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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5篇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5篇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總公司所屬備企業的成本、費用管理,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現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成本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結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11系統各所屬企業。

第三條成本、費用管理的基本任務,是通過對成本、費用的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確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費用的潛力,努力降耗增效。

第四條在成本、費用管理中,各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經濟政策、財經法規和總公司財務規定,實行成本、費用管理責任制,使計劃管理、定額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正確核算各單位成本、費用。

第五條根據資產經營責任制,各公司總經理對本單位成本、費用管理負全責。總會計師(財務總監、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主管)協助總經理組織領導本單位的成本費用核算和管理,準確核算成本、費用,並對企業經營效果負責。各單位財會部門具體負責成本費用的核算與管理工作。總公司財務本部依據本規定及國家相關規定負責對所屬各單位的成本、費用核算進行管理和監督。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規定,結合各自行業實際,參照國家相對應的財務會計制度,制定各自成本、費用管理實施細則,報財務本部備案,並指定專人負責企業的成本管理。

第二章成本、費用開支範圍

第六條工業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關於成本、費用開支範圍的規定,加強對產品的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及企業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的核算與管理。具體開支範圍按(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總公司所屬其他行業單位應根據各自的單位實際,認真遵守相對應的國家行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範圍。

第三章成本、費用核算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的製造成本,必須根據計算期內完工產品的'統計產量、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核算,對於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期間費用,應按照其歸屬期限,區分費用性質,據實進行分類核算。

企業不得以計劃成本、估計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成本計算過程中對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勞務按計劃成本或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要按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調整為實際成本。原材料按計劃價格核算的,與實際價格的差異也應按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進行調整分配。

第九條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費用,應按照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確定分攤數額。受益期不超過一年的費用,列入待攤費用;受益期超過一年的費用,列入遞延資產,按實際受益期攤銷,其中開辦費按五年攤銷。企業遞延資產應在年終會計決算中説明,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審查。

第十條在費用尚未發生以前,需要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項目和標準,應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預提期短的,年終決算不留餘額,預提期長,跨年度使用、需保留餘額的,應在年終決算中説明,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審查。

第十一條低值易耗品單價在200元(含200元)人民幣以下的,可列出品名,在領用時一次列入成本、費用。單價在200元(不含200元)人民幣以上且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必須採用五五攤銷法進行核算,在領用和報廢時各分攤50%。

第十二條產成品和在產品成本以及期間費用的核算,除種植業和養殖業按生產季節、施工企業按季進行外,一律以月為成本計算期,同一個計算期內核算的產量、收入、消耗和支出,起訖日期必須一致。

第十三條成本核算必須劃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響成本、費用的準確性。

一、製造費用與直接生產成本;

二、製造成本與期間費用;

三、各類期間費用之間的界限;

四、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

五、在產品成本與產成品成本;

六、可比產品成本與不可比產品成本。

第十四條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要切實可行,一經確定,非經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不得變動。

第四章成本管理責任制及監督

第十五條各單位必須按分工及崗位職責建立成本管理目標責任制。並編製成本、公用計劃和具體措施,對成本實行計劃控制和目標管理,以保證完成。

第十六條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特點並結合國家相關規定,制訂本單位的各項定額指標,並認真執行。總公司將對不同性質的單位採用不同的方法和標準進行成本、費用考核。

第十七條各單位財會部門的成本管理責任。;制定本單位成本費用管理制度;組織成本費用核算;編制並具體落實成本費用計劃;監督考核單位內部各項成本計劃的具體執行情況;對本單位成本費用進行及時的預測、控制和分析。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2

1、本組織的經費均由理事會統一管理,具體由理事長、祕書長、財務理事長負責統籌,養殖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2、需用資金時,無論數目大小,必須向理事會申請,由理事長、祕書長、財務理事長審批。

3、財務人員要認真審核各項財務收支憑證,對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款項有權拒絕受理,任何人不得刁難和阻礙。

4、單位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申請,理事長審批後購置。

5、報銷發票,必須由經辦人簽字、理事長簽字後,會計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嚴格追究財務人員的責任。

6、客户來本組織辦理業務,確需就餐的應經理事長批准,具體業務科室人員方可安排就餐。

7、對上級批准的項目經費,要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要求,做到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挪用、借用。

8、祕書長和財務理事長要定期核對賬目,定期向理事會彙報。賬目要具體、清楚,各項經費開支要註明去向、負責人和日期。

9、為使賬目明確,監事長要定期組織監事會人員查帳。

10、每年初,財務理事長應根據上年開支情況和本年度活動計劃,作好經費開支預算,報理事會審批。

11、本制度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本組織章程有關規定執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1.1為了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財務預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規範公司的財務行為,準確計量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財務資源;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1.3本規定在公司內部暫時執行,隨着公司業務的正常開展和不斷拓展,將進行更改、補充和完善。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的財務管理體制,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即財務部。

2.2公司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規定,結合公司的核算體制和財務管理的實際需要,配備財會人員,加強對財會人員的管理。

2.3財務部主要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主要職責為: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各項會計制度擬定;

(2)參與公司籌資方案的擬定和實施;

(3)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

(5)負責公司財務預算管理、會計核算;

(6)負責編制合併報表,提供財務數據,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並作好項目和財務分析工作;

(7)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税收;

(8)負責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保管,票據申購、使用、核銷等管理工作;

(9)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賬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10)參與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

(11)協調處理與各單位的關係。

2.4財務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5公司董事會按有關程序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

第三章會計核算

3.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結合經營項目實際情況,制訂並實施有關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及時、正確反映經營業績和披露經營風險。

3.2公司採用借貸記賬法,以中文作為記錄的文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設置總分類和明細賬科目。

3.3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對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賬務處理,並實行會計電算化。

3.4公司依照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確認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經營成果。

3.5公司嚴格區分本期費用支出與期間費用支出。

3.6公司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後,如果財產發生減值,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3.7公司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和收益、少計負債和費用。

第四章財務預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規定,對公司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項目運作等實行全面財務預算,並依據其實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開始前組織編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項財務預算,財務預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營預算;

2.盈利預算;

3.資金預算。

4.3公司在預算年度開始後,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階段的控制和監督,及時進行差異分析,並查實差異的原因,向總經理報告。

第五章收入、成本費用管理

5.1公司建立並完善營業收入的管理規定,確保收入循環中的報價、簽訂合同、實際收款和開具發票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以加強對業務活動的財務監督。

5.2營業收入是指公司在營業期間收取的各種經營項目的主營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公司在收訖價款或取得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5.3公司對外投資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資收入和長期投資收益。短期投資收益在持有期滿後確認,長期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合法審計報告中的財務年度權益確認。

5.4成本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當期發生的成本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支付,都應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雖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費用,但應有後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成本費用。但應歸屬本期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不得掛賬,調節利潤。

5.5嚴格控制成本費用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嚴格履行請購、審批、合同訂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費用。費用報銷的審批及流程按照費用報銷暫行規定執行。

5.6公司合理運用財務槓桿,降低財務費用等資本成本。

第六章資產管理

6.1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現金管理條例》、《銀行支票使用管理暫行規定》、《銀行賬户管理辦法》和公司現金、銀行存款管理暫行規定,對貨幣資金的使用、銀行賬户的開設和使用進行管理。貨幣資金的保管和核算須崗位分離。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強對應收款項的管理,明確欠款對象,落實追款責任並依據結果施以獎懲。

公司採用餘額百分比法估計壞賬損失,並計提壞賬準備,計提的比例為期末應收款項的5‰。財務部對已確實不能收回的超齡應收款項,定期逐筆書面上報總經理審核,批准後作為壞賬損失處理。如數額較大者須通過董事會批准後處理。

