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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

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

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1

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中國小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和縣教育局慈教發(20xx)7號《關於加強中國小財務管理的意見》的文件要求,結合江埡中學食堂財務管理方案為規範財務行為,進一步提高我校食堂管理水平特制訂食堂財務管理細則。

一、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具體職責

1、校長負責食堂財務管理的全面工作,實行一支筆簽字制度,對學校的錢,物以及食堂的食品衞生負領導責任。

2、總務主任直接負責食堂財務管理工作,把好學校財務支出的制度關,對學校的錢物以及食堂的食品衞生負直接領導責任。

3、食堂會計負責食堂財務審計工作,分期分月做好食堂賬目。

4、食堂管理員負責食堂工勤人員的管理,食堂食品衞生的管理,食堂財產的管理及行使食堂財務監督的權利。

5、出納負責學校的現金管理,按月做好食堂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負責管理現金和支票。

6、採購員負責採購學校所需各種教學用品及食堂的食品。嚴把食堂食品衞生第一道關,嚴格控制三無產品進入學校。爛變質食品進入校園。

7、保管員負責建立完整的實物進入庫台帳,並在實物進入庫台帳上簽名,做到帳物相符。

三、具體管理細則

1、收入管理。

嚴格按照張家界市物價局,張家界市財政局,張家界市教育局,張家費(20xx)1號《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國小教育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向自願開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且按月足額收取入賬。記帳時以班為單位編制伙食費收入彙總表,由班主任核實簽字後入帳,學校牧場商店的收入上交總部行政帳統一管理,彌補公用經費的不足。

2、支出管理。

學校食堂不以盈利為目的,每生每天按10、5元計算,一月231元。保證學生吃的好,吃的飽,吃的有營養,每期結餘資金上繳行政帳用於發放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虛列發票套取現金。

3、賬物管理

食堂建立總賬、收支明細賬、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實物賬和實物進入庫台帳。由總務主任每月實施檢查督促。並向中學總部上交當月的食堂財務報表。

4、實物管理。

食堂保管員應建立完整的實物進入庫台帳,凡購進物品必須先入庫再出庫,凡實物進出每日要有完整的實物出入庫記錄,實物入庫,交貨人、保管員要在入庫單上簽名,食物出庫,炊事員,保管員要在出庫單上簽名。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總務主任、伙食團長、會計要定期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5、現金,支票管理。

學校食堂實行“收支兩條線”食堂經費建立銀行賬户,伙食收入全部繳存銀行,所有收入一律通過銀行辦理結算,嚴禁坐收坐支,嚴禁公款私借私存和挪用,出納應妥善管理庫存現金和支票,防失、防盜措施要嚴密。庫存現金不超過5000元,1000元以下的可以現金支付。1000元以上的可以通過銀行支付各項支出票據必須合規、合法,手續齊全。1000元以下由校長,總務主任,伙食團長,採購員,領款人簽字後由出納付款。1000元以上由校長,總務主任,伙食團長,採購員,保管員領款人簽字後由出納付款。出納取款必須憑取款憑條上校長、總務主任、中學總部財務公章方可取款。

6、監督管理。

每月由學校年級組選派思想好,責任心強的教職工代表組成清賬小組,對學校食堂收支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學期結束由學校理財小組成員對全期食堂收支情況進行總結並做出清賬總結。

7、學校食堂的管理制度

1、學習並執行<食品衞生法>和<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的各項規定。

2、健全學校食品衞生管理機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工作責職。

3、加強對師生的飲食衞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不買、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衞生管理人員應主動參加各類業務學習,並定期對食樸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規常識的培訓和教育,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都做到持證上崗。

5、加強對食品的採購、貯藏、加工、銷售過程的監督和檢查,由主管領導或衞生管理員每天進行過程的抽查並做好記錄。

6、做好對食樸業人員的每天晨檢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檢查,檢查合格方可上崗。

7、從業人員個人衞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8、食品供應場所及時清掃,定期掃除,確保每天整潔、乾淨。

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範食堂財務收支,嚴肅財經紀律,現就學校食堂財務管理中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學校食堂財務管理的總體要求

學校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務,必須以學生為宗旨,不得以盈利為目的;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開設學校食堂結算户,由學校財務室實行“統一管理,立建帳,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學校食堂物資採購與資產管理

1、食堂物資採購必須做到質優價廉,經濟實惠。

2、建立和完善物資採購內部牽制制度。學校食堂物資實行總務處定點採購,採購點由學校行政綜合比較確定。

3、建立物資採購驗收制度。食堂物資採購回來後,必須辦理過秤、驗收等入庫手續,經複核人員在採購單據簽字認可後,方可登記入賬。

4、建立物資採購報批制度。採購人員每天應根據採購的品種、數量、價格等編制“食堂採購計劃表”,經審批人員同意審批後方可採購。

5、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食堂存貨按進庫時間可分為:進廚存貨和進庫存貨。進廚存貨指購進後直接進入廚房用於加工的原材料及輔料。

三、學校食堂財務收支結餘及分配管理

(一)學校食堂不應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

(二)食堂應每月映財務狀況,按月編制“學校食堂資產負債表”、“學校食堂收支明細表”,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

(三)食堂淨收益全部納入學校部門預算,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財務公開

食堂財務帳目應按相關規定,每學年末由校務會對食堂帳目清查一次,清查情況在校公開欄中公示。

五、學校食堂會計檔案管理

食堂的會計檔案資料,納入學校會計檔案資料統一管理。

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3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着精打細算,勤儉節儉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經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景;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乾,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供給下年度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核。

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並自覺理解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領導簽字批准。

四、經費使用管理

1、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後校長審批,然後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審核批准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籤。

4、物資採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供給的採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籤後,採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採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籤。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貼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貼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職責。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經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資料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供給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餘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閲同意後,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彙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景,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督與檢查

1、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於不執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審核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行。

