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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報告具有雙向溝通性的特點。其實寫報告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難,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1

xx省醫科大學汾陽學院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及分析法律意識,是人們的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度,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關於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法制觀念等。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是高校大學生羣體對法、法律或其現象的反應形式,即心理、知識、觀點和思想,包括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高校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羣體,也是未來社會的支撐主體,其法律意識如何,直接影響到公民的法律素質和整個社會法治文明的程度。

一、研究和培養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意義

對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進行客觀、準確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教育,提高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的基礎。

從年齡上講,高校大學生是一個橫跨青年和成年的羣體,由於尚未形成成熟、科學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其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加之歷史原因、外部環境以及高校大學生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個別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行為與社會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準確地瞭解和掌握當代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和法律需求,對於提高法律教育的針對性,切實提高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高校大學生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培養和提高高校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遠方針,是國家法制建設的百年大計,是促進培養現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二、當前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與分析

(一)調查形式和結果

經過對某醫科大學汾陽分校09,10,11三個年級多名高校大學生的法律知識進行了隨機抽樣調查,本次調查共發出問卷 100份,收回 100份,收回率 100%。其結果顯示:

1、法律知識的來源及對法律知識重要性的認識 34.23%的學生的法律知識主要來源於學校的教育,44.34%的學生法律知識來源於電視和報紙,受家庭影響及其他來源的佔21.43%。自己認為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識且能靈活運用於解決現實問題的學生佔22.5%,77.5%的學生認為自己法律知識不足或不能靈活運用。77.6%的學生認為需要學習或深入學習法律知識,13.8%的人認為只需要瞭解一下就可以了,9.6%的學生認為完全不需要。約1/3的學生認為造成法律意識薄弱的原因為法律教育活動的侷限性,1/2的學生認為社會的不良風氣及貧富懸殊是主要原因。這表明大部分學生法律知識缺乏,學校系統的法律知識教育不足,不能滿足大部分學生的需求。

2、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 在實際生活中,有意識的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參加勤工儉學時,有意向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佔61%,無意向的人佔39%;被騙或被盜、被搶時選擇向公安機關或學校保衞處報案的佔87%,不報告的佔13%;認為報案沒用或司法機關不能提供有效保護的人佔15.2%。遇到不法行為時,男生選擇漠不關心的比例佔到10%左右,女生比例佔6%。

3、對法律的信任度和對當前法治的整體現狀的滿意度 對法律保持信任的學生佔35%,認為法律會越來越完善的學生佔31.2%,而認為法律不如權利有用及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工具的佔33.8%。對“法院做出公正判決有信心”者佔26.4%,對“當前整體法治環境不太滿意和很不滿意”的達69.8%。這一方面説明作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還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敗現象仍然暢通無阻;另一方面這種消極的法律意識也會嚴重地影響到公民法律信仰確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終建立,表現出高校大學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於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法治環境和氛圍。

(二)調查結果分析

由於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是一個多要素、多層次的複雜系統,要精確全面地概括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的現狀並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結合調查結果,對當前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所存在的問題作一個粗淺的概括:

1、高校大學生缺乏從總體上準確理解和把握現代法治的基本精神 現代法治是以民主為基礎,以保障人權為核心,與傳統的法制有着本質的區別,它視法為工具與目的的統一,並更加強調法的目的價值,而我們在調查中發現高校大學生對法的民主基礎尚未有明確的意識,仍然存在着一種傳統意義上將法作為統治工具的法律觀。譬如,他們也認可“法治”反對“人治”,但受到傳統人治觀念和現實中一些“權大於法”現象的影響,往往認為法律只具有工具價值而非目的價值;他們也認可民主反對專制,但受到中國現實國情的制約,往往認為法制只存在於民主制度而專制制度下就沒有法制,沒有認識到法制既可以與專制相結合,也可以與民主相結合,而只有以民主為社會基礎的法制模式,才能稱之為真正的法治。

2、有感性法律意識,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識 法律本身是一門學理性極強的學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礎理論,就難以用理論解決現實存在的法律問題。大多數高校大學生對法律的認識還只處於初級的感性階段,正是因為缺乏系統的法學理論學習,使得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仍處於對法律本質認知的啟蒙狀態。比如,多數學生都知道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但對憲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內容卻知之甚少,現代法治國家普遍都是實行憲政的國家,若不能將憲法提到憲政的高度加以認識,在論及憲法內容時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權利以及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的關係等諸如此類的關鍵問題,則是缺乏現代法治意識和憲政意識的表現。

三、培養和塑造高校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主要途徑

針對當前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與分析,現提出如下幾點對策建議:

(一)健全法律運行機制,加強道德規範建設,創造有利於培養高校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

高校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因此,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法和監督法律實施的模範人物和典型事蹟,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對於培養高校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實行“依法治校”,營造培養高校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氛圍

高校的法治環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對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正確樹立起到積極正面的影響,反之亦然。學校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動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學校制定校紀校規時,要確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規章制度不違背法治的精神,與國家現階段所頒佈和使用的法律法規不衝突,並“嚴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則與規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尊重學生人格,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境,不斷提高學校管理者、教師的法律素質,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關係的能力”。

(三)深化大學“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以適應素質教育對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要求。

目前的“法律基礎”課教材,普遍存在課程內容設置不合理的問題。教材內容未突出重點,只注重編寫的系統性,教材內容幾乎涵蓋了我國現行的法律,書中幾乎無任何案例對相應法理進行釋疑,而法律條文中大量引進的專業術語對於非法律專業的學生來説無異於讀天書,不適應學生自學和閲讀的需求。大學“法律基礎”課應改為法理學課,或者至少從內容上突出對法治的基本理論、現代法的基本觀念和法律的基本精神的介紹。同時,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範圍,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從而逐步培養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高校大學生。

學校是培養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場所,但僅靠學校的教育是遠遠不夠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個長遠的規劃和具體的安排,它是一個系統而複雜的社會教育工程。提高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要把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心理教育緊密結合起來,與國家的各種建設規程同步進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環境,才能為社會輸送具有較強法律意識的跨世紀人才。因此,高等院校對高校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提高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的主要任務。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2

我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農村的現代化法治進程直接影響了我國依法治國目標的實現。而現實是我國農村經濟發展落後,農民多數法律意識淡薄,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化國家這一歷史性命題面前,農民的法律意識無庸諱言還存在着許多問題。從總體上講,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現狀是以淡漠為其表象特徵的。

一、農民法律意識淡薄

在法治社會中,法律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法律,嚴格依法辦事。然而,在廣大的農村地區,法律卻沒有處於至上的位置。人們不瞭解也不願意瞭解法律,依然傾向於用非法律方式解決問題,農村秩序的型構與維持所需要的具體素材是長期的鄉間生活所供給的,諸如“族外交涉”、“差序格局”和“愛有等差”,除非萬不得已,它一般不會主動邀請國家正式法律的介入。

與輕法意識“相映成趣”的是,在農民心中既“輕法”又“畏法”。這不能不説與我國的傳統法律文化密切相關。眾所周知,中國古代法律體系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諸法合體,民刑不分”,法律的刑罰化,成為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最鮮明特色。這種傳統法律文化反映到人們的意識觀念上,導致了對法律的狹隘認識。時至今日,仍有老百姓把“被告”視為“罪犯”的同義語,而國家倡導法治,老百姓想到的並不是通過法治,實現權利,而是想到“嚴打”,要“從重、從快、從嚴”,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人們對苛刑的畏懼心理。

“知足者長樂,能忍者自安”是我國廣大農民的生活格言。在他們看來,遭遇不幸怨不得別人,而是自己的命苦。訴訟是道德敗壞的表現,為好人所不恥。雖然,改革開放以來,人們訴訟觀念已經有了很大變化,越來越多的人已經不再把打官司看作不光彩的事,遇到糾紛逐漸傾向於訴諸法庭。但是,仍然有相當多的人缺乏訴求意識,缺乏尋求法律救濟的主動性。即使是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他們也會採用“和為貴、忍為上”的方式來處理,寧可委曲求全,也不願走向法庭,更不會主動自覺地尋求法律的保護。

二、高農民法律意識的途徑

1.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誌這些傳統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佔到了被調查人數的75%;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佔到了總數的15. %;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佔到了總數的10%。

通過觀看電視節目,可以獲得與自己的生活直接或間接相關的各種信息,及時把握環境的變化。監測環境是人們觀看新聞節目的主要動機,但其他類型的節目也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滿足人們的這種信息需求,如收看家庭電視劇同樣能夠使人們感受到社會生活狀況及其變化。現在社會上普遍關注的問題仍然是農民工權益的問題。由於法律意識的缺乏,使得一些農民工在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並不知道自己應該怎樣維護。無論是討薪、合同的簽訂還是職業病的治療上,農民工單薄的法律意識在面對這些問題上都顯得蒼白無力。但由於近些年來,這類法律報道的增多,我們可喜的發現類似這樣的事件發生的沒有以前這樣多,國家不斷加強對農民工的法律保護工作,而農民也在大眾傳播中不斷豐富自己,漸漸走上自己的維權之路。

2.提高執法者的素質,杜絕執法者在農村執法中徇私枉法、違法執法、濫用執法權等現象。這些現象對農民正確樹立法律意識有極大的危害。經過長期艱難的普法教育使農民形成的對法律的正確認識及信任,往往會因為一些錯誤處理或枉法行為而喪失。

3.重視司法執法的“示範”作用 通過正確的司法執法行為引導農民樹立法律意識,使農民將法律與自身生產經營活動、社會活動結合起來。

4.農村普法活動要有針對性農村普法活動應與農民所參與的社會、經濟、生活活動相聯繫。在普法內容選擇上,要儘量與農民的生活實際結合起來。例如,把農村比較常見的宅基地糾紛、鄰里糾紛、借貸糾紛、繼承和贍養糾紛、財產和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等處理辦法作為普法的重點。在普法形式上,要改變過去灌輸式的説教方法,應當採取以案説法、法制文藝表演等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注意發揮電視、廣播等直觀性、時效性強的普法媒體的作用

5.發展市場經濟,使法律成為農民生活的必需品。市場經濟的突出特點是,獨立的個人或利益集團得依市場、靠契約關係進行活動,市場、契約關係促使個人主體化、社會關係複雜化。這從兩方面對培育農民的法律意識給予支持:一是市場經濟打破以血緣為紐帶的家族制,斷絕了傳統宗法習俗對人們道德觀念的束縛,為人們的精神解放創設了社會條件。二是市場經濟無時不把人們拋入複雜的社會交往中,迫使人們時刻不得不考慮維護自己的權利,從而自覺提高權利意識。基於此,只要我們建立起健全、發達的市場經濟體系,使其成為農村的主導性經濟模式,也就具備了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社會基礎。

6.增強國家法的親和力。立法機關在指導思想上一定要樹立起農民權利保護意識;在立法程序上要貫徹羣眾路線,讓立法走向民間,走入民眾;在立法技術上,必須考慮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薄弱的法治傳統,注意國家法是否與民眾的習慣心理和行為合拍。唯此,才能有效地反映農民的呼聲。

總之,要消除幾千年來封建意識在農民思想中的積澱,使農民樹立正確的民主意識和法律意識,對農民的法律教育就不能是一次性的。法制教育要在內容更新的基礎上反覆進行,使農民能夠適應更發達的經濟條件下的法制環境。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與其自身素質、社會環境都有直接關係。在改善農民學習、運用法律知識的外在環境的同時,要不斷提高農民的自身素質。在經濟發展的同時,要注意將提高農民的文化素質、科學技術素質、市場意識和法律意識結合起來。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3

摘要:法律素質作為國家上層建築的組成部分對國家的法制建設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羣體, 大學生法律素質如何直接關係到未來國家法制建設的進程。為此我們對在校大學生法律素質的狀況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本次調查以“大學生法律素質”為主題,通過調查、分析等方法的運用,對大學生的法律素質進行分析,進一步瞭解大學生法律素質的現狀,並就此提出相應的改善措施。

一、調查方法:問卷調查

我們對魯東大學商學院公管系和經濟系進行了抽樣問卷調查,調查的對象是在校大學生,調查方式是無記名調查,人工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

二、調查方式和結果

問卷結果如下:

(1)你生長在( )

A。農村76% B。城市24%

(2) 違法和犯罪( )

A。能 23% B不一定 31% C不能 56%

(3) 在你的經歷中,曾用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麼( )

A。用過25% B沒有用過75%

(4)你是否會通過一些渠道瞭解國家的法律制度或法制進程( )

A經常會20% B有時會 60% C不會 20%

(5)你知道勞動法是何時頒佈的嗎( )

A知道34% B不知道 66%

(6)超市的人員要求你被搜身,你會怎麼做( )

A拒絕80% B 如果對方度強硬就接受15% C 完全接受 5%

(7)如果你參加勤工助學或者工作時,你有意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麼( )

A有 47% B 沒有53%

(8)你認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作用如何

A非常重要 33% B一般 40% C不重要 27%

(9)目前我國的法治狀況:

A已經是法治社會 21% B各方面差的還很遠 79%

(10)你覺得將《思想到的與法律修養》作為大學生的公共課程有意義麼( )

A意義很大 63% B意義不大 29% C 沒有意義10%

問卷結果分析:

通過調查,我們對大學生法律素質是有了基本的瞭解。來自不同地區、不同背景的同學對法律的認識程度不同,但總體看來,大學生的整體法律意識不強,法律素質亟待提高。

三、原因分析:

我認為,大學生整體法律素質偏低主要是由以下幾個方面造成的:

1)心理因素的影響

在校大學生正處在心理和生理的發育期,心理上具有強烈的要求他人和社會認可的衝動,喜歡用批判的懷疑的眼光看待周圍事物,極力想擺脱來自外界的干涉和約束,獨立自主意識增強。同時,這一階段,大學生世界觀、人生觀尚未完全確立,對錯綜複雜的社會系統還缺乏完善的認識能力。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以灌輸為主的法律教育的效果。另一方面,學生進入大學後,學習環境、學習方式、人際關係、自我評價等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逐步開始對時代發展和社會變革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面對着經濟壓力、學習壓力、就業壓力等眾多人生考驗,一些心理脆弱的學生會感到無所適從。隨着心理壓力的積澱,部分學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隨意性心理症狀混合交織,客觀上會對法律、制度產生心理牴觸。