6.3公司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採購、保管、領銷、記錄、盤點制度,保證賬、卡、物相符。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領用或發出存貨,採用先進先出法確認其實際成本。

6.4公司制定並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預算、授權購買、登記核算、維護保養、處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資產按分類確定折舊率,採用直線法折舊。全部折舊額在相應資產的有效經營期內收回。

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建、清理、報廢等,都應當辦理會計手續,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建立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

6.5公司對資產使用部門要求定期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並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當期末賬面資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發生差額時,對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提交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第七章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管理

7.1公司的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進行。

7.2公司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實施股本變動、提取公積金以及分紅派息等程序。

公司法定公積金按照税後利潤的10%提取。

第八章籌資管理

8.1籌資是公司根據發展需要,在自有資金不能滿足和保證公司正常運轉時,從外部獲取資金以達到公司經營目標的必要活動。籌資必須充分考慮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和掌握好籌資策略和方法,確保此項工作安全、有序,並取得最佳效益。

8.2籌資的目的是投資,籌資策略必須以投資策略為依據,充分反映公司投資的要求。籌資時考慮以下因素:以“投”定“籌”、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籌資成本、籌資管理的難度、公司籌資的期限、負債率和還債率等。

8.3籌資方式包括銀行籌資、股票籌資、債券籌資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銀行籌資是公司資金籌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內容,在公司的發展階段,應儘量爭取各專業銀行的支持。

第九章投資管理

9.1公司依據國家宏觀經濟環境、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地區及行業發展狀況、公司及項目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對公司的長期發展有較大的影響投資項目,作為是對外投資管理的重點,同時,為改善投資決策效果,提高投資決策能力和收益,董事會對投資項目進行初審、分析、篩選、評價、論證。公司不從事證券信用交易,避免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9.2對外投資應考慮投資增值程度、投資保本能力、投資風險性、納税優惠方針、投資的預期成本、籌資能力、投資回報期間的長短等,全面綜合考慮各因素的基礎上,確定投資的項目。

9.3在爭取獲得更多的投資增值、投資收益時必須重點考慮投資的風險,包括項目特有風險、公司風險、市場風險。由於項目的市場風險不能通過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對項目的影響非常重大,但公司風險或項目特有風險也不容忽視。

9.4短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能隨時變現並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一年的投資。短期投資按取得時的投資成本入賬。

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確認投資收益。

9.5長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不能隨時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投資,並分別在“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科目中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股權投資,根據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不同情況,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債權投資,按取得的實際成本,作為開始投資成本。

9.6公司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終了,對長期投資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於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9.7公司根據《公司法》,以及公司發展戰略實施對外投資,並嚴格履行立項、可行性分析、審批、運作、監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序,對外投資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十章財務信息管理

10.1公司依據《企業財務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財政部頒佈的其他有關制度,編制財務報表。

10.2公司的財務報表屬於公司的財務機密,未經董事會批准的財務報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已經審核過的報表如需外送,需經財務負責人並報總經理批准。月報在次月的十日內送各股東,季報在每一季度結束後的二十日內送各股東,年報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三十日內送各股東。

10.4公司依照《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實行財務電子信息系統,實現授權、崗位分離、記錄控制等內控程序的電算化,保證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相關人員在使用財務電子信息系統過程中,嚴格遵循內部控制規範和技術規範,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10.5公司財務部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文本(電子)資料。

10.6財務部按照規定作好財務工作交接工作,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十一章附則

11.1本規定由董事會負責修改和補充。

11.2本規定由董事會授權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11.3董事會委託公司財務部依據本規定擬定若干具體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後,頒發施行。

11.4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4

 一、財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和有關財經紀律,按《會計法》辦事,遵章守法,做好財務會計工作。

2、財務部負責全公司的經濟總核算,並要綜合公司資金運作的情況、管理費收入和費用開支的資料定期向總經理報告。

3、負責組織各部門編制收支預算草案,根據總經理的指令,結合公司的情況進行綜合平衡。編制公司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定期對執行情況進行分析,並作出書面報告送總經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門編制收支計劃,平衡工作,嚴格檢查備用金的使用,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負責全公司資金運作的組織和調動,定期把資金變化情況向總經理彙報。

5、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及時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財務記載,正確核算,按時準確編報會計報表。

6、每月按時向各商鋪收取租金及管理費,做好收支結算表、欠繳管理費情況表,編制月、季、年度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

7、負責公司的各項財產登記、核對工作,保證資產更新的資金來源,保障資產的更新換代。

8、對公司的各項開支力求做到嚴格審核、合理開支,對違反規定,未經審批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

二、會計核算管理制度

1、採用借貸記帳法,以權責發生製為原則,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

2、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如辦公費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如固定資產的購置)。

3、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會計記錄的.文字均使用中文;會計憑證使用複式記帳憑證。

5、會計科目的設置,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編制,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並應及時向董事會和有關部門報送會計報表。

6、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要填寫"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經總經理審閲,報董事會和財政部門批准後銷燬。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根據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業務的需要,庫存現金限額為人民幣壹仟元正,超出限額部分,應在當天存入銀行,現金必須在規定的範圍、限額內支出,除特殊情況外,不得在現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現金的使用範圍:

2、1 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補貼、福利補助費、差旅費等款項;

2、2 支付給不能轉帳的集體單位或城鄉居民個人的勞務報酬或購買物資的款項;

2、3 結算起點(¥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項。

3、不準單位之間和個人因私借用備用金。

4、不準利用管理公司銀行帳户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和存入現金。

5、不準用白條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6、行政人事部因採購工作需要,可申請配備備用金,限額¥1,000元,用於零星採購,並於每年末辦理清算手續,次年初重新申請配備。

 四、支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支付結算辦法》中有關支票使用的規定,不得發出空白支票,為方便工作,經總經理審批後可發出最高限額為人民幣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須填寫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額、收款人名稱欄,但必須註明限額,凡領用支票者必須在開出支票五天內報帳。

2、支票金額起點為人民幣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0天內。普通支票可以用於支取現金,也可以用於轉帳,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於轉帳,不得支取現金。

3、簽發支票應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寫,票面必須有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確定的金額、用途以及出票人預留的銀行印章。預留的銀行印章必須為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鑑應蓋在出票人簽章處,不得蓋在空白的磁碼區域上或多蓋預留銀行印章,否則銀行將予以退票。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5

為維護學生社團的合法權益,加強社團的財務管理,確保社團的正常活動和健康發展,特制定《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制度》。

一、社團賬目管理

1.各社團內部必須有專門的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由兩名成員組成。一人負責掌管賬本,按時記賬,管理髮票;一人負責保管現金,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作好現金記賬。

2.各社團的出納與彙總定期進行財務核對,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處理。

3.社團每學期至少向社團成員公佈財務狀況一次,並接受社團成員監督。

二、社團經費來源管理

1.會員會費社團吸納新會員時可按規定向其收取一定數額的會費。在收取會員費用前,須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提交收費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收費,並向會員開出收據;收取會費後,須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上報會費收取情況。

2.贊助各社團不得參與贊助商純商業性的經營活動,贊助費只能用於被贊助的活動,如有剩餘則轉入本社團經費並登記入賬。

3.上級主管部門撥款對社團參加或舉辦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準和良好影響的科技、文化、體育、藝術等活動,學院及學校可酌情給予一定資金支持。所撥款項登記入賬後歸各社團作為社團活動經費。

4.其它收入社團舉行如捐贈、義賣等活動所得的收入在上報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批准後,由社團自行管理使用,並做好賬目記錄。