5、財務人員有職責幫忙和監督學校領導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於學校領導違反《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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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管理制度表》(下稱“本制度”),是根據《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學生社團管理章程》及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下稱“社聯”)、院學生社團(下稱“社團”)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範社聯下屬各部門及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聯及社團以此制度作為財務管理準則。

第三條本制度本着公開、明晰、客觀、有效的原則,確保我院各社團的正常運轉,規範社團活動,切實保障社團的正當權益。

第二章 經費的使用

第四條經費使用堅持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購買日用品、舉辦社團活動至少提前兩週將《學生社團活動經費策劃與預算》(物品名稱、所需金額均需列出),提交給社聯財務部審核同意後,經主席團審核,經團委分管學生社團的副書記審核,最終提交團委書記審批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社團活動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如果超出預算金額,超出部分由社團自行承擔。

第三章經費報銷規定

第六條活動策劃書應附有活動的經費預算,活動策劃書的經費預算應與活動申報表中的預算內容完全一致。

第七條活動結束後的一週內要把所有單據準備好交由社聯財務部及主席團初審,團委辦公室負責財務的老師預審,團委副書記審核,經團委書記審批後方可報銷。

第八條實行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只能報銷正規發票。且發票應註明日期,購買物品的型號,數量和金額,在發票右上角填寫發票序號,並附經手人簽名。發票具體要求如下:

(1)發票的客户付款只能填寫“西安體育學院”字樣,多寫、錯寫或不寫均不予以報銷。

(2)物品欄商品名稱須詳實寫明,商品過多可另附清單,貼於發票背面。

(3)發票及清單上需要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

(4)餐飲、娛樂等不符合財務規定的發票均不予報銷。

(5)發票正面不得擅自塗損。

附:報銷須知:

(1)報銷憑證為正式發票或支付憑證(支付憑證打印在A4紙上)。

(2)活動(比賽)照片4~6張,彩印在A4紙上(一張紙上2~3張),照片內容必須與當天活動(比賽)為實。

(3)活動總結(活動亮點和需要改進的地方都能呈現出來),電子版和紙質版各一份(紙質版用0.5黑色簽字筆簽名)。

(4)活動(比賽)前期和活動(比賽)結束當天必須以微信公眾號推送活動(比賽)內容。

(5)以上4點必須在一週之內交由社聯財務部審核,超時一律不予報銷。

(6)本次活動經費未審批下來,不能申請下期活動經費。

第九條本規章制度由社聯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5

一、學校食堂財務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實行專賬核算。

二、嚴格區分核算主體,由財政經費保障人員,實施設備等方面的費用,不得在食堂專賬中列支。

三、教職工在食堂就餐與學生同價同菜,如實充飯卡,不得侵佔學生利益。

四、學校食堂收取的伙食費,應開具合法票據,現金及時上交財政專户,不得挪用。嚴禁私設小金庫。食堂各項支出要起得合法有效票據,按規定辦理相應報銷手續。

五、食堂的收支結餘實施按月結算,對結餘款要專項用於改善學生伙食,嚴禁用於學校教職工福利、獎金、津補貼的支出。

六、學校食堂實行財務公開,自覺接受學生、家長,教師的監督,財務人員每月向校長及相關領導報送當月收支情況,每學期至少一次將食堂收支情況向師生和家長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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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請思想覺悟高,政策理論強,專業知識豐富的工作人員擔任授課教師。

2、授課教師要注意業務學習,不斷更新專業知識,以適應於社區學校教學工作的需要。

3、社區學校將定期組織教師進行教學工作研討和採取教師外出學習的辦法,不斷提高教師的教學水平。

4、授課老師要認真備課,寫好授課講義,明確教學目的,完成教學任務。

5、嚴格要求執行統一制定的教學計劃,有計劃,有步驟進行各類教學活動。

6、建立教學活動登記制度,對每一次教學活動都應及時登記。

7、教師施教過程中,應持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待每一位參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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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嚴格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做到財務管理規範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項收入必須交會計室,由出納會計開具《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作收入。

三、出納做到每學期的收入現金必須在開學一個月內存入賬户,出納的週轉金不超過5000元。

四、各校賬目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學期末各校將組織領導、教師代表進行清理,並向體教職工公佈每學期的各校財務收支情況。

五、各校財會人員必須做到身正、口穩、手直。主管會計每月應向分管財經領導彙報財經收支、結餘情況,並實行月報表彙報制度,協助各校領導管好財、理好財。

六、嚴禁各校亂收費、亂攤派、亂推銷。如有違者,將責令退還,並予以總金額的50%罰款,中心學校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

七、堅決執行一本賬收支,一個專户銀行存款,一支筆審批的財務管理制度,各校購買物品一般由出納會計負責,當事人核實簽字,主管領導審批方可入帳,會計對不符合財經手續、不合理開支或不正規的單據發票有權向分管領導指出,並不予報銷。

八、公款不準借支,特殊情況經批准後才可借支。但數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工資。還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對收款挪用的教師,其挪用款從教師工資中扣除。超過一個月而不能還款的,各校將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對學期末仍有欠款未還的教師,實行10%罰款,5%計息,調出人員如欠公款,工資關係暫不轉出。

九、嚴格控制大吃大喝,亂買亂用的消費收支。對外來客人一般實行校內進餐對口接待,但嚴禁超標準接待,校內進餐不得超過150元標準,特殊情況在餐館進餐,參與領導必須寫清事由,同時要控制標準。

十、因公出差,所領經費必須在回校後一星期內結帳,出差報銷標準按上級文件標準執行,教學方面經費開支,按《教學支出管理規定》執行。

十一、教職工休息日加班補助每天20元。突擊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間要加班加點,給予適當補助。外出公差或參加各班教研活動,縣級只報銷車費(不超過8元)及會務費,不報銷住宿費,不發生活補貼;市級報銷往返車費,住宿費每天限報20元,並每天補助生活費15元,省級以上報銷車費、會務費,住宿費每天報30元,並每天補生活費20元(如住宿費、生活會、在會務費內不另報銷)。函授學習一切費用自理。鄉、縣、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一個周以上培訓,只報銷車費、住宿費,不補助生活費。