2)價值取向的偏差

當代大學生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和了解世界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文化狀態,這有利於他們學習知識、開闊視野。但真假難辨、魚龍混雜的各種信息也會對他們的價值觀造成衝擊和影響。有的在主流與支流、精華與糟粕、真善美與假惡醜等問題上分辨不清,甚至顛倒是非;有的只顧搞所謂的“自我設計”、“自我完善”,從而陷入極端個人主義泥潭;有的把追求物質享受作為人生的精神支柱,追捧“金錢萬能、享樂至上”的生活方式。這種價值觀的錯位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誘導,就容易走上違法的道路。

3)高校法律教育薄弱

一些高校對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不夠。有的把法制教育作為軟任務,認為可抓可不抓;有的對學生法制教育定位不準,提不到重要的議事日程。在知識傳輸上,也存在一定誤區。一是重刑事輕民事。教育者常常突出刑事法律在教育內容中的重要地位,過多地講解刑法關於犯罪和刑罰的具體規定,從而導致學生對法制教育產生逆反心理,並且強化了“我不犯罪何須學法”的錯誤觀念。同時,由於輕視民事法律教育和民事權利義務觀的正確引導,使學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正確處理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常常引發糾紛。二是重義務輕權利。忽視對公民享有權利的宣傳,使學生產生“法律就是要求公民盡義務”的錯覺,有礙於大學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

4)社會環境的不利影響

一是腐朽思想的侵蝕,在不同程度上對大學生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產生了影響。二是不良風氣的干擾。隨着高校與社會聯繫的日趨廣泛與緊密,社會上各種不健康的東西通過各種載體和渠道進入了學校,侵蝕了部分學生的心靈,使其偏離正常健康成長的軌道。三是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分配不公、貧富分化、利益矛盾等的發生,極易使大學生價值觀念出現個人化傾向。如果不能把握合適的“度”,就容易產生犯罪。有的大學生錯誤地以物質利益為尺度評價個人利益,甚至為了經濟利益,放棄了最基本的道德規範。

四、改進措施:

提高大學生法律素質修養,提升法律思維水平,不僅是我們自身健康成長的需要,也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要。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需要學校的教育,也需要大學生自己的努力。

1)高校應注重《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

改變《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僅僅是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識教育的看法,將開設《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目的轉化為使學生“通過學習法律知識,要達到既掌握法律這一重要武器,又提高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另外,高校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應實行以法律意識教育為中心的教學改革。因為這樣做可以克服“課時少、內容多”的矛盾,這種改革會使課程內容得以精練,即使講些必要的具體條文,也只是作為培養學生法律意識的材料對待,而不必花費過多的時間,這不僅會為教師在課堂上講深、講透主要內容,也會為運用其他的教學方式、手段提供可能,從而提高課堂教學質量、豐富教學內容,增強教學的説服力和吸引力,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從而來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2)在教學中,高校法律教師應樹立三種教學觀念。一是樹立“學生是處於主體地位,教師起主導作用”的觀念,使學生由被動接受轉化為積極主動的求學;二是使教師認識到教學的根本目的是使學生養成獨立思考的習慣,而不僅僅是傳授法律知識,即是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第三、在教學過程中,“教書”和“育人”密切結合,相輔相成,避免教書和育人相割裂。

3)作為高校大學生,在學習法律公開課的時候,應該注意培養以下素質

1法律至上意識。美國法學家伯爾曼説過“在法治社會中,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他形同虛設。“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們對法律的一種尊重。法律的權威不僅來源於其強制性,更源於人們對法律的尊重、信賴和崇尚。

2 公民意識。培養公民意識就是培養樹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觀念,權利與義務辯證統一的觀念,民主與法制辯證統一的觀念。從而正確認識自己與國家的關係,與人民的關係,以主人翁的態度正確對待國家利益與人民利益。

3主體意識。市場經濟從某種意義上説是一種主體經濟,只有作為生產者和經營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成為真正主體是,才會有競爭,有效益,有資源優化的配置。也才會有市場經濟本身。因此培養自身的主體意識,充分認識到自己的獨立的主體地位,要在競爭中求生存和發展,這樣才能實現自身的社會價值和自我價值。

4守法意識。樹立正確的守法觀念,自覺守法,用法,護法。

5法律保護意識。既要學會將自己的權利法律化。比如為自己的發明申請專利保護等,又要認識法律不僅是懲處犯罪的工具,更是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有效武器,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敢於並善於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五、報告總結

大學生是21世紀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大學生法律素質的高低直接關係到國家的前途和命運。本文通過對大學生法律素質現狀的調查和分析,初步提出了相應的改進建議,希望能喚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對大學生法律素質的增強有所幫助。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4

在目前全國上下進入法治建設的新時代,我縣農民的法律意識狀態如何?他們的權利意識、法律保護意識和民主意識的狀態又如何呢?為了解現今我縣農民的法律意識狀況,更好地加強和增進農民的法律意識,使其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對我們的法律有正確的態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我們選擇幾個鄉鎮採取走訪、座談、問卷調查等形式對農民法律意識情況進行了調查。

一、目前我縣農民的法律意識狀態

1、傳統的習慣根深蒂固。隨着法治化進程的加快以及多年的普法教育,全縣農民法律知識貧乏的現象得到了一定的改觀,農民的法律、權利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農民知道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衞自己的合法權益。但總體來看全縣農民的法律意識依然相對淡薄,傳統意識較濃,農村法制宣傳還有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現在法律素養低,害怕打官司,對法律缺乏信任,薄情優先於法。從走訪的人員和媒體披露的大量案件來看,在一部分農民的腦子裏的法律意識仍是空白,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嚴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或者想尋求法律保護,確不知道該如何着手;也有一些像經濟往來的行為,如借款不寫借條,總以為大家是熟人、朋友,不會出問題,一旦出了問題,又無憑無據,無法求得法律的保護;更有甚者,一些村幹部的法律意識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決本村發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決,使得觸法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2、農民對法律的認識不到位,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意識淺薄。大多數的農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更多的人認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權利的實現,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為的發生。在很多的村民自治選舉中我們看到很多村民出售自己的選票,候選人用金錢買選票的事情屢屢發生。他們不知道這樣濫用自己權利的後果是導致選舉結果並不能達到真正實現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損壞自己的利益告終,而這種權利、義務意識的淺薄最終不能達到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

3、農民法律維權意識存在誤區。覺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維權的手段,特別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徵用賠償等問題上更是望而卻步。由此造成許多本可以通過法律訴訟、司法調解等法律途徑解決的問題,演變成了信訪問題。法律意識維權上的這一誤區直接造成對政府的信賴往往勝過對法律的信賴,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信訪的工作量以及社會的不和諧因素。

二、產生的原因

大多數農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文化知識面窄,談不上什麼系統的有條理的學習法律法規,廣大農民獲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廣大農民頭腦中所佔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觸犯刑律的行兇、搶劫、盜竊等嚴重侵害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生命財產的犯罪,行為人也並非無知到殺人是否償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們仍然鋌而走險,這純粹就是法律意識的問題了。

三、針對以上的現象,筆者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

1、營造一個大家都積極參與的學法守法的輿論氛圍。現在的傳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類傳媒應該要加大法律的宣傳力度。通過電視或是法制文藝演出等形式以直觀的方式入手,來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這個方面,宣傳機構、普法機構應義不容辭的擔負起自己的責任。

2、號召有關部門編寫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傳教材。廣大農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枯燥的法學理論和法律條文肯定不適應他們,所以要編寫出適合廣大農民的法律學習資料。在我們的農村,各類案件時有發生,法律宣傳的素材應該講並不缺乏,只是説沒有下大力氣、下功夫去收集整理。編寫好宣傳材料,最好條文結合實際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攝農村生產生活與法律相關的電視短片,貼近他們的日常生活,這樣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專業的普法隊伍。首先,這支隊伍應該要具備一定的法律專業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學理論。同時,他們也應該要熟悉農村、農民的日常生活,知道農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麼,農民經常發生的糾紛是什麼。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有針對性地對症下藥、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宣傳日,搞好法律諮詢活動,散發宣傳資料。普法隊伍得長期做好這項工作,才能促進農民的法律意識的提高。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5

摘要:本次調查以“大學生法制意識”為主題,通過調查、分析等方法的運用,對當代大學生地法制意識進行了分析,瞭解當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及特點,並對提高大學生法制意識提出了幾點建設性意見。

關鍵詞:大學生;法制意識;現狀;對策隨着“依法治國”方略的深入貫徹,中國正逐步向一個法治國家邁進,在一個國家的法制建設進程中,公民法制觀念的水平是根本性的、決定性的因素。大學生作為國家未來的建設者,法制觀念更需加強。為了進一步瞭解當代大學生法制意識的現狀,進行了一次“大學生法制意識的問卷調查”。

一、 當前大學生法制意識的現狀及分析

為了深入瞭解大學生的法制意識狀況,我們在浙江農林大學的學生中進行了問卷調查,共發放了問卷100份,回收95份,有效回收率為95%。對問卷調查進行統計分析後,我們得出如下結果:

(一)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不高,法律知識知曉程度不高。

在調查中,對“你對自己掌握的法制知識程度的評價”的回答中,只有5.3%的學生對自己所掌握的法制知識程度表示滿意,可見當代大學生對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認識程度普遍不高,法律知識水平也相對較低。在“你知道我國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以下哪一部法律?”的調查中,仍有15.8%的學生認為我國的根本法不是憲法而是其他法,可見對這一基礎的法律知識還有學生不太瞭解,雖然大學裏我們學過一些法律基礎知識,但大多數學生都只顧及自己專業的學習而缺少對法律知識的關注,我們説知識是觀念的基礎,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的積累, 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觀念,已受到較高水平教育的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卻不容樂觀。

(二)法律信仰不高,沒有形成法律習慣

在調查中,被問到“在你所有的經歷中,曾經運用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嗎?”只有31.6%的少數有過維權經歷,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大學生缺少踐行法律行為,沒有形成法律習慣。回答“當您權利受到侵害時,你首先想到的是”時,只有26.5%的學生會想到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大部分學生首先想到的是通過關係來解決,但也有10.5%的學生會採用武力或者是忍氣吞聲。可見,大學生缺乏權利觀念,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能積極主動地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而是以消極的態度對待法律,更加傾向於通過人際關係來解決問題,這是法律信仰不高的體現,這種靠人際關係的觀念在大學生中普遍盛行,這種扭曲的觀念不利於和諧社會和法治社會的建設,這值得我們反思。有些學生甚至會放棄法律武器,採用武力的手段來討回“公道”,導致了違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對法律有所關注,關心中國法制,但對法制現狀缺乏信心

對“在你的印象中,法律與你的生活的關係是”的回答中,有47.4%的學生認為關注時事新聞能感覺到法律與生活的關係和21.1%的學生認為時刻關注法律事件,能感到生活處處與發現法相關,可見大學生對法律還是有所關注,但很少的同學從法律事件中關注法律,只是從一些時事新聞中感受法律。被問到“你認為現在我們國家的普法力度夠不夠?”,有68.4%的學生認為我們國家當前普法的力度還不夠,很少有同學認為普法力度這件事表示無所謂,可以看出,法治社會是大學生的追求,對國家的法制建設還是很關心的。被問到“你認為我國法律不能有效執行的原因是”, 居然有78.9%的學生認為是由於執法機關執法不嚴,以及一些領導與幹部不守法。可見大學生現在的法制現狀表示不樂觀,官員不守法的風氣影響到了法律的威嚴和人們對法律的敬畏,官員沒有起到表率作用,使得普通民眾失去了對法律的信心。在“你相信法律途徑能夠真正幫你解決問題嗎”的調查中,有57.9%的學生認為只能解決某些事情,甚至31.6%的學生認為走法律途徑只會使問題進一步惡化,可以看出我們學生對法律缺乏信心,在大學生心中法律不是能很好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法制的現狀, 他們對法律缺乏信心,因而很少有人訴諸於法律,可見,大多數人選擇依靠人際關係解決問題和執法機關自身執法不嚴以及官員不守法社會環境對大學生的法制觀念形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對法制現狀缺乏信心。

(四)對公檢法等執法機關的印象較負面在“對於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執法機關,你的態度是”的調查中,有10.5%的學生不信任,36.8%的學生除非不得已,不跟他們打交道,對公檢法等執法機關的信任度只有52.6%,沒有充分的信任。

由此也可以看出大學生對這些執法機關不太瞭解,對這些部門抱有一種畏懼的心理。在“你認為對法律的執行,哪些監督是有效的”的調查中,認為應該羣眾監督有效的多達89.5%,而媒體監督與黨委,政府等領導監督的分別為78.9%和57.9%,只有少數人認為執行機關的自我監督是有效的,可見大學生對執法機關內部機關監督表示不滿意和缺乏信心,更加相信用羣眾和媒體來監督這些機關對法律的執行。針對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當前大學生的法制意識並不樂觀,法律意識水平還很低,法制觀念淡薄,他們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更傾向於用人際關係來解決問題同時對法律的關注程度還不夠,同時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仰引人思考,要探究其多方面的原因。

二、大學生法制意識提高的對策

(一)健全法律運行機制,加強道德規範建設,創造有利於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

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因此,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法和監督法律實施的模範人物和典型事蹟,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對於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 齊抓共管,着力構建高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大學生法制教育網絡。

增強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提升他們的法律素養,不僅僅是學校的責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區以及整個社會的各個層面的系統而複雜的教育工程,它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個長遠的規劃。因此,需要全體社會共同關注,需要各個環節緊密配合。首先,作為大學生法制教育主陣地的學校,必須實施依法治校,保證良好的校園生活環境,切實抵制社會不良文化的進入;其次,家長要注重對自己孩子的瞭解,配合學校教育,並且注重給孩子良好的薰陶;司法機關也應該有重點地與大學定期聯繫,加強校內的司法宣傳教育;政府職能部門則應力所能及地為大學排憂解難,要切實採取可行的措施,優化社會大環境以及校園環境。

