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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熱】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熱】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熱】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建築裝飾公司財務管理規定

一、每月五日開支。

二、辦公文員須將考勤表、違紀扣款單等於每月3日前報財務,各部門工資表應於每月3日前辦完簽字手續報財務部。

三、現場管理班子中臨時成員開支列入施工人員工資表中。

四、外委包工合同借款不得超過進度的70%。

五、外包工負責人按進度借款,臨時施工人員不予借款。

六、車輛、器具、材料都應完成詢價、比價程序。

七、單項工程領導班子現金借款總額不超過10000元,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

八、借出支票,必須註明限額及封頂。

九、外委包工付款憑工資表,外委訂貨付款按訂貨合同分期付款,以正式發票結帳。

十、報銷憑據為税務局正式發票,特殊情況憑蓋有收款單位印章的收據報銷。

十一、借款需在二十日內報銷,財務部根據借款日期,督促借款者報銷。逾期不報者財務部對借款者暫扣工資,直至以發票報銷。

十二、保管員、現場員無工程時,50%開支放假,以工作15天為一期限。

十三、較大型工程可設保安員。

十四、大型工程或特殊情況下,如需開伙,由工程項目經理上報開伙

申請工程副總財務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公司給予

每個工程300元/月開伙補助,其它費用自理。

十五、如工程現場涉及到臨時其它經費,如取暖等,由項目經理提出

書面申請工程副總審批財務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1、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法規,財政紀律,方針政策和企業管理制度。

2、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嚴守財務機密,不得隨意泄密,泄密者給予1000元罰款,嚴重者開除。

3、對每月發生的經濟業務要及時結帳、記帳,做到帳證、帳表、賬物、帳款相符。

4、總帳會計必須每月一次同建設方、總包方和協作單位結清所有材料、資金往來帳,防止串户,不要影響要款,如耽誤要款,每次罰300元。注意保管好原始帳本。

5、輔助會計要月月對清職工往來帳,防止串户,如出現漏帳,其全數金額由輔助會計自己賠償。

6、公司只設一本總帳,項目部不再設立分帳,所有票據均有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報支,其餘任何人簽字僅作證明,證明人不能在審批欄簽字。職工借款由各項目部經理審批簽字,500元以上借款徵得總經理同意。

7、財務會計要重點抓好要款,隨時掌握正確的經濟收入情況,材料費支出、應收工程款數據,及時的按合同規定回收工程款,確保公司正常運轉。

8、財務人員要記好帳、管好錢、用好錢,資金金額控制在一定範圍內,不允許長期鉅款宕帳。職工借款控制在200元內,管理人員控制在500元內,一年中不得超過三次,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准。如借款超支造成集體損失,由審批人賠償。

9、對於所有分包工程款只能先付70%,其餘部分要由總經理同意後才能付款。如果未按規定擅自付出分包工程款,造成損失由付款人和準付人賠償20%。

10、材料會計要認真嚴格把好材料進出、材料積存和材料消耗關。因資金緊缺,對材料已驗收入庫但貨款未付的,應根據收料單、合同或協議,分單位、分類別每月30日報財務科。如果材料進出帳不符,每次罰款200元;材料積存不報而繼續採購的,發現一次罰200元,並追究責任。

11、材料會計每月彙總幹部職工出勤、獎分,包括職工工傷出勤並張榜公佈。

12、財務上對於交來的各種內部罰款,有關分攤費、擔保金、賠償費和其它應扣款,都得一筆不漏地扣除歸户,如發現遺漏由記帳人賠償。

13、成本考核會計,每月必須及時做好低成本考核,數據要正確,數據不正確罰100元,不按要求弄虛作假者罰款200元。

14、工地廢鋼筋收入及其他收入,一律交公司財務入帳。各項目部不準以任何藉口用轉帳支票套取現金,一經發現罰責任人1000元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15、財務上要對有關人員的備用金及時提供,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但是領用者應該及時結帳,如果發現三個月不結帳,罰領款數額的10%。

16、從20xx年元月以後各項目部必須把電纜、電線和固定資產一樣編號列入台帳。還有臨設用材中,50元至200元的低值易耗品也要列入名細並加強管理。

17、幹部職工領藥品,一律記帳到户,醫藥費包使用,每天按0.5元計算。工傷人員去醫院治療,除住院外,醫院配藥的處方一律帶回工地並由公司醫生給予配藥。

18、材料付款由項目經理、技術、質量、材料、預算、倉庫分別簽字。分包工程付款由項目經理、施工員、質量、安全、預算、公司經理簽字,違反制度未簽字付款的,罰責任人1000元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1、目的

規範各經營單位的預算管理,增強計劃組織和預算管理水平,優化資源配置、完善考核機制、加強內部控制和防範經營風險,發揮預算的規劃、控制、激勵功能,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協同。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公司所有中心部門及實質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職責

3.1 預算管理委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任組長,財務總監任副組長,副總經理、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組成。負責審議公司預算管理制度;根據年度經營目標,審批確定目標分解方案;負責組織召開預算平衡審議會,提出修改與調整意見;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內、超預算和預算外事項進行審批控制;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協調各部門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調整事項的決策和審核;預算考核意見的審核;其他相關事項。