十二、堅決執行集體簽訂合同制度,簽訂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須有兩個以上領導參加,嚴禁任何個人在傢俬自徵訂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買東西,必須要各線分管領導同意並寫清事由,方可入帳支出,總務做到每週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帳。

十四、分管總務的校長協助校長管理各校財經,各處室開支經費一次百元以上須經各線分管校長同意,百元以上須經校長同意,兩千元以上須經辦公會通過。

十五、各校來客需要招待(飯、煙、飲料等)須經校長同意,校長外出須由主管校長同意方可報銷,未經允許費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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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市直中國小校(包括幼兒園和直屬事業單位,下同)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國小校財務制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教財〔20xx年度預算進行管理,實行主管部門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財務活動和國有資產、校辦產業、服務活動等項目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六條學校一般設立會計、出納兩個財務專業崗位。必須選擇原則性強,廉潔奉公,熟悉國家有關財經方針、政策,有一定專業知識,愛崗敬業,並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為保證財務專業人員素質,各單位財務專業人員的配備、更換必須按規定上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審核,主管局長審批,學校不得擅自任免財務專業人員。

第七條學校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從事學校財務管理的記賬人員、審批人員、出納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並做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要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財會人員要提高責任心,正確行使會計監督職權,對違反法律規定的會計事項,應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八條建立健全財會人員考核獎勵制度,按照考核辦法,每年組織一次財會人員的考核,對考核優秀的,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市教育局計財處負責對學校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九條中國小預算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和真實性的原則。

第十條中國小預算編制方法:收入預算,根據市財政局和市教育局佈置口徑,參考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本年度收入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支出預算,根據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及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第十一條中國小校的年度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批核定後,學校財務活動嚴格按預算執行。

第十二條中國小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相關政策重大調整,可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收入是指中國小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中國小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撥入專款、教育費附加),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四條中國小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必須使用由市財政(税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專用票據;除財政補助收入和上級補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須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户,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項收入(特別是各項手續費、勞務費、回扣、折扣等)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管理,嚴禁公款私存、設立賬外賬、坐收坐支等私設“小金庫”現象。

社會各界對學校的捐資助學款,應統一全額繳入麗水市人民教育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章程統一用於改善辦學條件、幫困扶貧、獎教獎學等,嚴禁學校擅自收取和使用。

第十五條支出是指中國小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中國小校支出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其他支出、專項支出、教育費附加等支出。

第十六條中國小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白條及其他不規範票據作為報銷憑證,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第十七條學校所有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要明確一位校級領導分管財務工作,劃定審批權限。對於招待費、單項在5000元以上的大額資金的使用,須由校領導二人以上簽字。要定期向全體教職工公佈學校收支及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中國小校支出中七項具體規定:

1.招待費支出。學校公務接待遵循熱情、節儉、文明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不準學校間以任何形式輪流作東相互吃請,不準學校內部搞招待活動。招待費用按校務公開要求,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教職工通報和公示,接受羣眾監督,招待費支出額度原則上控制在日常公用經費的10%以內。

2.考察費支出。學校嚴格控制考察費用支出,團體考察活動實行報批制度。每項考察活動實施前,須將活動主題、參與對象、人數姓名、考察地點、費用金額和委託辦理單位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申報(具體報市教育局辦公室),經市教育局批覆同意後才能實施,批覆單作為考察費用報銷入賬支出的附件。

3.績效工資支出。學校認真貫徹執行《麗水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嚴禁利用公用經費和其他收入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嚴禁在平台外發放任何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嚴禁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4.大額支出。學校重大經濟事項,須經學校黨政班子集體討論,在意見一致的基礎上形成科學決策;大額支出報銷必須轉賬,嚴禁現金報銷;報銷的原始憑證除了具備經辦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之外,還必須附註簡要的情況説明。

5.專項支出。學校取得的各類專項資金,不論來自於何種渠道,都必須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管好用好;專款業務核算須設置相應的明細賬户,做到清晰、準確、效用。

6.基建、維修項目支出。學校基建、維修資金3萬元(含3萬元)以上項目,必須先向教育局辦理報批立項手續;教育基建工程項目管理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符合規定數額的小型建設工程項目,不管資金來源渠道都必須辦理公開招標或政府採購手續;5萬元(含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須報送教育局,工程審計報告是結算工程款的合法依據;支付工程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提供税務部門印製的建築專用發票,且發票上的單位名稱和承建單位及中標採購單位必須一致。

7.公用經費支出。嚴格執行《浙江省中國小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xx年至少一次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定期盤點,如發現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在查清原因的基礎上按規定及時進行報批及賬務處理,以此保證單位固定資產賬賬、賬實和賬表一致。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二十九條各學校要嚴格控制負債。為控制債務和規範程序,學校因事業發展確需借債的,必須事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條定期清理負債。中國小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結清和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三十一條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中國小校發生劃轉撤併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三十二條中國小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教育主管部門監督指導下,對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處置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中國小校財務清算結束後,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分別按照合併、撤銷兩種情況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監督

第三十四條財務報告是反映中國小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報告包括學校基本情況表、資產負債表、事業支出明細表、收入支出總表、專用基金收支情況表、有關附表和財務分析報告等。

第三十五條中國小校應每月定期編制財務報告,並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上報市教育局。

第三十六條中國小校的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本單位的所有財務活動承擔主管責任,校長任職屆中或調動、離任前必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或審計部門的經濟責任審計。

第三十七條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各學校要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遵守財務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中國小校財務必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財務監督、審計及上級財税、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十一章財務內控管理