(三)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加大普法力度,以適應素質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要求

學校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範圍,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組織大學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錄像,請有關辦案人員或著名法學專家來校開講座;組織學生旁聽法院庭審,親身體驗法院審理各類案件的程序,瞭解我國的審判制度;組織學生到監獄考察參觀,通過服刑人員現身説法,使學生受到生動且深刻的法制教育;開展“模擬法庭”活動,通過大學生自己模擬法官、律師、檢察官、被告等角色,掌握訴訟程序,震撼心靈,提高守法意識;組織一些有關法學方面的知識競賽,加大普法的力度,從而逐步培養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

(四)司法機關應該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對法律的信仰度

不斷暴露的司法不公問題,司法腐敗現象,領導與幹部自身的不守法,使得人民對法律的信任度急劇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機越來越嚴重。因而要加強公、檢、法機關的規範化整治,執法機關自身做好表率,加強對腐敗的打擊力度,維護法律的尊嚴,確保司法獨立、司法公正,堅決杜絕“走後門”、“拉關係”等不良風氣,在全社會範圍內形成依法辦事的觀念,增強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任,從而讓大學生樹立更加正確的世界觀,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而不再是以為的依賴人際關係,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治進程的關鍵一環,有利於普法在大學生中的深入。

結語: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對其個人的成長,中國的法制化進程具有深遠的意義。當代大學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是中國法治社會建設的生力軍,他們的綜合素質特別是法律素質如何,關係到我國法治建設能否順利推進。針對目前大學生普遍缺乏法制意識,對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成為了一個重大的時代課題,而且是一個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不僅需要黨和國家的支持,還需要家庭、學校與社會的通力合作,有效調節社會資源,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出一個有利於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培養的良好環境,使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實現良性發展,使青年學子成為一個有理想、負有社會責任感、誠實守信、綜合素質較高、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才能為社會輸送具有較強法律意識的跨世紀人才,才能促進我國的現代化建設的繁榮與發展,才能實現國富民強的宏偉目標。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6

法律意識是社會主體對社會法的現象的主觀把握方式,是人們對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種心理要素的有機綜合體。從人類對社會法律現象的主觀把握方式的角度來看,法律意識包括法律知識、法律理想、法律情感、法律意志、法律評價和法律信仰五個方面的內容。法律意識是法治國家建設的精神底藴,既是法律規範建設的精神動力,又是制度建設的精神支柱,不僅影響法律規範創制的質量,而且制約着法律規範轉化為現實制度的全過程,從而決定法律制度建設的成敗。

為了瞭解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我係以小組為單位,對各寢室不同年級的同學進行了問卷調查,收回問卷,進行統計分析後,從中瞭解到我院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問卷分析

1、對法律基礎知識有一定的瞭解,但掌握得不全不牢,理解不深。

調查表明:他們對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民事訴訟等方面的常識比較瞭解,有70%的同學都能答對這些方面的問題;但對法理、民法、知識產權法、仲裁法國際法、行政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識大部分人較為生疏。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顯得欠缺。

2、有平等的訴求,但對平等的理解不深。

在調查中瞭解到:他們有平等的思想意識,但對平等認識不到位,在心靈深處,懼怕權勢;對他人的不良違法行為能進行正確評價和譴責,但在涉及自身利益時,卻採取雙重標準。如對在法治社會中您認為對社會經濟生活調控影響最大的應當是什麼的選答,認為各級官員的意志的表明部分人在心中已經認同官員的特權。當在寢室裏遇到竊賊時,有47%的人選擇可能會痛打他一頓。

3、有建立法治國家的法律理想和熱情,但對現實法治建設的心理準備不足。

調查中瞭解到:絕大多數的大學生對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都是認同的,但對現實社會的複雜性、對建成法治國家的困難和長期性預見不足。如在對您認為法治國家在我國能實現嗎的選答, 70、3%的人認為可以實現;對您對違法執法的現象持什麼態度的選答,有33、3%的人選擇見慣不怪,只有29%的人選擇非常氣憤。

4、有崇敬法律的意識,但缺少踐行法律的行為,法律信仰有待加強。

如對您認為什麼是社會主體行為最根本的評價標準的選答,只有40、9%的人選擇法律;對假如您是電影中的秋菊,您會像她那樣説法的選答只有36%的人選擇會;如果您發現在您的家屬中有犯罪嫌疑人,你會怎樣做的選答,只有34、6%的人選擇肯定會勸其自首。表明相當部分人缺少崇拜法律的心理,在行為的選擇上可能不會依法而行。

二、問題發現

1、大學生已有法律意識,但法治觀念淡薄。

當代大學生的法治觀念淡薄,只關注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法律問題,只注重眼前利益,表現出較強的實用性和功利性。甚至有一些大學生認為自己很難遇到法律問題。其實人在社會中生存,時時刻刻都與法律及其法律相關的問題緊密聯繫,只是當時沒有注意罷了。在大學校園裏普遍存在這樣一個現象:學生為了圖便宜,大多數人都買二手電腦和手機,他們認為這樣既經濟又實惠。有的學生在交易的過程中就買了贓物,其實這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由於沒有足夠的法律意識,缺乏法律知識,有的學生在無意識的狀態下就觸犯了法律。

2、大學生的法律理論知識與實踐相脱節。

在我國任何一所高校都開設法律基礎課作為非法律專業生的選修課。在法律基礎課上通過老師的講授能夠學到一定的法律知識,學生們都知道遇到問題、糾紛應該採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衞自己的權利。但是在現實中如同學之間發生矛盾衝突時,有的同學就不能採取正確的方法解決,往往是頭腦一熱,就採取一些過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終造成嚴重的後果;有的同學則是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卻不懂得如何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如有的大學生在打工過程中拿不到錢,甚至還被罰錢;有的畢業生畢業時不知道怎麼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有的大學生在購物時不知道索要發票與三包憑證,更有甚者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卻

只能自認倒黴,類似這樣的報道屢見不鮮。因此,提高大學生運用法律知識的實踐能力,使其學以致用,是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

三、提出建議

1、提高認識

學習法律知識有着重要的意義,如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大學生形成正確的信仰等。在課堂教學中,可以結合現實生活中的例子,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也可以打破課堂教學侷限,組織主題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體驗法律的重要性,更能激發學習的慾望。

2、加強學習

學校開設法律基礎課,通過老師的講授,讓每一個學生都知道遇到問題,糾紛應該採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衞自己的權益,而不是採取暴力手段解決,在課時的內容的選擇上,應充分考慮學生的特點和需要,有針對性地突出重點,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講授一些發生在學生周圍的案例,提高學生的興趣,適當的對學習方法進行改革,不僅僅採用老師講授,還要採用課堂討論,進行案例分析結合錄象等多媒體教學,提高學習積極性。同時根據大學校園發生的事件及時採取措施,以及反省發生的原因,同時適當的進行教育改革,把法律教學作為必修課,讓每個學子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

3、重視實踐

學以致用,學到的東西要用實踐來檢驗其是否正確。只有經過檢驗,才有意義。儘量給學生提供實踐的平台,讓他們展示自己的才華。

大學生都或多或少地知道法律的基本常識,並不是完全的法盲,每個學子從小到大受傳統的倫理道德的教育,對法律基本知識早已耳濡目染,儘管受到一些負面因素的影響,但是我院大學生整體的法律素質還可以的,這裏所説的只是基本常識,而不是深沉的理論,當今我院大學生也沒有必要對法律學習得面面俱到。

知法並不代表能運用法律,它們是兩碼事,運用主要是以知道為基礎,由於當今大學生接觸社會的機會少,社會經驗不足,再加上大學生自身的特點,如行動容易衝動,易受別人的煽動,追求時尚和個性,好面子,在處理具體一件事情上到底很少正確使用法律,甚至做出違法的事情。而維權更不用説了,當今大學生遇到侵犯個人權益時,大部分的學生會選擇迴避,忍讓,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雖然他們具備了一定的法律知識,但他們沒有真正的把法律知識內化為法律意識,沒有真正的挖掘法的精神,法的價值,缺少公平,正義的理念,對法的信任程度低。

在知識經濟作為世界經濟發展主導力量的今天,人的素質成為社會發展的決定因素高校作為對青少年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基地,需要對大學生進行德,智,體,美等多方面的教育工作,從而培養出高素質,全方位的人才,來迎接世界科技迅速發展的挑戰。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意識的培養,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是高校進行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這也是當前社會發展前提。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7

一、當前大學生法制意識的現狀及分析

為了深入瞭解大學生的法制意識狀況,我們在浙江農林大學的學生中進行了問卷調查,共發放了問卷100份,回收95份,有效回收率為95%。對問卷調查進行統計分析後,我們得出如下結果:

(一)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不高,法律知識知曉程度不高。

在調查中,對“你對自己掌握的法制知識程度的評價”的回答中,只有5%的學生對自己所掌握的法制知識程度表示滿意,可見當代大學生對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認識程度普遍不高,法律知識水平也相對較低。在“你知道我國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以下哪一部法律?”的調查中,仍有15%的學生認為我國的根本法不是憲法而是其他法,可見對這一基礎的法律知識還有學生不太瞭解,雖然大學裏我們學過一些法律基礎知識,但大多數學生都只顧及自己專業的學習而缺少對法律知識的關注,我們説知識是觀念的基礎,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的積累,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觀念,已受到較高水平教育的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卻不容樂觀。

(二)法律信仰不高,沒有形成法律習慣

在調查中,被問到“在你所有的經歷中,曾經運用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嗎?”只有31%的少數有過維權經歷,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大學生缺少踐行法律行為,沒有形成法律習慣。回答“當您權利受到侵害時,你首先想到的是”時,只有26%的學生會想到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大部分學生首先想到的是通過關係來解決,但也有10%的學生會採用武力或者是忍氣吞聲。可見,大學生缺乏權利觀念,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能積極主動地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而是以消極的態度對待法律,更加傾向於通過人際關係來解決問題,這是法律信仰不高的體現,這種靠人際關係的觀念在大學生中普遍盛行,這種扭曲的觀念不利於和諧社會和法治社會的建設,這值得我們反思。有些學生甚至會放棄法律武器,採用武力的手段來討回“公道”,導致了違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對法律有所關注,關心中國法制,但對法制現狀缺乏信心

對“在你的印象中,法律與你的生活的關係是”的回答中,有47%的學生認為關注時事新聞能感覺到法律與生活的關係和21%的學生認為時刻關注法律事件,能感到生活處處與發現法相關,可見大學生對法律還是有所關注,但很少的同學從法律事件中關注法律,只是從一些時事新聞中感受法律。被問到“你認為現在我們國家的普法力度夠不夠?”,有68%的學生認為我們國家當前普法的力度還不夠,很少有同學認為普法力度這件事表示無所謂,可以看出,法治社會是大學生的追求,對國家的法制建設還是很關心的。被問到“你認為我國法律不能有效執行的原因是”,居然有78%的學生認為是由於執法機關執法不嚴,以及一些領導與幹部不守法。可見大學生現在的法制現狀表示不樂觀,官員不守法的風氣影響到了法律的威嚴和人們對法律的敬畏,官員沒有起到表率作用,使得普通民眾失去了對法律的信心。在“你相信法律途徑能夠真正幫你解決問題嗎”的調查中,有57%的學生認為只能解決某些事情,甚至31%的學生認為走法律途徑只會使問題進一步惡化,可以看出我們學生對法律缺乏信心,在大學生心中法律不是能很好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法制的現狀,他們對法律缺乏信心,因而很少有人訴諸於法律,可見,大多數人選擇依靠人際關係解決問題和執法機關自身執法不嚴以及官員不守法社會環境對大學生的法制觀念形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對法制現狀缺乏信心。

(四)對公檢法等執法機關的印象較負面在“對於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執法機關,你的態度是”的調查中,有10%的學生不信任,36%的學生除非不得已,不跟他們打交道,對公檢法等執法機關的信任度只有52%,沒有充分的信任。

由此也可以看出大學生對這些執法機關不太瞭解,對這些部門抱有一種畏懼的心理。在“你認為對法律的執行,哪些監督是有效的”的調查中,認為應該羣眾監督有效的多達89%,而媒體監督與黨委,政府等領導監督的分別為78%和57%,只有少數人認為執行機關的自我監督是有效的,可見大學生對執法機關內部機關監督表示不滿意和缺乏信心,更加相信用羣眾和媒體來監督這些機關對法律的執行。針對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當前大學生的法制意識並不樂觀,法律意識水平還很低,法制觀念淡薄,他們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更傾向於用人際關係來解決問題同時對法律的關注程度還不夠,同時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仰引人思考,要探究其多方面的原因。

二、大學生法制意識提高的對策

(一)健全法律運行機制,加強道德規範建設,創造有利於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

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因此,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法和監督法律實施的模範人物和典型事蹟,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對於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齊抓共管,着力構建高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大學生法制教育網絡。

增強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提升他們的法律素養,不僅僅是學校的責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區以及整個社會的各個層面的系統而複雜的教育工程,它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個長遠的規劃。因此,需要全體社會共同關注,需要各個環節緊密配合。首先,作為大學生法制教育主陣地的學校,必須實施依法治校,保證良好的校園生活環境,切實抵制社會不良文化的進入;其次,家長要注重對自己孩子的瞭解,配合學校教育,並且注重給孩子良好的薰陶;司法機關也應該有重點地與大學定期聯繫,加強校內的司法宣傳教育;政府職能部門則應力所能及地為大學排憂解難,要切實採取可行的措施,優化社會大環境以及校園環境。

(三)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加大普法力度,以適應素質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要求

學校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範圍,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組織大學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錄像,請有關辦案人員或著名法學專家來校開講座;組織學生旁聽法院庭審,親身體驗法院審理各類案件的程序,瞭解我國的審判制度;組織學生到監獄考察參觀,通過服刑人員現身説法,使學生受到生動且深刻的法制教育;開展“模擬法庭”活動,通過大學生自己模擬法官、律師、檢察官、被告等角色,掌握訴訟程序,震撼心靈,提高守法意識;組織一些有關法學方面的知識競賽,加大普法的力度,從而逐步培養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

