農業立法,首先,應對已有的農業法律法規進行清理,對不適用的法律法規加以廢止或修訂,對一些過於原則性的法律法規應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增強其可操作性,針對一些立法過程中的盲區,及時制定出台新的法律法規,使農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夠有法可依。其次,農業立法應改變過去重管理輕權利保護的傾向,切實反映和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只有想農民之所想、急農民之所急的法律,才能使農民對法律的關注從被動接受到主動需求。最後,農業立法應體現鄉情。在農業立法過程中可以學習和借鑑國外的有益經驗,但更要體現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在進行農業立法的時候,既要考慮到我國農村地區相對落後的現實,又要尊重那些已經存在並長期影響老百姓生活的習俗、習慣等“民間法”,考慮到農村的鄉情鄉俗;否則,一味強行將現代法律制度引入鄉土社會,可能適得其反,引起農民的反感。因此,在進行農業立法時,應深入農村,進行調查。

3.加強農村執法工作,提高法律運行成效,樹立法律的權威性

樹立法律的權威性,並得到老百姓的信任,關鍵在於法律能否在現實生活中得到貫徹執行。因此,加強農村執法工作,提高法律運行的成效,就可以為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針對目前法律在我國農村的實施現狀,要提高法律的實施效果,首先要深化農村的司法改革。由於傳統的“厭訟”思想和現實因素的影響,鄉土社會的司法狀況令人堪憂。鑑於這種情況,必須進一步完善涉農案件的審判和監督機制,加強司法隊伍建設,本着方便農民訴訟的原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簡化立案程序,減免訴訟費用,加強法律服務,縮短辦案期限,加大執行力度,強化審判監督,公正妥善地解決各種涉農案件和糾紛,使農民從司法活動中得到實惠,從而從內心認同法律,樹立起對法律地信仰。其次,要進一步完善農村的行政執法工作。法治的真正含義是各級政府官員依法行政,依法治農首先要依法治官。

結論:

通過這次社會實踐,我更加深入的瞭解到農民法律意識的缺乏,當他們的權利受到侵犯時,他們不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他們更傾向於非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因此,不知不覺,他們已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這些情況應當引起社會的關注,然後改善現狀。只有農民的法律意識提高了,才能更好、更快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法律調查報告3

作為教育部人文社科“十五”第一批規劃研究課題―――“農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的基礎工作是田野調查。在課題組項目主持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博士生導師陳小君教授的籌劃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科中青年師生共五十多位,分成14個小組,從20xx年9月下旬開始,以我國中部省份湖北省為重點,對包括湖北省的10個市、縣、區和山西、江蘇、山東、廣東等省份的4個地區進行了實地調查。調查農户達406家,訪談農民計五百餘人。

課題組主要圍繞農地的權屬狀況、使用狀況、流轉狀況、税費負擔、徵用狀況以及糾紛狀況這六個方面與各地的農民、基層幹部和相關部門的領導進行座談和個別訪談,並向農户發放了問卷。此外,課題組還從各地收集了大量有價值的資料,內容涉及地方性法規、地方性規章、地方性政策、統計數據、法院典型案件判決、土地權證、各地農地運作的試點辦法等等。本報記者在對課題組報告認真整理後,將其主要部分節選刊登,希望對相關人員有所幫助。

一.權屬狀況

問題:土地歸屬一向為法律制度設計的重心。為反映出農民本身對當下土地權屬的認識,課題組提的第一個問題是“你耕種的土地是誰的”。作出有效選擇的問卷430份,選“國家的”佔60%,“村集體的”佔27%,“生產隊(小組)的”佔7%,“個人的”佔5%,“其他人的”佔0.4%。

結論:認為土地屬於國家的佔有絕對優勢。

解讀:一個從法學視角令人感興趣的問題是,即為何大多數受訪者都認為土地是國家的。雖然同為公有制的具體形式,國有與集體所有的制度旨趣仍是大有不同,而這種不同卻被受訪者所普遍忽視。相當一部分的受訪者還認為,兩者的邊界是模糊的。然而,這樣的模糊或許不能簡單的歸結於農民法律意識的淡薄。譬如,作為農村社區精英的村支書、村主任、村會計都持相類似觀點。課題組認為,影響集體成為適格私權主體的因素一是集體所有權所承載的公法義務淡化了其私權屬性;二是集體所有權本身是不完整的;三是集體所有權主體的“缺位”。

二.使用狀況

問題:在農民對現行土地承包政策是否滿意的問卷調查中,共有404份有效問卷對此作出了選擇,其中266份選擇“滿意”,佔總數的64%;只有70份選擇“不滿意”,佔總數的18%。在農民是否願意種地的問卷調查中,共有413人對此問題作出了有效回答。其中198人表示“願意”,佔總數的48%;而有130人表示“如果税費負擔減輕就願意”,佔總數的31%;而72人明確表示“不願意”,佔總數的17%。雖然願種地者為多數,但仍不足50%。

結論:我國現行的農地承包政策在總體上雖然受到了農民的擁護,但農民種地的積極性普遍不高。

解讀:一些地區的調查結果反映,農民對現行承包政策普遍持“無所謂”甚至“不滿意”的態度,主要原因一是由於農地上負擔的税費過重,加之農產品價格(尤其為糧價)上不去,所以種田幾乎無利可圖,在有些地區,甚至種田還要倒貼。這自然削弱了農民對土地的感情,也影響了土地承包政策的聲譽;二是由於承包到户的政策與某些地區的情況不符,所以實施效果不理想,從而影響了當地農民現行土地承包政策的滿意度。比如,山東平度地區一直在實行“兩田制”,而中央的現行政策是統一實行“均田制”模式的土地承包,這樣的政策調整,在基層牽涉面很大,影響了土地使用模式推行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所以很難推行開來。

三.承包經營權的流轉狀況

問題:在實行流轉是否自願的問卷調查中,課題組設計了“如何取得他人土地承包經營權”這個問題,回答“通過村委聯繫取得”的有29人,佔選取總次數的8%;回答“直接與別人聯繫取得”的有258人,佔選取總次數的70%;選擇“上述兩種方法都可以”的有84人,佔選取總數的20%;選擇“不知道”的有8人,佔選取總數的2%。在回答“如果把地給別人種,你是否會向他收取一定費用”問題時,回答“會”的有153人,佔選取總次數的38%;回答“不會”的有157人,佔選取總次數的39%;回答“不但不會,還要貼錢”的有40人,佔選取總數的10%;回答“視雙方關係而定”的有37人,佔選取總次數的9%。

結論: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時,絕大部分農民可以自願選擇流轉對象,但38%的有償流轉率反映了有償流轉在農村中並不佔十足的主導地位。

解讀:承包經營權流轉程序的這種現狀是由我國現有土地制度及中國的鄉土社會所決定的。我國農地為集體所有,而農民為集體中的成員,集體內部成員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就像“雞蛋從左手滾到右手”一樣,並不會對原土地所有人在集體土地上所享有的權利產生什麼影響,因此集體對承包經營權集體內部流轉的管理與約束極為放鬆;而中國農村鄉土生活、熟人社會的現狀,使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內部流轉(包括與集體外的親友之間的流轉)雙方對流轉契約的態度也頗為隨意。對集體外部人員而言,上述兩種特點均已不再佔有優勢,因而此時集體與被流轉人、流轉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流轉的程序與集體內部的流轉相比有很大區別。

四.農村税費、農民負擔狀況

問題:調查的地區在税費改革上進度不一,有的尚在進行有的已近尾聲。總的來講,改革成果不小,但仍存在着一些問題。具體可歸為以下兩點:一是税改後,農民負擔得到不同程度的減輕,但在個別地區、個別時段也出現了“增負”現象;二是費税改革後,基層政府叫苦,公共事業與基礎設施難以維持。

結論:農民與政府關係的税款徵收程序趨於規範、明確;農村理解、支持税費改革政策的是主流,但對未來持懷疑和較悲觀無奈的態度,對“負擔反彈”仍有顧慮。

解讀:在全國不少地方,税改前的農户負擔是以田畝與勞力結合的方式確定的,在改革後,農業税則全部攤在田畝上,這樣使無勞力或少勞動力的農户負擔增加;同樣的原因,種田大户的負擔也因此增加;在税改前,農村中的救濟户、五保户的各種費用由村集體組織予以減免,在費改税後,村委會的減免決定權被取消,他們的負擔因此而增加。為維繫公共事業運作而巧設名目、收派各種費用的現象有所抬頭,像學校的教育集資、學雜費等,使農民的實際負擔增加的遠不止統計表所顯示的那些項目。

這主要反映了幾方面的問題:(1)農村税費改革與公共支出、社會救濟優撫的社會保障政策的衝突;(2)農村税費改革結果與扶持農村適度規模經營的政策相牴觸;(3)基層政府機構改革人員精簡仍做得很不夠,不少地方的鄉鎮政府機構還是疊牀架屋。

課題組調查時發現,有些農村道路坑窪不平,水渠斷破;在山西呂梁與鄉村教師的訪談中得知,學校破敗,老師的辦公條件更是簡陋的可憐,工資低又不能按月定額發放,這當然也有歷史的因素,而上級地方政府和中央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説得多,做得少,財政轉移支出力度確實是個問題。