三、社團公共財產管理

各社團對購入的公共財產除按常規支出作帳外,還要標明其品種、數量、規格、價格等。社團財產為社團集團所有,社團任何成員不得隨便處理或佔有,社團解散時,其財產歸屬由校團委監督處理。

四、社團發票管理

儘量取用帶有正規公章的全國統一發票,條件不允許時可用收據。發票填寫必須全面真實無塗改。發票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及財務負責人簽字後才可入賬。若確實遇到特殊情況無法開出發票或收據,則必須由社團指導老師書面證明該款項的具體用途及無法開出發票的原因。

五、社團賬本轉交

各社團在換屆時應及時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上報財務負責人的更換名單;交接賬本時,應在賬本上註明轉交時間、原因,註明剩餘現金的'數量,轉交時要有財務負責人簽字。

六、社團賬本查賬

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每學期定期對各社團查帳一次,平時也將進行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帳後,各社團需在規定期限內把賬本交到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辦公室。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每學年對各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評估,評估結果將作為優秀社團評比的重要依據。

七、社團財務評優細則

具體參照《學生社團財務評優細則》

八、對於財務出現較大問題的社團的處理辦法:

1.阻撓、拒絕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檢查者,取消其優秀社團評比資格並通報警告。

2.出現假賬、隱瞞賬目及出現經費虧空的社團,取消其優秀社團評比資格,如情節嚴重,則按規定對其實施註銷。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6

一、農村財務管理制度

1、各鄉鎮集體經濟組織實行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實行村級賬目和資金委託代理的管理方式,主要內容包括:村集體會計核算、資金管理、財務收支、會計檔案和提供會計信息等。

2、依託各鄉鎮經營管理站組建各鄉鎮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代理中心),各鄉鎮村委會(社區)和各村民小組委託鄉鎮代理中心為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機構。實行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必須保持集體資產(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保守財務、商業祕密。對代管的資金,鄉鎮政府只有監管的權力,沒有使用的權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佔、平調、挪用、拆借村組集體資金,不得改變集體資金的性質,不得侵犯村組集體的合法權益。

3、各鄉鎮代理中心以村、組為單位設立總賬和明細賬,及時記賬、編制財務會計報表並反饋情況;代理會計認真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合規性,填制好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對本單位發生的各項收支認真填制或及時取得符合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村、組報賬員及時報賬,並負責好有關報表填制及現金、存款等貨幣資金的收支辦理和保管工作。

4、各鄉鎮代理中心不得用村組集體資金為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銀行貸款擔保、抵押手續,不得代其它單位或個人代扣代繳各種款項。

二、民主理財制度

1、各村組必須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村、組幹部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小組一般由3-5人組成,並推選一名組長,由其負責召集日常理財和聯絡、協調工作。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名單須報代理中心備案,並接受其業務指導。

2、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具備的條件:

(1)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具有較好的羣眾基礎,遵紀守法、認真負責、廉潔奉公,敢於講實話,辦實事,政治思想好,覺悟高,在羣眾中有一定的威望和影響力;

(2)具有為羣眾服務的思想認識,有積極參與集體事務管理的主動性和工作熱情;

(3)具備一定的財務管理基本知識和技能,熟悉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有關政策、法規、制度,熟悉村集體經濟組織生產經營活動;

(4)堅持原則,敢於制止侵犯集體經濟和農民利益的行為,勇於同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作鬥爭。

3、民主理財小組的權利。民主理財小組行使監督村委會和村民小組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的權利,具體是:

(1)參與制定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2)檢查、審核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

(3)否決本集體經濟組織不合理開支;

(4)監督、檢查本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

(5)向上級部門反映本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4、民主理財小組承擔的義務:

(1)按期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制定民主理財章程,開展民主理財活動;

(2)接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委託查閲、審核財務賬目;

(3)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報告民主理財情況;

(4)提出財務管理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5)配合代理中心及農村審計部門做好農村審計;

(6)保守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商業祕密。

5、民主理財的程序。民主理財工作的一般程序為:事前參與、事中監督、事後檢查。即民主理財小組在每一個財務事項發生時,要積極參與,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財務事項進行過程中,要切實履行職責,仔細監督財務事項的每一個環節和步驟;在財務事項完成後,認真進行檢查,查閲財務會計憑證、賬目、報表、財務公開等財務會計基礎資料,聽取羣眾的意見,解答羣眾提出的問題。民主理財小組應根據經濟業務量多少按月或按季開展理財活動。重要財務事項應隨時發生隨時理財。審核結束後,民主理財小組要將活動內容記錄在《民主理財登記簿》上,並由理財小組全體成員在記錄上籤章。

三、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由各鄉鎮代理中心的總出納負責,村組由報賬員專收、專付、專管,非出納人員不得管理現金。對外經濟交往中,超過1000元人民幣結算起點的,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轉賬確實有困難的,必須事先報各鄉鎮代理中心批准,方可現金支付。各村組銀行存款賬户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保證支付,不允許透支。

2、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庫;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用銀行賬户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嚴格控制資金出借,不得擅自將集體資金出借給單位和個人,村幹部因公出差辦事需借款的,須在事後5日內結賬。

3、現金收付必須有憑有據,對於經濟業務內容或憑證格式錯誤,手續不全的,應拒絕支付;錢款應當麪點清,唱收唱付,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並簽章。

4、各賬户必須留有相關印章,對書寫不規範,印章不齊全,手續不完備的取款、轉款,各鄉鎮代理中心要拒絕辦理。

5、現金使用範圍:

(1)幹部報酬;

(2)個人勞務報酬;

(3)獎金(責任制兑現)、勞保、差旅費

(4)五保户供養;

(5)村組辦公經費、農業生產經費;

(6)向個人和小規模納税人收購農產品和其他物資的款項。

6、加強村、組庫存現金的管理。各村組的一切收入必須存入代理中心統管賬户,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坐收坐支,嚴禁轉移、隱匿各項收入。根據各村組實際,核定庫存現金限額,各村組提取備用金最高限額30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多餘款項須存入統管賬户存儲,若各村組的現金餘額超過3000元,各鄉鎮代理中心要停辦其用款業務。

四、收入管理、財務事項監督管理、用款審批和開支審批制度

(一)收入管理制度

1、嚴格實行“零户統管”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村組實行“零户統管”,即取消一切在外開設的銀行存款户頭,由各鄉鎮代理中心開設一個賬户統一管理。各村組集體資金屬全體村民所有,必須全部納入村級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不得設置賬外賬,不得私設“小金庫”,嚴禁坐收坐支款項。

2、強化預算管理,嚴格預算約束。進一步增強依法理財、強化預算約束的意識,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收支計劃。各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年度生產性支出計劃報批制。村委會(社區)的先由村(社區)兩委會議擬定支出計劃,經鄉鎮掛點領導、農經分管領導審核,再報鄉鎮政府工作會議或鄉鎮長辦公會議審核同意;村民小組的由小組支部書記、組長、副組長會議擬定支出計劃,提交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按程序經村委會主任、鄉鎮掛點領導、農經分管領導審核,再報鄉鎮政府工作會議或鄉鎮長辦公會議審核同意。支出計劃要按照“量入為出、留有餘地”和“抓生產、保運轉、保穩定、促發展”的原則合理安排。各村組年度生產性支出計劃由各鄉鎮代理中心監督實施。

(二)財務事項監督管理制度

1、各村組對其財務享有所有權,鄉鎮政府及職能部門負責對各村組涉及具體的財務收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各村組在處置集體資產(設備)及涉及財務開支的重大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前必須實行事前報告制和分級審核審批制。由各村民小組、村委會擬定處置集體資產(設備)或財務開支事項實施方案並提交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形成會議決議或會議決定事項後,以書面申請按要求和程序報鄉鎮政府,經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按照用款審批程序辦理用款業務。

