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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員工勞動合同六篇

關於員工勞動合同六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勞動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員工勞動合同六篇

員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公司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工作內容

第一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從事 地點 (職務)工作,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條件下的工作需要調整或變更乙方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_____年,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詳見崗位説明書)。

三、工作時間和作息休假

第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乙方採用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標準工時制。本合同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正常的分配和安排。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月工作不超過26天。

2.甲方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3.甲方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四條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除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部分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調休補償。

第五條 甲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四、工資、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險

第六條 甲方按《武漢市工資支付規定》和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乙方採用以下第 種工資計算方式。

1、月度包薪制。乙方試用期的標準工資為元/月;試用期滿後的標準工資為元/月。

2、非包薪制。乙方試用期標準工資為元/月;試用期滿後的標準工資為/月。另外因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同意加班安排的,甲方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相應加班費(計算標準:平時加班1.5倍,正常休息日加班2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3倍)。

第七條 甲方於每月 支付上月工資。甲方因故不能在上述時間支付工資的,可以順延5日。

第八條 甲方在上述工資待遇之外,另行自願給予乙方下述福利待遇(包含但不限於全勤獎、福利、補貼、特殊崗位津貼、加班補貼等):____。該些福利待遇不屬於工資範疇,其實施和發放完全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詳見薪資制度、入職職位申請表、薪資調整表、每月工資表及簽收單)。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為乙方提供工作場所和工作所需設備及工具,乙方應妥善維護和保管,丟失、損壞有關工具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

3、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5.乙方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若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業績以及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乙方違紀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賠償,賠償金可以在乙方的工資中直接扣除。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經協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在試用期間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根據這些規章制度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或者雖然這些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性質嚴重的。

3.在本合同期間內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係及其他利害關係的企業內工作,否則甲方可以立即終止合同,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因此造 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4.法律、法規或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勞動行政部門確認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和哺育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但乙方同時有第十一條所列情形之一,不受本條限制。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或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應按國家規定的每工作一年計算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因法律法規對於“一個月工資”的概念並不確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為一個月的標準工資。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和中止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因經營狀況改變,企業停工、停產2個月以上的或依法被宣告破產的;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4.乙方非因法定理由,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達30日以上的;

5.乙方死亡;6.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合同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可以中止本合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暫時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中止勞動合同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而甲方又未解除勞動合同的;

3.非因乙方原因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的;

第十八條 甲方應在解除或者中止/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中止/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據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好工作交接後支付。

十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十九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同時,按照國家和武漢市的相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違法或違反本合同、保密協議和其他相關協議的約定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按約定支付違約金;

2.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未提前30日通知的,另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乙方1個月工資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相應損失(包括財產、商譽的直接受損和期得利益的喪失)。

3.其他違約責任:合同屆期未滿乙方離職或與甲方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乙方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結清甲方代墊的各類費用及辦理完所有交接手續方可離職。否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其未結算的工資、提成等中予以扣除。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獲悉甲方的管理制度(以培訓簽到為準)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約事項,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本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公司頒佈、公示之一切規章制度; (二)工資發放條及簽收單; (三)補充協議等;

甲方: 公司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簽證機關(蓋章):

合同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2

勞動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勞動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試用期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若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四條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招用臨工。根據中國有關勞動法規,本着互助、互利、互信的原則,依法制定勞動協議,經協商同意制定以下條例,本條例與本店紀律制度及分配原則同時生效。

一、 合同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即_________年。

二、 甲方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一職,同時執行________________職位職責及工作流程。

三、

四、 乙方經面試合格後,試用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後簽定合同。 乙方上崗後,必須分期向甲方交納學習保證金_________元整。(注:每月工資里扣除)正常合同期滿後全部退還乙方。

五、 合同期內,店鋪因經營、裝修等造成暫時停業現象,一個月內,乙方休假待崗,無補助,如甲方要求乙方參加在職培訓則每天補助8元生活費。

六、 甲方次月__________日為發放職工工資日期,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注: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支付)

