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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集錦8篇

勞動合同集錦8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動合同集錦8篇

勞動合同 篇1

勞動合同甲方(單位)全稱:

單位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記註冊地: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在本單位工作起始時間:

身份證件號:

户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聯繫方式及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雙方或一方不願續訂的,本合同終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並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方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本合同自年月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務(該工作為甲方事先確定並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為合同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從事工作。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2)乙方的具體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佈的相關標準執行,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勞動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乙方的具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2)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四、勞動報酬

每月15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月工資制,月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定製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關於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士條件和必須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企業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合同條款內容變更時,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工作需要,以書面通知方式變更本合同,乙方如不接受合同變更內容必須在三日內告知甲方,否則視為同意接受合同變更內容。在合同履行期內不接受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作出合同內容變更的,或者不服從甲方生產工作安排,視為乙方自願解除勞動合同,不享受任何相關補償。

七、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執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節機構申請調節,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

職務:

乙方: 性別: 年齡: 居民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煤礦製為加強勞動領域的民主和法制建設,建立正常合法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如下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從事 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6個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35個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七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月工資 元,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最低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工資標準。

第八條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方應按《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同意乙方根據户口性質選擇醫療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併為乙方繳納相關保險費用。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按照勞動保護規定發給防護品。

第十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年一個月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費。

第十八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為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給乙方按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費。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終止,但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年一個月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費。

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1、《勞動法》第十七條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六條規定:工會應當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方面的指導、幫助,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工會應當代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交涉,依法維護勞動者在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中的合法權益。

3、《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八條規定: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瞭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説明。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瞭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4、《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訂。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本,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5、《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以下所列的合同形式、條款及其編排,僅供參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

使用提示:當事人可從下列類型中任選一種: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____。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當事人雙方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在合同期限內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約定屬於選擇性約定。試用期內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須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2、《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試用期;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________。

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識、身體狀況、勞動技能等。

三、工作內容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説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使用提示:甲方應以適當的方式向乙方説明新崗位的有關情況及調動的具體理由。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___。

使用提示:

現行法定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當事人應明確選擇其中之一。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七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勞動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勞動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4、《勞動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____。

使用提示:企業工資計發一般有計時或計件兩種形式,當事人可從下列方式中任選一種: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

使用提示: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大多數從事此類崗位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根據《上海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的規定,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一、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二、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四、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資管理制度,使用規範的工資單及簽收形式,作好各項必要的台帳記錄。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使用提示:本市社會保險包括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小城鎮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等類型,乙方有權瞭解甲方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

使用提示:甲方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約定。

七、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後,應及時告知乙方。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法規示要: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一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當事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使用提示:當事人可以約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但約定的終止條件不得與法律規定、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相同。

第二十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經濟補償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乙方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

(一)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十二個月的工資收入,但雙方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上條所稱的工資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於乙方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三條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用人單位可以和特定的勞動者(如用人單位出資招用、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和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義務的勞動者)經協商一致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關於服務期、保守商業祕密的相關內容,也可另行通過專項協議的形式約定更為詳細的內容。

法規示要: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對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的服務期作出約定。

第三十四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脱密措施。

法規示要: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單獨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祕密進入公知狀態後,保密條款、保密協議約定的內容自行失效。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就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作出約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採取相應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

法規示要: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後,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競業限制的範圍僅限於勞動者在離開用人單位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有競爭的業務。競業限制的期限由勞動合同當事人約定,最長不超過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競業限制的,不得再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使用提示:上述第三十八條、三十九條僅適用當事人有服務期約定或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情形。

法規示要: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的,僅限於下列情形:(一)違反服務期約定的;(二)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應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約定。

十四、其他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簡易勞動合同書範本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日 小時、每週 天工作制。

第四條 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 元。

五、勞動保險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 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衞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 經雙方協議,同意終止合同。

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三條 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聘請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 聘 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依法確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受聘人基本情況:

姓名: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從 年月日起至月日止,試用期間,經甲方考核,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本合同予以解除。

勞動合同期屆滿即終止執行,合同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 工作崗位及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自身特長,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職務説明書另訂)。為保證乙方能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須的生產、工作條件。工作時間按《勞動法》規定執行,如特殊情況須延長工作時間,甲方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勞動者加班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換乙方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工作安排,不得無理拒絕。乙方對工作變動不服,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訴,也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條 勞動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按照國家及本單位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崗位,按每月

元人民幣支付工資,試用期工資為正式聘用工資標準的 %。如

乙方工作出色,甲方根據有關考核規定給乙方加薪,如乙方崗位變動,則按甲方崗位工資標準執行變動後的崗位工資。

甲方應每月五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

根據社會經濟增長和企業發展等實際情況,如需提高工資水平,由甲方另行規定。

第五條勞保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內,甲方每年為乙方購買勞動保險。

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負傷、致殘或死亡,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餘一概由乙方負責。

乙方因打架鬥毆,參與違法亂紀活動致傷、致殘、致死的一切費用自負。 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有關福利制度實行。

第六條 勞動紀律:

在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訂的《員工手冊》和其它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形象,努力做好工作。

乙方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的民事活動,必須經法人代表授權方可,未經公司授權或以乙方個人名義進行的民事活動,其民事責任均由乙自行承擔。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1、 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失職,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失數額達伍仟元以上(含)的;

3、 違反《員工手冊》,符合其“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4、 員工提供虛假個人學歷、職稱、工作經歷等崗位要求重要證明材料,致使公司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後,經公司調查證實,員工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

5、 蓄意損害公司財產,造成不良影響的;

6、 打架、鬥毆造成不良影響的;