2、各村民小組3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下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由小組支部書記、組長、副組長班子共同討論決定;300-5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由各村民小組班子擬定方案並提交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請村委會(社區)兩委會討論同意後方可實施。

3、各村委會(社區)5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下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由村(社區)兩委會議討論決定。

4、各村委會(社區)、村民小組5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上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必須由各村民小組、村委會(社區)擬定項目實施方案,提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請鄉鎮掛點領導、農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20xx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上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須按照500元以上的程序以書面申請報批審核,再經鄉鎮實施本項目的分管領導和農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處置集體資產(設備)必須報鄉鎮政府工作會議或鄉鎮長辦公會議審核同意;100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上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必須按照20xx元以上的報批程序審核,再經鄉鎮長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

5、規範責任制監督管理。各村民小組不得訂立任何責任制考核。各村委會(社區)訂立責任制必須跟鄉鎮、縣訂立責任制要求相一致,必須跟各村委會抓產業、促生產、引項目、保安全穩定和重大社會事務緊密相關,必須做到量力而行,經兩委會議討論通過,並經鄉鎮掛點領導、農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工作完成後或年終經兩委會議對各項責任制進行考核(附會議記錄),並提出考核兑現申請,經掛點領導、農經分管領導審核,提交鄉鎮長辦公會議討論同意後由鄉鎮長審批方可兑現。嚴禁巧立名目訂立責任制,嚴禁借責任制之名亂髮獎金、補助。

(三)用款審批制度

1、各村組使用資金時,必須填寫用款申請表並寫出資金使用計劃,逐級審批簽章後方可到各鄉鎮代理中心辦理用款業務。其中,屬興建工程的,還必須報工程預算、公開招標、施工合同、議標記錄等複印件。用款數額在10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下的,寫出用款申請和資金使用計劃後,經各村民小組組長和各村委會(社區)主任在用款申請上審批簽章後辦理用款業務;1000-20xx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的,經各村民小組組長和各村委會(社區)主任籤批後,再經鄉鎮掛點領導審核同意,方可辦理用款業務;20xx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上的,經村(社區)兩委班子會議討論同意,經鄉鎮掛點領導審核,報鄉鎮分管農經站的領導審核同意後,方可辦理用款業務。若有特殊情況鄉鎮領導不在而村(組)又急需用款的,可經各鄉鎮農經站站長請示鄉鎮領導並經同意後,先到各鄉鎮代理中心辦理用款手續,在3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手續。

2、村委會、村民小組在辦理用款業務時,原則上必須將前一次所批准用款的支出單據到鄉代理中心上賬,且庫存現金不超過3000元方可辦理。因工作需要領取現金超過庫存現金限額3000元的,必須憑村兩委會議決定事項方可預領,事後7天內結賬。在本季度內沒有到代理中心辦理用款業務的,必須於本季度最後月的27日前將支出單據準時到鄉代理中心上賬,否則停辦一切業務。

(四)支出審批審核制度

嚴格執行支出聯合審批審核制度,實行報賬制統一管理。做到支出有預算、開支有標準、支前必請示、審批按程序、記賬要限時。

1、村、組的所有支出必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並加蓋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章。

2、村民小組100元以下的支出由小組長決定、審批並經農經站站長審核後方可報銷記賬;100-300元的由小組班子(小組支部書記、組長、副組長)共同討論決定,小組長審批並經農經站站長審核後方可報銷記賬,記賬時須附會議記錄;300-500元的經小組班子共同討論報村委會審批同意,村委會主任籤批後並經農經站站長審核後方可報銷記賬。村民小組支部書記、組長未一肩挑的,實行支部書記、小組長雙批制。

3、村委會的支出由主任審批(村總支書記、主任未一肩挑的,實行書記、主任雙批制;書記、主任一肩挑的實行主任、副書記雙批制)。500元以下的由書記、主任直接審批並經農經站站長審核後方可報銷記賬。

4、村、組支出500元以上的,由村、組審批並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章後,經農經站站長審核,再由鄉掛點領導審核同意後方可報銷記賬,記賬時須附村兩委會議討論決定記錄;村組預算外及預算內非確定性一次性支出超過20xx—10000元的,按照《沾益縣村組一事一議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村委會的必須經兩委會議討論同意,村民小組的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後經村委會主任審批,再經鄉掛點領導、農經站站長審核同意後,報鄉分管農經站的領導審核同意,方可報銷列支記賬;1000元以上的支出須按照20xx—10000元的程序審批審核籤批,再由鄉長審核方可報銷列支記賬。

5、村、組非生產性支出實行總額控制管理。非生產性支出按照村、組規模大小實行總額控制,村民小組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村委會最高不得超過7000元。對有經營收入,包括村辦企業收入、二三產業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房屋資產出租收入的村組,可按不高於20%的比例用於非生產性支出。

6、實行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的村、組,每個季度最後月的27日準時到鄉代理中心上賬。無特殊原因不按時上賬的,停辦所有財務業務,待上賬後方可辦理。鄉代理中心在上賬後及時記賬,在15個工作日內以村、組為單位編制財務運行情況報表並向分管領導、掛點領導、村委會書記主任書面反饋情況。

7、實行印章、簽名、公章預留制。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確定審批人所用印章、民主理財小組專用章以及審批人簽字字模,以書面形式向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機構預留。凡無預留印章、簽名或公章的,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機構有權拒付資金,有權拒絕入賬。

8、各類收支票據必須印章齊全,手續完備。要求所有支出票據必須做到“六有”:有合法的原始憑證,有合規的支出事由,有具體的經辦人、證明人,有單位負責人審批簽字和領導審核簽字,有代理中心的審核意見和有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章。對手續不完備的單據不準付款、入賬和抵庫,否則由經辦人承擔責任。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基建工程估算造價在3萬元以上的必須進行公開招投標,並做到“八有”:一是有村“兩委”或村民小組黨員代表、羣眾代表民主議事會議記錄;二是有有資質的單位出具的設計圖紙和預算方案;三是有審核資金的批示;四是有公開招標證明書;五是有施工合同書;六是有工程驗收報告;七是有決算報告;八是有合法的支出憑證報賬。

五、財務公開制度

建立健全公開內容真實完整、公開程序公正規範、公開方式及時長效的財務公開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公佈下列事項。其中涉及財務的事項至少每3個月公佈一次,收支金額大、往來頻繁的村實行按月公開,接受村民的監督。

涉及村民利益並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實施情況:

(1)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及補貼標準;

(2)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3)村辦學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方案;

(4)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方案;

(5)村民的經營承包方案;

(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7)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六、票據管理制度

1、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統一使用省財政廳監製的《雲南省農村集體經濟專用收款收據》和統一的票據,向外單位收款使用財政部門提供的《收款專用收據》和《內部往來收款收據》。村組使用的票據由鄉代理中心和財政所登記管理,村組不得自行購買和印製,嚴格實行票款同行、票據繳銷制度,杜絕使用一般的'三聯收據和其他票據。

2、村、組集體支出的自制憑據必須使用縣統一規定的格式,從外部取得的支出單據須為正規的税務發票。

3、鄉政府、鄉直(屬)各站(所)撥付村委會、村民小組的資金款項,由村委會、村民小組統一到鄉代理中心開具收款收據。

七、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1、集體資產必須以村、組為單位由村組報賬員設專賬管理,並按資產的類別建立明細賬,分類登記,載明該資產的購建時間、原始價值、折舊方法、留存地點、管理及使用者等基本情況,做到賬物相符。

