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行政範例 >總結 >

離職辦理手續總結

離職辦理手續總結

離職辦理手續有哪些,以下的離職辦理手續總結相關文章,一起來閲讀下吧。

離職辦理手續總結

  離職辦理手續總結【1】

1離職申請

由員工本人提前30天提出離職審批流程(試用期員工提前3天申請),並同時填寫書面申請,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離職交接表》。並需相關領導審批

2離職審批

員工的離職申請需經相關領導審批後才能執行。

三級及以下崗位: 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各中心/事業部負責人審批後執行。

四級及以上崗位:由人力資源部、各中心/事業部負責人審核,行政副總裁審批後執行。

3工作交接

離職員工需要認真填寫《工作交接表》;市場人員還需要填寫《市場離職交接表》

4物品歸還

工作對接後就可以進行物品歸還了。例如重要的鑰匙,工作牌,工衣,工具等等有關公司的物品歸還給公司,並要在物品對接清單上雙方簽名並簽上日期等等重要信息。

5辦理離職證明

員工在離職當日到員工關係專員處辦理手續,開具離職證明,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員工關係專員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將相關離職資料歸檔,並更新花名冊、註銷公司相關信息帳户。

  員工沒有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怎麼處理【2】

01查清事實,取得證據。

單位對職工所犯錯誤的事實應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取證,並且對所取得的證據要嚴格審核,以保證確鑿無誤,結論材料應與本人見面,允許其申辯,如確屬於事實不符,應當糾正。

(例如:員工簽字確認的原始手工考勤;電子考勤;企業內部視頻錄像;與員工的通話錄音具體到時間、曠工原因;單位如果以門禁卡作為考勤記錄並以此為懲罰員工曠工之依據,則應當事前制定相應的書面規章制度,並公示或者告知員工。)

02發出書面通知

單位可向勞動者發出書面通知(掛號信等形式),表明員工已經有多少天無故未到崗上班,限定員工在某個時間內回單位報道,否則將按曠工處理,單位將依據規章制度某某條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03解除(終止)程序

給員工下發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註明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事由)。首選採取直接送達方式,如諾本人不在,交由同住的成年親屬簽收;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郵寄送達,以掛號查詢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只有在受送達職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方可公告送達,即張貼公告或通過新聞媒介通知。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能用直接送達或郵寄送達而未用,直接採用公告方式送達,法律視為無效。

如何防止員工擅自離職的情況出現?

1、制定規範完善的企業人力資源規章制度。

企業人力資源規章制度中,應當明確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並辦理完相關的交接工作、離職手續,方可離職。同時,制定《員工手冊》是必不可少的。

2、制定詳細嚴謹的《員工入職申請表》。

表中要求員工填寫部分,要包含員工聯繫方式、現住址、身份證住址、緊急聯繫人聯繫方式以及緊急聯繫人聯繫住址等。員工面試、入職前,HR應當讓其明確填寫以上資料,並註明當以上員工資料、通訊方式、地址等發生變動的時候,員工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用人單位,否則,一切法律後果、責任有員工本人負責。以上內容,並應一併體現與企業《員工手冊》中。

3、明確規定員工擅自離職的賠償範圍。

在企業人力資源規章制度、《員工手冊》中,應明確規定因員工擅自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員工應予賠償並約定賠償的範圍,根據法律規定,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4、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

在有必要的時候,企業應當在員工入職時,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特別是針對一些特殊、敏感、容易接觸到公司機密、技術的部門、崗位的員工。同時,應當在企業人力資源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之中,或者制定相關的《保密制度》,明確員工的保密義務和責任,使其在離職後仍然負有對企業商業祕密等的保密義務;

5、設計具有吸引力的薪酬福利制度。

在薪酬制度方面,漸進式、具有吸引性和增長空間的`薪酬設計,能加強企業對員工的吸引力;同樣,良好的企業福利,也能加強員工對企業的歸屬感。

6、加強對員工的背景調查。

考慮加強對員工的背景調查(包括學歷、身份證等),選擇適合、符合本企業企業文化的員工。

總結:首先要明白世界那麼大,什麼樣的人都有,擅自離職可以看出一個人的職業素養,但作為企業本身,我們可以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温馨的企業文化,再加上具有吸引力的薪酬制度,相信留住人才更有優勢。

  員工自動離職要辦理離職手續嗎【3】

有讀者諮詢:

公司新招聘一名員工,試用期剛上班十天,就打電話給公司人力資源部,説老家臨時有事要處理,要離職,人已經回到老家了。人力資源部瞭解到的情況是該員工近期不能返回上班,故要求其辦理離職手續。該員工稱其在老家,沒有時間辦理離職手續。

該公司人力資源專員諮詢:該如何處理?

案例分析:

1、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隨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該員工在試用期內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公司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要辦理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如果該員工不能到公司現場辦理離職手續,可以將離職資料郵寄到員工家庭地址。請員工填寫相關離職資料後,再郵寄回公司。

離職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離職申請書、工作交接清單等。需要員工親自填寫完畢後,將離職資料原件郵寄回公司。公司將該員工的離職資料、郵寄憑證及考勤等存檔保管。

3、要與離職員工結算清楚工資。

員工辦理完工作交接及離職手續後,公司要及時結清員工的工資。如員工不能到公司親自領取薪資,可將結算的薪資轉賬到員工指定的工資銀行卡。在銀行轉賬備註中註明:離職結算工資。

總結

試用期員工自動離職,用人單位也應完善離職手續,做到規範管理,避免勞資糾紛。

標籤: 辦理手續 離職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xz/zongjie/601v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