五.農地徵用狀況

問題:在我們402份的問卷調查中,有56.30%的人選擇“發生過土地徵用”,還有32.80%的人不知道有沒有發生過徵用。土地徵用補償費發放率低,問卷調查的結果顯示:發放率僅為49.8%,其中約11.40%為部分發放,沒有發放的比例為16.30%;土地徵用補償費數額低,被徵用地方的農户對補償費的發放標準也不清楚,在149份問卷中,有41.60%的人都不清楚,知道按田畝數發放補償費的僅為39.6%。

結論:在經濟發展程度不同的地區,土地徵用情況發生率也不同;但隨着我國城鎮化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土地徵用現象將越來越普遍,將日益成為農村的一個基本問題。

解讀:土地徵用已經成為農村,尤其是城市郊區農村中的一個焦點和難點問題。從調查各地的土地徵用補償情況看,在徵用土地後,國家的收益是村集體和農户的好幾倍。土地的所有升值,甚至土地被徵用前的價值一部分也被徵去了。作為對土地所有者的補償,卻由政府拿走了一塊,同時資金使用權又統歸政府。這樣,土地所有者(從土地的收益歸屬的角度看)的角色就模糊了起來。

六.農地糾紛調處狀況

問題:對廣東、湖北、山東等地進行問卷調查的結果顯示,在335個選擇中,有64.2%的人面對土地糾紛選擇由村幹部解決,有4.2%的人選擇由鄉鎮幹部解決,有2.7%的人認為由法院解決;而除此之外的其他解決途徑也佔不小比例,為19.1%,這其中還有9.9%的人根據糾紛的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解決方式。

結論:農村對土地糾紛的解決途徑,選擇呈多元化特點,農地糾紛交由法院解決的比例過小。

解讀:農地糾紛一段時間裏在部分地方不被法院受理。某省高級人民法院曾內部規定,對於大面積的農地税費糾紛、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徵地補償糾紛,法院不予受理。正常解決糾紛途徑的不通暢也進一步造成農民訴諸非正常方式解決糾紛,調查問卷的統計數據表明,有超過19%的農民選擇了村、鄉鎮幹部調解和訴訟以外的方式進行,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動向。

七.規制農村土地制度九條建議

第一、對《土地管理法》第10條進行調整。修改為:農地所有權主體應明確為村一級集體經濟組織,但於土地發包與調整時應尊重歷史性形成的土地邊界。第二、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民事主體資格作出確認,並澄清其功能。法律可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為法人,承擔法律所規定的權利義務。

第三、關於土地權屬登記,可做出如下適當超前的規定:農地所有權由縣級土地管理部門負責登記發證;土地承包使用權由農業主管部門登記造冊,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發放使用權證。

第四、探索農業的產業化經營路徑,改變目前農村以一家一户分散經營為主的小農經濟狀態,建立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基本單位的農業經濟聯合體,使其逐步走上合作經營的道路。

第五、落實和完善農村集體經濟自主權。一是修改《農地承包法》第3條,將農地實行單一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修改為“以家庭承包經營為主體,多種經營方式相結合的農地使用體制”;二是修改《農地承包法》第20條,將該法規定的30年、50年及70年的期限確定為農地使用的最長期限,而具體每一塊土地的使用期限應由集體經濟組織和使用權人於簽訂承包合同(或其他形式的使用權合同)時在法定最長期限內協商確定;三是轉變政府職能。

第六、對於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制度進行完善。

第七、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第八、對農地徵用問題,一是把發放對象直接指向被徵地農户;二是為落實土地所有者權利,可以考慮在國家統一的監管體系下,由集體組織直接向市場供應土地;三是遏制地方政府圈佔農地的衝動。

第九、對農村錯綜複雜的土地糾紛,應尊重傳統的爭議解決模式,並在此基礎上逐漸增強人民法院在糾紛解決中的作用。

法律調查報告4

此盡職調查報告力求通過對企業的歷史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一個全面深入的審核,以發現企業的內在價值、判明潛在的缺陷及對上市的可能影響,為上市方案設計做準備。內容包括:

1、企業基本情況:

包括企業改制與設立情況、企業的歷史沿革、發起人和股東的出資情況、重大股權變動情況、重大重組情況、主要股東情況、員工情況、發行人獨立情況、內部職工股(如有)情況、商業信用情況。重點關注企業改制後經營業績能否連續計算、股東出資是否到位、實際控制人是否發生變化、控股股東是否存在改變的風險、員工持股問題。

2、組織結構與內部控制:

公司章程及其規範運行情況、組織結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運作情況、獨立董事制度及其執行情況、內部控制環境、業務控制、信息系統控制、會計管理控制、內部控制的監督情況。重點關注公司組織結構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公司治理是否合規。

3、高管人員:

高管人員任職情況及任職資格、高管人員的經歷及行為操守、高管人員勝任能力和勤勉盡責、高管人員薪酬及兼職情況、報告期內高管人員變動、高管人員是否具備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的資格、高管人員持股及其他對外投資情況。重點關注報告期內高管人員變動情況、高管人員兼職情況

4、財務與會計:

財務報告及相關財務資料、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評估報告、內控鑑證報告、財務比率分析、銷售收入、銷售成本與銷售毛利、期間費用、非經常性損益、貨幣資金、應收款項、存貨、對外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性房地產、主要債務、資金流量、或有負債、合併報表的範圍、納税情況、盈利預測。重點關注企業資產權屬問題、是否正確申報納税、是否存在税費補交風險、企業盈利是否持續增長、主營業務是否突出、主營業務是否發生重大變化、是否存在行業依賴、是否存在客户依賴

5、業務與技術:

包括企業所屬行業情況及競爭狀況、採購情況、生產情況、銷售情況、核心技術人員、技術與研發情況。重點關注企業的行業地位、企業的核心技術或業務優勢

6、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

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情況、公司關聯方及關聯交易情況。重點關注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實際業務範圍、業務性質、客户對象、與公司產品的可替代性等情況,判斷是否構成同業競爭。確認公司的關聯方及與聯方業務往來情況,判斷是否構成關聯交易。

7、業務發展目標:

發展戰略、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歷年發展計劃的執行和實現情況、業務發展目標、募集資金投向與未來發展目標的關係。重點關注公司的商業模式是否清晰、發展計劃是否明確

8.募集資金運用:

歷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本次募集資金投向。重點關注本次募投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的產業發展規劃、募投項目擴大的產能可否被消化。

9、風險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項:

風險因素、重大合同、訴訟和擔保情況、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中介機構執業情況。重點關注公司潛在的經營風險、公司訴訟和擔保情況、過往是否有被行政處罰及影響評價

10、上市可行性分析:

對企業上市存在的潛在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整改建議

法律調查報告5

作為法學專業的學生,我秉承學校“走向社會、服務社會、鍛鍊能力”的宗旨,多視角關注社會熱點、焦點問題並積極投身和諧社會建設的各個領域,經過觀察發現大學生在暑假都傾向於打暑假工,但是在工作的過程中他們並不能很好的利用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權利,處理糾紛。為了更深刻地理解和應用我所學的法律知識,我利用網絡科技對大學生在暑假工作中的法律意識進行了調查。

一、調研方法,問卷調查

調查時間為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8月20日,我利用網絡通過微信,微博和QQ發佈問卷網址,並且通過好友的轉發和協助對大學生進行調查,調查方式為無記名填寫網絡調查問卷,人工進行調查結果分析,從而得出了下面的調查結論。

二、調查結果

通過問卷調查,對當代大學生在暑假工作中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的瞭解,調查情況如下:

(1)你是否打過暑假工?

A、是70% B、否30%

(2)你的權利是否在暑假工作中受到侵犯?

A、是61% B、否39%

(3)當你的權利在暑假工作中收到侵犯時你是否想過維護自己的權利?

A、是45% B、否55%

(4)當你的權利在暑假工作中收到侵犯時,你想通過何種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A、法律37% B、暴力33% C、寧願自己吃虧,放棄維護30%

從(1)到(4)的問卷回答可知,大學生在暑期工作中大多數都會遇到過權利受到侵犯的現象,但是由於缺乏法律意識,很多大學生都是寧願自己吃虧,放棄維護自己的權利,這也促使用人單位忽視了對大學生權利的保護,促使這良現象的滋生。

(5)你能區分違法和犯罪?

A、能52% B、否48%

(6)你是否會對所從事的暑假工作進行是否存在違法現象的分析?

A、是22% B、否78%

(7)你是否是個遵紀守法的人?

A、是98% B、否2%

(8)你認為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作用是?

A、很重要,是維護權益的有效手段30%

B、比較重要,有時試圖用法律解決問題41%

C、一般重要,不到萬不得已不會運用法律29%

D、不重要0%

從(5)到(8)的問卷回答我們可以看出,當代大學還是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的,可見法律知識的普及範圍還是在擴大的,但是由於很多大學生不是法學專業的,對法律理解和運用還是不夠的,這也導致部分大學生在遇到糾紛時放棄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9)當你參加暑假工作時,你會有意向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嗎?

A、是87% B、否13%

(10)你知道《勞動法》裏規定的試用期為多長?