第三十八條中國小校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結合本校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財會管理控制制度。

第三十九條建立財會崗位職責制度。要明確會計崗位的設置、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建立會計崗位的工作考核制度。

第四十條建立內部牽制制度和財務處理程序制度。財會機構內部分工要做到錢賬分管,分工明確,責任清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銀行留存印鑑由出納、會計分別保管;會計主管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納、會計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

第四十一條建立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必須使用由浙江省財政部門統一印製並監製套印的各類票據;學校憑《票據購用證》指定專人到財政部門登記領用,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中國小校財會機構不得使用;收費票據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內部應建立健全收費票據管理制度,並指定專人購領、保管、繳驗、發放票據;收費票據不得轉借、轉讓、代辦、買賣和用於自立項目的收費,不得利用收費票據從事經營活動和違法違紀活動;票據存根要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進行保管,市教育局對學校收費票據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二條建立會計檔案制度。中國小校嚴格執行國家財政部、檔案局印發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保管好會計檔案。

第十二章責任追究

第四十三條市教育局協同市財政、監察、審計等相關部門,定期對中國小校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及時糾正和處理擠佔、截留、挪用中國小經費,違規向學生亂收費,違反有關管理規定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損失浪費,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亂髮錢物或其他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等問題。

第四十四條市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對中國小校財務管理按照“校長負責制”的原則,落實責任制,對存在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等行為的單位與個人,按有關規定堅決實行責任追究。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各中國小校根據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和細則,並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備案。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對於相關條款,各縣(市、區)、各民辦學校參照執行。

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國小食堂財務管理,規範中國小食堂會計核算,根據《中國小校會計制度》、教育部《關於加強食堂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結合我校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食堂原則上由學校自主經營管理,堅持以服務師生為宗旨,按照保本經營的原則,規範伙食費的收支行為,不得以贏利為目的。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食堂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範圍,保證伙食質量。

第三條學校食堂經費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實行專賬核算,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範和有效。學校法人代表為食堂管理第一責任人。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條食堂收入指為學校師生提供伙食服務取得的各項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學生伙食費收入、教職工伙食費收入)、補貼收入和其他收入。

凡屬非税收入及學校其他代辦服務性項目收入均不得計入食堂收入,如房租收入、學校小賣部(商店)承包收入等。不得擅自挪用、轉移食堂收入,不得私設“小金庫”。

第五條學生伙食費按成本確定收取標準。實行包伙的學校,伙食費標準要根據當地學生家長的承受能力和市場物價水平,經學校伙食管理小組(或夥管會)集體研究制定。伙食標準要根據食堂的盈虧情況和市場物價等因素進行適時調整。伙食費標準需提高時,應在一定範圍內舉行有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

第六條學生伙食費統一由學校財務部門收取,並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不得使用“白條收據”。開具票據時,必須填明項目和標準。

學生伙食費按月(或周)收取,不得按學期預收取。收費後應填寫收費情況統計表,按班級彙總造冊,以便核查。

第八條收取學生伙食費通過網上銀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九條學校食堂支出成本堅持以食堂日常經營服務活動所必需的各項直接支出為核算依據,伙食費支出分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

“伙食支出”指米、面、油、葷菜類、素菜類、電費、水費、燃料、調味品類等支出。

“其他支出”指食堂工作人員人工成本支出、餐具及設施的添置、食堂的小型修繕等支出。

食堂工作人員人工成本支出指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支出、按規定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等支出。

與食堂無關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一律不得在學校伙食賬中列支。

食堂聘用工作人員的人數配備上限為:用餐在200人以內的,食堂工作人員為3人。

第十條支出票據必須由經辦人、相關證明人、食堂責任人、分管領導、學校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報銷。

第十一條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根據食堂就餐人數的多少,食堂採購人員可預付一定限額的備用金,定期結報。備用金一般不得超過3000元。

第四章食堂結餘管理

第十二條學生伙食費按實結算。實行包餐制供應的食堂,每學期以學生實際就餐天(次)數和本學期計劃就餐天(次)數的差額為依據,向學生結算伙食費。

第十三條加強對食堂收支情況的監控,如收支差距較大,應及時調整伙食價格或伙食品種,力求收支平衡。

第十四條食堂結餘款(含歷年的結餘款)應專項用於改善學生伙食和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伙食費。不得直接或變相用於發放學校教職工獎金福利,不得用於學校招待費支出或以其他方式轉由學校用於非食堂經營服務方面的支出

第五章物資採購及管理

第十五條建立完善覆蓋食材採購、進庫、倉儲和出庫全環節的原材料管理制度,明確人員責任,強化食堂物資管理。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大宗食品(米、肉、油、面)的採購,由區教育局組織招標,集中採購,統一配送。副食品和輔料應從大型廠家或批發市場定點採購。其他物資採購應定人、定責、定崗,必須實行雙人以上、定期輪流制度。

第十七條健全食堂物資採購索票索證、驗收制度。對採購的主要食品要索取三證(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和質量檢驗報告。對採購的原材料和物資由專人負責驗收,並實行雙人驗收制度,輪流上崗,定期更換。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嚴禁採購“三無”食品和質量不合格、超過保質期等食品。

第十八條物資保管員要建好物資管理台賬,每天結出餘額。定期對庫存物資組織盤點,如實反映盈餘情況。及時登記倉儲損耗情況,並查明詳細原因,自然損耗的,損失費用應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人為損耗的,損失費用應由相關責任人全額承擔。

第六章檢查監督

第十九條建立食堂財務公開制度。每學期末學校應將食堂財務收支、物資採購、帶量食譜、飯菜價格等情況向學校師生和家長公開,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學校應設立校長信箱,建立信息反饋渠道,接受就餐師生、食堂工作人員對食堂管理等有關問題的投訴或舉報,並定期公佈處理情況。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10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國家教委和省財政廳頒佈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各校領導分管系統限額、專項審批,大額借支實行聯籤制。