(四)司法機關應該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對法律的信仰度

不斷暴露的司法不公問題,司法腐敗現象,領導與幹部自身的不守法,使得人民對法律的信任度急劇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機越來越嚴重。因而要加強公、檢、法機關的規範化整治,執法機關自身做好表率,加強對腐敗的打擊力度,維護法律的尊嚴,確保司法獨立、司法公正,堅決杜絕“走後門”、“拉關係”等不良風氣,在全社會範圍內形成依法辦事的觀念,增強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任,從而讓大學生樹立更加正確的世界觀,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而不再是以為的依賴人際關係,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治進程的關鍵一環,有利於普法在大學生中的深入。

結語: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對其個人的成長,中國的法制化進程具有深遠的意義。當代大學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是中國法治社會建設的生力軍,他們的綜合素質特別是法律素質如何,關係到我國法治建設能否順利推進。針對目前大學生普遍缺乏法制意識,對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成為了一個重大的時代課題,而且是一個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不僅需要黨和國家的支持,還需要家庭、學校與社會的通力合作,有效調節社會資源,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出一個有利於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培養的良好環境,使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實現良性發展,使青年學子成為一個有理想、負有社會責任感、誠實守信、綜合素質較高、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才能為社會輸送具有較強法律意識的跨世紀人才,才能促進我國的現代化建設的繁榮與發展,才能實現國富民強的宏偉目標。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8

公民的法律素養衡量一個民族的文明。頂着高層知識分子頭銜的大學生的法律素養更是彰顯民族文明與文化水平的關鍵。大學生正處於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時期,此時高校的正確教育和引導具有絕對作用——幫助其拓寬法律知識,加強法律意識,提升法律素養,完善法律人格。

俗話説,謀定而後動,解決問題前應先有策劃,而策劃往往應對症下藥,才能因勢利導,通權達變。因此,我們要對大學生的法律素養做一番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分析根本,由此制定應對措施,為和諧大學和諧社會做貢獻。

一、研究方法,問卷調查

在整個20xx年的11月分裏,我和我的小組成員,製作了法律調查表,針對廣州大學在校大學生,通過掃樓、網上填寫等調查方式進行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的調查行動,並人工進行調查結果統計及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二、調查結果

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瞭解,調查情況如下:

1、85.13%的大學生認為法律與他們的生活密切相關,但還有少數14.87%認為無關;

2、54.87%的大學生秉信法律能為他們解決現實中的問題糾紛,維護切身的利益,8.21%卻認為不能,還有36.92%認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後會逐漸完善;

3、23.59%的大學生對法律所規定的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的瞭解不是很清楚,73.33%大學生了解一般,只有3.08%瞭解很透徹;

4、通過電視、網絡、報紙、雜誌等渠道獲得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居多,佔76.41%,12.82%是自己通過看有關法律方面的書籍瞭解,通過國家普通法宣傳這一途徑的佔最少數,為10.77%;

5、問如果你在網上買到一件偽劣的電子產品,70.77%的人採取要求退貨的措施,13.85%大學生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好自認倒黴,15.38%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6、問:某人經過一棟樓,剛好被樓上掉下的花盆砸中,大腦受了傷,導致下半身癱瘓。他的家人去了那棟樓挨家挨户地問是誰家掉下來的花盆,但大家都不承認。那他該怎麼辦?

其中1.54%認為找不到肇事者,只能自認倒黴,88.72%贊成報警,讓公安機關介入調查此事的方案,9.74%的大學生主張把整棟樓的居民全告到法院;

7、12.31%學生認同違法行為一定是犯罪行為,犯罪行為一定是違法行為的説法,其餘87.69%則反對;

8、只有少數14.36%大學生有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經歷;

9、83.08%大學生認為在不被告知的情況下,自己的照片被他人用於商業宣傳屬侵權行為,8.21%大學生持相反觀點,另有8.72%表示不清楚侵權與否;

10、如果被侵權,5.13%大學生認為無所謂,反正對自己也沒多大的影響,26.15%表示要私下和平解決,甚至有1.03%堅持私了不行,要用武力解決,67.69%大學生則希望通過老師瞭解相關法律知識,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11、對於大學生闖紅燈或騎自行車載人的行為,15.38%以為不必大驚小怪,10.77%認為要嚴格禁止,甚至8.72%的大學生主張應加以處罰,65.13%認為應加強宣傳教育;

12、50.26%大學生認為法律的執行在新聞、報刊、電視、廣播等輿論的監督下最有效,18.97%認為在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等領導機關的監督下行之有效,23.08%認為羣眾監督更有力,4.62%認為這取決於執行機關的`自我監督,最後有3.08%表示説不清;

13、79.49%大學生同意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説法,14.36%則不認同,6.15%覺得得看錢數目大小,如數額較大則同意,數額小就無所謂;

14、80%大學生認為任意毀壞公共垃圾桶的行為屬違法行為,13.33%則認為不違法,還有6.67%表示不清楚此種行為是否違法;

15、2.05%大學生表示從來不會關注日常生活中社會發生的法律案件及從中汲取法律知識並嘗試從法律角度來分析這一案件,90.77%承認很少有這種自覺性,只有7.18%大學生經常關注這種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識的熱情。

備註:本次調查問卷共200份,有效填寫人次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學生方面的因素。

(1)重視程度不夠,缺乏主動性。根據調查瞭解到,仍有14.87%大學生認為法律知識與他們的生活無關。在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下,大學生普遍認為專業知識才是他們應該努力與花放精力的方向,不是法律專業的學生把時間浪費在學法律知識上並不能獲得什麼實質性利益,是極愚蠢的行為。據我切實瞭解,多數大學生認為法律枯燥乏味,法律課上基本卧倒一大片,更談不上會主動學習法律知識。學校開設的相關課程,也只求考試過關,大多數學生重學分輕實效,也是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之一;

(2)傳統的妥協性與劣根性。調查表明,佔很大比例的大學生在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堅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協觀點,得過且過,不採取任何法律措施;(這將助長了違法分子的氣焰)

(3)缺乏實踐性。關注日常生活中社會發生的法律案件及從中汲取法律知識並嘗試從法律角度來分析這一案件的學生僅佔調差人數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數14.36%大學生有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經歷。大學生極少參加法律實踐,是對現實法制缺乏感性認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師、學校方面的因素

(1)重視程度不夠。除了法律專業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關法律的課程,老師都不會嚴格要求學生,對於學生在課堂看其他與課程無關的讀物或睡覺或聽音樂等一切做與法律無關的事的現象,也司空見慣,這似乎也是近年各高校的教學傳統了,這師生默契潛滋暗長,發展得順乎自然。由此,學生得到的法律知識更加貧乏了;

(2)課堂氣氛沉悶。法律知識相對於其他學科,確實比較枯燥,老師授課方式又缺乏生動性,導致課堂氣氛呆板,學生昏昏欲睡,鮮有積極性;

(3)學校宣傳力度不夠,學生不能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與生活的密切性。

四、調查總結及應對措施

調查顯示大學生的維權及守法自覺性不高。要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必須採取多種途徑和靈活多樣的方法。為此,我建議學校可有針對性地從三方面入手。

(一)進行普法教育

1、教學內容的選擇:

應充分考慮學生的特點與需要,有針對性地突出重點,應講授與學生有一定聯繫的法律,容易提高學生興趣,增強普法效果,從而也使學生通過普法教育獲得值得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觀念;

2、教學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課加上教師死板的教學方式更使學生上課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強對教學方法的改進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徑之一。因此在教學中應採用多種方式方法,比如課堂討論,多進行社會著名案例分析,結合錄像等多媒體教學,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才能使普法達到我們所要達到的效果。

(二)實踐性的增強:

多組織學生進行與法律有關的活動普法教育畢竟過於抽象,要真正喚醒學生的法律意識,應採取一些更具體,更行之有效的辦法,針對大學生年齡及性格特點,把法律意識的培養同組織活動相結合、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組織學生開展模擬法庭活動。學生通過自己模擬法官、律師、檢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國一些訴訟法程序掌握,也通過模擬對犯罪分子的審判,對旁聽的學生起到震懾作用,提高他們守法的警惕性,從而自覺守法;

2、組織一些有關法學方面的知識智力競賽;

3、組織學生去法院旁聽,達到開拓視野,深入社會,更深切地體會到用法律保護自己的重要性的效果;

4、請有關辦案人員或著名法學專家來校開講座,既能讓學生了解時事,也能使學生更深切體會法律的權威。

目前,公民法制觀念還是比較淡薄 ,成為推進法治進程的障礙 ,所以 ,樹立法制觀念 ,增強全社會成員的法律意識 ,是實現我國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們大學生的義務。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9

調查時間:

20xx年6月。

調查地點:

農村、鄉鎮、就業辦事處等地方。

調查方式:

採用收集材料、電話、網聊、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

調查目的:

瞭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深入剖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前言: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為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農民工法律素質普遍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在20xx年春節期間,對大通縣的農民工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

通過調查大通縣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築業、餐飲服務、批發零售、車輛修理、輕工業等行業。

一、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誌這些傳統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佔到了被調查人數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佔到了總數的25.24%;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佔到了總數的1.6%。

在農民工認為在哪裏諮詢法律問題比較可靠這一問題上,有48%的人選擇了政府相關部門,44%的人選擇了法律服務所,33%的人選擇了律師事務所,還有13.5%的人選擇了熟人介紹。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項目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説明大部分農民工已有了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社會的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瞭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

,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為,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此外還有89.84%的農民工認為他們能夠或有時能在社區獲得法律幫助。

二、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農民工分佈較廣、流動性大、居住分散、難以集中,這些特性給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特別是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比較薄弱,存在不少盲點。

2、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還處在初始和嘗試階段,沒有形成制度化和規範化。

3、由於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觀因素,造成宣傳形式單一,特別是對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更好的辦法,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將是今後一個時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一個重點。

4、個別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認識不到位,沒有將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也沒有將其列入年度普法計劃,致使此項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大。

5、農民工的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教育對象文化程度參差不齊,這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宣傳效果。

6、雖然建立了目標責任,但各部門的工作力度不盡相同,因此,在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加強各部門密切配合、總結推廣經驗等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發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單位對在農民工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識不足,熱情不高,目前宣傳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築工地、規模較大的工廠等農民工較集中的企業,分散在個體商業、服務業、私營企業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比較薄弱。

三、當前亟需法律幫助的農民工羣體及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的問題

調查中,62.44%的被調查者認為建築工地農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幫助,在外經商人員佔23.08%,這説明建築工地農民工人員較集中,有些共性問題,最需要得到法律幫助。

在農民工最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上,有43.72%的人認為是拖欠工資問題,另有24.02%及21.26%的人認為是勞動時間過長和用工單位待遇過低。

四、相應的解決措施

1、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推動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機制,實現對轄區內農民工的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形成政府指導、法制宣傳教育部門協調、各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各企業保證落實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格局。建議建立各職能部門組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討,把握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探求開展工作的新機制、新途徑。協調解決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出現的問題,注重開展對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系統化和規範化的理論研究,以引導農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發展。普法主

管部門負責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對每一時期的具體工作制定方案,協調、督促和檢查。要加強對本轄內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檢查,共同推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層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網絡。

2、將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積極營造氛圍,發揮媒體作用。

一是普法部門要聯合各相關職能部門定期開展“送法進企業”、“送法進鄉村”等活動,適時組織普法講師團巡迴進行法制演講;

二是注重整合社會資源,充分發揮法律專業人士、法律志願者的作用,鼓勵法律職業工作者在承接農民工法律服務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倡導律師事務所自主為農民工舉辦各種類型的法制講座;

三是充分發揮各級調解組織及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將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相結合,及時調處農民工因工傷、勞資、人身傷害等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為困難羣眾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

四是組織農民工,積極參與法律知識競賽、徵文比賽、法制文藝匯演、學法考試等活動;

五是及時總結推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帶動後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之中紮實、有成效地開展。

3、充分發揮企業的自身資源優勢,營造學法用法氛圍。企業自身要發揮內部黨、團、工會組織的作用,加強企業內部普法的組織領導,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普法宣傳,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促進企業健康發展。要建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制教育培訓制度,制定企業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標、定人員、定形式、定內容、定時間,統一培訓後進一步進行考試的制度。同時制定培訓細則、學法制度、簽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證企業法制教育培訓工作真正落到實處。要依靠和發揮企

業自身的宣傳資源,利用已有的牆報、專欄、展板、內部刊物、內部網絡開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學法、講法的氛圍。努力探索依託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室、調解組織促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企業內部的法制部門,以及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業工會維權制度,通過職代會,依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把評選“學法先進”同評選“名牌員工”、“守法員工”“優秀農民工”、“傑出青年”等活動結合起來,激勵廣大農民工自覺學法用法,不斷奮發向上。

4、重點抓好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企業主是企業發展、運營的決策者,抓好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樹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關鍵。因此要重點加強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使他們深入理解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意義,努力掌握憲法、基本法律以及規範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誠實信用、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觀念,並輻射影響到在企業內的農民工,達到依法治企,誠信經營,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內容上,要選擇

一些實用並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流通、金融、税收、勞動社保,以及與市場經濟規則有關的法律法規;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組織一些質量較高,有一定層次的集中培訓或專業法講座,同時,鼓勵自學和積極參加政府部門、行業管理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在組織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門具體協調,行業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各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與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企業主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主遵紀守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10

第一章調查的主要説明

1.1調查項目背景

調查當前中國農民法律意識的一般情況及其特徵,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後就農民相對落後的法律意識與當前法律的衝突等提出一些建議。農民法律意識狀況任何是衡量農村法制建設的重要標誌。本次調查報告以河源地區農民為調查對象。通過調查,分析該地區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以利於提出了推進農村法制化進程的思路,為解決“三農”問題構建良好的法律環境。

1.2調查目的

在遇到糾紛或麻煩時,農民們首先想到的解決方式一般不會用法律來解決,法律方式往往是他們迫不得已的最後一招。他們經常選擇的解決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內或是村內有威望的人調解。如果糾紛再大一些,就會去找村幹部解決。在遇到糾紛時選擇通過民間調解方式和通過行政方式解決的農民遠遠多於選擇通過法律來解決的。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來維護自身的權利不受侵害在農民的意識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領域。總之,不到萬不得已,農民們一般不會直接選擇通過法律方式來解決糾紛。相較法律而言,它們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過人與人之間的協調可以解決的事情就沒有必要去通過法律解決。而且他們相不相信法律還另當別論。