A、三個月22% B、六個月48% C、一年30%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試用期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而在調查中發現,有73%的大學生不知道,這一問題不僅與大學生在假期的暑期工作有關更與大學生畢業後的就業問題相關,可見大學生對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瞭解並不多。

、存在的問題

(一)、學生自身的法律意識淡薄。

(1)缺乏學習的主動性。學生進入大學後,學習環境、學習方式、人際關係、自我評價等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逐步開始對時代發展和社會變革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面對着經濟壓力、學習壓力、就業壓力等眾多人生考驗,一些心理脆弱的學生會感到無所適從。隨着心理壓力的積澱,部分學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隨意性心理症狀混合交織,客觀上會對法律、制度產生心理牴觸。而且,多數大學生認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學生會主動學習法律知識,對學校開設的相關課程,也只求考試過關,大多數學生重學分輕實效,也是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之一。

(2)缺乏預知的遠見性。一是腐朽思想的侵蝕,在不同程度上對大學生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產生了影響。二是不良風氣的干擾。隨着高校與社會聯繫的日趨廣泛與緊密,社會上各種不健康的東西通過各種載體和渠道進入了學校,侵蝕了部分學生的心靈,有的大學生錯誤地以物質利益為尺度評價個人利益,甚至為了經濟利益,放棄了最基本的道德規範。沒有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沒有法律意識,即使當自己的正當權益受侵犯時,也不懂得如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調查表明,很多大學生認為,自己目前並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時,才覺得為時已晚。

(3)缺乏知識的實踐性。在調查中,很多法學專業的大學生反映,法律知識是學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應用,經過一定的時間後,知識便逐漸淡忘,更何況非法學專業的學生,其實每個非法學專業的專業都有開設相關的法律課程,詳細講述了相關的法律知識,然而,理論知識沒有結合實踐,而最終流於形式。

(4)對法律的信任度和對當前法治的整體現狀的滿意度不夠

據瞭解,當代社會對法律保持信任的學生佔35%,認為法律會越來越完善的學生佔31.2%,而認為法律不如權利有用及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工具的佔33.8%。對“法院做出公正判決有信心”者佔26.4%,對“當前整體法治環境不太滿意和很不滿意”的達69。8%。這一方面説明作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還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貪腐現象仍然暢通無阻;另一方面這種消極的法律意識也會嚴重地影響到公民法律信仰確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終建立,表現出大學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於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法治環境和氛圍。

(二)、客觀環境的法律渲染力度不夠。

(1)學校重視法律教育程度不夠。一些高校對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不夠。有的把法制教育作為軟任務,認為可抓可不抓;有的對學生法制教育定位不準,提不到重要的議事日程。在知識傳輸上,也存在一定誤區。一是重刑事輕民事。教育者常常突出刑事法律在教育內容中的重要地位,過多地講解刑法關於犯罪和刑罰的具體規定,從而導致學生對法制教育產生逆反心理。同時,由於輕視民事法律教育和民事權利義務觀的正確引導,使學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正確處理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常常引發糾紛。二是重義務輕權利。忽視對公民享有權利的宣傳,有礙於大學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另外,除了法律專業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關法律的課程,老師都不會嚴格要求學生,學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喜歡的專業課書或是課外讀物。只要保持課堂安靜就可以了,也沒有向學生講明到底法律的重要性有多大,基本死板的按照教學大綱授課,老師重視程度不夠,學生自然也不夠用心。由此,學生得到的法律知識更加縮水了。

(2)法律專業課堂缺乏活躍性。法律知識比較枯燥,假如老師按大學教學大綱死板授課,不經常與實際相結合就很難吸引學生的興趣愛好,學生上課就會昏昏欲睡,失去上課的興趣。

四、解決的措施

(一)學生主觀方面

(1)學習法律知識對大學生來説具有重要的意義,對於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樹立正確的信仰有關鍵的作用。所以要做到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將學到的東西用實踐檢驗其是否正確,不斷地展示自己的才華才,增強對法律的認識,提高法律意識。

(2)當代大學生要在培養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的同時加強社會主義法律修養。只有加強社會主義法律修養,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才能擔負起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歷史重任。

1)所以當代大學生要努力樹立法律信仰,一個人只有從內心深處真正認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會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大學生應當通過認真學習法律知識,深入理解法律在現代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精神,從而樹立起對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信仰。

2)積極宣傳法律知識。大學生在自己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的同時,還要向其他人宣傳法律知識,特別要宣傳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觀念,宣傳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優越性,使人們瞭解、熟悉和認同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從而推動全社會形成尊重和維護社會主義法律權威的良好風尚。大學生不僅要有守法意識,自覺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有護法精神,敢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法律權威。

(二)客觀環境方面

1、要完善法律運行機制,加強社會道德規範的建設,創造有利於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法治氛圍和輿論環境。

隨着經濟政治的全球化,當代大學生思想更加開放,時代感更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因此,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法和監督法律實施的模範人物和典型事蹟,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對於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要加強校園的法治建設,營造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校園氛圍。

民主法治的高校環境必然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正確樹立起到積極正面的影響。學校要制定相關的校規校紀,並且學校制定校紀校規時,要確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規章制度不違背法治的精神,符合國家現階段所頒佈和使用的法律法規,並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境,不斷提高學校的教職工的法律素養,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關係的能力”。

3、深化大學法律課程的教學改革,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以適應素質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要求。大多數大學教材普遍存在內容設置不合理的問題,學校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範圍,普及法律知識,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從而逐步培養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

法律調查報告6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一直是關係黨和人民事業發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問題。黨的五中全會作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戰略決策,這是黨中央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中共中央、國務院制定的《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強農村法制建設,深入開展農村普法教育,提高農民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自覺性”。新農村建設離不開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農民法律意識則是加強農村法制建設的基礎性環節。筆者結合目前常州市新農村建設的實際情況,深入調查新農村建設中農民的法律意識,並和農民進行了接觸,對一些關乎農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識進行普及,自己印製了一些簡單的法律知識發給農民,使得一些農民能在遇到問題時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

一、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

雖然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對新農村建設意義重大,但目前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卻不盡人意。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匱乏。雖然經過多年的普法教育,農民的法律知識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於歷史傳統和社會政治、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加上普法宣傳流於形式,農民對法律知識的認知仍停留在淺層次的感性認識上,不能真正瞭解法律的含義,更不能從根本上改變農民的法律知識和法律心理結構。這種對法律的陌生感決定了農民在遇到問題時一般是拒法律於門外的,更傾向於用非法律方式去解決問題。

二是法律虛無主義思想盛行。雖然我國早已確立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但在我國農村地區仍然有許多人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法無法一個樣的法律虛無主義觀念。筆者在農村調查的時候發現,很多人對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瞭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殺人發火是犯法,但是對無照經營等卻認為不犯法,更不要説對那些涉及與經濟貿易等有關的法律知識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為外,農民的社會行為基本上是脱離法律認知而進行的。

三是權利意識淡薄。受傳統人治思想的影響,長期以來,法制在農村的着眼點都是如何加強管理,着重於法的政治統治功能,法律工具主義色彩比較濃重,而忽視了法律維護農民權益這一功能。農民往往只把法律當成是制裁違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視了法律保障權利的功能。權利意識淡薄,主體意識模糊,缺乏維護民主權利,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識和實踐活動。不少農民在其權利受到侵害時,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雖已知道,卻信守“民不與官鬥”、“一年官司十年仇”、“吃虧是福”等傳統觀念,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不敢抗爭,一味忍讓。四是法律在農村缺乏應有的權威。法治社會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法律卻沒有處於至上的位置;相反,幾千年來的封建人治傳統已使權力至上的觀念在我國農村社會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現實生活中,我國農村地區呈現出明顯的泛權力狀態。在權大還是法大的價值取向上,廣大農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前者,法律幾乎是沒有權威的。在農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決矛盾糾紛的主要途徑,遠遠大於尋找法律救濟的比重。

二、農民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分析

隨着我國法治化進程的日益深入,法律在人們生活中佔據着越來越重要的位置。經過四個五年普法宣傳教育,人們的法律意識也逐步提高。但如上所述,目前我國農民的法律意識總體來講還十分淡薄,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相比,還存在着很大差距。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文化素質低下,影響其法律素質的提高。由於傳統和現實原因相互交織,我國農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較低。據有關資料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為7.7年,而城市為12.2年。而在筆者的調查過程中,發現現在農村40歲以上的人羣學歷在高中以下的佔86%,而大學畢業的很少。另據有關報載,目前,我國文盲絕對數高達8507萬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佈在農村。農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響到其學法、知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實際效果,進而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阻礙農村法制建設的進程。

二是傳統思想的影響。眾所周知,我國經歷了兩千多年的封建歷史,儒家政治文化觀念根深蒂固。雖然自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以後,西方的民主科學思想逐漸傳人並影響國民的觀念和生活,但直到現在,在我國農村地區受封建思想的影響仍然十分深重。一方面,由於人們仍主要生活在低頭不見抬頭見的熟人社會關係中,傳統的“無訟”、“和為貴”思想及家族意識等仍影響着人們的生活態度。遇到矛盾糾紛時,或忍氣吞聲,或依靠有威望的長者或村幹部依鄉規民約來解決。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訴諸於法的,法律在百姓心中佔據着很不起眼的位置。另一方面,受“權力本位”思想的影響,不少農村基層幹部法制觀念淡薄,頭腦中“人治”思想作祟,認為法是管老百姓的,而自己卻不受法律的約束,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權代法。這種現象進一步加劇了農民對法律價值的非認同感。