第三條 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 學校設置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的專職機構——管理科,下設財務組,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五條 學校管理科財務組配置一名財務主管、一名會計、一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六條 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准後報上級主管部門並予公佈。

第七條 學校應加強財務監督,設立專門的財務監督機構,形成學校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條 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財政部門的撥款收入、學雜費收入、培訓費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財政撥款收入(含各項經費撥款、離退休人員經費、大額基建撥款),應按預算收入計劃組織收入,對基建撥款應專户儲存。

2、學雜費收入:按省物價局和高教廳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財務部門應在有關科室的協同下,積極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專業、項目;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專業,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這兩項收費依據(含聯合辦學部分),應加蓋學校公章,於五月份前確定並交管理科財務組;當年新生名單、專業應在招生結束後一週內交管理科財務組;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應及時通知財務組。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財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財廳幹部職工的子女,減免數只能為學費總額的50%,其他雜費不減免。

⑷學費一年收繳一次,在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主管財務副校長批准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聯合辦學學費收入,財務部門應嚴格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收納入庫,並定期到聯辦單位核對收費情況;屬聯辦單位的收入也應及時、準確地劃歸對方。

⑹對學雜費收入,財務部門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情況。

3、培訓費收入:指學校培訓中心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收取的各項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學校所屬房屋出租租金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如發生合同糾紛引起房租減收或滯納,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以便妥善處理。

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小賣部、飯堂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飯堂、小賣部交納的折舊費、各種考務費、學校財產變價收入、贊助費、罰款收入、採購物品返還費用等應屬學校的收入。

第九條 學校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小錢櫃”;為學校或科室採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麼形式或藉口返回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管理科,並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十條 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後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設備、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財務組給予的借款或預付款。

第十四條 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包括現金借款和支票借款兩種,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凡借款額或預付款額超過500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情況需大額現金(1000元以上),須經校領導批准;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須填制管理科財務統一印製的“借款單”,先由各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有關審批人籤批,以後憑“借款單”到財務組借款。

第十五條 借款、預付款批准權限。

1、校長籤批50000元以下。

2、分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審批30000元以下。

3、財務主管應對各部門借款進行審核,凡XX元以上借款、預付款,須事先報財務主管審核,並簽署意見,再提交校領導批准。對不合乎制度規定的借款及預付款,財務人員應予拒付。

4、凡一次性50,000元以上金額的各項借款及預付款,由各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准;超過200,000元以上金額的借款,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校長負責籤批。

5、借款後,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6、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7、根據批准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採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關資料説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説明),經財務主管審核無誤後方可付款。

8、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付款。

9、各種借款、預付款的歸還及報銷,實行誰審批借款誰負責審批報銷的原則,不能交叉審批。

10、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報銷者,視同佔用公款處理,並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情況需續借須經財務科長批准。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 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福利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後,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七條 報銷支出審批權限:

1、校長籤批50,000元以內。

2、分管財務副校長籤批30,000元以內。

3、凡每筆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者,應先報財務主管審核後再報校領導批准。

4、凡一次性50,000元金額以上的各項支出,由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准;超過200,000元以上支出,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最後由校長負責籤批。

5、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並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採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內容,發票背面應有經辦人簽字、科室負責人簽字證明;採購物品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於不符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6、下列情況的支出,經科室審核後,報主管財務副校長或校長批准,方可報銷。

⑴“白頭”單報銷,每單數額應在50元限額以內,並有商店等單位印章、購買數量、單價、支出用途。用款經辦人應儘可能索取正式發票。

⑵特殊支出無發票及其他報銷憑證者,應有經辦人和科室負責人2人以上簽字證明。

第十八條 專項審批權限:

1、教職工因公差、學習需乘坐飛機、火車軟卧,須先報校長審批。

2、教職工外出參觀、學習、參加各種會議、公務辦事,所需時間2天以上,或超過廣州市範圍的事項,應在各分管校領導審核後統一報校長批准。

3、各種餐費,主管財務副校長每次審批XX元以下;超過限額報校長審批。

4、學校預購學生教學用書支出,由主管教學副校長負責審批。

5、各教研室確需購買少量的教學用參考書、資料,由教研室主任簽署意見後報主管校長審批。

6、大批量印刷各種教學用書、資料(包括校刊)支出,由分管教學副校長提出意見報校長批准。

7、圖書館藏書、全校報刊雜誌採購支出,由校長審批。

第十九條 各項支出審批報銷的分類

根據支出審批權限,對各項支出作分類。

1、基建支出:是指學校因事業發展和保證正常的教學、行政和後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擴建校舍或教學設施等項目,包括學校的房屋、建築物、裝修、添置大型的教學設施等方面的支出,應嚴格執行基建財務制度,保證學校資金能辦實事、辦好事。

具體執行辦法按《廣東省財政學校基建財務制度》辦理。

2、修繕費支出:是指學校小型、簡單的修繕、安裝等項目的支出。根據有關科室列報的用款計劃,應事先簽定協議,報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核簽字。

⑴修繕費支出,應按報銷審批權限籤批。

⑵修繕支出計劃、合同應送財務組存查,10,000元以上修繕項目的驗收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經驗收合格的項目,可憑正式發票、驗收人簽名及校領導批示到財務辦理付款手續

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11

為規範收支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促進衞生院持續發展,根據《會計法》及《醫院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衞生院收入是指衞生院在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中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以及從財政及主管部門取得的財政補助經費。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醫療收入、藥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實行收入預算管理

單位應根據上年度實際收入水平,結合當年的業務計劃及醫療收費標準調整情況來確定收入總額。

為了促進收入預算順利實現,單位應每季開展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評價收入預算的執行情況,分析完成好壞的原因,發現薄弱環節和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意見,保證全年總收入預算的順利完成,併為編制和執行下年度預算提供依據。