3.2 預算管理部:財務部執行預算管理部的職責,預算管理部主要職責包括:制定預算的編制方針、程序、具體指導子分公司、部門預算的編制;根據預算編制方針,對子分公司、部門編制預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協調和平衡、彙總後編制公司的預算案,並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根據預算管理制度,制定預算調整方案,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彙總和分析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編制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

3.3 預算執行機構:由預算責任中心執行,主要職責包括:根據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編制業務計劃和年度預算,報相關部門審核;執行和控制預算委員會下達的預算;定期分析、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制度,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協調本單位或部門內部資源及單位或部門之間的預算關係。各運營單位應設立專(兼)職人員進行預算的編制、跟蹤及分析評價。

3.4 預算監控機構:由審計部執行,其主要職責包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和預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編制分析報告,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對預算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3.5 預算考核機構:預算考核小組,由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包括:會同預算責任單位確定預算考核指標,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根據各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由各具體負責預算指標考核、評價部門,出具預算指標達成結果和意見,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4、定義

4.1 全面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是企業全過程,全方位及全員參與的預算管理。

4.2 預算責任中心是根據各運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在預算總目標實現過程中的作用和職責劃分的,承擔一定責任並享有相應權力和利益的企業內部單位,是預算的責任主體。

5、內容

5.1 全面預算的管理原則

5.1.1 統一規劃原則。預算目標由公司總部統一規劃,並與公司總體的經營目標一致,各級預算單位必須服從於公司的總體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

5.1.2 分級管理原則。預算目標經過逐級分解後實行分級管理,下達的預算指標由各級運營及管理單位負責落實,各單位對各自歸口的業務編制預算,並對預算執行負責,公司統一對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

5.2 全面預算的期限與效力

5.2.1 預算期間為公曆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編制執行。

5.2.2 預算編制期,指預算實際編制的時間。預算編制期為每年10月-12月。

5.2.3 預算方案一經批准,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5.3 預算編制的內容

5.3.1 預算編制的原則: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5.3.2 預算的類別

預算分為業務預算和財務預算兩類

1) 業務預算包括:銷售預算、生產預算、材料採購預算、人工預算、製造費用預算、單位成本預算、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預算等;

2) 財務預算主要是指資金籌措和使用的預算,包括現金預算、長期資本支出預算、長短期借款預算、預算會計報表等。

5.3.3 預算編制的主要內容,詳見附件一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內容

5.3.4 預算編制的程序

採取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彙總,並反覆修訂、平衡、調整的方法。預算編制的流程詳見附件二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流程。

1) 準備階段:在編制下一預算年度預算之前,預算管理委員會組織各預算單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預算年度經營計劃及預算的執行情況資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預算年度的發展趨勢,預測下一預算年度預算的總體情況,測算並調整制定預算的有關指標數據。

2) 目標下達:董事會根據戰略規劃確定預算年度的經營目標,將預算目標具體分解到各預算單位,包括銷售目標、成本費用目標、利潤目標和現金流量目標等,並確定財務預算編制的政策,由預算管理部下達各部門。

3) 編制上報:各預算單位在下達的預算指標範圍內,按下發各業務系統預算編制指引和編制計劃要求,編報本單位的財務預算方案;

4) 審查平衡:財務部將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彙總,提出綜合平衡的建議。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在審查、平衡過程中,預算管理層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並反饋給各有關部門予以修正,最終形成財務預算定稿上報審批;

5) 審議批准:經審查平衡的財務預算由預算管理委員會核准,最後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6) 下達執行:經批准後的財務預算方案由預算管理部發布,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遵照執行。

5.4 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分析

5.4.1 執行部門:各預算責任單位是預算的執行機構; 各預算責任單位的第一負責人是預算執行的直接責任人,具體業務負責人對預算執行負主要責任。

5.4.2 預算控制主要體現在預算審批方面,具體詳見附件三XX公司年度預算控制的流程。

5.4.3 執行控制原則:先算後花,先算後乾的原則,一般情況下不得突破預算指標(包括預算項目、金額和數量);如果客觀環境、內部條件以及公司經營計劃發生重大變化需要突破預算的執行預算外審批程序;預算結餘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 預算分析 :月末各責任中心應編制月度報表,列明預算執行情況;財務部進行彙總分析,編制預算分析報告,為各級領導提供決策信息。預算分析報告應包括:進度分析(累計計算並彙總各月完成預算情況,以收入預算完成進度為起點分析成本和費用進度,為調整計劃和控制提供指導),業績分析(根據各部門預算完成情況,通過差異分析的方法,評價部門業績,為考核提供依據),改進措施(各級預算管理機構根據預算分析報告,組織相關責任部門落實各項不利差異的改進措施,以及有利差異今後進行鞏固、推廣的措施)

5.5 預算的調整

5.5.1 預算調整的原則

1) 不隨意調整原則:預算方案一經批准,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2) 內部挖潛原則:當不利於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出現後,應首先通過內部挖潛或採取其他措施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3) 積極調整原則:當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應積極主動提出預算調整申請,以保證預算方案符合客觀實際情況。