全社會要樹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圍。按照著名法學家蘇力的觀點,信仰法律並不是一個只要下決心信仰就能信仰的,而是體現為一個過程,或者説是在一系列社會活動、經驗、感受之中而達到的“皈依”。我們不能僅僅靠論辯、靠灌輸“法律必須信仰”,“對法律應多些尊重、多些崇拜”,而使人們信仰法律,而必須以實際的法律運作使他們感受到“還是信仰法律好”,感受到法律值得尊重和崇拜。具體到農民的法律意識,決不是靠法律的嚴酷與冷峻,也不是靠外力的強迫、壓制與威脅。它們只能使村民產生敬畏感,關鍵是我們的農村、農業立法要體現農民的情感,維護農民的利益。“法律只要不以民情為基礎,就總要處於不穩定的狀態。”

要使普法下村成為一項制度予以貫徹執行。目前,農村接受法律知識的渠道還較單一,法律知識面還較窄,主動學習法律知識的人還較少,而其中中年人居多,而年輕人、老年人佔較低的比例,農村普法的形式還停留在集市上的宣傳單。上述情況表明,要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必須多管齊下,既要政府主動安排,還要民間的積極組織,既要農民主動去學,還要以案説法,通過多種形式使農民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到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用法律知識武裝大腦,既要使農民養成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識。因此,我們不僅要大力實施普法下村,還要使其成為一項制度加以落實。

1.3調查範圍與方法

(一)抽樣範圍

本次調查針對本區農村各年齡人口,被調查的對象主要為我身邊的朋友,家庭,同事,村民等進行調查。

(二)抽樣方式調查方法農民法律意識問卷調查採取了簡單隨機抽樣方式。

農民法律意識問卷採取了留置問卷、個別訪談的調查方式。

調查表(見第14頁)

第二章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

2.1引言

農民法律意識是指農民對法律的思想、觀點、知識、心理的總稱。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況體現為農民學習、理解、掌握和遵守的心理狀態和行動。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着我國改革開放和法制化進程的加強,廣大農民對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認識愈來愈明確,整體法律意識普遍提高。但我們也應該看到,儘管法制建設在農村中收到許多成效,但這與依法治國和徹底解決“三農”問題的要求還有較大距離,特別是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問題還相當嚴重。據媒體先後報道:在河源市某村的村委會換屆中,有的村民以10元的單價出賣自己的選票;在白水縣有個別果農因討不回果款而自尋短見;在龍川縣有兩位農村婦女撿到一萬二千元現金,因分配不公而跑到鄉派出所要求明斷的。凡此種種事實,都暴露了農民在法律意識上的欠缺,這已成為制約農村法制化建設和經濟發展的瓶頸,是影響黨和國家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難題之一。

2.2農民法律意識現狀及分析

農民的法律意識問題一直是法律界和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的熱點之一。為了切實瞭解當前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態,研究農村法制化進程中的難題,我於20xx年1月對河源地區進行了農民法律意識專項調查。調查問卷以法律常識為主,設置了16個基本問題,主要調查農民對法律性質,法律維權的途徑,以及對一些基本法律現象的看法。本次調查有以下特點:

1.調查問卷的題目設計簡單明瞭,符合農民的實際。

2.參加調查時走街串巷,深入田間地頭,深入農民家中,獲得的資料信息可靠,聽到了農民朋友真實的訴説和心聲。

3.參加調查的學生走遍了5個縣市,深入到50多個村莊,接觸了200多位農民,調查的覆蓋面較廣。

4.調查的策劃和安排始終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整個調查過程有始有終,成效顯著,調查結論對當前解決“三農”問題有一定的參考作用。

本次調查共發出問卷200份,收回有效問卷195份。通過統計分析,我們認為當前農民法律意識的基本現狀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廣大農民對法律的需要非常強烈,急需學會用法律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每一種社會現象產生都和社會的需要分不開的,法律作為一種社會現象也不例外,其產生以後也是為一定社會生活服務的,評價一個法律部門的實際價值關鍵在於它是否為社會所需要。調查農民法律意識現狀必須瞭解農民對法律需要的程度,為了此問題的調查,我們設置了兩個調查內容:

調查內容一:你認為日常生活是否需要法律?統計結果:近60%的人認為很需要,22.5%的人認為需要,還有13%的人認為不需要,約4.5%的人認為無所謂。

調查內容二:你認為農民最需要了解什麼法律?統計結果:12%的農民認為需要民法,5%的人認為需要合同法,約6%的人認為需要刑法,約13%的人則選婚姻法,近70%的人認為都需要。

從調查結果可以看出,隨着市場經濟的引入,廣大農民在日常生活和經濟活動中迫切需要法律知識,大多數農民已認識到法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認識到日常生活與法的關係,他們渴望瞭解各種法律,渴望用法律解決日常生活的各種糾紛。出現這一可喜變化的原因有:一是中央和各級政府多年來普及法律、宣傳法律的結果,使法律基本深入人心;二是農村改革使農民接觸和碰到許多複雜問題,使他們體會到必須有大家共同遵從的“遊戲規則”,法律便是最重要的規則之一;三是隨着公眾媒體的普及,農民朋友的視野也不斷開闊,他們也能看到和聽到外面的世界,從這中間也感覺到法律在人們生活中的公正和權威。這種現象表明,我國農民對於法律的不再是一種茫然,不再是認為法律可有可無。

2.現實中農民對法律知之甚少,法律意識現狀令人擔憂。從以上的調查中,我們知道法律已經成為農民迫切需要,但現實中農民對法律瞭解的程度確實不入人意,很難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很難正確地在生產生活中運用法律來規範自己的行為,以致在實際中陷入認識的誤區和行動的困境。

調查內容三:法律的職能是什麼?統計結果:53.2%的人認為是打擊犯罪;30%的人認為是保護人民;16.8%的人認為是其它。

調查內容四:你認為現實生活中最嚴重的犯罪是什麼?統計結果:62.1%回答殺人,7.6%的人回答販毒,27.5%回答是貪污、受賄,2.8%認為是其它。

調查內容五:你認為誰最應該守法?統計結果:33.6%的人回答是幹部;27.6%的人選擇黨員;33.3%的人選擇公民,6.4%的人選擇大學生、軍人。

調查內容六:當你的親人犯罪後,下面哪個做法是你選擇的?統計結果:7.4%回答檢舉揭發,1.6%回答幫助其趕快離開,73.9%回答勸其自首,7.1%回答任其自然。

調查內容七:你認為男女雙方舉行結婚儀式之後是否是合法的夫妻?統計結果:43.2%回答是,56.8%回答不是。

從調查結果看,農民對法律的職能認識還不到位,有相當一部分簡單認為法律就是打擊犯罪,這隻看到了法律懲罰性的一面,而對保護人民的本質屬性還認識不清。大多數農民對於守法的主體認識模糊。在調查中,一些農民朋友講:“領導幹部手中有權有勢,應該帶頭守法,”這話有一定的道理,但並完全正確,因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守法應該平等,不存在誰先誰後的問題。對於最嚴重犯罪的回答,雖然有62.1%的人回答的殺人,但是,他們判斷的標準只是靠道德和人之常情,而不是現行的法律,他們也沒有認識到販毒,貪污、受賄給社會和人們帶來的更大的危害。至於親人犯罪該採取什麼辦法和合法夫妻是否要結婚證的問題,農民存在的糊塗觀念和錯誤做法主要還是受落後愚昧觀念的影響。

農民法律意識淡薄有其自身的原因,但也和政府沒有深入地宣傳、推行法律有很大的關係。從19xx年以來,國家已經開展了4個普法的5年計劃,其成果是顯著的,但是對於農民來説,只是粗略瞭解了法律的作用和與切身利益相關的一些法律條款,但對於法律到底是什麼,法律的具體內容如何他們並不瞭解。在最基本的婚姻問題上,他們知道有婚姻法,但並不知其具體內容,甚至有些連最基本的結婚年齡的規定也不知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只要舉行了傳統的結婚儀式,就是合法夫妻。對於法律認識的誤差,導致在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他們很難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三.大多數農民對法、權關係認識有所偏差,法制觀念淡薄。中國兩千年的封建人治社會,使得“權力至上”的觀念在中國農村社會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農村社會過去主要是靠權力(如長老權力、政府權力)來統治管理的,因而,法律對農村的較大介入,首先便要碰到權力的挑戰,要了解農民對法律的評價,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農民對法律與權力二者的態度。

調查內容八:你認為權利與法律的關係如何?統計結果:約44.7%的人認為法大於權,21%的人認為權大於法,約32.3%的人認為權法並重,1%的人認為互不干涉。

從調查結果來看,有部分農民對於權與法的關係有了正確的認識,但仍然有相當一部分人不能認識到權力是法律賦予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活動。正確處理好權與法的關係問題是我國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方面。依法治國要求法律至上,但是,長期以來,由於人治思想和傳統觀念的影響,在廣大農民思想觀念中,權大於法的思想難以根除。這些問題不僅發生在一般的農民身上,更嚴重的是我們一些國家基層工作人員和村民自治委員會成員,根本不能依法行使權力,往往是以政代法、以權代法、以言代法。曾經發生過這麼一件事,一個村的治保主任在處理一起民事糾紛時,當事人之一提出了相關法律依據,此治保主任竟聲稱:“什麼是法,我就是法。”從這一實例足以可見,在民眾內心深處,法律遠遠不如權力在他們意識觀念中的地位。四.農民法律上的權利認識模糊,權利和義務意識較差。法律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調整人們之間的社會關係,可以説,法律就是以為主體設定權利和義務為目的,從對於權利與義務的認識狀況,以及對於權利和義務的態度上,可以看出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況。

調查內容九:你認為法律與權利的關係任何?統計結果:34.6%回答保障權利,32.7%回答限制權利,8.9%回答沒有關係,23.8%回答不知道。

調查內容十:你認為揀了別人錢包要報酬做法如何?統計結果:83.4%的受調查認為不合理,13.2的認為合理不合法,沒有人認為是合理的。

調查內容十一:社會生活中以下什麼事最重要?統計結果:68%回答孝敬父母,27.1%回答撫養子女,4.9%回答其他,沒有人認為尊重權利和自由。

從調查結果看,農民對法律和權利的關係認識較為模糊,有相當一部分人沒有把法律看作人們行使權利的保障,有的甚至錯誤地認為法律是對人權利的一種限制和剝奪。在實際生活中,他們還習慣於運用傳統的道德標準來判斷自己的行為正確與否。儘管他們對贍養老人,撫養子女,種田納税都有一定的認識,但還沒有上升到法律意義上,只是停留在一般的道德要求上。

比如,在以往的村民自治選舉中,有部分農民並不能認識到選舉是自己的一項合法權利,不能很好正確地行使自己的選舉權利,使選舉過程往往受宗族和血緣、邦族或者黑惡勢力等因素的影響,導致選舉結果並不能達到真正實現村民自治的目的。不僅對於民主權利如此,對於其他的權利他們也不能正確的認識和行使。對於揀了別人錢包要報酬做法,他們有83.4%認為不合法,13.2%的認為合理不合法,沒有人認為是合理的。顯而易見,他們對於這一問題評判的標準完全是道德操縱下,並沒有人問及法律對它作出了什麼樣的規定,自然不能依據法律規範此行為了。對於權利的認識尚且如此,在義務的認識上農民更加模糊。比如,在農民減負問題一直是我國目前農村問題的一個重點。但是,從我國法律的規定中來看,農民合法的負擔並不是很多,但是,通過層層增加,到了具體的交費人身上就顯得難以承受,面對難以承受的費用,很少有農民對其收費的合理性提出質疑,只是在自己難以承受的時候請求能否緩交,他們並不瞭解法律對自己納税義務作了那些規定。他們履行義務的標準日常生活中是道德,國家義務上是行政命令,不能對法律義務產生一個正確的認識,這樣就導致他們難以正確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維權意識淡漠,法律還沒有完全成為解決糾紛途徑的有效途徑。權利意識的模糊必將影響自身合法權益的維護能力減弱,致使有時遇到糾紛時並不能及時的運用法律途徑解決爭端,化解矛盾,保護自己。

調查內容十二:當別人侵犯你的權利,你選擇什麼方式保護自己?統計結果:31.6%回答起訴,6.3%回答報復,34.5%私下和解,26.3%公家調解,1.3%回答其他。

調查內容十三:你認為被別人告上法庭如何?統計結果:42.2%回答丟人,31.8%回答正常,18.6%回答無所謂,5.4%回答其他。

調查內容十四:你對私了有什麼看法?統計結果:11.7%的農民認為合理,約11.2%的人認為不傷和氣,約27.5%的人認為難公平,約27.3%的人認為不影響名聲。

從調查結果看,農民儘管對法律的作用有一定的認識,但真的在生活中出現了矛盾和糾紛,又不願意到法院去打官司,有的寧願去選擇“私了”來解決問題。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傳統思想的影響。長期以來在農民心裏形成一種“上法庭太丟人”的落後思想,總認為好人就不打官司;另外中國傳統文化的“吃虧”思想和“和為貴”思想還有一定市場,錯誤地認為寧可自己權益受點損失,也不願傷害相互的和氣,求得相安無事。二是訴訟成本過高,農民難以承擔。訴訟成本不僅包括相關的訴訟費用,還包括時間上的耗費。從我國目前的訴訟制度來看,民事案件一般在6個月內結案,對於一些簡單的民事糾紛,當事人不願意耗費過多是時間。加上社會上的不正風氣,使農民害怕打官司。在調查中有的農民説:“公檢法大蓋帽,吃了原告吃被告。”“打官司難”的問題使農民不願意或者不敢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當權益受到侵害時,有的選擇沉默,有的選擇私了,有的甚至選擇報復,做了對社會、對家人、對自己不可挽回的損失。