2、嚴格控制固定資產的添置。固定資產的添置必須通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履行報批手續,納入招標程序進行購建。

3、對村組固定資產和水庫、壩塘、漁池、果園、山林等資產資源的經營權或所有權處置,必須本着依法、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並簽訂合同,報鄉代理中心備案。凡未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和集體決議造成集體資產資源損失的,視情節追究有關人的責任。處置資產資源的收入款項可用於償還村級債務。

八、債權債務管理制度

1、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必須以村、組為單位建立債權債務台賬。堅決制止新增村組債務,鄉代理中心要對新增債務進行專項審計,審計結果向羣眾公開。凡違反規定新增債務的村組,必須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2、嚴禁村、組集體借款。因集體公益事業和生產性建設急需開支的,必須堅持量力而行,量入為出的原則。嚴禁舉債興辦公益事業;嚴禁舉債用於村組支出;嚴禁超出規定訂閲報刊;嚴禁超村級定額補貼標準發放報酬、補貼;嚴禁村委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以任何名義從金融機構貸款或為企業(個人)提供貸款擔保,對於違反規定,擅自借款和擔保形成的債務,按照“誰借款、誰負責”和“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由簽字人和村委會主要領導負責償還。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按規定程序決策,盲目舉債營造“政績”造成經濟損失的,以集體名義舉債個人從中牟利的,違反借(貸)款規定的,對主要責任人嚴肅處理。

3、對歷史欠債,以村委會為單位清理核實,完善債務登記制度,摸清債務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

4、村、組集體經濟組織一律不準參與高利貸活動。放高利貸從中牟利的村、組,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九、土地補償款使用管理制度

1、在村民小組會計賬簿開設土地補償款專用賬户,確保專款專用,杜絕開辦存摺或以個人名義開設賬户。

2、土地補償資金使用必須由村民小組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經“一事一議”表決同意後,附有由村民按手印的花名冊報村委會、鄉代理中心核實後方可使用。

3、土地補償款使用賬目由代理中心統一記賬、監管,村民小組按季公示土地補償款使用情況。

4、在兑付土地補償款之前,村委會、村小組必須將補償面積、金額等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十個工作日,且村民無異議後方可到代理中心辦理用款手續。

5、土地補償款的兑付必須轉賬打入農户存摺,杜絕以現金直接支付農户。村委會、村小組在代理中心辦理轉賬手續後必須在20日內將款項打入農户存摺,並於30日內將支出單據到代理中心上賬。

十、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村委會、村民小組的發單、賬薄統一由代理中心保管,並立卷歸檔。代理中心應認真理單、記賬、做好會計憑證、賬薄的歸案管理工作。按“一村一櫃”要求設立檔案櫃,妥善保管各項會計資料,做到內容齊全、歸檔及時、裝訂成冊、存放有序、查找方便,財務電算化數據要定期備份。

2、會計檔案要求單據齊全、分錄清楚、記賬憑證不缺不漏,編號不亂不重。每季做完一次賬務裝訂一次憑證,不得跨年度做賬和裝訂憑證。

3、會計憑證檔案須用牛皮紙封面裝訂,須有村、組名稱,賬目起止日期、經手人登記等,賬薄須規範裝訂。

4、村組會計檔案須以村小組為單位分開保管,各村組的賬目、發單不得相混。

5、建立檔案管理責任制和會計檔案調閲登記制度,不允許外單位人員及其它非財務人員將檔案借出。有要查閲和複印發單的,須經領導同意在檔案管理人員的陪同下使用,並在檔案備欄內登記查閲情況。

6、在代理中心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應辦理好移交手續,做好登記清冊工作。到期要銷燬的必須提出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在上級主管部門人員的監督下登記銷燬,銷燬後要將登記清冊立卷保管。

7、村、組會計檔案管理人員離任必須辦理會計檔案的移交手續。

十一、農村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組財務活動必須由村、組報賬員負責辦理。村委會報賬員原則上由文書擔任,履行村委會報賬員職責,負責本村委會具體賬目和資金的管理,並負責村小組報賬員業務指導。村民小組設報賬員,具體承擔收款、付款、報賬業務。村、組主要幹部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報賬員工作。

2、村、組領導負責組織村組的資金籌集、資金使用、資金管理以及審批工作,原則上村組其他領導和工作人員不得插手現金收支等財務工作,更不得坐收坐支、代收代支。

3、對村、組財務人員的任免或調換由村委會提名,經村“兩委”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鄉掛點領導審核、分管農經站領導批准,方可任免或調換。鄉代理中心代理會計離崗或更換需鄉政府分管領導審核批准,並做好工作交接,報縣級農經部門備案。

4、鄉代理中心建立村組報賬員管理檔案,村“兩委”成員名冊報代理中心備查。

5、鄉政府積極開展對村組報賬員農經業務和財會知識的培訓,提高村組財會隊伍整體業務素質和水平。

十二、村幹部任期離任審計制度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所屬企業必須接受農村審計檢查和審計監督。村、組幹部任期屆滿,實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2、幹部任期屆滿換屆的前一個月即進行任期屆滿審計;有離任的幹部,必須進行離任審計,方可辦理離任手續。

3、村委會幹部任期離任審計工作由鄉黨委、政府抽調紀委、農經、財政等有關部門負責實施。村民小組幹部任期屆滿、離任審計在鄉政府的統一安排、組織及鄉農經站的業務指導下,具體由村委會組織和抽調有關財務人員進行實施。

4、審計的主要內容:

(1)農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審計包括:農民人均純收入等經濟指標是否增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是否完成;集體資產是否增值;債務是否下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民主理財是否得到貫徹實施。

(2)財經法紀執行審計:包括各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入賬、有無侵佔、挪用、私分集體資金和私設“賬外賬”或“小金庫”等問題;有無濫用職權侵佔、挪用、平調集體資產和長期佔用集體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自定發包、變賣集體資產資源等問題。

(3)熱點問題審計:包括集體資產處理;債權債務化解、專項資金審計;“一事一議”審計;財務公開檢查。

5、村小組的審計報告由村委會審核報鄉農經站;村委會的審計報告由鄉農經站站長審查簽字報鄉政府。對羣眾來信來訪要求審計的事項,審計結果要公佈,接受羣眾監督;對違法違紀案件,移交紀檢部門、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三、農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

1、村級範圍內籌資籌勞興辦集體公益事業,應當遵循村民自願、羣眾受益、量力而行、民主議定、程序規範、上限控制、使用公開的原則,實行“一事一議”。

2、村委會公益事業包括:農田(地)水利基本建設、修路、架橋、植樹造林、改水、村莊建設、建校等。

3、村委會籌資的對象是本村户籍在冊人員。籌勞的對象是勞動年齡男18至55週歲、女18至50週歲的村民。退伍傷殘軍人、在校學生、孕婦、分娩後未滿一年的婦女和喪失勞動力的村民,不承擔籌資籌勞義務。

4、各村、組每年農民人均籌資金額的上限不得超過全縣限額標準;每年每個農村勞動力投勞的數量最高不得超過10個標準工作日;以資代勞每個標準工作日價格不得超過全縣當年限額標準。遇有特大防洪、搶險、抗旱等緊急任務投勞需突破10個標準工作日的,必須上報縣政府批准方可臨時動用農村勞動力。

5、村委會範圍內的籌資籌勞計劃,須經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數參加並經80%以上的人數通過方可將方案上報。村小組範圍內的籌資籌勞計劃須經村民户主會80%以上的人數通過方可將方案上報。