5.5.2 預算調整的條件

1) 董事會調整公司發展戰略,重新制定公司經營計劃;

2) 客觀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如市場需求、行業發展、競爭對手和國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調整有關預算指標;

3) 公司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4) 發生不可抗力;

5) 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認為必須調整的其他事項。

5.5.3 預算調整的方式

1) 定期調整:每季度20日後,由總經理負責組織有關責任中心負責人蔘加的預算分析協調會,討論預算調整事宜。

2) 不定期調整:公司外部環境、內部條件等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可以根據情況隨時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5.5.4 預算調整的類別

1) 自上而下: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全局性重大變化,經董事會協商一致後,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董事會提出預算調整意向,審計預算部編制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説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准。對於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於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准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2) 自下而上: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局部重大變化,而且符合預算調整條件的,可以由各責任中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預算調整申請部門填寫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説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交主管領導審批後,報預算管理部審核;預算管理部審核後,提出調整建議,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准。對於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於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准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5.6 預算的考核評價

5.6.1 預算執行按月份進行評價,考核獎懲按具體考核制度週期執行。

5.6.2 財務、審計部監控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進行預算差異分析,找原因,落實責任歸屬,提出對相關責任單位預算執行的考核意見。

5.6.3 各責任單位的預算數據指標完成評價結果由財務部門出具, 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預算管理委員會依據預算執行結果及相關意見審批後轉人力資源部執行考核。

5.6.4 人力資源部接收審批後的預算執行結果及意見,依據《XX公司管控體系制度彙編之業績考核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獎懲。

6、其他與本制度相關的説明與要求

6.1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6.4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發佈執行,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本制度的修訂、修改和解釋;此前有關公司對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及與本制度有牴觸的,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進一步規範企業財務管理行為,推動企業加強預算管理, 根據財政部頒發的《關於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和集團公司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 結合集團企業實際情況, 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本部及所屬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單位。

第二章 財務預算基本內容

第三條 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四條 企業財務預算是企業全面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全面預算的中心。企業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對一定時期內企業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體安排。財務預算與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共同構成企業的全面預算。

第五條 企業財務預算應當圍繞企業的戰略要求和發展規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 以現金流為核心進行編制,並主要以財務預算報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條 企業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分季度、月份落實。

第三章 預算組織分工

第七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企業財務預算的管理工作負總責,各企業應設立財務預算委員會或指定企業財務管理部門負責財務預算管理事宜,並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

第八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主要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組織審計、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督促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九條 財務預算編制在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彙總、上報、下達;負責預算執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報告;負責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等。

第十條 企業內部生產、投資、物資、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 制等工作,並配合財務預算委員會做好企業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負責人蔘與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的工作,並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企業是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公司董事會或公司經營層的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現金流量、經營成果和各項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業董事會的檢查、考核。其企業主要 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預算的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公司對公司所屬企業實施財務預算管理各企業財務預算方案必須上報公司總部審核批准。

第四章 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十二條 預算編制是實現全面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預算執行結果。財務預算編制要在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編制方針指引下進行。

第十三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權限進行,並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 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

(二) 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

(三) 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第十四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後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並按照各預算執行單位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權限,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第十五條 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企業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或營業活動)的預算,一般包括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 預算、製造費用預算、產品成本預算、營業成本預算、採購預算、期間費用預算等,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並參照公司具體要求編制。

第十六條 資本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和債券投資預算。

第十七條 籌資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需要新借人的長短期借款、經批准發行的債券以及對原有借款、債券還本付息的預算,主要依據企業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發行債券審批文件、期初借款餘額及利率等編制。

企業經批准發行股票、配股和增發股票,應當根據股票發行計劃、配股計劃和增發股票計劃等資料單獨編制預算。股票發行費用,也應當在籌資預算中分項作出安排。

第十八條 財務預算主要以現金預算、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損益表等形式反映。企業應當按照公司制定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和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進行編制。

第十九條 企業財務預算可以根據不同的預算項目,分別採用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概率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同時在編制時,為確保預算的可執行性,可設立一定的預備費作為預算外支出。

第二十條 編制企業財務預算,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彙總的程序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 批准、下達執行等編制程序進行編制,並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財務預算編制結束後,於當年11月底前將財務預算方案上報集團公司,經審查、彙總、平衡後批覆各企業執行。

第二十一條 預算的編制日程:年度預算的編制,自預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 日開始至11月25日全部編制完成, 並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實財務預算指標。各企業要依照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要求編排預算,並制訂詳細的編制日程和要求, 確保財務預算的順利編制。