7、 組織職工擅自罷工,有意製造事端的;

8、 辦公時間內進行娛樂、賭博活動的;

9、 改、偽造單據、證明材料的;

10、 違反公司保密制度,符合保密制度中“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11、 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

12、 其它觸及刑法及行政強制性規定行為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按國家勞動法給予經濟補償:

1、乙方工作中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2、乙方不能勝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公司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4、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5、國家勞動法上規定的其他可以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三)乙方在合同期限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勞動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北京市昌平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 乙方勞動人事檔案由乙方自行寄存,甲方不負任何責任。雙方以本合同作為勞動關係建立的依據。

二) 甲方根據需要可對乙方進行技術培訓,簽訂培訓合同,培訓費按培訓合同約定內容支付。

三) 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和技術祕密,不得對外泄露,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乙方在甲方單位任重要崗位職務(所有財務人員、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等)須與甲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一條 在簽訂勞動合同前,乙方仔細閲讀、學習了甲方的《員工手冊》、《部門工作職責》,並自覺遵守。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勞動合同 篇6

由於我國就業競爭激烈的國情以及《勞動合同法》發展歷史,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今天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是:綠化養護用工勞動合同相關範本。歡迎參考閲讀!

綠化養護用工勞動合同

XX花木公司 簡稱甲方聘用 乙方 為該公司園林綠化工人,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從200年月日起到200年月日止,其中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為試用期。

二、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甲方安排乙方在XXX範圍各綠化區從事花草樹木的綠化養護,因工作或業務的需要,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具體工作內容和職責按甲方的崗位責任制和規章制度而定,乙方對此並無異議。

三、勞動報酬:乙方試用期間每月工資為600元,試用期滿後,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表現待定勞動報酬最高為700元。調資、獎勵及調動崗位、改變工作後的工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紀律:

1、乙方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試用期內每月休息為2天,試用期滿後為每月休息4

天。

2、乙方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員工守則、綠化管養規範、職業道德等,服從管理,主動、積極、負責和保質保量做好本職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考核,並有權依據檢查、考核結果,參照公司相關制度對責任人或當事人加以處罰或獎勵。

五、合同的終止或解除條件:

1、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

2、本合同期滿後自然終止。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4乙方患傳染性疾病或身體狀況欠佳或患有其它不適於從事綠化養護工作的疾病;5故意或過失使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遭受較大損害的;6對外泄密公司重要的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名譽受損或經濟受損的;7違反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被舉報、投訴或查辦的;8違反甲方員工守則有關規定,符合辭退開除條件的;9有關法律法規允許終止合同的情形。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1在試用期內;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4甲方無法採納或滿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或要求的。

六、本合同未有約定而甲方員工守則另有規定的,按員工守則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發生爭議如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雙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簽名並蓋章,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蓋章:

勞動合同分為哪幾種?

《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7

廚師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1、甲方以招聘形式選擇乙方,乙方自願形式到甲方工作。

2、乙方負責餐廳、廚房安全、防火、衞生工作,不得有外人隨意出入廚房重地,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3、乙方負責廚房食品的安全衞生,不得發生食品中毒等事件,如發生食品中毒等事件由乙方負責。衞生防疫部門來檢查,如果達不到衞生防疫部門要求,乙方及按要求改正,並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責任。(硬件設施除外)

4、乙方在工作期間應盡職盡責,在菜品,食品花樣上不斷推陳出新,滿足不同顧客的要求。

5、乙方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在工作中愛護設備、節約能源,避免浪費。做到科學組織、工藝合理,做出物美價廉,搭配合理,營養豐富,色、香、味俱全的高品質菜品。

6,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脱離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顧客服務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乙方請假必須有書面請假條,同時需主管領導簽字批准,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資及相關福利。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衞生、食品安全衞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xx省勞動合同條例》,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按時足額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剋扣和無故拖欠;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六)依法支持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

(七)保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國家規定支付喪葬費、撫卹費等;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乙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自願委託甲方代為扣繳國家規定本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五)在本合同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時制度、工作內容、工資給付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____:A(固定期限);B(無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A: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B: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下列條件出現時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C: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日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本合同期內工時制度採用____:A(定時工作制);B(不定時工作制);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A.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適當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但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B.不定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辦法執行)。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辦法執行)。

(三)工作內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四)工資給付:

1.甲方以法定貨幣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每月按____________標準發給生活費。

3.加班工資: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須按乙方小時工資標準150%支付工資;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須按乙方日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須按乙方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四、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後四項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織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需裁減人員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項情況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款第1項約定支付工資的或經有關部門鑑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條第(四)款義務的;

4.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5.甲方拒絕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6.甲方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與甲方協商。

(六)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五、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項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下同)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二)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第7、8項、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2、3項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銷或者解散與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5項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外,再發給乙方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乙方屬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須分別按照乙方應享受的醫療補助費的50%或100%增發醫療補助費。以上各款所稱月工資,是指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甲方月平均工資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六、醫療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

(二)乙方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甲方發給乙方工資70%的病假工資;超過180天的,發給乙方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傷、打架鬥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病的,在醫療期間,甲方可停發乙方的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在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補)償責任。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須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還應給乙方加發相當於補足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除全額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外,還須加發該經濟補償金數額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屬甲方出資培訓、招聘的,尚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而解除本合同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約定賠償甲方為其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

(五)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內容與國家規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提示:合同雙方應在瞭解本合同內容後,再決定是否簽名。一經簽訂,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得代簽;甲方必須加蓋法人印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

鑑證機關_______________(蓋章)

鑑證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集錦 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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