6、村民會議通過的籌資籌勞預算,須報鄉農經站審核,由鄉政府會同縣農民負擔監督部門批准,並在農民負擔卡上一一登記,同時張榜公佈。村組籌集的資金由鄉代理中心實行專款管理。

7、未經批准要求農民出資、投勞的,由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責其改正,逾期不改的、交由紀檢、監督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屬村委會領導幹部的,村民會議討論依法處理或罷免,情節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8、進一步規範涉農收費管理,不斷減輕農民負擔。認真落實已經公佈取消、免收和降低標準的涉農收費。全面執行涉農税收、價格和收費公示制,農村訂閲報刊費用限額制以及涉農負擔案件事件責任追究制。鞏固農村教育、農村土地、農民建房、道路修建、用水用電、計劃生育、農民務工等方面的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行為的治理成果。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7

第一條為了規範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行為,有利於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特點及其管理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其他行業獨立核算的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複製件。

企業發生遷移、合併、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複製件。

第四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範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税收,並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資的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8

為了加強天津辦事處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財務程序及規定,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財務收支執行一支筆審批制,即總經理審批或總經理授權天津辦事處負責人審批,全體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執行,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把關,對於不符合制度規定,未經審批人簽字同意的,財務人員不得辦理財務收支事項。

第二條每月25日之前申報次月的費用預算,需要認真填寫《費用預算表》,特殊的'費用需要寫明使用用途;填寫完畢後上報到北京總經理處審批。

第三條對於批准的預算內的開支,按第四條報銷規定流程辦理;預算外的費用,需報總經理審批。

第四條

簽字同意

現金報銷規定如下:

填寫《請款單》

1、費用使用流程:費用申請人天津辦事處負責人財務處領錢辦理。

2、對員工實行現金週報制度。上週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於本週內一次性填寫《請款單》辦理報銷手續,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報支差旅費者,必須在出差回來後一星期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3、報銷申請人首先將所有發票整理分類。

1)定額小尺寸發票(如車票)應分類粘貼在一張或多張票據粘貼單上,並在粘貼單上註明該類發票的張數及金額。

2)車票/機票上應註明起訖地點、時間;

3)所有接待、應酬費用必須每次結賬,不可以月結形式付款,發票應註明時間、地點、事由,並逐一列出參加人員及其所屬部門;

4)其他發票也應註明開支內容、時間、地點等。

4、整理之後填寫“請款單”包括:姓名、部門、用途、金額、附件張數等,經辦事處負責人審核後,送財務部出納員辦理報銷手續。

5、出納員應及時通知報銷申請人領款,付款時收款人應在“支出憑證單”收款欄簽名及填寫日期。

第五條購買任何物品必須需要填寫《採購單》,單據需填寫完整,不得有遺漏項目;購買物品後需要進行收貨,填寫《收貨單》,方可入帳。

第六條員工領用物品(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需在物品領用單上簽字確認。

第七條天津辦事處負責人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現金、銀行明細帳通過郵件的形式發送至總經理。

第八條此規定從20xx年1月1日開始實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9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以收定支,勤儉辦事,統籌兼顧,保證重點。

二、實行主任負責制,由主任負責財務審計工作,重大事項由辦黨組集體研究決定,財務科做好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制定崗位責任制。

三、實行預算管理,一切收支列入預算、嚴格按預算執行,年初預算由財經領導小組討論決定,預算金額超過50000元,由辦黨組研究確定。

四、嚴格執行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任何人不得自引擴大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不合理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因特殊情況需擴大開支範圍和提高標準,必須報財經領導小組批准。

五、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辦理,經辦人之間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六、因公出差、購物需借公款,必須填寫借款單,經財務主管主任批准方可借款。借款人在公務結束後一週內辦理結帳手續,不得拖欠,做到一事一清。

七、財務審批實行一支筆批報制度。

八、財務工作實行職務分離,分工負責,財務印章分開保管,如有重大事項,及時向領導報告。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0

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增加財務管理透明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我村的村規民約的規定,結合我村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村務公開機構

1、領導組:3人

2、理財組:3人

3、監督組:3人

4、報帳員:1人會計由鎮會計代理中心負責。

二、財務人員要認真學習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村委會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帳管理。

三、嚴格執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制度,原始單據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大筆支出應經村兩委成員證明,並在報帳會上公佈無異議後記入會議記錄,村主任籤同意報支後方可付款入帳,禁止使用白條入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反映。

四、現金管理備用金不超過5000元,有大筆收入應當日存入村帳户,1000元以上的.支出應經銀行匯款,現金管理應做到日清月結。村委會必須在銀行開設獨立帳户,不得以個人名義開户,嚴禁公款私存或私設小金庫,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在結帳時,不得以票據抵扣現金。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核,每月五日報帳,理財組理財,財務監督小組審核財務收支憑證,在憑證上加蓋監督小組印章,由報帳員送鎮會計代理中心核算。檢查監督財務計劃,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財務公開的情況,聽取和反映羣眾對村委會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村財務收支公佈,每季度的財務收支情況在村民代表在大會上公佈,並在村務公佈欄張貼公佈,分發到各村民小組張貼公佈,村民小組長存檔,全村全年財務收支情況在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上公佈,並分發到各村民小組張貼公佈,接受羣眾的監督。

七、財務人員要廉潔公正,秉公辦事,如發現在財務管理上存在經濟瀆職、失職,給村造成一定的損失,當事人要負責任,情節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並依法追究責任。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1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預防丟失和泄密,根據《公司法》、《企業財務管制度》及《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結合我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所有分支機構。

第三條管理部門

1、集團各分支機構檔案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在專門地點保管。保管地點應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黴、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集團財務部及內部有關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閲和銷燬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閲、嚴防毀損、丟失和泄密。

第四條會計檔案歸檔範圍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財務分析、財務政策、管理制度等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公司經濟業務的重要材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文字説明,其他財務報告。

4、票據類:增值税發票、普通發票、支票、銀行匯票等。

5、其他類:財務預算及分析材料、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會計政策、管理制度、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等。

第五條會計檔案的裝訂和保管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憑證用綿紙封口並蓋章,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2、會計檔案的裝訂:會計檔案的裝訂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資料的裝訂,裝訂要符合國家會計檔案要求,內容齊全,便於查閲。

3、會計檔案的保管:會計檔案由財務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由財務會計部門保管1年,期滿後應由財務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本公司檔案部門保管。

4、檔案部門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會同財務部門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六條會計檔案的借閲

1、會計檔案為本公司提供利用,原則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須經公司負責人或集團相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批准方可借閲。

2、公司以外的部門借閲會計檔案時,借閲人應持有所屬單位正式介紹信,經被借閲單位會計主管人員和公司負責人批准後,方可辦理借閲手續。集團總部部門因工作需要須借閲各分子公司會計檔案時,應經集團財務總監和被借閲單位財務負責人批准後,方可辦理借閲手續。

3、財務部應建立借閲登記清冊,所有借閲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閲登記簿,將借閲人姓名、單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詳見附表)

4、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不得拆散原卷冊,也不得塗改抽換、攜帶外出或複製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本單位領導和財務主管批准後方能攜帶外出或複製原件。

5、借出的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要按期如數收回,並辦理註銷借閲手續。6、

所有內外部會計檔案借閲,一律須被借閲單位財務部檔案管理員全程陪同,借閲地點僅限本單位檔案室或財務部。

第七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保管15年。

2、會計賬簿保存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存25年。

3、會計報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決算表永久保存。

4、會計移交清冊15年。

5、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永久保存。具體保管期限詳見附表“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銷燬