三是農業立法的相對滯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取得了很大進展,先後頒佈了一系列農業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我國農村建設提供了法律支持。但總的來講,農業立法還相對滯後,立法質量不高,層次較低,很多規範原則性太強,配套法律法規跟不上,缺乏可操作性。農業立法中重行政管理輕權利保護的傾向仍很嚴重,立法無法充分反映農民的利益。而法律要被人們自覺遵行,必須使主體深切感受到法律是以表達自身需求為前提的。這樣的農業立法現狀必然會妨礙農民對法的作用的正確認識,難以產生對法的信賴心理,這也是我國農村社會法律價值感無法得到認同的重要原因。

四是法律在農村的實施情況較差。農民法律意識的培養與農村良好的執法、守法、崇法環境密切相關。由於封建法制傳統中“行政兼司法”體制的影響,農民在碰到糾紛時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這不僅使司法獨立的實現困難重重,也使司法的終極權威性大打折扣。農民不相信法院,無意訴諸法律,卻對用行政手段解決糾紛充滿憧憬。而農村的行政執法情況又如何呢?部分基層執法人員素質低下,農村執法監督機制不健全,農村中以權代法、以勢亂法、執法違法的現象還普遍存在。鄉村執法者的這些形象和執法行為必然削弱法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們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法律調查報告7

一、調查報告的背景

自古以來,法一直存在於人們的心中。奴隸時代的奴隸法,到王政時代的君主法制,再到如今的各種成文法典。法律隨着時間的發展,越來越深入人心了。然而對於運用法律捍衞自己的權利,又有多大的普及面呢?在我們現在的社會中,往往高速的市場計劃經濟的發展,帶來的然而大量的法律問題,如僱傭合同關係的法律問題、勞動糾紛、鄰里關係糾紛、物權債權的糾紛、婚姻糾紛、交通糾紛、醫療糾紛、消費糾紛等等,這都然而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但然而在我國努力普法的大前提下,又有多少人能乘着改革的春風,沐浴法律的光芒?基於這個問題,本調查小組便以法律較為薄弱的社區為切入點,開展了對於社區法律需求的調查,以便通過社區這個試驗點來提高法學學生對於法律知識的實踐能力。

二、調查活動的開展

開展前,調查小組以網絡查詢,口頭調查等方式對社區法律現狀進行了初步的瞭解,從中發現了社區法律對於需求存在的問題。然後在分析之後,總結出了社區法律的問題所在。但由於結果顯示的不夠明確,特設定了有針對性的宣傳調查活動。

首先,調查小組對於南寧市、防城港市不同的社區進行了初步的分層(以社區人均收入的不同來分出三個級別的社區),擬出具有針對性問題的問卷調查與宣傳方式。其次,尋求指導老師與律師的幫助,請求他們指出對於活動計劃的不足以及注意事項。最後則然而制定方案,針對不同的社區進行實際性的活動。例如:發動有興趣的在校法學學生一起前往各個社區進行法律宣傳以及面對面的調查;發放問卷調查給在校大學生,讓其攜帶回家讓其親屬填寫,在假期過後回收統計;深入社區進行法律宣傳與填寫問卷。通過這些活動,一能實際的解決社區居民所糾結的法律問題,二然而可對法學生所學知識的掌握程度與實際應用能力進行測試。在一系列的普法調查工作結束後,小組回收問卷,進行精細的數據統計以及精準的分析,以便於得出準確的結果,然後總結成文。

三、問題分析

經過調查小組一系列的普法宣傳、派發問卷,經回收整理分析後得出如下的結論:

1.各分層的社區居民對於法律認識不同

社區人均水平不同導致了居民的文化程度、法律意識參差不齊。針對這個狀況,本調查小組把對象分為三個層次,一然而人均收入較高,社會接觸面比較寬泛的的高檔小區。第二然而人均收入居中的白領階層小區。第三然而人均收入較低的小區。

1.1針對第一層次人員,調查小組通過在小區裏進行視頻播放、廣播宣傳、法律質詢以及派發問卷等形式進行調查。在回收問卷分析後得知:該層次居民法律意識較高。大部分人在被侵權時都懂得運用法律進行維權,但由於缺乏專業背景知識,所以對於其中的細節問題並不十分了解,因此操作起來仍然需要律師的協助。這部分居民普遍認為法律然而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

1.2第二層次的居民知識面較廣,對於法律的認知程度較深,因此對於我國的法律都比較關注。這類層次的居民特徵為:對經常遇到的法律問題及近期出台的法規條文比較關注,但具體操作等缺乏專業人士的指導。

1.3第三層次的居民收入普遍較低,且多為體力勞動者,因此對於我國的法律不瞭解,甚至存在誤解,認為打官司一定要有人脈關係才能贏,法律認識具有侷限性。

從上訴的分析可以看出,不同的收入水平,導致不同社區對我國法律的認識不一,理解不同。但不一而同,表現出來的都然而社區需要法律援助的急切性。

2.社區居委會對於法律問題的解決不一

本調查小組針對上述三個層次的小區居委會進行了總結分析:

2.1第一層次社區的居委會對於其社區出現的法律問題一般都有相對熟練的處理方法,能對部分糾紛做出相應的回答,在解決不了問題時,都會提倡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他們認為法院判決大都合理合法。因此,在業主遇到問題時,這類居委會往往更容易配合其用法律方法維權。

2.2第二層次社區的居委會對於出現的法律問題一般先主張調解,當問題不能解決時才會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其中部分居委會持厭訴態度,他們覺得通過法律途徑,問題會太久得不到解決。

2.3第三層次社區的居委會對於法律問題的解決則傾向於運用豐富的人情道理來解決,常常用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方法來解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糾紛。顯然該類社區的居委會大多有厭訴態度。

總而言之,社區居委會對於所遇到的法律問題都有自己的處理方法。但不一而同,他們都善用人情道理來解決糾紛,不管時間多久都力爭將問題解決。但程度不同的厭訴態度然而這三類社區居委會的問題。

3.大學生進入社區進行法律援助的可行性

在校大學法學生,除了在課堂上老師講解的法律知識和偶爾的模擬法庭外,很難有使用所學知識的途徑。當然,部分學生可以通過網絡視頻和去法院旁聽對所學知識進行印證。然而,沒有進行過實際應用的知識都不足以彌補對所學知識更深層次的理解。往往大學四年讀完後,許多法學生很難找到專業對口的工作,原因之一就然而很多法學生很難找到發揮自身所學的平台。經過統計分析,本調查小組認為,在社區中給在校法學生提供一個平台然而至關重要的。在回收的問卷中,有75%的居民對於法學生進入社區展開法律服務然而持贊成和期待的態度;80%的居民認為大學法學生的專業知識能夠幫助他們解決部分法律問題或然而提供諮詢的平台;65%的居民希望大學法學生能夠常駐社區提供法律援助;40%的居民希望大學法學生能夠提供熱線電話,以此來幫助他們解決法律問題。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然而社區居民在遇到法律問題時,除了諮詢居委會之外,唯一的辦法就然而諮詢律師,然而諮詢律師需要收費。大學法學生進入社區進行法律援助,一方面可以為社區居民免費提供諮詢,制定不同糾紛的解決途徑,為社區居民省掉一筆費用;另一方面,大學法學生可以通過社區法律援助,印證書上所學知識,提高他們運用法律知識的靈活性,增加他們的實踐能力,提高就業競爭力。

法律調查報告8

一、實踐背景及意義

隨着中國特色體系的形成,法律文明的重點也將從以普及法律知識為基礎向樹立法治理念、弘揚法治精神和加強公民意識教育轉變。城鄉法制建設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廣泛而深刻的實踐,具有直接參與的特點。

這次我以隆堯縣城及其所轄下的毛爾寨村作為縮影點。通過對隆堯縣城鄉居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狀況的調查,瞭解現今隆堯縣城鄉居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狀況,通過了解進而加強隆堯縣城鄉居民的居民法律意識,減少法盲。通過這次調查,使得法律知識得到普及,隆堯縣城鄉居民的法律意識也在提高,進而使城鄉居民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對法律保持正確的態度,能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此推動隆堯縣的法制化發展的進程,推動我國法制現代化的進程。

二、問卷分析與總結

本次調查問卷共發放了二百份一共回收了二百份,回收率達到了百分之百。經過此次問卷調查我們發現:雖然城鄉居民的法律素質總體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

1、絕多數居民法律意識薄弱,法律知識匱乏

與以前相比,開放以來,我國居民法律意識有所提高,但整體而言仍然是很薄弱的。現實生活,相當一部分居民對我國的法律體系瞭解不夠全面,不習慣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力。當自身權利受到侵害時,居民們不知道如何運用法律來維權,有的人屈從於權威,忍氣吞聲,而有些人“以暴制暴”。在抽樣調查中,設問“在平時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運用法律手段來進行維權”時,回答“經常”的佔29.5%,回答“很少”的佔.5%,回答“沒有”的佔6%。由此可見,城鄉居民很少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映我國城鄉居民法律意識薄弱。在回答“當你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你首先想到的是”時,回答“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佔9.5%,回答“用武力解決”的佔33%,回答“通過關係解決”的佔38%,回答“感覺很屈但是認為也是沒辦法的事”的佔19.5%。由此可見,居民很少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法制化過程中,人們對法律知識掌握的多少,既影響對自己權益合法的維護,又影響自己對法律的遵守。在調查中,我發現居民的法律知識很匱乏,絕多數居民表示對法律知識,特別是與平時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完全不瞭解,而且也很少主動去了解法律知識,在“你對我國法律體系瞭解嗎?”這一個問題中,選擇“非常瞭解”的佔5.5%,選擇“一般般(瞭解不全面的)”的佔67%,證明隨着社會的進步和完善,法律意識也慢慢地深入到城鄉居民的心裏。然而選擇“一點都不瞭解”的佔27.5%。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仍然有些人對我國法律體系一無所知,試問居民法律知識匱乏,對自己享有的基本權利和應履行的義務不明確,怎麼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2、居民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比較單一

