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職場範例 >職場百科 >

意見不合,提出辭職

意見不合,提出辭職

我在一家民營企業集團上班,9月29,30日正常上班,休息日移至國慶節。國慶節後的第一天即10.8上班後老總開會,因我們意見不合,我於下午下班前提出辭職,第二天即10.9日簽寫了辭職表,上面註明考勤至10.8。



公司在辦理手續時,沒有計發我10月份工資,請問10月份1-8日公司是否應該計算工資給我?

意見不合,提出辭職

標籤: 不合 辭職 意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zc/baike/k76jo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