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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環境通告5篇

保護環境通告5篇

保護環境通告1

紙業有限公司:

保護環境通告5篇

經調查,你公司蒸汽餘熱發電項目未向環保部門依法申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即擅自開工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條的規定。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責令你公司於20xx年xx月xx日前補辦環境影響評價手續。

xxx  

20xx年x月x日

保護環境通告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遼河保護區管理局,部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xx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xx〕26號)和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新時期環境保護信息公開的重要意義

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事關人民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隨着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社會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識以及對環境保護工作的期望值、關注度顯著提高。《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xx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把環境保護信息公開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八個重點領域之一,充分體現國務院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高度重視。各級環保部門要提高認識、做好準備、抓住重點、規範運行,採取有效措施,紮實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

二、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信息公開

(一)加強環境核查與審批信息公開,深入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進一步審核現有管理職能和審批事項,梳理行政權力,規範審批程序,推進審批過程和結果公開。各級環保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網上審批系統,形成行政審批許可網絡化受理、辦理和答覆的工作程序。對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重大項目,要擴大公示範圍,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

1.公開行業環保核查信息。包括重點行業環保核查規章制度(核查程序、核查辦法、時間要求、申報方式、聯繫方式等);向社會公示初步通過核查的企業名單;公開重點行業環保核查結果。

2.公開上市環保核查信息。包括上市環保核查規章制度(核查程序、辦事流程、時間要求、申報方式、聯繫方式等);核查工作信息(受理時間、進展情況、核查結論等)。要求申請核查公司主動公開環保核查相關信息,包括公司及其核查範圍內企業名稱、行業、所在地、生產及環保基本情況等。

3.公開建設項目環評信息。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受理情況、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結果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結果等相關信息予以全面主動公開。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作為項目受理條件之一,應當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受理情況同時在具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網站上公佈。

4.公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固體廢物進口、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固體廢物加工利用企業認定等審批事項的審批程序、標準、條件、時限、結果等信息。

5.公開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國家生態建設示範區(含生態工業園區)等創建工作的考核辦法、考核指標、考核結果等信息。

(二)加強環境監測信息公開,全面推進涉及民生、社會關注度高的環境保護信息公開

1.全面落實新修訂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及時準確發佈監測信息。按照《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一階段監測實施方案》要求,20xx年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等74個城市開展監測,12月底前對外發布信息。20xx年在113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和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開展監測,20xx年底前在所有地級以上城市開展監測,並公開信息。完善環境空氣質量信息發佈平台,按新標準要求發佈監測數據。

2.及時向社會發布各類環境質量信息,推進重點流域水環境質量、重點城市空氣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等信息的公開。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數據實現每4小時一次的實時公開,發佈《全國地表水水質月報》。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數據以預報和日報方式定期公開。

3.發佈違法排污企業名單,定期公佈環保不達標生產企業名單,公開重點行業環境整治信息。依法督促企業公開環境信息。

4.公開每年度的"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每年度定期發佈《中國環境統計年報》和《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做好全國投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燃煤機組脱硫脱硝設施等重點減排工程的信息公開工作。

(三)加強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公開,及時公佈處置情況

1.發生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併發布信息。

2.發生跨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要及時協調、建議相關人民政府聯合發佈信息。

3.規範發佈核與輻射安全日常監管信息,尤其要做好核與輻射安全事件信息的發佈工作。

4.把信息發佈情況作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標,加強督促指導和通報力度,提高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公開透明度。

5.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彙總分析,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情況的定期發佈工作。

三、切實加強環境保護信息公開的組織實施

各級環保部門要將信息公開作為重要工作進行部署,注重抓住關鍵環節,整合信息公開資源和渠道。加大主動公開環境信息力度,擴大主動公開環境信息範圍,切實做好依申請公開環境信息辦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領導機制和推進機制,落實信息公開責任主體,明確任務分工,加強責任考核,努力在提升信息公開服務效能、方便企業和羣眾辦事等方面取得新進展。

(一)積極探索建立環境信息公開的有效方式

各級環保部門要切實加強網站建設,充分發揮網站作為環境保護信息發佈重要平台的作用。建立完善更加科學合理的信息公開目錄,方便羣眾查詢和使用。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和新聞通報會,主動向社會通報環保工作情況。要充分發揮政府公報、報刊、廣播、電視等主流媒體作用,多渠道發佈環境保護信息,把環境保護工作置於社會各界和人民羣眾的有效監督之下,進一步提高環境保護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加強調查研究和輿情引導

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總結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寶貴經驗,深化對信息公開工作規律的認識,不斷提高信息公開工作科學化水平。環境保護信息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環境保護輿情引導和對重大環境信息公開後社會反響的預判工作,做好應對預案,並密切跟蹤公開後的輿情,及時發佈相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三)切實提高環境信息公開能力

推進電子政務、物聯網等先進技術在環境領域的研發應用,建設環境信息資源中心。各級環保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從實際出發,健全工作機構,配齊工作人員,給予信息公開工作必要的經費支持,保證工作條件。要制定信息公開培訓計劃並認真實施,信息公開培訓應作為公務員培訓的重要內容。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任務重,要求高,責任大。各級環保部門及各有關單位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制訂加強環境信息公開的具體辦法,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xx年10月30日

保護環境通告3

為了預防疾病,防止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傳播,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和《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杭州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市區範圍內違反環境衞生管理等行為依法予以從重處罰。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市容環境衞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傾倒垃圾和糞便。垃圾清運單位應當及時清運垃圾,對集中堆放的垃圾要當日清運乾淨。

二、嚴禁隨地吐痰、便溺;不得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等廢棄物;不得亂倒污水;不得在里弄、街道、廣場等露天場所和公共垃圾容器內焚燒垃圾和樹枝樹葉。