隨着國家的普法力度的增強,藉助現代各種傳媒手段,法律知識傳播的途徑越來越多,傳播的範圍越來越廣,相應的居民可以藉助多種方式快速便捷地獲取相關的法律知識。但是在我的調查中發現,居民瞭解法律知識的途徑比較單一化。從“你一般通過哪些方式獲取法律知識?”這一問題的回答中我瞭解到,通過媒體(電視、報紙雜刊、互聯網)的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比例是71.5%,通過通過閲讀法律的書籍的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比例是9.5%,通過和親朋好友聊天的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比例是11.5%,通過其他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比例是7.5%。從數據上可以看出,媒體已經成了居民瞭解法律的主要工具,居民通過看電視、報紙雜刊,上網能夠迅速獲取國家的法律動態,但是這也從側面映出當地居民瞭解法律的途徑呈現單一化。居民獲取法律知識途徑狹窄潛移默化中也影響着居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和法律知識的豐富。

通過這次調查,我對隆堯縣城鄉居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狀況有了更深的瞭解,城鄉居民法律意識薄弱,法律知識匱乏,獲得法律知識的途徑單一,這種狀況不利於我國“依法治國”基本國策的實施。為了讓我們的國家變成一個法制化的國家,需要我們的共同努力。首先,應該加強文化教育,提高居民文化程度。在調查中,我發現文化水平低的居民要比文化水平高的居民法律意識弱、法律知識少。其次,加強法律知識的宣傳。在調查中發現,多數居民喜歡通過參加法律宣傳活動來學習法律知識。

這樣也就增加了居民們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也希望司法機構能夠採取更多有效的措施,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深入人心,推進我國法制化的進程。

三、實踐感言

通過這次實地的社會實踐,讓我受益匪淺。既加強了我的社會實踐能力,又豐富了我的社會實踐經驗,既培養了我關心社會熱點問題的興趣,又提高了我今後融入社會的能力。同時也要特別的感謝我的同學們,他們助我分析調查問卷的數據。也是通過這次的社會調研,我從中瞭解到了作為一名通信專業的學生對法律知識的瞭解還是很少的,法律意識也很淡薄。所以我以後的努力方向就是不僅要學好我的專業知識,還要更多地去了解法律知識,並將其運用到實際生活中去。通過這次關於我國城鄉居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狀況調研,也讓我深刻認識到提高城鄉居民法律意識以及普及法律知識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但我堅信,通過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會在廣農村結出累累碩果的。

法律調查報告9

一、調查目的:

法律意識,是人們關於法和法律的現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總稱,是社會法律現實的組成因素。它包括人們對法律和法律現象的本質及作用的理論觀點,對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態度,對現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評價和解釋,也包括人們對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認識、願望和情緒等。生活中,人們通常所講的“法律觀念”、“法制觀念”與法律意識近義。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是正確守法與執法的思想保證,普法教育活動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強公民的社會主義法律意識。

對於社區公民法律意識的現狀加以分析,將有助於從社區公民法律意識現狀出發,有針地性地搞好社區普法教育活動。

二、調查時間:

20xx年4月12號至6月20號

三、調查地點:

安徽省亳州市花戲樓社區

四、調查對象:

安徽省亳州市花戲樓社區居民

五、調查方法:

通過訪談進行調查

六、調查內容

(一)對花戲樓社區居民法律意識的調查

1、調查花戲樓社區居民法律意識現狀

通過對花戲樓社區居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社會調查,法的地位並不高,作用很有限,權利意識很淡薄,人們普遍有一種恥訟、賤訟觀念。中國幾千年封建意識以及建國後極“左”思想的影響,使居民的法律意識還存在着與時代精神相沖突的若干傳統觀念相交織的狀況,特別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現代化與法律意識滯後的矛盾。主要表現為:相當一部分居民仍習慣於按傳統觀念參於社會生活,評判他人與社會、解決糾紛及維護自身權益、甚至給“權大於法”以相當程度的認可,視法為維護道德的武器,致力於“無訟”來維護社會的安定,特別是封建統治者“言出法隨”的現象,在某種程度上還有存在,給某些居民造成了一種畸形的法律觀念,“領導人講的話就是法”。這表明,法律權威的削弱和法律觀念的動搖成為法制建設中不可忽視的問題。

2、調查花戲樓社區居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目的和意義

通過對花戲樓社區居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社會調查,瞭解現今我國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識狀況,通過了解進而加強和增進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識,掃除法盲。通過普法工作的全面展開和深入進行,使得法律知識在普及,居民的法律意識在提高,進而使其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對法律保持正確的態度,能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3、調查地和調查對象的選擇

調查對象是花戲樓社區居民。所被調查的的居民中無文盲人員,文化程度在國小到研究生之間,年齡在20歲到60歲之間。因此他們都具備理解和回答問題的能力。

4、調查程序

本次調查主要採用的是訪談的調查方法。因為被調查對象人數較多,所以採用的是以訪談的調查方法。

(二)社會調查的結果與分析

1、調查的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主要是面向花戲樓社區居民的。在內容上主要分為七部分,分別是:法律知識及獲得途徑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對法律功能的認識部分;對法律實施的評價部分;對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糾紛解決途徑部分;對居委會的認識和評價部分。為使調查能夠真實客觀的反映被調查者的思想和觀點,在訪談時充分考慮到被調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參差不齊,儘量做到淺顯易懂。

2、訪談的基本情況

他們反映的主要問題是:

(一)在一些地方法律得不到全面實施。

(二)輕視法律、漠視法治的現象仍然存在。

(三)居民對法律賦予的權利欠缺理解,不善於依法維權。

(四)執法不嚴的問題還比較突出。

(五)法律的普及不夠深入,宣傳教育不夠廣泛,效果不很理想,尤其是邊遠地區、農村、企業、基層單位、學校等還存在“死角”、“空白”。

(六)在立法(包括法規、規章)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部門利益傾向突出,存在重數量輕質量的現象,在地方立法中羣眾參與還不夠。

七、調查結果:

此次調查的結果説明,居民的法律意識比較弱,知識也比較缺乏,從數據上看,都沒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問題,也許他們覺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煩是必然的,並不是法律問題,也有可能受家庭、社會等各種因素影響,讓他們認為權利比法律有用,在此問題中雖然有50%的居民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但事實上,他們的法律意識並不是很強,但是關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關乎到自己今後的發展,大家自然而然就會認為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人都是自私的動物,誰不會為自己謀利益,誰不希望今後的路能夠更加順利,這也是人之常情。

八、建議:

1、通過法律進社區活動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識

法律進社區工作,就是以社區為依託,以社區居民為服務對象開展的社區法律服務工作。一方面,要加強對“法律服務進社區”組織載體的培育和建設。可以組織律師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專業法律人士做好“法律進社區”,以及大力組織和發展社區志願者隊伍。“社區是個家,建設靠大家”。要努力號召和動員社區內具有一定法律知識和熱愛公益事業的在職和離退休的法官、檢察官、警察、律師、公證員和大中專院校的法律專業教授、學生積極參與法律服務活動,建立一支法律服務志願者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專長,以社區為依託,為居民提供義務法律諮詢和法律幫助。法律進社區,社區將從三類人羣進行普法教育,從而提高居民的法律的意識。

2、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充分發揮居委會、調解委員會作用,加強矛盾糾紛調處,積極疏導民事糾紛,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堅決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做到一般事情不出村,化解不穩定因素,提高羣眾法律意識,為居民生產生活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九、結語

通過這次社會實踐調查,使我瞭解到我國居民的法律意識還很薄弱,依法治國的方針還需繼續貫徹到底,只有不斷提高我國居民乃至農民的法律意識,法治社會的好處才能得以彰顯,社會主義的先進性才能更好的展現在世人的面前,社會才能和諧安定,人民才能安居樂業,共同致力於創造中國的世紀華章。

法律調查報告10

現今社會城市居民法律觀點偏差,法制觀念淡薄。居民的法律知識水平不高 。作為現代人,應當具備法律素養,這成為現代市民特別是青年大學生立足社會的基本條件。然而,實踐中源源不斷的各類大學生犯罪現象,頻頻向我們告示: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課並未讓學生們真正懂法,傳統的法制教育模式走到了非改不可的盡頭。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水平還很低,違法犯罪的大學生多數法律知識貧乏,法制觀念淡薄,他們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近年來一升再升的大學生犯罪數據,頻頻向我們告示:校園並不平靜,大學生們的法律素養還十分貧瘠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識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依據。人們的法律意識水平的高低與其文化程度成正比。雖然我國高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識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依據。人們的法律意識水平的高低與其文化程度成正比。

對此,我對我校大學生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結果如下。

1、調查的基本方法

對於此類調查題目,我採用了問卷調查的方式。首先,篩選題目,再分發給各個當地大學校園的同學,再選擇10名同學完成問卷調查,最後再根據同學們的問卷結果作出相應的結論。