第五章 財務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差異分析

第二十二條企業財務預算一經批覆下達,各預算執行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實施,並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單位、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控制方法原則上依金額進行管理,同時運用項目管理、數量 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當將財務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 經營活動的基本依據,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和季度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強化現金流量的財務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於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執行。對於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範支付程序。對於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嚴格執行銷售或營業、生產和成本費用預算,努力完成利潤指標。一般情況下,沒有預算的, 要堅決控制其發生。對費用預算實行不可突破法,節約獎勵,且預算項目之間原則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條 在日常控制中,企業應當健全憑證記錄,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生產經營月度計劃和成本費用的定額、定率 標準,加強適時的監控。各預算管理職能部門都要相應建立財務預算管理簿,按預算的項目詳細記錄預算額、實際發生額、差異額、累計 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第二十七條 在管理過程中,對納入預算範圍的項目由預算執行部門負責人進行控制,預算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監督,並逐步藉助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預算外的支出由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必須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 要求各預算執行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對於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大項目, 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應當責成有關預算執行部門查找原因, 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預算差異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 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二) 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三) 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後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

第二十九條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當利用財務報表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及時向預算執行部門、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提供財務預算的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企業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信息, 促進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六章 財務預算的調整

第三十條 下達執行的年度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執行中由於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 或者將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十一條 提出預算修正的前提。當某一項或幾項因素向着劣勢方向變化,影響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時,應首先挖掘與預算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的潛力,或採取其他措施來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財務預算修正申請。

第三十二條 確需調整的財務預算,應當由預算執行部門逐級向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闡述財務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 提出財務預算的調整幅度。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對預算執行單位的財務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集中編制企業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審報公司總部確認後方可下達執行。

第七章 財務預算的專評與激勵

第三十三條 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向董事會或者 經理辦公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並依據財務預算完成情況和財務預算審計情況對預算執行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十四條 財務預算的考評具有兩層含義:一是對整個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系統進行考核評價,即對經營業績進行評價;二是對預算執行者的考核與評價。財務預算考評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通過預算目標的細化分解與激勵措施的付諸實施,達到 人人肩上有指標,項項指標連收入 。

第三十五條 預算考評是對預算執行效果的一個認可過程。要結合企本業濟經責任制考評求要,制定考評細則。考評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 目標原則: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情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二) 激勵原則: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評價的主要依據,考評必須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三) 時效原則:預算考評是動態考評,每期預算執行完畢應及時進行;

(四) 例外原則:對一些影響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如產業環境的變化、市場的變化、重大意外災害等,考評時應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五) 分級考評原則:企業預算考評要根據組織結構層次或預算目標的分解層次進行。

第三十六條 為調動預算執行者的積極性,企業可以制定激勵政策,設立經營者獎、效益獎、節約獎、改善提案獎等獎項。

第三十七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財務預算審計,糾正議批准,重大的調整應提交企業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審議批准,並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維護財務預算管理的嚴肅性。

財務預算審計可以全面審計或者抽樣審計,在特殊情況下,也可組織不定期的專項審計。

審計工作結束後,審計管理部門應當形成審計報告,直接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作為財務預算調整、改進內部經營管理和財務考評的一項重要參考。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 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九條 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第四十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參考建議各位財務、人資、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據自己公司實際情況修改調整完善。重要在於制度的實施流程與執行管理和執行監督,並與崗位職能掛鈎,同時需要符合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可以將制度和辦公OA軟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結合執行。

一. 總則

1 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範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 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 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 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信息流轉機制等。

3.2 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範和管理權限,具體包括:

3.3 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範,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 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信息。

4 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 財務管理體制

1 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 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 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 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 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 財務部門的組織設置/權限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 企業財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信息流轉的規定

2.1.5 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 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 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 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 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 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 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税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 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 權限分配

1 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權限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 審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範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審核。

3 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 審核和審批權限人主要包括:

4.1 集團總部

4.1.1 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範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2 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範圍內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3 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1.4 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 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審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 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 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範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2 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範圍內,對縱向隸屬關係範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3 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審核或審批權。

4.2.4 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審核或審批權限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 關於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

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説明授權事項、授權對象和授權範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説明可電話溝通後後補。所有授權文件應編號歸檔保存。

4.4 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 先下級,後上級;

4.4.2 先定性審核,後定量核准;

4.4.3 先業務行政線,後財務線。

4.5 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 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 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 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准,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 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文件的精神;

4.5.5 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 財務開支審批權限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餘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 對審批權限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權限的領導審批,並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 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 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 認真、仔細、一絲不苟的工作作風;

4.8.3 忠於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 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 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 財務管理規則

1 籌資管理

1.1 籌資原則

1.1.1 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 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 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 權益性籌資

1.2.1 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審核,經批准後方可執行;合資企業註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准,並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後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 合資企業在註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並報總部備案。

1.2.3 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 合作項目吸收的資金比照註冊資本進行管理。

1.3 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並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 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 融資成本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 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 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識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 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 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税費等方式融資。

1.9 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税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 投資管理

2.1 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項目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並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 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項目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 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 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 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 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 投資收益;

2.2.6 税務論證。

2.3 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項目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項目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 長期投資項目立項一經批准,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操作部門做好項目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後的投資管理,包括項目所需資金的籌措、調度、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 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項目立項後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並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權限,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 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權限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准,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准,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 年度終了後,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 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後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税務等法律手續。

2.9 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閒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並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准(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 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並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彙報。

2.11 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 投資審批權限:

2.12.1 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 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 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准;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准。

2.12.3 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准,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准。

2.12.4 通過資本市場實施併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准。

2.12.5 債權投資

1) 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 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准。