3.農民獲得法律知識途徑少是農民法律意識淡薄的主要原因。

調查內容十五:“對於報紙上公佈的法律,你讀過嗎?”統計結果:64.2%的調查對象回答沒有讀過,還有11.4%的回答從來不讀,只有23%的回答有些讀過。

調查內容十六:你瞭解法律的途徑是那種?統計結果:55.3%回答電視,18%回答報紙,12.4%回答政府執法,6.6%回答法院判決,7.3%回答其他。

法律制定的目的就是服務於社會生活,那麼,要讓法律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一個重要的環節就是讓民眾

2.3農民法律意識相對滯後的原因及提高對策

2.3.1農民法律意識相對滯後的原因

一、主觀原因:

1、農民羣眾本身文化素質相對偏低,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村民對於法律知識的接受水平。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更多的農村村民特別是農村青壯年湧入城市,而留守家中更多的是老人、婦女和小孩。而這樣的一部分人往往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差,更甚者不識字的佔據了絕大多數,他們不懂法律並且法律意識相當薄弱,所以這樣的農村村民較少參與普法活動。正是由於他們法律知識水平和法律意識都比較低,對法律缺乏信任感,從而不會應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

2、鎮、村雖然都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機構,但法制宣傳作為一種“軟指標”做與不做在短時期也沒有明顯的效果。在一些村幹部中,他們本身的法律知識就相當的薄弱,更別説讓其帶頭學法了。所以少數地方的農村法制宣傳教育還僅僅停留在表面的應付檢查上。

二、客觀原因:

1、封建文化思想在農民百姓腦中已根深蒂固。

由於傳統觀念的影響,在廣大農民思想觀念中,權大於法的思想難以根除。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農民對國家法律看到更多的是其強制性的一面,認為法律的主要職能是鎮壓,而相對忽略了法律同時還具有權利保護的一面。長期以來,就形成了政府的權利大於法律的思想認識。這種法律制度與封建文化思想之間的鴻溝,阻礙了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

2、法制宣傳隊伍力量薄弱

目前農村的普法工作主要依靠鄉(鎮)司法所進行。全國農村人口占據全國總人口的80%,如此龐大人口的法制宣傳任務,僅僅讓司法助理人員擔負,普法職能存在嚴重不足。以筆者所在縣司法局為例,全縣設立司法所共24個,共有專兼職司法助理員100人,他們不僅要完成司法行政的事務性工作,同時也是法制宣傳的主力軍,而該縣為農業大縣,總人口達93萬餘人,力量明顯不足。所以基層普法工作人員往往身兼數職。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法律維權意識的薄弱現象,影響農民百姓對法律的深入瞭解。

3、普法宣傳的形式單一,內容缺乏針對性。

首先,農村普法的方法比較單一,大多時候還是採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通過掛橫幅、貼標語進行宣傳,往往造成農民只知法律名稱而不知其內容。至於分發的宣傳資料,雖然內容詳細,但是受不同程度的文化影響他們不一定能夠理解。其次,內容缺乏針對性表現在,沒有對不同地區的農民百姓所需的法律知識進行認真的分類。比如,在工業發達的鄉鎮着重宣傳《企業法》、《勞動合同法》等;在涉及徵地拆遷的地方着重宣傳《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等;在當地法律相對薄弱的地方宣傳《刑法》、《民法》、《選舉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婚姻法》、《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等關於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法規。這樣一來才能調動農村村民的學習積極性,覺得學有所用。

2.3.2對策研究

1、提高農民文化素質,增強農民法律知識接受水平。

如前所述,文化素質低下是影響農民法律意識提高的重要因素。提高廣大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是增強農民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首先應該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而對於農村教育的投入,首當其衝站在最前面的應該是政府部門的支持。只有當一個地方農村的教育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才可能從根本上增強農民法律知識的接受水平。

2、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推動農民法制宣傳工作制度化。

首先,搭建以基層司法所為主體,鄉鎮相關職能部本齊抓共管的第一層普法平台。實現對轄區內農村村民的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形成政府指導、基層司法所協調、各相關職能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的農民法制宣傳新格局;其次,搭建村(居)兩委幹部為第二層普法平台,嚴格實行村(居)兩委幹部培訓制度,以發揮基層村(居)幹部的組織帶動作用,不斷增強農村基層組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服務農民羣眾的能力。“五五”普法期間,要爭取努力實現在每個行政村“兩委”幹部中培養一名熟悉法律知識的兼職法制幹部。再次,搭建當地優秀普法人員為第三層普法平台,以其最能接近農村村民這一顯著特點,及時發現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以適應工作的新形式。逐步形成和完善層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

2.3.3探討符合農村和農民特點的普法形式

1、農村村民文化知識水平低下,特別是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青壯年農民向城市的大量擁進,留守家中的老人、小孩、婦女對事物特別是對於法律的接受更是受到很大的限制。由此,對於這樣一批特殊的人羣對於普法的形式應該有其特殊的要求。我們要充分認識枯燥的法律教條對他們來説沒有一點興趣,他們更容易接受的是生動、直觀的案例,特別是就發生在自己身邊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他們會更加的感興趣,從而調動其學習的積極性。

2、打破以前普法宣傳的單一形式,有針對性進行法制宣傳

在以往的法制宣傳中多采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這樣的宣傳方式一是不夠形象生動,無法引起村民的興趣;二是受文化素質的影響不一定能夠看懂。首先,我們是否可以通過如快板説唱這樣一種幾千年文化傳承下的古老方式,生動明瞭的展現,相信農村村民中特別是老人更容易接受;又或者將法制宣傳以畫圖的形式,製作成年曆,這樣的宣傳資料特別具有適用性的同時也達到宣傳的目的;再者,將法制宣傳的內容以小品、歌舞的形式展現,顯得更加的直觀、生動。

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在本世紀的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要實現這個目標,就必須切實解決好“三農”問題。而農民法律素質的提高它不僅是衡量農民素質的一個重要依據,也是衡量農民是否拿起法律武器維權保障自己權益,從而實現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依據。所以,必須從提高農民法律意識入手,把農民法律意識教育作為一箇中心工作來抓,切實加強農村經濟發展,才能真正實現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

結論

通過上述河源地區農民法律知識、法律評價和法律要求的分析,我認為,較之以前,隨着農村經濟的發展和逐漸開放,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況有較大提高或增進的一面,農民對法律、法制的認識在不斷髮展、深化,愈益趨於理解,認可和接受。但是也不宜作過高的估價,其種種不足是有目共睹。農民法律意識離人們的期望與社會發展的要求還相差甚遠,法律在農民心中還未獲應有的地位,未能在農民的生活中獲得現實的生命力,要實現依法治國的宏偉藍圖,我們必須從農民法律意識這個最根本的問題着手,作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努力提高廣大農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使他們能夠在較高的水平上認識到法制建設在保證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中的巨大作用;二是幫助農民通過各種渠道學習法律,掌握法律,使他們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並敢於同違法犯罪作鬥爭;三是切實實行村民自治,使農民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態參與村級民主建設,以他們的實際行動推進基層民主化進程;四是各級政府部門要依法行政,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利益,使農民在實踐中體驗法律的公正和權威;五是要加大懲治腐敗的力度,特別是加強對公、檢、法、司部門的整頓和規範,使他們切實樹立“執法公正”、“執政為民”、“情繫於民”的思想和作風,讓農民真正把法律作為為自己的靠山。同時我們必須有效發揮電視、報紙等媒體的作用,用各種喜聞樂見的形式,吸引農民把法律學習法律,掌握法律,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農問題是我國目前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農村、農業、農民的發展問題直接關係着國家的整體發展,農民素質的提高關係着整個民族素質的發展。法律素質是農民素質的一個重要方面,它不僅是衡量農民素質的一個重要依據,也是衡量國家法制建設的成就的重要依據。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人口占總人口的80%以上,要提高國民整體的法律素質,必須從提高農民法律意識入手,把農民法律意識教育作為法制建設的一箇中心工作來抓,才能真正實現依法治國的宏偉藍圖。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11

我國曆史上長期處於封建時期,受封建思想“人治大於法制”的影響非常深,並且我國建國很長一段時間內沒有給予法制建設足夠的重視,這些因素對我國廣大公民的現代民主觀念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負面作用。法律意識是人們對於法(特別是現行法)和有關法律現象的觀點、知識和心理態度的總稱。而擁有較高的法律意識更是公民保護自己權益的最大武器。大連是一個與世界接軌的城市,人們的消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都在追求更高質量的服務和享受。如何能使我們在享受的同時保障自己的權益尤為重要。在這樣一個發展進程如此之快的城市中,騙人與被騙依然每日都有發生,這都是市民的法律意識高低所主導的。因此,我們就大連市民的法律意識情況和如何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識開展了專項調查。

大連市民法律意識調查發現的問題及分析

在此次調查中,我主要調查了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羣,通過調查他們,可以反反映出大連受過高等教育的市民的法律意識是怎樣的,從而推斷沒有受過高等教育的市民的法律意識是怎樣的。通過調查主要發現了一個問題:法律知識的來源途徑稀缺。調查顯示:被調查的3人中,通過電視獲取知識的2人,其他途徑的一人。而通過調查大連市的主要電視頻道我們發現,大連電視台3套《法制頻道》每天播放與法律相關節目的時間只有2小時左右,在全天一共18小時的時段中所佔比列只有12%,而黃金時段從6點開始到10點,也只有1小時時間而已。而在2小時的時間中,還包括了重播的節目。這樣通過電視來獲取知識的人羣,所能獲取到的知識可以想象,是微乎其微的。並且通過電視來獲取法律知識的人是佔了大多數的,因此電視播放的法律節目的質量與時間是需要整治的重中之重。

大連市民法律意識調查發現的問題以及如何解決

針對調查中發現的大連市民法律知識的來源途徑稀缺問題的解決,應當根據調查中顯示,首要解決電視中播放的與法律相關的知識的量。增加大連電視3台法制頻道與法律相關節目的時間,增加法律節目在黃金時段的播出量。作為法制頻道,應當以法為本,播出的節目不應該光有專門的與法制相關的節目,所播

放的其他節目也應當與法相關。多播放案列,提高人民看節目的積極性;多播放與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內容;可以將一些基本的法律小知識編寫一小段繞口令 、或者是小動畫,讓大家在看法制節目時能夠通過另一種方法巧妙的記住而避免死記硬背忘性大的缺點。力求做到讓大家在日常生活上不上當、不受騙。

調查中還發現,有一部分市民在遇到問題的時候比較傾向於私下解決,而不願意上法院或者是尋求司法幫助。這都是人民法律意識差的一種表現,應當多舉這類的案列,進行播放,同時強調私下解決有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從而增強人民的法律意識。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12

第一章調查的主要説明

1.1調查背景

在我的成長經歷中,在遇到糾紛或麻煩時,農民們首先想到的解決方式一般不會用法律來解決,法律方式往往是他們迫不得已的最後一招。他們經常選擇的解決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內或是村內有威望的人調解。如果糾紛再大一些,就會去找村幹部解決。在遇到糾紛時選擇通過民間調解方式和通過行政方式解決的農民遠遠多於選擇通過法律來解決的。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來維護自身的權利不受侵害在農民的意識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領域。總之,不到萬不得已,農民們一般不會直接選擇通過法律方式來解決糾紛。相較法律而言,它們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過人與人之間的協調可以解決的事情就沒有必要去通過法律解決。而且他們相不相信法律還另當別論。

與此同時,農村接受法律知識的渠道還較單一,法律知識面還較窄,主動學習法律知識的人還較少,而其中以中年人居多,而年輕人、老年人佔較低的比例,農村普法的形式還停留在集市上的宣傳單。

1.2調查目的

自改革開放以來,隨着依法治國方針的確立,法制的日益完善,特別是19xx年以來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的普法活動,使農村傳統的道德約束機制日漸式微,現代法律意識開始步入鄉土社會。普法宣傳以來,忠信鎮村民對現代法律的瞭解有多少?具備如何的法律意識和素養呢?發生糾紛時,採取什麼樣的維權方式?為了解家鄉人民法律意識和法律修養狀況,我於20xx年寒假期間在家鄉河源市連平縣忠信鎮進行了社會實踐調查。調查當前忠信鎮農民法律意識的一般情況及其特徵,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後就農民相對落後的法律意識與當前法律的衝突等提出一些建議。本次調查報告以忠信鎮各村農民為調查對象。通過調查,分析該地區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以利於提出了推進農村法制化進程的思路,為解決農村問題構建良好的法律環境。

1.3調查過程

在當地鎮、村幹部的支持和幫助下,我對河源市連平縣忠信鎮上的常住人口進行了法律認識、法律現象、維權方式的調查。方式主要是問卷的發放以及與村民們直接面對面的訪談,並對回收的問卷進行了整理分析。同時,通過諮詢忠信司法所、法庭、維穩中心,調閲相關案件資料,研究和探討了目前農民在法律意識和素養方面存在的問題。本次調研以問卷方式對連平縣忠信鎮村民做調查,調查農民的法律意識狀況,發出並回收80份問卷,回收率是100%,其中男女比例比較平衡,大致平分,家庭背景各有代表。由此可見,此次的調查對象是比較全面的分配了男女比例和從不同家庭背景出發,調查的結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問卷調查。調查對象有農民、工人、村幹部、其他人員。抽樣發放了調查問卷80份,回收有效問卷80份,回收率為100%,其中:農民40份,工人20份,村幹部10份,其他人員5份;男性40人,女性40人。

(二)面談方式。面對面訪談共訪談了10名人員,訪談對象包括農民、工人、村幹部等。訪談的內容涉及教育、土地、養老保險、村民自治、法律意識、農村糾紛解決機制等。

1.4調查結果(詳見附件一)

調查問卷分三組共10道問題,其中,組一調查法律認識,組二調查法律現象看法,組三調查維權方式。面談調查主要圍繞農民的法律認識、法律現象看法、維權方式三大主題進行對話。

綜合調查結果,初步分析,忠信村民呈現以下特徵:

一是村民法律認識方面,例如法律功用作用、法律約束人員範圍等問題,大部分人的選擇正確、認識到位。但是瞭解法律知識渠道較為單一,電視渠道偏重。

二是看待法律現象方面,面對親友犯罪及遭遇法律問題,選擇都比較明智,可見,村民的法律意識還是比較強的。

三是維權方式選擇方面,調解方式和法律途徑在農村地區並存,訴訟方式並不是首選,調解方式才是村(居)民最佳選擇方式,過半的調查對象認為發生糾紛時,被別人告上法庭屬於正常現象,由此可見法律意識正日漸增強。

第二章農民法律意識現狀及分析

2.1農民法律意識現狀存在問題存在問題:

在國家邁向現代化的時代,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和法律觀念的不斷進步,農民的法律觀念和知識已經有所改觀,法律意識有所提高。問卷調查調查結果恰恰證明這一點。但是通過訪談調查時,卻發現農民的法律意識還存在較多問題,就目前農民的法律知識來看,還不能適應當前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發展形勢,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匱乏。雖然經過多年的普法教育,農民的法律知識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於歷史傳統和社會政治、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加上普法宣傳工作跟不上農民的需求,農民對法律知識的認知仍停留在淺層次的感性認識上,不能真正瞭解法律的含義,更不能從根本上改變農民的法律知識和法律心理結構。當他們面對糾紛或法律問題,雖然想到應該求助法律,卻不知道如何應用法律去處理事情。這種只知法律大概念卻不知如何應用,往往導致農民在遇到問題時一般是拒法律於門外的,更傾向於用調解等方式去解決問題。

二是法律虛無主義思想盛行。雖然我國早已確立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但在農村地區仍然有部分人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法無法一個樣的法律虛無主義觀念。調查中發現,很多人對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瞭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殺人放火是犯法,但是對無證經營等卻認為不犯法,更不要説對那些涉及與經濟貿易等有關的法律知識了,即便常見的普通經濟糾紛、合同糾紛,也經常和詐騙、敲詐勒索等犯罪搞混。對法律都如此陌生、容易混淆,更別説地方法規、條例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為外,農民的社會行為基本上是脱離法律認知而進行的。

三是法律在農村缺乏應有的權威。法治社會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農村地區,法律卻沒有處於至上的位置;相反,幾千年來的封建人治傳統已使權力至上的觀念在我國農村社會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現實生活中,我國農村地區呈現出明顯的泛權力狀態。在權大還是法大的價值取向上,廣大農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前者,法律幾乎是沒有權威的。在農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決矛盾糾紛的主要途徑,遠遠大於尋找法律救濟的比重。

四是法律在農村的實施情況較差。農民法律意識的培養與農村良好的執法、守法、崇法環境密切相關。由於封建法制傳統中“行政兼司法”體制的影響,農民在碰到糾紛時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這不僅使司法獨立的實現困難重重,也使司法的終極權威性大打折扣。農民不相信法院,無意訴諸法律,卻對用行政手段解決糾紛充滿憧憬。而農村的行政執法情況相對城市行政執法,也相對薄弱,這一因素也必然削弱法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五是農村普法工作較為薄弱。農民法律意識淡薄與政府的法制宣傳教育有着直接關係。雖然已實施到第六個“五年普法”計劃,但總的來講,我國普法宣傳效果,與社會發展形勢和城鄉羣眾法律需求還是存在一定距離。特別是農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普法宣傳,只是簡單地發放普法法律法規選編,普法流於形式,方式方法較為單一。法制宣傳中較注重法律義務、法律責任的灌輸,忽視人們對法律權利的認識,注重實體法,而不重視體現法律正義的程序法等等,這勢必使農民對法律產生厭倦的心理,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

2.2農民法律意識相對滯後的原因分析

上述存在問題,筆者主要從主客兩方面進行原因分析:

一、主觀原因

(一)農民羣眾本身文化素質相對偏低,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村民對於法律知識的接受水平。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更多的農村村民特別是農村青壯年湧入城市,而留守家中更多的是老人、婦女和小孩。而這樣的一部分人往往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差,更甚者不識字的佔據了絕大多數,他們不懂法律並且法律意識相當薄弱,所以這樣的農村村民較少參與普法活動。正是由於他們法律知識水平和法律意識都比較低,對法律缺乏信任感,從而不會應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

(二)鎮、村雖然都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機構,但法制宣傳作為一種“軟指標”做與不做在短時期也沒有明顯的效果。在一些村幹部中,他們本身的法律知識就相當的薄弱,更別説讓其帶頭學法了。所以少數村(居)法制宣傳教育還僅僅停留在表面的應付檢查上。

二、客觀原因:

(一)傳統思想的影響。眾所周知,我國經歷了兩千多年的封建歷史,儒家政治文化觀念根深蒂固。一方面,由於人們仍主要生活在低頭不見抬頭見的熟人社會關係中,傳統的“無訟”、“和為貴”思想及家族意識等仍影響着人們的生活態度。遇到矛盾糾紛時,或忍氣吞聲,或依靠有威望的長者或村幹部依鄉規民約來解決。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訴諸於法的。另一方面,受“權力本位”思想的影響,少部分農村基層幹部法制觀念淡薄,頭腦中“人治”思想作祟,認為法是管老百姓的,而自己卻不受法律的約束,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這種現象加劇了農民對法律價值的非認同感。

(二)法制宣傳隊伍力量薄弱。目前農村的普法工作主要依靠鄉(鎮)司法所進行,普法力量與普法任務不相適應。忠信司法所為共有工作人員4人,村(社區)兼職司法助理員17人,而忠信鎮為河源市中心鎮,户籍人口有6萬多人,商貿活動較為發達,司法工作人員不僅要完成司法行政的事務性工作,例如開展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矛盾糾紛調解等大量繁雜的工作,同時又是法制宣傳的主力軍,力量明顯不足。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法律維權意識的薄弱現象,影響農民百姓對法律的深入瞭解。

(三)普法宣傳的形式單一,內容針對性不強。一方面,農村普法大多時候還是採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通過掛橫幅、貼標語進行宣傳,往往造成農民只知法律名稱而不知其內容。至於分發的宣傳資料,雖然內容詳細,但是受不同程度的文化影響他們不一定能夠理解。另一方面,農民迫切需要了解的法律普法宣傳不夠深入,法律內容針對性不強。

第三章建議建言

調查顯示,忠信農民的法律意識雖然整體看來有了不少的提高,但個別看來還是十分淡薄的,這就表明有關部門普法的工作做的還有不足之處,正因為如此才使得部分農民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識和法律常識。因此,為了更多的居民免遭不法利益的侵害,司法所及有關部門應該採取有效措施,改進教育方法,進一步加強普法力度,進而使得更多的居民法制意識得的到加強,樹立正確的法制觀念,真正把農村這一塊的普法教育工作做好。為此,我認為增強農民法律意識應從如下幾點着手:

(一)堅持以往的普法政策。回顧二十多年的鄉村普法歷史,我們發現,鄉村普法是在國家自上而下的推動下運行的,通常採用的是福利引導型模式,即國家組織人員、資金開展普法,調動農民的學法積極性,引導農民逐漸習慣依法規範自己的生產生活。這其中主要是通過電視、廣播、報紙、雜誌等大眾傳播媒介傳播法律信息,主要是以案説法、新聞調查、解釋新法等形式,縮短農村與外界的時空與心理距離,潛移默化地促使農民變革思維和行為方式,最終使法制成為他們的一種生活方式。

(二)更新理念,合理統籌,強化合作。對農民進行普法活動,在內容選擇上,要儘量與農民的生活實際結合起來,要逐步引導農民掌握與其生產、生活相關的法律,特別是對一些他們關心、反映強烈的問題,要向他們及時提供一些相關法律信息;在普法形式上,力求靈活多樣,選擇與農民相適應和易於接受的形式,要更加貼近他們的生活;在時間跨度上,要持之以恆,不能搞形式主義,作表面文章,要把普法工作制度化、法律化、長期化。

(三)加大投入,“軟硬”兼施。作為基層文化設施的硬件建設主要是開辦農家書屋、活動室、上網中心,使農民在休閒時可以自己通過讀書看報、上網和相互交流學習法律知識,瞭解國家大事,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質,增強法制觀念。同時要大力加強農村文化教育,提高農民文化素質,增強農民法律意識。

結論

通過上述忠信農民法律認識、法律現象及維權方式等情況的調查分析,我認為,隨着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深入發展,農民法律意識的狀況較之以前,有較大提高或增進的一面,農民對法律、法制的認識在不斷髮展、深化。但是,其種種不足是有目共睹。農民法律意識離人們的期望與社會發展的要求還相差甚遠,法律在農民心中還未獲應有的地位,未能在農民的生活中獲得現實的生命力,要實現依法治國的宏偉藍圖,我們必須從農民法律意識這個最根本的問題着手,加大力度,加強措施,不斷引導農民學習法律,掌握法律,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13

調查時間:20xx年3月。

調查地點:農村、鄉鎮、就業辦事處等地方。

調查方式:採用收集材料、電話、網聊、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

調查目的:瞭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深入剖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前言: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為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農民工法律素質普遍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對清澗縣的農民工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

通過調查清澗縣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築業、餐飲服務、批發零售、車輛修理、輕工業等行業。

一、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誌這些傳統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佔到了被調查人數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佔到了總數的25.24%,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佔到了總數的1.6%。

在農民工認為在哪裏諮詢法律問題比較可靠這一問題上,有48%的人選擇了政府相關部門,44%的人選擇了法律服務所,33%的人選擇了律師事務所,還有13.5%的人選擇了熟人介紹。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項目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説明大部分農民工已有了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社會的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瞭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為,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此外還有89.84%的農民工認為他們能夠或有時能在社區獲得法律幫助。

二、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農民工分佈較廣、流動性大、居住分散、難以集中這些特性給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特別是外出農民工

的法制宣傳教育比較薄弱,存在不少盲點。

2、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還處在初始和嘗試階段,沒有形成制度化和規範化。

3、由於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觀因素,造成宣傳形式單一,特別是對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更好的辦法,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將是今後一個時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一個重點。

4、個別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認識不到位,沒有將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也沒有將其列入年度普法計劃,致使此項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大。

5、農民工的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教育對象文化程度參差不齊這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宣傳效果。

6、雖然建立了目標責任,但各部門的工作力度不盡相同,因此,在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加強各部門密切配合、總結推廣經驗等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發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單位對在農民工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識不足,熱情不高,目前宣傳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築工地、規模較大的工廠等農民工較集中的企業,分散在個體商業、服務業、私營企業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比較薄弱。

三、當前急需法律幫助的農民工羣體及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的問題

調查中,62.44%的被調查者認為建築工地農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幫助,在外經商人員佔23.08%,這説明建築工地農民工人員較集中,有些共性問題最需要得到法律幫助。

在農民工最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上,有43.72%的人認為是拖欠工資問題,另有24.02%及21.26%的人認為是勞動時間過長和用工單位待遇過低。

四、相應的解決措施

1、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推動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機制,實現對轄區內農民工的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形成政府指導、法制宣傳教育部門協調、各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各企業保證落實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格局。建議建立各職能部門組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討,把握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探求開展工作的新機制、

新途徑。協調解決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出現的問題,注重開展對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系統化和規範化的理論研究,以引導農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發展。普法主管部門負責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對每一時期的具體工作制定方案,協調、督促和檢查。要加強對本轄內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檢查,共同推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層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網絡。

2、將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積極營造氛圍,發揮媒體作用。一是普法部門要聯合各相關職能部門定期開展“送法進企業”、“送法進鄉村”等活動,適時組織普法講師團巡迴進行法制演講。二是注重整合社會資源,充分發揮法律專業人士、法律志願者的作用,鼓勵法律職業工作者在承接農民工法律服務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倡導律師事務所自主為農民工舉辦各種類型的法制講座。三是充分發揮各級調解組織及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將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相結合,及時調處農民工因工傷、勞資、人身傷害等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為困難羣眾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四是組織農民工積極參與法律知識競賽、徵文比賽、法制文藝匯演、學法考試等活動。五是及時總結推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帶動後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之中紮實、有成效地開展。

3、充分發揮企業的自身資源優勢,營造學法用法氛圍。企業自身要發揮內部黨、團、工會組織的作用,加強企業內部普法的組織領導,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普法宣傳,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促進企業健康發展。要建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制教育培訓制度,制定企業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標、定人員、定形式、定內容、定時間,統一培訓後進一步進行考試的制度。同時制定培訓細則、學法制度、簽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證企業法制教育培訓工作真正落到實處。要依靠和發揮企業自身的宣傳資源,利用已有的牆報、專欄、展板、內部刊物、內部網絡開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學法、講法的氛圍。努力探索依託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室、調解組織促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企業內部的法制部門,以及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業工會維權制度,通過職代會,依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把評選“學法先進”同評選“名牌員工”、“守法員工”“優秀農民工”、“傑

出青年”等活動結合起來,激勵廣大農民工自覺學法用法,不斷奮發向上。

4、重點抓好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企業主是企業發展、運營的決策者,抓好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樹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關鍵。因此要重點加強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使他們深入理解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意義,努力掌握憲法、基本法律以及規範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誠實信用、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觀念,並輻射影響到在企業內的農民工,達到依法治企誠信、經營、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內容上,要選擇一些實用並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流通、金融、税收、勞動社保,以及與市場經濟規則有關的法律法規。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組織一些質量較高,有一定層次的集中培訓或專業法講座。同時,鼓勵自學和積極參加政府部門、行業管理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在組織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門具體協調,行業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各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與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企業主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主遵紀守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5、進一步抓好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 “誰聘用誰負責”的原則。將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融入社會治安、勞動用工、計劃生育、衞生管理於一體的管理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相關的部門和相應的用工單位中。在教育內容上,選擇與其工作生活相關,以及維護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訴訟法基本知識。在教育形式和組織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靈活多樣。要抓好農民工的法律培訓工作。勞動部門在用工單位招聘人員時要把好就業前的培訓關,在崗前培訓時組織學習《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用工單位也要將法律學習融入各項業務培訓活動中,如經營培訓、管理培訓、市場培訓、策劃培訓,使農民工在接受業務培訓過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識,使農民工掌握與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知曉解決法律問題、尋求法律幫助的渠道和方法。滿足農民工的學法需求。同時,做好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經過本次調查,我們發現,農民工羣體的法律素質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還比較大。在今後的“六五”普法工作中,應定期舉辦“法律進工地”活動。宣傳與其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使普法教育經常化、多樣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司法行政職能,簡化程序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調組織,法律宣傳與法律服務相結合,積極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理性表達利益訴求。