調查問卷如下:

1、你認為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用處?

a、非常有用45.11% b、一般35.71% c、基本沒用6.02% d、法律不如權力有用11.65%

2、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識是從什麼地方來的?

a、電視上48.12% b、報紙上16.54% c、學校的課本上35.34% d、家庭的影響4.51% e、其他13.91%

3、你認為你在生活中平均每學期遇到法律問題的頻率為:

a、20次以上5.26% b、20次?10次6.39% c、10次?5次21.8% d、5次以下50.75% e、0次16.17%

4、當你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你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50% b、用武力解決6.02% c、通過關係解決.15.79% d、感覺很委屈但是認為也是沒辦法的事16.17% e、根本沒有在意過9.40%

8、當今雖然是法制社會,也存在着家庭暴力、婚姻財產糾紛等很多問題,你認為:a、清官難斷家務事74.05% b、清官易斷家務事25.95%

(1)、如果你選擇了a,那麼你認為是什麼原因?

a、法律法規不健全30.70% b、羣眾的法制意識不強29.57% c、法官的職業素質不夠高4.01% d、法律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35.21%

(2)、如果你選擇了b,那麼你認為是什麼原因?

a、法律法規健全52.6% b、多年的普法工作取得了較大的成效9.40% c、法官能夠正確地把握“一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15.41% d、一切問題在法律面前都能夠得到解決3.38%

10、假如你在公交車上遇到騷擾時,你會如何去做?

a、出聲制止,維護自己的權益49.25% b、用適當的方法讓他得到懲罰28.95% c、瞪他一眼,然後換個地方或下車20.31% d、默默的離開,不敢出聲。3.38%

16、你希望多瞭解一些法律知識嗎?

a、希望92.11% b、不希望7.89%

17、你希望法律基礎課要如何上?

a、儘可能介紹能解決社會生活的法律法規33.08% b、從案例中説明相關法律理論,類似於《今日説法》61.65% c、按照教材的內容和順序進行教學5.26% d、最好取消這門課,與日常學習生活無關4.14% e、我覺得這樣比較好;

2、導致調查結果的原因

可見他們還是很關心身邊的人和事的,一些法律常識大部分同學還是知道的,由於問卷設計的不夠合理,可能誤導了同學們的思想,讓數據不夠真實,此次調查的結果説明,同學們的法律意識比較弱,知識也比較缺乏,從數據上看,同學們都沒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問題,也許他們覺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煩是必然的,並不是法律問題,也有可能受家庭、社會等各種因素影響,讓他們認為權利比法律有用。

此次調查可以看出當前我國大學生大都重視專業課,而對法律基礎課不予以重視,只是臨到考試的時候突擊,應付了事,大多數學生重學分,輕實效,在這種思想的支配下,大學生不可能有紮實的法律基

礎知識。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功能主要體現在通過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使他們把提高法律意識從自在的行為變為自覺的行為,從而意識到法律在現代社會中的重要性,並把法律當成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法律意識是一種較為寬泛的社會意識表現形式,對於大學生來講,法律意識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對實際法律問題的觀點、態度與解決方法,簡單得説,就是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法律基本理論知識的掌握,是對每一個大學生素質修養的必備要求,是能夠懂法運用法律的前提;對實際案例的解決是法律意識高低的具體表現,具有直觀性。

3、對大學生如何提高法律意識的意見

根據此次調查,我們應該看到加強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加強綜合管理,高等院校具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因此,要從根本上抓起,就具體到高等院校對大學生法律意識教育的高度重視及各種有關法律方面的宣傳。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應着重以下2個方面:

1。高校應營造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的學校環境。

2。高校應開展心理健康教育來培養大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從而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3。鼓勵大學生觀看有關法律知識方面的書籍或電視節目,能儘量做到普法、懂法,認識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意義。

法律調查報告11

秉承學院團委“實踐真知,提升自我,服務社會,共建和諧”的宗旨,今年寒假我選擇了社會調研活動作為我的實踐內容。眾所周知,法律是我們維護正當權益的武器,只有充分運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而擁有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是運用法律的前提。大學生作為具有專業知識的21世紀高級人才,其法律意識是否健全呢?於是我對汕頭大學留校過年的50名外地大學(非本科法學專業)進行了調查。

一、研究方法,問卷調查

調查時間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學的幫助下。對汕大未返鄉過年的50名非法學本科專業的外地大學生進行問卷調查,調查方式是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人工進行調查結果分析,從而得出調查一下結論。

二、調查結果

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瞭解,調查情況如下:

⑴、你生長在( )

a、農村74% b、城市26%

⑵、在你所有的經歷中,曾經運用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嗎?( )

a、有18% b、沒有82%

從以上的數據可以看出,大多數的大學生並不擁有良好的法律意識,當其政黨權益受到侵犯時,都沒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黴”等等之類的想法。而在生長在農村的大學生中這一現象較為明顯。

⑶、你能區分違法和犯罪嗎?( )

a、能24% b、不一定能14% c、大部分能62%

⑷、你認為你目前法律學習中的主要問題是( )?

a、懂得法律知識但不會實際運用32%

b、缺乏法律知識40%

c、能運用所學法律知識並解決現實問題28%

⑸、你是否關注國家的立法活動或是法律報告?( )

a、經常12% b、偶爾74% c、從不14%

從以上的數據可以看出,只有12%,即6個人(調查對象為50人)會經常關注國家立法活動或是法律報告,還有14%,即7個人表示自己從不去關注,這表明了大學生對法律的重視程度是非常不夠的,其認為自己只要守法不違法,法律是離自己很遙遠的。

⑹、你知道《勞動法》裏規定的試用期最長時限是( )?

a、三個月22% b、六個月48% c、一年30%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試用期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而在調查中發現,有52%的大學生不知道,這一問題與大學生畢業後的就業問題相關,可見大學生對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瞭解並不多。

⑺、你認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很重要,是維護權益的有效手段32%

b、比較重要,有時試圖用法律解決問題42%

c、一般重要,不到萬不得已不會運用法律26%

d、不重要0%

法律調查報告12

調查對象

1、相關社會背景和主要目的

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十分嚴峻。大學生法律知識水平普遍不高。目前,我國大多數大學生重視專業課,而不重視法律基礎課。同時,大學生的法律觀存在偏差,法律觀念薄弱。許多大學生在權利受到侵犯時選擇沉默,而不是為自己的利益而戰。這將使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弱,從而導致高校違法犯罪現象日益增多。

大學生正處於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時期。在此期間,大學生迫切需要在學校的正確教育和指導下不斷學習,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強大學生道德修養和法律素養是社會主義高等教育政策的基本要求,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大學生成才的迫切需要。

2、被調查者的選擇和簡要情況

本次調查選取了天津工業大學及其剛畢業的學生。

3、調查方法和流程

本次調查採用問卷調查的方法,在學校進行了匿名調查,共收集了139份問卷。

4、調查內容

分析和了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是培養和塑造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前提和基礎,對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為了進一步增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促進大學生學習、瞭解、理解和運用法律,特開展本問卷調查,本次調查採用匿名方式。

調查結果和分析

你的性別

a男45.61% B女54.39%你們年級

大一23.68% B大二65.79% C大三4.39% D大四6.14%

這項調查涵蓋的範圍很廣,男女比例相對平均

你對法律問題感興趣嗎

a很重視40.29% B普遍關心56.12% C無所謂3.6%你對我們大學生的整體法律意識如何

a很強,13.67% B一般62.59% C很弱,17.88% D很弱,5.87%作為一個大學生,如何看待法律在日常生活中與你息息相關?a很接近,41.77% B一般是50.21% C幾乎不是8.02%

被調查的大學生通常報告自己對法律的態度,但關注程度明顯不足。大部分學生只報一般關注,同時認為整體法律意識只是一般。缺乏關注和普遍意識是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最重要的問題。

大部分學生的法律知識來源於課本和電視。課本上的知識太有限,太書面,與現實生活沒有很好的聯繫。在電視上,雖然靈活性很強,但是不夠專業,甚至可能會出現錯誤,限制了接收知識的時間和空間。

5、對結果進行評價和分析

由於大學生法律意識是一個多因素、多層次的複雜系統,要準確、全面地概括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並不容易。因此,本文只能根據調查結果,對當前大學生法律意識存在的問題做一個粗淺的總結:

從調查數據來看,大學生或多或少對法律基礎知識有所瞭解,並不是完全的法盲。每個學生從小就受到傳統倫理的教育,早就熟悉了法律的基本知識。儘管有一些負面因素,但我們學院大學生的整體法律素質是可以的。這裏説的只是基礎知識,不是高深的理論。現在我們學院的大學生沒有必要學各方面的法律。

懂法不代表會用法。它們是兩碼事。應用主要是基於知道。因為現在的大學生接觸社會的機會少,缺乏社會經驗,加上自己的特點,比如衝動的行為,容易被別人煽動,追求時尚和個性,好面子,在處理一件具體的事情時很少正確運用法律甚至做出違法的事情。

維權就更不用説了,大學生遇到侵犯個人權益的事情,大多選擇迴避和容忍,認為一件事比一件事好。他們雖然有一定的法律知識,但並沒有真正將法律知識內化為法律意識,沒有真正挖掘法律精神、法律價值,缺乏公平正義的理念,對法律的信任度較低。