1、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滿,需要銷燬時,應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提出銷燬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鑑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經本公司負責人審查,報請集團總裁、董事長批准後銷燬。但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2、銷燬檔案前,應按會計檔案銷燬清冊所列的項目逐一清查核對;各單位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管理部門和財會部門共同派員監銷,上級主管部門派員監銷。

3、會計檔案銷燬後,經辦人在“銷燬清冊”上籤章,註明“已銷燬”字樣和銷燬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公司負責人,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第九條獎懲辦法

對會計檔案保管較好,有突出貢獻者,予以獎勵。對違反會計檔案管理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行政處罰,情節較嚴重者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附則

1、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2、本管理制度未盡事宜,按集團相關制度執行。

3、本管理制度由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2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特制訂如下制度: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

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3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企業,針對財務管理、財務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訂立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在實際工作中起規範、指導作用。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規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行為,鞏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如實反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狀況。合理籌集資金,管好用好集體資產,建立健全收益分配製度和激勵約束機制,加強財務信息管理,完善財務監督,控制財務風險,實現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推動集體經濟發展。

第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民主管理。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財務活動和財務成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實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二)公開透明。財務活動情況及其有關賬目,重大經濟事項等應當向全體成員公開。

(三)成員受益。保障全體成員享受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成果。

(四)支持公益。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成果應當用於村級組織運轉保障、農村公益事業。

第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活動應當依法依規接受鄉鎮人民政府(包括街道辦事處,下同)和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審計等相關部門的監督。

第六條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任期和離任審計制度,將新增債務作為重點審計內容。

第二章財務管理主體及職責

第七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工作應當在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下,由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和會計人員等按規定履行職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依法依規配備專(兼)職會計人員,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實行委託代理記賬。

重大財務事項決策參照執行“四議兩公開”機制,並報鄉鎮黨委、政府或農業農村部門審核或備案。

第八條成員(代表)大會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審議、決定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年度財務計劃、重大財務收支事項、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審議、決定本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籌集、資產資源發包租賃、對外投資、資產處置等事項;

(三)審議、決定本集體經濟組織主要經營管理人員薪酬,並對其實施監督和考核;

(四)對理事會和監事會年度財務管理、監督工作提出質詢和改進意見;

(五)其他需要成員(代表)大會決定的重大財務事項。

第九條理事會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起草、執行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年度財務計劃、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實施本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籌集、資產資源發包租賃、對外投資、資產處置等經營活動,簽訂經濟合同並督促合同履行;

(三)提出本集體經濟組織主要經營管理人員薪酬的建議,決定其他工作人員薪酬;

(四)向成員(代表)大會報告年度財務執行情況;

(五)執行本集體經濟組織章程規定及成員(代表)大會決定的其他財務事項。

第十條監事會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組織開展民主理財;

(二)監督理事會、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和會計人員履職行為,對損害本集體經濟組織利益,違反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組織章程或者成員(代表)大會決議的財務行為提出質詢和改進建議,對理事、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和會計人員提出罷免或解聘建議;

(三)協助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監督工作;

(四)向成員(代表)大會報告年度財務監督情況;

(五)執行本集體經濟組織章程規定及成員(代表)大會決定的其他財務監督事項。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工作,審核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報告,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

(二)會計人員負責本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憑證審核及填制、會計賬簿登記及核算、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及報送、稽核、會計檔案保管、財務公開等日常工作。配合開展集體資產年度清查、審計和調查工作。

第三章資金籌集

第十二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依法依規採取多種形式籌集資金。籌集資金應當履行本集體經濟組織決策程序,確定籌資方式、規模和用途,控制籌資成本和風險。

第十三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從各級政府獲得資金或其他資產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並接受監管。通過接受捐贈獲得資金或其他資產的,應當及時入賬,加強管理。

第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採用“一事一議”方式籌資的,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遵循量力而行、成員受益、民主決策、上限控制等原則,做到專款專用,確保資金用途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舉債興辦公益事業;舉債從事經營性活動應當納入村級重大事項決策範圍,參照執行“四議兩公開”機制,並報鄉鎮黨委、政府或農業農村部門審核或備案。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與社會資本合作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合同中明確權責邊界及收益分配。

嚴禁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債務轉嫁給地方政府。

第四章資產運營

第十六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組織章程加強現金、銀行存款、應收款項、存貨等流動資產管理,落實經營管理責任。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加強票據管理,杜絕“白條”抵庫。

第十七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組織章程加強固定資產購建、使用、處置管理,落實經營管理責任,依法合規計提折舊。在建工程項目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後,應當及時辦理竣工決算手續。

第十八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組織章程加強集體的牲畜、林木等生物資產管理,做好增減、攤銷、死亡毀損等核算工作,落實經營管理責任。

第十九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明確無形資產權屬及價值,納入賬內核算,落實經營管理責任,依法合規進行攤銷。

第二十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外投資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符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規劃,履行民主程序,做好風險評估和控制,進行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發生產權轉移的廠房、設施、設備等大宗資產及集體土地使用權,未納入賬內核算的、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的或其他特定目的的資產進行價值評估。

第二十二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出售、置換、報廢等方式處置資產時,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權限與程序進行。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及時核實,查清責任,追償損失,並進行賬務處理。

第二十三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對外投資或進行集體資產轉讓、發包、租賃等情形時,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合理確定價格。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人員,不得以本集體資產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第五章收支管理及收益分配

第二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生產銷售、提供服務、投資收益、讓渡集體資產資源使用權和政府給予的經營性補貼等形成的.經濟利益總流入,應當依法依規加強管理,做好賬務處理。

第二十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於經營活動、日常管理、村內公益和綜合服務、保障村級組織和村務運轉等各種支出,應當計入相應的成本費用,加強管理,嚴格執行審批程序。

第二十六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以效益為基礎,民主決策、科學分配,保障成員合法權益。

第二十七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組織章程約定的分配原則,按程序確定收益分配方案,明確分配範圍、分配比例等重點事項,向全體成員公示。

第二十八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分配收益按以下順序進行分配:

(一)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二)提取公積公益金;

(三)向成員分配收益;

(四)其他。

公積公益金按組織章程確定計提比例。

第二十九條年終收益分配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清查資產,清理債權、債務,準確核算年度收入、支出、可分配收益。

第六章產權管理

第三十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清查核實集體資產,明確資產權屬,登記資產台賬,編制資產負債表;建立成員名冊和份額(股份)登記簿。

第三十一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變更資產權屬的,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並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二條村莊撤併的,不得混淆集體財務會計賬目,不得隨意合併、平調集體資產。

第七章財務信息管理

第三十三條具備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村民委員會應當分設會計賬套和銀行賬户。

第三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使用科學有效的方式採集、存儲、管理和運用財務信息,逐步實現信息化管理,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比性。

第三十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按要求報送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

第三十六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財務公開制度,以易於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公開財務信息,接受成員監督。

第三十七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加強會計檔案建設和管理,做好會計資料的保管工作。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依法代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等參照執行本制度。

第三十九條地方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可根據本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5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税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税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一、財務部職責範圍

1、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敬業愛崗,不做有損於公司的事。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提前預警資金需用狀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投資、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後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10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xx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於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於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並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遇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繫,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籤。

四、附則

1、所有費用支出實行總經理籤批制。

2、本制度自董事(股東)會議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複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賬户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

十六、銀行賬户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賬户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賬户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兑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税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一、庫存現金管理

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並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1、不準用“白條”入帳。

2、不準私人挪用、佔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3、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4、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5、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6、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户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7、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户和輔助帳户的開户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兑匯票、委託收款(僅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户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餘額調節明細表。