2.12.6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項目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 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彙報一次。

2.12.8 投資清理審批權限。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 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築物、機器機械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准。

3.2 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 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説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 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權限:

3.2.3 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 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准。

3.2.5 具體程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後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 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 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 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 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採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 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後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税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並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後方能入帳;

3.3.3 由於採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並投入使用後,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並註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 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註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准。

3.4 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准。

3.5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並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 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 庫存現金管理

4.1.1 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範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 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衞措施。

4.1.3 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後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櫃,於第二天上班後及時送存銀行。

4.1.4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並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後,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置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 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於每日終了後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後及時處理。

4.1.8 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保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 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 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户的對帳單。

4.1.11 現金支付範圍:

1)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 個人勞務報酬;

3) 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 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准的其他特別支出。

4.2 銀行存款管理

4.2.1 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後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其説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並簽字認可後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其説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户行的户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户應及時辦理銷户手續。

4.2.4 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權限,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權限進行書面授權。

4.2.5 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並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 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閒置資金通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 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並符合以下原則。:

1) 支出項目必須按規定辦理批准手續;

2) 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 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審核無誤。

4) 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複付款。

4.3 結算資金管理

4.3.1 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着加速資金週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 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並在備註中註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户頭。

4.3.3 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採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准。

4.3.4 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 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採取措施追索。

4.3.6 對於已採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准,報税務主管部門批准後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並不意味着放棄債權,仍應設置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採取或繼續採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 各分公司應取得並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 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複核,並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複付款。

4.3.9 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 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並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 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 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後,確實無法追回;

2) 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 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 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 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説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税務機關認可。

4.3.13 壞帳損失審批權限: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户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户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户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餘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係或利益關係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准。

5 存貨管理

5.1 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後方可處理:

5.2 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序。

5.3 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權限: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 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 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採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權限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 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 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 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採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採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 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 營業收入管理

6.1 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 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 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後,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克萊斯公司,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財會機構設置

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閲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

,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 ,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 支票領用單 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二十三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 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七章 處罰辦法第

第四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户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一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企業,針對財務管理、財務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訂立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在實際工作中起規範、指導作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户及其他帳户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户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户印籤。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户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户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長期資産管理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 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 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 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衞設備 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温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准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各個建築公司,財務管理是工作中重要的部分,做好財務管理工作,首先要有效的財務管理制度呢以下是某建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範本,可供參考。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範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税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税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税。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准。如董事長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准。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並提供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董事長批准。

⑸往來款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複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並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審核後,報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

⑶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後,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後補籤。如對已籤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准。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範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説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後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台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後報懂事長簽字,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户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董事長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於每月1到3日,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並在每月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台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⑵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台帳。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帳。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説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主管工程和財務領導審核。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一、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國家有關的財經法規、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則,並以此指導崗位的具體工作。

2.及時準確反映一定時期內各項資金的收支情況,月、季、年末要將資金的來源、運用、結存情況編制報表,並上報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

3.認真及時登記各項經濟業務,科目、項目登記準確,每批傳票登記完後,要編制平衡表,登記總帳,並做到總帳、明細賬相符。

4.認真及時清理往來帳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呆帳、死帳。

5.認真及時清理核對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盤點,年中年末與各部門科室對帳,及時處理帳面差額部分及實物報損、處理工作。

6.傳票、帳本既是整理、裝訂歸檔,並移交檔案部門。

7.按時、按比例計提、上繳各項税金。

8.按時、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積金,並做好其他服務工作

二、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5W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工資發放時間定為每月十四日。

4.每天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於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三、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塗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於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後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四、費用申請及報銷

1.凡經經營部開支費用需在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後方可申請項目開支費用。

2.購買日用品、辦公費用需的發票要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註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後報財務審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

4.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後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 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 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於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 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 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並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 各所屬企業必須於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於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並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下達。

第六條 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並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 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採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 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 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三章 現金管理

第十條 現金的收入、支出範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範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範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採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 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准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准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 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籤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説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於收進日(最晚於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於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餘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採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後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籤批後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後,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 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採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兑、支票、委託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 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説明書,並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後,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並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後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説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説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於當日送交銀行並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後,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後簽報。

2日常採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範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週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週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 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 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週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 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採取上級審籤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籤,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籤,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籤。

第十七條 應付現金的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第六章 附 敗

第十八條 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的財務管理,加強財政監督,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其他相關法規,結合公司的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

第三條公司具體會計核算,參照財政部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執行。

第四條公司應按財政部規定按期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説明書,年度會計報表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以下簡稱註冊會計師)審查、驗證,出具報告,方可向外提供。

第二章會計準則

第五條公司財務部為公司的會計機構。公司的會計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公司發生的經濟業務均應按規定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

第七條會計記賬

1、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複式記賬法。

2、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可以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合法憑證

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清晰、項目完整、手續齊備。

3、公司應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記賬。會計事項的處理必須於當期內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後。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都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4、各項財務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構建時發生的實際成本核算,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5、會計信息必須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滿足投資方瞭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公司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第八條會計核算