法律調查報告13

法律風險評估在咱們國內應該説是一個比較新的一個事物,在國際上説,也是比較新的。首先我説一下關於法律風險評估的基本知識,先從法律風險開始。

第一部分 企業法律風險理論簡介

一、企業法律風險的概念及特徵

(一)企業法律風險的概念

認識和防範企業法律風險,首先應當從把握“風險”的概念,界定“企業法律風險”的範圍入手。當今國際上對風險的概念有多種角度的定義,歸納起來看,風險是指預期與未來實際結果發生差異而帶來負面後果的可能性。也就是説,如果存在預期結果與實際發生結果出現差異的可能性,並且這種差異將給主體帶來負面後果,即存在風險。因此,企業法律風險,是指由於企業外部法律環境發生變化,或由於包括企業自身在內的法律主體未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有效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而對企業造成負面法律後果的可能性。

(二)企業法律風險的特徵

企業作為獨立法人實體,可以將企業風險分為自然風險、運營風險、財務風險和法律風險。其中前三種風險分別以不可抗力、市場環境和資金交易為特徵,而法律風險主要是以法律因素為產生原因,以承擔法律責任為後果。它與企業所面臨的其他風險既有區別又有聯繫。企業法律風險,主要有以下特徵:

1、企業法律風險產生的緣由是法律因素。

導致企業產生法律風險的法律因素主要包括某一種法律狀態、法律事件或法律主體的行為。具體指:

(1)企業外部法律環境的狀況及其變化。一方面指法律和行政執法力度的狀況,另一方面指法律的出台、修改和廢止,以及行政執法狀況的變化。企業生存的法律環境主要包括立法和執法的狀況。法律環境的變化將影響企業和相關利益主體的行為,使企業法律風險的原有狀況發生變化。這種變化既可能使企業產生新的法律風險或現有的法律風險消除,又可能使企業發生法律風險的可能性和損害程度增大或減小。

(2)企業未依據法律規定有效實施法律控制措施。換而言之,就是企業未有效地獲得、行使或保護法律賦予的權利,使企業無法有效利用法律賦予的權利維護其應有的利益,從而降低了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使企業產生不必要的損失。

(3)企業或與企業發生法律關係的各類主體的行為。這種行為包括違反法律的規定、違反合同的'約定以及實施的侵權行為。實施上述行為的主體可以是企業本身,也可以是企業以外的其他主體,或者是雙方實施的行為。應當注意的是,並非所有的法律因素都會導致企業的法律風險,只有那些對企業產生負面影響的法律因素才會最終給企業帶來法律風險。由此可見,法律風險的產生,離不開規範企業行為的各項法律規範,以及與企業發生法律關係的各類主體。

2、企業法律風險存在於企業運營的各個管理環節。

法律規範了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方面,也規範了企業從設立到企業終止的全過程。因此,法律是貫穿企業經營活動始終的一個重要標尺和依據。企業與政府、企業與企業、企業與消費者以及企業內部的關係,都要通過相應的法律來調整和規範。政府對企業的指導和監管,已經從過去的行政手段轉變到以經濟和法律的手段為主;企業與企業作為平等的市場主體,只能依靠合同法等民商法律進行調整和規範;企業內部各種關係,包括勞動關係、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財務管理等,都要依據勞動法、產品質量法、安全生產法、會計法等法律來調整和規範;企業與消費者之間也必須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來調整。企業作為法律規範的主體之一,只要其行為涉及法律規定,就有可能存在法律風險。可以説,在市場經濟中,企業的所有經營活動都離不開法律規範的調整,企業實施任何行為都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在法律的整體框架下進行。因此,企業需要對經營管理的全過程進行法律風險監控,實施法律風險控制措施,建立高效的法律風險防範體系,從而保障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3、法律風險發生導致的後果是企業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風險產生於法律因素,終結於法律後果。法律風險發生導致的後果主要包括企業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企業發生法律風險的後果通常為民事責任的承擔,主要表現為支付違約金、賠償經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妨害等等。行政責任主要是由於企業違反政府或監管機構的有關管理規定而被行政管理機關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吊銷執照等。而刑事責任通常僅發生在企業的行為觸犯刑法或刑事法規定時,依法而接受的刑事懲罰。在多數情況下,企業的法律風險造成的責任是給予經濟賠償或承擔經濟損失。這種經營損失風險只是法律風險的一種表現形式,並不能改變法律風險的本質特徵,不能將經濟損失一概認為是企業的財務風險,對法律風險的鑑別要從其緣由、過程及後果的根本屬性來判斷。

4、企業所面臨的法律風險和其他風險緊密相關。

企業法律風險雖然不同於企業面臨的其他風險,它具有特有的法律特徵,但是法律風險並不是與其他風險截然分開的,它們之間具有緊密的聯繫。從企業整體運營的角度看,企業法律風險和財務風險是交叉互融的,財務風險的特點決定了法律風險的特點,法律風險的控制效果又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着財務風險的大小。法律風險在許多情況下與財務風險是同時存在的,法律風險防範佔據重要地位,有效控制企業法律風險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和降低經營風險,經營風險經常導致企業產生較大的法律風險。

第二部分律師在企業法律風險管理中的作用。

我認為每個律師都應該有第二個稱號,就是法律風險評估師。為了防範風險,“可能需要一筆相當可觀的投資,但相對於風險防範不力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這筆投資對任何一個企業來説將物超所值”。作為風險評估師,律師除了要提示客户有投資風險、金融風險、競爭風險、合同風險等風險之外,還要幫助客户解決風險。尤為重要的是要提前預測風險、評估風險。如同人的“健康檢查”一樣,企業的風險防範可以避免死亡。與其支付大成本請律師來解決,還不如在事情發生之前就以較少的花費請律師來預防。的確,知道風險防範的企業家是有遠見的企業家,知道評估風險、預防風險的律師是有創見、有風光的律師。

第三部分法律風險評估的幾個過程或者説幾個步驟。

法律風險評估的特點是主動性、前瞻性、計劃性和時效性,通過風險分析評估、風險控制管理、風險監控更新三個主要階段進行法律風險評估。三個階段既相互獨立,又相互銜接、協調統一,共同構成科學的動態閉環運行體系。

這是法律風險評估的第一階段。風險分析評估的結果將直接決定法律風險的評估對象是否適當,控制手段是否適應。分析評估的範圍主要包括:企業所在行業整體法律風險評價、企業外部法律環境的研究、企業內部治理結構和管理流程的調查,以及企業具體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具體法律風險分析。其中重點內容是具體法律風險分析,包括對企業現有法律風險進行識別、歸類、評分和分級排序。首先,要對企業進行全面深入的法律風險調查、研究以往案例,發現和識別企業面臨的各方面法律風險,確定法律風險源,梳理詳細的風險清單。結合企業自身實際,從經營活動主要涉及的法律主體和業務運營的不同方面出發,根據法律管理工作的不同方面,企業經營管理的特徵和企業整體戰略目標確定對風險的分類方法,對所發現的法律風險進行歸類。也就是説主要是確定何種風險可能會對企業經營管理產生影響。

法律調查報告14

法律是維護我們正當權益的武器,只有充分運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而具有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是運用法律的前提,那大學生法律意識如何?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如何?我們小組帶着這些疑問對我校機電工程分院的大一學生進行問卷調查。

一、研究方法:問卷調查

調查時間:20xx年5月,我們隊機電工程分院的的大一學生進行抽樣問卷調查。調查對性主要是機電一體化專業的學生,調查方式是無記名調查,人工對調查結果分析。

二、調查結果

通過調查,我們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瞭解,情況如下:

(1)、你的生長地方()

A 、農村74% B、城市19% C、農村、城市兼有7%

(2)、在你所有經歷中,曾經用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嗎?()

A 、有21% B、沒有79%

從以上數據中,不難看出:大部分學生還沒有具備良好的法律意識,當自己的正當權益受到侵犯時,沒有通過法律的途徑的進行解決,這一問題更明顯地體現在農村大學生這一羣體。

(3)大學生能否區分違法和犯罪?()

A能23% B不一定能37%

C分不清5% D大部分情況能51%

(4)你認為目前法律學習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A、有了法律知識但聯繫實際就不會用31%

B、法律知識不足42%

C、能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解決現實問題27%

(5)會通過一些渠道瞭解國家的立法活動或是法律報告()

A、會、經常11% B、偶爾63%

C、一不小心會聽説些22% D、不會,沒那精力3%

只有11%的大學生經常瞭解國家的立法活動或是法律報告,還有3%的大學生根本不會去了解國家的立法活動或是法律報告,這也説明了大學生對法律的重視程度不夠,以為法律離自己很遠,可懂可不懂;另一方面也反映相關部門對大學生的法律教育程度不夠。

(6)你知道勞動法裏面規定試用期最長多久嗎?()

A、三個月22% B、六個月48% C、一年30%

這一選項的結果讓我們知道還有52%的大學生不知道勞動法裏面規定試用期最長時間。可見他們對法律知識的瞭解並不多。

(7)你認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如何:()

A、非常重要,我有麻煩首先想到法律途徑解決,沒有法律我就沒有辦法生活;22%

B、比較重要,我有時會嘗試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利;48%

C、我基本不主動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除非迫不得已;30%

D、沒覺得有作用0

從中我們發現只有22%的大學生認為法律很重要,並主動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利;還有48%的大學生認為法律比較重要,但只是有時會嘗試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利;而30%的大學生不會主動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反映了雖然我校的大學生學過一些法律知識,但整體只是水平卻較低,法律意識淡薄。

