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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治理通告

環境治理通告

環境治理通告1

各家各户、商鋪、攤主:

環境治理通告

您好!為營造整潔、有序的城市環境,寮步綜合執法分局會同屬地村(社區)根據鎮委鎮政府的要求,決定從20xx年3月起,對全鎮城市"六亂"等行為進行集中整治。

各商鋪嚴禁佔道經營,做到貨物不出牆、貨櫃不出店。同時全面清拆臨街商鋪違規搭建影響市容的`遮陽棚。否則,將對佔道經營的商鋪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以貳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罰款。

村(社區)中心區作為嚴禁區,嚴禁流動商攤販佔道經營。同時禁止在各主幹道路口進行遊賣,只能到非嚴禁區已劃定的"疏"的場所按照指定劃線的位置有序擺賣、有限經營。否則,將對無照經營的流動商販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依法予以取締,並處以貳萬元人民幣以下罰款。

同時,對各家各户、出租屋、店鋪、工廠實行門前"三包"責任制,包衞生、包無佔道經營、包無"牛皮癬"。

希望各商鋪、攤主、各家各户自覺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自覺做到不佔道,不違規搭建,不亂扔果皮垃圾,共同營造整潔、有序、文明的城市環境。

特此通告

  東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寮步分局

  20xx年三月三日

環境治理通告2

為營造乾淨整潔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形象,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重慶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條例》、《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重慶市户外廣告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決定在縣城區集中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現將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佔道經營。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審批不得佔道經營、擺攤設點,嚴禁跨門店經營;依法取締未經審批的各類佔道亭(篷、傘)、攤點及馬路市場;規範批准設置的'馬路臨時市場和夜市專區,做到不超界經營、不佔車道,市散場清、衞生達標。

二、集中整治亂停亂放。機動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泊位線內,摩托車、自行車必須停放在專門停放處,做到車頭朝向一致,擺放整齊。

三、集中整治揚塵污染。城區施工工地必須規範設置圍檔,進出口路面必須硬化,修建沉沙池和排水溝,配設沖洗設備,進出車輛必須沖洗,運輸建築渣土等易撒漏物質必須密閉,不得噪音擾民;禁止髒車入城。

四、集中整治亂搭亂建。依法查處、拆除違章搭建的建(構)築物,清理整治沿街亂堆亂放。

五、集中整治户外廣告。禁止未經批准或超過批准時限在城市道路、建(構)築物頂部、牆面以及其他設施上擅自設置各類户外廣告;禁止臨街門店在人行道或公共區域擅自擺設室外廣告牌匾;禁止建(構)築物牆面、電杆、樹上或居住區域亂懸掛、亂張貼、亂塗寫、亂刻畫各類廣告。

六、落實"門前三包"。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要積極參與綜合整治,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落實門前"三包"責任,整治和維護好本單位和周邊環境。

七、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由公安、市政、工商、建委、環保等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阻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鼓勵廣大市民舉報市容秩序違法行為。舉報電話:縣公安局110、縣市政園林局44592795、縣拆違辦44570108、縣工商局44578000、縣城鄉建委44586075、縣環保局44577698。

九、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潼南縣人民政府

  20xx年7月8日

標籤: 環境治理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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