1、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度。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季度、月度均按公曆起訖時間確定。

2、公司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外國貨幣結算的,應當摺合人民幣記賬,同時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摺合率。

3、會計核算必須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做到口徑一致、相互可比。會計核算方法應當前後一致,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將變更情況和原因、變更後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會計報告中説明。

4、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及於本年度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於幾個會計年度的,應作為資本性支出。

5、會計核算應當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於可能影響決策的重要經濟業務,應當單獨核算,分項反映,並在會計報告中重點説明。

第九條公司的會計科目名稱、內容和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種類、格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規定。

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説明書組成。公司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彙總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增加或減少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項目,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公司自行規定。

第十條公司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

第十一條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應按月或按年報送上級主管部門。月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月份終了後10天內報送,季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季度終了後10

天內報送;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中期結束後15天內報送;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在年度終了後1個月內報送。第十二條公司的會計報表附註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會計報表中重要項目的明細資料;

2、有助於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

3、重要資產轉讓及其出售的説明;

4、或有事項和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説明;

第十三條公司報送年度會計報表應附送財務情況説明書,主要説明:

1、公司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2、利潤實現及利潤分配情況;3、資金增減

和資金週轉情況;4、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公司向外報送的年度會計報表,應當由報表編制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公司負責人簽名並蓋章。

第十四條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但是,有證據表明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一)通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二)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三)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

(四)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佔多數表決權。

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第十五條公司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聘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專項工程財務決算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

第三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財務計劃管理:公司財務計劃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爭取達到的目標利潤,是計劃實現的收入、支出、利潤、融資、投資以及資本投入等目標的組合。財務計劃為企業運作的管理與控制提供了依據。公司財務計劃一般以年

度為單位。但半年度應進行一次考核與調整。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度本制度;

2、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度,結合公司相關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税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一)現金管理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三聯的收據,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董事長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五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超過還款期限從當月工資扣還,原則上試用期內不允許借款,特殊情況經董事長批准方可借款。

6、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財務審核、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7、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二)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

2、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簽字,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並對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3、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並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4、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順序使用,對籤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並與存根一起保管。

5、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餘額。

6、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董事長批准。如果董事長不在公司,應以電話的方式與其聯繫,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2、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董事長批准;

4、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董事長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5、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複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7、公司對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建立以"誰批准,誰負責"為原則的責任追究制度,審核人、批准人要對由本人審核、批准支付的貨幣資金負責任,以防範貨幣資金風險,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對於違反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而批准支付的單據,各相應審核人或審批人以失職論處;

8、報銷人營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規違紀金額不予報銷,對已經報銷的,除退回違規報銷金額外,同時對報銷人予以違規報銷金額5-1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一律開除並做進一步處理;

9、財務人員在收到報銷單據後應審核報銷單據是否填寫、粘貼規範,是否經過有效批准,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規等,對符合要求的報銷單據應及時製作報銷憑證並交與出納處付款,對不符合要求的應退回報銷人並向報銷人説明退回理由;

10、出納收到報銷單後應檢查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會計簽名是否齊全,對審批手續齊全的報銷單據應及時給予報銷,對於不符合審批手續的報銷單出納有權拒絕報銷或付款。

(一)各部門對發票實行專人管理,領取發票由專人負責,責任到人,財務部設發票管理台帳,由領用人簽字;

(二)不準轉借、轉讓發票,發票只准本單位的開票人按規定用途使用;

(三)發票啟用前,應先清點,如有缺聯、少份、缺號、錯號等問題,應整本退回;

(四)填開發票時,應按順序號,全份複寫,並蓋單位發票印章,各欄目內容應填寫真實、完整,包括客户名稱、項目、數量、單位、金額,未填寫的大寫金額單位應劃上"○"符號封頂,作廢的發票應整份保存,並註明"作廢"字樣;

(五)嚴禁超範圍或攜往外市使用發票,嚴禁偽造、塗改、撕毀、挖補、轉借、代開、買賣、拆本和單聯填寫;

(六)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情況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七)使用發票的部門和個人應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如發票丟失,應於丟失當日用書面報告財務部,再由財務部上報處理;

(八)如因發票管理不善而發生税務部門罰款,公司將直接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經濟責任。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填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三)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或以轉帳形式轉入工資帳户由員工自行提取。

(四)差旅費報銷

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並註明出差隨同人員、事由、地點、天數、時間、所需資金,按規定程序報批後憑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報批後到財務部預借差旅費,原則上之前出差借款沒報銷的,這次出差不予借款;

2、凡與原出差申請單上的時間、地點、人數等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等需經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簽署意見方可報銷;

3、出差期間發生的共同費用報銷,報銷單上需同行人員簽名確認;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後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報銷標準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後附出差申請單及原始報銷憑證,按程序審批後交財務部,由會計審核借款金額,出納開收據衝抵借款;

5、出差報銷標準見行政相關規定。

(五)電話費的報銷

1、普通員工手機通訊補助見行政相關規定;

2、固定電話實行定額制,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報銷。

(六)交通費的報銷標準

普通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應儘量乘坐公交車,特殊情況經部門經理以上(含)事先批准,可以乘坐出租車,報銷憑證上需註明時間、路程起始點、外出工作內容。市場人員交通費補貼見行政相關規定。