(8)超市的人員要求你被搜身,你會怎麼做?()

A、拒絕77% B、果對方態度強硬只好接受3%

C、完全接受20%

(9)假如你的親人欠基金會的錢沒能力還償,基金會連同民政局來把你親人抓去關起來,説要拿錢來還才放人,你會怎麼做?()

A、吞聲忍氣,湊錢去把人領回來7%

B、倒民政局去理論,要求放人15%

C、去求基金會的人0

D、通過法律手段維護你親人的人身自由權78%

(10)當你參加勤工組學活動或者是工作時,你有意向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嗎?()

A、有67% B、沒有33%

從(8)、(9)、(10)的結果可以發現:還有少部分大學生不會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三、原因分析

(一)學生方面的因素

(1)缺乏主動性

根據調查瞭解,面臨着嚴峻的就業形勢,大學生會把更多時間放在專業科目的學習上,

他們認為學好專業知識,鍛鍊好各方面的能力,將來能找到一份好工作,也就可以了,不必浪費那麼多的時間去學習法律知識。而且,法律知識又是那麼的枯燥,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有大學生會主動學習法律知識,對學校開設的相關課程,也只是議要求考試過關就行了。逐漸形成不良的風氣,很難提起學習的興趣,大多數大學生重學分,輕實效,在這種思想的支配下,大學生不可能有紮實的法律基礎知識。

(2)缺乏遠見性

“人無遠慮,必有後憂。”沒有學習相關法律知識,沒有法律意識,那麼,即使是當自己的正當權益受到侵犯時,也不懂如何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根據調查,很多大學生沒有這種意識,只是覺得大學時間很自由,想做些自己喜歡的事情,不行再像高中那樣過,直到畢業後,要籤合同,要買房子等,才知道懂得一些法律知識是那麼重要。

(3)缺乏實踐性

在調查過程中,也有一部分大學生反映:法律知識好像離我們很遠,我們在課堂學習的知識長時間不用,缺少實踐,很快也就忘記了。而在我們學校,開設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門課,詳細地講述了相關的法律知識。然而理論卻沒有經實踐考驗。他們知識學習一些理論知識,卻不懂得如何運用,知識流於形式。

(二)教師方面因素

(1)重視程度不夠

在學校,為大一學生都開設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但老師都不會很嚴格要求學生,學生可以自由地看自己喜歡的課外書,只要保持安靜就可以了,也沒有向學生講明白到底法律有多重要,基本按照教學大綱講述書本上的知識。老是不夠重視,學生也會跟着懶惰,這樣的情況,大學生學到的法律知識就更少了。

(2)課堂氣氛不活躍

法律知識相對其他學文科而言,比較枯燥,大多情況下,老師只是按教學要求講課,很少結合,以至課堂氣氛不活躍。

(三)建議

(1)提高認識

學習法律知識有着重要的意義,如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大學生形成正確的信仰等。在課堂教學中,可以結合現實生活和實際中的例子,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也可以打破課堂教學侷限,組織主題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體驗法律的重要性,更能激發學習慾望。

(2)加強學習

除了課堂教學,還可以運用多種方式,讓大學生學習法律知識,如法律知識競賽、法律主題活動等,這樣效果會比課堂教學好很多。

(3)重視實踐

學以致用,學到的東西要用時間來檢驗其是否正確,只有經得起檢驗,才有意義,儘量給學生提供實踐平台,讓他們展示自己的才華,增加對法律知識的認知。

法律調查報告15

法律意識,是人們的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度,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關於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法制觀念等。大學生法律意識是大學生羣體對法、法律或其現象的反應形式,即心理、知識、觀點和思想,包括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羣體,也是未來社會的支撐主體,其法律意識如何,直接影響到公民的法律素質和整個社會法治文明的程度。

一、研究和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意義

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進行客觀、準確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的基礎。

從年齡上講,大學生是一個橫跨青年和成年的羣體,由於尚未形成成熟、科學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其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加之歷史原因、外部環境以及大學生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個別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行為與社會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準確地瞭解和掌握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和法律需求,對於提高法律教育的針對性,切實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大學生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培養和提高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遠方針,是國家法制建設的百年大計,是促進培養現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二、當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與分析

(一)調查形式和結果

經過對某醫科大學汾陽分校09,10,11三個年級多名大學生的法律知識進行了隨機抽樣調查,本次調查共發出問卷100份,收回100份,收回率100%。其結果顯示:

1.法律知識的來源及對法律知識重要性的認識34.23%的學生的法律知識主要來源於學校的教育,44.34%的學生法律知識來源於電視和報紙,受家庭影響及其他來源的佔21.43%。自己認為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識且能靈活運用於解決現實問題的學生佔22.5%,77.5%的學生認為自己法律知識不足或不能靈活運用。77.6%的學生認為需要學習或深入學習法律知識,13.8%的人認為只需要瞭解一下就可以了,9.6%的學生認為完全不需要。約1/3的學生認為造成法律意識薄弱的原因為法律教育活動的侷限性,1/2的學生認為社會的不良風氣及貧富懸殊是主要原因。這表明大部分學生法律知識缺乏,學校系統的法律知識教育不足,不能滿足大部分學生的需求。

2.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在實際生活中,有意識的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參加勤工儉學時,有意向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佔61%,無意向的人佔39%;被騙或被盜、被搶時選擇向公安機關或學校保衞處報案的佔87%,不報告的佔13%;認為報案沒用或司法機關不能提供有效保護的人佔15.2%。遇到不法行為時,男生選擇漠不關心的比例佔到10%左右,女生比例佔6%。

3.對法律的信任度和對當前法治的整體現狀的滿意度對法律保持信任的學生佔35%,認為法律會越來越完善的學生佔31.2%,而認為法律不如權利有用及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工具的佔33.8%。對“法院做出公正判決有信心”者佔26.4%,對“當前整體法治環境不太滿意和很不滿意”的達69.8%。這一方面説明作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還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敗現象仍然暢通無阻;另一方面這種消極的法律意識也會嚴重地影響到公民法律信仰確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終建立,表現出大學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於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法治環境和氛圍。

(二)調查結果分析

由於大學生法律意識是一個多要素、多層次的複雜系統,要精確全面地概括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的現狀並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結合調查結果,對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所存在的問題作一個粗淺的概括:

1.大學

生缺乏從總體上準確理解和把握現代法治的基本精神現代法治是以民主為基礎,以保障人權為核心,與傳統的法制有着本質的區別,它視法為工具與目的的統一,並更加強調法的目的價值,而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大學生對法的民主基礎尚未有明確的意識,仍然存在着一種傳統意義上將法作為統治工具的法律觀。譬如,他們也認可“法治”反對“人治”,但受到傳統人治觀念和現實中一些“權大於法”現象的影響,往往認為法律只具有工具價值而非目的價值;他們也認可民主反對專制,但受到中國現實國情的制約,往往認為法制只存在於民主制度而專制制度下就沒有法制,沒有認識到法制既可以與專制相結合,也可以與民主相結合,而只有以民主為社會基礎的法制模式,才能稱之為真正的法治。

2.有感性法律意識,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識法律本身是一門學理性極強的學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礎理論,就難以用理論解決現實存在的法律問題。大多數大學生對法律的認識還只處於初級的感性階段,正是因為缺乏系統的法學理論學習,使得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仍處於對法律本質認知的啟蒙狀態。比如,多數學生都知道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但對憲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內容卻知之甚少,現代法治國家普遍都是實行憲政的國家,若不能將憲法提到憲政的高度加以認識,在論及憲法內容時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權利以及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的關係等諸如此類的關鍵問題,則是缺乏現代法治意識和憲政意識的表現。

三、培養和塑造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主要途徑

針對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與分析,現提出如下幾點對策建議:

(一)健全法律運行機制,加強道德規範建設,創造有利於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

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因此,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法和監督法律實施的模範人物和典型事蹟,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對於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實行“依法治校”,營造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氛圍

高校的法治環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正確樹立起到積極正面的影響,反之亦然。學校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動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學校制定校紀校規時,要確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規章制度不違背法治的精神,與國家現階段所頒佈和使用的法律法規不衝突,並“嚴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則與規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尊重學生人格,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境,不斷提高學校管理者、教師的法律素質,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關係的能力”。

(三)深化大學“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以適應素質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要求。

目前的“法律基礎”課教材,普遍存在課程內容設置不合理的問題。教材內容未突出重點,只注重編寫的系統性,教材內容幾乎涵蓋了我國現行的法律,書中幾乎無任何案例對相應法理進行釋疑,而法律條文中大量引進的專業術語對於非法律專業的學生來説無異於讀天書,不適應學生自學和閲讀的需求。大學“法律基礎”課應改為法理學課,或者至少從內容上突出對法治的基本理論、現代法的基本觀念和法律的基本精神的介紹。同時,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範圍,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從而逐步培養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

學校是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場所,但僅靠學校的教育是遠遠不夠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個長遠的規劃和具體的安排,它是一個系統而複雜的社會教育工程。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要把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心理教育緊密結合起來,與國家的各種建設規程同步進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環境,才能為社會輸送具有較強法律意識的跨世紀人才。因此,高

等院校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的主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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