(二)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和加強收費票據的管理

鄉鎮衞生院的各項收費要認真執行國家的物價政策,做到“應收則收,應收不漏”,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發生巧立名目、分解項目、重複收費等亂收費行為。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配設專職(或兼職)物價員,及時檢查和收集收費情況,保證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費票據分為財政部門統一監製的票據和自制票據。鄉鎮衞生院的門診、住院等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製的收費票據;單位內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或外購收款票據。所有收費票據和自制收款票據須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由專人負責,實行領用核銷制度。不得出借、出讓收費票據,行政事業性收款收據不得用於經營性收費。

(三)單位的全部收入納入財務部門統一核算和管理。

衞生院的收費部門主要由財務科、掛號室、門診收費處和住院結算處組成,開展的業務收費由掛號室、門診收費處、住院收費處負責,其他各種收費由財務科統一辦理,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單位直接收取任何費用。

掛號、門診及住院收費處應將每日收到的現金及支票於當天存入銀行,或及時上交出納人員,同時編制“收費日報表”,並將“收費日報表”及附件(收支票據存根聯等)送交財務部門,出納應根據收入憑證及時入賬,並在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章。

嚴禁業務科室截留收入,嚴禁私設小金庫。衞生院也不得將收入轉到三產、工會、食堂等部門。

(四)加強對醫院收入的控制

衞生院應設專職或兼職稽核、審計人員,加強對各收費部門報來的收入憑證和存根的審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報表金額是否與所附存根金額合計數一致、是否足額交庫等;藥品收入應注意是否與藥房處方合計數一致;是否嚴格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製的收費票據,有無使用其他票據而使資金出現外流等現象。

(五)為合理擴大衞生院業務收入尋找途徑

業務收入是衞生院補償消耗的主要手段,衞生院要增加業務收入,除了按收費標準規定收費外,還要充分挖掘單位內部潛力,利用現有設備和技術條件,擴大醫療服務項目,提高單位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衞生院應根據實際開展每季度業務收入完成情況的分析。根據收集的財務信息,從醫療業務工作量和收費水平二個因素影響着手,結合全年各個時期收入進度、水平,通過與預算對比,與上年同期實際對比,與同行業先進水平對比,查找差距原因,預測發展趨勢,為改進工作和決策提供依據。

二、支出管理

衞生院的支出是指在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中的資金耗費,包括醫療支出、藥品支出、其他支出、財政專項補助支出。衞生院的各項支出必須貫徹“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的原則,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

(一)預算管理

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着既要保證醫療業務正常運行,又要合理節約的精神,以計劃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工作任務、人員情況、開支定額和標準、物價因素等為基本依據。

衞生院要加強對支出預算的控制。為了確保預算的順利完成,根據衞生規模可將預算分解成部門預算,並加強對各項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對支出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運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對支出完成的影響程度,抓住關鍵問題,研究對策,降低成本,促進工作。

衞生院要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成本開支範圍,正確劃分費用支出(正常業務開支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不屬成本範圍的支出不應計入成本。

(二)專項資金支出管理

專項資金包括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撥入的專項資金和醫院內部形成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衞生院對專項資金支出,要根據量入為出、專款專用的原則。

凡是大型設備購置、大型修繕及基建等項目,須經衞生院有關人員共同作社會效益、經濟效益二方面的可行性論證和效益評估,並按有關規定程序報批,辦理相關手續;各投資項目須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合同及項目進度支付款項,大型基建項目須在竣工半年內辦理決算手續。衞生院應開展投資項目效益分析,及時發現問題,改進經營管理、挖掘潛力、提高投入資金的使用效益。

從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取得有指定用途的專項資金應當登記備查簿,並按要求向主管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有關資料,接受財政、審計及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

衞生院要加強對職工福利基金的管理。職工福利基金主要用於職工救濟、集體福利設施支出、單位職工食堂的補助及國家規定可由職工福利基金開支的其他支出等,要有計劃安排列支和對支出進行決算,並要充分發揚民主,接受羣眾監督。

(三)嚴格控制支出,提高資金使用率

衞生院應制定資金收支審批制度,並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建立健全各項支出管理制度,對差旅費、交通費、業務培訓費、其他費用等與經營無直接關係的消耗支出,應嚴加控制,尤其是招待費,應嚴格按照《浙江省〈醫院財務制度〉補充規定》要求進行控制列支。資金的使用要在注重社會效益的同時,講究經濟效益,做到少投入,多產出。

衞生院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及加班工資,應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其獎金總額不超過本單位國家規定工資(即職務工資、事業津貼、崗位津貼)的額度內。個人消費基金增長率不得超過業務增長率,以防止個人消費資金過快增長。衞生院可實行績效工資制,以防止虧損現象發生。

衞生院應建立每季成本費用和財務效益的分析制度,及時瞭解各項支出增減及結構變化情況,尤其是對在總支出中佔有較大比例和一些純消耗性的項目要作重點分析,運用比較分析法、差額分析法、指標分解法、連環替代法、定基替代法等方法,查找變化原因,適時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和措施,為進行財務決策提供準確、科學的信息。

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我鎮各中國小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中國小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全鎮各級各類公辦學校。轄區內民辦學校參照執行。

第三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圈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四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單設置財務機構的直屬學校和中心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不具備條件或不需要單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國小校,學校只設報賬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校財務機構報賬。

第六條:中國小校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應嚴格按照《會計法》執行。

第三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七條:預算是指中國小校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中國小校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八條:預算編制原則:中國小校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學校應當自求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九條:預算編制方法:

收入預算,應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的需要和財力進行測算。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正常運轉的前提下,根據學校發展需要,合理安排資金用途。

第十條:預算編報審批程序:

各預算單位要按照“二上二下”的預算編制程序編制預算。預算單位提出預算建議方案,上報教育局審核彙總後報財政部門核定預算控制數。各預算單位根據教育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草案,由教育局彙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覆後執行。

