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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勞動合同彙編9篇

【必備】勞動合同彙編9篇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備】勞動合同彙編9篇

勞動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新房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規格:房型______層(式)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衞,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上海勞動合同範本20xx: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委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上海勞動合同範本20xx: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 工 費__________元;

3、設計費__________元;4、施工清運費____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__元;6、管 理 費__________元;

7、其他費用(註明內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上海勞動合同範本20xx: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上海勞動合同範本20xx: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複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方責任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責任

1)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脱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業主):(簽章)乙方: (簽章)

住所地址: 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元人民幣,於次月15日前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代理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製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並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衞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脱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四)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的第(五)款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達到《培訓合同》要求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國家規定的違紀辭退、除名、開除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如原為本企業固定職工轉為全員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緩三至六個月時間辦理有關手續:在此期間乙方有接收單位的,甲方應當按乙方原身份為其辦理調動手續。緩辦手續期間,停止享受企業的一切工資、勞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屬違紀辭退、除名、開除者外)時,甲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月生活補助費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因乙方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應按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計算標準與前述生活費計算標準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辦理調動手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和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應按規定向對方做出賠償。乙方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或住房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四條 錄用條件為:

1. 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 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 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 標準工時制。

B. 不定時工時制。

C. 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説明,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效益工資部份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

B. 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 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_____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A. 城鎮社會保險B. 小城鎮社會保險C. 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D.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C. 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D.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E. 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F. 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G.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H.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I. 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J.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K.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 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 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D.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B.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C.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D.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E.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F.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 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 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 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三十一條約定的,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 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四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 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B. 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C. 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四十三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 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九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勞動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人力資源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人力資源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人力資源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新勞動合同範本

(一)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人力資源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並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新勞動合同範本)

(一)甲方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人力資源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人力資源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範本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範本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人力資源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人力資源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勞動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新勞動合同範本要求)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新勞動合同範本要求)

雙方履行本勞動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新勞動合同範本要求)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勞動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勞動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勞動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人力資源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人力資源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勞動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勞動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共同執行《_________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企業勞動合同書。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_________生產(工作)崗位,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的需要,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遵守甲方所規定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任務。具體工作任務見《崗位協議書》。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崗位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所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生產、工作環境。

2.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合同範本《企業勞動合同書》。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辦法》,乙方違紀應予辭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包括經甲方批准延長的醫療期)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乙方在?⑹隆⒀映げ假和醫療期及脱?a href='/zuowen/xuexi/' target='_blank'>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br> (5)乙方因病在十二個月內兩次不按甲方規定按時上交病假證明的。

(6)合同期內乙方由於個人原因一年內兩次被勞動組合下崗或下崗待業期間兩次不服從分配的。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安全生產、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確實保障職工***管理的權利,接受職工代表大會對甲方履行勞動合同的監督檢查。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又無違紀行為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書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致殘;並經甲方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4)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5)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按國家規定錄用、接收的復員、退伍軍人、退役運動員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在企業工作未滿三年的;

(7)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調整工資、晉級獎勵、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法定負責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以資遵守: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的調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_____元),若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進行了調整的,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以調整後的最低工資為準。

(三)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和勞動保護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享受工傷或者非工傷等社會保險待遇。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並切實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六、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及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乙方也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乙方可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現終止情形時,本勞動合同終止。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應書面申請或者書面通知對方,乙方應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

八、其它內容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以法律法規和單位規章制度為準,沒有規定的,可以另行約定;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蓋章) 乙方:__________ _(簽名)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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