三、嚴禁在街道轄區、風景點內飼養家禽家畜。

四、嚴格實行養犬許可證制度,嚴禁無證養犬。不得違反規定攜犬出户。對棄養犬,應主動交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進行統一處理。

五、臨街單位和個體經營户應當按照“門前三包”的規定做好責任區內的衞生工作。

六、車輛運輸液體、散體物料及廢棄物應當密閉、包紮、覆蓋,實行密閉化運輸,不得沿路泄漏、遺撒。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的水體排放污水。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市生活垃圾和其他廢棄物。不得在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堆放、存貯固體廢棄物和其他污染物。

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水體排放船舶殘油、廢油,不得向水體傾倒船舶垃圾。

九、單位和居民應當採取措施殺滅老鼠、蒼蠅、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場所,並保證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規定的標準之內。

十、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予以從重處罰:

(一)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等廢棄物的,責令其清除乾淨,並處以50元罰款。

(二)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傾倒垃圾、糞便等廢棄物,亂倒污水,亂扔動物屍體,隨意焚燒垃圾、樹枝樹葉的,責令其改正,並處以500元罰款。

(三)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影響市容環境衞生的`,責令其改正,並處以500元罰款。

(四)未經批准擅自養犬的,對犬隻予以沒收或捕殺,對單位養犬的,處以10000元罰款,對個人養犬的,處以5000元罰款;違反規定攜犬出户的,對犬隻予以暫扣,對養犬人處以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犬隻,並吊銷《養犬許可證》。

(五)臨街單位和個體經營户責任區內的衞生未達到規定要求的,責令其改正,並處以20xx元罰款。

(六)車輛運輸液體、散體物料及廢棄物未實行密閉化運輸,或在運輸途中沿途泄漏、遺撒嚴重的,責令其改正,並處以20xx0元罰款,並可暫扣其車輛直至當事人糾正違法行為。

十一、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已設置的排污口,由市、區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治理。

十二、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市生活垃圾,或者在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堆放、存貯固體廢棄物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並處以10000元罰款。

十三、向水體傾倒船舶垃圾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並處以20xx元罰款;向水體排放船舶的殘油、廢油的,責令其改正,並處以10000元罰款。

十四、單位和居民未採取措施殺滅老鼠、蒼蠅、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致使病媒生物密度超標的,按照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從重處罰。

十五、對暴力抗拒、阻撓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嚴肅查處。

十六、對違反環境衞生管理等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監督、舉報的權利和義務。對經查證屬實的,有關部門應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十七、積極倡導文明行為,市容環境衞生、環保、衞生、教育等部門及新聞單位應當加大保護環境衞生的宣傳教育力度。

十八、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等執法部門要嚴格執法,市容環境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社區、街道應當予以協助。

十九、蕭山區、餘杭區以及各縣(市)可參照執行。

二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xx市人民政府

  xx年五月八日

保護環境通告4

各位業主:

最近發現極個別住户亂扔垃圾,甚至將大小便從樓上往下丟,這種道德敗壞、品質低下、損人利己的行為,望大家共同聲討、共同監督,一經發現將在小區公開曝光。保護環境是我們所有住户的責任和義務,望大家共同努力遵守,營造一個安定和諧的環境。

  物業處

  20xx年xx月xx日

保護環境通告5

為加強對臨街機關企事業單位、店鋪、住户門前市容環境衞生的管理,提高我市環境衞生水平,根據《廣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規定》和《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細則》等有關規定,現將門前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門前市容環境衞生管理區域是指:機關企事業單位、店鋪、住户臨街建築立面垂直至人行道邊沿範圍內的台階、空曠地、人行道路等區域。

二、臨街機關企事業單位、店鋪、住户在門前市容環境衞生管理工作中的責任:

(一)搞好建築物外立面、天面、陽台的市容環境衞生。沿街牆面應保持潔淨、美觀,無亂張貼、亂塗寫、亂拉掛。

(二)“三車”修理點、飲食檔(店)對門前台階、空曠地、人行道路每天清洗一次;其它商鋪每週清洗一次。

(三)門前不得停放車輛,不得佔道經營、作業和堆放雜物,店鋪櫃枱貨物擺放不超出門檻。

(四)門前招牌應保持整潔,文字要規範,無明顯陳舊或破損,無錯字、缺字。

(五)自備垃圾容器,放置在門檻以內,垃圾分類袋裝存放。

(六)不得亂倒污水,嚴禁將垃圾掃出門外。

(七)門前不得私自設置檐篷、遮陽布,凡設置檐篷、遮陽布的,必須經規劃部門統一規劃、統一設置、統一用料,要保持整潔完好,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三、本市臨街機關企事業單位、店鋪、住户均有做好門前市容環境衞生管理工作的義務。

四、對違反本通告第二項內容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店鋪及住户,市容環境衞生管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有關部門依照《廣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五、對違反門前市容環境衞生管理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監督、舉報的權利和義務。拒絕、阻礙市容環境衞生等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門前市容環境衞生管理監督、投訴電話。

市市容環境衞生局:81083331.越秀區:81903131,荔灣區:81031997,海珠區:34140952,東山區:37637980,天河區:87506700,白雲區:86564383,黃埔區:82481959,芳村區:81899163,開發區:82213044,花都區:36808200,番禺區:84823341.

七、本市門前市容環境衞生管理工作由市市容環境衞生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各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規劃、公安、工商、環保、衞生、城管等各有關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本通告。

八、各街道辦事處要與轄區內各單位簽訂門前市容環境衞生管理責任書,組織城管隊員和市容監督員進行巡查,落實責任單位的責任。

九、本通告自20xx年1月25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xx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標籤: 保護環境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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