(七)辦公費及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報銷

由行政部負責辦公用品統一採購,填寫購買辦公用品借款單,後附"辦公用品請購單",執行公司借款流程,行政部採購專員在借款之後3個工作日內,必須採購完成並辦理報銷事宜,執行公司費用報銷流程(月結另議)或是不借款先採購後報銷付款給供應商。

(八)招待費報銷

1、公司招待費用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統一結算。

2、部門因公需招待時,應事先申請,經公司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招待。

3、進行招待申請時應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單",應詳細註明招待時間、地點、對方人員、己方陪同人員等信息。

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由個人承擔。

(九)教育經費及培訓費報銷

1、教育經費及培訓費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進行預算、統一管理、統一安排。

2、費用發生前使用部門應向人事行政部門申報員工培訓計劃、培訓時間、所需經費,經人事行政部門審核後傳一份至財務部門。

3、費用使用部門應嚴格按照計劃在申請範圍內使用費用。

2、報銷單封面與封面後的託紙必須大小一致,各票據不得突出於封面和託紙之外(票據過大時應按封面大小摺疊好);

3、若報銷票據面積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車票等),需有層次序列張貼;

4、報銷單據金額、類型相同的(如車票等),應儘量張貼在一塊,並按金額大小排列;

5、報銷票據在粘貼時,確保審核人能夠完全清楚地審閲到報銷金額;

6、報銷單據一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填寫;

7、報銷單各項目應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一致,並經部門領導有效批准;

8、有實物的報銷單據須由驗收人驗收後在發票背面簽名確認,需入庫的實物單據應附入庫單;

9、出租車票據需註明業務發生時間、起至地點、人物事件等資料,每張出租車票背面需有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10、在空白報銷單上將原始報銷憑證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從右至左呈階梯狀依次粘貼;若票據較少,可直接在正式報銷單的反面粘貼(原始憑證的正面與報銷單的正面同向);若票據較多,可在多張空白報銷單上粘貼。

11、以下情況不予報銷:違章罰款及其它因當事者過失造成的損失浪費,其它不符合國家開支標準的單據,無理由跨年度的單據。

1、送貨人員在為客户送完貨驗收完成後,應要求收貨人員籤回《送貨單》。

2、原則上現金支付必須由財務人員親自辦理,若送貨人員接受委託在收取客户現金貨款後,必須在回到公司後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並填寫《現金繳款單》,與公司出納進行交接,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坐支公款。

3、出納應在收款後第一時間知會會計,便於應收帳務處理。

4、會計應定期統計整理欠款客户名單、欠款金額、欠款時間、預處理方式等。

1、對於月結付款客户或者欠款客户,由會計建立應收賬款管理台帳,列出明細,月結時間之前一週由會計向客户發出《請款單》傳真,由會計向對方相應人員催欠。

2、收到貨款的同時寄送貨款發票或是收款人攜帶發票上門收款,如需要進行現款回收時公司派出收款人員收款,以下為公司委託員工向客户收取貨款的規定:

①有關人員進行收款業務時,須先到財務處辦理客户回籤白單的領出登記以及有關委託手續。對於未收到款項的白單在回到公司後及時返還給財務,並作出還單登記;對於已收到的款項,收款人要憑有出納蓋章確認的《現金繳款單》到財務處進行銷單手續。

②有關人員收到的貨款,必須在回到公司後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不得私自坐支公款。

③如所收款項屬打折收取的,必須經得董事長簽名認可,否則財務部將按單據的實際金額向收款人收繳。

3、在公司發出《請款單》且對方無法明確貨款清結時間時,會計將此項貨款催欠工作移交給該項業務聯繫的業務員,進入欠款處理流程。

1、採購部必須根據多途徑,少環節,貨比三家,適時、適質、適量、適價保證原物料的供給,提供報價單至少有三家可選擇比較。

2、採購部必須有完整的採購結算檔案,並建立有效的採購分析檔案。採購部應在每批原料收貨後一週內及每月底與供應商核對帳務,防止出現差錯。採購部和財務部應於每月末與供應商核對供貨數量、應付貨款和商務處理等資料,採購部應對供貨市場,供應商情況,需購原物料質量、價格、數量、運輸資料、進銷數據、原物料庫存、原物料耗用情況等作出定期分析,並及時提交原物料的市場行情、月原物料採購計劃、外欠貨款及資金需求計劃給董事長(部門負責人)。

3、一批原物料驗收完畢,採購部應及時整理各種單據,打印"付款申請單"一併送財會部做為付款憑證。付款憑證有:採購申請單、合同、驗收單、發票;

(1)必須是信用良好的固定供應商,對貿易公司性質的供應商不得采用預付貨款的結算形式。

(2)必須事先派專人或信用良好的第三方,如派採購、品管人員一起去實地調查,供應商的實物供應,質量保證情況和目前的經濟狀態等情況,並將調查報告提交董事長。

(3)必須有完整的正式合同,重要合同須經國家認可的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在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交貨地點,交貨期限,質量標準,和在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範圍內履約。