第十一條:預算的執行與調整:

預算單位的各項收支,必須嚴格按批覆的預算執行,原則上不作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計劃有較調整或不可預見等重自然災害,對預算執行影響較,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程序原則上應與預算編制的程序一致。

第十二條:中國小校的決算是映學校在一定時期預算執行結果、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各預算單位在每一預算年度終了後,須按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中國小校年度決算及財務分析。

第四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收入主要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捐贈收入、其他等收入。

第十四條:中國小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學校的各項收入要全部納入單位預算。預算外資金必須及時全額上繳財政專户,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有住宿生的學校,收取的伙食費要單建帳核算,自負盈虧,不得以盈利為目的.,不得截留學生伙食費,不得在學生伙食費中列支應在學校事業經費中列支的各項經費。

第十六條: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專户核算。同時建立專項資金項目責任制,定期上報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七條:學校對外投資收益,固定資產出租收入,利息收入,學校後勤服務項目承包經營收入,零星雜項收入等,應作為其他收入處理。學校要積極利用本單位閒置的資產,進行對外投資或出租,以取得收入。

第十八條:學校面向學生收取的各項費用,必須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做好收費公示牌,亮證收費,嚴禁亂收費。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條:支出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專款支出、經營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結轉自籌基建。

第二十條:各項支出應分清性質和類型,正確列支和歸集。專款支出要與撥入專款配比,經營支出要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二十一條:單位支出按下列口徑辦理:

(1)購入的辦公用品可直接列報支出(明細清單)。購入其他各種批量物品在領用時憑出庫單列報支出。

(2)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後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

第二十二條:差旅費用管理。差旅費報銷要有審批單,一事一單注清楚事由,如有相關文件或通知必需附上;不得擅自提高標準,不得跨月跨年報銷。

第二十三條:培訓學習費用管理。單位領導和教職工參加培訓學習的費用,在按有關經費開支標準執行的同時,都必須附有上級文件、通知或相關的批准手續,否則不予報銷。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教師培訓費按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原則上按照此標準執行。

第二十四條:各校的公用經費應在財政核定的預算額度內,根據實際業務支出需要,按月有計劃、合理地使用。支出時要嚴格堅持開支標準。對不該報銷的項目,做到堅決不報。學校重支出要經學校財務領導小組研究審定,財務人員根據財會制度把住報銷關,不辦無計劃開支,不辦理超標準開支,不辦理手續不全的開支。額物品購置,即5000元以上的(包括5000元),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購置方案,報中心校財務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方能實施。對涉及政府採購項目的宗物品購置,年初要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實際採購時,填制政府採購項目審批表,在“徽採商城”裏由中心校辦公室統一辦理採購。

第二十五條:維修工程項目必須先完善相關工程建設手續並報有關部門審計。未完成相關程序的維修工程項目,會計不予辦理付款手續。付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持税務部門開具的維修工程專用發票。零肖程的支出超出20xx元(含20xx元),必須經過審計後方可報賬。

每項財務支出,必須由經辦人、驗收人(購物時)和審批人在合理合法合規的原始憑證上簽字後,財會人員才能予以報銷。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支出,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經辦人對支出的真實性負責,審批人對支出的合法性負責,會計對已入帳票據的合規性負責。

第六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節流動資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流動資產指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項、材料等。

第二十七條:學校收取的各項經費都必須在當日上繳銀行,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充庫存現金。庫存現金不得超限額,各學校應記好現金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1000元以上支出必須通過國庫支付中心轉賬,不得現金支付。

第二十八條:對發生的其他應收款項,學校應控制其額度並及時收回,不得長期掛帳。因公事借款,在公事辦完後,經辦人必須在一週內辦理報銷手續,逾期不辦理的,會計人員有權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還借款,直至清帳。對於確定無法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程序批准後核清。

第二十九條:材料的管理、使用。貫徹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應建立健全材料的購買、驗收、進出庫、保管等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學校應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對材料進行數量、金額明細核算。財務人員以價格管理為主,設總帳和明細帳進行核算,每年暑期必須對材料進行清查盤點。對材料的盤盈、盤虧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並進行帳務調整,做到帳實相符。

第二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中心學校有配備一名固定資產管理員,對全鎮各校固定資產負責管理。各學校都要健全固定資產台帳,做到帳物相符,在列報固定資產購置價款時要同時進行固定資產核算。固定資產按性質一般分為: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的計價:

(1)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或調撥價、運雜費、安裝費等記帳,購置車輛按支付的車輛購置費和附加費記帳。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中的材料變價收入後的淨增加值,增繼定資產。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所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

(5)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帳。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後,再行調整。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三十二條: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學校必須提出申請,經縣教育局和縣財政局等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財會部門即時作資產核減的帳務處理,對因佈局調整需要撤併的學校資產的`處置,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學校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存盈虧毀損表”,並按規定報請有關部門審批處理,財會部門要根據處理意見及時進行帳務調整。

第七章:負債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條:嚴格控制負債規模,防止新增債務。各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舉債籌措學校經費,產生新的債務,對現有債務要清理鎖定。學校發展建設確需舉債的,需報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並明確償債的資金來源。凡違規形成的新債“誰簽字,誰負責”,由簽字人和主要領導負責償還。