七、 合同期內,乙方如違反國家政策和法規,一切責任將由乙方負責,乙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八、 凡籤合同起六個月後,乙方如因結婚需要取消合同,提前向甲方申請後交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必須是合同期內申請的結婚證有效。甲方退還乙方已交協議保證金及全部工資。

九、 在合同期間,乙方因特殊原因,必須提前取消合同的,要事先向甲方負責人交書面辭職書,甲方將在一個月內有權隨時批准離場,不退還協議保證金,如協議保證金未交納完,在工資內補交完,只發扣除費用後的工資。

十、 乙方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乙方,並不發放協議保證金:

1、多次工作失誤,經教育培訓屢教不改、嚴重失職、不稱職,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一個月被警告、投訴三次以上的。

3、嚴重失職、造成甲方利益重大損失的,有嚴重聲譽損壞及嚴重破壞工作程序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患病超過療期三個月(最長)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收取協議保證金及工資追究責任。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時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經雙方協議停工無補助超過30天的。

4、甲方要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的。

十二、 乙方有機會接受甲方送出外地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應簽定培訓合同,培訓結業後,乙方在合同期內違約,甲方可按合同規定追回培訓費。

十三、 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在本店一公里範圍內作同一行業及將本店技術及管理程序外傳,造成本店鋪損失或不良影響者甲方追究乙方民事訴訟責任。

十四、 乙方在職期間工作表現優秀,在新發展的店鋪內將有資格優先考慮加入股份以便更好地共同管理髮展,協議即日生效。

十五、 乙方在簽定合同期滿後將享受到以下福利(按合同期算)

1、一年合同可享受15天年假(過年後休)+200元獎金

2、一年半合同可享受20天年假(過年後休)+500元獎金

3、兩年合同可享受30天年假(過年後休)+1000元獎金

4、自簽定合同起公司將為合同員工安排食宿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商場(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便於甲方投資經營的_______商場能夠順利運營,甲方決定聘請乙方作為該店的營業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於甲方經營的XX商場內從事營業員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負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工作時間

按乙方所在商場規定的營業時間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為員工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五、勞動報酬

1、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基礎工資+職務津貼+通訊費+交通費+社保福利共計____元。

六、如乙方未辦理社保卡,甲方有權代扣代交。

合同期內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員工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繳納,此後的一切後果由員工享有或承擔。

七、勞動紀律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

3、員工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4、員工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員工所在商場的專櫃,盤點少貨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貨品的吊牌價的5折賠償給甲方;未知原因的,由乙方所在專櫃的所有營業員共同賠償按吊牌價的5折賠償給甲方。

八、規章制度

《營業員手冊》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九、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a、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b、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公司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職工或公司企業宣佈解散。

d、員工違反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動教養的。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a、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b、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或採取欺詐手段簽訂本合同的除外。)

c、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b、公司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

4、需經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5、公司按本條1、項第b、第c項解除勞動合同的,如國家有規定應予經濟補償的,公司按該規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6、員工未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應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確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

a、按正常情況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實得薪津計算;

b、或按公司的實際損失計算,包括:公司招收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對公司的工作脱節而造成經營的經濟損失。

7、甲方貨品從乙方所在商場撤櫃,失去銷售場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教育培訓

公司鼓勵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公司同意的培訓,公司相應地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如公司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十一、保密義務

員工在任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後對其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公司、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祕密的義務。員工於離職辦理交接時,返還全部屬於公司的商業祕密的資料,包括記載着公司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十二、離職手續

1、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公司指定人員。

2、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公司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3、公司在員工辦完上述手續後為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對員工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並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時為員工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員工承擔:

a、員工未按公司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b、員工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c、員工不配合,致使公司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員工的。

十三、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員工在《就業申請書》上提供虛假信息,欺騙公司而簽訂本合同的;

3、員工為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而進入公司企業工作的。

十四、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為辦理社會保險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簽約雙方已讀懂並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____________商場代表人: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簽章) 乙方身份證號:

年月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小時)(_________年度)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_________、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7、雙方應當仔細閲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日前支付工資。

(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衞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十二)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十六)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泄漏。

(十七)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跟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八)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十)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_________、

(二十五)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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