(4)原物料預付貨款支付以後,採購部和財會部必須同時明確專人負責該項原物料和貨款的追蹤記錄,直至該合同履行完畢。

5、如發生付款後進貨量不足等情況造成公司多付款或供應商欠款,財務部要責成具體經辦人員儘快追回,必要時應採用法律手段追回。

6、經辦人員根據採購憑證、入庫單或相關協議(合同)與財務部確定付款方式,由經辦人員填寫《付款申請單》,按財務權限審核。要求供應商或請款方提供正規的發票,同會計審核請款手續。

8、對於頻繁業務往來或超過一定金額的應付款,公司原則上進行月結或分批付款,特殊情況由董事長批准後進行。

(四)其他付款管理1、公司人員工資、獎金的發放,須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每月的工資、獎金由人事主管部門填寫發放表,經會計、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同意後,財務部審核發放。

2、需交納的各項税,,按國家税法有關規定辦理,經財務部會計審核,董事長批准後繳納。

3、因工程需要所發生的生產、技術和管理人員外出培訓費用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董事長按管理預算費用標準嚴格控制批准。

4、所有付款憑證必須由財務部負責人(或被授權人)簽字、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後才進行辦理。

5、經辦部門持發票報銷時,發票內容必須與付款申請表內容相同,且金額不得超出付款申請表金額。發票必須有效、填寫齊全、規範,不符合財務報銷規定時,必須更換髮票,否則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6、經辦部門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付款憑證,由經辦部門負責人簽字,未註明相應合同編號、訂單編號以及不按合同規定辦理預付款和結算款的,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1、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裝訂後按順序立卷登記。

2、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複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准,並限期歸還。

3、由於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並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憑證類:(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彙總憑證15年。(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會計帳簿類:

(1)日記帳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15年;

(3)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

(3)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其他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燬清冊永久;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一、財務部職責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迴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採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9、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税金。

10、參與項目部與施工隊結算,參與採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1、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後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xx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裁審批後,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

4、備用金借款:對於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裁批准後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於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並由總裁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説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

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繫,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籤。

財務部總監崗位職責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4、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協助財務總監組織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工作。

2、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及程序。

3、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核算的組織、指導和數據管理體系,以及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4、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5、參與項目部與施工隊、採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6、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決議。

7、負責全公司財務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學習的工作,合理協調各崗位工作,並考核財會人員工作業績,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

8、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工作。

9、負責會計監交工作。

財務部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1、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項目部人員構成等。

2、理解並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税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並結合合同督促項目部回款。

3、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4、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部報帳,核對上月計劃執行情況。

5、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並制單入帳。

6、準確把握各項材料採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7、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8、工程完工後,準確核算出工程成本,編報工程成本表。

9、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綜合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2、全面瞭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並正確執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彙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鈎稽關係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出納員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週一填寫貨幣資金週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簽發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納員一人保管;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髮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6、完成財務總監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理順財務管理關係,明確財務人員的職責、強化財務管理的功能,提高公司的整體經濟效益,促進公司長期穩健發展,特指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股份公司本部及下屬子公司。

二、財務管理體系

第一條 公司按照統一管理、分級核算的原則,設置和健全財務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的財務人員,並按崗位責任制從事財務管理工作。

第二條 公司財務管理體系:公司董事長、總裁領導財務會計機構、財會人員和其他人員執行《會計法》等有關財務會計法規制度及本制度。公司總裁對公司財務活動實行統一領導,負責組織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即

董事長 總裁 財務總監 財務部

第三條 財務總監由總裁提名,董事會聘任,受董事長和總裁的委託全面負責公司各項財務管理工作,直接對總裁和董事長負責。各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由本公司直接委派;子公司財務部接受本公司財務部的業務領導。

三、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第一條 會計內部控制是指本公司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等而制定

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二條 會計內部控制基本目標

(1)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2)規範公司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3)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並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及舞弊行為,保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

公司應在下列範圍內支付現金:

(一)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津貼、獎金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第三條 收入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條 現金的管理必須嚴格執行錢、賬分管的原則。出納與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責任,實行相互制約,加強現金管理。

第五條 一切現金收入都應開具收款收據;出納人員辦理收款手續後,應加蓋“現金收訖”字樣。

四、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資產係指公司擁有的實物資產,主要指商業物業、存貨與固定資產。

第二條 實物管理部門

(1)商業物業,由本公司指定專門機構負責管理。

(2)房屋建築物、交通工具、辦公設備,由公司總裁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所有資產的檔案材料由公司總裁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定期歸檔。

(4)財務部指定專人就各公司資產進行彙總登記,定期會同資產管理部門進行盤點,並就盤點情況做出書面報告。

第三條 固定資產編號

固定資產取得後即歸資產管理部門管理,依其類別分類編號,並粘貼標籤。

第四條 固定資產購置及登記

(1)購置手續

因工作業務需要,添置固定資產,應提出書面申請,報總裁審批,按審批後的標準、數量,由總裁辦公室具體執行。購置後由資產管理部門驗收簽字,報財務部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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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財務管理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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