針對農民工法律知識需求量大的特點,在對農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識覆蓋面,在過去的勞動法、民事法律法規等傳統普法內容上加大與農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貼近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由於用工單位勞動時間過長及待遇過低等問題已開始凸現,今後的工作一方面要繼續加強對農民工合理合法討要拖欠工資的宣傳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對用工單位的宣傳教育,提高用工單位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自覺性。

通過對返鄉農民工的法律知識宣傳工作的調查,綜合清澗縣的情況,參看調查數據,我認為整個情況暫不嚴重。但可能會隨着金融危機的影響深化而趨向嚴重,不可掉以輕心,必須積極應對。我們要看到這是挑戰與機遇並存的新情況,要努力變不利為有利,化危機為轉機,確保農民工就業與增收不受影響,並藉此促進現代農業和打工經濟的發展,加快新農村建設。同時這是我們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過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問題,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人為本、統籌兼顧、穩妥解決、促進我縣的經濟、社會持續較快發展。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14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場調節作用日益彰顯。勞動力市場調節使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化轉移速度不斷提高。與此相反,傳統市場體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鄉隔離模式下的許多制度扔阻礙這農村勞動力的自由流動,農民是合法權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護。由於歷史級制度為得到根本改進,有些地區農民與城鎮居民的差距顯著。農民是我國重要的組成部分,更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農民只有懂得如何運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現實生活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農民法律意識的強弱,法律素質的高低,直接關係到我過民主法治建設的進程,關係到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筆者與小組成員深入調研新農村建設中農民的法律意識,並和農民進行了接觸,對一些關乎農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識進行普及,自己印製了一些簡單的法律知識發給農民,使得一些農民能在遇到問題時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據瞭解,新農村建設後農民越來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為了瞭解安義石鼻鎮居民的法律意識特進行此次關於農民法律意識的調研,本次調研以調研問卷形式為主,非結構式訪問的方式為輔,在發出的100分問卷中,回收率為76% ,其中有效率為 65% ,其中年齡分佈比較平衡。於此可見,此次調研的結果真實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一、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

隨着各界堅持不懈地開展普法工作以及媒體對以案説法的報道越來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識特別是維權意識開始加強,農民也越來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雖然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對新農村建設意義重大,但目前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卻不盡人意。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匱乏。雖然經過多年的普法教育,農民的法律知識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於歷史傳統和社會政治、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加上普法宣傳流於形式,農民對法律知識的認知仍停留在淺層次的感性認識上,不能真正瞭解法律的含義,這種對法律的陌生感決定了農民在遇到問題時一般是拒法律於門外的,更傾向於用非法律方式去解決問題,情在處理問題是在某種程度上佔了極大的比重。

第二,法律知識欠缺,對法律的認識程度不足。小組在安義石鼻鎮調研的時候發現,很多人對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瞭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殺人發火是犯法,但是對無照經營等卻認為不犯法,更不要説對那些涉及與經濟貿易等有關的法律知識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為外,農民的社會行為基本上是脱離法律認知而進行的。

第三,權利意識淡薄。民不與官鬥、一年官司十年仇、吃虧是福等傳統觀念深深的影響着一羣人。受傳統人治思想的影響,長期以來,法制在農村的着眼點都是如何加強管理,着重於法的政治統治功能,農民往往只把法律當成是制裁違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視了法律保障權利的功能。權利意識淡薄,主體意識模糊,缺乏維護民主權利,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識和實踐活動。

不少農民在其權利受到侵害時,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雖已知道,卻信守,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不敢抗爭,一味忍讓。

第四,是法律在農村缺乏應有的權威。法治社會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法律卻沒有處於至上的位置;相反,幾千年來的封建人治傳統已使權力至上的觀念在我國農村社會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現實生活中,我國農村地區呈現出明顯的泛權力狀態。在權大還是法大的價值取向上,廣大農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前者,法律幾乎是沒有權威的。在農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決矛盾糾紛的主要途徑,遠遠大於尋找法律救濟的比重。

第五,法律基礎知識薄弱成為制約市民法律素質提高的瓶頸。當地居民掌握法律法規數量明顯不足。大部分居民民對內容有大致瞭解的法律法規僅在10種以下,對不同類別的法律法規認知水平不均衡且帶有明顯的選擇性。法律認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響到法律遵守,居民不遵守法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懂法。大多數居民認為不遵守法律的原因是不懂法,尤其是在居民維權意識比較強烈的情況下,法律知識的缺乏可能會導致一些不理智行為。

二、農民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分析

第一,受教育程度不高,影響其法律素質的提高。由於傳統和現實原因相互交織,我國農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較低。據有關資料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為7年,而城市為2年。而在筆者的調研過程中,發現現在安義縣石鼻鎮在接受調研的人羣中學歷在高中以上的 僅為23.85% ,而大學畢業的很少。另據有關報載,目前,我國文盲絕對數高達8507萬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佈在農村。農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響到其學法、知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實際效果,進而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阻礙農村法制建設的進程。

第二,法律在農村的實施情況較差。農民法律意識的培養與農村良好的執法、守法、崇法環境密切相關。由於封建法制傳統中行政兼司法體制的影響,農民在碰到糾紛時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這不僅使司法獨立的實現困難重重,也使司法的終極權威性大打折扣。農民不相信法院,無意訴諸法律,卻對用行政手段解決糾紛充滿憧憬。而農村的行政執法情況又如何呢?部分基層執法人員素質低下,農村執法監督機制不健全,農村中以權代法、以勢亂法、執法違法的現象還普遍存在。鄉村執法者的這些形象和執法行為必然削弱法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們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第三,農村普法工作較為薄弱。農民法律意識淡薄與政府的法制宣傳教育有着直接關係。雖然已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計劃,但總的來講,我國普法宣傳工作收效甚微。特別是農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普法宣傳,只是簡單地發放普法法律法規選編,普法流於形式,方式方法較為單一。法制宣傳中較注重法律義務、法律責任的灌輸,忽視人們對法律權利的認識,注重實體法,而不重視體現法律正義的程序法等等,這勢必使農民對法律產生厭倦的心理,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

第四,當地居民能用到的法律途徑很少,當地居民的遇到問題時,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能夠找那些途徑以獲得幫助,他們(他別是年齡較大的人)遇到問題解決不了的話只能想到向政府求助。

三、解決方案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農民思想觀念或多或少發生了一些改變,但這遠遠不足。要想把我國建設成一個富強、民主、文明的現代化法治國家必須轉變農民的思想,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讓他們做一個現代農民。小組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第一,積極探索農村普法教育新模式是關鍵我國目前的普法教育,是指政府採用多種形式進行全社會的法律宣傳教育,目的在於讓全體社會成員獲得法律知識,培養法律情感,確立法律信仰,這種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農村地區所取得成效低於預期值。因此,首先要從發展的視角搞清楚現階段農民對法律的需求,這樣才能避免形式主義普法,提高農民學習法律的熱情和自主性,同時要加大投入,突破陳舊的普法方式,搞好法律援助,將普法的重點放到現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傳上來,提高農民對法律的深層認識。一方面要結合農民羣眾文化素質較低、認知能力有限的實際情況,在法制教育中改變單一的説教方式,採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如採取以案説法、在農貿集市設立法律諮詢點以及法制文藝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動形象、羣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使農民羣眾在寓教於樂中增強法制觀念,在潛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識。這樣才不至於使送法下鄉變成簡單的送書下鄉。另一方面,要多渠道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覆蓋面廣、滲透力強、傳播速度快的優勢,進行農村普法工作。

第二,加強法制建設進程。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要使農民都進行有效的社會參與提高他們的法律思維必須有完善規範的法律體系。政府應對村委會工作制度進行法制改革,保證村委會有效快速的進行基層工作,使更多的農民參與進來,管理自己的事務。

此外,對於農村留守的老人孩子應採取一些針對的方式。

對提高老人法律意識來説,一是開展全面性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宣傳,宣傳通過法制宣傳櫥窗,黑板報、法律諮詢等為老年人開展法律服務,幫助老人排疑解難;二是為特殊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工作人員對有殘疾或行下不便的老人進行了一次走訪,能及時滿足老年人法律方面的需求;三是為老年人發放《法律服務手冊》及工作人員聯繫卡,通過此項工作來滿足老年人基本的法律需求,將有援助需求進便於及時聯繫;四是開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專題諮詢活動。開展法律援助現場諮詢活動,回答了老年人關心的老年婚姻、遺產繼承、贍養糾紛、分家析產、拆遷安置及遺囑效力等方面的法律問題,消除了老年人心中心疑惑。

而對於提高兒童來法律意識來説,一是逐步將法制教育納入教學大綱,納入教學計劃,真正做到計劃、教材、課時、師資四落實,同時,堅持校內教育與校外教育相結合,組織生動活潑、寓教於樂的法制實踐活動;二是確保課時到位。中國小要充分發揮品德課、國中思想品德課和高中思想政治課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時,要在相關學科教學過程中滲透法制教育內容;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傳及相關的主題教育活動。中國小法制教育課時,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做出安排,有條件的地方要開設法制教育專門課程;三是提高法制課教師的授課水平。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法制課教師進行法律知識的培訓。可採取脱產進修、短期培訓、專家輔導、以會代訓等方式進行。四五普法期間,力爭將所有中國小法制課老師輪訓一遍。有條件的中學要引進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充實師資隊伍。同時,也要重視整個教師隊伍的普法教育,使廣大教師在學法、守法、用法等各個方面都能為人師表。

農民法律意識調查報告15

一、調查時間:

20xx年7月10日至8月25日

二、調查地點:

大壩鄉沙廟村二隊

三:調查對象:

大壩鄉沙廟村經常外出打工的農民

四、調查目的:

瞭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瞭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五、調查方式:

採用收集材料、電話、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

前言: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為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農民工法律素質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在20xx年7月10日至8月25日,在大壩鄉沙廟村的農民工中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這份調查涉及到該村200人,年齡涵蓋18歲至55歲之間,有效答卷143份。

通過調查瞭解到,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從事建築業、餐飲服務、批發零售、車輛修理、工廠幹臨時工等行業。

(一)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誌這些傳統媒體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佔到了被調查人數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佔到了總數的25.24%;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佔到了總數的1.6%。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問題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説明大部分農民工有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的社會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瞭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為,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

(二)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農民工分佈較廣、流動性大、居住分散、難以集中,這些特性給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特別是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比較薄弱,存在不少盲點。

2、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形成制度化和規範化。

3、由於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受到限制,宣傳形式單一,特別是對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更好的辦法,這應該是今後法制宣傳工作的一個重點。

4、個別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沒有把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也沒有將其列入年度普法計劃,致使此項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大。

5、工作發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單位對在農民工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識不足,目前宣傳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築工地、較大的工廠等農民工較集中的企業,分散的個體商業、服務業、私營企業的法制宣傳工作比較薄弱。

(三)當前亟需法律幫助的農民工羣體及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的問題

調查中,62.44%的被調查者認為建築工地農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幫助,在外經商人員佔23.08%,這説明建築工地農民工人員集中,有共性問題,最需要得到法律幫助。

在農民工最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上,有43.72%的人認為是拖欠工資問題,另有24.02%及21.26%的人認為是勞動時間過長和用工單位待遇過低。

(四)相應的解決措施

1、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推動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建議建立各職能部門組成農民工法制宣傳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把握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以引導農民工法制教育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發展。共同推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2、將傳教育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發揮媒體作用。一是普法部門要聯合相關單位定期開展“送法進企業”、“送法進鄉村”等活動,適時組織普法講師團巡迴演講;二是整合社會資源,發揮法律專業人士、法律志願者的作用,鼓勵法律工作者在承接農民工法律服務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倡導律師事務所自主為農民工舉辦各類法制講座;三是充分發揮調解組織及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將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相結合,及時調處農民工因工傷、勞資、人身傷害等引發的各類矛盾,為困難羣眾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四是組織農民工參與法律知識競賽、徵文比賽、法制文藝匯演等活動;五是及時總結推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帶動後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之中紮實、有成效地開展。

3、抓好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企業主是企業發展、運營的決策者,抓好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樹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關鍵。因此要重點加強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使他們理解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意義,努力掌握憲法、基本法律以及規範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觀念,達到依法治企,誠信經營,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內容上,要選擇一些實用並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金融、税收、勞動社保等相關的法律;加強對企業主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主遵紀守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4、進一步抓好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聘用誰負責”的原則,將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融入社會治安、勞動用工、計劃生育、衞生管理於一體的管理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相關的部門和相應的用工單位中。在教育內容上,選擇與其工作生活相關,以及維護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訴訟法基本知識;勞動部門在用工單位招聘人員時要把好就業前的培訓關,在崗前培訓時組織學習《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用工單位也要將法律學習融入各項業務培訓活動中,如經營培訓、管理培訓、市場培訓、使農民工在接受業務培訓過程中接受法律知識,使農民工掌握與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知曉解決法律問題、尋求法律幫助的渠道和方法。滿足農民工的學法需求。同時,做好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在調查中發現,農民工的法律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比較大。在以後的工作中,應定期舉辦“法律進工地”活動,宣傳與其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使普法教育經常化。建立工地民調組織,積極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理性表達利益訴求。加大法律知識覆蓋面,在勞動法、民事法律法規等傳統內容上加大與農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貼近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在用工單位勞動時間過長及待遇過低等問題上,在以後的工作中加強對農民工合法討要拖欠工資的宣傳教育之外,還要加大對用工單位的宣傳教育,提高用工單位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自覺性。

通過對此次農民工的法律知識的調查,參看調查數據,我認為整個情況暫不嚴重,在確保農民工就業與增收不受影響,促進現代農業和打工經濟的發展的同時,加快新農村建設。同時這是我們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過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問題,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人為本,統籌兼顧,穩妥解決,促進我縣的經濟、社會持續較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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