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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升學理科實驗操作考試通知

畢業升學理科實驗操作考試通知

一、指導思想

畢業升學理科實驗操作考試通知

堅持以人為本,促進青少年學生的全面發展。以推進素質教育為目的,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培養學生良好的體育精神和意志品質,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考試工作各環節的組織和領導,保證考試安全、平穩、順利進行,2017年黃山市直國中畢業升學理科實驗操作和體育考試工作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進行。市教育局成立考試領導組,考試院、體衞藝科、教科院、電教館、紀檢、監察等部門和考點學校主要負責人組成考試工作領導機構,下設考務、仲裁、紀檢、社會監督、醫務、後勤、保衞等工作組。負責制定考試組織管理辦法,確定考試辦法、考試項目、評分標準、考試規則,對區縣進行督查以及組織實施市直考生考試工作。其會考試院負責考試整體組織和協調工作以及考試成績的錄入和彙總;體衞藝科、教科院、電教館負責考試專業指導工作;紀檢、監察部門負責考試工作的紀律監察,組織社會監督、查處違紀違規事件。

三、考試對象與範圍

凡參加我市2017年國中畢業學業考試的應、歷屆國中畢業生,均須參加2017年國中畢業升學理科實驗操作和體育考試(以下簡稱“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和“體育考試”)。

四、考試時間、地點

本年度市直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和體育考試同步進行,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時間為2017年4月24日-28日(若天氣原因需改期則另行通知)。考點設在屯溪五中,兩項考試原則上按先實驗後體育的順序進行,且須在半天內進行完畢(具體考試流程見附件1、附件2)。

五、考試項目

1.理科實驗操作:2017年國中畢業升學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兩個學科。每科均為6道題,每題4組卷,考生當場隨機抽取其中一科的一組實驗完成考試,時間20分鐘。

2.體育:2017年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男女生各進行3個項目,其中必考項目1項,選考項目2項。考試總分為55分。其中必考項目25分,選考項目各15分。各單項成績以0分為起點,不設最低分。

A.必考項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B.選考項目:2017年體育考試選考項目為5個。1分鐘跳繩、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仰卧起坐(女)、引體向上(男)、足球運球,考生任選兩項(選考項目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三個項目的考試每生必須在半天內完成。具體時間以《考務手冊》為準。因天氣等原因無法如期進行考試,考試順延,考試時間另行通知。緩考於5月8日上午8時在屯溪五中進行。緩考的考試要求與正式考試相同。

六、考試實施流程

1.由市考試院根據學校報名參加2017年國中畢業學業考試學生名單制定《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計分表》(附件3)及《體育考試計分表》(附件4),考生使用統一測試號參加兩項考試。考試院根據各校考生數進行隨機編組,各相關學校提前半天到考試院領取已分組的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計分表和體育考試計分表。

2.考生所在學校根據日程安排,在規定時間內將考生帶到考點(安排在上午的首批考生須在7:30前到達考點,下午的'首批考生1:30前到達考點;其餘場次的考生均需提前半小時到達考點);各校以計分表的順序組織考生檢錄進行考試。考試順序為:先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後體育考試。

3.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的考生,由檢錄處根據測試進程按考試院統一下發的《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計分表》分組編排入場順序,每12名考生為一組,每批分4組同步進行。紀檢人員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後,由檢錄員帶到理科實驗操作待考區進行抽籤。考生經抽籤確定考試科目、考試題目、操作枱號後由引導員帶至物理(化學)考場,在考場監考教師安排下到相應操作枱號就座做考前準備,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試。每個考場內設6名監考教師和一名主考教師,每名監考教師考評不超過 4名學生。監考教師核對考生姓名後將其測試號填寫在《2017年黃山市國中畢業升學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評分表》(與考題配套)中。考生考試結束,監考教師根據評分標準當場賦分、計分,記入評分表。考生如無疑問,由考生和監考教師共同簽字後交給主考教師,並由主考教師彙總整理後謄入《理化實驗操作考試計分表》,交考點考務組錄入計算機。校對無誤,將成績登記表原件裝袋。待半天結束將評分表及計分表彙總後交主考,由主考貼封條交由市考試院封存備查。

4.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結束之後,引導員帶領該組考生到體育考試待考區,將學生和對應的體育考試計分表依次交給檢錄員,並將計分表中存根一欄撕下,檢錄員確認考生註明緩考情況後將考生交給體育測試區引導員。引導員再次確認考生姓名,帶領學生進考場。按選考項目、長跑項目兩個組別先後分別測試,測試成績當場記錄在成績欄,並由監考教師簽字,同時告知學生本場次測試成績,要求學生記好,兩組考試完全結束後,考生簽字確認成績,如果考生無理由拒絕簽字,視為同意裁判評分。如考生有疑議,可當場提出,監考教師無法解決可上報現場指揮進行處理。考試完畢後,考生由引導員帶領離開考場,與考生所在學校帶隊教師交接。引導工作依次循環進行。

5.一組學生體育測試完成後,引導員將學生帶出場外,將號碼布交給檢錄員;將計分表交給現場指揮,經現場指揮確認後,由錄入員2名各自將考生考試成績錄入電腦。校對無誤,共同將成績登記表原件裝袋。待半天結束彙總交主考,由主考貼封條交由體衞藝科封存備查。

6.一所學校考試完畢後,電腦將一式四份打印出該校參加測試學生理科實驗考試和體育考試成績,1份現場公示,1份交學校備查,另2份報市考試院、體衞藝科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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