第三十五條:各項應繳款項,如應交税金、應交社會保障費等要按規定期限及時足額解繳,不得緩繳、截留、挪用。

第三十六條:定期清理負債,對各種負債都要整理列出還款計劃,形成完善的債務台帳管理制度。

第七章會計管理

第三十七條:會計人員職責:中心學校及所轄學校要配備一名熟悉會計業務的報賬員,負責編制、申報分月(或分學期)公用經費使用計劃;收集、審核整理各項業務的原始憑證,由中心校會計向國庫支付核算中心辦理備用金領取、保管、分配及支出的報賬手續。負責各項備查賬的登記與資金、財務、財產及會計檔案資料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八條:賬務設置:中心學校及所轄學校,公用經費的支出與報賬、銀行存款等會計業務發生所必須的備查賬,及時準確登記賬簿,所轄學校要定期與中心學校對賬、中心學校要定期與會計核算中心對賬。要加強單位資產管理,設立固定資產備查賬;建立物品採購登記台帳,建立健全物品驗收、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管理:依據《會計法》規定,中心學校及所轄學校在公用經費支出中,所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日期和編號;接收憑證單位的名稱、業務內容、數量、單位和金額;填制單位的名稱和財務(會計)專用章;經辦人員簽章。內容必須真實、完整。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偽造塗改原始憑證等違法違紀行為,會計人員拒絕報賬、付款,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單位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十條:財務制度建設:中心學校及所轄學校,要按照規定製定本校公用經費內部管理制度,堅持理財,強化制度建設,制定公用經費開支定額標準,實物配備和耗材標準,細化支出範圍,加強實物消耗核算,建立規範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要建立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即公開辦理結果、公開辦事程序,接受師生和羣眾的監督,切實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建立報賬員的培訓制度,開展定期培訓,提高報賬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第八章:財務監督制度

第四十條:各學校要成立經費領導小組及審查小組,負責對學校的各項收支進行審定,定期向教職工通報學校經費使用的執行情況。

第四十一條:建立監督檢查長效機制,對校長任期內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並定期進行財務檢查。

第四十二條:對違規收費、財務數據不真實、專款不能專用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13

為了規範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事業發展,根據我校具體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國家、羣眾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範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並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狀況,明確分工並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狀況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務必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用心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務必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後並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狀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並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狀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務必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並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帶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務必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帶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構成科學規範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14

制度是為了為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所以我們一定要遵守制度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濠江區教育系統單位財務內控制度》、《濠江區教育系統會計工作職責》和《濠江區教育系統出納工作職責》以及其他有關財經法規與教育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辦學特點,制定本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規範財務和會計行為;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厲行節約,杜絕奢侈浪費;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金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 財務組織管理制度

第一節 財務管理體制

第一條:校長對本校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第二條:本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以及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税務、物價等部門的領導、檢查、監督和業務指導。

第二節 校長對財會工作的領導職責

第一條:貫徹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執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項財會法規和財經紀律。

第二條:對財會人員進行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的教育,定期進行專業業務培訓,提高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理財水平。

第三條:領導財會人員建立健全本校財務規章制度,規範學校財務行為,對學校重點經濟活動制定財務控制和監督辦法。

第四條: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根據學校班子集體決定,對學校的重大經濟事項作出決策,審閲學校各類報表,對財務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

第三節 會計工作職責

第一條:貫徹執行《會計法》、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及財務部門的各項財務政策、法規和制度。

第二條:負責工會財務、帳目等會計檔案的監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條:做好工會年度經費的預算、決算工作。

第四條:根據各項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審核預算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措施。

第五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做好清帳、記帳、報帳工作,全面、準確、完整、真實地反映會計資料,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

第四節 出納員工作職責

第一條:在主管校長和主管主任的領導下,從事學校資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條:認真學習,應具有較高的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心理素質;應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育人意識、主人翁意識和合作意識。堅持原則,顧全大局,愛崗敬業。

第三條:認真學習、掌握並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及學校的財務工作制度。遵守財經紀律。

第四條:根據有關制度規定,及時認真做好經費、存款及其它各項費用的現金和轉賬的收付工作。對違犯政策、紀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權並應堅決予以抵制。

第五條:在辦理各項收付工作時,要防止一切可能發生的差錯。如有差錯,及時彙報查明原因,並根據會計制度予以糾正。

第六條:根據每天發生的收付憑證,分別現金和轉賬,及時按科目記好現金收付賬,銀行存款賬,核對現金庫存和銀行存款金額。做好現金收付日結單,月終做好結賬工作。

第七條: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做好現金管理工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保留賬外公款。

第八條:認真管好各項單據憑證,印章和鑰匙,嚴守各項數字機密。

第三章 基礎管理制度

第一節 財務處理程序

第一條:所有財務處理必須按照規定的步驟和方法進行。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中國小財務制度》及財政局規定設置和使用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業務管理的實際需要設置明細科目和輔助賬。

第二條:辦理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按規定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經辦人應及時檢查原始憑證是否合法有效,內容是否齊全,印章是否完整、齊全和清晰,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物品申購單和驗收手續是否齊全,原始憑證是否真實、有效及財務負責人是否同意報銷等。出納會計要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條:財務處理程序是:(1)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2)根據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3)根據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4)月末,將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各類明細分類賬的餘額與總分類賬有關賬户餘額核對,同時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

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15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及學校制定的各項財務制度。財會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辦事有要求,工作有檢查。既要明確分工,又要密切協作。

三、根據學校的計劃,正確編制年度預算和月計劃額度。辦理會計業務,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期限,報送會計月報、季報和各種決算報表。

四、組織合理收入,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嚴格控制支出。凡是該收的要抓緊收回,凡不符合財務開支標準和開支計劃的要拒付。臨時必需的開支應按審批手續辦理。

五、當好領導參謀,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彙報學校的收支、財產管理等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經濟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學校財務室對外所有開支均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原始憑證應由經手人、驗收人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到財務人員處報銷。一切空白紙條,不能作為正式憑據報銷。

七、會計人員要及時清理債權、債務,防止拖欠,避免呆賬。

八、每月核對銀行存款,發現差錯及時查詢,做到賬款相符。

九、嚴禁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當日收入的現金當日送交銀行或到銀行取現金時,學校要配備專車並有2人以上陪同,確保人員及資金的安全。

十、學校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小均須校長簽字。

十一、做好原始憑證、賬本、財務決算等核算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工作。財務室保管1年,1年後交學校檔案室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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