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儘快解決。

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鑑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後,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户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1、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採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於業務發生後及時報銷,每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於每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2、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採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鑑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繫,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2)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3)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5)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6)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7)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複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2)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1)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説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2)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2)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3)辦公室財產台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4)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5)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6)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1)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2)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3)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4)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衝賬收據給經辦人;

(5)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6)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户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7)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1)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2)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1)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2)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1)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2)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1)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3)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3)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台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1)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2)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台賬;

(3)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賬;

(5)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1)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2)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3)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説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4)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5)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建立、健全公司內部各項財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負責完成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積極為公司籌措和調度資金,協助公司領導作好全公司的資金運籌及資金管理工作;

7、做好公司納税申報和税收策劃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支,做到賬實相符;

2、嚴格控制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押現金;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5、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20xx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領用單”,寫明用途金額,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5、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需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主管,總經理簽字方可匯出。

6、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一週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7、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4、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5、簽發支票必須在銀行賬户餘額內按規定向收款人簽發,不準出租支票或將支票轉讓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不準將支票交收款單位代簽。

五、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主管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户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七、資產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且使用期限超過3年的物品。包括:房屋建築物、交通設備、辦公套具、電子設備、機器設備、辦公設備等。各部門按月編制預算,填寫申購單,逐級審批。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它工作用品金額大於1000元(含),必須採用轉賬方式付款,不得使用現金,確實有特殊情況,需總經理同意方可。

八、費用管理制度

日常費用管理

一、業務招待費:

1、業務招待費是公司因經營業務需要而發生的餐費、禮品費等,應本着必要、合理、節約的原則從嚴掌握。因業務需要接待時,必須事前經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批准後方可接待。

2、業務招待中娛樂性招待必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

3、業務招待報銷時應憑有效票據填寫費用報銷單並附事先經總經理審批的《招待費用申請表》,列明原由、招待對象、人數、地點及陪餐人員、費用標準,事後方可憑有效票據填寫《費用報銷單》予以審批報銷。《招待費用申請表》由財務部專人妥善保管。

4、公司實行招待費總額控制原則,所有招待費用在發生前都需告知上級主管,必須經過部門主管、總經理、主管會計簽字方可報銷。

二、差旅費:

1、差旅費包括出差期間發生的往返車船費、訂票費、市內交通費、住宿費、住宿補助、伙食補助、通訊費補貼等,費用分項計算,計算後標準總額內憑出差地有關發票據實報銷,超支部分自理。

2、差旅費報銷標準:

(1)出差申請程序:公司員工出差應事前填寫“出差申請審批單”,明確出差任務、路線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再上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審批。

(2)出差人員如需借款,憑領導簽字批准的《出差審批單》,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可在財務部預支和出差預估費用相當的借款。

(3)公司各部門因公外出人員,在出差期間所支出的費用,要本着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嚴格按以下規定。

(4)差旅費報銷標準:

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人員

飛機

火車

輪船

長途汽車

出租車

總經理、副總經理

普通艙

軟卧軟座

二等艙

實報

實報

部門主管

預申請

硬卧硬座

二等艙

可乘

實報(緊急情況實報)

主管以下

硬卧硬座

三等艙

可乘

預申請

2、住宿標準:

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副總經理

實報實銷(含副總經理,下同)

副總以下

480

300

240

180

150

3、伙食補助費:

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副總經理

實報實銷

副總以下

100

90

80

80

60

4、市內交通費:

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副總經理

實報實銷

副總以下

100

100

60

60

50

備註:以上人員總經理為公司負責人、經理為部門負責人、其餘人員是除以上人員之外所有人員。

九、費用報銷、借款申請、付款申請流程

經辦人整理票據——>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審核——>分管總經理——>出納付款

經辦人整理票據——>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審核——>分管總經理——>總部財務總監——>總部批准——>出納付款

根據以上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現狀及其主要問題的分析,結合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遵循整體性、彈性、比例、優化等原則,在此基礎上有效發揮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作用。

1、整體性原則

對於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往往從籌集資金到收回貨幣資金要經歷較多的環節。而且以上環節相互作用和聯繫,具有整體性。同時,中小企業具有資金流動較快的特點,因此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上,應當從財務管理的內外部的聯繫出發,重視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統一協調。比如,財務管理在實行分權管理中,需要協調各個責任部門的利益,促使整體效益的最優化。

2、彈性原則

彈性原則強調收治平衡,最好是略有結餘的實現。由於任何決策都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也即存在風險性。對此,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確保合理的彈性。當然,該彈性範圍受到企業環境、決策可靠性等因素的影響,也要求中小企業科學評估面對的財務風險,從而提高財務管理系統的確定性。

3、比例原則

財務管理不僅規劃和控制着絕對量的資金,還必須利用各因素的比例關係,從而找到管理中的問題,並採取相應的對策,促使比例合理化。比如,財務管理中經常碰到的負債比率、流動比率等內容。在財務管理工作中,需要進行比率分析,保持各種比例關係的合理,從而確保企業資金結構的穩定、合理。

4、優化原則

一般來説,最優原則包括三個方面:首先就是多方案中的最優選擇,也即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中選擇最優的問題解決方案;其次就是確定最優總量,比如理想現金金額,企業籌資總額等總量的確定;最後就是確認最優比例關係,包括利潤分配比例、資本結構比例等。

1、優化財務管理環境

對於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必須構建良好的財務管理環境,從而為確保財務管理的質量。為此,首先是掌握企業外部財務管理環境。企業財務人員應當清醒認識到影響財務管理的因素,比如政治、經濟、法律制度、市場狀況等,對蒐集的相關資料全面分析研究。其次,中小企業應當增強企業管理層對財務管理的認識程度,提升財務管理的重視程度。另外,企業應當保證財務管理的獨立性,確保審計工作和財務監督工作得到切實執行,從而為企業管理層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信息,促使企業決策科學性、合理性。

2、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

財務人員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主體,也是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者。只要充分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才能不斷提高。對此,企業需要增強財務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尤其是重視在崗培訓,促使財務人員瞭解企業自身的特點,並掌握企業財務工作的重點和難點,進而根據各自的崗位需求,開展做很對性的培訓工作。同時,中小企業還需要加大高素質人才的引進力度,嚴把財務人員的用人關。另外,通過科學的激勵約束體制的建設,增強財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尤其是培養財務人員職業道德意識,通過高素質的財務人員來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上的不足,進而提升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

3、完善財務管理體制,明確財務管理職責與權限

結合某國有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該公司財務管理基本任務包括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監督機制,規範企業財務行為,提高財務運行效率,明確母子公司財務管理職責,有效利用資源,以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和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為目的,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其次,在財務管理體制建設上,公司財務管理體制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制。各級單位須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獨立從事經營活動,獨立納税,規範會計核算,加強財務管理,獨立承擔民事及經濟責任,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保證出資人、投資者、債權人權益不受侵犯,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另外,財務部分的職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會計核算的職責。遵循會計核算原則,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對企業日常經營收支狀況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資金、成本、費用、利潤預算,編報月、年度財務報告,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二是財務監督的職責。規範企業的日常財務收支行為,對本企業的日常財務收支活動進行監督,杜絕和糾正企業經營中違規和違紀財務事項。如發現企業經營中違規違紀甚至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三是參與經營管理的職責。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和重大經營決策。按照有關規定並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降低和控制成本費用增長。四是財務信息管理的職責。利用會計信息,分析、預測、控制、評價和考核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揭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增收節支的措施和建議。

三、結語

綜上所述,針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現狀,分析了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遵循的原則,在此基礎上探討了加強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的措施。總而言之,中小企業必須結合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不斷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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